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236章 舀汤分配
那就挑起来,一个金币原来可以抵一百个银币,而他们每个人口袋里都有至少二十个金币,那还不多买一些。
“面包十个银币。。。靴子二十个银币。。。”那些店铺不停的报出价格。
而那个贩卖牲口的人,一遍掐着手指算着,一边还不停急叫着:“不可能那么多,面包六个银币。。。哎呀,卖了那么多还收十五个,减去三个。。。”
鲁道夫赶紧的又选了二匹马,将这个小镇上所有好点的马全都买下了,剩余的马只适合拉车,根本跑不快。
“山上的那幢房子是谁住的?”程千寻面对着山上的那幢有着三个楼面外加尖角塔楼、几十个房间的巨大城堡,试探地问着:“领主大多数都住在山上的,是不是你们的领主也住在哪里?”
这下原本很殷勤的贩卖牲口小贩有点吱吱呜呜了,还是旁边的人给说了,但还是反问:“这位小姐,难道你想上那里?”
不能说不去,这样就套不出话来,鲁道夫还装大舌头着:“如果似领主或老叶住滴,当然要拜访。”
只有一个人闲着、在旁边看热闹的棺材铺老板道:“要去也行,只要你们不急着赶路。”
贩卖牲口小贩终于也说得清楚了:“你们不是正要去看朋友嘛,要不回来时,有空再去拜访吧。”
大约还希望回来时,他们再买很多东西,所以两人才说这番话的,而棺材铺老板私心中要么带着几分仁慈、要么就等着他们死后有人付钱买两口棺材罢了。
光面粉就买了十大袋,肉肠什么的几乎将小店库存都快买光了,锅子买了二口,全部搁在了马背上。还买了几个羊皮装水囊,装足了水。。。再下去三匹马都驮不动了。哪怕是这样的买,还有得剩。
于是将剩下的五六个银币全都赏给了卖牲口的人,而那人大约先前也是料定会有回报。所以帮着压价。他当然高兴地笑纳了,还很殷勤地帮着件东西绑在了三匹马上,并帮他们牵着马走出了小镇。
“再来呀。。。回来的时候一定要经过这里呀。。。”全镇的人几乎都在门口挥手告别,满脸堆着笑,一副期待他们探完朋友回来后再来消费的样子。这跟昨天一个个凶相毕露地拿着石头扔他们,简直是判若两人。
“好,好的!”程千寻挥手致意。而鲁道夫着双手合十,对着大家又是点头、又是左右晃头,弄得象是真的印度阿三一样。
不能原路返回了,他们可是要翻山去探望朋友的。那回去只有绕路了。
将马一匹连着一匹的用缰绳连起来。鲁道夫在前面牵着为首的一匹。而程千寻拿着一根树枝在后面赶着,见到想偷懒吃草或者停留的,就用树枝轻轻打上几下。
鲁道夫在前面走着,长长地叹气:“哪怕你赶牲口都不用力。能活到现在,还真是个奇迹。”
“牲口也有思想呀,只要它们肯走就行。”程千寻笑了笑,继续跟着。她的方向感没鲁道夫好,在这么一片遮天蔽日的树林、而且为了躲避镇上人的眼睛,林子越密越好,如果没有鲁道夫带路,早就转得没方向了。
大约下午时,足足走了三四个小时。这才到了树洞那里。
一见到那么多的东西,其他队友都高兴起来,帮着卸货。
“你们整理一下,我不管了,很累。”鲁道夫将包头拿下。擦着脸:“有没有吃的,我和程都还没吃东西。”
锅里煮着水,以利亚将运来的蔬菜和肉肠切碎往锅子里扔煮汤;菲利克斯正在分面包;而大卫和尼古拉斯则还在将一袋袋的东西往树洞里搬。马拴在了树干上,它们开始啃草。
很快的洞里散发出肉汤的香味,以利亚用勺子舀汤,一个个递了过去。等其他人都有了,他兜底舀了一勺放在碗里,走到一旁拿了块面包,就着汤吃了起来。现在已经有盘子了,所以食物不用放在树叶上面。
先人后己,自己最后才吃,这个是无可厚非的美德,可大家都看出来了。
大卫没个好气地道:“哎哎,我们的汤里,你舀的菜和肉那么少,你的却那么多。”
“让你们先吃还不好吗?”以利亚振振有词着,他往汤锅你看看,又故意装傻:“哦,是汤舀走了一些,东西都沉在底下了。行了,待会儿最后一碗给你就是了!”
