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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高中毕业在里面就算很有文化)在劳改队里很是吃香。每个劳改队都有教育科,里面有二三十个犯人,当老师,给其他犯人上课,不干体力活。象我这样,随便去了哪个劳改队,稍努力一点,去教育科当个老师绝对没有问题。
于是,我的梦想就是在某个劳改队的教育科里能当个犯人老师。
很小的时候,作文课上写“我的梦想”时,我好象也随大流写过自己的梦想是长大后从事太阳底下最高尚的职业、做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云云。梦想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变化,或是科学家,或是发明家,或是跳霹雳舞的(初中时正风行跳霹雳舞),或是歌星(高中时四大天王已席卷大陆),或者是行走江湖的剑客(武打书看多了),唯独没有了当老师的理想。没想到啊!十多年的寒窗苦读,金榜题名后踌躇满志漫步于大学校园的我,如今,最大的愿望又轮转为当一个老师!我为理想的轮回、为被命运如此捉弄而万分沮丧。从此开始,我没有希望,没有理想,随遇而安,苟且偷生。就算是出狱多年后的现在,我仍不对未来抱有任何的希望。我就象空气中的尘埃。
其实我们都是尘埃。
三 十 四 人 生 偶 有 不 如 意
1999年夏秋之际,出狱不久的我在家里看电视,中央一台。当时好象昆明在搞什么世博会?电视上主持人正在询问身边的游客对游览世博园的感觉。突然我觉得这个游客好眼熟!象极了在尚马街与我同居一室的胡某!当时他穿着蓝米色横条纹的T恤,短发,依然是圆方的脸,当他用带港台腔的普通话侃侃而谈称赞这儿环境优美服务周到时,我断定:没错,这人就是胡英!
胡英,汕头人,因倒卖增值税发票入狱。他家家境不错,胡氏几兄弟有的开公司,有的开工厂。印象中他和我们讲他二哥在香港的公司还挺大。他说他们那儿人都有钱,没有几百万几千万别自称是有钱人。他对社会上流传的“南方人有本事的做生意,没本事的去当官”的说法很是嗤之以鼻,他说他们镇的镇长叫“翁半亿”,书记叫“某一亿”(书记的姓太普通,我给忘了)。他说他们那边开公司专门倒卖增值税发票的有很多,相当挣钱。对发票是什么东西我一点也不懂,经过他给我深入浅出的讲解我终于明白一点:国家用印钞票的纸来印这种发票,增值税发票就是钱!当时我国发行开增值税发票时间不长,还是人家南方人脑子活啊!敏锐地捕捉到这是个发财的好机会。不过国家也抓的紧,在江西等南方省份屡屡有因倒卖增值税发票被枪毙的。胡英他们一伙三人在本市落网后,起初被关在市局三楼待审。主犯深知死罪难逃,便在晚上想跳窗逃跑。哪里可能跑得掉嘛!从窗户出去后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摔死要么被打死,所以主犯无奈地选择了前者。主犯一死,其他人就好说多了啊!把罪往死者身上一推,自己只需假装受蒙蔽的无知少年即可(由此我想到在我的案中,对方几个参与者也在往死者身上推责任,因为我确信不是死者把我绊倒的,而其他六人一口咬定是他)。胡英说案发地离家乡越远越好越容易办事。要是离家乡近且案子影响大,你给法官送礼人家不一定敢收。而他案发地在内地,他的哥哥们从汕头赶来给法官们送礼,头顶天平的法官们当然敢于笑纳啊,因为这件事后可能这辈子也见不着面了,绝对不会影响到自己的仕途,况且人家辛辛苦苦不远千里来送钱,不收下哪里好意思让人家再跑第二趟嘛!胡氏兄弟们送出多少钱我不知道,听他的口气不会少于几十万。胡应宣后来判了个一缓二,并且是当场释放!连十天的上诉期都没过!上午送来判决书后,他和我们道了个别就出去了。看看人家这关系!中午胡应宣在省城当时最高档的酒店请客,老田也在被邀之列。老田下午回来告诉我们:南蛮子真有钱!一桌一万多!老田喝多了茅台而泛红晕的黑脸上掩饰不住的羡慕,还给了德智一根玉溪烟,是从酒宴上带回来的,六百多块一条呢!胡英在号子里时住在四监八号。有钱,真有钱!当时一百块钱足够一个犯人一个月买好多方便面、罐头了,而他见了困难户总是“给你一百”、“也给你一百”。操!一百块啊!他怎么看起来就象是废纸一样!这口气,这派头,不是做秀,是真的有钱,是发自内心地没把一百块当钱。这种有钱的程度远超以前五号的东北。
