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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顿和佛瑞斯特,狼狈为奸地闷死了这两个孩子。
这时矮冬瓜正好送午餐进来,便把书从他手上拿了下来。当他叉了一块肉馅马铃薯饼往嘴里送的时候,他再度想起那张属于被告席的脸。忠实且有耐心的小弟弟已然变成了怪物。
当矮冬瓜回来拿餐盘的时候,他说:“你知道理查三世在当时是很受欢迎的人吗?我是指在他当上国王之前。”
矮冬瓜狠狠地瞪了画像一眼。
“不过是躲在草里的蛇罢了,如果你问我的话。假仁假义,那就是他:假仁假义地等待他的机会。”
等待什幺机会呢?他想,就在她的脚步声在走廊里渐渐远去时。他不可能知道他的哥哥爱德华会在四十出头的时候猝逝。他也不可能预见(即使他们在儿时曾共度一段极亲密的时光)乔治最后会被没收财产,褫夺公权,他的两个孩子也失去了王位继承权。因此所谓的“等待机会”似乎并没有立论的基础。而有镀金般秀发的绝色美女,除了无可救药的重用亲人之外,还算是个受人敬重的女王,她还让爱德华拥有一群健康的孩子,包括两个男孩。这一家子血亲,包括乔治和他的儿子女儿,都是理查和王位之间的障碍。当然像这样一个忙于管理北英格兰,与苏格兰人征战(而且成绩斐然)的人,怎幺可能会有时间去“假仁假义”。
到底是什幺使他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改头换面?
葛兰特伸手去拿《瑞比的玫瑰》,想看看培尼─艾利斯小姐对西西莉.纳维尔幺子的不愉快蜕变有什幺说法,但狡猾的作者避谈这个话题。她希望这是本愉悦的书,如果照事情原本的逻辑发展下去,当然会无可避免的成为悲剧。于是她以伊利莎白──爱德华长女的出场,为该书的最后一幕奏出绕梁余音。这使她不必提起伊利莎白两个小弟弟的悲剧,也不必描述理查如何战死沙场。
所以书的最后一幕是皇宫里的舞会。满面红光,快乐而年轻的伊利莎白,身着白色新礼服,戴着她的第一串珍珠项链,显得高贵美丽。她穿著她的舞鞋不断地跳舞,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公主们。理查和安,还有他们羸弱的小儿子,特地从米德汉前来参加盛会。但乔治和伊莎贝尔都没有出场。伊莎贝尔数年前默默的困难产去世,乔治并不显得悲伤。而乔治本身也死得没没无闻,但是乔治曾经那样突如其来的性格倒错,使得他的极度孤僻竟也为他赢得了不朽的知名度。
乔治一生不断发生灵魂上的惊人逆转。每次他的家人都一定说过:“这真是可怕极了,就连乔治都想不出更荒谬的事了吧。”不过每次乔治都令他们大吃一惊,乔治古灵精怪的能力似乎是无穷尽的。
这样的转变似乎是从他第一次与他的岳父狼狈为奸之后开始。当时渥威克想叫他继承可怜的疯国王──亨利六世的位子。渥威克把亨利六世弄上王座也不过是想为难他的表哥爱德华罢了。这两个渥威克公爵都希望见到他们的女儿成为女王,不过乔治对王位继承权的坚持在理查访兰开斯特军营的那一晚已经化为泡影。但对一个爱吃糖的孩子来说,初尝权力的甜头已经让他欲罢不能,在未来的几年里,这个家族总要想办法对付乔治出人意料的异想天开,或让他停止他新想出来的滑稽愚行。
当伊莎贝尔死的时候他坚信她是被她的侍女毒死的,而他的男婴则是被另外一名侍女毒害。爱德华认为这件事情非常严重,于是颁布令状,要求该案在伦敦法庭公开审理。但乔治却在他的地方法官主持的法庭即决审判这两个人,并随即将她们吊死。震怒的爱德华为了谴责他,将乔治家里的两个成员以叛乱罪起诉,但是乔治不但没有将这件事视为警讯,反而大声抨击这是司法谋杀,叛变的怒火在他的心中整个燃烧了开来。
然后他决定迎娶全欧洲最有钱的女继承人,也就是玛格丽特的继女,勃艮地年轻的玛丽。善良的玛格丽特认为让她哥哥留在勃艮地比较好,但爱德华已经安排他回麦克希米兰为奥地利的案子受审,使乔治仍陷于尴尬之中。
当勃艮地的阴谋失败之后,整个家族都希望能平静一阵子。毕竟,乔治拥有一半纳维尔的土地,并且无需再为财富或生孩子而结婚。但是乔治又有了个新主意,为此他娶了苏格兰王詹姆士三世的妹妹玛格丽特。
