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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生涯四十年-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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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接受他的指导。这个灰色头发的侦探经验比我足。 
  “对,可能就是这样。” 
  因此,我小心地,竞竞业业地接受这位面容严厉但心地很好的老人提出来的全部有益的意见。几年以后他说,当时我的镇静和从容不迫,一步一步的检查,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对我来说,这确实是一次考试①(①英文examination有检查、考试等意。作者初出茅芦,这是他第一次作现场尸体检查,所以认为也是对他自己的考试。——译者)——一场实践考试。我考及格了。 
  随着几年时间的过去,我参加的类似场面的数量在增加,我的信心越来越足,因为我知道我在查看的是什么。我学会工作时不必匆匆忙忙,因为尸体是不会逃走的,有的是时间,时间可以使我获得对情况的正确估计,可以按正确的程序进行工作,在做好记录和照相之前一根毛发或一小块衣物也不能搞乱;时间可以让我在现场认真考虑和讨论各种可能性;不要急急忙忙就把尸体送到停尸室去。 
  三十年代中期当我在伦敦开始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时,工作水准是低得可怜的。根据1926年的《验尸官条例》,验尸官有权指定“任何正式取得资格的开业医生”去做尸体解副;而大多数有这种权力的验尸官和合格律师都不了解这种尸体解剖的技术,而他们就是这样干的。“正式取得资格的开业医生”中许多都没有经过最起码的病理学或尸体解剖工作的训练,没有设备或实验室。一些称为警察医生的只是因为他们负责照料被逮捕的酒鬼,检查殴打案件或处理当地警察的医疗福利;还有极少数的则是因发现验尸官的工作在经济上有利可图。就是这些人作了大量的尸体检查。 
  在英格兰,对于他们从事的工作有真正理想的仅有几个人是在较大的几个省医院工作的普通病理学家,象埃克斯特市的史密斯,卡莱尔的福尔兹,伊普斯威治市的比德尔和切斯特市的格雷斯,还有伦敦的两位:伯纳德·斯皮尔珀里和约翰·泰勒。这两位都是训练有素的天才的名副其实的法医病理学家,他们都能真正洞察死因不明的或保险了的、领抚恤金的、工业的、自杀和他杀案例等方面的问题。 
  斯皮尔珀里尤其表现出一种特殊才能。他能以警察的眼力不放过任何细节地进行刑事调查。他是个用逻辑思维进行推理的耐心的调查者,一个能在案件中找出重要因素的天才。尽管他没有受到学术界的同事们、医学院和大学教授们的高度尊敬,但他无疑是这一课题方面的权威和最正直的无可非议的专家。他身材高大,外表英俊,谦恭有礼,能用简练的言词表达出通俗易懂而又坚不可摧的证词。在法医病理学这一分科中,二十年来他都远远超过我国任何人。在英国任何地方、任何重要刑事案,凡要求他参与的,他总是迅速前往。在告示牌上写着“邀请斯皮尔珀里”意味着眼前有一个重大刑事案件。“斯皮尔珀里上证人席”意味着审判罪犯的网在收紧,“福克斯有罪”意味着这位著名人物又一次影响了法官和陪审团。 
  英国皇家法律顾问J。D。卡斯尔斯的抱怨是有理由的,就象在审判西德尼·福克斯时那样:对于这个国家的刑事审判来说,要是我们陷入这样的境地,认为凡是斯皮尔珀里爵士所表达的意见就重要得不能提出疑问,那么这将是非常遗憾的一天。斯皮尔珀里没有保存统计,但会想得起(他有把握没有人能对他的回忆提出疑问)他“以前有两次机会面临过这样的事实”。律师太害怕他,以致不敢对他的言论提出质疑。实际上,在爱丁堡的梅里特案件中,斯皮尔珀里曾出席替被告辩护,有个阶段辩护人都称他为“圣伯纳德”而不叫他“伯纳德爵士”!就象卡斯尔斯所指出的那样,这是“一种不健康的状态”。 
