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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我的大学-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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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那就索性以短痛代替长痛,想起了总在关键时刻跳出来警醒我的那个梦境。我愈发手足无措,汗流浃背。
    小徐见我好大一会低头不语,迷惑地问:“哎,咋了你?”
    我挺胸抬头:“徐干事,我没事。”
    小徐虽社会经验少却也是冰雪聪明,我对她称谓的改变让她的心理变化在面部表情上表现出诧异、疑惑、受伤害、然后是逐渐的坚定,眼神中好象还有些轻蔑。
    你轻蔑就轻蔑吧!不是我胆小,不是我在逃避,正是因为我是个负责任的男人,深知自己没资格去承担这份责任。“其实小徐你真的穿什么都好看,你在我心里象仙女一样高雅纯洁”,我在心里默默地低语。
    夏天结束了。
  
  三 十 二     第 三 次 开 庭
   
    又是一年深秋了。
    我已经在看守所住了快三年了,约摸着我的家里和原告的家里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对峙和实力上的较量,也快见个分晓了。
    1995年10月下旬的一天,我终于又有了动静:律师接见。
    我的律师是史姓五十多岁的女士,头发花白。她告诉我下月2号开庭,要我在法庭上表现得好一点,就说希望自己家里能在经济上多给对方做些补偿,毕竟自己也有错等等。关于案情她没多问什么,毕竟这么久了都已经太清楚了。
    回来后,我也按史律师的提示,写了一份情深意切的发言稿,并背得滚瓜烂熟,且在我的库房演练过多次。
    1995年11月2日,我换上崭新的衣服,被法警押上警车,送往市中院审判庭。路上虽已是寒风萧瑟,但车来人往还是很热闹。不过我毫无心情看景,我着急着想快点再次见到父亲。从93年夏到现在,两年了!终于又能见上一面了!
    在南城开庭时我还尚未成年,属于不公开审理,旁听的人没几个。但当我现在被押进审判大厅的被告席上时,瞥见旁听席上黑压压一片已经坐了好几十号人!我一眼就看到爸爸在人群中慈祥地看着我!他还是那样,不知我在他眼中是否还是儿时的小路了。我向他笑了笑,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了下来。忽然之间我又瞅见我的高中同学卫君(和我同年考入经管院,她是经济法系。后来得知她当时在中院实习,见公告栏上写着今天审我的案子,便来旁听),便也向她点头致谢。
    审判长在介绍双方当事人,公诉人,辩护人。可恶的是在南城时为我辩护的大河律师事务所,今天却是在为原告做辩护!感慨之余我为律师这个职业有奶便是娘的做法感到深深的遗憾!
    庭审开始了。
    公诉人韩检察官的公诉词象一篇散文,厅里回荡着他浑厚的男低音:“这,是一场悲剧!风华正茂的八个大学生,一死一伤,一人站在被告席上……我们在谴责犯罪的同时,也要呼唤整个社会提高对道德的关注……”
    原告兼民事诉讼代理人赵大富:“……凶手不仅用水果刀刺中我儿,还用钝器猛砸我儿头部,尸检中发现后脑勺部有创伤……鉴于此,省经济管理学院在对学生疏于管理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解放军364医院长期对我儿的尸体不闻不问,致使尸身腐烂……市殡仪馆在未经得我方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尸体火化……恳请法院能主持正义,严惩凶手!……同时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如下:要求被告方赔偿人民币五十万元,要求省经济管理学院赔偿人民币一百万无,要求解放军364医院赔偿人民币一百万元,要求市殡仪馆赔偿人民币五十万元……”
