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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睁开眼睛时,“他”就能看到阶梯。阶梯的属性是什么呢?如果你是处在上升的状态,那你上了一个还要接着再上;反之,如果是处在下降的状态,那你下了一个就还要接着再下。“他”并没有逃避阶梯,只是突然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爬城市阶梯的奴隶。这并不是在说他被成为名人的欲望所折磨,他为之苦恼的是:虽然是一些琐碎的事情,能否也让它们变得好一些?有没有其他的方法?有没有更有技巧的飞翔之途?如此等等。然而,在他的面前只有阶梯。
“我”这个人物看起来是被浸泡在风土里并被风土所屈服。然而这绝对是不可能的。在此有必要涉及一下有关韩国的所谓“风土人情”。韩国是一个单一民族的国家,也是一个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把集团和社会的团结理所当然地置于个人自由之上的社会国家。所以在韩国,个体作为社会成员怎样才能有技巧的生活历来比个性更重要;换句话说,如果某一个体的个性太突出,那么他只能被认为是疯子。随着现代化的进程,这种观念已经被改变了许多;但在恰逢作者青春期的0年代里,个人的自由意志在大多情况下还是不能被接受的。正是在这样一种“风土人情”里,这部作品的主人公之一“我”表现出了强烈的对人类自由意志的欲望,这种欲望可以强烈到即便被砍掉胳膊和腿而变成残废,也在所不惜的程度。
“我”是一个以歪斜的姿势生活的人。他不想端庄地坐在椅子上,而宁愿经常以歪斜的姿势坐着,用歪斜的眼神看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愿意以端庄的姿势坐着,端庄地看世界。这几乎成了某种强制性的诅咒。问题的关键在于:歪斜地坐着、歪斜地看这个世界的“我”,或许总能比那些端庄地坐着、端庄地看世界的人更清楚地看到真实。作者非常深入地探讨了这一问题。在当时的韩国,总是会有人告诉你应该这么做,应该那么做;应该为国家做这些,应该为家庭做那些;这么做才是正确的,反之就是荒谬歪斜的,如此等等。在这样一种完全蔑视以至抹杀个人自由意志的风土人情里,成长的个体其实根本无从判断正确和谬误,以至没有那种工夫。在这种情况下,根本就谈不上追求个体的道德标准,只能按照那种诅咒式的群体标准来生存。这部作品里的“我”或“他”一再以歪斜的姿势坐着分析,到底什么是歪斜的东西,虽然明知这么做要吃亏,却也拿自己没办法。
注意到本卷末尾所叙述的内容,就能看出作者一直在探讨的主旨,那就是:“我”虽然跟许多理念、许多人生活在一起,但真正的“我”究竟是谁?那个被关在国家的试管里、家庭的栅栏里,或所谓大韩民族的风土人情里的“我”,只是一种集团性的存在,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我”。“我”想以自己独特的想法,独特的名字,在跟风土人情没有任何关系的领域里表现出自由的意志,但那种环境并不存在。除非“我”把自己的自由意志刻在谁都不注意的岩石上,否则就很难摆脱风土人情、民族性、国家统治理念和家庭的日常樊篱,做一次完全的自由飞翔。事实上“我”也没有勇气去做这样的飞翔;就算有这样的愿望企图,也仍然会受在这个被腐蚀的社会性空间里生存下去的欲望的支配。
所以“我”所持有的思考前提有其陈腐的一面。他只能如此这般地在城市周围盘旋转悠。他的行为谈不上反伦理,无非是充分注意到了自身的欲望和自由意志;其伦理上的复杂性体现在:每当他表现自身的欲望和自由意志时,紧接着的就是后悔和反省。这既是一个正在分裂者的自画像,又是一个具有双重乃至多重性格的现代人的自画像;既体现了一个精神流浪汉在宗教阙失、理念混乱的状态下寻找安顿之所的旅程,又充满了他在这一旅程中感受到的矛盾冲突和发出的孤独悲鸣。
“他”喜欢在浴室里一边淋浴,一边整理自己的想法。他是一个不在淋浴器下面被水淋着就不能整理自己的想法的人。他一边接受着冷热水的洗礼,一边想着专家们的见解。在他看来,这个世界上有太多规定人们应该怎么活的专家——政治的、法律的、各种小制度的。这些专家找不到普遍的真理,只固执自身的专业性,陷入只属于自己的理论。当他们的见解跟权力相吻合的时候,那种权利就具有效率。专家们认可的真理就是那种真理。
这里笔者想涉及一下德国哲学家尼采(FriedrichNietzsche)所谓的“强力意志(willtopower)”。在尼采看来,人类最终除了赋予自身以意义外,什么也发现不了。因为人类具有这样一种倾向,即只有在和依靠政治的权威人士,或依靠指导阶级的杰出人物,或依靠指导性知识的意识形态所要求的“真实”一模一样的时候,才承认某一特定哲学或者特定理论。所以,在起着装饰作用的第一卷里,“他”在无视专家见解的层面上,就已经是一个否定绝对真理、颠覆政治权力的无政府主义者。但是,有谁会接受一个懦弱无力得如同城市里的鸽子那样的无政府主义者的真理呢?
