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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潇王的正妃+番外 作者:喵星人lily佳(凤鸣轩2013-12-09完结)-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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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她怎么可能不伤心。

    看着突然不开心的她,洛天打起趣来“怎么?很久没见到我,这都开心的说不出话来了?”

    她勉强笑笑“把药拿走吧,我不要喝。”

    “那怎么行,来,喝掉。”洛天轻轻吹着勺子里的药,那样子像极了丞峰哥哥,以前她不吃饭的时候丞峰哥哥就爱这样喂她,一口一口哄着来。

    她张开嘴喝了一口便吐了出来。

    “怎么了?”洛天急忙帮她拍着背。

    一滴眼泪滴在他的手背上,他猛然抬起头,这才发现她哭了。

    他立刻放下碗“怎么哭了?”

    “不是这个味道……”她抽泣着。

    “来人!”洛天怒吼着。

    丫鬟们进来跪了一地。

    “你们干什么吃的!把药拿下去重新熬!”他的眼神很冷。

    她立刻抓住他的手“不要怪别人,是我自己,我尝不出以前的味道了。”

    洛天心疼的看着她“没事的,是下人们没有煮好,别哭了,啊。”

    她摇摇头躺了下去“小七,你出去吧,我不想让别人看见我哭,你出去吧。”

    洛天在她身后安慰“若雪,不管你受了什么委屈,只管告诉我,我一定帮你讨回公道。”

    “你不会明白的,你不会明白的。”她悄悄擦着眼泪。

    他俯身下去抱着她“那你就告诉我让我明白。”

    “他不要我了,他打我……”说起铭宇潇她就心痛,自己那么爱他,那么信任他,他为什么要这样!

    洛天有些猜到,之前若雪说过她有丈夫,这个男人未免太不懂得珍惜!像若雪这样的好女孩儿,心疼都来不及,怎么可以伤害。

    “他是谁?”洛天急于找出这个负心郎替她出气。

    她哭着“你打不过他,我也不想再招惹他……算了。”

    “这世上还没有我惹不得的人,若雪你别怕,尽管说。”

    她慢慢坐起来“他就是铭国的潇王。”

    洛天愣了几秒,他从来没想过,若雪竟然是潇王妃,怪不得觉得若婷和她有几分相像,沈家两女一个嫁给潇王,一个嫁到湖国来,这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
47。…第四十七章
    “是不是吓到了?”她擦擦鼻子。

    他笑起来“不就是潇王么!若雪,我可以立刻发兵与铭国开战,一定取了他首级替你出气!”

    首级!这也太残忍了,她连忙摇头。不过话说这小七也太大言不惭了,多日不见,他怎么还是这样疯疯癫癫。

    洛天看出她一脸同情的目光,立刻表示自己是湖国太子,绝没有吹嘘。

    她无奈地摇摇头“你最近疯的更厉害了。”

    洛天立即表示不满,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立刻叫了下人过来。眼看着所有人都叫他殿下,她这才相信这个曾经跟着自己四处流亡的小乞丐居然是太子!虽然觉得太过惊讶,但仔细想想还是合理,毕竟长了丞峰哥哥的脸,长这么帅必须得是高富帅啊!

    身份被证实后,洛天一五一十告诉她自己失忆的事情。原来当日在老伯家追杀他们的就是湖国三王爷派出的杀手,领头的人叫多龙腾,是三王爷的心腹。她对多龙腾的名字表示了嘲笑“怎么会有人姓多的?”后来想想也对,中国好声音还是什么的不是还有一个选手叫多亮么?

    “所以我这次回来一定要好好收拾他们。”洛天说。

    她点点头。

    看着她还是不开心,他忙安慰“若雪你放心,我说到做到,一定替你出气。”

    她摇头“出气又有什么用,他不爱我,就算杀了他,我的心还是会痛。”

    洛天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

    感觉到他的小心,她突然觉得有些鼻酸,吸了吸鼻子说“小七,你真的很像我哥哥。”

    他愣住“哥哥?”

    她点头“嗯,你和我哥哥长的一模一样,我是说我真的哥哥,不是沈若豪……怎么说呢,总之不是你知道的那个沈家的哥哥。”

    “所以你才会用欧若雪这个名字,欧若雪才是你的真名?”他问。

    “是的。”她仔仔细细把自己穿越的事情讲给他听,虽然有些诡异,但他却一点都没有怀疑。

    片刻之后他皱着眉“可是我不想做你的哥哥。”

    “为什么?”