四监是不会埋没人财的。胡英于1995年秋搬入六号。胡是一个很上进的人:在做生意方面他肯钻研爱动脑,踊跃投身于倒卖增值税发票的滚滚洪流之中;在跑号方面他积极追求进步,即使身处外地的看守所这样的困境中仍不甘于堕落,不轻言放弃,努力想挤到上层社会之中。他这种精神很值得我学习,但他的目的却深深影响到了我:他想管帐!德智深知如果身边的小白换成老田炙手可热的新贵胡英,那自己会是什么结果。但他无能为力。连他都无能为力,则一向为刀俎做鱼肉的我更无可奈何了,只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默默等待着不可知的未来。
95年时程控电话还是抢手货,别看现在由于网通电信的竞争,电话根本不值钱,初装费近似于0,而当时初装费可是两千多!而且还要找关系批条子!(由此我又想起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古训,以前骄傲的商场售货员如今就差跪式服务了,以前为堆积如山卖不掉的煤炭愁得快吐血的矿长们如今豪情万丈地一掷千金)。胡氏兄弟来到本市后,跑案子方面就不说了,我不知道过程,只知道结果;在对胡应宣在号子里的生活照顾方面,他们直接切中了要害:把攻关的重点放到了县官不如现管的四监主监老田身上。除请客吃饭之外,又给老田家装了一部电话。于是老田便理所当然地对胡氏兄弟提出的要求言听计从了,包括胡英想管帐的要求。
1995年12月7日,天气阴冷,寒风呼啸。
上午,一个叫吴良艮的死刑犯律师接见。吴良艮,湖南恩施什么乡什么村第几组人,抢劫。一伙人蒙面入室后,把受害人绑起来,嘴里塞了个毛巾,开始在屋里翻箱倒柜找值钱的东西。一会听到受害人在哼唧,一看,毛巾松了,他们就把毛巾使劲往人家嘴里塞,本意是塞紧点别让声响大了招来人,没想到一紧张用力大了点,把好大一团毛巾从人家嘴里就捅嗓子里了。结果,受害人窒息而死。吴良艮一伙除在外面放风的是死缓外,其他三个全是死刑。外地籍打工者,没钱没关系,不重判他们重判谁啊!
吴良艮住在九号。他接见回来时我好象手头正有点什么事,所以我一迭声地催他快点走快点回号子,我能赶紧封了九号去办其他事:“快你妈必点!老子给你砸的这个镣又不算重的,就不能利索点!快点快点!”其实我心里在想:透你妈的这种案子还接逑的见了!有个屁的用!
我承认,这个时候,我已经住了三年号子,跑了一年多的号,嘴里总是骂骂咧咧的(对干部则是毕恭毕敬的),手上脚上也免不了毛毛躁躁的(当然只对板油)。这样不对。这叫得意忘形。这是不成熟的表现。现在我想当时一定有不少人在背后骂我:“不看看自己是个做几的!跑了几天号就忘了逑细腰粗了!”所以我为自己的心浮气盛付出些代价也是合情合理的。
我推开九号的门,催吴良艮快点进去:“快点!真你妈的能磨蹭!”他“哗啦哗啦”拖着镣子迈进号门后,我冲他屁股就踹了一脚:“讨吃鬼!”然后“啪”地封了门,去办其他事了。类似的情况有很多。一般来说,无论打谁几下或踹谁几脚,对方都是敢怒不敢言的。还不对,应该是就算心里怒,脸上还得向我堆着笑的。客观地讲,其实我这种打或踹的行为并没有一丝丝的敌意,也不疼,只是大油对板油在地位上占优势的一种体现。我已经习惯了,而别人也已经习惯了。另一方面,尚马街的死刑犯太多太多了,物稀才会为贵,所以在尚马街绝对不会因为某人判了死刑砸了镣子戴了土铐就会受到什么特别的优待,门儿都没有!而死刑犯也不会因为自己是临死之人,而不顾一切地为所欲为欺负别人,美死他啊!既然到了尚马街,有几个不是时刻准备着送命的嘛!一句话:拥有了镣铐不等于拥有了地位,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其实扪心自问我还是个蛮有爱心的人。我受梦境的提醒,与各号的关系一向都比较融洽,对死刑犯提出的诸如想喝点开水或想去医务室看个病开些药等的要求我总是力所能及地予以满足。今天可能是有什么杂事让我心急气燥了。不过骂就骂了踹就踹了,有啥呀!老子哪天不骂人哪天不踹人嘛!所以我心安理得地去办事了。
