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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思源看红楼 (不全)作者:周思源-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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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就多了。园子外面的主子进来较多的只有王熙凤,那也要叫李纨“嫂子”。因此李纨地位的相对提升,引起了心情、个性的变化。而和年轻活泼的弟弟妹妹们在一起,她必定受到感染。于是变化就开始了。二十五回凤姐以“吃茶”对黛玉开玩笑时,李纨“笑向宝钗道:‘真正我们二婶子的诙谐是好的。’”这话已经和前二十二回中偶尔应答的口气不同,表示独立判断了。不过在称呼王熙凤时,还依着孩子叫“二婶子”。到二十七回,就显示出她性格中的活泼和直率开始复苏了。当时小红对凤姐汇报“说奶奶”时,李纨在场。当凤姐说起当年她是如何调理平儿时,李纨笑着打趣道:“都象你泼皮破落户才好。”当凤姐有点怪罪林之孝家的不听她的吩咐好好为她挑两个丫头,却将女儿送入怡红院,李纨又说:“你可是又多心了。他进来在先,你说话在后,怎么怨的他妈!”从称呼王熙凤“二婶子”到“泼皮破落户”,证明李纨搬进大观园确实是枯(槁)木逢春,死灰复燃了。当然这有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也有一定的限度,不过这种变化是带有本质性的。
  秋爽斋偶结海棠社真正使李纨个性得到比较充分的表现,是从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开始的。这是李纨个性变化的第二个转折点。如果说第一个转折点迁入大观园是人性开始复苏,那么这第二个阶段就是人性的全面复苏,她的行为已经由被动变为主动。
  起诗社固然出自探春的建议,宝玉也大力支持,说:“可惜迟了,早该起个社的。”但是最积极的却是李纨。按说结诗社之类的事,是违反贾政指示的,因为贾政在宝玉去家塾读书时明确表示过只读《四书》就可以了;也不符合李纨管教弟妹的任务,她应该“带着念书学规矩针线的”(四十五回)。但她一开始就大力支持此事。她应探春之邀,“进门笑道:‘雅的紧!要起诗社,我自荐我掌坛。前儿春天我原有这个意思的。我想了一想,我又不会作诗,瞎乱些什么,因而也忘了,就没有说得。既是三妹妹高兴,我就帮你作兴起来。’”接着黛玉建议,既然起了诗社,就把姐妹叔嫂这些称呼改了才不俗。又是首先得到了李纨的支持:“极是,何不大家起个别号,彼此称呼则雅。”并且立即自称“稻香老农”。她不仅开了个好头,而且积极为别人的雅号出谋划策。薛宝钗的“蘅芜君”就出自于李纨之口,而且说是“封他”,已经显示出坛主、社长的“威风”和诙谐了。在众人议论宝玉的号时,李纨不失风趣地补充说:“你还是你的旧号,‘绛洞花主’就好。”当她发现大家都在为宝玉的号争议取笑时,她提醒大家给迎春、惜春取个号,体现出她这个大嫂的细心关怀,不要冷落了这两个妹妹。
  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李纨不仅立即主动成为中心人物,十分积极,而且一开始就有意识地树立自己的诗社社长权威。她提出,由于“序齿我大,你们都要依我的主意,管情说了大家合意”。并立即声明,“立定了社,再定罚约。我那里地方大,竟在我那里作社”。不仅以法治社,而且提供场地,早就把长辈们的嘱咐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有意思的是,李纨说,“若是要推我作社长”,可见她方才“我自荐我掌坛”还没有被大家认可,再次毛遂自荐,而且紧接着说,“我一个社长自然不够”,提出由迎春、惜春二人出任副社长,给她俩分了工,又在必作与免作上作了规定。李纨大包大揽,简直有点“独裁”了,积极性之高超过任何人。以致发起成立诗社的探春“也不好强,只得依了”。探春感慨地说:“好好的我起了个主意,反叫你们三个管起我来了。”李纨主意之多、之大,实在惊人,第一社的时间和以咏白海棠为题也出于她的提议。总之十分活跃、主动。她对海棠诗的点评不但很有水平,而且在宝玉对黛玉之作被评为第二提出“还要斟酌”时,李纨立即声明:“原是依我评论,不与你们相干,再有多说者必罚。”还规定今后每月初二、十六开社,“出题限韵都要依我”,风趣、“严厉”,充分使用社长权威,哪里有“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的样子!李纨变化真大!
