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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他的命令,三千多名骑兵向眼前步兵方阵的右翼突击,他们持着角弓,已经搭好箭矢,双腿紧紧夹住马匹。
凌辰紧紧盯住这群疾驰的骑兵,经过之前的对阵,他已经估计出对方抛射的射程,不考虑命中,他们借助马力,能抛射到近五十米的射程,但为了威力,他们是会拉近这个距离的,一般会在方阵的三十米外划过一个圆弧,集体抛射,然后转向,脱离与步兵方阵的接触。
如果有弓弩的话,对射,对方肯定不沾便宜。
但现在没有,但凌辰手下的士兵,可不是普通的士兵,一个个都有着极强计算力,身体机能也调试到了人类极限。
长而粗的木棍,扔出去的有效射程,只有二十米,但短而重的菜刀,却能被他们轻易投掷出三四十米,还能维持住精准的弹道,命中锁定的敌人。这种能根据风向,气温等综合因素,计算出准确的弹道,然后将手中的兵器投出这样的弹道,如此不可思议的能力,只有超级计算机才能做到,而他们每一个人,都是从超级智能中分离出来,这种本事和匈奴人的骑术一样,也是天赋。
第一百二十章驱逐(下)
当稚野大当户,看到空中飞来稀疏的菜刀时,他在上一刻还有心情大笑出来,但当一把把菜刀以不可思议的精确,将他的骑兵一个个砍落马下时,才惊异得张大了嘴巴。
相比之下,未被命中的骑兵,抛射的箭矢,尽管数十倍于飞来菜刀的数量,但杀伤效果却是0,没错就是0。
稚野大当户是知道弓箭杀伤力不强的,尤其是骑弓,大部分时候只是起到打乱阵形,削弱敌人的作用,真要解决战斗,还是要靠那身边看似不起眼的刀剑。
但眼前数千支箭矢,却一个人都没有伤到,全部被人从头顶挡住,反观己方,却被对方一轮稀疏到肉眼都不容易看清的菜刀砍死了一百多精壮的勇士,一个个栽倒在马下,被疾驰的马群踩过,已经不成人形。
“雄髡,你给我滚出来,”稚野大当户,发怒了,他要让雄髡再解释清楚,这些人到底是些什么人。
但很显然,雄髡根本没有出现,他已经悄悄地逃走了,这只草原上狡诈的灰狼,似乎知道了稚野大当户必然会失败。
“该死,怎么破解他们的阵形,好了,跟在他们后面,给我盯住他们,”稚野大当户想出了办法,那就是盯住对方,就像草原上的狼群一样,连续几天盯住猎物,让他们疲于奔命,最后再发起攻击。
很快匈奴骑兵们在大当户的命令下,放弃了直接向步兵方阵投射,而是远远地吊着一侧,等待对方的阵形出现混乱。
凌辰见状,也不去追赶那些骑兵,他命令方阵向下一个村庄前进,一方面是搜救幸存者,一方面也是搜集物资。后来赶来的几千名僧人,携带了随身的干粮和清水,能坚持两天时间。但要和这些匈奴骑兵们较量,就得做好更长时间的准备。
在凌辰命令下,整个庞大的步兵方阵沿着大路缓缓行军,宽阔的正面,以稳定的速度向着下一个村庄进发,并不在意那些骑兵在周围的觊觎。
普通的步兵在这样的压力之下,是坚持不了多少时间的,随时可能被恶狼咬住的心理压力,会让他们疲劳加倍,更不用说在行军中还要保持住密集方阵来移动,再精锐的人类步兵也难以做到。
而凌辰所在的方阵,却在这种行军中,没有一人走错步子,不管地面崎岖,还是平坦,不管走在路上,还是走在泥地里,都保持着完全一致的步骤,如同一具再精密不过的机器,在向前碾压。
已经不知不觉落到一侧远处的匈奴骑兵,也被这种整齐划一的力量震动了,他们勒住胯下悸动的马匹,远远看着这只不断前行的部队,他们超越了这世间一切的军队,毫无畏惧,千万人如同一体。
相比之下,他们部队那严苛的军事纪律,和儿戏差不多。
“去,赶在他们的前面,把那些村子都给我彻底烧掉,”稚野大当户,在经过初期的震动之后,已经明白凌辰他们的目的地。
