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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谜案-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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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说着,一边冲上去抓住布奈的腕子。
    “嘿嘿,不要急,稍待片刻,我这个金牙是假的。”布奈用手指把嘴里右边的
金牙取了出来。“你们看清楚了,这是十分薄的黄铜(铜和锌的合金)片制成的,
假如有了这一玩意,自己就可以制成牙套,套在牙上,这小把戏,任何人都是举手
之劳。”
    布奈看了一下手表。然后对孛修说:“哦,已到9点了,我曾和大家说在这时要
把窃贼挖出来交给你,现在,时辰已到。……刚才我说作这种金牙套的小手艺是举
手之劳,当然我们的这位男爵也不会例外。昨天晚上,村子里五金店的老板告诉我
说,三个月前,男爵曾从那里买走过黄铜片。”
    男爵的脸上立刻阴暗不定。
    “孛修,真正的窃宝之人就是他。”布奈指着男爵。然后又说,由于他欠了一
屁股债,现今已快倾家荡产。可是,为了躲避这一危机,他便开始打教堂宝物的主
意。
    “他制造各种机会靠近神父,花言巧语之下得知警铃的所在以及藏宝之地。然
后,为了嫁祸于布尼申,便准备了一些和布尼申一模一样的衣物,并且还造了两颗
伪牌的金牙,乔装打扮成布尼申的模样,去窃取教堂的宝物。”
    “那么,那些宝物呢?……他藏在哪里了?”孛修和神父不约而同地追问道。
    “在男爵的公馆有一个牧场,那里堆积着像小山包一般的干草,9件宝物全部藏
匿在其中。你们快去吧!”布东话刚一落地,孛修和神父便奔出门去。
    就在这时,男爵自口袋里掏出了一只手枪抵在自己的太阳穴上。就在那一刹那,
布奈一个进身,劈手夺下他手中的枪。男爵崩溃了,一头向后昏了过去,正当他快
要倒在地上时,他身后的布尼申用双手把他抱住了。




 


