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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016回眸百笑-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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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我要告他。
我要告他--诈欺。
他装疯卖傻,装瘸扮瘫,博取我的同情心,欺骗我的美好心灵,诈取我的--身体。
什么?你说我应该告他强奸?拜托,新世纪新青年,有点法律常识好不好?
虽然看这满床的凌乱痕迹,谁都知道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我的某位律师朋友告诉我,在香港,强奸这个罪名很难成立。首先是取证工作非常困难,谁也没办法再回到案发现场,去把那些毛发呀精液呀口水呀纤维什么的搜寻回来。其次是当今社会,一夜情象凉白开,入口就没味。警官打个哈欠,请问你怎么证明你在发生性关系的时候,是被他强迫的,而你在同时,只有痛苦,没有快感?
快感这东西,就象射精一样,是闪瞬即逝的,就象我没办法证明我是被强奸一样,我也无法证明,我是被强迫射精。
天。
而且令我惭愧不已的是,我一点受害者的样子也没有,充其量就是纵欲过度。
我头晕,目眩,耳鸣,盗汗,我的神经痛到打战,可是我浑身上下光滑无比,别说伤痕,连一个吻痕也没有。
成浩司他不是人,他是禽兽,只有禽兽才没有前戏。

于是我放弃了,没有必要去给那些小报记者增加猛料,如果被我爷爷看到那份报纸--“同性恋”在我爷爷那儿是根导火索,他会象九号风球一样杀过来把我刮到银河系去。
房间里空无一人,当然,除了我。我要迅速清理现场,把被单枕头全都打包,以免有人整理现场的时候发现到处血淋淋,以为这里昨晚发生碎尸案,而尸体不知去向。
我扛着一大包东西,象个偷内衣的变态,从门口偷偷溜出去,匍匐前进,还好,我起了个早,还没人起床,畅通无阻,我一路爬到电梯里,按下“1”,重重地呼出一口气。
成浩司再没有出现,冷笑一下,反正这也不是第一次了。

04。
下午我到城中最大的洗浴中心蒸桑拿,蒸得皮开肉绽,直到确定自己每个毛孔层都脱胎换骨后,我才从里面爬出来,头晕眼花,被一群赤身裸体的家伙抬到救护车上。
那医生看到我一脸绝望的神情,就调侃道:“小伙子,失恋了吧!这年头,什么新鲜的死法儿都有,倒没听说过蒸桑拿自杀的,你有什么想不开的?”
我瞥到这家伙怀中捧着一本《现代人的心理1000问》,翻个大白眼,把被子一抖,钻进去大睡起来。晚上我有点发烧,被灌了一大堆药,睡得更加昏天黑地,可是再醒来,就群魔骤散,精神抖擞。
我打算回香港,在机场却被人拦下, 大学时另一校友阮温明,他的职业是牙医。也许因为职业的关系,对穿梭于口齿之物尤其在意,在S城,他只喝一家咖啡馆的东西。我不喜欢黑咖啡苦涩的味道,仅用小勺蘸了一小口吞下,过了片刻,果然是齿颊留香。
我怀疑阮温明去了非洲,短短几天,居然晒得肤色黝黑发亮,他说:“这世间多得是阳光明媚的好地方,只是需要好心情。”
我说:“是人家结婚又不是你,怎么轮到你去渡蜜月?”
阮温明呵呵笑道:“到了这个年纪,别人的婚礼一个接着一个,真是感叹年华老去,可以用来逍遥的时间不多啦!”
我装模作样叹气,帮他配音,此时若是有夕阳西下,更是应景。
阮温明眼明心细,一举一动很少逃得过他的眼睛,可他嘴巴却极少是非,有这种人做朋友,原是非常可靠的,可是我们的关系也就仅限于在咖啡厅叙叙旧。
“小柯,你莫要责备我,雨晨说她的婚礼希望邀你到来,可由她出面又怕你不来,只好……”
对,我跟阮温明无法深交的原因就是,他与宁雨晨是极好的朋友,知交莫逆。两人都是顶尖聪明的人,令吾等凡夫俗辈望尘莫及。
我笑两声,毫不作假:“这倒不是最令我吃惊的,可是宁雨晨……会与成浩司结婚,这倒真叫人不解。”
敢与那蛇女同床共枕,他成浩司也算有胆有识。
阮温明抿一口咖啡,呵呵笑道:“我比你更吃惊呢!宁雨晨这女人,天晓得要什么样的男人才降得住她,最后居然投入成浩司的怀疑,缘份这东西,真是奇妙无比。”
的确奇妙,两人可能无数次擦肩而过,漠然视之,可只需要一瞬间视的交集,就可以佳偶天成。
就象成浩司跟宁雨晨。
成浩司大学三年级那年,赴美投身篮球事业,两年后,宁雨晨去美国搞学术交流,一个在纽约一个在芝加哥,全无交集。
后来成浩司在美国出了意外,他在盘山公路上超速行驶跌落悬崖,命悬一线。救援人员将他从废铁中拖出,他陷入深度昏迷需要手术,医院联络不到他的亲友,几经周折,找到他大学时代的同学宁雨晨。一来二往,这陈旧的故事最后也划上甜蜜的句号,两人最后决定回国结婚,接着在异国幸福地生活下去。
这淡而无味的故事,令我口中的咖啡也不觉得苦涩了。

