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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只好召集申虎和媚姨还有四鬼等进行商议。可惜他们对此也是一筹莫展,淮阳山里的事就那样,目前也不可能给百姓更好的条件了。
媚姨身为狐妖,最是狡猾多变,她心想既然不能从淮阳山的情况着手改变,那为何不改变一下山外的情况的?她很快就有了初步的方案,向时予进言:“山神,以目前来说,想改变我们山内的条件恐怕难度很大,想要吸引更多的百姓主动迁移入山,是非易事!我在想我们是否可以逼他们进山呢?”
“逼他们进山?有点意思,说下去!”时予知道以媚姨的狡猾,所谓的“逼”肯定不是简单地拿刀架在凡人脖子上,肯定有其他的鬼主意。
有了时予的鼓励,媚姨更是来劲,道:“凡人不肯来淮阳山主要是他们在山外的生活太安稳了,那我们就给他们制造点乱子。以前淮阳山里没有凡人不是因为有我和申虎他们几个在这里在这里住着吗?现在反过来,我们去那些县城里住下,那样凡人就自然不敢在城里呆了,到时还不是乖乖来寻求山神的庇护吗?”
“不错,这方法的确省力而且有效!”时予不(禁)感叹媚姨这千年狐妖不是白当,一会儿工夫就能想出如此yīn险、如此巧妙的计策。
申虎也是活了千年的老妖了,他将媚姨的计策推演了一遍,然后摇着头说:“这个主意好是好,可是还存在点问题。我们去城里作乱是方便,但是我们现在都已经是山神的不下了,经常在山里出没,要是将来被那些百姓认出来了怎么办?岂不是会影响到山神的声誉!”
申虎讲得很有道理,时予也皱起了眉头,他是神仙,名誉直接关系着凡人对他的崇敬,因此不管怎么样他都不可以拿自己的声誉开玩笑。媚姨也察觉到此中的利弊,但是她难得想出一个绝妙的方法,自然不愿意轻易放弃。苦思之下,她又有了新的注意,“或许我们可以拐个弯执行这个主意!以前我听说毕熊逃走后,他手下没人管,结果在周围的几个县里四处作乱,弄出了好大的风bō才被人间道士一一收服。现在他们不在了,但是天下间的妖魔却依然不计其数。”
“对对,而且我和媚姨都认识不少妖界的朋友,让他们来帮点小忙绝对没问题!”申虎拊掌笑道。
可是媚姨却对申虎的话有不同意见,“申虎你这就错了,事情我们不可以让过去的朋友来做,那样太不道义了!”
“怎么不道义了?”申虎怎么也想不明白媚姨的说法,好像请朋友帮忙没什么错啊。
“嗤嗤”媚姨嗤笑一声,继续说道:“有妖怪在凡人中出没,自然就会有人来降妖。既然如此,为何不请山神前去呢,那样还可以提高山神在周边百姓心中的声望。所以这事我们只能安排昔日的仇家前来,而且是一举数得。”其实媚姨所谓的一举数得里还隐隐有另外一层意思。现在让他们对时予动手是不可能的了,他们承担不起失败的后果。但是借刀杀人他们却依然可以考虑。这次的计划中媚姨建议时予在后面收拾了前来捣乱的妖怪,就是希望能不着痕迹地借妖怪的手除去时予,那时即便失败了,时予也不会怀疑到她头上。媚姨的计策的确绝妙,就是她低估了时予的法力,结果白忙活一场。
申虎嘟囔道:“狐狸就是狐狸,果然够狡猾!”