    真是风云突变啊!他说的这些什么后脑有伤、什么尸体腐烂、什么强行火化等,我听也没听说过!他提出的赔偿数额更让我有如五雷轰顶,惊恐地睁大了我的眯眯小眼:天哪!五十万!三百万!你们把我吃了吧!赵大富你把我捅死给你儿报仇算了!要是法庭采信了你说的话、并如你所愿做出赔偿的判决,我发誓出狱之后把你、还有你的所有亲属、你的左邻右舍,通通碎尸万段!!!我的头嗡嗡做响,心中义愤填膺(这个词用得不准确),怒火万丈。但我转过身,看到父亲在镇静地注视着我,我的心又平静了下来。
    事后得知,死脑后的创伤纯属子虚乌有(已由不同的法医做出了相同的鉴定结论),是别人在三路电车上抱着他时,衣服上的血迹沾在他头上而已。他们一伙人把我打倒后,还未发现同伴之一已躺在地上。我挣扎着爬起来、跑到路边抱着树站着时,又有二人过来要拉着我出外面,这时才有人发现他已躺倒在地。一伙人这才架着他出了校门,在站牌下等了半天才等来三路电车。他们在山大门口下了车后又倒车,这样折腾了近一个小时才进到武警医院。医生一翻眼皮说直接送到太平间吧。他们慌了神,有的往家里打电话,有的往学校派出所打电话(抓我)。这时另一个说医生我胸闷,解开衣服一看,右胸也有伤,刀子把肺给捅破了,血灌进去不少,又赶忙开始从肺里往外抽血。此人没死,不提他。死者的尸体后来在其家人的要求下被转至解放军364医院重新尸检。虽然结果依旧,但其家人坚决不准火化,闹腾着还要找人尸检。尸体在364医院的太平间里放了两年多一直是我家里给出着费用(用冰块冷冻)。95年夏天我家里停止交费后不久,医院在履行了有关手续后,便将尸体做为无主尸体送市殡仪馆火化。这便是赵家象疯狗一样连医院和殡仪馆也乱咬的原因。
    

  在这三年中,父亲千里迢迢往省跑了五十多次,而赵家家在煤都市,他们来往于煤都和省城之间也不少于五十次;父亲每次来还吃住在宾馆、饭店,而赵家经常住十块钱一天的小旅店,自带米面,用公共灶上做饭(赵家家境一般,虽然有直系亲属身居高位,那也只能是在跑案子、或安排工作等大事上帮忙)……所以说,不到万般无奈,最好别打官司,两败俱伤啊!父亲也曾托中间人与赵家商量,承诺只要对方别再找关系往死里整我、不要干涉法院的正常审判,可以给对方十万、十五万、甚至二十万(爸爸后来告诉我这就是最多了,因为再也找不到借钱的地方了);父亲还曾托中间人将赵大富请来,面对面地协商过一次,但赵家的态度很明确且强硬:钱必须得赔,刑一定要重判!结果双方不欢而散;我长得老相,又是大学生,赵家根本不相信我在案发时会是未成年,认为我家帮我虚报年龄、想逃避惩罚,也曾偷偷派人到我老家,找到派出所调查我的出生资料以核实,后来当然无功而返,因为我五周岁上小学一年级,中间留过一级,92年确为17周岁。赵家全家族为了给叔伯几家唯一的男孩报仇,动用了所有的社会关系,这就有了93年省委领导的批示,有了光明日报的评论,有了黄河电视台“一个母亲的心声”,有了后来我在荫莱煤矿被强行分至井下大队(福祸相倚!不在井下大队我还真减不了这么多刑呢)。父亲后来带着厚厚的申诉材料去到北京,找到最高检的一位副处长,副处长扼腕叹息:要是我的孩子,说什么也要把这案翻过来!父亲在心底叹息:要是你的孩子,哪里会被判十年!
    原告律师:“……站在我们面前被告席上的,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暴徒!……死者身上,伤口多达十四处!罪行令人发指!……严惩凶手!以平民愤!……”大河律师事务所的老头(多亏不是上次为我辩护的李大律师,要不然我可真的会一头栽倒)慷慨激昂。他的话煽动性很强,连我听了都觉得我是个暴徒,是个混逑。操!
