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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一不留神-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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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新犯人已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可这小子还是站不稳,不得不手足并用地爬到门口,狗似的蜷在哪儿。    
      “爽不爽?比跑马还舒服呢吧?”墙角那阴冷干涩的笑声很难令人相信这是人的声音。仔细想想也不奇怪,过几天他到阴曹报到,凭修行怎么也能混个鬼头,现在适应一下环境也没什么不好。    
      几年后我在外面碰上一个学医的朋友,无意中谈到此事,医生朋友告诉我。杀手是职业罪犯,肯定学过人体解剖,他掐住的是新犯人的主动脉,使他大脑供血不足后,又使新犯人剧烈运动,自然会出现痉挛失禁的现象。医生说来轻描淡写,而我却感到强烈的震撼。如果掌握了某种窍门儿,人也是可以玩儿的,而且玩儿人肯定比玩儿别的东西更有意思。    
      其实,我当时就该悟出这个道理。玩儿人当然有意思,欢乐留给别人,罪过留给自己嘛!所以我必须得进去受罪,一天天熬吧,好在只有一千多天,谁让我甘心让人家玩儿呢。    
      每一夜都是不眠的,反正白天可以撒开睡。最近我就怕夜晚,高窗外是不可测的黑暗,风,吹哨似的响个不停。牢房里阴湿寒冷的空气中弥漫着马桶、汗臭、酸脚巴丫子的混合味道。偶尔一两声叫唤都怪到极点。后半夜,月光从窗口射进来,那青灰色的光芒阴惨惨的,月光里摇弋的树影恐怖地扫过屋里每个人的脸。进牢房的人像京片子那么贫嘴的很少。大都恶狠狠地盯着自己的鼻子运气,很少开口。可别张嘴,一张嘴就是损到家了,有些骂法还是我头一次听到的。与这帮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还得一起生活两年多!越想越不是滋味,每念及此,我浑身都较劲。可刚闭上眼,依然是川北灰蒙蒙的天空,不久刘萍美丽的有些迷离的俏脸就在天空渐渐显现了。她时而欢快,时而冷漠,时而又疯狂得令人目眩,时而是欲笑还嗔的夺魂。我也不知自己是憎恨还是希冀,可她半睁着眼,迷人的嘴唇微微上翘的样子依然让我手足无措。突然她眼角中流出的渴望化成法庭上漠然的怒视。我的心在疼,彻骨的疼!肝胆像被人揪出来,在案板上剁。此时,泪水又不住涌下来。    
    依然是清冷的月光,昏暗的牢房,走廊里传来不紧不慢的脚步声。忽然我在漆黑的角落里发现两颗明亮闪烁着的眼睛正盯着自己。    
      杀手正嘿嘿冷笑呢。


第二部分打着滚儿地乐

    我的童年是在北方乡下度过的。那时天空非常蓝,岁月也如天上的白云般无暇、简洁。那时的孩子不像现在被刻意雕琢成几种固定模式,五六岁就知道搞对象,上小学就开始凑手儿玩麻将。我们小时候就知道和一群伙伴在旷野中、田垄边摸爬滚打,弹球摔跤。我们的皮肤是极其健康的黑亮色。冬天,手背上的皴一直能长到小臂,棕色的小爪子摸起来像鱼皮。夏天,我们的手又总因为受伤而弄得血肉模糊。那时的我已经知道傍晚蛐蛐欢快的歌唱叫虫鸣,秋天大雁北上时雄浑的低吟叫鸟语。    
      大人们白天上班,晚上夜战,没工夫管教我们。我们当然也不会因为大人的管教而离家出走。我一直认为小时候在农村的那些年是自己一生中最美妙的光阴。那时我们根本不用操什么心,整天地瞎玩儿疯跑,不饿不回家,不累也不用回家,回家大多是为了赶饭点儿。反正在我的印象里,那些年似乎就从来没觉得累过。    
