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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的新娘-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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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妈咪——”她甚至还来不及反应,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往下掉落,天——
  龙皋及时接住了她,将她抱了上来。
  刚才的的意外足以吓掉他十年寿命!难道这小东西不懂得如何照顾自己?龙皋的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
  “谢——谢你了,龙哥。”如侠心魂未定。差点送医急救的经验只要一次就足够,简直吓死人了嘛!不过话说回来,若不是为了拿回底片,又哪会一脚踩空?要怪就怪龙皋——还有这栋鬼屋子!
  说起这栋屋子,她这才又轻“咦”了一声,先前坦白心迹,告诉龙皋她拍照的目的后,龙皋见赶不走她,干脆自己上楼睡觉,留她在这栋破屋子里苦思对策足有两个钟头,说来是有些不好意思啦!平常就不是那种可以集中精神的人,但若有什么事引起了她的好奇心,她的“执着”任凭你用百吨大拖车也拖不走!何况打从一开始,龙皋就紧紧锁住了她全部的心思,哪里会注意到这屋子竟是这般残败!
  眼珠骨碌碌的转啊转的,看见身旁破旧且灰尘满布的沙发,坑坑洞洞看不出原来颜色的地砖,天!还有——几乎每个屋角都悬着蜘蛛网!只可惜没看见什么超级大蜘蛛在上头爬;油漆剥落的灰墙上挂着一幅清代模样的画像,而花色的窗帘上甚至被老鼠咬了个大洞——
  老鼠?她的心不禁凉了半截。
  龙皋才刚把她放落地面,她就很“主动”的紧靠着龙皋,一动也不敢动,圆圆的大眼睛更是努力地朝四周转了一圈,深怕突然间会跑出一只超级大老鼠!
  这简直是名副其实的鬼屋嘛!当然,若不提现时住在这里的“人”,她百分之一千二万肯定这屋子住不得人!问题是——如果这里不适“人类”居住,眼前这三个为什么能平安无事的住了一年而没有发生任何意外,莫非……
  思及此,一阵寒意由背脊直冲脑门,她现在才“终于”注意到——这三个帅毙了的男人好像有那么点“冷”,那俊美的外貌也和一般人不同,至于那里不同,她现在也说不上来,只是觉得她一向“很灵光”的脑筋突然浮现了一个字——鬼!
  鬼?
  妈妈咪啊!眼前这三个男人该不会是死不瞑目而滞留人间的孤魂野鬼吧?她前后一连贯——哇呜!十成十跑不掉了!就不知他们是什么鬼?饿死鬼呢?抑或是吊死鬼?还是——吸血鬼?
  她不由自主地摸摸自己细白的颈项。她的想象力简直丰富到吓死自己的地步!
  越想心里越毛,于是乎,她很小心很小心地悄悄退了一步,再一步步地挪开,就怕被龙皋发觉她有逃跑的念头。可是心里也莫名的蓄积了一股惋惜——他们这么年轻,又这么迷人,实在不应该这么短命的!唉!
  敢情她真当他们是飘忽在四度空间里的三缕鬼魂?
  “小心!”龙皋的眉头皱得更深了,双手紧扣住她的手腕,以防止她踏到腐朽的木梯。
  她又怎么了?短短几分钟的时间里,她看他的眼神好像见着了鬼似的。即使他绞尽脑汁也无法猜出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这小女孩实在难搞……
  如侠被他的动作吓得忍不住发出一声尖叫,他捉住她了!完了!她死定了!死定了——
  “她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龙奕咆哮道,“这见鬼的女孩是你带回来的吗?”
  龙皋苦笑的摇了摇头。
  “她不请自来。”他拽着快吓晕的如侠走下楼。
  “不请自来?”龙奕从鼻头哼了一声。“这么说,她是小偷喽?太没眼光了吧?难道你看不出来这里一点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吗?”
  “我不是小偷。”她虚弱的喊道,心想要不要跟一个鬼魂争论。
  “她的确不是小偷,她只是想拍些照片而已。”龙皋拽着她走向大门。“雨也停了,你可以走了。”
  “走?”她求之不得哩。
  龙皋点头,眼里有些古怪。
  “没有下次了,小东西。要拍照找别人,别再来这里,知道吗?”