一个性变态者的手记一个性变态者的手记(1)
她朝一边扭过头去,因为有样东西在那儿强烈地吸引着她。同时,她看到有东西分明向自己猛冲过来。她心头一震,马上联想到那是一个电影拍摄现场。随着一个变焦镜冲上前,无数手提相机从四面八方冲到她的鼻子底下。在这混乱的旋涡之中,她再次听到了刚才袭她而过的语声。但她依然听不清。那卖报汉子照旧吆喝着,大声说着今日要闻,穿行在人们中间。他一手夹着一叠报纸,一手挥舞着朝她走来。
她莫名其妙地想到,他是否在数说她的事情?她的脑子一下子乱了,并深信确有其事。他不该对她大声嚷嚷,飞短流长。而且不知为什么,他似乎通晓她心中的所有秘密,洞察她每一个心理变化。她想捂住耳朵,却抬不起手来。卖报的男子渐渐走近她。她脸色煞白,睁大眼睛默默凝视着那身著绿衣的年青人走上前来,全然不顾其他人对她说话。该来的总会来的。总有一天会这样的。得快堵住他的嘴。她真不知自己的身子靠什么撑着,不知道双手把着什么,双脚是否踏在地上;但她仍站得笔直,两眼盯着前方,仿佛在注视朝她急驰而来的疯牛狂马。
终于,卖报男子来到了她跟前。他似乎知道她一直在盯着他看,他注视着她的脸,问她买不买报。但她怎么也不信他说的是这个意思。她的双耳听不到任何声音,除了那男子在诋毁她的念头以外,她什么也没法想。她皱眉望着他,随后失去平衡,没等伸出双臂,就倒在地上了。在昏迷的刹那间,她闻到了报纸特有的墨油味。她觉得它像毒气使她窒息。周围的人围上来,吃惊地瞅着她。而等到她醒来,便是我在场之时了。
当然,她昏倒时我不在场。她是单身。那天晚上,我听到她的消息,就上医院看她。她含着悲凉的笑容,对我平静地叙述着自己经历的百思不得其解的事件。我上述长篇大论,正是以此为基础加工而成的。在我看来,她近来的性意识有些过旺,同时过于沉缅,因而显得有些莫名的焦虑不安。这种性意识不觉间变成了罪意识,使她备受冲击,最终导致休克也未必可知。所以,从现在起,我不再用她对我的诉说,而是通过我纯粹的想象,编出一个故事,来试图理解前面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
她不知道如何对付一个紧贴她背后的中年男子。她依稀记得他从地铁入口就跟着她。在人潮涌动的地铁车厢,他把自己的前身牢牢地粘在她背后。她愈是朝旁挪,他就贴得愈紧。这让他更受刺激。她的躲避反倒助了他一臂之力。但她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妥善对策;如果她反应冒失,很可能反遭难堪或无情反击。她尽力蜷缩身子。为了唤起脑中的蜗牛、龟鳖、蟹钳等生物形象,她把视线固定在黑黢黢的车窗上。然而她那过度紧张、浑身僵硬的肌肤,依然鲜明地感受到他的呼吸。她感到心慌意乱,动弹不得。渐渐地,他贴的臀部和背部的面积更大了。她不得已朝后挪,他便稍退一步,但很快故态复萌,围攻她的身躯。
车厢内人虽多,但也没到非压挤她的程度。这时,她感到一种冲动,想扭头看清他的脸,但随即打消了这一念头。既然一时无奈之事,就没有必要冒这类险;况且若他的脸令她作呕,那又该咋办呢?这样贴身站着,他就像是她的熟人,其实素昧平生;如果她回头看他,她受到的羞辱自然就更大了。她全身警戒着。她本消瘦得无肌肉可言。她想到他会随时伸出粘乎乎的柔软触手,钻进她的肌肤,把她支解成碎片,不由感到万分惊恐。她一个劲儿地抖去贴在身上的蜗牛、龟鳖、田螺、蟹钳等物。她做了一个深呼吸,把长发朝右肩一抖,转过了身子。