    他站起来“因为……我想做你的丈夫。”

    她明显吃了一惊“丈夫!我已经嫁过人啦……”

    “那又怎样?”他俯身下来牵过她的手“我要让你做最幸福的女人,我会把整个天下捧到你的面前来。”

    她不想要天下,她只想要一个爱她而且她也爱的人。虽然不知道小七是不是说的真心话,但她已经爱上了铭宇潇,即使现在知道铭宇潇并不爱她,她却还是放不下。

    “怎么不说话了?”他问。

    看着这样深情的他,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可是感情的事情一定要快刀斩乱麻,她不喜欢他就要及时说清楚,不能给他任何一点幻想,那样的伤害会更大。

    “小七……我……我不能喜欢你……对不起。”

    “为什么?”

    她咬了咬唇“我喜欢铭宇潇,即使他这样对我,我还是喜欢他。虽然自尊告诉我,我以后再也不会回到他的身边了,但我还是爱他,所以我不能爱你。”

    “你不是很喜欢你的丞峰哥哥么?既然我长得像他,为什么你就不可以把对他的爱转移到我的身上?”他不介意自己变成别人的替代品,只要她可以留在他的身边,他什么都愿意。

    “感情的事情怎么可以转移呢?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

    “那你为什么会爱上铭宇潇?你有没有想过,你也许并不爱他,只是他身上有你哥哥的影子,他像欧丞峰一样给了你一个家,给了你为数不多的温暖,,所以你可以转移到他的身上,为什么就不试试看转移到我的身上呢?”洛天游说着。

    她猛摇头“我承认,即使我现在爱着铭宇潇,心里深处还是有丞峰哥哥,毕竟他是这世上最疼爱我的人。但我爱他,绝对不是因为他有什么像丞峰哥哥。我爱他,只因为他是铭宇潇,不是什么王爷铭宇潇,也不是什么大将军王铭宇潇,只是我爱的那个铭宇潇。也许你不相信,但爱情就是这样毫无理由,遇上他,就是他,就是这样的感觉。”

    “殿下,补药煮好了。”丫鬟端来了补血的汤。

    “好了,我不逼你,这件事我们慢慢来,你先吧这汤喝了,太医说你被猛兽咬伤,失血太多,要喝点这些汤补一补。”

    “苦么?她有些害怕。

    他笑起来“这是当归枸杞鸡汤,当然不苦了。”

    听到是鸡汤,她忙咽口水“老实讲,我整的快要饿晕倒了。”

    他微笑着把汤端给她“小心,有点烫。”

    喝过鸡汤之后她就睡下了,她没有解释自己脖子的伤从何而来,她不知道该怎么说,古代人的承受能力毕竟要低一点,直接说铭宇潇是吸血鬼自然不太好,要是被传出去了,也不太好,所以她选择了什么都不说。还好洛天也很体贴,什么都没问。

    “好好照顾姑娘。”吩咐好下人们,他就急急忙忙回宫了。最近朝廷上的事情特别多,刚传来西北闹了水灾,他急着和群臣商议对策。

    睡了一觉醒来精神特别好,若雪想下床出去走走,却被丫鬟给禁止了。

    “姑娘,您的身体还没有恢复,不能到处走动啊,殿下说了,要是您有一点闪失,奴婢们就死定了。”丫鬟连连磕头。

    她忙去扶她,以前她就看不惯这些习惯,翼玲跟着她的时候,就从来不必行这样的礼,跪来跪去太可怜了。

    丫鬟不敢接受她的好意,跪着不肯动。

    “你起来啦,我不出去好了。”无奈地坐回床上,这样一直躺着才会生病呢!

    见她不再折腾,丫鬟这才放下心站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她只好和别人闲聊来打发无聊日子。

    “奴婢叫晚秋。”丫鬟笑起来。

    “晚秋?像是个什么电视剧里的名字啊……”她认真回想着,想来想去也只有《山楂树之恋》里的静秋,得到结果后她又开始提问。

    “这里是皇宫?”

    晚秋摇头“这里是殿下在宫外的行宫。”

    她点点头“你们殿下今年多大?”