      在北方广袤无垠的旷野里,四季都有动人的风景。我小时候最喜欢秋天,在秋天不仅可以大吃特吃,而且风光也分外的好看。漫地遍野的麦浪随风而动,天空格外的高、格外的蓝。从天而降的黄沙在金色麦浪上狂舞,欢蹦乱跳的麦穗似一串串吃饱了乱窜的小老鼠,放纵,毫无做作。黄昏时,晚霞橘红色的光彩中,鹅黄色的太阳似一面小圆镜子,示威似的在云间穿行。绚丽而巨大的光柱从云缝中射出来,不断地变换着天空的走向,直到晚霞被气得憋黑了脸,太阳却逃得无影无踪了。此时,一群小土包子们正泥猴似的往家里赶,一行行泥脚印为大地镶上了镜框。不久月亮悄悄溜出来了,它乏味而松弛的惨白面孔似乎随时都会裂开,没多一会儿,它又窝头似的在夜的蒸锅里聚集成灿烂的明黄色,而所有的星光也在此刻汇集于夜空,大地逐渐沉寂了。    
      这就是我童年生活过的地方。明媚的天空,温暖的风!每想起这些,我的脸上都不自觉地浮现出微笑,即使在监狱里,即使在马桶边。    
      那时候的我吃的是窝头,干的可都是荤事儿,俨然是领群作乱的孩子头儿。谁动了方小爷头上的毛,保证四邻皆惊。    
      村南头的张大爷种了几棵苹果树,那年头苹果稀罕得很。有一次我趁张大爷不在,蹿到树上,偷摘了七八个苹果,还踩折了两根树杈子。咱不抠门,把苹果分给了平时一块玩儿的小伙伴,可不知哪个嘴又馋又烂的家伙走漏了风声。最终张大爷在老爹面前狠狠参了我一本,方爷的屁股自然没少吃苦头。    
      然而张大爷却真的错了,因为他招惹了孩子王。没过三天,我就在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用小刀把张大爷苹果树的树皮都给扒了,树干光溜溜的,手感非常好。几天的工夫,苹果树便打蔫儿发黄完蛋啦。张大爷的脸青了半年多,逢人便骂。全村的人都怀疑这事是我干的,可咱口风极紧,死不认账,谁也不能把我怎么着。久而久之,这事便成了村里的无头案。前几年我翻看《西游记》时,看到孙悟空偷食人参果,大闹五庄观那段,我乐得差点从床上折下来。同时我暗自发誓,将来挣了钱,赔张大爷几棵苹果树。然而十几年了,张大爷还活着吗?    
      还有一回,我和狗臭儿他们一伙儿干架吃了亏,回家后闭门三日苦思破敌之计,还真让我想出了办法。又是一天晚上,我弄来把铁锨,跑到茅房,在坑里连铲了七八锨臭大粪,在狗臭儿家门口堆起了八阵图,最终仍然不满意,索性脱了裤子,蹲在门口生产了摊新鲜货。临走时,我小心翼翼的用黄土把东西都盖上,连自己都看不出来,才安心地回家睡觉。    
      第二天大家都还没起床,就听见当街“哐当”的一声铁盆落地的巨响,接着就是狗臭儿他妈满大街祖宗奶奶地臭骂,听起来都带着哭音儿了。后来又听见几个大人问是怎么回事,跟着就是满街的笑声。父母十分狐疑地盯着被窝里的我。可我硬是咬着后槽牙,没乐出来。吃早饭时也是目不斜视,神态安然。    
    狗臭儿他妈整整骂了一上午,嗓子都岔了声,才被人劝回去。当天下午,我一个人跑到麦地里,打着滚儿地乐。    
      类似这样的事,我小时候还干过好几回呢。干坏事有种难以形容的快乐,逐渐我也摸出了干坏事的规律,千万得嘴严,千万得在晚上。那时我就隐约地感到自己与黑夜似乎有着天然的联系。因为每每太阳落山,咱的精神头就倍儿足。好景总是不会长久的。我上到二年级,父母的工厂便搬回北京了。我终于如愿地看到钢蹦儿上的天安门。初进都市的兴奋让我好几个晚上都没睡着觉,白天没事就往街上跑,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自行车。有一回在大栅栏,要不是警察叔叔咱没准就让拍花子的卖了。有时我想,如果不回北京,在那个小地方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也许会更好。我在监狱里就常这么想,可世事难料,谁又知道呢?    
