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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尾怪猫-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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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种柞蚕丝绳吗?是印度丝吧?」
  「哦,你知道这事?」
  「报纸上说你们找不到卖这种绳子的地方。」
  「报纸说的一点儿也没错。这种丝很坚韧,纤维较粗——所以你一定得帮我——原产地在印度,这是目前我们唯一知道的线索。」
  「什么?」
  「我再重复一遍:其他的线索一点儿也没有,什么都没有,没有就是没有!埃勒里。没有指纹、没有目击者、没有嫌疑犯、没有动机、连个屁也没有!凶手来去如风,只留下两样东西:一具尸体和一条绳子。第一个被害者是——」
  「艾伯内希,阿奇博尔德·达德利·艾伯内希,44岁,住在东十九街靠近葛莱美西公园的一间三室的公寓里,单身。他缠绵病榻的母亲在几年前去世后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的父亲是个牧师,1922年去世。艾伯内希一辈子没工作过,先是照顾他母亲,然后是他自己。大战的时候因为体检不合格,所以不用当兵。平时自己煮饭,自己打扫房子;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也没有要好的女人,什么都没有;没有颜色、没有气味、好像根本就不存在似的。有没有艾伯内希比较确切的死亡时间?」
  「普劳提大夫估算他是在6月3日子夜时分被勒死的,他对这点相当有把握。我们有理由相信艾伯内希认识凶手,整个情况像是在他赴约时发生的。我们已经排除他的亲人犯案的嫌疑,他们分散四处,连个鬼影子都找不到,不可能是其中任何一个人干的。至于朋友呢,艾伯内希没有朋友,一个也没有,他是一只不折不扣的孤狼。」
  「或者说是一只落单的羊吧。」
  「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漏掉任何可疑的线索,」警官愁眉苦脸地说,「我们盘问过公寓的管理员,也找过那个爱喝酒的门房,公寓里每一位住户都问了,甚至连负责那一栋公寓的租赁中介公司也去拜访过了。」
  「我知道艾伯内希是靠一笔基金的利息过日子的。」
  「那笔基金是由一家银行保管的,已经好几年了。他没有律师,也没有自己的事业——他母亲死后他是怎么打发时间的,只有老天知道,我们一无所知。就是混日子吧,我想。」
  「附近的店家呢?」
  「没有人认识他。」
  「理发师呢,也查过了吗?」
  「你的意思是说,凶手会躲在可爱的小圆凳后面下手?」警官脸上一丝微笑也没有,「他都是自己刮胡子,每个月到联合广场边一家理发厅剪一次头发。他已经在那里整整剪了20年的头发了,可是他们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我们问了三个理发师,答案都是一样。哦,他也不赌博。」
  「你确定艾伯内希的生活中没有女人?」
  「确定。」
  「也没有男人?」
  「没有证据显示他可能是同性恋者。他矮小肥胖,从没上场击过球,没跑过垒,当然也没有失误过。」
  「一次失误,至少有一次。」埃勒里说。
  奎因警官想开口说话,可是马上又闭紧嘴唇。坐在椅子上的埃勒里调整了一下姿势,接着说:「这些事实证明艾伯内希的一生是一片空白,可是没有人的一生会是如此,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我之所以敢说不可能,证据就是:他被谋杀了。他一定过着某种暖昧的生活,他一定做过什么事,这五个人都做过。那维奥莱特·史密斯呢?」