    “32。”

    “和哥哥一样大,嗯。”

    “你们这里有什么好玩的么?”她抱着枕头。

    丫鬟想了想“好像没什么呢。”

    她重重的叹口气,没有玩的,只能躺在床上,这是什么日子啊!宅女好歹还有小说看啊!

    回想起自己读书的时候,每次上课都悄悄看小说,成绩一度从年级前50名落到了300名之后,为这事丞峰哥哥有些生气,还没收了手机,后来她哭天喊地的,总算是把手机还给她了。她承认她是一个没羞没臊的富二代,高中刚毕业,丞峰哥哥就安排她到国外留学,虽然其中有部分原因是为了避免她在他的婚礼上闹事,但丞峰哥哥早就看出来她不会考出什么好大学,所以早就给她安排好了后路。因此每到同学们挑灯夜战做功课的时候,她在挑灯夜战看小说。想起小说她就是泪啊,穿越之前还在看喵星人Lily佳的书呢,才看了一半,不知道男女主角最后能不能在一起啊!

    看着她阴晴不定的脸,丫鬟有点害怕“姑娘,你没事儿吧?”

    一声姑娘将她拉回现实,这里是古代,没有手机,没有网络,她看不了小说!

    小说?突然想到一个生财之道,她笑起来。

    按照她的吩咐,丫鬟们立刻拿来了笔墨纸砚。她决定了,既然现在要做宅女,那就过过宅女的生活,宅女一般都干什么呢?不是抱一大堆零食看电视剧看小说,就是蓬松着头发目光呆滞的写小说。现在她没办法做到前者,后者还是很有意思的。

    她不是很会写小说,但语言组织能力很不错,记忆力也很好。不会写就抄呗!反正这是历史上没有的时代,抄别人的也不会涉及版权问题。于是她就开始恬不知耻的开始自己的写作生涯,她的第一本作品就是——默写《步步惊心》。

    逐字逐句默写当然是不行了,但是大概内容是可以的,就像讲故事一样,她认真写起来。

    想起上次在春风阁,她有问过老鸨这里有没有印刷厂可以印刷她写的内容,老鸨没听懂印刷厂,但表示有可以成批复制她写的内容的地方,不过价格有点高,况且都是帮朝廷办事的,于是她只能叫伙计们抄写。不过今时不同往日,现在她是靠着太子这样的大树,想要成批印刷当然不是问题了。

    毛笔写字可不是一般的慢,写了几天才写到八爷和若曦定情,不过这正好达到她的要求,她准备先把这些拿去印刷出版,然后让人代卖,先看看读者反应,要是读者喜欢就接着连载。

    写小说的几天里,小七居然都没有出现。她问丫鬟怎么回事,丫鬟告诉她殿下在朝中有事。反正吃得好穿的好,她也没什么意见,写小说的时候她是轻松的,不像闲着的时候,满脑子都是铭宇潇,所以渐渐的,她喜欢上了写作。她决定了,只要把《步步惊心》写完了,就写一部完完全全是自己创作的小说。
48。…第四十八章
    《步步惊心》一出版,买的人就很多,她开心的不得了。她永远不会知道,每天她熟睡以后,洛天不论有多忙,都会从宫里出来看她,悄悄进门看她一眼,再急匆匆赶回宫里处理政事。听说她在搞什么出版,立即派了许多人去买。

    不过这些书让被迫买到的人都喜欢的不得了,大家纷纷表示想要继续看,于是欧若雪同学就没羞没臊的开始抄袭作家的生涯,对然有些……不太好,但是能赚钱总是好啊,桐华老师要是知道自己的作品在古代都能这么畅销,一定会乐死的,想到这里,她的负罪感总算减轻不少,继续没日没夜写着。

    这一天,洛天既然忙里偷闲,下午就过来看她了。此时她正吃过晚饭,忙着写四爷和若曦最重要的感情戏。

    “这么忙啊?”洛天打趣着。

    “是你?你好久没来了。”她放下笔,脸上洋溢着喜悦。

    他也笑起来,将披风递给一旁的丫鬟。

    “你的故事我看了好多了,写得真好。”他拿起桌上的稿子看起来。

    她连忙夺过“诶?你虽然是我的粉丝,但是也不能享受这样提前看的优待啊,读者人人平等。”

