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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凝望着我,道:“以突厥今日之盛,也无怪乎,周、齐两国,尽皆要争于结交。”
“齐王何必对末将说这些?大家不过是各为其主罢了。”
“各为其主。”沉吟着这一句,他轻淡的笑了,微风吹拂着他的衣衫,袍角绣着的梅花,在风里翻飞,在荏苒的时光里,那十七岁的少年,如今已长成俊雅男子,而我,亦再也回不了当初。
“当年,你跌落山崖,大家都以为你已经死了,若不是我和六弟死死抱住,只怕四哥也要随你一起跳落下去!这四年来,如若不是守着他当初对你的承诺,他又怎愿苟活于世?!
还有真儿,你可记得?这些年来,她却一直没有忘记你,每年,她都会去一趟你坠崖的地方,她总是坐在那处断崖上,一哭就是一整天,一直到哭到双眼红肿!还有……
呵,明明知道,你所说的那一句,‘从此后,把我当作你的灵儿吧,’明明知道是假,我却偏偏信了。郑翎,你不仅伤了四哥的心,亦伤了我的心。”
他神情清淡,只是静静的说,然而,每一句话语,皆如尖刀在绞我的心,回忆,带来没顶般的窒息,脸上却渐渐绽放微笑,“齐王殿下,你所提到的四哥、真儿,木兰一概不知,木兰是北齐人,从来没有去过北周,在这之前,也从未见过殿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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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爱 ;10
“郑翎!”他终于失切了平静,几乎是低吼出声,“告诉我,你为何会变成现在这样?”
“没有为什么,只因,我不是郑翎!”我摇头否认,“齐王,你认错人了!末将应邀而来,不仅是为了给殿下栈行,更是要告诉殿下,逝者已矣,不可再追。人世间,已经没有郑翎,请殿下,忘却!”
不愿、不敢再看他的双眸,“如果齐王殿下再无他事,那么,木兰能否先行告退?!”
勒马转身之时。
“郑翎。”
宇文宪在我身后,一声轻唤,“你不认我没有关系,但,若是四哥见到你,你亦不认吗?”
扯辔的手一滞,马儿停留原处,再也,迈不开脚步。
初夏的风,轻柔的吹拂着苍茫草原,青草低伏,翠色欲流,如一块流光变幻的绿玉,唯有微风,在耳畔轻吟着一曲草原的歌,心思婉转,如远方的河流,百折又千回。在记忆深处,终是记得,有过这样一个初夏,昆明湖畔的那个少年,是十七岁,他含笑望着我时,眉目翩翩,如洒了轻舞的阳光。而另一名舞剑的少年,轻唱的是‘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手,紧握成拳,终究,只是轻声答道:“齐王殿下,我是木兰,不是你所认识的那个郑翎,任谁来了,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有一首名叫《白狐》的歌,四哥经常独自哼唱。他心中的那个女子,是前来赴千年之约的白狐。奈何,痴心未断,情意已绝。看来果真如歌里所唱,海誓山盟都化为虚无!”
宇文宪的话语里,有三分失落,亦有七分心伤。
誓言,立在雪舞的季节,春暖即溶,经不起一丝火热。
谁又知,我的心,在四年前那个叶落纷飞的秋天,早已碎成了,一瓣瓣。
…
注:这段话是李渊说的:“突厥所长,惟恃骑射。见利即前,知难便走,风驰电卷,不恒其阵。以弓矢为爪牙,以甲胄为常服。队不列行,营无定所。逐水草为居室,以羊马为军粮,胜止求财,败无惭色。无警夜巡昼之劳,无构垒馈粮之费。中国兵行,皆反于是。”
明月略改,借来一用,以宇文宪之聪明,看出突厥军团做战的特征应该也是没问题的。
偏爱 ;11
我轻声道:“齐王殿下,有很多事实皆掩于表象之下,并不如你我想象,揭开来,是血淋淋的残酷,所以,我宁愿选择遗忘。”
