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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白无常-第1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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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送白衣人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月色中,焉知满目关切:“秋美,此人怪异,万万不能任他摆布。”

    “我该怎么办?”秋美没了主意。

    “逃!”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现在就逃!”

    情急之下,焉知拉起秋美的手,引他向城外的方向走去。

    “不可以,不行。”

    焉知的力气很大,秋美强强停下脚步。

    “白衣人是我们惹不起的大人物。”秋美满面为难:“我若逃了,他会迁怒于旁人,师兄们自小与我长大,我怎能弃他们于不顾?”

    都说戏子无义,秋美却有情有义。

    焉知撒开手,想出第二个办法:“戏班子里不可能只有你一个旦角儿,我们可以用调包计。”

    “这怎么能行?”秋美犹豫一下,随即摇头:“白衣人能认出我,如果我不登台,就是坑了他的钱,怕后果不堪。”

    逃也不行,调包也不行,难道就任由他戏耍秋美吗?

    “没事的,不过就是唱一出戏而已。”秋美看出焉知的焦急,嘴里说着安慰:“我学戏这么辛苦,不就是为了唱给大家听的吗?”

    “不过,有一件事,我觉得很奇怪。”秋美侧头想了想:“他为什么要花这么多钱,请全城的百姓看戏呢?”

    “这是富人之间的较量,也是游戏。”

    好天真的秋美,连如此简单的问题也想不通。

    “貂蝉陪李员外喝了酒,虞姬与总兵一家画了像,他不甘落后,还想高出一筹,所以一掷千万金,请全城的百姓看戏。”

    焉知是大人物,他当然懂大人物的心底。

    秋美唯有苦涩的笑,他从前只知道他是大人物的玩具,没想到他竟也变成了筹码。

    “如果,他只是为了赢下其他人,那么,一定对我无害。”秋美低眉轻轻:“貂蝉与虞姬都是文旦,我明日唱一出刀马旦怎么样?”

    焉知也知道秋美说的有理,但他总觉得这白衣人诡异,似乎不像是求一出戏这么简单。

    “他无非是想挣一点面子,你何必为他唱辛苦的刀马旦?”

    “我想唱给你看。”

    人生难得知己。

    今夜,秋美与焉知。

    “明天中午,你一定要来。”秋美轻笑,转身回步,走向居所。

    在到门前时,又转头扬眉:“唱过戏后,我想问问你,你为什么会武功?你为什么会说江湖行话?”

    拉开木门时,秋美又是回首一笑:“今晚你好好想一想,明天好编给我听。”

    秋美隐去身影,焉知独自惆怅。

    呆呆地望着木门,直到木门再开,现出班主与秋美师兄们的身影。

    焉知纵身,悄悄伏在暗处,看着他们将一车黄金运回居所。

    二次走到星月之下,徒望木门,唇角不自觉地扬笑。

    若说,依依惜别,是难舍难分。

    那么,秋美心中有焉知,焉知心中有秋美,还能算作分离吗?

    也不知道呆望了多久,梅潇焉回步时,突然耳畔风响。

    侧头闪过,刚好有一件事物,落入他的手中。

    定睛一看,居然是一壶酒。

    瓷壶精美,透瓶飘香。

    心底疑惑时,听到有人长笑。

    侧目去看,正是那摇着羽扇的白衣人,他举着酒壶,遥敬梅潇焉。

    痛饮一口后,白衣人笑说:“我要告诉你一个关于梅潇焉的秘密。”

第三百四十六章 狱卒

    星月之下,男人对饮,本应是一副豪迈之情。

    白衣人与梅潇焉对饮,却处处透着玄机。

    “你猜,我为什么要请全城的人看万秋露唱戏?”

    白衣人明明说要告诉梅潇焉一个秘密,他却率先问起了问题。

    “为了你那无聊的面子。”

    梅潇焉与白衣人碰壶饮酒,看似和气,嘴中却丝毫不客气。

    “有的时候,要面子,并不是一件无聊的事。”白衣人将酒喝的有滋有味儿:“今夜不谈面子,我先告诉你明天要发生的事。”

    明日,万秋露会唱完他人生中的最后一出戏。

    谢幕时,天相大变,会降下滚滚震雷。

    震雷落尽时,就是万秋露告别人间时。

    白衣人谈着别人的生死,好像吃下酒小菜那么容易。

    “我不管你是谁,你若敢动万秋露一根寒毛,我会调皇家刺客追杀你!”梅潇焉说的咬牙切齿:“我向你保证,我有这个能力。”

