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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再看了看参差不齐、身材相差很大的三个“女人”,嘀咕了一句:“我一个老婆就够受了,你们居然还四个。真不知道怎么受得了!”
看这样子是相信了,斯内德赶紧地带着“客人”往里面走。
进了客房,马伦就立即一把拿下遮脸的头纱,没个好气地道:“下回我扮男人!”
程千寻一边脱着长袍,一边戏谑道:“我的好姐姐,你就不要再抱怨了,至少我们今晚可以睡在床上,而不是桥墩下。”
睡在里面当然比睡在外面强多了,马伦也只有作罢。目地达到就行!
鲁道夫直接先往床上一躺:“你们查电脑,明天一早就要走,我先睡了。”
而霍夫曼站在浴室的小镜子前,小心翼翼地撕下贴上的假胡子,这些胡子明天早上还要再贴上去,阿拉伯人还要带着他的三个“老婆”出去呢。
这个房间是双人床,戈登整理了一下另一张床:“程,你睡吧。”
“我一个人睡太浪费,还是再睡一个吧。”程千寻躺了上去,太累了,立即闭上了眼睛,嘴里嘀咕着:“这样四个人可以睡床了。”
就迷迷糊糊听到,鲁道夫的声音:“沙发是双人的,可以拉开来,要不,还是老规矩,斯内德你去睡床。二个人睡沙发,还有一个人打地铺。。。”
程千寻睡着了,走了一天的路,确实也累了。等到醒来时,已经天亮。
她坐起来,身边睡着的是斯内德,从一开始,斯内德就陪着她睡,都成了“老规矩”。
鲁道夫和雷格尔睡在一起,沙发则由霍夫曼和马伦。那么是戈登睡在了地上!
地上有一个地铺,可戈登却不见了。
此时门开了,戈登拎着大包小包的进来,见到程千寻醒了,笑着轻声道:“吃早餐了。”
第257章 听闻罪行
程千寻觉得双腿有点酸,慢慢地起身了,走到戈登身边,轻声道:“你睡在地铺上,还早上你买早饭,他们真不应该。”
戈登却摇了摇头,尽量压低着声音,想不吵醒其他人:“你错怪他们了,昨夜你睡着后,霍夫曼和其他人找线索弄到半夜。特别是霍夫曼,大约到了二三点才睡。我是一晚上睡到大天亮,当然应该我去买。”
确实错怪他们了,程千寻脸有点不好意思地道:“应该我去买。”
“你都累成这样了,多睡一会儿,也许今天又要走一天。”戈登将一份份的东西分好,询问程千寻:“要吃鸡肉汉堡还是牛肉汉堡?”
拿了一份汉堡后,她咬了口:“还剩下多少钱?”
“还有三万美元,该买的都买了,足够了。”戈登也拿了一份,直接靠在桌边吃了起来,用很肯定的语调道:“钱的事情你放心吧,实在不行,我们可以去打劫,上回干了半天,都有经验了。”
程千寻“噗嗤”笑了出来,有这些队友真好。
鲁道夫此时慢慢地起身,到桌边开始吃东西,其他他应该早就醒了,在所有队友中,他的警觉度是最高的。
这下一个个人都醒过来,马伦坐了起来,抹了把脸,推着身边的霍夫曼:“快点起来吧,吃完了再睡。”
霍夫曼迷迷糊糊翻了个声,也闻到了汉堡包的香味,嘴里嘟囔了一句:“奈尔。有什么好吃的?”
空气一下就凝结了,而霍夫曼猛地也醒了过来,坐起后一脸的沉静、带着淡淡的哀伤。
马伦拍了拍霍夫曼的肩膀:“我明白你的感受,兰斯也是和我一路过来的。我们一定还会再见到他们的!”
“是的!”霍夫曼嘴角微微牵起。去拿放在椅子上的衣服。
而斯内德和雷格尔,他们两个就穿着一条内裤,晃荡晃荡地走到桌边拿东西吃。
鲁道夫是穿着衣服睡觉的,微微皱眉:“你们两个注意一点!”