“一个人,如果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那么,在得到之时,他亦会有所失去。”
“回长安的路,太过遥远。木兰祝你,一路顺利。”
“驾。”马鞭扬起,我纵马疾驰,留下他,一个人,策马独立于墨玉般的草丘上,渐渐的,变成了苍茫草原的一个黑点,模糊了彼此泪萌的视线。
初夏的柔风,在耳边轻吟,告诉我们,已经,再也回不了当初。
从此,山,水,不相逢。
回到驿所时,并未看到长恭的‘焰风’在帐外,看来,他至突利可汗处仍未返回。
也好,此时,我只需要静静的呆着,独自舔尽心底的伤。
然而,一掀开帐帘,却发现帐中有一人慵然伸腿坐于椅上。听到有声音,那两扇紧闭的眼眸睁开,绿眸流光闪烁,唇角勾起一缕邪魅的笑,“你回来了。”我转身欲逃,他已箭步向前,一把攥住了我的手腕,生生将我拖回帐中,他的力道其大无穷,挣扎只能是徒然,他只需轻轻一扯,已将我带入怀中,“骄傲的女人,我们又见面了。”
“放开我。”我愤然斜睨。
然而,他却恍然不闻,手,覆上我的脸颊,粗糙的大掌摩挲着我的肌肤,声音温柔,在我耳畔道:“女人,我好想你。”粗匝匝的须根刺痛了我的颈,那深沉的声音,仿佛来自魔域,我以为已经摆脱,却轻易的再陷梦魇。
我冷声道:“燕都王,我现在是北齐出使突厥的使者,请注意你的言行举止。”
“哈!”他果然依言松开了手,笑道:“本王几乎忘了,你现在是北齐的翎麾将军。”唇角有一丝玩味的笑:“翎麾将军,失礼,失礼了!”
他的笑,如此邪恶,慢条斯里的说道,“若是你们的皇上知道了,他亲自册封的大将军,居然是一个红妆佳人,不知道,他又会做何感想?”
“你!”我怒目相视。
他却对我的怒意视若无睹,“所以,你还是不必再回北齐了,不如,就留在我们大突厥。”
冬眠进行时…
偏爱 ;12
“留在这片辽阔的草原上。你可以自由的骑马,射箭,看书,念诗,你想穿男装,抑或穿女装,无论你想要做什么都可以!”他的眼底浮现出一丝温柔之色:“只要你答应我,做我的王妃。”
我冷然道:“这句话,当日你曾经说过,而我亦回答过你,我绝不会嫁给你!”
“别说得这么肯定,要知道,如今,你已经来到了突厥王庭。”
他低笑着,唇角,勾起性感的纹路,然而,那抹笑容很快敛去,他的眸光落在我颈畔,手,绾起我一绺碎发,指尖划过我耳后的肌肤,绿眸中迸出寒光冷冽,他的手滑入我的衣领,未及反应之时,他已拉下了我一截衣衫,顿时,我的左肩暴露在空气中。
“燕都!”
我又气又怒,扬手一掌,他却不闪不避,清脆的掌声,让我,与他,皆呆了。他凝望着我,眸中的寒意,一丝丝冻人心魄,在我未及掩好的领口,显露出颈间白皙的肌肤上,一朵朵紫色的吻痕,清晰可见,无语诉说着昨夜的疯狂。
他的声音冷若寒冰,“你跟他?”
“是,我已经是高长恭的女人。”
我凝视着他,一字一句,道:“我会嫁给长恭,我要做他的妻子。”
他一把攥着我的手腕,冷然道:“我不在乎。”
他攥得那么紧,紧到我吃疼的挣扎,几乎是咬牙切齿道,“我们突厥人,并不似你们中原人,迂腐的去计较女子的所谓贞操。”
“只要是我想得到的女人,无论她曾经跟过谁?我都不会在乎。”
“你终会是我的。”他猛然将我拽入怀里,吻狠狠的落了下来,霸道狂烈的气息将我包围,我被禁锢于他胸前,高大英挺的身姿,将我整个人环起,他胸膛仿若铜墙铁壁,任我百般挣扎亦不能推开,他一把捏住我的双颊,强迫的撬开了唇齿,拼命吸吮掠夺,如暴风雨一般肆虐。
指甲,尖利的划过他的手臂,血,弥漫在彼此的口腔,我狠狠的咬他,咬得他眉头皱起,却,仍然逃不脱他的桎梏。一滴泪,自眼角,缓缓顺颊流低,落入纠缠的口舌,清晰的咸味,刺激着彼此的味蕾。
他,终于,松开了手。
今年冬天特别冷啊,亲们,防寒保暖工作不要懈怠
偏爱 ;13
“燕都,我并不爱你!”我冷然仰首,“你贵为突厥王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权倾天下,你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又何苦与我纠缠?”