我回去香港,同事们问我,故乡重游感受如何?我说,很愉快。
有些人总觉得遗忘是一件痛苦又费力的事情,常常需要一辈子的时间。对我来说,这个过程可以大大地缩短,我已经太习惯去遗忘。
人的大脑是一个系统化的东西,定期总需要清理掉无用的讯息,让我们更有效率地生活下去。
现在的香港,象我这种闲人很少啦,我们家族的“奇柯”虽然不是什么顶尖的大公司,业务却仍是很忙碌,可是这些与我无关。我的头衔很好听,叫“总裁”,可权力是被完全架空的,真有什么重大决策,员工们倒宁可去请示那隐居在印尼某小岛上的爷爷。不管你相不相信,做个傀儡真的非常快乐。
我跟年仅10岁的小外甥泡在办公室里打网络游戏,狂热得让人忌妒。上次看报纸,有个专栏作家写到我们这种人,1000年前的封建社会就该被残酷的竞争淘汰掉,苟活至今,真是社会的寄生虫。
他的口吻酸酸的,我很能理解。他每日拼命码字挣得微薄的稿费,连房租都付不起,可我们一无是处却还高枕无忧,实属上帝的不公正。
而上帝是多么仁慈,就象对待熊猫一样,早就该毁尸灭迹的生物,却因其稀少反倒更显得高贵。我们生来有着普通人望尘莫及的运气,常常不劳而获。
我这话讲出来,简直让人恨得牙根痒痒,公司秋季的招聘会上,我从四面八方都能听到这种牙痒痒的声音。说来也是,这些青年才俊,个个才高八斗玉树临风,横平竖直都比我象个总裁,可坐在位子上的不是他们,却是我。
瞪我干什么?其实他们哪里晓得我的苦衷,我坐在这里完全是个幌子,只是为了显示公司对人才的重视,以至于总裁亲自坐阵主持大局,其实人事部的主管早就塞过来一句:您只需坐着就好。
我对于管理毫无经验,多半时候很听从这些下属的指挥,可那也得是正常的情况下。
招聘会的外面就有些骚乱,一个负责人员匆匆从外面跑进来,在主管耳边念叨几句,他意味深长地点点头。我顿时觉得他很有大将之风。
进来一个人,我屁股下面的椅子还未暖热,就一跃三尺高,脑袋直撞天花板。
成浩司推着轮椅进来,将表格放到办公桌上,脸上笑意盈然,对每位考官点头致好,态度诚恳。
他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直直地盯着他的双腿,也许我焦灼的目光实在露骨,连身边的主管也坐立难安,一个劲地瞟我,小声道:“总裁,您这样是要被人状告歧视残障人士的!”
残障人士?我愣了愣,下一刻火冒三丈,抄起桌上的茶杯,瞄准成浩司飞去,不用怕,我砸的不是他的头,不会血雨飞溅  ,我是瞄准脐下三寸,被他藏在两条腿间的要害处。
杀伤力并不重要,我不指望这一杯茶就可以令他断子绝孙,我是要所有人看到他成浩司虚伪的嘴脸!伪装的真相!
羊皮下的狼牙!毒蛇口中的唁!蝎子尾后的针!
也许我的表现太过杀气腾腾,被主管眼明手快地瞄到,他拿出黄继光舍身堵枪眼的英勇飞扑上来,挡在我前面,不对,他是挡在成浩司前面,拦截下我的茶杯。
这个高度,这种力度,以我精确的计算,会分毫不差地给成浩司以痛击,等他象被烧着尾巴的兔子那样跳起来时,我就大功告成,可半路杀出不开眼的主管挡道,那茶杯正中他的额头。
主管并不喜欢喝茶,尤其是热茶,我可以肯定,因为茶杯扣在他脸上的时候,他拼了老命地伸手去乱抹起来,伴着他的惨叫声。
现场陷入一片混乱,几个职员手忙脚乱将负伤的主管抬出去,外面的应征者又惊又惧地探头朝里面看,心想,妈呀,这哪里是应聘会,根本就是杀猪厂,要在这里工作,还不得天天等着褪毛!
只有一个人在笑,虽然他看起来没在笑,但他一定在笑,他的嘴巴微张着,看起来好象也很惊讶,可那眼神里的挑衅,分明是嫌还不够乱!
我对他说:“成先生,您怎么来了?你现在不是该携娇妻在太平洋小岛上幸福蜜月吗?”
当时每个人都在吱哇乱叫,我的声音自己都听不到,可成浩司却了然于心,他回道:“幸福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连财政都赤字,谈何幸福?”
我长长地哦了一声,回到座位上,跷起二郎腿。
旁边的人看我那么悠哉,都目瞪口呆,我说:“下一个。”