“无所谓!”斯内德拿着个牛肉双层汉堡。一下咬掉一大口:“我不穿程都见过,我们早就把她当队友。”
“是呀!”雷格尔抬起手臂,还做了个健美动作:“那么好的身材多少要秀秀,说不定哪天死了,别人也可以多想念段时间。”
程千寻苦笑了起来,这里的男人也确实身材非常好,就连鲁道夫,那时捕鱼脱去衣服时,矮小的身材上。也是一块块栗子肉。也只有她。不要说肌肉了,该有肉的地方也肉不够用。
鲁道夫翻了翻眼:“我的意思是,万一有个险情。难道你们想就这样逃命吗?哪怕就在旅馆里,也最好穿上衣服。说不定又有谁放个火。扔几个油瓶之类的。”
“应该不会吧!”雷格尔咬着汉堡,另一只手抓起了大杯可乐:“前天他们不是抓进去一批,其中还有一个袭警的。说什么也不会那么快放出来,你让索罗斯自己过来扔爆炸瓶,你说他会屈尊吗?”
大约不是屈尊,而是没这个胆子。索罗斯这种性格的人,太明显的见利忘义型,胆子又小。否则在驾车尾随跟踪时,被鲁道夫发现后,如果是其他人,说不定敢驾车直接冲上来,可他的反应却是调头跑了。
“还是小心点好,越到后面,越可能出现问题,人会逼急的。”鲁道夫提醒了一声,随后上下打量了下两个身材高大的帅哥:“至于这身肌肉,关键时候亮亮就行了。”
“好吧,好吧!”雷格尔将汉堡搁在了桌面上,转身去穿衣服:“我现在就穿行不?你刚才看我的样子,感觉就象看我身上哪块肉好吃点。”
就算穿着衣服睡没有不穿衣服睡舒服,其他队友也将衣服给穿上了。
程千寻问了声:“线索找得怎么样?”
米甲所不敬之神圣之物,拔士巴的美貌、押沙龙的俊美、亚比该的聪慧。
“这都是和大卫王有关的人。”霍夫曼开始诉说了起来,没有了格罗斯,懂得希伯来语的他成了大家专家,顶上了空缺的位置。
拔士巴是大卫王的妃子,大卫王睡醒后去皇宫走动,看到了一个美女正在洗澡,询问后是一个军人的妻子,但他一见倾心,便召进宫里。导致了拔士巴怀孕,为了掩盖秽行,大卫召她的丈夫乌利亚回来。一番虚假的嘘寒问暖,就让他回家和妻子团聚。
谁料乌利亚是个正直的军人,当战友们在浴血奋战时,他不肯独享鱼水之欢。大卫就派人灌醉他,可乌利亚还是没有就范。大卫王想出了一条毒计:让乌利亚带信给他的上司,信中是一道杀掉乌利亚的旨意。当这个忠心耿耿的军人杀敌时,他的战友却全部撤退,将他留在了战场上,任由敌人杀死。大卫王得偿所愿,而这个可怜的“寡妇”就成了妃子。
先奸淫,后凶杀,一个虔信上帝的人却连犯十诫中的两条。因他是蒙神爱的人,越是蒙神爱的人,神的管教也越严厉。
先知拿单厉声对匍匐认罪的大卫说,“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从你家中兴起祸患攻击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嫔赐给别人,他在日光之下就与他们同寝……”(撒母耳下12:10)
神说到做到,第一个惩罚就是击杀了大卫和拔士巴的头生子。虽然大卫痛悔不已,作歌道:“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篇51),但恐怖的诅咒还是一条一条地、缓缓地在大卫的家中应验了。但是神还是怜悯的神,由于大卫的悔过更新,神把所罗门赐给了他。这位历史上最有智慧的王就是出自拔示巴。因为大卫的错误,他不能修建圣殿,而这个任务是由所罗门王完成的。
听完拔士巴的事情后,程千寻却气愤不已:“没搞错吧。这就是大公无私的上帝所作所为?被宠爱之人干出这样的事情,应该判处死刑,他却只是让他和这个女人的头生子死了。孩子有什么过错,为什么不惩罚大人。却杀了一个孩子?”
