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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清推案·宿缘》
她只是江南偏僻小镇的一个平凡女子,过着简单而自足的生活。唯一可圈可点的是她有一个嗜好杯中之物,颓唐无用的老爹!
她真的只想这么过一辈子。可是她与他的结合完全是多年前的宿缘吧,这之间又包含太多她不确定的怨恨与无奈。
这样的一个夫君呐,别人眼里的天之骄子,在她看来完全与她不合拍嘛!他那个青梅竹马,弱不禁风的表妹又在他俩之间扮演着什么嘛!
哦哦,还有一个忧郁充满神秘气质的弟弟!好复杂的家庭哦!
好吧就算嫁人,她也只想嫁的简单一点,可总觉得危机步步逼近,谋杀仿佛已成了习惯。
她只是好奇了一点,多管闲事了一点。
她怎么又会碰到这个妩媚鬼魅的男人。
这接连不断的案子与多年前又有何关系————
上卷 序章 故事前的故事
这完全是一个可以作为武林高手生死对决的场地。
峰,极高极险的峰。
峰顶有云,终年环绕的云。
少闻鸟鸣,未睹兽迹,人烟罕至。
有绝佳的意境,有极好的氛围,完全能彰显出武艺达巅峰之人的清高与孤绝。任何一个后起之秀都会渴望目睹一场在这样场景下进行的,令自己受益匪浅的高手对决。
风过无留痕,鸟迹独徘徊。
此刻,四周没有任何观众。下了一夜的大雪骤然凝住,空旷的野地上阒静无声。放眼望去,赫然只见一黑一白两条人影在雪地中静立。就像亘古洪荒时已存在的石兽,那样的不动声色,那样的凛然不可侵犯。那黑色在白雪的映衬下,显示出一种不可逼视的冷峻,那白色比雪更白,就像丝毫未沾染上人间的烟火。这究竟是两股怎样的力量,此时此刻又怎会纠结在一起?
白色开口了,声音冷得能把飞过的鸟儿瞬间冻住,“沈傲天,我等这一战已经好久了,这么些年,你我之间纠纠缠缠的恩怨,势必要做一个了解了。”
那黑色原来叫沈傲天,什么样的人居然能傲视天下,做天下的主宰?
沈傲天道:“天易宗主,你我宿怨已久,今日之战只有用生死来解决。”
那白色原来叫天易宗主,什么样的人居然能更改天意,做天的主宰?
天易宗主道:“沈傲天,你以为你今天还有命活着回去吗?”
沈傲天定了定神,深吸口气,一字一顿道:“我一定会留住我这条命,活着回去,一定!”
天易宗主轻扬起细致的嘴角,眉儿一展,是好看的弧度,他轻笑出声:“你虽是这几年武林中风头很劲的人物,可你自信能敌得过我吗?”
沈傲天方正的脸庞充满坚毅之气,想了一会,沉声开口:“不错,论武艺修为,我确实是不如你。”
要一个练武之人亲口承认自己不如别人,确实很难办到。江湖中人一向自视甚高,杀了他可以,要亲口说出失败,却很不容易。只有真正有胆有识之人,才会在明知危险难测的情况下,毅然面对现实。
沈傲天顿了一顿说道:“天易宗主,你一向不爱现身江湖,比起某些嗜好杀戮之徒,你清淡自如得许多,不问江湖事,不争利禄名,江湖上对你知之不多。可是,我很清楚,你确实是当今武林难得的高手。对一个习武之人来说,最难能可贵的是遇到一个势均力敌,或者比自己更厉害的对手。就算是死,也要把握住这样的机会。所以,我,很清楚,也,做好了准备。更何况——”
沈傲天扬起脸,雪后明媚的阳光映照在他冷峻坚毅的面庞上,从嘴里蹦出的每一个字都坚定而有力,“更何况,这次我绝不能死,只为了那一个承诺。”
天易宗主闻此,完美得近乎不沾染任何红尘俗气的脸上,居然也会显现出痛苦万分的表情,低低呢喃了一句:“怀慈……”
沈傲天镇静地看了他一眼,对方的不堪与无奈尽收眼底,但是他还是要说:“不错!为了怀慈,我,一定要活着回去!”