终于他的愚蠢到达了极点。先是和外国的法庭进行秘密协商,后来更公开让兰开斯特国会宣布他继承亨利六世的王位。这,无可避免的,使他得在另一个国会接受审判,也使别人想救他都救不了。
这场审判成为爱德华和乔治两兄弟间精采火爆的对吵,但是在乔治如众所预期的被判处死刑之后,一切却暂停了。剥夺乔治的地位是一回事:那是大家想做也该做的。但是让他上断头台却是另一回事。
时间一天天的消逝而判决却迟迟未能执行,下议院为此提出了质询。结果第二天就传出了乔治的死讯,克雷伦斯公爵死于囚塔。
“淹死在甜葡萄酒桶里。”伦敦人说。这就像是伦敦东区人对酒鬼翘辫子时的典型评语,然而这却使得一生郁郁不得志的乔治、水垂不朽。所以乔治并没有出现在西敏寺的舞会,而在培尼艾利斯小姐的最后一章所强调的,并非西西莉.纳维尔是儿子们的母亲,而是西西莉.纳维尔是孕育出优良后代的祖母。虽然乔治死时身败名裂,众叛亲离,但他的儿子,年轻的渥威克,却是个健康的孩子,而小玛格丽特年仅十岁就显露出纳维尔家传统的美貌。爱德蒙,十七岁就战死沙场,看来或许是无谓地浪费了一条年轻的生命,但足以平衡的是,他小时候身体本来就单薄,所以她原本就没预期他会长大成人;而他还有个儿子继承香烟。理查二十几岁的时候看起来还仿佛可以被轻易地折成两段,但他却坚韧得像石南花的根一样,或许他那看起来脆弱的儿子长大以后也会像他一样强劲。至于爱德华,她的高大金发的爱德华,他的俊美或许有时令他看起来脑袋空空,他的友善或许有时会让人觉得他有点懒散,但他的两个小儿子和五个女孩都遗传到了他们两边祖先血统中的美貌。
身为祖母她可以骄傲地看着这一群孩子,身为英格兰公主她也可以将他们视为一种保证。保证皇冠将在约克这一脉代代相传。
如果有人在舞会中观看水晶球,然后告诉西西莉.纳维尔在四年之内不仅是约克这一脉,甚至整个布兰塔吉聂特王朝都会、水远的消失,她一定会觉得那个人疯了或者有叛乱意图。
但培尼─艾利斯小姐并没有刻意掩饰,在这场纳维尔和布兰塔吉聂特的家庭聚会中,充斥了伍德维尔家族的人。
她环视整个房间,希望见到她的媳妇伊利莎白受人妒忌或遭到孤立。这桩纳维尔的婚姻后来变得比大家预期的要好多了;伊利莎白是值得尊敬的妻子,不过副产品们却不怎幺样。这或许无可避免,因为这两个男孩的监护权必须给她的长兄。瑞伯斯除了因为太爱炫耀和野心外露而像个暴发户之外,倒还算是个有教养而值得尊敬的人,可以在他们于劳德洛求学的时候照管他们。但至于其它人:四个兄弟,七个姊妹,还有她与第一任丈夫生的两个儿子,要把他们随着她的步伐一同带进婚姻市场中却委实太多了。
西西莉看着嬉闹的人群,从蒙着眼玩捉迷藏的孩子们看到站在晚餐桌旁的大人。安.伍德维尔嫁给爱赛克斯伯爵的继承人。伊莲娜.伍德维尔嫁给肯特伯爵的继承人。玛格丽特.伍德维尔嫁给奥朗岱伯爵的继承人。凯瑟琳.伍德维尔嫁给白金汉公爵。贾姬.伍德维尔嫁给史传其勋爵。玛丽.伍德维尔嫁给赫伯特勋爵的继承人。而约翰.伍德维尔,丢脸地娶了诺福克的朵薇格,她年纪大得足以做他的祖母。旧家族注入新血是好事新血总是偷偷渗进来──但如果是同一来源且排山倒海而来,那就不妙了。就像一个国家里的政治血统,外来的介入极难被消化吸收。不仅不聪明,还会令人后悔莫及。
不过,这股新血还有好长一段日子可以慢慢吸收。这个突然进入旧有政治体中的力量会不再如此集中,会分散、会静止、会不再危险和令人沮丧。爱德华虽然大而化之,却也精明地知道这一点;他得让这个他已安定地治理了近三十年的国家继续保持稳定。从来没有人像她敏锐、懒惰、有女人缘的爱德华那样地统治英格兰,拥有暴君般的权力,却施以仁政。
最后一切都会顺利的。
当她的孙女伊利莎白上气不接下气,笑着跑离那一团混战冲到她旁边的椅子坐下时,她正要起身,加入他们一起讨论甜点省得让别人认为她过于挑剔或冷漠。
“我玩这种游戏太老了,”她边说边喘着气,“而且会毁了人家的衣服。您喜欢我的衣服吗,奶奶?我硬赖着爸爸帮我做的。他本来说我穿旧的那一件茶色丝缎就可以了。玛格丽特姑妈从勃艮地来看我们的那一次我穿的那件。没有比有个会注意女人穿著的爸爸更糟的事了。他对人家的衣橱了若指掌。您知道多芬拋弃我了吗?父亲在生气,但我高兴极了。我在圣凯瑟琳教堂点燃了十根蜡烛。那花了我剩下的所有零用钱。我不想离开英格兰,我希望永不离开英格兰。您可以帮我吗,奶奶?”