“快去禀告大巫师,就说我们找到了魔鬼所在,让大巫师调更多的人,更多的马匹过来,”在发出这个命令之后,他紧接着又恍然大悟一般,似乎明白了什么,立刻派人去到后方报信。
凌辰远远看出了匈奴骑兵的动作,那首领的命令他自然听不到,但对方派出的骑兵,正朝他们的前头赶去,显然是要赶在前面,去彻底毁灭那些可能还可以作为补给的村庄。
如果此时掉头回寺庙,寺庙里肯定有大量的粮食和水井,防御住不成问题,但寺庙周围的村庄,他以后发展的根基,就会被毁灭了,没有了人,他带来的一万人,难道还要变成民夫不成。根据来时被赋予的记忆,整个寺庙附属的人数有两万四千人,除去他带来的一万人,寺庙近千的和尚,还有一万多人,那些人肯定就是周围村庄的农夫了,用来供养之前寺庙中的一千人,肯定不够,也许还有别的渠道用来换粮食和其他生活用品,或许是更远处的信徒送来的。
对方有马来载运补给,显然要超过他的步兵,虽然正面冲突,对方不是对手,但对耗下去,他还是会和其他步兵部队一样,因为补给消耗的问题,而最后被击溃。
不过凌辰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他不动声色,只是继续命令方阵前行。
很快就抵达了下一个村庄,不出他所料,所有的房屋都被烧毁了,井里也被填入了尸体。
站在村口,庞大的步兵方阵,没有停滞一秒,绕过了这座被毁灭的村庄,继续前行。
凌辰必须这样做,靠步兵是没有办法拖住骑兵的,就算他不赶赴下一个村庄,这些匈奴骑兵,也会在一段对峙后,到这些村庄里掠夺给养。
这样做,实际上是迫使了他们分散了兵力,一部分人要盯住他们这个庞大步兵集团的动向,伺机寻找破绽,一部分则是去破坏村庄,这就给了他兵力上的更多优势。
凌辰在等待着机会。机会出现在晚上。
入夜后,匈奴骑兵们开始轮流休息,负责巡逻的骑兵,骑着自己的爱马,在营地周围巡视着,一旦有动静,胯下的马会比他们更快地觉察出敌人所在。
而这时,一个个小队的僧兵,靠近了他们。
让巡逻骑兵们没有想到的是,这些人隐秘的动作,连夜间视力要比人强的马匹也没有发觉,而且他们是从下风向接近,气味不会飘过去,让马匹敏锐的嗅觉也无从发挥作用。
在接近到二十米的地方,这些小队的僧兵,已经投掷出了白天回收的菜刀。
在白天,庞大的步兵方阵整齐地移动时,匈奴骑兵也不敢靠近,因此也就给了他们回收投掷兵器的机会。
“噗通”伴随着一声声闷响,巡逻的匈奴骑兵,被一把把菜刀轮倒在地。
他们在漆黑的夜里,根本看不清袭击来自哪儿,如果他们知道有人能在这种漆黑的夜里,还可以借助微光,准确地命中他们,他们一定不敢这样巡逻。
在砍死了巡逻的骑兵后,大队的僧兵方阵,也同时从三个方向,以五十人一队,疏散地靠近了匈奴骑兵的临时营地,砍死巡逻骑兵后,受惊的马匹会很快把营地中的匈奴人惊醒,他们不指望着能够突袭对方,但漆黑的夜里,对方的视力就没有他们的好,一定会分辨不清方向,他们就可以轻易用木棍和菜刀,将跑错方向的对方杀死。至于如何防备受惊马匹的冲击,他们会用手中的木棍,还有高呼声,将那些马匹吓得避开他们的阵形。
没有栅栏,也没有正经的营地,每个匈奴人都和他们的马匹睡在一起,就算出现袭击的情况,他们也能快速上马逃走或者迎敌。
第一百二十一章大巫师(上)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装得越吊,一砖撂倒”一个俊逸的年轻人,披散着长长的头发,正斜躺在一处毛毡上,嘴里念叨着让周围人听不懂的话。
只见此处是一处金色的大帐,四边围绕着匈奴人一眼看不到边的帐篷,周围还有络绎不绝的人群,跪拜着送来各种礼物。金帐之外,有专业的匈奴人,收下他们的礼物,存放到其他的帐篷中,然后有人给他们说了几句后,这些人就一路叩拜着退走了。