念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他原本凛然的目光变得异常温柔,方方的下颚处也笼罩了一种近乎温暖的气质。
有时候,一个承诺,比任何一件利器,都要使人力量倍增。
天意宗主本就显得阴柔的身姿突然迸扬出极大的怒意,大吼一声,冲击了周遭原本寂然不动的时空,脚下的积雪随着他双手一挥而向上张扬起来,雪雾飘散在两人之间,遮掩住两人各异的表情,使双方看起来都模糊不清了。
待飞雪落定,重又恢复那无声的境界。再看天易宗主的双眼,已不见原先的空无,只剩了浓浓的嫉意与愤怒,那原本浑然脱俗的气质,已被激动不安的颤抖所代替。
天易宗主用白白的手,指着沈傲天道:“沈傲天,你,夺走了我的怀慈,今天我必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沈傲天却缓缓地展开了笑容,一字一字,如此清晰地说道:“怀慈只是你的徒弟,而她却是我的妻子。”
天易宗主似已受不了这样的话语,叫道:“少废话,动手吧。”
突然之间,天地间什么声音都没有了,竟感觉不到任何一丝生命的气息,只有那终年的积雪,只有偶尔飞过的鸟在雪地上投下的阴影,只有——,间歇吹过的风。那两股力量似已与天地间的一切事物交融在一起,化身为自然。
他们没有使用任何武器,武艺达至境之人,兵器对于他们来说已是多余的东西。武艺练到一定的境界,就没有任何形式,只剩下一种精神,这种精神能与任何事物或力量结合,寓神于形。
“那么,我们岂非根本就看不到这一场高手对决的结果?”
多少年以后,有位武林后辈这样问道他的师长。
师长也只是笑了笑,说道:“据说,当年沈傲天与天易宗主连战了三天三夜,江湖中人无人亲见战况,因为他们上山之后,无人敢靠近那方圆百里以内。”
后辈急问道:“那究竟这场战事胜负如何?”
师长道:“不是生,就是死。”
后辈道:“谁生?谁死?”
师长转过身子,对着窗口,双手背剪,缓缓说道:“三天后,沈傲天回到了沈园,而天易宗主却不见踪影。有人说他已经死在沈傲天手里,也有人说他败给沈傲天后,无颜在江湖上立足,已弃剑出海。但那都只是一个猜测,没有人会无聊到,到那样一座山中去寻找一个可能早已不在人世的人了。”
后辈道:“那沈傲天呢?”
师长说道:“沈傲天回来后,绝口不提两人决战的情景。伤好後,就与家人退出江湖,过上了世俗人的生活。沈园原本是当年武林中最有名望的武林圣地,沈傲天也是一个声名如日中天的武林高手,他的夫人君怀慈是当年天下第一美女,也是天易宗主唯一心爱的弟子。只可惜作为武林圣地的沈园易不复存在了。”
后辈道:“这一代天之骄子沈傲天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辉煌成就吗?”
师长突然转过身,双目焕发出异样的神采:“不,他只是不再作为一个江湖人出现,他只是就此埋剑,不愿再过那种刀口舔血的江湖生活。他转而从商,稍稍到过北方的人无人不晓,如今的沈家堡乃是北方的首富,圣朝的经济命脉。沈傲天又成功了,很多人都想退出江湖,改头换面,毕竟刀风血雨之后,平凡宁静的生活是人人渴求的,即便这样的回首往往比踏入江湖更困难,极少有人能做到的,沈傲天却又做到了,他使‘沈家堡’成了世俗人心中又一个传奇。”
师长说到这停了下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学生,后者竟似已着迷在这传奇的故事中,怔怔地看着前方。师长不由地笑了笑,继续说道:“只有沈傲天那样的人,才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他对生命的热爱与追求,使他总有勇气面对任何困难,战胜任何敌人,也会使他珍惜的人获得永远的幸福。”
后辈似懂非懂地听着师长的这段话,脑海里想象着那世间的传奇——沈家堡雄伟高大的样子,眼中充满了憧憬。
上卷 第一章 才女出阁
龙泽县是江南一个偏僻的小镇。
当年这儿还是一片蛮荒之地时,朝廷派遣军队驻扎在此,开山辟野,垦殖良田。又努力号召邻近地区的民众往此处迁移,安家作业。刚开始建设的时候,小镇确实人丁淡薄,农业不兴,生活贫乏,荒冷僻塞。但渐渐地,朝廷加大治理力度,随着迁居人口的增多,小镇也着实热闹起来。朝廷又在此设立了县治,并委派官员治理政治经济。并由此取名为龙泽县,取自承泽皇恩之意。
历来被委任至此的官员或因带错在身,或因无权无势遭人排挤,才会被朝廷借个说法外放。而且这里的百姓大多自治,对朝廷委派给他们的官员根本不大信任。所以,基本上调任至此的官员也终日无所事事,除非还有希望朝廷能法外开恩,把他们调离出去,否则只怕只有庸庸碌碌地在此终老一生喽!