  「维奥莱特·史密斯,」警官闭起眼睛说,「怪猫选中的第二号展示品。艾伯内希命案发生后才19天,就轮到她——日期是6月22日晚上9点到子夜之间。她未婚,42岁,住在西四十四街一栋破旧肮脏的公寓顶楼一套有两居室的房子。一楼是一间比萨店,公寓入口在侧边,没有电梯。除了楼下的比萨店外,还住了其他三人。她在那儿已经住了六年,之前住在西端大道与七十三街的交叉口,再往前住在格林威治村里的樱桃街,那是她出生的地方。」
  「维奥莱特·史密斯,」警官说,眼睛仍然闭着,「在各方面都与阿奇博尔德·艾伯内希相反。艾伯内希是个隐士,她则认识每个住在时报广场附近的人;艾伯内希是树林里的小婴孩,而她则是只雌野狼;艾伯内希一生都有母亲守护着,而她所能获得的保护都是需要付钱的;艾伯内希没什么坏记录,可是维奥莱特却是什么美德也没有,她是个酒鬼,也抽大麻;艾伯内希一生中连一毛钱也没挣过,而她可是辛辛苦苦养活自己。」
  「她通常在第六大道上做生意吧?」埃勒里问。
  「不是,维奥莱特从不在街上拉客,她都是用电话接客的。她家电话可是一天到晚响个不停咧。对于艾伯内希这个案子,」警官继续用平淡的语调说,「我们无处着手,可是碰上维奥莱特这个案子时,我们原以为我们交了好运。一般说来,像她这样的女人遇害时,你会去查问她的皮条客、她的女朋友、她的客人、卖毒品的以及总是隐身幕后的老大——只要沿着这条线追下去,你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好,这个情况是再普通不过了:维奥莱特有九次被捕的记录,卖过毒品,跟法兰克·庞波是一伙的,还有其他等等你能想得到的都有——可是,什么都查不出来。」
  「你确定……」
  「是怪猫干的好事吗?事实上,起初我们并不这么认为,要不是发现了同种绳子……」
  「同样的印度丝。」
  「颜色不一样,是粉红色的,像畦鱼那种橘红色。可是材料还是柞蚕丝,这点是错不了的,就像在艾伯内希命案里的那一种,只不过他的是蓝色的。等到第三件案子,还有接下来的第四件、第五件案子发生后,犯案的模式就变得很清楚。我们现在已经可以确定这个姓史密斯的女人是这一连串谋杀案里的一名被害者,越深入调查,我们越确定。现场的情况,还有整个气氛都是一样的,这个凶手来去自如,连个影子也没投射在窗帘上。」
  「但是……」
  老头子摇着头说:「我们废寝忘食地在那一带盘查,如果有人曾表示要维奥莱特的命的话,我们应该会查到一点儿蛛丝马迹的,可是我们那些眼线什么都不知道,并不是他们的嘴被堵死了,而是他们真不知道。」
  「她什么麻烦也没惹,绝对不是她不听话,有人要给她颜色瞧瞧,不是那样的。维奥莱特卖毒品只不过是为了要赚口饭吃,而她也够小心,知道安分守己。小混混偶尔勒索她,她也只当做是人这一行必然有的风险。她很有人缘,是个可靠的人。」
  「她已经超过40岁,」埃勒里说,「在淘汰率这么高的娼妓业里,我不认为……」
  「自杀吗?不可能。」
  「再多说一点儿。」埃勒里抓了抓他的鼻子说。
  「她失踪超过一天半。6月24日早上,她的一位女性朋友因为整个白天和晚上打电话都找不着她,所以就爬上她屋子的楼梯,发现维奥莱特的门关着,可是没有锁,她走进去——」
  「艾伯内希的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是坐在摇椅上,」埃勒里说,「这个女人被发现时是什么样的情形?」
  「她的房屋格局主要是一间卧房和一间客厅,还有一个小小的厨房是隔出来的。她是在两个房间之间的走道地板上被发现的。」
  「脸朝哪一边?」埃勒里立刻问。
  「我知道,我知道,可是实在很难说清楚。她整个人被绑起来,有可能坠向任何一个方向。」
  「从什么方向被攻击?」
  「从后面,跟艾伯内希一样,绳子上也打了个结。」
  「呃,对,就是这个。」
  「什么?」
  「在艾伯内希的命案里,绳子也有打结。这点相当困扰我。」
  「为什么?」警官坐直身子。
  「怎么说呢……好像是为了某种目的似的。」
  「什么目的?」
  「装饰。可是有必要吗?你要等到被害者死了才会放手,对不对?那么干嘛打结呢?事实上,当被害者被掐住脖子时,要打结是很困难的,这表明,结应该是在他们死后才打上去的。」
  他父亲瞪大了两眼。