  如果说在起诗社中李纨表现出来的是长嫂对弟妹们的热心,那么三十九回李纨对平儿所表现的则是姐妹般的亲切关爱和热情。李纨拉着她说“偏要你坐”,“拉着他身旁坐下,端了一杯酒送到他嘴边”。平儿喝完马上就要走。她说:“偏不许你去。显见得只有凤丫头,就不听我的话了。”对平儿一会儿是“拉着”,一会儿又是“揽着”,疼爱有加,而且敢于做主,叫嬷嬷们将装了十个螃蟹的盒子先给凤姐送去,“就说我留下平儿了”。李纨关于平儿是王熙凤的一把“总钥匙”的评论极其形象、准确,对鸳鸯、袭人的评价,也都是她主动发言,而且都很精当。这些地方都显出李纨的不凡见识和伶俐口才。最重要的是,她已经完全恢复了常态,过上了正常少妇的生活。这时候她在心理上、行为上和别的少女少妇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当然,如果要求李纨在爱情上有什么表现,是不现实的。槁木发出新绿,死灰重新燃烧,这就很了不起了。这是大观园的特殊环境和李纨地位改变的结果。
  读者在四十九回看到的则是李纨这位长嫂兼诗社社长处事的细致和对弟妹们无微不至的关心。她见雪景极佳,又可为宝琴等接风,就决定在芦雪庵开社作诗,拥炉赏雪。雅兴之高,不下宝黛湘云。听说宝玉、湘云要生吃鹿肉,李纨急忙将他俩找来道:“你们两个要吃生的,我送你们到老太太那里吃去。那怕吃一只生鹿,撑病了不与我相干。这么大雪,怪冷的,替琉璃世界白雪红梅
  我作祸呢。”她拟题限韵,多捐银两,关照宝玉、湘云小心割手,别人忙于联诗时她却去为大家“看热酒去”,长嫂慈爱热心之情可掬。联诗之后她的评点很有意思。除了宝玉外都是少女,李纨深知宝玉在姐妹们面前历来作小伏低,好说话,决不会生气,所以就拿他当“牺牲品”。首次海棠诗李纨就评他“压尾”,还问他“你服不服”,宝玉岂有不服之理!这次李纨说“宝玉又落了第了”,罚他去栊翠庵取一支红梅来。看来李纨很有领导水平,做事能够做得大家高兴,把大家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了,确实有贤嫂之风。值得注意的是,李纨当众说:“可厌妙玉为人,我不理他。”如此直率,绝无一点“槁木死灰”的影子。
  四十五回李纨和王熙凤的一段对话,最能反映出她的活泼个性和流利口才。枯木逢春之后已经绿叶满树了。当时探春等将凤姐请来,要她出任诗社的“监社御史”。凤姐一听就明白,这是阴谋诡计,“想出这个法子来拗了我去,好和我要钱”。李纨笑说她是个“水晶心肝玻璃人”。凤姐就对她开玩笑,说她不好好带着弟妹们“念书学规矩针线”,弄什么诗社,她又不是没钱。然后当众给她算了一大笔账,说李纨很有钱,还“调唆他们来闹我(要钱)”。王熙凤果然能说会道,脑子好,账算得精,一席话非常生动。李纨也毫不逊色,立即猛烈反击,笑道:“你们听听,我说了一句,他就疯了,说了两车无赖泥腿市俗专会打细算盘分斤拨两的话出来。这东西亏他托生在诗书大宦名门之家做小姐……若是生在贫寒小户人家,作个小子,还不知怎么下作贫嘴恶舌呢!天下人都被你算计了去!”接着她又为那日凤姐吃醋打平儿的事大打抱不平,说凤姐“那黄汤难道灌丧了狗肚子里去了”。这还不够,又说:“你今儿又招我来了。给平儿拾鞋也不要,你们两个只该换一个过子才是。”这最后一句话是说,你俩主子奴才应当对调,多厉害!这一大通精彩出气的话,将包括凤姐在内的众人全都逗乐了。凤姐立即表示要当众向平儿赔不是。“李纨笑问平儿道:‘如何?我说必定要给你争争气才罢。’”平儿表示“禁不起”,李纨道:“什么禁不起,有我呢。”李纨的仗义执言,能说会道,话语的市俗、痛快,探春也不及,黛玉、宝钗就更不行了。在前八十回中王熙凤挨“骂”最厉害、最长的就是这次,而且王熙凤都服了。能哉,李纨!