      在北京上的那几年小学实在没什么意思,老师跟上了发条似的,六点多就逼着我们上早自习,其实不过是一加一等于几的事儿。我刚从农村回来,口音改不掉,老师和同学们都认为我是个小乡巴佬,虽然没人当面说,可我心里清楚。那时国内刚刚开始改革开放,物价越来越高,学生们的书包也越来越沉。我真不喜欢上学,城里的孩子又有钱又聪明,坏主意比我多多了,而且招儿还倍儿损。每次坐进教室,我都浑身刺痒。从那时起我就相信,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因为有些人生来似乎就是好学生,上课时他们能做到一动不动,特别是那帮女生,视线总能跟着老师的脸转,真了不起!可下课后,她们叫唤起来嗓门比马的还大。城里女孩儿天生会做戏,男孩子也雌化得厉害。咱实在不行,上课不上课脑子都没带到学校。我断定自己天生就不是上学的货,纯粹是浪费时间。好在咱脑子挺好使,没用过什么功,成绩倒也不好不坏。一晃数年,平平淡淡,马马虎虎地就上了中学。那几年似乎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我上初中的学校有一个标准足球场,对于北京的孩子们来说这是件非常幸运的事。我就是在足球场上认识徐光的。那时候牛仔裤还属于奇装异服,邓丽君的带子还得偷着听,而徐光却是老实得不能再老实的孩子。    
      我的学习成绩很一般,球技也稀松平常得很。可咱个子高,年级组队时自然也就把我抓了壮丁。在球队里,我一直踢后卫,球踢不着撞撞人总可以。没踢几场,我便注意到队里的一个小个子同学,他踢前锋,腿短速度快,踢起球来还特别卖力气,属于满场飞的人物。逐渐的我养成个习惯,一抢到足球,便一脚长传专找那位小个子,而小个子也倍儿明戏,闷头就追,追上就一脚射门,追不上拉倒。几场球下来,我们俩竟形成了一种默契,其他年级的那帮笨蛋就没搞明白自己是怎么输的。现在每回看国家队踢球,我就气得直拍脑袋,堂堂国家队竟和当年我们年级队的战术一模一样。就冲这点本事也能冲出亚洲?给他们那么多钱都是糟践!    
      小个子就是徐光。一位老实得有些木讷,认真得有些可笑的人。在我服刑那几年,每逢春节都去我家看望老爹老妈的就是徐光。而实际上我们仅仅是三年的同学。虽然那三年对我来讲就是徐光阶段。    
      徐光和我本来不是一个班的,开始时我们不过只是在球场上打个招呼,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们成了患难与共的哥们儿。    
      有一天放学后,我们球瘾大,又练了半个多小时才准备回家。那时天色昏黑,路灯都快亮了。我们走到校门口的时候,就觉得七八个年龄相仿的孩子围上来。    
      现在的孩子们是比谁有钱,谁家里有阔亲戚,谁家有姑姑能跟外国人上床。可八十年代的中学生有自己的特点,他们是比谁横,谁一年能挨多少顿打。那时候能打架是时尚,你打了我,咱不服,还得约人揍你。有时几个学校能打成连环套,老师们碰上学生们打群架都得躲着走,敢多事一砖头稍上就得玩儿个乌眼青。当时我特别吃惊,因为徐光太老实了,不大可能在外面招猫递狗。而咱本人又是和平主义者,我干过不少坏事但对暴力根本没兴趣。世事往往不可理喻,那次我们哥儿俩就让人家打了个鼻青脸肿,蒙登转向。跑到徐光他们家时,把他妈吓得都快哭了。事后才知道,天黑,那帮家伙打错了人。我和徐光的这顿打算是白挨了。也就从这回开始,我们便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不久,我硬鼓动老师把自己调到徐光那个班。


第二部分我要找男大夫

    此后,我们一起上课,一块儿写作业,球场上前呼后应,爬山时你追我赶。徐光的家很快便成为我的食堂,徐光的老妈也快成了咱亲娘了,至今想起他妈做的菜我还满口生津,回味无穷。有人说女人比男人重感情,其实是女人不过是比男人会表达。男人之间的友情更纯朴、更实在,也更令人感动,有时甚至有荡气回肠、催人泪下的味道。出狱后,我的这种感觉就更明显。无声的援手是男人的风骨!    
      小哥儿俩虽然食则同桌,睡则同床。可有件事我也同样瞒着徐光。    
      上了初中以后,我的身高以每年十几公分的速度疯长。初三时,便长到一米八几。与此同时,我身上的另一个东西也长荒了。刚上初三,我就发现自己腰下那玩意儿竟然比一般同学的甚至能大上一倍。那阵子流行穿精瘦的牛仔裤,可我就从来都不敢穿,太显眼,太丢人了!    