    梅潇焉狠狠的威胁,却逗笑了白衣人。

    “你以为告别人间就是死去?”白衣人无奈的摇头,不断的做笑:“只因为你忘了你是谁。”

    之前,梅潇焉对白衣人打了江湖切口,白衣人说他听不懂。

    此刻,白衣人对梅潇焉说出这样的话,换做梅潇焉不懂。

    还好,白衣人没有让梅潇焉继续猜,直接说清意思:“人人都有前世今生,今夜,我想告诉你,你的前生是谁?”

    白衣人说的话实在离谱,梅潇焉本想笑,但想了想,他之前能起死回生,又能隔空摄物,便收起唇边的讥讽,任他继续说下去。

    你的前生,是地府的判官。

    一双判官文武笔,判尽天下生与死。

    你之所以无师自通书画,提笔妙绝丹青,皆因为是旧故难弃。

    你之所以身轻如燕,武功俊秀,皆因为是前生的印记。

    简简单单几句话,说清了梅潇焉的前世今生。

    白衣人饮酒时,梅潇焉破声大笑,似乎听到了天下最好笑的笑话。

    “你究竟是算命的,还是说书的?”

    梅潇焉这样问,分明是他不肯相信。

    “这件事,太过奇异,我本就没指望你能信。”白衣人与梅潇焉轻轻碰了酒瓶,继续饮酒自话:“在你知道我是谁后,也许你会相信。”

    “你是个有钱的疯子。”

    说出这样诡异的话,却毫不脸红,他不是疯子,又该是什么?

    “我是白无常。”

    听到这个答案,梅潇焉笑出了眼泪。

    “如此说,你今夜来寻我饮酒,全因为同僚的情谊?”

    “鬼使与判官,司职各不相同。”白衣人淡淡有笑:“你在接任判官时,我还没到地府任职,何来同僚情谊?”

    “既然你我没有旧故,你何必来寻我的麻烦?”

    梅潇焉痛饮一口酒,厉声质问。

    “谁说,我是为你而来?”白无常似乎笑他自作多情:“我是地府第四代白无常,而万秋露的前身,是地府第三代白无常。”

    “万秋露是我的引路人,我与他,才有真正的同僚情谊。”

    白衣人越说越离谱,梅潇焉一个字也不会信。

    事情涉及秋美,怎叫焉知不担忧?

    梅潇焉冷冷逼问:“既然你与他有情意,又何必故意来戏弄?”

    “只因判官与白无常,有说不清又道不明的缘分。”

    地府阴冷,人人无情。

    自顾贪财,谁管他人?

    在无情地,偏偏有一对有情人。

    第三代白无常是个女身,冷艳高傲,貌美如花。

    时任判官,是个翩翩佳公子,满腹才情,书画双绝。

    佳人碧偶,本应是天作之合,奈何却犯了阎罗王的忌讳。

    阎王贪吃好色,多年来,垂涎于孟女的美貌风情,却无缘染指半分。

    旁人在他眼皮子底下谈情说爱,怎能让他不羞怒?

    阎王卑鄙,用了下三滥的计策。

    阎王给了马面阎王令,让他去判官那里调来一卷生死簿。

    见到了阎王令,判官自然将生死簿交与了马面。

    在马面携着生死簿离开之后,阎王转头就来到了判官府,偏偏要查看刚才那一本被马面带走的生死簿。

    判官拿不出生死簿,却拿出了阎王令,以证自己是按令做事,并未玩忽职守。

    谁曾想,阎王能无赖到这种程度,一把夺过阎王令,将它捏得粉碎。

    “弄丢了生死簿,你还有话说吗?”

    愈加之罪,何患无辞?

    判官低眉轻笑,不再争辩。

    借着判官弄丢了生死簿这一罪名,阎王将判官贬成了狱卒,命他去看守最肮脏的饿死鬼牢笼。

    本以为,就此可以拆散高傲的白无常与肮脏的小狱卒。

    谁知道,白无常对他人依然高傲,唯独对判官不改衷情。

    两人在肮脏的牢笼旁,继续说着情话。

    烹茶煮酒,婉转低唱,似乎天地间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已经将判官贬为了狱卒,还能坑他到什么地步?