  由于凤姐有病,李纨和探春、宝钗奉王夫人之命管理大观园,在显示李纨“厚道多恩无罚”的同时,也表现出她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和对探春的改革计划的全力支持。用现在的话来说,李纨是“第一把手”,探春是副手,执行总监,所以李纨的支持至关重要。在探春提出“承包制”时,李纨说:“好主意……省钱事小,第一有人打扫,专司其职,又许他们去卖钱。使之以权,动之以利,再无不尽职的。”一席话,简明扼要,几个要点都概括进去了,表明李纨很有头脑,思路清晰,说得很有水平。
  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李纨活泼、开朗的少妇天性终于得到了充分的释放。黛玉开玩笑地对当时正掌管大观园管理大权的李纨、宝钗、探春道:“你们日日说人夜聚饮博,今儿我们自己也如此,以后怎么说人。”李纨却笑道:“这有何妨。一年之中不过生日节间如此,并无夜夜如此,这倒也不怕。”当探春掣的诗签上写着“日边红杏倚云栽”,众人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大喜,大喜。”说着大家给探春敬酒,“探春那里肯饮,却被史湘云、香菱、李纨等三四个人强死强活灌了下去”。李纨当时开心、活跃到了什么程度,这“强死强活灌”五个字已经为读者提供了充分的想象空间。正因为李纨也参加了“灌”,而且还是“强死强活灌”,所以当袭人掣签后要与众人同饮时,黛玉对探春开玩笑说“命中该着招贵婿的”快喝,探春才会说,“大嫂子顺手给她一下子”。李纨笑道:“人家不得清人为李纨题诗贵婿反挨打,我也不忍的。”足见她的随便和风趣。这时候的李纨在心理、行为上已经和众姐妹没有两样了。
  我们现在回到第五回李纨判词和《红楼梦曲·晚韶华》:“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镜里恩情,更那堪梦里功名!那美韶华去之何迅!再休提绣帐鸳衾。只这戴珠冠,披凤袄,也抵不了无常性命。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zhì)积儿孙。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问古来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很明显,判词和《红楼梦曲》对李纨的设计和我们如今在小说中看到的李纨形象有很大出入。
  我认为,在曹雪芹原来的构思中,李纨就是一直“槁木死灰”,等到儿子高中,自己凤冠霞帔成为诰命夫人了,不久就死了。但是曹雪芹在小说创作过程中有了重要改变,李纨形象的思想艺术内涵大大丰富了。这种情形在规模宏大人物众多的长篇小说创作中很容易发生。造成对李纨形象的误解的另外两个原因:一是“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十二字出现在小说开始时的第四回,而非后来。在黛玉、宝钗进府以前和进府以后这段时间,尤其是众姐妹和宝玉没有进大观园之前,李纨确实就是这样。在宝玉和众姐妹迁入大观园之后,李纨生活环境发生变化,又受到弟妹们的影响,恢复了人性中的许多品格,于是才出现了许多不符“槁木死灰”的情形。二是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似非而是、似是而非是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惯用的写作方法,让读者在阅读中慢慢不断有所发现,增加阅读趣味。我怀疑曹雪芹之所以保留判词和《红楼梦曲》,不加修改,就是要取得这种效果。十二回跛足道人叮嘱贾瑞“千万不可照正面”处,有一条脂批:“观者记之,不要看这书正面,方是会看。”无论是曹雪芹还是书中人物对他人的评论,都不可尽信。某个人物的形象究竟如何,归根结底还是要从人物在作品中的全部表现来判断。
  李纨之父李守中按说起码应该维持家族长久以来对子女读书方面的惯例,但是他却大大倒退。而意味深长的是,他是全国唯一的国立大学校长,是朝廷培养官员的摇篮国子监祭酒。因此他的态度的转变意味着朝廷态度的变化。从而从一个家庭的角度也证明了那个所谓“盛世”,实际上就是以严酷的文字狱为代表的思想钳制更加严厉的“末世”。