媚姨的新提议把原来的问题都解决了,而且还能提时予的形象。时予仔细把一整套方案都想了一遍,始终找不出有明显的不妥,于是在心里是同意了。只不过他到底是个神仙,这种安排妖怪去人间作乱的事情实在不方便从他口里说出,只能含糊地说:“额这个要是你们觉得行,就着手准备吧,将来事情的进展可以直接汇报给我。”
时予话中的意思很明显,就是同意他们的提议了。至于他为何说得如此遮遮掩掩,媚姨和申虎活了上千年又岂能不明白其中关键,都会心一笑,齐声道:“是,属下立刻去安排。”
媚姨对此次的行动极为上心,这也难怪,行动一旦开始,那她就注定是最后的受益者。假如时予最后马失前蹄栽倒在妖怪手里,那时最好不过的了;如果万一行动顺利,那么她也可以因此获得时予的信任,还能除去一个旧敌。总之,她是不会吃亏的。不过越是美好的的事情,代价也往往越大。请妖界朋友来捣乱自然是简单不过,可是要让以前的仇敌顺着自己的意思办事,就没那么简单了。
首先,计划中用到的仇敌人选就必须好好选择。时予不是个鲁莽的(毛)头小子,行动之前肯定会询问作乱妖怪的具体情况。到时她肯定是不会如实回答的,如果时予发现作乱妖怪法力高强,肯定会带上他们作帮手。但是她的谎又不能撒得太假,否则时予吃了亏又能侥幸逃回来,八成会寻她晦气。她因为一时不察而受制于人,不能再平白为自己招惹麻烦。思来想去,最后她把目标定为两百年前与她交过一次手的狼妖。那只狼妖素来横行霸道,两百年前她不过是无意中破坏了他洞府前的一棵百年大树,就被他不分青红皂白地攻击。那只狼妖本身才三百年道行,按理说不可能是她得对手。但是此獠来历不简单,曾经吞服过一颗仙丹,以至于功力大增。不巧的是她那会儿刚刚在与一个道士的交手中受了伤,结果被他捡了便宜。最后媚姨以牺牲一条尾巴为代价,逃回了淮阳山。
过去两百年里媚姨也几次去寻仇,但是那只狼妖本身实力只比她差一点,而且身旁帮手众多,她始终讨不了好。不过几次交锋中,她也做足准备,弄清了狼妖的弱点和喜好,这次正好可以利用对他的了解使计将他骗来。到时她只要去和时予说来作乱的狼妖大概修炼了五百年就万事大吉了,反正狼妖的确是五百年修为,只是为何功力大增就不是她能管得了的。这样一来,时予说不定会在轻敌下孤身前去。
狼妖的脑子似乎和他的一身不凡法力很不搭配,媚姨不过是略施小计,他就上钩了。没想到第一步计划居然进行得这么顺利,媚姨欣喜地去向时予报告狼妖的具体信息和行踪。
时予并不关心媚姨怎么把狼妖引来的,收到消息他费神思考的是下一步行动如何安排。按照原计划,他会在狼妖惹出点事引起百姓人心惶惶后,再以雷霆之势灭妖立威。这样做效果无疑是最好的,可是他心里始终存在一块疙瘩。狼妖是因为他制定的计划才来到淮阳山旁边的,那么假如有百姓因此被杀害,他也脱不了干系。尽管事后不会有人把责任算到他头上,但是一直以来时予都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尽善尽职的神灵,他也在尽量去避免在自己的修神路上留成为他内心的纠结键就在他内心纠结起来。
最后时予还是放弃了原计划步骤,在他看来,在凡人心中树立威望并不是难事,现在自己已经能自由出山活动了,今后有的是机会。但是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一个污点,就不好办了,甚至会因此铸就自己的心魔也说不定,事情还是不要搞得那么复杂比较好!
推算了了一下狼妖的行程,时予估计他三日后就会来到淮阳山附近的彭城县。于是第二日,时予就赶去彭城埋伏起来,只待狼妖一到,就可以伺机而动,最好是能在狼妖即将作恶时,现身将其制服,而且要把声势搞得越大越好。
第三卷初奠基业第一百四十三章彭城特色
彭城只能算个小型城镇,城内满打满算也不过三万人。其实三十多年前这里还是有五万人的,可惜隋末连年战乱,再加上这里的县尉连续几任都是脑满肠肥只知捞钱的酒囊饭袋,让百姓逃亡不少。相比之下这两年被时予吸收迁入淮阳山的反而只算得上一个零头。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不管彭城在过去几十年如何衰退,比起刚刚形成的淮阳山市集,它还是能算得上繁华之地的。时予在这样的城里逛了一会儿,表情却不大好。这里论街道、论设施的确都比淮阳山里的强,甚至河道纵横形成的风光也要比自己那里更吸引人,可惜却又多了很多不和谐的成分。街上的乞丐也就算了,哪里都有,只不过淮阳山因为他的安家费才没有罢了。
让时予觉得不妥的是城里的某些人。他在街上逛了一个时辰,结果在好好走在路边的情况下,有三次差点被马鞭抽到,幸亏他躲得快,不然一个堂堂的神灵被凡人抽打,笑话就闹大了。三个喜欢在街上骑马横冲直撞,又爱乱抽人的家伙都是穿着华服的青年人,通常身后还会跟着一两个家丁模样的彪形大汉。看这阵势还有周围百姓畏惧的目光,就可以猜到他们是城内某个权贵的子弟。时予暗叹,自己当年也算是个公子哥,怎么他们就不能和自已一样干点人事呢?