    阎王不敢故伎重施,再去陷害白无常,只因她是个女身,怕这么做会得罪了孟女,被孟女笑话他气量狭窄,与女人计较。

    于是,阎王停了黑无常手里的活儿,将勾魂引魄的事都交与白无常去做。

    这样一来,有两个好处。

    一是白无常再没有时间与判官相会。

    二是白无常可以早一点收魂三万万,待她任期届满后,两个人不就自然分开了吗?

    阎王的第一个目的没有达到,白无常拼着每天只睡两个时辰,也要到地狱里陪判官饮酒笑谈。

    阎王的第二个目的,却无论如何也会达到,每时每刻都有人死,勾魂三万万的数字,很快就到了。

    女无常选好了接班人,即将离任。

    她选择了再次轮回人间。

    阎王当然懂她的小心思,轮回就有生死,她死后,魂魄再归地府时,可以与判官再见一面。

    阎王恶毒,怎会随她的心意?

    不是要轮回吗?那就让你世世投为男儿身。

    看你们再见面后,能搞出什么花样?

    一晃经千年,判官看守的牢笼里的饿死鬼,都已受完了苦难,终于能脱离鬼道,再次轮回。

    被贬为狱卒的判官,任期也满。

    阎王只能管地府里的事,他们轮回人间后,自然不再受阎王的管束。

    不过,想姻缘圆满也没那么容易。

    因为白无常再次轮回时,阎王依然将她投了男胎。

    就是当今天下第一名伶,万秋露。

    白无常讲完了这个故事,扬眉笑问梅潇焉:“难道你第一次见到万秋露时,心里没有一点点爱恋吗?”

第三百四十七章 离开人间

    梅潇焉第一次见万秋露,是在荷塘小桥上。

    月色下,万秋露喝醉了酒,伴着一身貂蝉的打扮,正在呕吐。

    梅潇焉与他说话的时候,万秋露还唱着伶音。

    没人会愿意接近这种又脏又疯的人。

    可是,梅潇焉偏偏就对万秋露,有着莫名的好感。

    并且,救了貂蝉,也救了虞姬。

    就连梅潇焉自己,也说不清,这好感,是从何而来的。

    如果白衣人说的这一切都是真的,也就有了答案。

    可他说的并不是真的,梅潇焉已经听出了破绽。

    “你刚才说,阎王管不了人间的事?”

    白衣人饮酒点头。

    “那阎王管得了天上的事吗?”

    连人间的事都管不了,他怎么可能管得了天上的事?

    白衣人继续饮酒,摇头。

    “你刚才说,你是鬼使?”

    白衣人放下酒瓶,轻笑:“在下白无常。”

    “鬼使的能耐,比阎王还大吗?”

    这个问题似乎可笑,如果鬼使的能耐比阎王还大,怎么会屈居鬼使?

    白衣人低眉,自嘲的一笑。

    “连阎王也管不了的天,鬼使当然也管不了。”

    梅潇焉仍然在说,却招惹白无常一声长叹:“我自认为我讲话嗦,没想到今日遇到对手了。”

    “既然你管不了天,你怎知明日唱完戏就会天相大变,降下滚滚震雷?”

    梅潇焉的质问有力,似乎已经抓住了白无常的破绽。

    “我管不了天,但是无妄灾星,却管得了天。”白无常答的面色如常,沉声夸赞:“莫说降一点天雷,就算想把天撕开,也在无妄灾星的眨眼之间。”

    他把无妄灾星夸得如此神通广大,难道天地间真有这样的人?

    “无妄灾星为什么会相助于你?”

    梅潇焉仍然不信,他仍然在找白无常话里的漏洞。

    “因为无妄灾星,如今是地府的刺客。”

    “人人都说,阎王叫人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梅潇焉看着白无常,蔑笑:“地府既然有生死簿,何须再有刺客?”

    “地府的刺客不杀人,只杀散落在人间的怨魂鬼妖。”

    无论梅潇焉怎样质问,白无常总是能说出圆满的答案。

    “好。”

    梅潇焉与白无常碰了酒瓶,饮尽残酒,毅然起身:“明日,我等着你的天雷!”

    抛下酒瓶,梅潇焉扬长而去。

    白无常未起身,慢慢的饮酒,遥望梅潇焉的背影,自说酒话:“我说谎话的时候,人人都信,我说实话的时候,没人相信,这不是逼着我说谎吗?”