“不要以现代人的眼光,去判断三千年前的事情。”作为犹太教的霍夫曼赶紧地又重复了这个理由。
“谁说上帝是大公无私的?”雷格尔好似也越来越离得远了,现实让大家都变成冷静,有了自己的思想,而不是一味的迷信:“任何宗教的上帝其实都会有偏心,一直到基督教诞生,耶稣代表而来上帝、为了世人而死。所以说很多学者都说,是基督教救了上帝。”
“天啊!”程千寻不满地分析了起来:“先是占有有夫之妇,而且对方丈夫还是为他在前方杀敌。然后叫对方丈夫回来。掩盖丑闻。最后还设计杀了对方。这种忘恩负义、伪善阴险加无耻的谋杀犯。居然是上帝选定的宠儿,是通知老百姓的王?上帝的眼光也太差了点吧,我对他的能力很怀疑。”
“那是你的说法。”斯内德笑呵呵地道:“很多人认为上帝击杀了大卫王和拔士巴的头生子是对他们最大的惩罚。比让他们死还难过。”
“利用孩子的死亡来达到惩罚的目地?”程千寻越发气愤了,如果那个旧约中所谓的上帝在跟前。也许会一拳头打上去:“他到底是代表正义的上帝,还是邪恶和愚昧的化身?谁错了就应该惩罚谁,为什么要杀孩子?”
这下所有人都无语了,以现代人的眼光,这样做确实有点不仁道。斯内德半天才苦笑了起来:“这个我很难说对与不对,毕竟上帝、如果有上帝的话,他的能力在我们之上,可是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上帝不喜欢女人了。”
这下大家都笑了起来,程千寻的话未免犀利了点,可她说出了很多异教徒提出的质疑。这种话千百年来都在争论不休,所以才造成了每个宗教对其他宗教的神不满、不信。如果她有信仰,那么可以用宗教的权威来压制。可她是个无神主义者,那么除非用她认为行得通、说得过去的理由来解释才行。
“真不知道,上帝为什么要宠爱大卫王。”程千寻愤愤不平,那么多的男人,就算当时人口稀少,但至少也有个十几万吧,非要选这么一个无情无义的色鬼。最后大卫王死后,还变成了犹太人的圣人之类了。
“因为大卫很会写赞美诗。”马伦微微侧了侧头:“他不管身材高大、武艺高强,还是一个多才多艺的音乐家,很多收录在圣经里的赞美诗都是他写的,相当有名。”
“我明白了!”程千寻故意恍然大悟的点头:“原来上帝也是个耳根子软,喜欢听好话,而且注重外表的神灵。”
这下大家又只有苦笑了,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幸好是在撒旦跟前说的,撒旦应该不会生气而且很高兴,如果这阶梯是上帝设立的,说不定就象圣经里所写的,立即拿雷电劈死她、拿陨石砸死她了、
霍夫曼可能不想让程千寻继续菲薄旧约中神圣的神灵,于是合上了电脑:“我都存在电脑里的,有空时候,大家再慢慢看。我和鲁道夫都背出来四个人所有的事。趁着现在还早,再睡一会儿吧。”
很多队友显然是还没睡够,趁着没有事情,还是多睡一会儿。
程千寻走到了地铺这里,躺了下来,这样戈登应该可以睡得好一点。而戈登没有说什么,到了斯内德的身边躺下。
地铺当然没有床那么柔软和舒服,可有得力的队友在身边,总可以睡得很香。程千寻不久后就睡着了。
第258章 又过一天
一觉睡到中午才醒,吃过外卖后,又需要做些什么了。首先就是约柜的消息!
出去还要打扮成阿拉伯人,程千寻和霍夫曼、马伦、鲁道夫这四个“通缉犯”躲在房间里,让其他三个队友出去探听消息。
霍夫曼和马伦智商当然也不低,只花了一会儿功夫就学会了斗地主,四个人玩了起来。
马伦一边打着牌,一边聊天:“这次去山中迷宫,我怎么感觉象是一个局?”
