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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姓名不过就是个符号嘛。坐标系的横轴为什么非叫XX′,竖轴非叫YY′呢?”
“她为什么同她那丈夫离婚呢?她原来那丈夫,是干什么的?”
“据她自己说,确实是因为双方性格不合——那是个狂躁型,打过她的。明白了吗?打人的!她那原来的丈夫在一个街道医院的药房里管发药。他俩是好说好散的,孩子她让给了男方。”
“这位慕樱女士一定是位眼光很高的人物。我不过是个穷酸的中学教师,怕很难进入她的视野。”
“你干什么妄自菲薄?你现在已经是名牌中学的三级教师,怎么还说穷酸?而且,财经学院不是还要调你去吗?你去了,只要开课,把课时上满,评个副教授还不是易如反掌?”
“你知道这件事上我自己兴趣并不大,我在中学待惯了。这间宿舍也住惯了。而且,说到底,我一个人过,也过惯了。”
“可你将来老了怎么办?就退休在这间屋里?!你该找个伴儿了,慕樱是个多么理想的伴侣啊!”
“听你的形容,她漂亮得就跟王丹凤似的……这屋里有镜子,我常照,我知道我自己什么模样……”
“嘿呀!你还不知道我这个人吗?我形容起什么事来,总是夸张的嘛!她哪里真有王丹凤那个水平呢?她只不过是会打扮,头发做得好,另外,眼睛比较大,嘴唇比较富于表情,有那么点神韵罢了!其实就她的个头来说,还有点偏矮呢!再说,你哪里懂得我们女人家看男人的眼光,那种油头粉面的‘奶油小生’,没有几个女人喜欢!像你这样,个头一米八○,肩膀宽宽的,脸上有棱有角,男子汉气概十足,就算有点谢顶,才不难看哩!我就知道慕樱她心目中所渴求的,恰恰是你这样的富有成熟感的男子汉……”
“啊呀,你这不又夸张了吗?要是我真那么可爱,你不先要来追求我了吗?你爱人在四川知道了,不得跑来找我决斗吗?”
“你这个人呀,急死人!我不跟你废话了。你说吧,见不见?”
“我想,还是不见的好。”
詹丽颖听到这儿,真的生了气,一摔门走了。
但这只是她头一回去动员的情景。她这个人其实是最不记仇的——何况对于嵇志满也无仇可记。嵇志满不仅于她无仇,而且于她有恩——她爱人调动的事,由于有嵇志满从中活动,越来越有眉目,嵇志满所在的那所中学,数学教员有余而英语教员紧缺,因此同意上面教育部门将嵇志满调到财经学院而接收詹丽颖爱人……原有的热心加上报答的情绪,詹丽颖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动员嵇志满,最后嵇志满总算答应下来——这个星期日中午到她家,与慕樱见上一见。
其实,推动嵇志满去见上一见的“原动力”,是詹丽颖偶然提及的一个情况:慕樱也是个集邮爱好者。在嵇志满的精神生活中,集邮已经成了极其重要的一块美妙园地。不懂得集邮的人,是很难理解这一点的。
因此,按事先的约定,他到詹丽颖家时,是带着两本集邮册去的——那当然只占他全部收藏的十分之一。那是两本“机动册”——即专门用来与别的爱好者交流的。一册插着挑出来供鉴赏的邮票,另一册插着专供与别人交换的邮票。
詹丽颖为组织这次会见,头一天便去西单绒线胡同的四川饭店装回了一只樟茶鸭子,储入了冰箱,并制成了一大钵火腿沙拉。她为这天的午餐,拟订了一个“中西合璧”的食谱:先上一道奶油番茄汤,她冰箱中有奶油粉和番茄酱,到时候一调一烹即成;随后上火腿沙拉,大家喝“味美思”酒;然后上热好的樟茶鸭子,用盘子上米饭,叉筷并用;最后,她还每人供应一份自制的水果冰激凌。因为这一餐菜肴大都早已是成品和半成品,所以她早上得以“懒起画蛾眉,弄妆梳洗迟”,并且还有参与薛家迎亲事宜的闲心。当嵇志满和慕樱两人先后悄悄来到她家以后,她手脚麻利地几下就开出这顿别具风味的午餐——当中她还点缀以泡菜,并且更以多余的热情和精力,端出一盘跑到对门婚宴上去增添了一点花絮。