05。
人事部主管从医院出来后,脑袋被包得象个橄榄球,冲到我的办公室,我以为他要来找我算帐,可此人在职场冲杀多年,早已经身经百战。据说他年轻时在另一家公司做小职员的时候,那家的老板恶趣味,每天让他头顶一个苹果,站在那儿给人当靶子练,所以他面对我的茶杯时,凛然面不改色。
他一脸决然--其实我根本看不到他的脸,只是这么猜的--对我说:“总裁,你可以拿热茶波我,拿椅子砸我,拿刀砍我……”
喂喂喂……我没有那么血腥吧?
“那天是意外。”我解释道。
主管的身子一抖,干笑两声,犹豫不决地问出口:“我们已经录用了他。”
“他?谁?”
“那个……成先生。”
主管为人精明,洞察入微,他定然从那天的“意外”中看出些什么,却闭口不提,而是直接问:“我应该把他安排在哪里?”
“他来应征的是什么职位?”
“配方师。”
“好,那就让他去那里。”
“配方室在七楼。”主管道,微微侧身。
……
过了一会儿,主管犹豫不决地问我:“总裁您不是要去吗?”
我瞪他一眼,谁说我要去,我只是要知道他在哪里,以后绕着道走就是啦!

回到家后,爸爸对我说,今天有客来访,是我大学同学,我一惊,问:“他现在哪里?”
爸爸说:“已经走了,等你整整一个晚上,你去了哪里?”
我哦一声,支吾过去,现在凌晨四点,我总不能说我去吹了整整一夜的海风,虽然我现在浑身都是腥味,象只章鱼。
爸爸很少过问我事情,今天却格外多话,他说:“你的同学很可爱,你怎么没学学他们,也有点幽默感。”
我哭笑不得,生活,原来就是上帝在幽我一默。
“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啊!”爸爸对我笑笑,扬起手中酒杯,他又来了,只有喝醉的时候,才算正常人。
我上床睡了没两个小时,蒙蒙胧胧听见外面咣咣啷啷,拆房子似的,我不加理会,翻个身又睡,一直睡到傍晚,我的卧室可以看见夕阳落下。
爸爸又窝在沙发上,如一团烂泥,我费劲将他拖到卧室床上,到浴室给他放一缸热水,醒来后他会自己跳进去的。
出门吃晚饭,对面单位的防盗门换成新的,看来搬来新的邻居,门缝里渗出来鸡汤的香味,我腹中又在打鼓,快步走到楼梯间,门刚开,走出一位太太,亲切地对我笑着打招呼:“晚上好。”
这大厦是高级住宅区,住在这里的多为白领女性,个个妆容精致、却连那最后的人情味都抹掉了,很久不曾看过这居家太太亲切的笑脸。
我受宠若惊,连忙侧身让她通过,她手中提着大包青菜,我很有风度地上前去帮她提,那太太呵呵笑起,道:“跟我还客气什么呢!”
我把目光从她手中的青菜向上移,她笑眯眯的,不施脂粉,却唇红齿白。
我张大口,指着她的脸,依呀半天没出口一句话。
她用手拍拍脑后的发髻,自言自语:“我真的变了那么多吗?”
“宁雨晨!”我把声调拔高,恨不得让大厦上下的人都听到。
“亲爱的,好久不见!”宁雨晨伸出手来要拥抱我,我哇得大叫一声,冲到报警铃旁边,拼命按拼命按,口中还大叫着:“救命哪!救命哪!快来人哪!”
宁雨晨笑道:“我知道我比以前漂亮许多,可你也用不着惊艳到这种程度吧!”
大厦警卫火速赶到,以为出了人命案,环顾四周找不到凶案现场,都一脸迷惑,问我:“柯先生,出什么事啦?”
我指着宁雨晨道:“快把这魔女带走!”
警卫面面相觑,宁雨晨风情万种地对他们笑笑,后者立刻做神魂颠倒状。
我顿时知道他们靠不住,冲过来夺过他们手中装腔作势的警棍,冲宁雨晨挥了两下,吼道:“你来干什么?”
宁雨晨杏眼圆瞪,一副惊惶失措的模样,就差尖着嗓子叫两声然后向后晕倒,这样我就成了残害妇女的无耻匪徒。
这时候楼道里响起凄厉的两声,我们都惊了,互望两眼,看谁的嘴都没大张着,不由疑惑起来。宁雨晨则唉呀一声,跺跺脚,匆匆走开,边走边从随身挎包里胡乱翻弄两下,掏出把钥匙,插进门里。
插进我家对面的门里。
“哎呀!光顾着逗你玩儿,忘了我火上还坐着汤呢!”
几个警卫笑着打呵呵,道:“成太太,你真贤惠呢!许久没闻到这么香的汤啦!”
宁雨晨笑着回答:“那呆会儿我下去给你们端两碗去!”
“那真是多谢啦!”
“哪里哪里!以后还要你们多多照顾呢!”
……
只有我没声音,我已经石化掉了。
身后有人推我两下,我僵直着脖子转过头去。
爸爸睡眼惺忪地望着我,手里还端着个饭盒。
“爸爸……你手里端的什么?”
“饭盒啊!”
“……我知道,可你端饭盒干什么?”
“来喝汤呀!”爸爸敲敲饭盒,理所当然地回答。
“你来喝谁的汤?”
“小晨的呀!”
“谁是小晨?”
“咦?小晨不是你的同学吗?她昨晚来找过你,我看她刚刚来到香港,还没找到房子,就把对面的单位让给她来住了……”
爸爸也没声音了,因为他已经被我掐住喉管。