  “真是太可惜了!”她自言自语,脸色虽然苍白,但还是怯怯的伸出手,垫起脚跟,轻拍他的肩。
  “你们要是有什么冤情,谁都可以找,就是不要来找我。我没啥能耐,只是一个高中女学生,你若想伸冤,记得找那些达官显贵。”她用力吞了口口水,再一次看向他湛蓝的眼珠,在心里为他感到惋惜——他的早逝!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先离开这里才是上策!
  “再见!不!最好是不要见了。”她很勉强的挤出微笑,像是被妖魔在追赶似的,一路飞奔出白屋。
  龙皋盯着逐渐远去的小小身影好半晌,没来由的担心起她苍白的脸色。或许这时代的人类不若他们有免疫能力?
  莫名的情绪占据了他的心,叹口气,突然抛下一句:
  “我送她回去好了。”没等另二人回答,急急追上去了。
  “真怪!龙皋是吃错药不成?”龙奕少根筋地问道。“那女孩自己会走不是吗?我们哪来那么多闲暇管这种事?”
  龙瑾漫不经心的摇了摇头,随即想起他们身负的使命,一对剑眉不禁又聚拢了起来。
  







第02章

  林沛书临近死亡边缘!
  别误会!她不是病入膏盲,而是她的灵感枯竭了!
  算一算,她已经足足两个月没有任何灵感去构思下一本书了!也许该是对笔引退、回南部找个人嫁了的时候。她二四岁了!凭着一股傻劲,选择了爬格子的生活,尽管有时会沦落到三餐不继,但只要能继续写下去,她可不会后悔!
  她是个小说家,应该算是个三流小说家吧?!不是那种满纸长篇大道理的作家,也不是什么艺术工作者,她只是一个爱幻想的故事编写者,为许多小女孩、大女孩、女人编织美丽爱情。不过,她已经足足有两个月的时间没开工了!荷包里只剩几张红色的纸钞,眼看下个月又要铁挨饿了!
  她懊恼的大叹口气。“都是他啦!”她忍不住地抱怨起来。
  两个月前的某一天,她才刚到出版社交完稿,当天晚上就接到来路不明的电话,对方尽讲些恶心巴啦的话!也不知是从哪一部三级片里学来的超级烂台词,不但一字不漏,另还加了些“料”,简直令她翻胃加肠子打结!自那天起,每晚她都会接到他打来的电话,更可恶的是,她的信箱里天天有封“情书”准时报到!上头没有贴邮票,也没有署名,这可把她吓死了!
  电话可以不接,可是信呢?信也可以撕了不看,可是上头没贴邮票,摆明是那个变态人自己送过来的,谁知道下刻他还会搞出什么花样——
  她所有的灵感就这样“夭折”了!
  她无聊地坐在高脚椅上,透过望远镜看着窗外的街道。
  这是她唯一的生活乐趣,也是灵感泉源,说不定还能让她看到是哪个变态人有事没事专搞花样来缠她,根本是缠错了人嘛!
  也不是她贬低自己,台湾美女还没少到连她都能榜上有名,要骚扰也要找个像样点的嘛!会找上她八成是眼睛脱窗加糊了“螺仔肉”!
  她是属于丰腴那一型的,但可不是肥胖!只是天生骨架大,看起来丰腴了些,加上前阵子懒得整理那一头长发,干脆上美容院剪了个西瓜皮发型,看起来乱得像学生一样,但也仅止于此嘛!眼就是眼,鼻就是鼻,嘴巴呢,当然不会是樱桃小口,甚至还有些宽,五官一组合起来,说不出哪里出色,普普通通,就跟一般女孩一样平凡,缠她干嘛?难不成见她孤单一人好欺负?
  轻叹口气,也许搬家才是上上之策!不过这里的房租出奇便宜,她才不舍得搬呢!
  一万个不舍得!
  她都快穷呆了,哪里还有能力搬家?没餐风宿露就该偷笑了,唉——
  她眼睛忽地一亮。
  “我的天哪!”她睁大眼睛低喃。
  透过望远镜,她竟然看见了一个金发帅哥!
  她更努力、更用力地猛瞧着。
  在街对角的一栋出租公寓前,赫然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外国帅哥!很帅很高,简直是众女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嘛!她拼命地睁大眼,难得有洋人长得这么帅这么斯文,反正很顺眼就是了啦!看多了那种粗犷型的,换换口味也不错,说不定他可以为她带来灵感……
  嘿!那不是住在这附近的女学生吗?