但她面前一无所有。不知何时,他已下车离去。她这才记起从前几站起她背后感到有些空虚。那么,这段时间她的感受与情感的本质又是什么呢?她茫然地寻视着周围,手脚依然沉重,留在背后的不悦感仍清晰不去。即使她一再抖落,它照旧顽固地留在背后,又潮又热的呼吸也依旧掠过她的脖子。她的身子重又蜷缩起来,想变成蟹钳或蜗牛样的东西,但这次僵硬的倒不是肌肤,而且她的五脏六腑。正在这时,一个不知从哪儿穿透过来的声响,直捣她的耳鼓。她转过身去,因为它强烈地吸引她,并看到它朝自己迅猛地冲了过来。随着一个变焦镜冲上前,突然无数手提相机从四面八方伸到了她的鼻子底下。
写到这里,我自己都觉得多此一举。对这连自己都无从理解的事情自圆其说,是何等可笑。但严格地说,我并没无聊地东拼西凑,而是想尽力化解她心中类似罪孽感的疙瘩。其实我并不知道这是否可能,却说了上述故事。既然开了头,那么路就在你脚下了。
故事已经有了开端。不过,既然我已公开介入,那么从事情的前后顺序来看,我首先要做的一件事,便是具体交代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至少,要营造一种气氛,让人隐约预感到这一点才好。当然,我可以省略这些,直接进入本文;这样做也无人非议,我知道其他许多故事都是这么做的。但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我终于认定:若无其事地观望他人陷入混乱,于我看来是一种没心没肝的行为,所以我得正直地讲故事。但我不能因此把我脑中的生硬杂念一笔勾销,所以我要先讲一个让我决定讲这个故事的小插曲。或许这故事正来自它的体验。总之,我在叙述这一故事的过程中,会不时回顾这一奇闻逸事。它对我震动很大,使我至今无法摆脱。为了镇定自若,或者相反,为了唤起持续不断的震动,我开始并继续这个故事也未尝可知。在我看来,时时震动,比无所震动要有益得多。一个浑身披雪带霜的人,只要一动雪霜就会掉下来;如果我们不呆坐而是一跃而起,那么灰尘自会抖落下来。
我杞人自扰地说,这一插曲并非很重要。例如时间的概念,在这故事中就是次要的。我之所以无视时间在事件中的重要性,是旨在抽去事件的脊梁骨。这样做的理由,首先是因为这故事近距离涉及性问题,所以很容易被简单地处理成兴趣问题;而且抽去脊梁骨的各种逸事本身,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其实,我说的这番话也可能多余。换句话说,在这里时间既重要也不重要,我说的每句话可能重要,也可能不重要。所以,归根结蒂,重要的是我跟谁说故事,而非故事本身。如果这些逸事脱离本故事,落到另外的空间,那么它们就可能烧
成炭灰或岩块,而摸弄炭灰或岩块,可能弄脏手也可能伤着谁。这可有话在先。因此,我得牢牢守住这故事的框架,时时加以反顾和整理。这篱笆会保护我,保护故事中的事件不受侵扰。要是我无意中把手伸到了篱笆外面,那么它就会霎时变成炭灰或岩块。但现在还不能下什么结论,一切还得走着瞧。
好,言归正传。我曾跟一个女人,一个早晚在我的故事中登场、或许已经亮相、也可能根本不露面的女人上过床。其实,我早把当年的一件琐事定作本故事的开场白。当时,我们使用了避孕套。那时候我们有意跑到郊外,找了家幽静的旅馆,一进房就翻云覆雨,随后沉入了梦乡。也许此时此刻正在看我故事的读者,对我如此没趣没味地省略性交部分感到大为不满。对此我暂且无可奉告,因为它在目前还不是主要的。但我必须声明,我并不属于反对公开谈性者之列。因为我认为,只要有必要,可以无事不谈,只是还没到时候。总之,那天晚上,虽说房间不怎么合我的意,但我对我们的做爱感到心满意足。待我干完那事,就从我那萎靡的阳具上轻易脱下滑溜溜的塑料套子,用手纸包好,扔在地板上。拂晓时分,我感到口渴,便起身拿水壶,却被眼前的意外光景愣住了,不禁“啊”地轻叫了一声。那女子听罢,也勉强睁开眼,支起上身朝我注视的方向望去,嘴里也吐出与我类似的一声惊叫。我们一动不动地呆坐了半晌。