宁雨晨的新家围坐一团人。
爸爸手捧热腾腾的鸡汤,喝了一口后热泪盈眶,两行清泪划落下来,他感慨万千道:“啊~~~~~好多年没有喝过这么温暖的汤啦!”
我怒目而视:“难道我没有煲过汤给你喝?”
“炅儿,你的汤,每回都熬干,只见锅底不见汤水……”
我直接把汤碗扣到爸爸头上。
爸爸两眼放光,道:“真让人怀念哪……我在北京第四监狱的时光,每每饥寒交迫之际,就在寒风中幻想能够有这么一碗温暖的汤……”
“啊!柯叔叔原来坐过牢哪!你的经历真是好传奇呢!”宁雨晨拍手称道。
爸爸语重心长叹口气:“罢也,好汉不提当年勇!”
“讲来听听嘛!”宁雨晨呵呵地笑。
……
他们俩很投机呢,我悲伤地想。
宁雨晨突然想起还有一个人,把我从一边角落拎出来,问:“炅儿,你不喝吗?”
我瞪她,使劲摇头。
“不喝等下可就没啦!”
谁理你,魔女,我才不会被你的迷汤灌晕了。
“你真的不喝啊?那好吧,还剩一碗,我留给浩司回来喝好了!”
我听到一个关键词,立即警醒百倍,问:“成浩司也会来?他来干什么?”
“这里是他家,他当然回来睡觉!我的丈夫,不睡在我床上,难道睡在你床上?”

06。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我跟成浩司,看来是前世宿怨未了,回眸的次数之多,以至于脖子都扭转了筋。
世界怎么那么小,我走到哪儿都能碰到他,不管我在哪个角落,在做什么,我一回头,必然看到他就在后面,他在做着别的,反正绝不是在看我。这种情况屡屡出现,我就练就了用后脑勺视物的本领,一感到他出现在身后,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转过头去,本以为起码会有那么一两次逮到他在偷瞄我,可是没有,每次他都煞有介事,倒显得我的再三回眸很自作多情。
要知道,这种情景是十分诡异的,仪表堂堂一个人,不好好走道,三五不时突地转过身去作十面埋伏状,经常把别人吓得惊声尖叫,以为我见了鬼。
全公司上下都在传言我中邪了,可还是有耳明目聪的家伙在,很快他们找到这种种怪异的必然联系,那就是成浩司。
成浩司是光明正大应聘进来的,可他的背景不单纯,他是总裁的“故友”。
天下之大,任何一间公司的职员,对老板的花边新闻都很感兴趣,以成浩司的特殊身份,他若是个女人,即使无甚出奇姿色,以我对他的关注程度,也值得为人瞩目,可我发现,成浩司本身就是个亮点。
有他在,无论何时何地,总是莺莺燕燕娇声倩语,成浩司天生有吸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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