    有了数不清的金子,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班主一大清早起来,买通了地面上的各路管事,真在闹市街中,搭起了三丈戏台。

    戏告上明明写着中午才开锣唱戏,可是,仅在上午的时间,戏台下就已经被挤得水泄不通。

    只因为戏告上还写着万秋露三个字。

    日上三竿时,一棒铜锣响起,红幔拉开。

    大唐盛世,薛仁贵平定西番。

    路经西凉国寒江关,有一员女将,手持凤嘴梨花枪,胯下桃花踏雪马,武功盖世,万夫难挡。

    薛仁贵之子薛丁山,任开路先锋官,也是马上步下的一员猛将。

    见到樊梨花连损我军七员大将,薛丁山不顾鸣金收兵的军令,催马上前,独战樊梨花。

    樊梨花正值青春年华,见薛丁山英眉秀目,是个朗朗少年。

    又试出他的武功卓越,不是酒囊饭袋,不禁将一缕情丝,沾染在他身上。

    樊梨花有意与薛丁山共结连理,又怕薛丁山嫌她是个番邦女子。

    明眸闪烁,计上心头。

    她刺伤了薛丁山的胯下战马,将薛丁山活禽上马鞍,回归本营后,再将薛丁山松绑释放。

    如此往复,三擒三纵,终于得了薛丁山的心意。

    为了与薛丁山喜结良缘,樊梨花决定投靠大唐。

    薛丁山欢天喜地的回营禀报父帅薛仁贵,说他已招服了樊梨花归顺,并想娶樊梨花作为妻子。

    阵前招亲,是何等大罪!

    父帅大怒,命刀斧手绑了薛丁山,要在帐外开刀问斩。

    消息传到了樊梨华的耳朵里,自己的情郎要被杀,这还了得?

    女英雄一怒之下,单枪匹马,杀进唐营。

    将唐兵们打得落花流水,劫走了被绑的薛丁山。

    大唐先锋,被困西凉国寒江关,这对唐军来说,是奇耻大辱。

    有樊梨花当关,唐军久攻不下,朝廷震怒,派下护国公混世魔王程咬金,到阵前督军。

    程咬金生性豁达,听了三擒三纵的故事,不免哈哈大笑。

    由他出面说和,薛仁贵免了薛丁山阵前招亲的罪名。

    再由他做媒,成全了樊梨花与薛丁山的亲事。

    喜事一成,大唐不但得了寒江关,更得了樊梨花这般猛将。

    自此后,樊梨花三擒三纵薛丁山的故事传为佳话,凭作千古美谈。

    此刻,万秋露就是樊梨花,樊梨花就是万秋露。

    戎马缨枪,旌旗铠甲。

    好一个十全武功的刀马旦!

    红幔闭合时,台下掌声如雷。

    万秋露,万秋露。

    人们扯破了喉咙,只为再见红颜一面。

    千呼万唤后,万秋露自红幔婉转处,重现身影。

    铜钱儿像雨点一样洒落在台上。

    万秋露足足谢了百次礼,人们还是嫌不够,声潮一浪高过一浪。

    碧日晴空,万里无云,哪有一点雷雨的天相?

    混在人群里的梅潇焉,轻轻一笑,昨夜那个白衣人,果然只是一个疯子。

    念头刚刚闪过,突然狂风肆虐,飞沙走石。

    乌云滚滚,像千军万马一般,瞬间布满了天空。

    本来白日晴空,此刻却暗得像黄昏。

    天象突变,必降灾难,众人大惊,纷纷躲避。

    所有人都在逃,唯有梅潇焉,见势不妙,纵起身形,使出蜻蜓三抄水的绝顶轻功,踩着人们的肩膀,抢上戏台。

    只差一步,就要跨上戏台时,天降炸雷。

    天雷滚滚,劈散了戏台。

    大幕红幔,似猩红的鲜血,被埋葬在碎木之中。

    残木飞溅,割伤了梅潇焉的手脚,他不顾流血疼痛,疯了一般的去扒断木残骸。

    戏台有三丈高,集百人之力,搭了一上午才搭得成。

    岂是梅潇焉仅凭一双肉手就能清理干净的?

    天雷还在,暴雨倾盆,戏班子里的其他师兄们不敢抢着上前。

    雨水浇透了梅潇焉,踩在残骸上,他脚下更滑,也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血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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