                              疯狂汽车之谜

    一种使人恐惧,令人发狂的气氛笼罩在村子的上空。那桩凶杀案是如此的惨无
人道,简直是非人类所为。世上的凶案千千万万,可是,却没法和那桩残忍的杀人
案相提并论,恐怕那十八层地狱中的魔鬼也无此毒辣的作为吧?不,即使是那地狱
中的魔鬼,也不忍看那人间的惨剧,也会掉过头去。村子里的人如此惊惶不已是在
常理之中的,是不足为怪的了。
    那是一个礼拜天,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那些从圣·尼古拉教堂里作完礼拜的
村民,三三两两走出教堂的大门,有的正在打招呼,有的在打闹嘻笑,也有一些村
民在谈论今年麦子的长成。有一些人正向回家的路上走去,其中几个村妇走在最前
面,她们一边走着,一边谈笑风生。
    突然,一声惨叫传来,只见那些村妇纷纷避向道的两旁,有的甚至紧紧抱住道
旁的大树。
    只见一辆巨型汽车风驰电掣般驰来,带起漫天尘雾,冲得那些村妇四处躲藏,
同时发出野兽般的吼声,直向教堂正面冲过去。
    “轰”一声,汽车撞到石阶上,碎石飞溅,紧跟着,又一个急拐弯,擦教堂的
石墙而来,顿时墙又被撞了很大一个窟窿,然后汽车穿街而过,飞驰而去。
    这从天而降的事故令人惊恐不已。好在没人受伤,这真可谓是不幸中的万幸。
当村民定下心神,四处查看时,那辆汽车早已跑得不知踪影。那就像一阵烟随风飘
过,转眼间便消失在街道那边。
    尽管如此,村子里还是有几个人看见了那个开车之人。
    “他好像是穿着一件羊皮的上衣。”
    “对,头上戴了一顶带毛的皮帽子。”
    “长什么样?”
    “没看清,他戴了一副很大的防风眼镜。”
    假如只是酗酒开车,还不至使人如此惊慌。可是,一个村民却发现一桩十分骇
人的事,他吓得面色苍白,结结巴巴地说:“不好,不好了……那个人……那个人
杀了人呀!在他身旁还躺着一具女尸哩!”
    经他这么一说,立刻又引起一阵不小的震动。一会儿,村民们稍微镇静下来,
他又接着道:“在汽车的助手台上,还躺着一个血肉模糊的女人,我看见了,她的
帽子已经稀烂,满脸都是血。”
    接下来又有人说,曾听到有女人的惨叫声。
    “那么,车子刚冲过来时,女的好像还没断气。可是,那凶人究竟要把尸体运
到哪里去?”
    “嗬,那辆汽车转眼即逝,就像一阵轻烟,一下子就渺无踪迹啦!”
    村民们在教堂前面的广场上议论纷纷。这时有人突然叫了起来。
    “哎呀,那边有血,有血迹!”
    众人随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那用石板铺就的地面上,滴着一滴滴的鲜血。众
人齐身顺着血迹跟下去,只见街上的血迹曲曲折折,一会儿忽左,一会儿忽右,这
正说明汽车是忽东忽西地向前飞驰。
    “这驾车主人必定是位酒徒,哦,幸好还没有开进河里或是闯进田地里去。”
    “开车的不是喝醉了,就是精神失常,要不就是无证驾驶。”
    “总而言之,我们顺着血迹跟下去,一定可以找见。没准车子已经撞在树上,
翻了车。”
    “好的,我们一块去看看吧!”
    五六个人顺着血迹跑下去。可是没发现汽车的影子,只见路上的斑斑血迹和车
轮轧过的痕迹是断断续续的。这条公路是通往木鲁科森林的。
    “可能是开到森林里了吧?”
    “不可能。假如真地开进森林里的话,准会翻车的。里面都是些伐过的树桩。”
    众人走到圣·尼古拉村不远处时,有一段舒缓的弯路,那里有一个上坡,而且
全部是粘粘的红色土,每当下过雨后,开车一不留神,便会滑车。另外,去森林的
路口,不远处便有一个急转弯,对这里不熟悉的司机,常常会撞上路边的林木。同
时,拐弯的地方又会因为刹车不及时而发生撞车。总之这一带是事故多发地带,如
果不减速行驶是十分危险的,因此在道旁便竖着“慢”和“呜”的路标。
    “哦,在那边!”
    “在哪里?……车翻了!”
    一棵高大的榉树之下,一辆大型汽车歪倒在那里。可能是因为猛烈地撞在大树
上,车头撞得稀烂,一部分机器零件散的满地都是。
    “噢,女尸——有具女人的尸体。”
    探身望向翻车的那个人惊叫起来。
    众人走近,只见一具鲜血淋淋的女尸。赫然躺在车的旁边。可能是因为车冲下
去时惯性太大了,所以尸体从车里甩了出来。
    “哎,这真是惨不忍睹……。”
    女尸体被一块巨石砸得面目全非,血肉模糊,而且还有一块尖锐石头插在头盖
骨上,触目惊心。村民们都被眼前的惨剧吓得面如土色。
    众人战战兢兢地向前方搜索,然而那个坐在驾驶台上的穿羊皮上衣的男人,已
经踪迹全无。
    村民们在森林里四处寻找,可是就是找不到那个穿羊皮上衣的人。不一会儿,
由森林里走出来五六个工人。
    “你们看到一个穿羊皮上衣的男人了吗?”其中一个村民问道。
    “没有呀!”工人都不约而同地回答。
    很可能是跑到森林里藏起来了。正当众人猜疑不定时,接到报案的警察们赶来
了。他们马上开始搜索,村民们也帮忙一块寻找了一番,可是始终没有再发现什么。
    又过了一会儿,检察官和警察署长也来到现场,经过几日地毯式地搜索,仍旧
踪迹全无,更不用说犯人的杀人动机了。
    “凶手必定是个强悍的家伙,你瞧那块大石头。”检察官紧锁眉头,对警察署
长说道,“这块大石头并不是此地的,必定从别处搬来的。凶手在非常短的时间内,
搬起这块大石头,把这个女人砸死,然后逃之夭夭。此人真是力大无穷。不,这并
非一般人可以做到的。这凶手定是罗汉之躯,要不然就是一个魔王降世。”
    搜索继续进行着。警员们在森林中采用地毯式搜索法,不放过一棵树,一根草
甚至于树梢之上,都毫不遗漏,最后仍然找不到凶手的蛛丝马迹,搜查工作陷入困
境之中。
    第八天,却发现了一桩十分蹊跷的事。一位警员在一处悬崖边上,捡到了一件
羊皮上衣。
    “是不是以前遗漏在这里?”
    “那悬崖边我去过好几次,而且,其他的警员也去过。”
    “如此说来,凶手是故意冒着被捕的危险,把羊皮上衣送到那里的了?”
    “他居然可以避开如此严密的防范?”
    检察官与警察署长不禁面面相觑,他们对凶手这一行为感到颇为费解。凶手为
何要这么做?他又有何动机?在捡回的上衣中只有一把酒启子和一条餐巾,除此之