    我的律师史女士:“……为我的当事人做无罪辩护……何为打架?双方都是积极进攻。而何为防卫?一方积极进攻,另一方被动防守……何为过当?适当与过当的度是什么?在当时的情况下,我的当事人猝然间遭受多人围攻,逃跑未果,受到一拥而上的暴力殴打时,用水果刀自卫。他当时才十七岁,还是个孩子,请问,一个孩子在此危急情况下自卫,叫他如何去把握这个度?……死者在受蒙蔽下,以江湖义气出发,积极参与对我的当事人的行凶,本身就负有很大责任……所以我认为,我的当事人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我心稍安。
    学校的律师:“……我校一向治学严谨,管理严格……被告白露品学兼优,乐于助人,案发后二百余名师生自发联合签名为他担保,足以证明其人品……死者赵某置校规校纪于不顾,一味追求老乡义气……案发之是地,距新生入学尚未满三个月,无论死者还是被告白露,都还未正式成为我校学生……所以,我校认为自己不应承担原告提出的民事诉讼。”
    我很感动,为了师生们对我的支持,为了学校对我的支持,同时我也有些失落,我,原来其实还不算经管院的正式一员。
    364医院和市殡仪馆未出庭应诉,不知有没有递交的书面答辩状。可能是认为原告的要求太过荒唐可笑了吧。
    然后是双方质证。案情已简单明了,公诉人的态度一点也不咄咄逼人,反而有点消极;我的律师好象也没什么有力的理由来刹那间说服大家她的当事人是正当防卫而非故意伤害。
两个多小时后,轮到我最后陈述了。我在犹豫:原告狮子大开口,父亲如果听了我的,真去砸锅卖铁借钱送给对方怎么办?我扭头把目光投向旁听席,父亲还在慈祥地看着我,眼神中想要说的话太多,太多。我读不懂,但我看到了坚定。
    “尊敬的审判长及各位审判员……我要向原告方真诚地致歉,毕竟是我的无知轻率,结束了赵勇的生命……我要向学校真诚地致歉,虽然我在校仅三个月,但学校对我的教诲和恩情将永生难忘……我要向我的双亲真诚地致歉,你们含辛茹苦养育我长大,但我却让你们操尽了心流干了泪……最后我希望父亲能在经济上尽力多赔偿一些,就算是替我赎罪吧!……”
    旁听席上静悄悄的,大厅里回荡着我情真意切声泪俱下却半真半假的辩护词。
    最后,审判长发问:“双方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赵大富举手发言:“被告人穷凶极恶,不仅用水果刀刺,还使用钝器……”
    审判长打断了他的话:“我们相信法医的鉴定结果。双方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赵大富举手发言:“做为受害人家属,我们要求得到各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赔偿!……”
    审判长又打断了他的话:“请不要重复提出相同的诉讼请求。”
    赵大富站起身大声说:“被告方从在南城区法院开始,就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贿赂,以达到逃避惩罚的目的。今天我希望在座各位能清白办案,还法律一个公道!……”
    “啪啪啪!”审判长重重地敲了几下,对原告这种无理取闹的做法很有些不满:“现在休庭,改日宣判!”
    我被押到台前签字,然后被戴上手铐。往外走时我又看到父亲在慈祥地注视着我。我多想大叫一声“爸爸!”然后挣脱一切扑在他怀里!但我不能,连叫一声爸爸都不能,不是我不敢,因为我知道我一张口就会泪如泉涌。我不能让父亲看到我流泪,不能让他多为我担心。我快乐地冲着父亲笑了一下,转身离开了法庭。
    警车呼啸,向上马街驶去。两个法警在前面议论:“赵家耍得大咧!死了人咋了!死了人就有理了!看那说话口气谁都不放在眼里嘛!真是拽老子的旦了!”另一个说:“听说人家关系硬了!”
    我心乱如麻,耳边一会儿是公诉人在说“这,是一场悲剧!”,一会儿是史律师在说“属于正当防卫”,一会儿又传来“穷凶极恶的暴徒!”,一会儿又是“……五十万!……三百万元!”
    天哪!难道,我真的会被判无期?或是十五年吗?
                                                                    
  三 十 三     梦想就是当个劳改队里的老师
  
    毕竟在看守所已经呆得足够久了,我想此次开庭后应该不会再拖个一年半载吧?说真的我的确是有些不想在号子里呆了。其一是因为这样不死不活地熬死人;其二是我跑号的日子并不舒坦,外表风光,内心窝囊。都是没钱惹的祸啊!二十岁的我,每天周旋在勾心斗角的几个老鬼之中,并且还要堆出笑容挤出幼稚冒充无知地伺候几个干部(对小刘除外,在他面前我基本上是真的自我),我已经精疲力竭,脑力不支。
    况且此次开庭,我已能看出原告家已是踌躇满志志在必得,势必与我家分出个高下、拼个鱼死网破。想起对方提出的天价赔偿要求,想起原告及其律师咄咄逼人气势,我又为自己的未来忧心忡忡。
    有人问:“小白,你觉得能判个甚?”