  林沛书皱起眉头,看见那帅哥远远跟在沈如侠后头,心头着实纳闷不解。不过,管他的!只要有新鲜事让她看就好了!她才不会多管闲事的去探究!那个女学生她熟得很,只是不知她姓啥叫啥。
  一时之间,林沛书的脑袋瓜子里,千奇百怪的想法猛出笼,还来不及拿笔速记,忽地看见那金发帅哥正朝她这边望来,好似已发觉她的存在,凌厉的眼神让她吓了一大跳!非常不幸地从高脚椅上跌落下来。
  可能吗?
  她抚着心口,大口大口地喘气。
  吓死了人!她还以为他真的看见她了呢。
  这里是五楼,照理说应该不会被发现吧?她揉揉摔疼的屁股,愈想愈不可能,他怎会发现她呢?他又不是千里眼,再者,她是躲在屋内偷看,又不是光明正大的站在阳台上。会发现她?打死她她都不相信!她满意的接受自己推理出来的结果,不过,不敢再用望远镜偷窥了!也无关紧要了啦!反正找到灵感了嘛。
  不过,改天还是得去跟那个女学生说说,免得那个金发帅哥万一是个变态,那可怎么得了!现在的坏人可不会在脸上刻着“我是坏人”四个字!尤其外表斯文,骨子里说不定早坏到极点了。虽然只是点头之交,但还是提醒她一下好了,免得恶梦成真,还是早点防范些来得保险!
  想归想,她还是不太敢再用望远镜偷窥,万一那家伙真有千里眼,找上门来,她一个单身弱女子就真要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每回想到这些,就觉得还是找个人嫁掉算了!起码有个人壮胆,若有事,先推他出去观望一番再说嘛。
  唉!她叹口气,也许该是听从母亲劝告,回南部相亲的时候了!
  ※        ※         ※
  春末的午后,暖暖的太阳再加上和煦的春风,最是睡觉的好时机!无论是上班族、学生族,无一不向周公报到,就连开巴士的司机也会在等绿灯的当口,让瞌睡虫缠上身——
  当然,遭到瞌睡虫侵袭的不仅于此;位于市中心的“龙氏征信社”大概也成了瞌睡虫的大本营。看官仔细瞧吧!征信社里头合伙人兼职员不过三人,却个个瘫在酒红色的沙发上,两眼半合,像是刚沉浸入暖阳的诱惑之下,禁不住的垂下眼皮,放松紧绷的心弦,沉醉在瞌睡虫的爱抚之中——
  是因为太轻松没事做的缘故吗?
  当然不!
  别看“龙氏征信社”成立只有一年的时间,成员也不过只有三人,但短短一年里,他们接下的案子或大或小,可不下百件,让北市其他征信社好生吃味,还有喝西北风之虞——
  不过吃味归吃味,要是谈起“龙氏征信社”当初创业所历经的“惊险”过程,包你说上三天三夜也不烦,话说——委托人首次进“龙氏征信社”,见到空荡的办公室里仅有三个高大的男人懒懒地躺在沙发上,一副快饿死的惨样,本想掉头就走——毕竟一家征信社里只有寥寥三人,还有得混吗?
  若不是三人齐心合力,用剩余那股力量拖住委托人,让他见识到“龙氏征信社”的电脑作业,只怕这回他们三人早饿死在办公室里了呢。
  所谓的电脑作业,是人力不足下的产物,是科学天才(他自封的)——龙皋,私自接通大至调查局,小到市井小民的家用电脑,举凡台湾黑白两道的资料库大概全让他给连线在这台电脑里了!最近他还闲来无事,试图破解美国五角大厦的密码,窃取其中极机密的资料档案。不过,这真的只是他闲来无聊时的一项娱乐而已——
  总之,在能力受肯定、信用好、迅速破案的三大保证之下,一传十,十传百,天大的难事交给“龙氏征信社”准没错!
  虽然,台湾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案子不外乎捉奸、查人行踪,似乎有些大材小用,但“龙氏征信社”一向是来者不拒,例如今天——
  才刚解决掉上一宗贩卖人口的case,下午就又进了另一宗小case。
  拒绝吗?
