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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登这几天也累了,陪着去选合适的木材。否则也不至于睡得那么死。而巴伦是一直忙东忙西,每天平均下来能睡足六小时已经不错了。也许他们两个值班时走神了,或者对方作态要商量事情才导致如此。
“快,把枪给我们。”对方简直是用吼的。而巴伦和戈登枪已经在他们手上了。两个人拿着枪也正对着。
“放开他们,饶你们不死。”鲁道夫冷冷地道。
“听到没有,把枪给我们。”对方显然是铁了心肠要去洞里找宝藏了。人就是如此,哪怕知道里面有毒蛇猛兽。只要有足够的财宝,就什么都不顾了。
看到对方作势要去割巴伦的脖子,艾伯特赶紧地举手示意:“慢着。有事好商量。”
“有什么好商量的,人都在他们手上,给枪呗。”她站了起来,掏出腰部的枪,一根手指吊着:“先说好了,我们给枪,你们放人,怎么样?而且等枪用完,还给我们。”
这说得有点太天真了吧,拿去的枪还有还的?对方相互看看。
她又继续道:“我们也是为了你们好,你们也看到了,还有好几个过去都没回来。大约野人正把他们架在火上烤着,难道你们也想去冒险?还是算了吧。。。”
还没说完,一个拿枪的就吼:“这就不用你管了,把枪给我们,快。”
“那用完会还我们吗?”她还是装着傻,一步步地慢慢靠近:“枪在这里,如果回来的话,我们不要珠宝,交易达成吗?”
“行,可以,给我们。”对方好似渐渐忘了一件事情。
“我保证把枪给你们,但你们也要做保证,以男人的名誉发誓,如果做不到就不是男人!”她举起了两根手指,煞有其事地道。
对方很不耐烦地,又气又好笑地道:“好,我们。。。”
就在这个时间,她举起了手枪,对准劫持戈登的人脑门上就是一枪,转而对着劫持巴伦的家伙脑袋也是一枪。
“你~,呯~”还没回过神,手中拿着枪的两个家伙,一个又给毙了。
“不,不要。。。”还有一个拿枪的双腿、包括全身都颤抖着,吓得脸色发白。但迎接他的还是一声毫不留情地枪响。
“呯~”程千寻放下冒着烟的枪,看着后面一群吓傻的人,淡淡地道:“我是女人,不是男人。对不起,枪不能给你们!”
“啊,也不说一声。”戈登一把推开了死在身上的男人,手拍了拍震得嗡嗡响的耳朵,子弹几乎贴着脸过去的感觉肯定不会好。
巴伦坐在地上发愣着,半响才看着她喃喃道:“这是什么女人?”
几乎在二秒内,杀了四个大男人,一点犹豫都没有。
但程千寻也知道,她不得不这样做。如果把枪给了他们,那么死的可能不是一个人了,在退潮时,他们必须离开这个岛,也许可以将这些人扔在这里,让他们再过十五天走,可游戏有时是有规律的。她感觉必须这次要走掉,不为什么,只是感觉。
所以只有先开枪,第一枪就先解决挟持戈登的人,越是后面危险就越大。
巴伦也推开尸体站立起来,从尸体上捡回自己的枪,脑子也算是清楚,过去轻声质问道:“万一脖子上的刀一划,我不是死了吗?”
“死了算倒霉。”她冷淡地回答:“风险总是有的。我的人可没你那么多抱怨,算我没救你。”
看着那些人胆怯地往后退,她想了想后喊了出来:“哎,是不是想去看看?”
那些人特别是在前面的一大半都在摇头,随后扭头就要逃。碰到这个女魔头还是算了吧,自己人都捏在手上,照样开枪,眨眼功夫四条人命没了。
“给我回来!”程千寻又气又好笑,大声地吼着:“天亮后一起去。”
没听错吧,死活不肯去。现在居然主动要求去了?所有人都转身回来,那表情是惊呆类型。
“去呀,既然不去不死心,那么就去。”她吹了吹枪管,吹得凉一点后塞在腰后:“现在把尸体扔了,睡觉,天亮吃饱后去。”
躺下后,艾伯特蹲着过来,不确定地问:“真的打算去?”
“去。反正就过去看看,未必要进去。”她也带着几分无奈,轻声道:“再下去人都快没了,难道真打算我去铲煤烧锅炉吗?”