这任县官老爷姓唐。
说起这位唐大人,龙泽县的县民们至今还以他为茶余饭后的笑料。记得唐大人刚上任时,只有亲随一名,外加一位小姐和一个丫环,说有多落魄就有多落魄。
人们都在暗暗议论,说这位唐大人是刚刚犯了事的,才会被贬官至此。而且这位唐大人上任后整日不务正事,终日沉溺于酒楼茶肆,活脱脱一个酒鬼。而他那点微薄的俸禄根本就负担不起他日日积欠的酒钱,赊账躲债在于大人来说更是家常便事。总之,唉,这位唐君行唐大人在龙泽县老百姓心目中,无任何威信可言。
可是——,说也奇怪。
这位平庸至极的老爷却偏偏拥有一个出色至极的小姐。
说起这位唐小姐,龙泽县民至今赞不绝口。如果说唐大人不务正业,终日买醉,那么这位唐小姐却真真正正挑起了父亲的责任,为龙泽县百姓谋福利。
“小姐为人极其聪慧,据说她上知天文,下识地理,就连经世致用之学也极为精通呢。”
“对呀对呀,我们大家都看在眼里,她到这儿不出两个月,就轻易收服我们所有人的心!”
“这两年啊,全靠她,使我们这个散漫自治,不服管束的小镇人民奇迹般地凝聚了起来,要指望她爹唐大人呦,嘿嘿……”
“所以喽,我们心甘情愿跟着这个唐小姐疏理河道,治用良田,改建民居。现在,穷人们生活有了保障,连与富户之家原本激烈的矛盾也缓和了许多呢!”
龙泽县的百姓就是这么热情又崇拜地谈论着他们老好老好的小姐。
三年来,龙泽县虽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薄弱的经济束缚,但至少,现在生活在这里的人们能吃饱穿暖,民风安定,一派和谐景象的得来,不得不归功于人们交口赞誉的这个唐小姐了。
这天,正是行将日落,薄暮暝暝之时,市镇上的小摊小贩们已准备收作生意,回家与妻儿欢聚,商店也正要打烊。城东“小醉仙”酒馆中残留的两三个客人,也已准备起身结账。
店小二忙碌地拾掇着桌子。他把所有的脏盘碗碟撤掉,再用抹布蘸着清水使劲儿抹着桌子,小小的酒店要全部收拾过来,也颇费一番功夫。
小二哥干得满头大汗,手中却并不停歇,不一会儿,大半个店堂已忙落停当。一抬头,却发现东边靠窗的一个角落,还无察觉地趴着一个酒客。许是背阴,刚才并没有注意到,那酒客将头掩埋在胳膊肘中,也看不清他的面目。
小二哥不由地暗暗生气,忙了一整天实在无好气,再去伺候这最后一个滞留不走的客人了。甩掉手中抹布,小二哥大步向那人走去。
看他所坐的那张桌子上,几只空酒瓶东倒西歪,残留的酒液都滴到桌面上了,剥过的花生壳杂乱无章地堆着,一看就知道是个没什么钱的穷酒客。
像这种偏远小镇上的小酒店,终年也遇不上一个阔爷,只有本镇的闲汉每天三两成群地光顾。这些人手头并无闲钱,只能以最经济的方式来消磨一天最空虚无聊的时光。所以店家对这样的客人并不十分在意,换而言之,就是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也不少。
眼前这个醉汉显然是平日里那些常来酒店,滞留不走的闲汉之一。看他醉得不省人事,小二哥上前用力推了一推,大声喊道:“喂,起来起来,小店要打烊了。”连喊数声,那人稍稍动了动身子,看似吃力地爬将起来,慢慢拨过脸庞,一双迷蒙醉眼对上了小二哥。
这打一照面,倒把小二哥吓了一跳,瞪大了眼睛,低呼一声:“唐大人!”