  「这就好像在一个已经包裹妥当的盒子上再绑一个蝴蝶结一样。这种多余,我几乎要说是艺术的手法,很利落,好像为了一种满足感似的。满足……你会怎么说呢?追求圆满的热情吗?终结吗?没错,就是这种该死的终结。」
  「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我也不晓得,」埃勒里悲哀地说,「告诉我,有没有强行闯入的迹象?」
  「没有。普遍的看法认为,她是在等待凶手,就像艾伯内希一样。」
  「那是以顾客的身份喽?」
  「可能是。如果他是她的顾客的话,他也只是进屋里去而已,因为房间并没有被弄乱,而且,虽然她只披了一件睡袍,不过里面仍穿着衬衣和内裤。有人作证说,她在家时都是穿着睡袍的。不过,谁都有可能是她在等待的客人,埃勒里,这个人有可能跟她很熟,或是不太熟,甚至是一个她根本不认识的人。认识史密斯小姐,」警官说,「并不是件难事。」
  「其余的住户……」
  「没有人听到任何不寻常的声音,楼下比萨店的人甚至不晓得她在家。在纽约嘛,就是这个样子。」
  「是啊,别管闲事,管好自己就行了。」
  「即使是楼上的女人就要踏进鬼门关了。」
  警官站起来,焦躁地踱到窗边去,可是,他立刻又坐回椅子上,一直皱着眉头。
  「所以,」他说,「对于史密斯命案,我们也交了白卷。这么说来……」
  「我有问题。你们有没有发现艾伯内希和史密斯之间有什么关系?任何关系都可以。」
  「没有。」
  「那请继续说。」  
  「接下来是第三号被害者,」警官像是在祷告似的喃喃说道,「莱恩·欧莱利,40岁,卖鞋的,跟老婆及四个小孩住在乔西区一栋出租的公寓里。遇害时间是7月I8日,史密斯遇害后的第二十六天。」
  「欧莱利被杀害,」警官说,「真正他妈的没有天理。一个这么努力肯干的家伙,了不起的丈夫,世界上最好的父亲,多年来一直艰苦奋斗,不向灾难低头,吃了不少苦;为了养家,欧莱利一个人干两份工作,白天他是下百老汇一家皮鞋店的全职店员,晚上则在河对面布鲁克林区福顿及平坦草坡一带另一家店里兼职。若不是连续发生了几件倒霉事,欧莱利勉勉强强日子还过得去。两年前他的一个小孩得了小儿麻痹,另外一个则不幸染上肺炎,接着是他太太在兑葡萄果酱时,不小心把滚烫的石蜡泼到自己身上,他花钱请了一个皮肤专家治疗她的灼伤,前前后后有一年之久。雪上加霜的是,另外一个小孩又给车撞了,开车的人闯了祸就跑了,到现在还没找到,小孩足足在医院住了三个月。欧莱利有一个投保一千元美金的保险,他已经借光了他的额度,他的老婆也当掉了不值几块钱的订婚戒指。他们原本有一辆三九年的雪佛兰,为了付医药费,也卖掉了。」
  「欧莱利本来偶尔喜欢喝几杯,那时也戒掉了,滴酒不沾,连啤酒也一样。他强迫自己一天最多只能抽十根烟,可是,你要想想,他曾经是一个老烟鬼。他太太每天为他准备中午的便餐,而且他一定回到家吃晚饭,虽然到那时候通常已经是三更半夜了。去年,牙痛着实折磨了他好一阵子,但他就是不肯去看医生,说他没有时间做这种蠢事。可是他晚上会去赌个一两把,他老婆说的。」
  热气从窗外渗透进来。奎因警官拿了一条皱成一团的手帕擦了擦他的脸。
  「欧莱利不是那种喜欢在星期六晚上喝酒闹事的爱尔兰人。他块头儿不大,干瘪矮小,其貌不扬,躺在棺材里时,那两道浓眉看起来还是愁苦不展的样子。他老是跟他老婆说,他天生就是一副懦夫的样子,可是她觉得他是一个很勇敢的人。我猜他的确是的,他出生寒微,一辈子都像是在打仗一样,小时候有他酒鬼老爸及街上的混混欺负他,长大后又贫病交加。欧莱利始终忘不了他老爸把他妈打得半死的事,所以,仿佛出于一种赎罪的心理,他对老婆及小孩都好得不得了。他的人生就是他的家庭。
  「他对古典音乐很着迷,虽然不识谱,也没学过什么乐器,可是他会哼唱很多歌剧及交响乐的旋律。夏天的时候,他一定尽可能参加每一场在中央公园举办的免费音乐会。他总是叫小孩把收音机调到古典音乐台,他说他觉得贝多芬比广播剧《魅影》给小孩带来更多好处。他有一个儿子拉小提琴颇有天分,最后也迫不得已中断他的小提琴课,那天晚上,欧莱利太太说,他哭了整整一个晚上,像小孩子一样。」
  「他就是这样的男人。」奎因警官说,一边看着他正在扭动的脚指头,「他被勒死的尸体在7月19日清晨被公寓的门房发现。那时他正在楼下大厅拖地,注意到楼梯后面阴暗处有一堆衣服,那是欧莱利,当时他已经断气了。