  斯皮尔珀里的世界只是英格兰。他的一生中只有三次出外作法医学鉴定:两次在苏格兰,一次到泽西岛去检验一个死胎。他没去过美洲,没有在当时的不列颠帝国的其他地方讲演或工作过,也没有出席过国际会议去会见他的著名的同代人以便磨砺他的才智。他从没费心去和他的同事谈谈话,如本国的西德尼·史密斯、格莱斯特、韦伯斯脱、柏林的彭索、纽约的冈萨雷斯、法国的贝尔莎扎迪和皮迪利夫里、南非的麦金托什。这些人中没有一个会去征求他的意见,因为他似乎并不欢迎这样的请求。在他的同事中,他没有知己他不喜欢向他们一起讨论他的案件;在他“出诊”或出庭时,从不带领研究生参观。他象独块巨石一样屹立着,孤独、离群、受人敬畏,但不受人爱戴;当他最后在伦敦大学医学院那间小实验室里自杀身死时也没有人哀悼他。 
  斯皮尔珀里常被称为他那时代中最伟大的病理学家。他在法医病理学实践中的才干的确是无可比拟的,对他的正直所赋予的信赖也是完全正确的。问题在于这种生涯随着人一死就完结了。正是在教学、培养学生、著作、宣传、旅行讲演这些方面才会有长久的声誉。但这些方面斯皮尔珀里却一点也没有做过。他从未写过一本法医学著作。他用的法医学教科书全都是好多年以前格莱斯特、李特尔约翰以及苏格兰医学院的西德尼·史密斯编的,而且他的名字也没出现在他那个时期的学术论文中。尽管有时他的工作负担十分繁重,可是从没用过助手,也没训练过任何人。想拜倒在这位伟大人物脚下都不可能,怎么还谈得上同他平起平坐。我想抓住工作中看到他的任何机会,“对,当然,”他会一本正经地说,“过些时候吧。”但是,在英格兰没有一个人,包括我,能够成功地追随他。 
  就这样,虽然那时在益氏医院我作为一位病理学家已有五年的实验室训练,在医院解剖室示教过好几百例尸体解剖,并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曾是病理学的一名比尼奖学金获得者,并获得细菌学方面的一枚金质奖章),但斯皮尔珀里却全然没有注意到我已经进入到法医学领域。当然,我还是一个小字辈,我不敢妄想在法医学实践中得到他的“父亲般”的保护。这同我的性格是完全不相称的。我必须单枪匹马地去干。 
  当时在伦敦只有很少的几个病理学家作法医学工作,如著名的斯皮尔珀里、态度随和的泰勒、才能平庸的坦普尔·格雷和阿瑟·戴维斯,因此,要找个工作来维持生活是没有困难的。不象那时的青年律师,在法庭的早年,为了交付师傅的学费,只能节衣缩食过日子。我发现在法医学和警察尸体检查这一工作领域里,确实是乱七八糟堆满了尸体:急死的、自杀死的、交通事故死的、工伤事故死的、殴打死的,以及有斯皮尔珀里先生出场的案子和偶然的犯罪案件。问题不在轻轻地挖挖稀松的泥土,而在于获得每天从许多树上掉下来的果实。在一年内,我准备放弃讲授病理学的职位,不要这位大人物的帮忙,自己前进!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他不大高兴看见我越来越多地出庭作证。这不是指他对我总是怒目而视或在我前进的道路上设置障碍,而是他实际上从来没有说过一声欢迎。那也许是他的性格如此。他自己冷若冰霜,他以为到处都是这样,因而在他的工作领域里不欢迎任何青年人。不存在向他的地位提出挑战的问题,因为他是轨道上的明星,无法与他较量。 
  在伦敦,我不是唯一的新手,而是三人小组,常被警察称为“三个火枪手”中的一个,报纸也这样暗示。其他的两个是法兰西斯·坎普斯和唐纳德,蒂亚尔。我们三个全都同年。我参加法医学实践早一、二年,那时坎普斯在切姆斯福试当开业医生,蒂亚尔则刚在圣乔治医院从事病理学工作,但很快,我们就将伦敦及其附近的工作分担下来。我们总的说来是相当友好和睦的,起码在开始阶段是如此,因为工作多得确实使我们忙得不可开交。 