人确实越来越少了。不是往洞里跑,就是跑回来被砍死,还有就是。。。艾伯特苦笑着:“你就不能少杀几个?那个已经求饶了。”
她转过了身,很是认真地道:“胆子那么小。留着也没用。既然他有胆子敢挑衅,就有胆子去死。不树威,就等着他们一批批过来轮流找麻烦吧。”
艾伯特想了想。也只有点头了。他也是个只注重结果,不拘泥过程的人,会理解的。
程千寻又侧身躺下,面对着那些一直不安分、梦想找到宝藏发大财的人,他们显然是睡不着了,都在轻声讨论。当然这次不是在讨论如何夺枪,如何拉拢更多的人跑过去。而是在说以前听到的海盗宝藏故事,还有拿到钱后如何花。
三天时间,如果想太太平平走的话,也只有把该做的事情全做了,那个宝藏既然设定下来了,那么就去,不会白白地放在那里的。
天终于亮了,程千寻是被烤肉的香味弄醒的。
她一看旁边还在分割的野猪肉就明白了:“新打的野猪?”如果是二天前打的,肉都有点发暗变色了。
“不是打来的。”雷格尔在火上烤着猪肉。
一旁的鲁道夫正在分割着:“是被它们同类顶死的。”
这就有点奇怪了,一看猪头,这野猪的眼睛被刺瞎了,两只眼睛被刺得成两个深窟窿,大约骨头都被大獠牙崩开了。
一起帮忙的戈登解释道:“昨天扔了一些尸体出去,几个野猪群争抢时顶死的。被顶死了二头,还踩死了二头小猪,足够分。”
也真是可笑,野猪吃人,人吃野猪,一点都不浪费。
她站了起来,去拿点材。有人就鼓起胆子问了:“还去吗?去不去藏宝洞?”
“去!”她爽快地大声喊道:“答应了就去,不会食言。”
一片欢欣鼓舞着,好象去后势在必得。她又喊道:“多吃一点,说不定是最后一顿了!”
一说气氛一下就沉静了很多,是呀,那么高兴干什么,说不定去就是送死的。
吃完后已近中午,太阳是最高的时候。
程千寻和队友们找了几块石头磨刀,将刀锋磨得锋利点。
“现在去吗?”又有人过来问了,他也不是很确定,抬头看了看头顶上的大太阳:“现在是最亮的时候。”
“当然去。”手小心试了试,刀磨得差不多了,她站起将刀插在了大腿的绑腿上,带着戏谑地嘲笑:“难道非要等到晚上,黑得只能看到野人白森森的牙才去?叫他们准备好,走了。”(未完待续。。)
第727章 想法进洞
现在还有四十多人,论人数还是他们占优势。既然阻止不了这些人去,索性就过去吧。
艾伯特对此也没有什么异议,再这样下去,这些人的脑子里全部都是财宝财宝,人越来越少不说,还有可能将他们全部扯进去。
所有人都拿着可以用的武器,感觉就象去捕获肯定能到手的猎物,紧张、兴奋、高兴。
程千寻脚步却放慢着,让这些人走在前面,她和队友走在人群的中间。
经过野猪群时,她侧头看了看前后距离:“看来野猪还是比较害怕我们。”野猪群是比较靠近瀑布那里,也许并不是因为更害怕谁,而是比较靠近水源罢了。
就那么点地方,走过去花不了半小时,二十分钟左右就基本到了。
瀑布从山顶倾斜而下,山上树木葱绿,上面鸟类众多,此时太阳正盛,却没有海滩上那么炎热,反而瀑布溅起的水随风大老远的飘来,很是湿润舒服。如果来旅游的话,这里也算是山明水秀的好地方,外面还有海。只可惜,大家不是来游玩的。
“那是什么?”有人叫了起来。只见在不远的地方,山腰的边缘地方,又一块黑色的,看上去象是柏油池,还有不少气泡冒出,从泡中判断,里面的黑色液体浓稠异常。
“大约就是野猪和野人身上抹的东西。”
应该也是,抹在身上后,等干了就能刀枪不入。而眼睛不能抹,所以眼睛和嘴里就成了要害,除非有本事一斧子将脖子用斧子劈下来。
瀑布过后,就能看到山洞了,大约可以同时进三人的洞口也不算小了,洞口有藤蔓植物垂挂着。好似异常安静。没有任何野人的踪迹。
在瀑布旁树后,大家都躲躲藏藏地观察着。瀑布下就是一个水塘,水很是清澈,可以直接饮用,水塘很大,一直到他们砍树的山脚下。也是第一次那么距离地看野人所住的洞。
“看~”有人轻声地道。不用叫了,大家都已经看到了,在靠近洞的水塘边,有一些零散的骨头,白森森的。
“谁去捡几根回来。”程千寻左右看了看。随便指了一个:“你去!”