  「普劳提推测,死亡的时间应该是在18日子夜至19日凌晨一点之间。显然,欧莱利是结束了布鲁克林的夜班,刚回到家。我们问过店里,查过他离开的时间,可以确定他是直接回家,在进了大门正准备上楼的时候遭到袭击。他的头侧面有一个肿块……」
  「是受重物打击,还是跌倒磕的?」埃勒里问。
  「我们还不能确定,不过受敲击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他后来是被拖走的,大理石地板有橡胶鞋跟拖拉所留下的痕迹,从前门一进来的地方一路到楼梯后面门房发现他的地方。没有挣扎的迹象,也没有人听到奇怪的声音。」警官捏了一下鼻子,因为捏得太用力了,有好几秒钟鼻尖都是白白的,「欧莱利太太整夜没睡,在等她的丈夫,又不能出去,因为不敢把小孩单独留在屋子里。她正要打电话给警察的时候——他们还记着电话,因为欧莱利说万一小孩晚上生病怎么办?——接到门房报案的警察就上来告诉她这个不幸的消息了。
  「她告诉我,自从艾伯内希被谋杀后,她就很害怕,而且很紧张。『莱恩从布鲁克林回来的时间总是这么晚,』她说,『我一直叫他辞掉晚上的工作。后来,那个四十四街的女人也被掐死了,我担心得几乎要发狂。可是,莱恩只是笑一笑说,谁会愿意花工夫来杀他?他不值得人家来杀。』」埃勒里将手肘支在裸露的膝盖上,脸埋在双手里。
  「似乎越来越热了。」警官说。
  埃勒里咕噜地随口应了一句。
  「真是丧尽天良,」警官抱怨道。他脱掉衬衫及内衣,拍了一下,挂在椅背上,「留下一个寡妇,四个小孩,保险余下的钱还得拿去办丧事。我知道他的牧师愿意帮忙,可是那是一个穷教区,欧莱利的孩子们已经开始接受市政府的补助了。」
  「如果他们还有收音机的话,他的小孩一定是在听《魅影》。」埃勒里揉揉眼睛。「也是没有线索?」
  「没有线索。」
  「绳子呢?」
  「同样的丝做的,蓝色的。」
  「后面绑了个结?」
  「后面绑了个结。」
  「颇有规律,但为了什么理由呢?」埃勒里喃喃自语。
  「你去问欧莱利的寡妇吧。」
  埃勒里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他又说:「那个漫画家差不多应该找到灵感了。我还记得怪猫刚出现时的样子,就在《纽约号外报》社论版上,像是向着你扑来,风格一直未变,堪称漫画时代最大的怪兽之一。这个人应该得个普利策最佳邪恶奖,因他善于邪恶地运用简练的线条;至于他省略的地方就让想象力来补充,保证会伴你进入梦乡。怪猫有几条尾巴?图片说明是这么问的。我们清清楚楚地数到了三条,尾端还都倒卷回来,并不是粗粗的像真的尾巴那样,你知道,那比较像绳子,尾端像打了活结一样,套上脖子刚好……可是那里没有看见任何脖子。第一条绳子标着阿拉伯数字1,第二条绳子2,第三条3。没有写艾伯内希、史密斯或欧莱利。怪猫实在不错,他是很量化的,用数字使所有的人一律平等,从华盛顿、林肯到三教九流都不例外。怪猫是个了不起的人性平等主义拥护者。它的爪子形状如果长得像镰刀,那绝不是意外。」
  「讲得真好,可是重点是,8月9日之后,怪猫又出现了,」警官说,「而且长出了第四条尾巴。」
  「这个我也记得,」埃勒里点点头,「莫妮卡·麦凯尔,8月9日,欧莱利死后第二十九天。纽约社交界永远的新秀,年仅37岁,有越来越红的趋势。住在公园大道跟第五十三街交口,常在上流社会的咖啡厅出没,是个名交际花,有个绰号叫『花蝴蝶丽娜』。或者用卢修斯·毕比的更精确的话来说是『荡女莫妮卡』。」
  「一点儿也没错,」警官说,「也有人叫她『放荡的麦凯尔』。麦凯尔是她老爸的姓,就是那个石油大亨。他告诉我,如果他可以选择的话,他绝对不会生下这只野猫。可是你还是可以看得出来,他颇以她自豪。她很狂野,这一点儿也不夸张,她几乎是抱着琴酒长大的,她在禁酒时期踏入社交界,喝醉的时候最喜欢玩的把戏,就是跑到吧台里,自己调酒,打败调酒师。大家都说她调的马丁尼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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