大卫差点没被气死,如果光舀底部的菜和肉,那么最后一碗又不是汤多?
大卫正要分辨,菲利克斯开口说话了:“以后分汤时,负责的人全部盛好,挑剩下的最后一碗就是他的。不光是分汤,所有东西都是。”
这个办法好,如果一碗里东西比较好,那么会被其他人挑走。如果想自己不拿到最差的一碗,那只有绝对的公平才行。
鲁道夫吃着东西,建议道:“程吃得不多,量不大的话,质稍微好一点,没意见吧?”
菲利克斯用行动答复了,他站了起来,拿过程千寻手中的碗,走到锅子旁,将碗里的汤倒回了锅子里,随后拿起勺,贴着锅底舀了一勺,放进碗里,又端了回来,递还给了程千寻。
刚才一碗大约三勺子,但几乎全是汤,而这一碗只一勺子,却有一半是菜和肉。她对着菲利克斯微微笑了笑后,低头继续吃着。
“我也吃得少呀。”以利亚叫了起来,满心的不愿意。
“行!”大卫当然帮着同是队友的菲利克斯,瞪着眼睛没个好气道:“你确定象程吃的一样少,我来帮你舀,但是吃完了你不准再要。”
以利亚眼珠子狡黠地转了转:“可我吃完了不够怎么办?”
大卫直截了当地回答:“不够就出去自己打猎,外面吃的东西多得是!”
这些以利亚没话可说了,他不会打猎,大约半天也未必能抓到什么吃的,也没傻到再去质疑程千寻为什么能享受优待。东西是程千寻去买来的,去一次镇子是要冒风险的,哪怕他们都是精英,六个人也抵不过一百多个人吧?再废话的话。一句话就能顶回去:有本事自己买去!
以利亚侧头看了看自己队友尼古拉斯,可尼古拉斯只管自己吃,他身材很大,需要的食物更多,属于和程千寻相反的重量不重质,所以他要尽管吃,至于其他的,什么都没听到,什么也听不到。
没有了其他队友的支持,以利亚也只有乖乖地盘腿坐下继续吃。
程千寻吃完后。菲利克斯和大卫将垫子打开了。并且放上了被子。
弄好两个后。菲利克斯道:“程、鲁道夫,你们睡吧,吃晚饭的时候会叫你们的。”
程千寻说了声谢谢后,就和衣躺下睡了。从早上走到下午,她实在是太累了,购物其实也是件体力活呀。只感觉脚都快断了,脚底板火辣辣的烫,她确实需要休息。
这一觉睡得好香,虽然不时会有走动声、还能听到外面有劈柴声,可都是队友,所以可以尽管放心地睡。
应该又是晚上了,被子里很暖和。地垫厚实而舒服、将地面的潮湿都阻挡在下面,根本碰不到。篝火不时发出“噼啪”的木材爆裂声,洞里很温暖。昨晚她根本没有睡好,也无法睡好,哪怕有尼古拉斯大腿可以枕着头。没有躺倒的睡。依旧不能进入深度睡眠状态。
程千寻迷迷糊糊中,听到队友正在对话。
“要不要叫程起来吃点东西?”那是大卫的声音。
“让她再睡一会儿吧。”菲利克斯轻声道:“她是个女孩子,不容易。”
大卫也压低着声音,生怕吵醒她:“那我把肉烤得生一点,等她醒了就再烤一下。”
“我替她谢谢了。”鲁道夫已经醒了,好似正在吃东西。他顺便提了一下:“你们那个队的汉娜是什么样的人?”
“她?”大卫嗤之以鼻,评价一点都不好:“娇气、蛮横、自以为是。要不是她时常自夸撒旦是怎么样喜欢她的,而且她也确实能得到一些信息,否则谁会去理睬她?”
有些女人也会这样,这种女人在生活中多多少少能见到,并不稀奇。可在艰苦的环境下,还是保持这样的脾气,就不合时宜了。
菲利克斯切中要点:“程和冥王的关系好象不大一般,她也能得到些信息吗?”