“我?”这人胆怯起来。
她掏出了枪,这个世界,有枪就有说话权:“尽管去拿,野人出来我就毙了。去呀!”
看对方还一副愿意不愿意的样子,她也不想多花时间:“没有用的人也没必要留着,鲁道夫,我不想浪费子弹!”
“嗯~”鲁道夫表情依旧,开始撩袖子。才将一个袖子撩起来,这人就吓得从树后面出去了。
抖抖索索地拿回来几根骨头。鲁道夫看了看:“是猪骨,没有人骨。”
“那么肯定?”有人轻声嘀咕了,不大相信。立即有人附和:“是啊,这看上去象人的大腿骨。”
鲁道夫一个冷嗤:“要不要当场拆一个人的大腿骨比较一下?死了活的都可以。”这话足够让人住嘴了。如果其他人说,也许不服,但程千寻队里的人说出的话,那真的是敢说就敢做。别说是活拆了大腿骨。就算肋骨照样拆。
艾伯特掏出腰后的手枪,带着几分无奈:“那就走吧!”
树林到洞口只有二三分钟的路,洞很大。从里面传来了阵阵寒风,好似还带着股尸臭味。还真是带感,有点宝藏探险的味道出来了。
巴伦正要往前走,程千寻抬起了手一把就拽住了他。随后下巴往里面一扬:“谁要进去进去呀,不用客气!”只送到洞口,说是去看看,又没说要进洞,凭什么要去送死?
其他人相互看看,最后还是决定先派几个人进去看看。
“给!”程千寻伸出了手,将枪递了过去:“既然来了,当然要全力支持。子弹不多了,除非保命,否则别开枪。”
对方一愣,没想到还给了枪,于是接过了手枪,感谢的话说了好几句。
拿着火把,一个人拿着枪,四个人于是小心翼翼地迈着小步进去了。
洞里很黑,幸好燃烧着火把,能看到四个人的身影越来越远。当他们转弯后,有人忍不住问:“里面有什么?”
但立即被巴伦一个巴掌打了过去,他呵斥道:“干什么呢,惊动野人怎么办?”
野人人数相对来说已经越来越占优势,万一冲出来肉搏,鹿死谁手还不知道,这下不敢有人再叫了。
“啊~”猛听到里面一声喊叫,随后洞里回应响起,顺着风就穿到了洞外:“啊,啊,啊。。。”
所有人都紧张了起来,难道是碰到了野人还是什么危险的事情?
只见火光从转弯的地方又渐渐亮了起来,很快四个家伙就跑了出来。
“快让开!”鲁道夫喊道,让开了路。
四个人,尖叫着一路从洞里跑出来,快到洞口时,一个扔掉了火把,和其他三个人一样,发了疯般的用手拍打着全身。
随后在洞口的湿泥地上翻滚了起来,还尖叫着:“蚂蚁,蚂蚁!”