    “粉丝?”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她这才反应过来这是古代,连忙解释“粉丝就是……额,怎么说比较好呢?就是……你很喜欢我,对,你很喜欢我……”

    他笑起来“对啊,我是喜欢你,我是你的粉丝。”

    意识到话题进入不该进入的误区,她急忙澄清“其实那个喜欢不是那种喜欢啦……额,其实这书也不是我写的……我只是讲出这个故事而已……”

    他点点头“这个故事很好,不过这个女孩子先喜欢了八爷,后来又喜欢四爷,她究竟最爱哪一个?”他问出了很多读者都想要问的问题。

    都说爱情追求唯一,若曦对八爷的爱那么真,对四爷的那么深,那她最爱的到底是哪一个?

    她坐下来“我觉得都爱吧,很多人觉得若曦和四爷的爱才是真爱,我却觉得她和八爷的爱也是真爱。人这一生,究竟会爱几个人呢?完美主义者也许觉得只有一个,而我觉得爱多少个不是重点,因为每一段感情都值得珍惜,每一段感情都是真爱。有的爱可以相知相守,有的爱却只能作为回忆,而这两种爱,都是非常美的,一个因为完美而美,一个因为缺憾而美。所以我才那么喜欢那句话‘若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吧。’”

    “说得好!若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他的眼中有些复杂的情绪,最终还是大笑起来“若雪,你的想法让我获益良多,宫中还有事,我先走了,你慢慢写,我等着看结局呢。”

    她也跟着笑起来“嗯,好的。”

    接下来的日子她认认真真连载着小说,考虑到尊重原作者,于是她把笔名改成了桐华。耗时四个月,总算是完成了整部小说。

    洛天吩咐人把所有发布过的章节收集起来去印刷,齐刷刷印了一万本。要知道古代的印刷技术并不发达,能印这么多真的太不错了。

    书很漂亮,封面是若曦穿着长裙在跳舞,正中写着“步步惊心”,右下角署名“桐华”。

    “做得很精致,谢谢你小七。”她的眼睛笑起来弯弯的很好看。

    洛天也笑起来“我要拿一本走,这本可是天下独一无二的。”

    她笑着抢过书“我看看有何不同。”

    横看竖看也没什么不同,她打趣道“你就会拿我寻开心,哪有什么独一无二的……”

    “一共就这么多本,还没有拿出去卖,我先拿了,不就是天下独一无二的么?我比所有人都先看了封面,先看了内容,还不是特别的?”

    她把书放在桌上,拿起毛笔“好啦好啦,你赢了!那么我就给这独一无二的书签个名吧~”

    待她写完,他接过仔细看了看“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欧若雪字”

    她点点头“这句话送给你,希望你可以找到一个一心一意只爱你的女人,和她白头偕老。”

    “只爱我,你是意有所指?”他关上书看着她。

    她瘪瘪嘴“我们不会又进入死循环吧?”

    他拍拍她的头“好了,我去安排人把书拿出去卖。”

    一天时间而已,书就被卖得精光,她不禁感慨:桐华老师的作品真是到哪里都受欢迎啊~

    本以为只是无聊写写东西打发日子,没想到她竟然就这样意外的红了!

    越来越多的人谈论一个叫桐华的人,都说他写的东西太好看了,《步步惊心》简直就是不可超越的书籍!虽然大家不知道这个桐华是男是女,但是能从她的文章中感受到细腻的爱。茶余饭后,大家都在讨论四爷和八爷,如果还有人没看过《步步惊心》,那他一定不是湖国人。

    对于迅速走红这件事,若雪完全无法淡定,没想到一部书可以引起这么大的轰动,她都甚至在筹划要不要雇一个经纪人了?

    “你在想什么?”洛天风尘仆仆的进门。

    “你回来啦?”她已经习惯每天这个时候等他回来,所以语气也显得很随意。

    洛天因为她的一个“回”字开心不已。

    “最近街头巷尾都在讨论你呢,说你是大才子。我看过不了多久,就会有大臣启奏父王,要让你入朝面圣,看看能不能给你个一官半职了。”

    “不会吧?”她捂着嘴。这也太夸张了吧,不过一本书而已啊……尤其可见古代群众的生活多么枯燥啊,一本小说就可以让他们有这么强烈的幸福感,此刻的她太有存在感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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