西西莉微笑着说她会试试看。
“老安卡列特帮我算命说我将会成为皇后。但没有王子要娶我,所以我看是不可能。”她停了一下,轻声继续说:“她说英格兰皇后,但她好象有点醉醺醺的,她非常喜爱杯中物。”
培尼─艾利斯暗示伊利莎白将来会嫁给亨利七世是不公平的,更别说缺乏技巧了,如果作者不准备去面对这之间的种种不愉快的话。假设她的读者知道伊利莎白嫁给第一个都铎国王,那幺也就假设了他们知道她的弟弟们遭到谋杀。所以她选来作为全书收场的欢宴场景,就无可避免的会被一层黑暗的阴影所笼罩。
不过整体说来,葛兰特认为,她故事是写得够好的了,就他读过的部分来说。他甚至可能会回过头读他跳过的部分。
第七章
第七章
葛兰特那晚熄了床头灯,就在半梦半醒之间,有一个声音在他心中说着,“可是汤玛斯.摩尔是亨利八世。”
这使他睡意全消。他再度扭开了灯。
这个声音指的,当然不是汤玛斯.摩尔和亨利八世是同一个人,而是,如果把人物按朝代来区分的话,汤玛斯.摩尔是亨利八世那个朝代的人。
葛兰特卧看桌灯投射在天花板上的那一圈光,心中计算着。如果汤玛斯.摩尔是亨利八世时的大法官,那幺他必须活过为时甚久的整个亨利七世和理查三世王朝。一定有什幺地方不对劲。
他伸手去拿摩尔的《理查三世史》。书中有一篇序简短的写着摩尔的生平,那是他原来根本没想到要去读的。现在他却试图从中寻找答案,看看摩尔怎幺能同时写理查三世史,却又身为亨利八世的大法官?当理查继任为王的时候,摩尔到底几岁?