时予心里想着,没多久,身后又响起了马蹄声,同时还有马鞭抽打的声音和惨叫声。时予有点疑huò,难道在大街上骑马抽人是这个彭城的热门传统?这次的骑马者是个留着八字胡的胖子,以他的身形居然能把马鞭舞动得如此“潇洒”,实在是难为他了。胖子看到前方的百姓都识趣地躲到一边,让他找不到抽人的理由,不由感到无趣。突然他眼前一亮,有个身穿白衣的书生居然还傻乎乎地走在街道正中央,顿时心中大喜:那个小子站的位置这么好,要是只抽他一鞭,就太浪费了,应该试试看能把他撞飞多远才是!
胖子行事全凭一己好恶,全然没有人命关天的考虑,或许他的想法或许常人无法理解,可事实上他就是这么想的。不过他是不是这样想对前方的书生而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他接近书生以为马上就能听到书生被胯下的红马冲击发出骨骼碎裂的声音时,坐骑突然失控拐头冲向了旁边的牌坊石柱。随着一股巨力从凭空从侧面袭来,胖子再也抓不住缰绳,被扯离了胯下坐骑,并且撞到了石柱上。然后这位胖公子如愿听到了骨骼碎裂的声音,不过是他自己身上发出的而已。
看着躺在地上哀嚎的胖子还有一旁慌张的家丁,时予冷哼一声离开现场。在未走远前,时予也听到了围观百姓的一轮,从他们口至,他大概知道了这个胖子的叔叔是京城的某个大官,所以就算是无法无天县尉也惧他如虎。时予开始有点明白胖子不似人类的想法是怎么来的了。
时予将整个县城逛了一遍,最终在一个小湖边停了下来。时予早前想要和狼妖在城里好好打一场,让城里百姓都来仰望一下自己的“无边法力”和“仙风道骨”,但是他又担心在人烟密集的城里开打,会伤及无辜。这个小湖倒是个不错的选择。只要将狼妖引导湖中心,到时他就可以放开手脚尽情表演。另外有一点好处就是现在离开了淮阳山,时予的土石类法术就不在占有优势,相对来说,在湖面上使用水系法术倒是个不错的选择。唯一让时予有点惋惜的是湖边的一些观光亭子回廊都建得很漂亮,等他一战下来,可能就只剩下一堆瓦砾了。
在县城四周的墙上都安置了自己的一缕分神后,时予才在城中找了一间客栈住下,就等着狼妖自投罗网。不过时予还是有点不放心,又给申虎和媚姨发了信让他们来援助,按时予设想,五百年的道行的妖怪他还是能对付的,但是凡事总有例外,为免狼妖的法力超出预料让他无力对付,还是先弄点保险措施比较好。考虑到这次的抓妖是他的一场表演战,所以没必要的话时予还是会尽量独自解决,媚姨他们可以先在一遍埋伏,以便随时支援。只是时予并不知道媚姨心怀鬼胎,到时若他真的身临险境,恐怕一定得不到支援。
狼妖并没有让时予久等,而且也丝毫没有让时予玩捉mí藏的意思,就在青天白日下大摇大摆地走进城里。虽然狼妖的外形与凡人无异,但是他不懂得掩饰自己身上的妖气,所以马上被时予的一缕分神感应到了。
时予很快就从城门口开始,循着妖气跟了上来。看到狼妖,时予立即皱起了眉头,媚姨说这个家伙才五百年修为,可是以他的初步判断,狼妖身上发出的妖气绝对要比小韵她们这些同样是五百年道行的妖怪强烈一大截。事情到了这一步,时予也来不及去重新安排计划了,只好走一步算一步,好在狼妖的实力还没超出申虎媚姨那种级别,时予就算不敌也可以安然等待支援。
跟踪了狼妖一阵子,时予开始后悔没有问清楚媚姨是用什么法子把狼妖引来的,他现在跟着狼妖在街上逛,根本不知道狼妖是在找什么。时予最希望的还是狼妖能发狂伤人,那时他再以英雄的身份出马,肯定能收到奇效。
可惜天不遂人愿,狼妖的举止可比刚刚的那些纨绔子弟更像人多了,走在大街上半天也没有对凡人有任何无礼举动。时予都开始怀疑媚姨前面说他行事蛮横是不是真的。随着跟踪时间的延长,时予开始慌起来。现在已经临近傍晚,街上行人渐渐稀少,只要狼妖稍微发现他身上的仙气,肯定会有所警觉。时予知道必须试点手段,自己有攻击狼妖的理由,如果实在没有办法,那么他只好主动暴lù身份引狼妖出手。