而吴良艮,事后我想可能是律师接见没得到好消息(也就不可能有好消息的),一路上悲愤地想自己年纪轻轻还没结婚没享受生活就要被枪毙了,而我最后踹的这一脚让他怒火万丈,认为自己从刚进号子开始就是板油,受尽了欺负吃尽了苦头,现在已是临死之人却还要挨踹,自尊受到极大伤害,实在无法忍受。于是,他便向当日的值班干部--老田说了一下。
我不知道吴良艮是什么时候向老田说的,因为我没有开过九号的号门,也没见干部找过他谈话,所以我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是有人传了话,不一定是胡英,也有可能是其他人,因为想管帐的人多的是,甚至还有可能是德智,也许他想借此机会来打击一下我一度嚣张的气焰。
下午四点左右,老田叫我进办公室。
我喊“报告”进去后,老田坐在桌子后,黑着脸,鲁干事坐在一旁抽烟。我心里“格登”一下,感觉有些不妙。
老田问:“上午你打吴良艮了?”
我的脑子在电光火石间转了几圈,回忆了一遍上午的事情经过,并对老田的问话的用意做了初步分析后得出结果:否认。“没有呀。”
“人家说你打了,到底打了没有!”
“真的没有,就是送他回号子里,他老磨蹭,我就推了他一把。”我在抵赖。
“说你打了你就打了,还不承认!”老田言毕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到我面前。
“啪!”一个大耳光,狠狠抽到我的左脸上。老田动手了。
我小时候屁股上腿上挨过父母的打,手心被老师用尺子打过,进了号子也服过水土,后来也挨过警棍,但是从没人打过我的脸。可是老田的大耳光就是这样无情地抽了过来,一个接一个,左右开弓。他从部队转业,手掌又厚又硬,耳光力度之大早在上马街有了名声,被尊称为“军用耳光”。他第一耳光,就打得我耳朵嗡嗡做响,眼冒金星,颊上火辣辣得疼,眼镜也掉了下来。我眼疾手快,把眼镜接住装进口袋,迎接劈头盖脸无休无止的耳光。古话说“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意为尊重人格,但我的脸上就这样被极不尊重地扇来扇去左抽右抽。脸上没挨打时总觉得人应该有自尊,脸上挨了打后我才知道其实自尊也是可以不要的。为什么被人骂不可以被揭短?反正已经是被骂了,骂短不见得你就会羞愧致死,骂长也不说明对方尊重你的人格;同样,被人打为什么不可以脸上挨耳光?用警棍抡和用巴掌扇,哪一种更为尊重人格?还不都是赤裸裸地践踏尊严!显然“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这是在瞎扯淡。什么叫人格?什么叫尊严?以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观点来分析,它们都是上层建筑,必须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的。我是个犯人,这儿是看守所,我到这儿来就是接受审判接受惩罚。所以此时的我,是没任何资格来要求人格、尊严、面子这些虚空的东西的。所以,老田把我叫进办公室里打而不是顶在南墙上打,已是很给我面子,我应该对他感激涕零感恩戴德才是。
“啪!”又一个大耳光,抽到我右脸上。
看这架势,今天我是完了。挨顿打不要紧,可是如果打完后叫我卷铺盖滚回号子里怎么办?梦境眼看就要变为现实。我的身上冒出冷汗。一失足成千古恨哪!我好恨自己踹吴良艮的那一脚啊!
“啪!啪!啪!……”老田一正一反,大耳光抽起来没完没了。
我的头狼狈地被打得左一下右一下。我很坚强,知道不能哭。混起来就要有摔下去的心理准备,打了人就要有被人打的心理准备,跑了号就要有滚回号子的心理准备。眼泪是懦弱的,不会得到一丝同情反而会被人无情奚落发自肺腑的鄙夷的。全院静悄悄的,应该各号都能听得到办公室传来的耳光声和老田的咆哮:“不承认!叫你不承认!”