  当然不。
  身为“龙氏征信社”的龙头老大,龙瑾有权决定由谁扛下任务——
  “就交给你吧,皋。”原来半阖着眼的龙瑾冷冷开口。
  年岁稍长的龙瑾是三人中唯一纯东方血统,出色的外貌加上剽悍的体格,站在人群中,大概只消看一眼,就足以让人印象深刻。想起前阵子为一件案子飞了一趟纽约,那空姐还争先恐后、私下竞争,就为了替他服务呢。
  至于龙皋嘛,别看他金发碧眼,一副西方外来客的模样,一口流利的中文可不亚于道地中国人!事实上,他人长得斯文有礼,属于那种不吓人的英俊。有一阵子为了方便查案,他将头发染成了黑色,戴上平光眼镜,甚至说着溜口的台语,就为了“凸显”自己的平凡,偏偏人走在路上,还遭人指指点点,尖叫声不断——一来是西方人的轮廓怎么也改不了,二来还不是因为再怎么掩饰也掩饰不去他出色的容貌!谁叫台湾男人face品质有日益“恶化”的趋势呢?!
  最后就是那个混血儿的龙奕,他大概是“龙氏征信社”里最没地位的一个了!虽然身材容貌一样出色,可是与生俱来的暴力倾向据说是改也改不了,若不是高得吓人的智商,只怕这会儿早给踢出龙氏家族——
  他们不是亲兄弟,却同姓龙。
  这大概也是冥冥中注定的吧!
  龙皋打了个哈欠——他很懒,懒到能偷懒就偷懒,最好一天二十四小时备好枕头,哪怕是一分钟的时间,都能让他沉沉入睡!偏偏这几天奇怪得很,说来也不知该怪谁,竟有好几日不得安眠了!或许是因为那小东西的缘故吧?昨天睡过了头,干脆留在白屋,却看见那小东西探头探脑,拼命的偷瞄白屋,手里拿着十字架,像是想进来却又不敢跨进一步,看得他不知该笑或该恼。
  不是劝她不要再来了吧?怎么她就是不死心!看她那天吓得面无人色,也不知是为了什么原因,是怕他吗——
  “皋?”
  “我自动弃权,行不行?”只见他半合着眼。“劳力工作就交给龙奕吧!”话一完,竟打起呼来,简直跟懒猪无异嘛!
  龙瑾瞥了眼卷宗,淡然道:
  “恐怕非你不可。委托人要求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守着,奕的耐心不足,怕吓坏小孩。”他顿了顿,想起他们要找的人,不觉眼神一黯。
  龙奕撇撇唇,并不反驳。他还没蠢到会为了面子去争这case;并不是他懒,实在是台湾这蕞尔小岛上的这些小case还不足以使用到他的高智商。
  “一听见小孩之类的字眼,龙皋警觉的睁开眼,迟疑道:
  “该不是作伴读吧?征信社也包括接受这种无聊的案子?”
  “是保镖。”龙瑾冷漠的澄清。“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的保镖,寸步不离的跟着,这是委托人的要求。”他将卷宗丢给龙皋。富盛集团的总裁沈国章收到三封威胁信函,要他放弃标购某工程,如果罔顾威胁,他的女儿可就不保——兄弟,你的责任就在于此,保护那女孩到下个月初。”
  龙皋一脸骇然。
  “叫我保护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我不是让她给烦死,就是自己先跳河自杀!我早该知道刺激有趣的事绝不会轮到我的头上——龙瑾,在这件case里,你又扮演何种角色?”他怀疑道。
  龙瑾的眼里闪过轻松的笑意——他当然能避则避。
  “我身兼重责,坐镇总部,指挥全局。”顿了顿,继续道:“另外,我忘了告诉你,她不是七、八岁的小女孩,至少沈国章传真过来的照片上不是如此。”
  龙皋愣了愣,道:
  “你还有什么没告诉我的?”
  龙瑾耸耸肩,淡然道:
  “我忘了告诉你,那女孩叫沈如侠,是圣修女中的女学生。如果你没忘记,她就是当初一路逃出白屋的那女孩。”
  ※        ※         ※
  好奇心向来是与沈如侠划上等号的。
  万一,有一天她不再好奇了呢?
  那大概是生了重病,或者离死不远才会不再好奇吧?
  同班兼酒肉朋友的阿蕊双臂环胸,故作打量的盯着如侠。
  “喂,你的好奇心不是让狗给吃了吧?”
  “不是给狗吃,是让好兄弟给吓光啦!”如侠懒懒地回答。
  坦白说,她后悔极了。
  岂止是后悔!简直是捶胸顿足,巴不得去撞墙算了!
  “唉——”她烦恼的叹息。
  其实那一天她做得也太过火了点。虽然只是短暂的见面,但从打照面的那一刻起,就让她感到好熟悉、好舒服的感觉呢!就连交个酒肉朋友也没能在短短一面中有这种莫名的感觉吧?!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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