可见这座金帐的特殊地位,此时的匈奴单于,都不会有这样高的地位。
此时金帐的主人,这个俊逸的年轻人,看年纪不过二十上下,他的周围,跪着一群相貌娇媚的侍女,此时她们都用崇拜和疑惑的眼神,看着自己的主人。
“那稚野右大当户,就是这样被几千进退一致的和尚打败的么?居然只逃出来两三百人?竟然连我派去的援军都没有赶上”这个年轻人,正向一个跪在他脚前的匈奴人问道。
“是的,最尊贵的大巫师,长生天的儿子,那是一群魔鬼,他们不知道恐惧,不畏惧箭矢,扔出的武器,比最好的射手还要精准,挥舞的棍棒,能挡住任何一支射向他们的箭,我们的骑射,根本伤不到他们一根汗毛,而他们扔出的那些砍肉都费劲的菜刀,却轻易地将我们一个个勇士的喉咙切开,连大当户本人也阵亡了”那个跪在他脚下的匈奴人,正是最先溜走的雄髡,他是从后来溃逃回来的逃兵中,得知了稚野大当户被全歼的消息,大当户本人也被受惊的马匹踩死。
他知道大巫师的厉害,赶紧来跑到这里回报,却没有先去向单于回禀。
“看来,是和上一次的那群人一个来历,不过他们更厉害,这次居然杀了一个万骑长,呵呵,有趣,能率领这样厉害的人,一定更加厉害,如果成为我的爪牙……”那年轻人笑了笑,用脚踢了一下脚下的匈奴人。
“这是赏你的,”他随手扔出一块金锭,雄髡慌忙用手接住。
一块金子,凭借他的权位,并不看在眼中,但如果是大巫师赐下的,那就不同了,这就是以后的护身符,连单于也不能随意诛杀他了。
他将这块刻着特殊符号的金锭珍重地放入怀中,再次跪在这个年轻人的脚下。
“多谢大巫师,长生天的宠儿,这将是我雄髡家世代相传的珍宝”
“好了,你去叫左骨都侯车浦进来见我”
“是,最最尊贵的大巫师,草原上飞得最高的雄鹰,我立刻叫他赶过来”
………………
“车浦,你上次围歼的两百五十人,现在又来了更多的同伴,看来他们是从地狱中来复仇了,”那被尊称为大巫师的年轻人,对着跪倒在地的另外一个匈奴人,左骨都侯车浦说道。
“请大巫师再给我六千人,我去将他们全部赶回地狱”左骨都侯车浦,这个身材雄壮而又粗通谋略的匈奴高官,此时一脸顺服地回道。
“六千人,远远不够啊,他们这次至少来了五千人以上,”
“五千?!”左骨都侯车浦跪在地上的身子一歪,他上次仅仅是为了追剿那两三百人,还是有大巫师的亲自出手,还损失了一千多人,那一千多人,并非是一般战斗一样只伤不死,就算有些当时没死,也在后来几天中,相继死去,竟然是一个没有活下来。
当时军力对比可是近三十比一,算上马力,那更多了,光是冲阵的马匹,就消耗了近万,最关键的是,他带的可是勇士中的勇士,都是十中选一的精锐骑兵。
如果是五千以上的人,那他要去找十万以上的精锐骑兵,二十万的马匹,才有把握击败他们。而这样大的数字,非得召集整个匈奴部落,甚至要那些周边仆从民族出兵,才能用最快的速度挑选出这些精锐骑兵。
“怎么,你怕了?”这个身份为大巫师的年轻人,再次看了他一眼。
“不,有长生天的护佑,尊贵的大巫师,只要肯再次帮助我们,就能将这些魔鬼赶回他们原来的地方,”
“魔鬼也是能感化的,这次我要先和他们谈谈,不过你去通知单于王,让他尽快调集三十万控弦之士,我有大用”
“是,长生天的宠儿”
说完,左骨都侯车浦跪拜着退出了金色大帐。
匈奴的左右骨都侯是单于的重要辅臣,但没有兵权,他能带兵,是大巫师发现了他的军事才能,给他兵马的。现在大巫师命他去向单于要兵,如此巨大的数目,却只让自己一个人去,可想不会是件容易的事情,他皱着眉头,骑马带着自己几个贴身侍卫,一路不停歇,赶了约有半日功夫,才赶到单于王庭大帐所在。
和大巫师的金色帐篷比起来,这里有些寒酸,整个匈奴人的王,所住的大帐不仅规模要小得多,而且连颜色,也只是浅黄,远远没有大巫师的金帐显眼。
侍卫自然是不能进王帐的,他让这些人呆在外面,自己先去通报王帐周围的卫兵。