“也许,可能!”鲁道夫淡淡地回答:“我不能确定,可有一点是真的,她很多判断都是临时产生的,依靠的是她自己。时间久了,你们就会明白她是什么样的人。”
“那你的那些队友是什么样的人?”以利亚插了一句,带着几分紧张:“你们可是有四个成了吸血鬼。”
戈登、霍夫曼、斯内德、雷格尔,这四个成了死敌,听到这里,程千寻的心就扭了起来,有点生疼生疼的。
“他们非常厉害!”鲁道夫的话足够让新队友的心凉了半截:“确实如果戈登加入我们,我们赢的可能性就大一点。可程也为了我们所有人,所以不能怪她。”
以利亚恨恨地道:“那么就先解决她,要不是这个贱货,说不定活下去的机会更多。”
“我也赞成。”鲁道夫微微叹了口气:“程看到队友死了的话,会非常难过的。所以先解决稍微容易点的,将他们的力量一点点消弱。”
“如果不方便的话,你的队友我来动手吧。”大卫还是有点自信的:“吸血鬼还是有弱点的,大不了白天太阳最足的时候,把他们房子给炸了。”
第237章 分析状况
程千寻不得不起来了,看着她脸上带着几许伤悲。大卫劝慰道:“要想活下去,只有。。。”
“我知道!”程千寻打断了他的话,轻声地道:“我都知道。”
洞里一时没有了任何声音,过了会儿,她开始主动地分析了起来:“感觉有点不对劲。。。他们是半年前到的,必须吸血,而那些村民也是一到太阳看不到时就进屋关房门。那么居民为什么对我们那么反感?”
吸血鬼猎人就是捕猎吸血鬼的,照道理来说,反正不是自己去找死,你们爱去送死尽管去吧,可为什么还用石头砸他们,驱赶走恶魔的人?
鲁道夫沉思了一会儿:“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想,今天去镇上,我们两个属于异教徒,他们都会热情接待,卖给我们东西,却对吸血鬼猎人非常排斥。我细细看了这些居民,很多人脸色苍白,象是营养不良;可他们的物资却是很充足的。”
“是费恩!”以利亚猛地拳头砸在了手掌上,愁眉不展起来:“这个家伙很懂得心理学,一定是和这些居民达成了契约,只要提供血液,血族就能保护他们的安全。”
一起去过中世纪猎巫层的鲁道夫深有体会:“教会的税收比失去一些血液相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大卫去过其他的层面,心有余悸道:“有些强盗、土匪团伙扫过后,什么都不留。只要能保住命,确实每周提供几个人的血液是划得来的买卖。”
看过资料的鲁道夫道:“据传说,吸血鬼每周二到三次吸血,其他时间几乎不用吃任何东西。人血是最好的食物,能增加能力和智慧,而其他血液就次了。也有说吸血鬼喝少量的番茄汁和红酒作为替代品,可远不及血液。”
“每次需要大约多少血液?”菲利克斯插了一句。
“没有资料。”鲁道夫回答道:“每次吸血,血族会将受害者的血全部吸完,免得落下活口。而且传说吸血鬼不能吸死人的血。死人的血对他们来说如同是毒药,他们会吸到被害人心脏停止跳动的前。如果按照这样计算的话,一个正常人,有五千毫升血液,在失血1500毫升时会休克,二千五百毫升就可能死亡。而普通人献血的耐受性是五百至一千毫升。”
这就很容易计算了,如果是提供五百毫升的血液,那么六个血族,每周就需要三万七千五百毫升的血液,也就是三十八个人每人献血一千毫升的血液。
而这个小镇总共只有一百五十个人。一个月下来。就是镇上的每个人都吸了个遍。普通人需要二到三个月才能恢复献血前的体能。一个月一次的话,怪不得这些人的脸色跟死人差不多。
“这些血还不够。”程千寻摇了摇头,计算了一下:“一个月就献血一千毫升,那么这些人不脸色象死人。而是本身都快成死人了。他们应该还喝其他的血,羊血、牛血什么的。”
“没有血的时候,老鼠血也会喝。这些牲口被吸干血后,就不用屠宰了,直接分割着吃了。”鲁道夫又略微计算了一下:“这样的话就够了,每周十个人的一万毫升血量,加上牲口的血,能够让他们喝饱。”
以利亚又补充了一句:“加上路过的旅客、商贩,足够和平相处了。”
程千寻回忆了一下:“他们应该不会经常攻击路过的人。今天我们去,那里的居民也是对我们建议可去可不去。”
这就又有点奇怪了,路过是需要经常献血,那么索性就让路过的人去送死,这样的话。就可以省了二个人去献血了。如果是二个人过去,那么就是四个人不用去献血,有什么不好的呢?