也许在街上逛得太久了,就是狼妖这样的强横(肉)身也会觉得累,在一家上起来不错的酒楼前,他停下了脚步。在时予期盼的目光下,狼妖走进了酒楼。时予在一个角落又变幻了一个外形后,就跟进了酒楼。这是酒楼人还算多,狼妖全然没有留意到hún杂在人堆里的时予,管自己点菜上酒。时予也同样点了菜,就等着狼妖发难。他心想狼妖一直在山野活动,应该不会在身上带钱,等结账时,必然会惹出祸端,等他要伤人之际,就轮到他出场了。
时予所料不差,狼妖的确没带钱,他不是不懂人间的规矩,只是他觉得以自己法力,不应该再受凡人的法则制约。当狼妖以惊世骇俗的速度在一刻钟之内将满桌酒菜扫完后,起身就要离开酒楼。跑堂的小伙子虽然被狼妖的进食速度所震惊,但拥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他并没有忘记上前讨要饭钱。可惜这位称职的小二遇到的是不正常地顾客,在一句“客官,您还没结账呢!”之后,一声巨大的野兽咆哮在酒楼大厅内响起。
狼妖这时候还没有现出原型,单时予不想再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立刻施展了一个现形术打在了狼妖身上。于是酒楼内众人就看到了这样一幕:一只虎背熊腰的彪悍妖怪在酒楼吃了霸王餐后,还企图现形把追要饭钱的店小二也吃了,正在这时,一名英姿不凡的英武青年tǐng身而出大喝一声:“何方妖孽竟敢在此逞凶?”
今后相当漫长的一段时间内,市井坊间都在流传着时予出场的这个光辉瞬间,在传言一遍遍地经人口口相述后,时予的形象也越来越光辉,不仅他的相貌越来越英武,甚至到最后还有人说他的手里拿着一把镶嵌满宝石的神剑,身上还有云雾缭绕时予听到这些传言只有摇头苦笑,其实他这个时候为了保持低调不引起狼要注意,只是变成了一个相貌平凡,穿着布袍的书生而已。
狼妖非常清楚有人暗算自己,待他看到时予出来,就转头向他扑去。时予现在仍然压制着自己的仙气,所以盛怒之下的狼妖还没有留意到时予身上并不明显的仙气,只当他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青道徒。时予知道不能在这种人流拥挤的地方和狼妖动手,所以吸引到狼妖的注意力后,故意边打边往门外移动,这样也可以避免凡人以为他是在逃跑影响形象。时予引着狼妖且战且退地往小湖飞去,心里却被狼妖的一身法力所惊。虽然他现在是故意示弱才使出一身神通的两成,但是在狼妖表现出来的实力面前,几乎没有一战之力。也就是说的等会即使他全力出手,也很难打败狼妖在凡人面前立威。时予知道自己对狼妖的法力估计得过低了,开始怀疑今天的计划究竟可不可行了。但是不管如何,他现在是骑虎难下,只能走一步是一步了。
第三卷初奠基业第一百四十四章烟月乾坤
在接近小湖时,时予突然发现狼妖似乎迟疑了一下,一会儿后才恢复正常追上来。时予心想,难道这个小湖中有什么东西让狼妖顾忌吗?时予的怀疑没有错,狼妖平生最忌讳的就是水。他能一身远超同阶妖物的法力,靠的就是他三百年前吞食的一颗炎阳丹。这颗仙丹乃是他的祖父从天庭偷来的,功效奇大,他服下后,立即法力大增,并多出了数种神通。
但是这种仙丹却有着一个严重的缺陷,它不仅能使服用者法力大增,还会影响服用者的体制。狼妖自从服下仙丹后,居然开始对水产生不良的反应。一道水气浓郁的地方,他的法力就会大打折扣,而且得自炎阳丹的几种火系神通都会失去作用。因此他向来不会轻易到河流湖泊这种水气浓郁的地方活动,今天被时予带到这里,他本来是想放弃追击的。不过他转念一想,如果放任时予这样一个小道士离开,传出去会有损于自己的威名。而且他和时予在街上追打了这么久,也不见其他的修道之人出来救援,说明城中再无高人威胁他。以他本身的五百年功力,对付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