“啪!啪!啪!……”我已经眼冒金星,两腮火烧火燎。
记得在南看时,跑号的四蛤蟆也曾被主监王干事狠狠地收拾过。寒冬腊月,命令四蛤蟆把衣服脱了,赤条条光着脚(只留了个小裤衩)顶在南墙上。王干事往他身上浇了几盆凉水后,抡开警棍好一顿猛抽,打得四蛤蟆浑身黑紫。不过四蛤蟆硬是一声不吭扛了下来。之后二人关系相当密切。而我,在挨了此次打之后,命运将会是如何?怕是凶多吉少吧?
“啪!啪!”老田终于停止了他的军用耳光,扇了好大一会,他累了。
我一直在心里默数着。一共四十七个!我的脸上好象已感觉不到疼痛,只有麻木。我的心里好象已忘记了耻辱,只剩下麻木。
老田一停手,鲁干事适时地插上了话:“犯了错误不可怕,要勇于承认积极改正。”说完顿了一下。
我在心里对鲁干事山呼万岁!好感激你呀鲁干事,多谢你为我解围,多谢你给我台阶下,多谢你暗示我现在该如何做!
于是我马上接过话来:“我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一定改。”
“你小子也知道不敢了?”老田“嘿嘿”一笑。这笑声我听起来很刺耳,很诡异。我能感觉到他即将脱口而出的将会是什么。我的心象掉进了冰窟窿,在冰冷中不断下坠。
又是可亲可敬的鲁干事啊!他就是我的大救星!--他马上接了一句:“好了你先回去吧,以后注意着点。”
我应声低头退出了办公室。
进了厨房,德智早已等在那里。他关切地问我:“怎么样?没事吧?”
我笑着摇了摇头:“逑事没有。”
他察看了一下我脸上的伤:“先用凉水敷一敷吧。”
我拧开水管,掬起凉水一捧捧地扑到脸上,好舒服!稍微冷却之后,脸上的麻木感逐渐消失,灼热的痛感弥漫了整个面部。我抬起头,镜子中的脸已经不再是脸了,黑紫,肿胀,惨不忍睹。我的心里,有愤怒,有无奈,有悲凉,有无助,乱七八糟的。心头有些堵,鼻子有些酸。不过我足够坚强,没有掉一滴泪。
德智详细问了我田、鲁二人的口气、内容、态度后,沉吟了一会,说:“这样,你该干甚还干甚,该咋干还咋干,不要躲,但和任何人不要再提起这件事。”
我依计而行。
事实证明,德智是正确的。当我举着一张黑紫肿胀的脸依旧在四监推车打饭、开门放茅时,当我依然故我地进出办公室端茶送水、扫地铺床时,当我一如既往地找人谈话、主持卖货时,我在人前人后没有半点怨言,该笑还笑,该骂还骂(只是不敢再随便动手打人了)。随着我的脸一天天恢复原样老田始终也没向我提出“滚回号子里去”的要求,我悬在嗓子眼的心慢慢放下了。
其他干事见我的模样后,总是先向德智打听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我不知道他是怎样说的,只是孙、陈、阎、刘四人或明或暗都向我表示了关心。
当此事逐渐平息,我安全地回到库房独自一人时,抚摸着仍隐隐作痛的腮,回想起老田的咆哮和漫天飞舞的四十多个大耳光,我对此事进行了深刻的反思:
第一、导致这次事故的原因,不怪其他人。不怪吴良艮,不怪胡英,老田也没错,完全是我自身存在问题,得意忘形了。老田的这顿打在某种程度上是好事,因为它在我犯的错并不足以使我滚回号子以前发生,警示我无论何时何地,都应提高警惕,如履薄冰,谨慎从事,谦和待人。
第二、挨打之后,德智要求我的做法相当英明,只有这样,才不会在心慌意乱的情况下再惹出其他事端,不会给别人落井下石的可乘之机。以后再遇到类似紧急情况后要冷静面对,不能自乱阵脚,要三思而后行,避免“祸不单行”。
第三、自己现在是下判快走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