  当坎普斯、蒂亚尔和我在英格兰法医学界站稳脚跟的时候,苏格兰却有一位著名的法医学教授西德尼·史密斯(后来成为爵士)。他出生于新西兰,在奥塔哥受教育(几年以后我在他的母校讲演过),冷若冰霜的斯皮尔珀里缺乏的他都有。我们三个年青病理学家发现他有使年青新手们感到鼓舞的关心,而这些正是斯皮尔珀里所缺乏的。他有眼光,有才能,有一股帮助警察解决问题的热情,有对人性的容忍和对犯罪与杀人的悲怆,他真正地关心他的学生。他是个才华横溢的,有很大吸引力的教师,在爱丁堡大学,他知道如何用最新的刑事幻灯片激励他的学生,他有压抑不住的风趣。 
  西德尼·史密斯毕业于爱丁堡大学,在开罗做了一段卓越的专业工作之后回来接替哈维·小约翰担任法医学讲座,这是英国最老的讲座。世界上许多有上进心的青年都在寻找他的明智的忠告,而他总是毫无保留诚恳地给予。他比我大20岁,他就象我的慈父。要是他接受了特伦查德勋爵(他是首都警察专员)1934年发出的非常恳切的邀请去担任设在伦敦的英国第一个警察实验室的首任的话,我和他就会更密切些。西德尼出自对爱丁堡大学他的学生的特殊忠心,拒绝了这一邀请。这些学生的收获就是我们的损失。 
  特伦查德勋爵早已是英国皇家空军和亨顿警察学院之父,他曾对着西德尼·史密斯说自己“是一个性急的老人”,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合适的实验室。当时所有科学研究工作都由各专家独立进行,如火器商邱吉尔(他是一个很精明的商人,他妒忌他那一领域里唯一的对手伯拉德少校),还有圣玛丽医院的一个优秀化学家罗谢·林奇(他不幸被说服从事他毫无经验的玻璃、毛发、纤维、粉尘和血型的研究工作)、墨水和笔迹专家(笔迹鉴定经常受到怀疑)米切尔、被称为“初级的内政部分析专家”(60岁时),以及我在盖氏医院的老师亲爱的老约翰·赖菲尔。就是这样一个离奇古怪的使人很不满意的“小组”负责英国内政部刑事调查实验室工作,但它在二十年内却没有犯什么大错误。在法庭尖酸刻薄的盘诘下好不容易才吱吱嘎嘎地熬了过来。 
  没有西德尼·史密斯那样一个有能力的人当主任,首都警察实验室就不能马上取得成功。十年以后,H。S。霍尔登大夫接任了这个职位并把实验室的工作引上了正轨。              
 法医生涯四十年 
作者:K。辛普逊(英) 
伍新尧 郭朱明 译 
郭景元 祝家镇 校 
 3.战争与犯罪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紧急状态条例、制服、征兵、服役令以及训练生活,束缚了许多青年人的自由。在长期的战时训练和准备期间,不少青年变得很厌烦。“讨厌之极”是他们的口头禅。有一些人失去了他们的妻子或女朋友。在1939年至1943年“假战争①”(①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从1939年9月波兰崩溃开始,一直到次年春季希特勒向西欧发动进攻,这段时间的战争,称为“假战争”。——译音)和训练期间,暴力案件就不断地增长。这些都是由于生活的改变,由于服役条件强加给普通人头上所致。 
  和大多数专家不同,我的专业工作同和平时期差别不大,但更加热闹和忙乱。这些暴行是在日夜警戒状态、警报、轰炸中发生的。后来飞弹和V2的空袭差不多每天白天和晚上都有。巨大的弹坑、自来水或煤气总管的破裂或“未爆炸的炸弹”的消息破坏了经常的交通路线。有时一次空袭又炸坏了停尸室或法庭。每个人都已习惯于在喧闹中和生死未卜中生活。 
  我们用各种方法遮蔽自己,有时蹲下身去避免被飞散的玻璃炸伤。有一次我和我的动人的第一位女秘书在莱登一个停尸室的大理石地上一块坚固的石板(上面躺着户体)下避难,那时一枚未爆炸的V1飞弹以它所特有的呼啸声俯冲到邻近的一个洗衣作坊上,砰的一声炸得个粉碎。 
  哈默史密斯的验尸官法院昨夜被一颗炸弹炸坏了。这天早晨,那位注意“边幅”的验尸官斯培福特走进一间空房子的“法庭”时,还是照例用手在门上叩三下,一面叫“肃静、肃静、肃静”,显得十分威严,虽然就在几分钟之前,他还躲进了他那间小小的厕所里!南瓦克的验尸官赫维·怀亚特,当白天轰炸来临时,不时请他的法院人员“到下面去”,走到一个用作贮藏室的地窖里,通过一个活门,证人、警察、亲属和医生们都爬到一个黑暗的地方,那里的空气潮湿、沉闷,这倒与一个停尸室的工作十分相称。 