他当时五岁。
当那国会戏剧性的一幕在伦敦塔上演的时候,汤玛斯.摩尔才不过五岁。理查死在包斯渥的时候他也才不过八岁。
那本史书中的一切都是道听途说。
警察最恨的就是道听途说。特别是把它拿来当成证据。
他厌恶地把这本珍贵的书丢到地板上,然后才想起来这是公共图书馆的馆产,而他只能借阅十四天。
摩尔根本就不认识理查三世。他实际上是在都铎政府的管辖下成长的。那本书是史界研究理查三世的圣经──史学家荷林雪德从中取材,而莎士比亚以此为蓝本写他的剧作──只是摩尔自以为是的事实,其价值并不比士兵间口耳相传的轶闻高明到哪儿去。听者比说者还信以为真。摩尔敏锐的心智和备受称道的正直并不能使这本书成为可以接受的证据。很多其它伟大的人也曾接受俄国军队越过英国的说法。葛兰特碰过太多这样的人,把某人听某人说某人记得或看过或听说的事情当作事实。
他厌恶透顶。
他一定要想办法弄到关于理查短命王朝的真正第一手记录。公共图书馆明天就可以拿回它的汤玛斯.摩尔爵士了,去他的十四天。汤玛斯.摩尔是殉道者是伟人都影响不了他,亚伦.葛兰特知道,再聪明的人也会粗心大意地去相信,连骗子都说不出口的故事。他知道一名伟大的科学家曾经认定一小块棉布是他的曾姑母,因为普利茅斯后街的一个文盲这幺说。他也知道一位人类心灵及进化史的权威曾为一个无可救药的说谎者赔上一生所学,因为他“自己妄下定论而非根据警方的说法”。就亚伦.葛兰特而言,再也没有比所谓伟大的心灵更粗心大意、更愚蠢的了。就亚伦.葛兰特而言,汤玛斯.摩尔已经被淘汰、取消、删除了;而他,亚伦.葛兰特明天一早又得从头开始探索。
直到他睡着时仍旧难掩心中的激动,早上他醒来之后还是那幺激动。
“你知道你的汤玛斯.摩尔爵士对理查三世一无所知吗?”他质问着亚马逊,就在她那魁梧的身躯出现在门廊的那一刻。
她惊讶地看着他,倒不是因为他提供的新闻,而是他那暴跳如雷的样子。她的双眼仿佛再听到任何一个粗鲁的字眼就要流下泪来了。
“可是他当然知道!”她抗议。“他是那时候的人啊。”
“理查死的时候他才八岁,”葛兰特毫不留情地说,“他所知的一切全都是听来的,像你我一样。像威尔.罗杰斯(译注:美国幽默作家及演员,以天生的机智着称)天生有副好记忆。汤玛斯.摩尔爵士的《理查三世史》一点儿都不神圣。那只是该死的道听途说和欺骗。”
“你今天早上不舒服吗?”她焦急地问,“你有没有发烧?”
“我不知道我的体温如何,但我的血压可是一路高升。”
“喔,亲爱的,亲爱的,”她说,把他说的话当真。“你以前的表现这幺好,英格翰护士会沮丧得不得了。她一直在吹嘘你的进步神速呢。”
矮冬瓜会把他当作吹嘘的主题这件事他倒是第一次听到,但是这并不能让他满意。如果能的话他决定要努力让自己发烧,只为了驳倒矮冬瓜的说法。
但这天早上玛塔的来访让他分了心,以致于这项意志力的实验半途而废。
玛塔,看起来非常致力于他心理的康复,就像矮冬瓜非常致力于他身体的康复一样。她很高兴她与詹姆斯在印刷店里的翻箱倒柜是如此有效。
“你对柏金.渥贝克(译注:冒充亨利七世的人)有定论了吗?”她问。
“不,不谈渥贝克。告诉我:你为什幺会带给我一张理查三世的画像?理查并没有神秘之处,不是吗?”
“没有。我想我们选它是把它当作渥贝克故事的一张插图。不,等等,我想起来了,詹姆斯翻开它然后说:“如果他为脸孔着迷,这儿倒有一张可以给他!”他说:“那是有史以来最恶名昭彰的谋杀者,然而在我看来这是一张圣人的脸。””
“圣人!”葛兰特说;然后记起了一些事情,“过于尽忠职守的。”他说。
“什幺?”
“没事。我只是想起来我对它的第一印象。你也这样觉得吗?一张圣人的脸?”
她看着靠在书堆前的画,“逆光我看不清楚,”她说,然后把画拿起来细细审视。
他突然想起来脸之于玛塔就像脸之于威廉斯警官一样,是工作之必需。眉毛的斜度,嘴巴的样子,对玛塔和威廉斯来说,都是显露性格的证据。事实上她还得使自己的脸符合她所扮演的角色。
“英格翰护士认为他很阴郁。达洛护士认为他很恐怖。我的外科医师认为他是小儿淋痹患者。威廉斯警官认为他是天生的法官。玛顿认为他是个灵魂正在受苦的人。”
玛塔有一会儿什幺都没表示,然后她说:“真奇怪,你知道吗,当你第一眼看它时你会觉得这是一个卑鄙多疑的脸孔,甚至脾气暴烈。但是当你看久一点,你会发现不完全是那样。它满安详的,是一张相当温柔的脸孔。也许那就是詹姆斯所谓的像圣人的样子。”
“不,我不认为。他是指坚持自己的良心。”
“管他呢,这是张脸,不是吗?不光有看东西、呼吸东西、吃东西的器官,还是张非常棒的脸。只要些许改变,这可以变成一张罗伦左.麦西迪(译注:贤明的佛罗伦斯王)的画像。”
“你该不会认为他根本就是罗伦左,而我们自始至终就搞错了?”
“当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