这位被小二哥称为“唐大人”的中年男子,蓬头垢面,胡子拉扎,两眼无神,布满血丝,脸皮粗糙,嘴唇苍白,一看就知道此人有终年酗酒的嗜好。一身酒气冲天,酒汁流满胸前,而身上那件粗布长袍虽已陈旧,却也算修补整齐,除了被酒汁菜渍玷污的地方,其余也可看出是洗刷干净,刚换上不久的。可眼前这个神经质的醉汉,又怎会就是这个龙泽县的县令大人呢?
只见他犹自伸出颤抖不已的手,依次摇晃那些空酒瓶,作势向上往口中倒,不果后,又含糊不清地诅咒着什么。
小二哥实在看不过去了,连忙抢下他手中瓶子,劝道:“唐大人,时候不早了,您赶紧回去吧。”
“唔——,不,我,我还没喝够!”唐大人不依,欲从小二哥手中抢回空酒瓶。
“唐大人!”小二哥急了,大喝一声,“小店要打烊了,您还是回府吧。”
“唔,不行,我要喝,给我!”
两人相持之间,酒瓶应声而碎。
清脆响亮的破碎声似乎把唐大人惊醒了一点,“唔?怎么回事?太,太阳又落山了吗?哦——,一天又,又过去了?我,我也该回,回衙门了……”边说边掏酒钱,那抖索的手怎么使唤也不利落,费了好大的劲儿,他才从衣襟中掏取了零散铜钱,递给小二。临走前,还不忘顺手带出另一只空酒瓶,边蹒跚着边仰天往口中倒。
看他脚步趔趄,东倒西歪,口中兀自喃喃不停:“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小二哥收掇着地上的酒瓶碎片,望着唐大人渐渐远去的背影,不以为然地摇摇头。
日以西斜,从城东的“小醉仙”走到城中的县府衙门,少说也要半个时辰。唐大人一路行来,起初还有点借酒佯狂,轻解衣衫,遥敞衣襟,随风轻摆,引起路人频频侧目,但又都仿佛司空见惯似的摇了摇头。行的大半路途,经过傍晚凉风习习吹拂,酒已醒了太半,脑子清楚了许多,惊觉时候确实是不早了,脚下不由加快,直奔府衙而来。
唐君行大人年纪也不过四十出头,只因沉溺酒气,引得过度衰老,再加上不修边幅,使得他整个人看上去猥琐不堪,颓唐不已。家人每每为他换上新衣,总承受不住他过分随意马虎的行为,不出几个时辰便再难回复衣裳原本的衬托修饰的作用了,成为纯粹避体的事物了。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有为的父母官。
其实他本性并不坏,二十年前也曾是一个立志满满的血性青年。当年与至交好友把酒言欢时,也曾信誓旦旦要做一个好官,坚持为民请命。为官期间也确实为他治下的百姓出过不少力。谁能料到宦海沉浮,世事万变。得,现在“好官”怕是做不成了,自己恐怕也早已成为镇民们口中怨愤诅咒的对象了吧。以他现如今终日买醉,不务正业的情态,在百姓心中怕是连最后一点尊严也消失殆尽了!
一蹶不振,正是,正是……“那些人”,唐大人大了个寒颤,正是“那些人”希望的吧,这是他脆弱却唯一的“保护衣”了。
得,就这么过一辈子吧!只要他的清儿永远不会因他而受伤害,只要永远不要重返当年的那些事了。
唐君行心潮起伏,感慨万千,一路上唏嘘不已,似怎么咂摸也理不透这些年在他身上发生的事,摇摇晃晃间,立定在了县府衙门口。
迎面撞上的是本府的陈师爷,满目焦虑,碰着了大人后,就一把紧紧攥住,再也不放了。许是翘首企盼了良久,等不耐烦,乱了神志了。
“大人,您可回来了,您这一天的公务还没有处理呢!”顿了顿,师爷又压低声音道:“来旺村的张婶和李妈又互相扭打着来告状了,已在堂上站了好久,说什么也不肯走。”陈师爷边报告边不停地擦汗,显然已招架不住那种状况了。他从来没有诸葛军师那样的智慧与抱负,他只求一日三餐,满足温饱,顺带有点小积蓄,以备将来告老还乡之用。可他为何如此命运不济,跟了这么一位老爷?真是,唉,瞎了他的眼了!
无视陈师爷的长吁短叹,唐君行习惯性地皱起了眉头,“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要来告状,陈师爷,你去打发她们走。”说着,想直接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