“局,什么局?”程千寻询问道:“总不该是索罗斯叫个人送藏宝图来的吧?三个九。”
“当然不是!三个十,打了。”马伦出了牌后,合拢了手中剩余的牌,开始分析:“我们原本加上格罗斯,一共有十个人了,而另外一组死了两个、只有七个人。不能还没玩,就变成实力相差太大。”
“有这个可能!”鲁道夫甩出三张牌:“三个k。”
不是有这个可能,而是太有可能了。程千寻有点恍然大悟,难道说是撒旦故意的,也就是说,最后的时机还未到。
他们这一组,目前也是七个,原本可以媲美索罗斯的教授格罗斯死了,幸好霍夫曼懂得希伯来语。接下来实力谁强谁弱,真没一个准。
“炸弹!”正在担忧中,霍夫曼扔下了手中最后的牌,哈哈笑了起来:“我赢了,我这个地主赢了。”
“是你趁机的!”其他人都叫了起来,但赶紧地压低声音。他们现在可是出来朝圣的“一家四口”,万一被听到里面都是男人的声音。还不露馅了。
整理牌的时候,程千寻站了起来,去拿电脑:“还是不要打牌了,霍夫曼。你把剩余两个人的事迹说一下吧。”
“哎呀,多没劲。”马伦一把夺过电脑,塞给了霍夫曼:“地主,你就在旁边念。我们听着就是了。”
“我也想打牌。”霍夫曼兴致正高着。
“如果我懂希伯来文,我来念好了。”马伦弹着牌,将牌切乱了,几分真几分戏谑地道:“我的大老婆,按照伊斯兰教,你要听你丈夫的话,乖,去念了。”
这下大家喷笑了出来,差点没笑得跌倒了。
剩余的两个人。一个是大卫王的儿子。另一个是大卫王的另一个老婆。为了不再让霍夫曼不舒服。程千寻硬是忍着要吐口而出的讥讽,总算全部听完了。
就算不能用现在人的标准去横梁三千年前的人类思维,可旧约中的神灵也太差劲了点。原本感觉还行,现在知道了几段那时故事后。反而一点爱都没有了。大卫王这样的混蛋当王是必然的,很多君王比他更不堪,更何况当时他多才多艺、身材高大、仪表堂堂,很能聚集一批拥护者。否则扫罗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怎么会被他迷得五迷三道的,一次次的帮他逃离险情。
可他是神指定的人。。。算了,古代九五之尊还不是打着上天的旗号,结果一登基就狡兔死走狗烹、难道这也是替天行道?成王败寇,笔永远是拿在胜利一方的手中。还是不要以宗教的眼光去看待的好,就当是当时君王所需才写出来的这类事情吧。
有敲门声,门敲了二长二短,是自己人回来了。
霍夫曼走了过去,打开了门。戈登、斯内德和雷格尔回来了,他们顺便带回来了晚餐。
“晚上吃中餐!”斯内德笑呵呵地道:“正好经过一家中餐店。”
一听到中餐,程千寻的口水都快下来了。吃了几天的汉堡、披萨,都吃腻了,好怀念中餐呀。
吃着炒饭,喝着含着少量奶香味的罗宋汤,这中餐显然是改良后,适合这里当地人口味。
看着程千寻吃得并不算很快,如果好吃一定是狼吞虎咽的。于是斯内德问:“味道不好?”
“比没有强。”程千寻用一次性勺子舀着炒饭,别说筷子了,有些宗教连餐具都省了,直接用手抓。她咽下嘴里略嫌松软的炒饭:“等复活了,有机会到我家来,我炒饭给你们吃。虽然我的厨艺不怎么样,可炒出来的饭一定比这个强点。”
这下雷格尔先一步高兴了起来:“还要土豆鸡汤。”
“对,土豆鸡汤,我到现在还想着这汤,太好吃了。”斯内德说得是眉飞色舞,对着其他人道:“一碗下去,浑身都能热起来,精神一下就来了。”
“行呀!”程千寻笑呵呵地答应了下来:“到时炒饭,土豆鸡汤,我再去学着烧菜,开一桌。什么炒虾仁、清蒸桂鱼、各种各样好吃的,让你们一次吃个饱。”
“难得会烧菜做饭的女人!”马伦上下打量了一眼:“如果你烧了中餐,下回去我那里,我叫我祖母烧一顿正宗的法国大餐给你们吃。”
“有本事你自己烧!”鲁道夫也开起玩笑起来:“如果你烧得好,我也烧正宗的俄罗斯菜给大家尝尝。”
“我烧就我烧!”马伦举起手来对着鲁道夫:“说定了,我烧出能吃的法国大餐,你就烧俄罗斯大餐,不准反悔。”
“行!”鲁道夫伸出手来,和马伦击掌。
而霍夫曼抿着嘴,忍着笑轻声嘀咕:“我只管吃,不说话。”这下把大家彻底逗乐。
吃完晚餐,准备睡觉了,在这个双人套房里,却住着七个人,很多地方只能尽量照顾其他人的**。
程千寻换上干净的中号迷彩服,准备躺去地铺。
“今晚我睡下面。”鲁道夫站了起来,让出了床,拿着干净的衣服去洗澡:“这样外面有什么响动,我能先听到。”
鲁道夫警觉性高,而躺在地上时有时能听到地面震动,于是程千寻没有再坚持,走到了鲁道夫的床边。
雷格尔冲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