未 (下午1时~3时)一位女士的罗曼史(2)
席间嵇志满和慕樱都由衷地赞美詹丽颖对这一餐的精心设计。慕樱由樟茶鸭子说到饮食疗法,提及前些时在崇文门大街“蜀乡餐厅”新添的滋补膳食,所谓“食借药力,药助食威”;她极为内行地闲闲道及了诸如白果排骨、杜仲腰花、枸杞雪花鸡、香砂牛肉丝……的滋补对症;嵇志满则由广东人入席也先喝汤后吃菜、与西餐程序相靠,说到近代史上西方生活方式——实质上也就是西方文明——的逐步渗入,由此又论及所谓“西学东渐”所遇到的“合理反抗”和“无形消融”,以及通过大胆、主动吸收西方文明的精华,在强健、发展我们民族固有文明的基础之上,出现一种崭新的中华文明的可能性……詹丽颖看着、听着、张罗着,心想:“这不是最最理想的一对么?真是天作之合!”及至餐后喝咖啡时,不用她引导,嵇志满便与慕樱坐拢一处共同鉴赏议论邮票的情景一出现,她便借口家中没有茶叶了,需要立即外出采购,飘然引去。
其实詹丽颖所获得的印象,全是错觉。她这人一生不能知己,更不能知人。
她对慕樱的了解,严格来说,几乎等于零。
慕樱是怎样一个人呢?
凡知道慕樱底里的人,大率分成尖锐对立的两派,一派视慕樱为时代潮流的峰尖人物,觉得她的头上几乎有着一个灿烂的光环;另一派则视慕樱为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一提及她的事情,便怒不可遏。
慕樱的出现,以及知情者围绕她所产生的激烈争论,的确是北京当代社会生态景观中万万不可忽视的一隅。
也许将来的北京人,对她这样的人物不会觉得有什么新意,并且丧失了争论的兴致和必要;但是,他们至少应当知道,这一切究竟是怎么曾经从波层下面,涌升到浪尖之上的。
慕樱原来不叫这个名字。她出生在南方一个僻远的小镇上。1958年春天,正当她即将中学毕业的时候,她在报上读到一篇几乎占据一整版的通讯。通讯介绍了一位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抗美援朝战争中的残废军人,拿出自己的全部复员费,白手起家,在北京一条胡同中办起了一个街道工厂。他领导着一群原来的家庭妇女,和一些街道上的残废人,生产出了极其有价值的产品,放了“卫星”。慕樱永远记得她头一回读到这篇通讯的情景,那是午休的时候,在校园中的一株老桑树下,熟透了的桑葚偶尔落到报纸上,留下一些殷紫的印迹。通讯写得好极了,用了散文诗般的语言。配合通讯,登出了那位英雄的照片。慕樱久久地望着那张照片,她毫不犹豫地生出热烈恋慕之心。她是校广播站的广播员。下午两节课后的“听广播时间”里,她向全校师生朗读了那篇通讯,朗读中她的眼泪几次落到报纸上,与那桑葚的印迹混在一起。她那天的声音特别富于感情,通过她的声音,这篇通讯使不少师生双眼潮湿,深受感染。
那是一个真诚的时代。至今回忆往事,慕樱仍旧寻觅不出自己内心中哪怕是一丝一毫的虚伪。她当晚就给北京的英雄写了一封长信。她先打一遍草稿,修改后又工楷誊抄,临到落款的时候,她署上了“慕英”两个字。第二天早晨上学的路上,她郑重地把这封信投入了供销社门口悬挂的绿色邮箱中。她记得很清楚,因为她那封信太厚了,以致往里投放时不那么顺畅。细细考究起来,她那封信其实是超重的,她没有贴足邮票——然而邮局并未退还给她……她一生的命运,竟从此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转折。
十天后她收到了英雄的来信。信很短,但内容非常扎实。体现出了英雄的谦逊热诚以及对中学生们的关怀鼓励。因为她去信时在信封上写下了自己家庭的住址,所以这封寄给“慕英同学”的回信准确无误地到达了她的手中。她立即把信拿到了学校——她记得,跑向学校的中途,她因为过于激动,竟摔了一跤。英雄的回信当天便被公布在了黑板报上,构成她家乡那所中学历史上最为轰动的一件事。