    我说:“要是以故意伤害判,十年以下,我就不上诉了,立马卷铺盖去劳改队。要是能以防卫过当定罪判,就算十五年我也没话说!”
    (其实这话很无耻。这就等于在说:假如我是毛泽东的孙子,每天吃糠咽菜我也愿意。明知伟人的亲属是不可能吃糠咽菜的却偏要虚伪地假设,明知以防卫过当判刑根本重不到哪儿却偏要幼稚地空想,无耻的我!成熟的人是不应该有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的。)
    话虽这样说,但我知道定性为故意伤害是难以避免的了。但我又想,操他妈的法院真敢判我十年吗?十年,就是说我还得再住七年!等我出狱时就27岁了!从17岁到27岁,我的青春啊!我的梦想啊!完了,全完了!还有,法院会判我家赔多少钱呢?真的会判赔50万吗?50万啊!我还是一头撞死算了!
    我就这样外表冷静泰然处之内心焦虑忽喜忽悲的状态下等了21天。1995年11月23日,我的判决书下来了。
    定性:仍为故意伤害;自首情节,未予以认定;未成年,认定了;刑期:十年!民事赔偿部分:我家赔五千,学校赔五千,一共一万,一分也没再多了。
    十年!十年啊!人生有几个十年!除去年幼无知和年迈力衰的两个阶段,真正会有几个十年供我使用!而我,却要在高墙电网下渡过漫漫十年!天啊!
    算了,叫天叫地都没用,反正老天已经瞎了眼了。从此我对算命、预测、乃至宗教有了极端的不信任。
    好在十年并未超出我的心理承受能力的底线。要是判个十三年,或者十五年,那我可真受不了!还有,判的民事赔偿部分也着实不多。看来我国的法律这次还很有人情味:刑期判得重,则民事赔偿就支持得少。对此次判决,其实原告也没讨着便宜,判我十年和他所期望的死缓无期相差甚远,判赔他一万和他所要求的三百万相差更为悬殊。
    前来送判决的审判长问我上不上诉。我真拿不定主意,不知父亲在外面知道与否我被判了十年,也不知父亲有没有准备让我上诉。我只好回答:“我考虑一下吧。”
    没想到,下午,史律师又来接见我了。她说家里早已得知这个结果了,并交给我一份已打印好的上诉状,让我回去后签上名,让干部们按正常程序交给法院。
    嗬!几年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上午下判、下午律师就把上诉状送进来的!而且是已打印好、只需自己签名即可的!其他干部和犯人们也是第一次见到。此次接见让我很有面子:看看什么叫做有关系!看看什么叫做有派头!我家的关系全用在跑案子上而已,号子里的生活方面只是我没有张口。如若张口那我就会是名副其实的四监大拿!
    判决也下来了,上诉状也交上去了。我又开始兢兢业业地跑号,不过心态已有很大不同:熬一天算一天,说不定哪天裁定下来,自己马上卷铺盖走人。
    我国的法律规定:上诉不加刑。我这几年见过的上诉案,裁定下来百分之九十九都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减刑的很少。加刑是绝对没有的。如果高院认为需要加刑,只需“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样中院就会默契地加大量刑力度。
所以,我已经充分做了了迎接十年劳改生涯的心理准备,时刻等待着“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下来之后(顶多陪一次绑),穿上囚衣,发往西太堡砖场。
    号子里流行“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我根本不敢不自量力地想当狼,但我决不甘心做狗。毛主席说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这几年来我不断地向身边的二劳改三劳改们打听情况,知已知彼才能防患于未然。他们说,象我这种有文化的(高中毕业在里面就算很有文化)在劳改队里很是吃香。每个劳改队都有教育科,里面有二三十个犯人,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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