      有回,我逼着莫名其妙的父亲带着我去了趟医院。    
      “怎么了?小伙子。”接待我的是位中年女大夫。    
      “我要找男大夫。”我说。    
      “没关系。医生不分男女。有病男女大夫都能治。”女大夫被我这个半大小子弄得挺难堪。    
      “我要找男大夫。”我斜她一眼,不分男女?胡说八道!没听说过医生共用一个厕所。最终在我的再三要求下,还真来了个男大夫。“小伙子的事儿看来还挺难说。”男大夫五十多岁,他饶有兴致地望着我。    
      “也没什么,就是——就是——”我咽了半天唾沫,也没说出口。    
      “有病就说!”父亲有点急了。    
      “爸,您先出去。”    
      “我是你爸!”老爹虎着俩眼,非常奇怪。    
      “您先出去吧。”我几下就把父亲推了出去。    
      “没事,年轻人。有病不瞒大夫,说吧。”老大夫笑眯眯地拍拍我。    
      “您看看这儿,是不是有病?”我见四下无人,赶紧脱下裤子。    
      医生不解地瞟我两眼,低头看去,脸上惊讶的神色更甚。他用手抚了抚,又拿个小镊子拨动了几下。“你多大了?”    
      “十五。”我飞快地提上裤子。    
      “没事,这不是病。放心,好好上学。”医生开始收拾东西。    
      “那——”我有点傻眼,不知该说什么。难道担惊受怕了一年多的事,就这么简单地让人打发了?    
      “真没病,哎!”老医生很感慨地叹口气。“希望你长大后能学好。”    
      当时的我根本不可能明白老医生这句话的良苦用心。反正没病咱也放心了。当然,想起裆下那玩意儿来还是很难为情,就像女孩儿身上长了块黑记而羞于见人一样,我也同样地羞于见人。每回去厕所,我都尽量在没人的时候,速战速决。至于和同学们一块儿去洗澡的事根本就不用找我。在教室里,每次老师突然瞥我一眼,我都不自觉地把腿并得紧紧的。在人群里,我时常莫名其妙地感到羞耻。真没劲!好在那玩意儿藏得严实,秘密也不是轻易就能泄露的。    
      人是一种常常让自己都迷惑不解的动物,就在我拼命隐藏自己秘密的那段时间,又有好几件事令我百思不解。    
      徐光老实,当然这种老实不过是没什么坏心眼,他成绩比我好。而十五六岁的中学生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再老实他也是人。初三开学没几天,徐光就老冲着同班的一位女生犯木,眼都快歪了。在我眼里小丫头也就那么回事,可不知道徐光搭错了哪根线,通电了。是好朋友自然拔刀相助,徐光还真求了我好几次。    
      “你管她借东西。”我教他。    
      “借什么?”    
      “什么都行。最好是她特喜欢的笔呀、尺子呀。都行。”    
      “借完了呢?”徐光大瞪着俩眼,不知所措。    
      “不还。”    
      “不还?那人家不得急了?”女生还没急,徐光却快急了。    
      “你呀,真木!不仅不还,您还别老上赶着跟她搭话,凉几天再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方面的主意咱张口就来。


第二部分极高的天赋

    “往后呢?”    
      “以后人家自然会找你要的。千万得装成真忘啦。然后还得给人家赔不是,越跟真的似的越好,再送个什么小玩意儿赔礼。”    
      徐光在这方面特别信服我。他向女生道歉时脸都憋紫了。我笑着告诉他,如此效果最好,你成绩好,她又不是眼倍儿高的人,绝对有戏!    
      “这几天她怎么又不理我啦?”不久徐光又来找我。    
      “那你也甭理她。”我连想都没想。“一个礼拜也不瞧她一眼。”    
      “往后呢?”徐光对这种以牙还牙的办法有些担心。    
      “甭害怕。等到星期六你就约她去看电影。”    
      “成吗?”    
      “把票塞给她,到时候你就在电影院门口等就行了。”我胸有成竹地给他一拳。    
      等下个星期哥儿俩再见面时,徐光走路踮着脚,小脸红扑扑。“我就不明白这些花活儿都是谁教的你?”徐光飞腿踹我一脚。    
      “嘿嘿,甭管谁教的,管不管用?”我美得鼻子眼儿都朝上了。    
      其实根本不可能有人教我。上了中学不久咱就发现自己在女生问题上有着极高的天赋。在女孩儿面前我总能表现得特别绅士,说话绝不露牙,而且咱还绝不是刻意装出来的。那种很优雅的惜香怜玉,似乎是我本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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