“是,我可以权倾天下,我可以坐拥美人无数,可我却偏偏遇上了你。”他几乎是在低吼,眼神却渐渐暗淡,“我阿史那燕都,竟然任由你,一个中原女人,就这样占据了我的全部心灵,竟然认为只有你,才能是我的可贺敦。”
“可贺敦?”据我所知,唯有可汗的妻子才能被尊称为可贺敦。
仿佛读懂了我眸中的疑惑,燕都眉峰扬起,“聪明的女人,如今,突厥的王权掌握在我的手中,我的王兄身体大不如前,他的儿子们又还小,下一任突厥大汗,只能是我阿史那燕都。”
果然如此!木杆可汗生性好战,此次却未亲征嚈哒,我与长恭觐见木杆时,亦发现他面呈疲病之态,当时便已略微猜到几分。突厥可汗的传立习俗是‘舍子立弟’,燕都雄韬伟略,战功显赫,在各部族之中威望甚高,无庸置疑会成为突厥的下一任可汗。
“据我说知,你已经有了妻子,而且,还不止一位。”
“确是。”燕都并不否认,“我已经有了六位妻子,她们有的是征战时掳获的,有的是各部族首领进献的,但更多是因为仰慕我而自愿嫁与的。我是突厥第一勇士,我的妻子们爱我,有如雀鸟倾慕纵横长空的雄鹰。”
“然而这只鹰,偏偏爱上了你这来自远方的天鹅,骄傲的天鹅。”燕都的声音低沉,他凝眸望我,绿眸含情若秋水一泓,“你会爱我的。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让我如此费尽心力,这一次,我不会再让你逃走。”
“听说,突厥男人常娶战俘的妻女,也有习俗娶自己兄弟甚至父亲的妻女,每迎娶一个妻子,丈夫就会修多一座毡帐,他将这些女人,分别安置在零星散落草原的毡帐中。而可怜的女人们,从此,只能引颈期盼丈夫某一日的来临,这就是如你所说,在草原上,女人们所谓的自由命运!”
我摇头道:“燕都,我永远不会爱你!无论你以什么方式得到了你那六位妻子,你可以在她们中任选一位,成为你的可贺敦,而我,不想成为你炫耀胜利的战利品,更不会成为这大草原上某座毡帐中的女主人。所以,放了我吧,让别的女人去做你的可贺敦,她们,一定会非常乐意的。”
“你这可恶的女人,你是在替我作决定吗?!”他咬牙切齿,双眸闪过一丝痛楚的怒意,“为什么?你总要践踏我对你的真心?”
“因为,我所深爱的人,是兰陵王高长恭,我的心,已经容不下别的男人!”
“兰陵王。”他冷冷的吞出这三个字,眸光鹰鸷冷戾,冷笑道:“可惜,他保护不了你,你只能是我的战利品,并由他双手将你奉上,一如你们北齐多年来进献的贡品一般,将你亲手献至我的面前。”
“你胡说。”
“我是不是胡说,我们拭目以待。”他靠近我,逼得我步步后退,身后已是案几,我双手撑案,他欺近我,紧紧攫住我的手臂,一字一句的说道:“对你,我势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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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爱 ;14
长恭回来时,我正独自抱膝坐在榻上发呆,燕都的话,让我的心生出茫然无措,一种不安的情绪,在心里渐渐扩散开来。
“木兰,你回来了。”
一见到我在帐中,长恭清眸璨然,笑容扬起,他大步走向我,将马鞭随手扔至一旁,半蹲在我面前,道:“走,我带你去一处地方,你一定会喜欢的。”
“长恭。”我轻轻的唤他,眼前的男子,流盼姿媚,言笑芬芳,那双清亮狭细的凤眸,温柔有如醇酒一般浓醉,在他的宠溺纵爱下,我早已不能自拨,与君相爱,怎能分离?
“木兰,你怎么了?”凝望着我,凤眸隐隐藏着困惑与探究,他眸光一沉,起身道:“是不是宇文宪又说了什么话让你伤心?”
我摇头,手环着他的腰,轻倚在他怀里,道:“长恭,我们永远都不要分开,好吗?我不想和你分开,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你一定不要抛下我,好不好?”