只见他们身上有很多红色的行军蚁,这种蚂蚁一咬就是一块肉、就算没咬掉肉、被咬的部位也会出现一个大包,加上他们的喊叫以及动作,这下眼神不好的都能知道了。
“快跳进水里!”戈登喊道:“这里是淡水。”
这些行军蚁最怕的就是海水,就象碰到了硫酸一般。而淡水则不会,可能冲掉身上的一些蚂蚁。
“噗咚,噗咚。。。”四个人连滚带爬地跳进旁边不远处的水塘,惨叫声终于停歇了。
“去把他们撩上来。”艾伯特暗暗笑着,这样更好,看谁还有胆子再进去。
把人弄上来后,掐死被淹得半死不活的剩下红色蚁,被咬的地方开始肿了起来。就象是被马蜂蛰过一样,肿得象猪头。
找了个舌头还没肿的,表达能力强点的。说洞里的事情。
他们进去后,里面一片漆黑,走到转弯的地方就开始看到各种骨头。
“其中二个应该就是前天去的人。。。”他抱着湿透的身体,不停地打哆嗦,声音都颤抖着:“他衣服都在。”
随后继续往里面走,风很大,一阵阵的阴风让人不寒而栗。洞的四周都是垂挂着的苔藓藤蔓,再走几步就看到红色的东西挂在上面。
那红色的一团团东西,一看到火光,立即就摇晃了起来。当他们看清是行军蚁的巢时,蚂蚁已经扑了过来。接下去的事情就是刚才大家看到的,他们逃了出来,跳进了水塘。
戈登想了想:“里面的尸骨应该是他们被袭击后,慌了神,只在地上打滚,结果被啃了干净。”应该是这样,否则不会如此。
“洞里有多少蚂蚁?”有人问了。
“很多,非常多。上面旁边,挂的全是。”被咬后的样子还真是难看,包是越来越红肿了。
那么多的蚂蚁怎么进去?进去就是被咬的份,这下犯难了。
突然有人顿悟道:“那么野人怎么进去的?”
这点很多人找就想到了。还能怎么样,当然是黑色的外壳保护了他们。包括野猪,那些野猪能和树林里的行军蚁和平相处,显然也是得益于这些黑色的东西。
在如同柏油一般黏稠的黑色泥油池边。看着里面一个个气泡冒起,“扑扑”的破裂。
“难道就是这玩意?”艾伯特从旁边找了根树枝,插了进去。并且用了点力气往深处捅。显然这池子并不深,很快地就到底,再也插不下去了。
他拉出树枝看了看:“才二英尺深。”
那么浅,野猪也可以再里面打滚,没有任何危险性!
“那就涂吧!”雷格尔往里面扔了块石头,看着石头慢慢地下沉后,看了看众人:“除非你们都死心饿了,否则拍两个涂了进去呀。”
要进去只有这样了,挑出的两个人,脱去了上衣,还脱去了长裤,只穿着小内。这样全身就能被尽可能多的覆盖,等到油差不多干的时候,就连子弹都打不穿。而没干就可以进去了吧,行军蚁爬上去只会别黏住,张牙咬也只能一嘴的厚油。
他们正准备蹲下撩黑油,但鲁道夫道:“先慢着。”
他们立即就停下了,经历的事情太多了,每一次好似听这些人的话,没有坏处。
鲁道夫微微皱眉:“好似野人和野猪,还有昨天跑回来的人,他们眼睛都是红色的。难道这东西。。。”
有人抱着侥幸道:“可能是这东西有刺激性,弄得眼睛红吧。要么先一个人试试!”
于是一个人蹲了下来,鼓起勇气将一根手指伸进了泥油池里,试探着撩起来一点。黑色的柏油状油脂在手指上长长地挂着,一点点地往下缓慢地掉。
他左右看了看,故作轻松地强笑了一下:“没事。”随即开始往手臂上抹了起来。
手臂、身上,脖颈,只要能抹到的全部都抹上。这油泥涂抹起来就象是上面膜,但他觉得有点慢,于是下了池子,打了个滚,等出来时全身都是黑乎乎的,就连头发都浸满了油泥。
他笑了笑,报了平安:“没事。”
“那么你也抹上,抹完就进去吧!”大家松了口气。
“再等等。”鲁道夫举了举手,他盯着眼前这个全黑的人:“再等一会儿。”
“还是尽快进去吧。”都一个个心急如焚,里面的财宝不知道有多少。
“着什么急!”斯内德冷笑一声:“离天黑还远着,就再等个十分钟。”(未完待续。。)
第728章 捆扎起来
确实天色还早,于是就等着。正在等的时候,戈登从背包里取出了绳子。
大家都看着这个混身漆黑的家伙,而这人也显得很是轻松自在,就坐在中间,等着身上的黑油干掉。
渐渐有点不大对劲了,他眼睛开始慢慢充血,并且坐立不安起来。
当他开始往草地上打滚时,戈登和雷格尔上去用早已准备好的绳子将他捆了个结结实实。
“啊,啊,啊。。。”他张开嘴,大声嚎叫着,但可以看得出,他嘴里的舌头比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