外别无他物。这两样东西好像对案子无甚作用,无法从这两件东西当中判断凶手的
职业或是杀人的动机。
    凶手所丢弃的那辆汽车生产商查明了。于是警员们立刻赶到那家汽车生产行。
    “哦,那辆汽车大约三年前被一位俄国贵族买走了,不久,他又转让他人了。”
生产商这样介绍。当问起那位俄国贵族的姓名和地址时,他说已忘记。还说那位贵
族绅士至此再也没有在此出现过。
    现在已无法知道汽车到底卖给了什么人,而且车子上的牌照已被摘掉了。被害
的那位女士也无从知道身份和地址,因为头部被砸得血肉模糊,已经面目全非。
    警员们在询问汽车途经的那个村的村民得到一些珍贵的线索。
    那个礼拜六的黄昏时分,在距圣·尼古拉村大约320公里处的一个乡村小店前,
曾有一辆巨型汽车在那里逗留过,从小店里买了一些汽油和食物。
    “他们到底都买了些什么食物?”警员询问小店的老板。
    “唔,有火腿、水果、葡萄酒、饼干,另外还有一小瓶三星牌白兰地。”老板
说。
    “车上坐的是不是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
    “是的。来买食物的是个男的,女的坐在驾驶室内没有出来。不过,在车子里
好像还有一个人,他坐在车的后座里。”
    “哦,他长什么模样?”
    “不知是男的还是女的。因为车子上的帘子是拉着的,不过,他(她)曾经动
了几下,所以才知道车后座里有人。”
    警员听了此话,陷入了沉思当中。“如果真是这么回事,那么,车子内应有第
三个人,而这个第三个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到什么地方去了?
    不久之后,又有一条颇有价值的线索。在距圣·尼古拉村20公里处的草地里,
有个白兰地的小酒瓶和火腿的包装纸。提供这一线索的是村子里的一个牧童。
    他带警员们来到现场。没错,小酒瓶和包装纸仍旧留在地上,而且那小酒瓶上
的商标正是三星牌。那地方离公路很远,是个十分隐蔽的地方。他们定是把车子停
在那里休息。那白兰地的小酒瓶的瓶口是被一块小石头敲下去的,而那块小石头就
丢在不远处。
    “凶手可能是用这块石头打开瓶口的。你瞧,石头上还粘着一些封瓶口的锡铂
呢!”
    “对,你瞧,这瓶口里的木塞还完好无损。可是,软木塞上有一个洞,好像是
用酒启子钻了一个洞,可惜没有成功,为此,才用那石块把瓶口打碎的。”
    “如此看来,这小子够笨的了,空有一身力气,却无法把瓶塞启出来。”
    “这小子很可能就是凶手。”警员们这样分析着。然后把那些可能作为陈堂证
供的东西,谨慎地收了起来。
    警员们又耐心地在附近寻找线索。
    他们走到公路边不远处的一条污水河边,然后顺河边逆流而上,走了没多远,
来到一片草丛,穿过草丛,是一个深水潭子。
    “哦,哪来的一股臭味?……唔,是什么东西腐烂掉的味。”
    警员们的心为之一紧,一阵阵令人作呕的臭味随风飘过来。众人拼命忍着,在
草丛里搜查。啊!有一具男人的尸体横在那里。
    “是具男尸。”
    “啊?脑袋也被石头砸个稀烂。”
    其他警员一听,脸色苍白,众人目瞪口呆。噢!真够惨的了,脑袋已被砸扁了,
全身已经腐烂,上面满是蛆,而且头上的蛆明明可见,在那里蠕动。
    那尸体上身着一个黑色的上衣,下身是一条灰色的皮裤子,口袋里空空如也,
什么也没发现。尸体横陈的地方以及周围也没发现钱包、手表、日记本之类的小物
件。
    那个小店的老板被召来了。
    “你见过这个人吗?”
    “啊,就是他来小店里买东西的。”老板一见尸体就不假思索地说。
    “买东西的人不是一个穿羊皮上衣的男人吗?”
    “不是,我没见过什么羊皮上衣的男人。”
    “噢,事情有点溪跷,开车闯进圣·尼古拉村的是一个穿着皮上衣的男人,旁
边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女人。可是,到那小店买东西的却是穿西装上衣,皮裤子的
男人。那么,那个穿羊皮上衣的男人在哪里呢?……”
    “哦,对了,小店老板曾告之,车的后座里好似坐着一个人,那极可能就是穿
羊皮上衣的那家伙。穿黑上衣的男子进去买东西。”
    “那天夜里,他们在草丛里露宿。后来,那穿黑上衣的男人遭到袭击,死了。
凶手就是藏在车后座的那个穿羊皮上衣的人,之后,他驾车疯闯圣·尼古拉村。我
想案子的经过,大概就是这样的。”
    “对,是用大石头行凶的。两个案件是同一个人所为。很明显,凶手便是那位
穿羊皮上衣的男人。”
    警员们的推理似乎很正确,可是,那个穿羊皮上衣的男人却像烟一样消失在空
气当中,不论警员们怎么严加搜索,仍旧不见其踪影。只凭他放在悬崖上的那件皮
上衣,便不能忽视他潜进如此严密的警戒网的能力,他将上衣放在那里,确实令人
费解!他为何要这么做?他又有何动机?他这一行为根本无法用一般的常识来推测。
    案子就这样粘在那里。时间过得飞快,几天之后,警员们又在悬崖边上发现了
凶手的那顶皮帽子。哦,他为何要这样做呢?事态的发展越来越扑朔迷离。
    怪事接二连三地发生。两三天之后,一个警员埋伏在森林之中,等待凶手再次
露面。可是,守了整整一夜什么也没发现。次日清晨在他回返的路上,在林荫道上
又发现了一副防风眼镜,不用说,这也是凶手的装备之一,现在故意扔在那儿的。
    这个神秘的凶手为何冒生命危险来放置那些衣物呢?这其中又有什么阴谋?
    到这里,这桩凶杀案仿佛走进了迷宫。尽管警方不遗余力,可是,依旧毫无头
绪。指挥这桩案子的指挥官,由于彻夜不眠地主持这件使人无从下手的案子,最后
病倒了,接办这一案子的指挥官虽然耗费了大量精力,但是仍没能找到什么线索。
    在命案现场,警方曾抓获两名流浪汉,经过严谨地调查,证明了案发时,他们
均不在现场。
    由于此案的案情十分惨忍,为此舆论哗然,抨击警方的无能无力,报纸上也大
事责怪负责此案的刑侦人员。一家报纸,登出了如下一篇文章:
    警方对于这桩惨无人道的凶杀案,尽管不遗余力,但是,案子没有一点眉目。
可能是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和刑侦人员陷入了迷宫,只是在黑暗中摸索,简直窝囊得
令人泄气。