他再次蹲下身子,双手捧着我的脸颊,与我鼻尖相触,气息缠绕,那般亲昵无间,“傻瓜,我怎会抛下你?哪怕抛弃世间一切,我也不会抛下你。你忘了吗?我们发过誓,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他的唇角有浅浅温柔,他的清眸有我的倒影,他就近在咫尺,我能听到他胸膛下沉稳的心跳,我能触到他红唇温润的柔美,我能感觉到他有力的大手环在我的腰间,哪怕世事无常,哪怕命运捉弄,我们已经结发为夫妻,我们一定要一生一世也不分离。
* * *
五月初八将至,草原上变得热闹无比,一批批突厥族人,从草原的各处聚集在都斤山下,连绵的毡帐,一顶顶,如绿色草海上的白帆,一直漫延到湛蓝的天边。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有着流动的家,一年一度的祭天节,正是他们亲友欢聚的日子,都斤山下,马蹄阵阵,襟带飘扬,笑语欢歌,连夜篝火。
这两天,长恭一直忙于四处游走,结交东南西北四面可汗。东面可汗阿史那库头收下齐国呈上的上好凌罗绸缎及珠宝财物后,喜笑颜开的答应将在大汗面前帮北齐多多美言。毕竟云珠公主还小,虽然与北周订了亲,但是突厥民风骠悍,不似汉人一般循于礼教,只要女儿还没有嫁出去,木杆可汗随时都可能反悔。
果然,木杆可汗以公主年纪尚小,不愿将她早早远嫁为由,将北周的迎亲使团留下,只说待到公主满了十五岁,过了中原人所说的及竿之年,公主才能远离父母,嫁去周都长安。而对待齐使,木杆可汗的态度亦模棱两可,只是言说公主太小,不会这么早嫁去北周,如若北齐皇帝果真有诚意,一切,再做定夺。
看来,这一场以权谋,金钱为引,牵动着三方利益的求亲拉锯战,将历时长久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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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古斯可汗的传说 ;1
明天,就是五月初八了。
夜幕下的草原,美酒飘香,琴声悠远,一顶顶毡帐均向着东方,期待明日初升的太阳。都斤山下燃起一堆堆彻夜不熄的篝火,映得满天的繁星亦黯淡无光。
阿史那公主、长恭与我,在黄昏时,就已混在彻夜欢庆的人群中,我们与众人一起唱歌、舞蹈、欢笑,篝火映着众人的脸,每一个人都是那么欢喜。一个胡须花白的老人盘膝而坐,一群可爱的孩子撑肘趴在草地上,将老人环绕,老人在篝火旁弹起古老的乐器,用我们听不懂的语言吟唱着一曲长长的歌谣。
“他在唱我们伟大的乌古斯可汗的故事。”阿史那公主拉着长恭的手,笑着将我们也带到老人身边,火光的映照下,公主的笑靥如花,她逐字替我们翻译着老人的歌声:
“这男孩的脸是青的,
嘴是火红的,
眼睛是鲜红的,
头发和眉毛是黑的,
他长得比天神还漂亮。
这孩子只吮吸了母亲的初乳,
就不要再吃奶了。
他要吃生肉、饭和喝麦酒,
并开始会说话了。
四十天后,他长大丁,
走路了,玩耍了。
他的腿象公牛的腿,
腰象狼的腰,
肩象黑豹的肩,
胸象熊的胸,
全身长满了密密的厚毛。
他牧放马群、骑马、打猎,
过了许多白天,
过了许多夜晚
他长成为一个青年。”
火光映红了我们的脸颊,在欢乐的人群之中,那弹琴的老人,以沧桑而又愉悦的歌声弹唱:
“夜幕降临了。
忽然,从天上降下一道蓝光
这光比太阳还光灿,
比月亮还明亮。
乌古斯可汗走近一看,
蓝光中有一位少女,
独自坐着。
她是位非常漂亮的姑娘,
额上有颗亮晶晶的痣,
象北极星一样。
这少女如此的美丽,
倘若她要是笑的话,
蓝天也要笑,
倘若她要是哭的话,
蓝天也要哭。
乌古斯可汗看到她时,
就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她,
于是娶了她,一起生活,
如愿以偿。
少女怀了孕,
一日日、一夜夜过去了,
她临盆分娩,
一胎生下三个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