一个性变态者的手记一个性变态者的手记(2)
我们睡眼惺松,透过清晨苍白的光线,看到下面无数只绛红色小蚂蚁正成群结队地忙碌着。它们在手纸团中爬进爬出,围住避孕套忙活,口中衔着不明之物回到角落里去。和往常一样,它们列队整齐、一丝不苟地行动着。我和她瞧着这番情景,半张着嘴,仿佛来到艾丽斯的奇国异乡或者格列佛的蚂蚁小人国,一时哑然。它们不断忙碌劳作,公然偷取我的精液或精子。我感到脸在发烧。诚然,那精液为我昨夜所弃,但目睹这眼皮底下明目张胆的掠夺,我的脊梁也忍不住一阵凉意。但静心一想,那精液已离我而去,不再跟我有任何关系,对我也没任何用处;我心感不快,并非有理。但看着蚂蚁的尖嘴就像在咬啮我的皮肉,我无法调理心中强烈而陌生的不满心态。我感到手心和脸在发烫,呼吸急促起来。这时她伸手抓住了我的手,她的手心也潮热发粘,大概是我传给她的。当我无言地望着地板时,她伸出另一只手,用指尖扰乱蚂蚁的行列。她瞧着它们四处逃散,晕头转向,用勉强听得见的声音嘟哝道:
“瞧瞧,蚂蚁真是没感觉。它们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它们这样被压死有知觉吗?”
以上便是我开头认定须优先交代的事件始末。如今想来,我听了当时她关于蚂蚁的一番无意之论,心中思忖道:这正是一个孩子无意中提及的无意之至的自语。但奇怪的是,后来我怎么也记不起那些蚂蚁、避孕套和手纸团是如何处置的。她肯定不会不处置它们。虽说时隔已久是个原因,但那是件记忆鲜明的事情,竟然把后来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似乎有些不可信。无奈这却是事实。
现在,我准备开始讲真正意义上的故事。那么,我为何非把那件事放在开头不可呢?对此,我其实自己也不甚明了。况且,我在故事开场之时,特地聊到顺序问题而另起开端,其真正动机是什么?对此质疑,我先做这般简单的回答:念及往后的故事冗长难忍,我想先说点刺激性的东西,以便多少减轻它的腻味。但必须说明,刚才说的故事本身决非编造;而且有关蚂蚁及避孕套一事,在后面还会提及,为整篇故事营造一种暗示氛围。我会的,只是现在尚不必具体说明而已。趁结束这序幕之际,说几句多余的话:当我遭遇那事之初,我只是单纯地认为,蚂蚁叮避孕套,只是为了把我的精液当食粮。但如今回想起来,我却蓦然想到一个多少荒唐的念头:它们搬动的是粘在套子上的凝胶,而不是我的精液。蚂蚁真的把人的精液当食物吗?虽说未尝不可,但眼下还无从知晓。当然如果我勤快,就在讲这些话之时,立刻向昆虫学家请教,那问题就能迎刃而解。然而,我不会那样做。即使我被看作天生的懒虫,也无所谓。因为随着故事的展开,蚂蚁吃精液与否,自会在故事中并靠这故事得到一个结论。为了不破坏故事框架,我务必这样做,而且也只能这样做。
不过,我在故事开头执意扯上蚂蚁和精液,自有我充分的理由。如前所述,我那天受到了长时间的震动,并从那冲击中,感知到性所具有的不寻常的一面。我们的性沉缅于巨大虚无感的同时,具有某种让人的内心荒漠化的性质。它平时深藏不露,但一到晚上,就爬出洞穴,为了觅食徘徊走动,时时露出夜行兽的模样,让我们伤怀,啃啮我们的心。生事那天,我分明可以把握那我所未知的东西,而且为此不惜如此长篇大论。就是讲故事的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