由此她同北京的英雄保持了通信联系。不久,报纸上登出了关于那位英雄的第二篇通讯。还是原来那位记者写的。依旧是散文诗般的语言,但更细腻也更动人——大约因为英雄的主要业绩上次已经写完,这回主要是写他如何克服个人生活上的困难。尽管通讯也写到周围人们对他的关怀照顾,但给慕樱印象最深的,却是他晚上回到家里,自己给自己缝补衣衫的细节——因为他左眼残废,右眼视力也不佳,引线穿针常常要重复几十次上百次才能成功……仅仅这一个细节,就足令慕樱时时在眼前幻化出英雄那既令人崇拜又令人怜惜的形象,她自然而然地在下一封信中向英雄表示:她愿飞向他的身边,照顾他的生活,并贡献出她的一切。
她没有想到英雄会很快地给了她那样一封回信——约她到北京见面。她吃了一惊,因为她本以为自己不配。绝对不配。然而她去了。家里人和母校的代表把她一直送到了百里以外的火车站,在一种腾云驾雾般的感觉里,她抵达了北京前门火车站,在站台上等着她的是报社的编辑和那位写通讯的记者。她最早的一封信本是寄给报社,由报社转给英雄的。现在英雄把接待她的事宜也委托给了报社。
她觉得自己在幸福的海洋中游泳。绚丽的印象纷至沓来。住招待所,瞻仰天安门,参观那家出名的街道工厂,出席“城市人民公社”的一个赛诗会……对她来说都是崭新的人生体验。当然,最高潮是与英雄的会见。英雄对她一见钟情。尽管她刚刚18岁,尽管她户口还在外地,尽管英雄比她大了整整12岁……英雄向她正式求婚,她毫不犹豫地应允。于是,一路绿灯——房管所立即给英雄换了最好的房子,她的户口顺利地转到了北京,报社和工厂联合为他们举办了隆重而光彩的婚礼;而婚礼后的第八天,报纸上便登出了那位记者所写的第三篇通讯,散文诗般的语言传达出更能撩人心弦的魅力,这回配发的照片上,是她正在英雄身边为英雄缝补衣衫。
她死心塌地地跟英雄过。她感到满足。开头,一些单位请英雄作报告,她陪着他去。她分享着他的荣誉。后来,英雄身上未除净的弹片引起了胸膜炎,住院治疗,她在陪住照料之余,只身应邀到幼儿园、小学校一类单位,代替英雄作报告,她简直是独享了他的荣誉。英雄得到了最好的治疗,康复回家了。英雄虽然一目失明、身有残存弹片,并且一条腿稍跛,但体质仍然相当健壮。不久他们有了儿子。国家进入了三年困难时期,相对来说,他们并不怎么困难。他们享受着一定的特殊照顾。生活好像永远会那么幸福而平静地流淌过去。
未 (下午1时~3时)一位女士的罗曼史(3)
但是,她逐渐产生了继续学习的想法。英雄真诚地支持她。孩子送进了街道托儿所,破格地提前享受了全托。她被保送到了医学院。然而,万没有想到,在医学院里,她的生活由渐变到突变,又有了一个惊人的转折。
回首往事,她感慨万端。最初,她是学校里最老实、最用功也最受尊敬的学生。她本不是正式考入的,底子薄,理解力一时跟不上,学习非常吃力。在学校里,除了课堂、实验室、图书馆、宿舍,她几乎哪儿也不去。一到星期六下午,她便回家。星期日她准时返校上晚自习。一板一眼,丝毫不乱。
但她终于有了变化。从哪一天、从什么事情上变起的?说不清。或许一切都是从那件紫罗兰色的布拉吉引起的?同宿舍的金鹂鸣,是个上海人,聪敏伶俐,精力过剩。有一天她自己缝制成了一件紫罗兰色的布拉吉,请慕樱替她试穿一下,她好从旁观察,以便进一步加以改进。她俩身高、体态相差不多。慕樱手里拿着讲义,温驯地穿上了,继续背讲义,而金鹂鸣把她转来扭去,不时用别针别住这里、那里。突然,金鹂鸣走远几步,双手在胸前一握,惊叫起来:“慕英——天哪!”慕樱吓了一跳,讲义掉到了地下。莫名其妙之中,金鹂鸣已经把她拉出了屋子,一直拉到楼门口的大镜子面前,激动地朝镜子里指去——慕樱永生永世难忘那关键的一瞥:那是一次震撼、一次启蒙、一次“创世记”、一次“失乐园”——她第一回发现了一个原来隐蔽着的自己!她原来竟可以显得那么婀娜多姿,那么光彩照人!偏巧一些路过的同学好奇地围了过来。金鹂鸣爽性进一步为慕樱调整了短发的样式,并且当场让另一位同学脱下了半高跟皮鞋,让慕樱换上——周围的同学们不约而同地爆发出了一阵欢呼和惊叹……