菲利克斯得出了结论:“这些居民也是在保护他们。”
如果老是有人走到这里失踪的话,多少会引起其他地方人的注意。因为一旦被吸血,那么绝对不能让这人再活着出去,否则这里有血族的事情就会扩散出去。而今天程千寻和鲁道夫去买东西,他们是要去朋友那里的,最好还是让他们去了后再回来,到时死了才不容易被人关注。
想想这里没有很沉重的赋税、没有徭役、没有压迫,简直就象个世外桃源,就连强盗和山贼来了,也是有来无回,只需要每周十个人每人给个一千毫升的血。看来他们不光是给了保护,还给了其他的,让这些居民死心塌地。而对于本来就是对付最难对付的战争心理疾病的费恩来说,真是掐中老本行了。
程千寻当然明白目前的形势,这个组如果有了戈登,再加上其他人,确实实力能提升一大截,可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
此时肉烤好了,是上好的羊排,大卫将羊排用匕首顺着骨头往下切,弄成一条条的放在铁盘子里,稍微撒了点盐后递了过来。
道了声谢后,她接过盘子吃了起来。
鲁道夫想了想后道:“今晚轮班睡觉,明天如果是大晴天,我们去他们住的地方。”
血族不能见阳光,所以很多猎捕的方法就是白天去老巢,随后打开他们睡觉的棺材,要么将他们拖到外面有阳光的地方,要么直接用锐器或者木桩插入他们的心脏;还有种方法就是直接割下他们的脑袋。
程千寻没有说话,继续低着头默默吃着。
“我多挂几串大蒜。”大卫站了起来。这个镇大蒜头还是有卖的,但作为欧洲最主要的调味品、没见居民挂在门口,很多人嘴里也没有大蒜味道,量很少、几乎全买来了,看来居民和血族达成了共识。
“给我来一串!”以利亚赶紧地去拿了一串,他居然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随后又躺下、合上眼继续和一直在睡觉的尼古拉斯凑在一块,两人共用一个地垫和一条被子。
这是个好办法,于是不光是洞口大蒜当帘子挂,每个人脖子上也不管好看不好看的挂上一串,这才放心地睡了。
夜深了,月亮在云朵里时而冒出头,时而又隐藏起来。加上密林里的参天树木遮天蔽日,下面显得一片黑暗。此时如果在镇上的话,也看不到山上有火光。
鲁道夫值班,他将吃剩下的羊骨头扔进了篝火里。骨头不能随便乱扔,万一吸引来山上什么野兽,埋了还需要花力气,索性就烧了。看到程千寻躺着翻来覆去,轻声问:“睡不着吗?”
程千寻转过身体,慢慢坐了起来:“嗯。”
并不是下午睡了一会儿,而是有心事。这怎么可能睡得着,明天就要首次的进攻,到时走进那城堡,到了昏暗的地方打开棺材,要将棺材里曾经的队友全部杀死,这叫她情何以堪。
“你明天不要去了。”鲁道夫将骨头继续往火里一条条慢慢地扔着:“就在这里烤肉烧汤,如果不行,我们会立即退回来,那也有东西吃了。如果我们能成功,通道的出口应该也会为你打开;如果回不来,你一个人过不下去的时候,就直接去找戈登或者斯内德、雷格尔三个人。”
戈登他们三个人是原来的队友,对她下手会干脆利落点,这样死得也能舒服点。程千寻微微低着头,下垂的眼睑,篝火的红光映衬在脸上,感觉有点暖和。
火中烧干的树枝和骨头不时“噼啪”作响,可她还是觉得冷,那是发至内心的寒意和悲伤。
突然间,鲁道夫的样子就象是听到什么的羚羊,猛地坐直了,并且竖起了耳朵仔细倾听着。随后立即跳了起来,用力去推、甚至用脚踩着身材巨大的尼古拉斯身体轻声呵斥:“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