  李纨之所以住入大观园,其使命是管束这些弟弟妹妹,是要将他们纳入封建礼教的轨道,用封建礼教规范他们任何一点越轨言行。结果恰恰相反,被“改造”的不是那些弟妹,而是李纨自己。这是李守中、贾政们绝对想不到的。李纨也是一个有才而无命补天者。曹雪芹显然想要表达,人性的损害是可以在一个好的环境中修复的。枯木只要逢春就能够再发绿枝,死灰只要不再泼水就可以复燃烈火。曹雪芹显然是强调改变现实环境的重要,实际上也就是否定这个“末世”。
  
  
  反庶期男贾探春
  
  
  探春在与李纨、宝钗一起暂管大观园中虽然显示出非凡的能力,但是总的说来,留给许多读者的印象都不是很好,总觉得她太势利,甚至连亲舅舅都不认,几乎也不想认亲娘了。但是探春的结局在金陵十二钗中却是最好的:黛玉泪尽而亡;宝钗得到的是一个没有爱情的婚姻,宝玉出家后独守空房;元春不能独得一个男子的全部之爱而且早夭;湘云早寡;妙玉结局悲惨;迎春婚后仅一年便被丈夫迫害致死;惜春出家;凤姐被休;巧姐被卖,得救后沦为农妇;李纨守寡多年,好不容易熬到儿子出息了,不久便死去;秦可卿自尽。探春虽然远嫁,不能经常与父母兄弟姐妹相见,毕竟躲过了贾府抄没之祸,有一个相对较好的归宿。这个安排不会是偶然的。探春是贾府四位小姐中曹雪芹最用力刻画的。在她身上,曹雪芹注入了自己的某些理念,从而使探春成为《红楼梦》众多艺术形象中塑造得最成功者之一。强烈的反庶心理和期男意识的生动表现,使探春成为中国古代文学中的一个十分独特的艺术典型。
  中国封建宗法社会讲究嫡庶之别。因为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按照血缘关系将弟兄分为嫡长子的继承制和余子的分封制。嫡庶界限对女性更加明显。五十五回凤姐对平儿道:“虽然庶出一样,女儿却比不得男人,将来攀亲时,如今有一种轻狂人,先要打听姑娘是正出庶出,多有为庶出不要的。”因此庶出往往成为一些女孩子的严重心病,而探春在这个问题上特别突出,从而构成了她和其他艺术形象的首要区别。
  反庶期男贾探春曹雪芹处处突出探春自己竭力回避、淡化这个嫡庶之别,以及一旦涉及庶出时的强烈反应。但庶出毕竟是不可改变的事实,而她的母亲赵姨娘恰恰最不理解探春的心思,锱铢必较,总认为她没有给自己这个亲妈和亲弟弟贾环好处,胳膊肘往外拐,因此不时揭开这个庶出的伤疤,从而使探春非常气愤。因此探春的主要矛盾对立面竟然是她的母亲。这种奇特的人物关系使得探春的势利与反庶心理、期男意识巧妙地结合在了一起。二十七回宝玉提起有一次探春给他做了一双鞋,赵姨娘知道后就怪她没给亲弟弟贾环做。这话传到探春耳朵里,她气得“登时沉下脸来,道:‘这话糊涂到什么田地!怎么我该是做鞋的人么?环儿难道没有分例的,没有人的?一般的衣裳是衣裳,鞋袜是鞋袜,丫头老婆一屋子,怎么抱怨这些话!给谁听呢!我不过是闲着没事儿,作一双半双,爱给那个哥哥兄弟,随我的心。谁敢管我不成!这也是白气。’”探春这段话的要害在于“我该是做鞋的人么”和“谁敢管我不成”两句,这是她要强调自己的主子身份,不是该做鞋的奴才。潜台词是,作为半个主子的母亲赵姨娘是没有资格来管她的。因此探春势利是现象,其实质是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与观念已经深深地在探春心中扎根,毒害之深,很少有其他“钗”能与之相比。“主子—半个主子—奴才”的界限,在她心目中极其分明。这个主子身份,曹雪芹在五十五回“辱亲女愚妾争闲气,欺幼主刁奴蓄险心”中有一段描写,将探春的这种心理生动地外化了:“因探春才哭了,便有三四个小丫鬟捧了沐盆、巾帕、靶镜等物来。此时探春因盘膝坐在矮板榻上,那捧盆的丫鬟走至跟前,便双膝跪下,高捧沐盆;那两个小丫鬟,也都在旁屈膝捧着巾帕并靶镜脂粉之饰。平儿见侍书(探春的首席大丫鬟)不在,便忙上来与探春挽袖卸镯,又接过一条大手巾来,将探春面前衣襟掩了。探春方伸手向面盆中盥沐。”人人都要盥洗,《红楼梦》中也不止一处写到,但是精细如此,如果我没有记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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