    警方到底要让那杀人手段如此残酷的凶手逍违法外到什么时候呢?凶手难道有
飞天入地之神功吗?他冲破了严密的警戒网,有意把衣物放回到案发现场,这简直
是对警方的一种讽刺,一种嘲弄。很明显,他在向警方宣战。
    即使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恐怕也是束手无策。至于怪盗亚森·罗宾也可
能拿他毫无办法吧!
    哦!这个凶残的神秘凶手,到底是什么人?他又躲在哪里呢?

    上面的文章刊出的次日,这家报社便又接到一封电报,大概内容如下:

    圣·尼古拉村的凶杀案,简直就是一个只能欺骗小孩的伎俩,鄙人没必要参与
此案。
                                                 亚森·罗宾

    报社在当天晚上,便把这封电报登出来,并在电文之后加上了编者的话:

    上面一封电报,不知是什么人以罗宾的名义拍给本社的,想必这是假冒他人之名,
想必这是一种椰榆之词,此事原不是信,可是本社遵循一贯之作风——给读者以真实
的宗旨。为此,把原电报一字不漏地刊出,以飨读者。

    又过了两天,罗宾把一封长信寄给报社。报社接到后便把它刊登在晨报上,现
在原文录下:

G报总编阁下:
    前日之电报,阁下以为是有人冒名顶替鄙人之名,和贵社开了个玩笑。可是,
你的猜测恰好错了,那封电报确是本人所拍。
    鄙人对于圣·尼古拉村的凶杀一案,时至今日仍觉其案情简单,简直就是一个
愚弄小孩子的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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