  大多数的伦敦法院尽量减少这种空袭警报干扰的方法是干脆不去理睬这一回事,最后伦敦人就是这样坚持下来的。戴防毒面具的训练和象受惊的兔子一般冲向掩蔽所的事不久便少了下来。唯一使我恼火的是,刚好在哈姆泼斯丹我家中二楼洗澡的时候,一丝不挂地被炸弹抛向街头!早上,大多数住在“东区”的人从地下铁道的月台上或夜间掩蔽所返回他们的家,或者还是个安乐窝,或者已成为一堆瓦砾。我自己则在哈弗斯达克山“加固”的地下起居室里度过了许多喧闹之夜,身穿睡农裤,脚着拖鞋,打打磕睡,写写我的第一本《法医学》教科书,想到战争是多么疯狂,还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 
  战争带来了各种类型的案件。人们“被发现已死”、自杀、被火车辗死、或者在使伦敦的夜间活动陷于瘫痪的灯火管制中被人撞倒。有一次,正当空袭时,我乘着深沉的夜幕回家。我自个儿撞到一根路灯杆上去了。次晨就要我出庭作证——恰巧是一宗殴打案——我的额部裂口上贴的胶布泄露了秘密。昏暗的街灯有助于犯罪,奇怪的倒是在那种强制性黑暗的年头没存更多的暴行、抢劫及偷盗案件;我想,所有这些都是因为人们把注意力集中于战争的缘故。 
  1937年我被委任为萨里郡的法医学顾问,这使我碰上了大量典型的战时乡村犯罪案件,其中几件与加拿大士兵有关,因为他们来到英国后大多数驻扎在萨里郡。 
  1941年9月,我被叫到韦布里奇去。那里有一个名叫莎孟小姐的老妇人被发现死于她自己的卧室里。她在布鲁克兰跑马厅附近的一座很大的爱德华式屋子里过着隐居生活。早上7点45分,邮递员去敲她的门时没有回答,他就放一架梯子靠着屋背爬上去,透过窗户发现这个老妇躺在凌乱不堪的卧室地板上。 
  萨里郡刑事侦察局罗伯茨探长带领警察进行勘查,发现死者卧室的门从里面反锁着,还用一张椅子堵住。这个老妇人仅穿一件旧的法兰绒睡衣,手上抓着一只装着白兰地的平底玻璃杯,就好象是她因为喝得太多而摇摇晃晃倒下自己撞死的一样。然而却不能解释为什么她的两只珠宝箱都打开而且空无一物。一个更加不祥的事实是在警察进入她的房子之前就明摆着的:他们看见一个喝醉酒的青年海员在前面花园摇摇晃晃地走来走去,口袋里装满了珠宝。另一个喝醉酒的加拿大士兵躺在厨房门前睡着了,他的军装胀鼓鼓地装着同样的赃物。 
  验尸官病理学家埃里克·加德纳医师,于早上9点30分到达现场。他在量得了体温(是华氏91度)后,一直等到我在下午2点30分到达这座大楼。加德纳和我都认为死亡很可能发生在凌晨1到2点钟。死者的口、鼻周围有少量的血液,有些似乎被擦掉了。警察注意到地板上有一块染血棉絮、一个烟头和一把折断的梳子。莎孟的嘴唇擦伤,眼睑青紫,头部有严重损伤,显然都是被殴打所致。令人费解的是门是反锁的,还用椅子堵住。我认为她的头部受到这样严重损伤以后不可能作出这些防卫措施。我把这意见告诉罗伯茨,他提出,钥匙可能是在外面从门下塞进去的。经过几次试验之后,他又发现椅子堵门也可以从卧室门外造作出来。但是这个坏主意又自食其果。因为这就搞清楚了:当时至少有一个凶手并没有喝醉,所以能够产生恶意并且动了杀机。白兰地酒杯不是死后才塞进她手中的,而是尸体痉挛使她紧紧地抓住它。这意味着死亡发生的那一瞬间,她是握着酒杯的。她最多呷了几口。尸解时她的胃里闻不到酒味。 
  除了头部损伤外,加德纳和我还看见了颈部有一个非常凶暴的抓痕。这一抓未能扼死她是由于抓的部位太高。这样,案件的经过就不难推断。我认为首先是向她的嘴巴猛击一拳,接着她就向后重重的倒下,头部猛烈地撞击地板。然后她的肩膀和手臂被按住,并且粗暴残忍地企图不让她出声或扼杀她;最后她的头部被拳头连续猛击至少五次。但她没有立即死去,她的头部的内出血证明:血循环还持续了一至两个钟头,也许曾用白兰地想使她苏醒。 
  所有这些伤害是谁干的呢?我检查了那两个衣袋里装着她家珠宝的醉汉,很可能他们都参与了谋杀。年青的海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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