卫兵自然认识他,很快就进去通报,不多久便有人通告他,单于允许他进去。
一走进王帐,他便闻到熟悉至极的酒味,是最好的马奶酒才有的味道,只见单于措顿,一个四十多岁的草原汉子,脸上挂满了草原人的风霜之色,鬓角已经发白,此时正敞开怀,抓着一皮囊奶酒,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着。
“你来干什么?你这条养不熟的狗,怎么不去新主人那里摇尾巴,来到我这个没人要的老家伙面前,是来看我的笑话么”单于斜眼看到了他,骂了一句。
左骨都侯车浦没有还嘴,他半跪在地,口里说着,“尊贵的大巫师,要求单于王调派三十万控弦之士给他”
“三十万控弦之士?只派我的一条狗来,只用一句话,就要让我这个匈奴人的王者拿出来,搅扰得整个部落不得安宁,我甚至不知道他要这些人来干什么,他认为,这三十万人,就像要一袋子奶酒一样简单?”单于措顿醉熏熏地,随手将没喝完的那个皮囊,扔了过去,砸在左骨都侯车浦的脸上。
左骨都侯车浦低着头,残留的奶酒从他的脸颊上淌下,但他也不敢去擦。
“单于王,大巫师是长生天的儿子,他的要求,您不能拒绝,否则整个匈奴人再也不会得到长生天的庇护,会有其他草原上的民族取代我们,”单于措顿旁边,一个有六十岁高寿的老人缓缓地开口了。
“右贤王,我也是长生天之子,他又有什么资格来屡次命令我,现在这条原本仅仅是辅政的一条狗,也能被他派出去领兵打仗了,就连高高在上的大当户,万骑长之一也愿意被他随意调遣,既然这样,还找我要兵干什么?”
“但他可是比你更受长生天的宠幸,长生天降下的灾祸,大巫师来后,白灾黑灾,已经有十次,都在他的指点下,被我们躲过去了,每次损失的马羊比以往少了十有**,整个部落无人不崇敬他,不能开罪与他啊”右贤王这位老人苦苦相劝。
第一百二十二章大巫师(中)
“可是,我就这样一次次的屈从他不成,他可是只有二十岁,我是熬不过他的,”措顿单于,酒意有些醒了,他也没在意左骨都侯在场,他和大巫师的矛盾,每个人都清楚,汉人不能二君,匈奴也不能有两个王,如果大巫师只愿意负责祭祀占卜这样清贵的职责,那自然无事,但大巫师频频插手军政,谁都清楚,两者的矛盾早晚有一天会爆发。此时能站队的已经站好队了。
“你还有儿子,儿子还有孙子,他是大巫师,是长生天的使者,是不会和凡间女人生子的,迟早还会被长生天召唤走的,”右贤王再次相劝,他好不容易看到匈奴日益兴盛,绝不愿意因为权力的争夺,而引发内讧,将匈奴导向分裂。
“嗯”措顿单于晃了晃沉重的脑袋,让自己清醒了下,他看着下面半跪的左骨都侯,瓮声说道,“你去回禀大巫师,我会调出三十万精骑给他,不过至少要等三个月,现在其他的万骑长,还在他们的草场放牧,不能那么快赶来”
“是的,单于王,我会这样向大巫师回告的”左骨都侯车浦,行了一礼后,然后慢慢退下。
……………
在大巫师的金帐里,左骨都侯车浦将匈奴王措顿单于的话,原封不动地回禀给大巫师。
“哦,看来单于王是要换个人来当了,我觉得你就很不错,”躺在珍贵毛毡上的年轻人,匈奴人眼中地位最高贵的大巫师,这时若无其事地说着,“就叫车浦骨都侯单于怎么样?”
“谢大巫师恩典,”车浦早就知道大巫师的性子,他说的话,就是刻进了石头里,不会再更改,他给下的赏赐,就要高兴地接受。
“好,这次收复了那群魔鬼,我就召开匈奴人的大会,让人推你为新单于”
“可是单于之位,向来是父子相传,或者兄终弟及,我恐怕没有那个名分”车浦跪在地上,虽然心中欢喜,接受了恩典,还是提出了困难之处。
“等我收复了那群人,这以后的单于之位,就是我代长生天指定了”那年轻人充满自信地说着。
“是,尊贵的大巫师,跑得再快的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