对于金鹂鸣她们来说,这个晚上一过,这件事便也撂到脑后了。慕樱呢?她似乎也撂在了脑后。她依旧穿她的短衫、长裤、她的带扣襻的布鞋。但她心上却仿佛蹿出了一片春草,那是原来所没有的。回到家里,当她意识到自己在大衣柜的穿衣镜面前有较长的停留时,她脸红了。
隔了很久她才穿上了第一件自己的布拉吉。英雄毫无反应——既没有赞赏也没有皱眉。金鹂鸣为她的那件布拉吉进行了细致的加工。慕樱像小偷一样,跑到楼门口的大镜子面前,左觑右望,证实无人,这才匆匆然而又死死地照了一会儿镜子。
她依然非常用功。同学们也依然把她视为一位特别值得尊敬的同学。
又是一个星期六,金鹂鸣拉她去看一个画展,她犹豫了一下,跟着去了。在美术馆里她和金鹂鸣走散了。她竟颇为惶惑。结果遇上了葛尊志。她当然认识他——他是系团总支书记,经常在系里的团员大会上作鼓动性的发言。他自然也认识她,并且首先表现出对她的尊敬和关怀——他发现她似乎对造型艺术非常隔膜,便陪着她从一个厅到另一个厅细细地参观,结合着对一些重点画幅的讲解,巧妙地向她灌输了一整套的美术知识。出了美术馆,他耐心地把她送到了电车站,并一直看着她上了车,这才离去。
她一幅画也没有记住,却记住了他那天的言谈风貌。
从外人看来,一切都变化得很快。从她自己来说,一切变化都是极其缓慢的、不知不觉的。她有一天在家里,惊讶地发觉,她头一回受不了英雄嘴里的蒜味,而他从来都是每餐必吃生蒜的呀。她劝他不仅每天早晨要刷牙,每天临睡时也要刷牙。不知为什么她的语气反常地强硬起来,而他头一回同她有了争吵。有一个星期六她没有回家。金鹂鸣劝她参加学校里的周末舞会——其实以前金鹂鸣也劝过,而这一回只不过是重复以前的话语,并没有采取什么特殊的“勾引”手段,慕樱竟破例地穿着布拉吉去了。她本来对自己说:我坐坐、看看就走。可是她一坐便坐了很久。她为自己以前从不参加这种活动而感到惊奇。当她看到葛尊志彬彬有礼地邀请别的女同学当舞伴,并同那女同学游云般地飘动在舞池中时,她心上生出了一种过去没有体味到的心理。后来她才知道,那就是嫉妒。外系的男同学走过来邀她跳舞,她生硬地加以拒绝,同时感到羞愧。
又一次期考过去,她成绩中平。金鹂鸣塞给她一本美国小说《红字》,劝她“松弛一下”。她一口气读完,不禁格外紧张。她开始自己到图书馆借阅小说。读了《青春之歌》,她再看见葛尊志,总觉得他就是卢嘉川。
回到家里,她感到气闷。她讲的,他不感觉兴趣。他讲的,她也不感觉兴趣。那位记者当年所写的三篇通讯,早已被广大读者忘怀。新的英雄层出不穷。而她丈夫所领导的那家街道工厂,因为产品已无销路,又逢精减潮流,并入了另一家街道工厂,丈夫担任了那个厂子的副厂长,刚一去,就与正厂长闹上了矛盾。
正当她的视野迅猛扩展时,他的光彩却急剧暗淡下来。不是他们自己,而首先是邻居们,开始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他们是否般配?他们是否能够长久?
后来爆发了第一次伤感情的争吵。导火线是一桩琐屑而无聊的事。
她故意连续两个星期六都没有回家。她开始觉得往昔的荒唐。她竟愚昧到不能区分崇拜和恋爱,献身精神和满足情欲,阶级情谊和夫妇之乐。她可以让一个思想品质高尚的英雄支配她的精神,她凭什么非得让一个独眼跛腿的粗笨男子占有她的身体?
她在大食堂里勇敢地凑到了葛尊志身边,并且以必被羞辱而不悔的气概,请他陪自己参观一个新的美术展览会。对方既非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