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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死罪赦免来处治。你们各自应该谨慎守护好自身,对亲属奴仆严加管教,以求符合我保全功臣、善始善终的心意。为此有九条规定:
其一,凡是京师和外地各指挥、千户、百户、镇抚以及总旗、小旗等军官,不许私自接受公侯赠送的金银布帛或衣服钱物。首次接受的,杖责一百下,发配海南充军。第二次还接受的,处死。公侯赠送礼物的,初次违犯和再次违犯,都免予惩罚,但要作为过失记录在案。第三次还违犯,就准照抵消一次死罪赦免来处治。奉命征讨,无论赠送者还是领受者,都不在这条限令之内。
其二,凡是公侯等官员,不是遵奉朝廷特殊旨令,不许擅自役使官军。违犯这条规定的,初次犯、二次犯免除惩罚,但要作为过失记录在案。第三次还犯,准照抵消一次死罪赦免来处治。官军中敢有随便就听从役使的,杖责一百下,发配海南充军。
其三,凡是公侯之家强行霸占官府或平民所拥有的山场、湖泊、茶园、芦苇荡以及金银铜场、冶炼作坊的,初次犯、二次犯,免予惩罚,但要作为过失记录在案。第三次还犯,就准照抵消一次死罪赦免来处治。
其四,凡是京师和外地各个卫所的官军,不是在出征时,不许擅自在公侯门前侍立,听候差遣。违犯这条规定的,杖责一百下,发配到烟瘴边地充军。
其五,凡是功臣家中负责管理庄田的人,不许仗势在乡里欺压殴打平民。违犯这条规定的,刺面、割鼻,把家产登记没收,入充官府。妻儿老小都迁徙安置到南宁。其余帮凶,各杖责一百下,连同妻儿老小全都发配到南宁充军。
其六,凡是功臣家中的屯田佃户、管庄干办、火者、奴仆及其亲属等,仗势欺凌乡民,侵占抢夺乡民田产财物的,都按照国家倚势欺殴人民律,处以死刑。
其七,凡是功臣之家,除去赐定仪仗户以及佃田人户已向官府申报户口、记录在册的以外,其他人胆敢私自托身公侯门下,逃避差徭的,杀头。
其八,凡是公侯之家倚仗权势,欺压良善,强迫民户定立卖田契约,实际上分文不给,侵占抢夺他人田地、房屋和牲畜的,初次违犯,免除惩罚,但要作为过失记录在案。第二次违犯,停发一半俸禄。第三次还违犯,停发全部俸禄。第四次又犯,与百姓同罪。
其九,凡是功臣之家,不许暗自接受民户的田地以及朦胧投献物业。违犯这条规定的,初次犯免除惩罚,但要作为过失记录在案。第二次犯,停发一半俸禄。第三次还犯,停发全部俸禄。第四次又犯,则与百姓同罪。
思考题:
1、根据本文分析明初出现的各种土地问题。
2、根据本文分析明初出现的各种土地问题
3、《明实录》铁榜“铁”在何处?
参考书:
1、吴晗《朱元璋传》,三联书店1965年版。
2、汤纲、南炳文《明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二十五、《明儒学案》
重点:
学案体史作的兴起。
难点:
黄宗羲的思想特点。
解题:
《明儒学案》,明末清初黄宗羲撰,共六十二卷,是综述明代学术思想史的专书。
黄宗羲搜集各家文集语录,分总别派,撰成本书。卷首列《师说》,上起明初方孝孺,下止明末许孚远,评介了明朝二十五人的思想要点和行为得失,实为说明全书的断案标准。接着区分门户,按出现早晚,列十九学案,以王学为中心,开始叙述王学的先驱和朱学的传人,立崇仁(吴与弼)、白沙(陈献章)、河东(薛瑄)、三原(王恕)等四学案,计九卷;继以姚江学案为首,以三十三卷篇幅述评王守仁的学术思想及王学的传播和分派;再立诸儒学案十五卷,分叙摇摆于程朱和陆王之间的学者,而以个人为主;最后立东林、蕺山两学案,计五卷,表彰与宦官斗争的东林“清议”,以及作者的本师、以身殉明的刘宗周。每介绍一学派,先叙它的渊源流别,概括要旨,然后列举该派代表人物,各立小传,略述一生经历,择录重要言论,提示学术思想特点而加以评论。
本书将搜集到的有关明代三百年学术流派的材料进行分类排比。由于系统比较清楚,结构比较严密,纲目和主次的关系处理得很有逻辑性,在材料的整理上高过了前人;同时,作者对各派原著都做过直接研究,因为叙述各派学术思想,简明扼要,选材比较精审而有代表性。作者处理材料的态度也相当严肃。他的见解倾向于王学,但书中对程朱的拥护者时有好评,对包括王守仁在内的王学各派也时有非难。书中不仅介绍受到明朝统治者尊奉的正统派名儒,而且很注意下层社会的思想家,例如对灶丁出身的王艮、樵夫出身的朱恕、陶匠出身的韩乐吾、农民出身的夏叟等人,并未因为他们的学术思想被正统派目为邪说而忽视。这就使读者在了解整个明代学术思想演变发展的时候,可以少点门户之见。也正因为这样,本书才能成为后人研究明代学术思想的一部最重要的史籍。
《明儒学案》的写作,始于清康熙八年(一六六九),完成于康熙十五年,前后历时八年。本书版本有:一、乾隆四年郑氏二老阁本;二、《四库全书》本;三、《四部备要》本;四、世界书局《四朝学案》本(附有人名索引)。
《明儒学案·凡例》,叙述本书大旨和编写体例。但作者显然认为,读者所需要的,不应该只是书中的具体内容,而应该从中学到做学问的切实功夫。《凡例》强调对前人贵在抓住其学说要领,对自己则贵在独立思考而求创见,这就使它不同于那种八股式的例言。
一、学案体史书的特征和来历
学案体是专门记述学术思想史的一种体裁,采用这种体裁撰写的史书,叫作学案体史书。学案体史书一方面特别重视学术流派的划分和师弟子的传承关系,另一方面注意凸现学者本人的概况和独特之处,一般包括学者传记、言行录、著作摘要、他人评论等。
在学案体史书正式形成之前,我国已经出现了不同形式的学术史著述。
一是汇编在诸子自家著作中的专题论文,如《庄子·天下篇》、《荀子·非十二子》、《韩非子·显学》、《吕氏春秋·序意》等,这些专题论文评述各派学说的异同短长,可以视之为学术史的原始状态。
二是纪传体正史中的有关传论,如《史记》中的《孔子世家》、《仲尼弟子列传》、《老子韩非列传》,《汉书》中的《儒林传》等。这些传记记载思想家、经学家的生平事迹和学术贡献,可以视之为学术史的初级形态。
三是具有代表性的国家藏书目录、史志目录和私人藏书目录。例如刘歆《七略》、《隋书·经籍志》、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等,这些目录专书不仅登载各个领域的古今图书,而是运用总序、大序和小序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可以视之为学术史的渐进现象。
四是南宋以后陆续出现的理学史专著,例如朱熹的《伊洛渊源录》、明末周汝登的《圣学宗传》、孙奇逢的《理学宗传》等,这些理学史专著记载本学派的传授系统和学说宗旨,可以视之为学术史的独立形态。步入独立形态的宋明理学史专著,分门立户,各有遗漏,甚或驳杂不纯,还有待于彻底改进、全面提高,而完成这一使命的,正是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之一、浙东史学领袖黄宗羲。黄氏以《明儒学案》凌空而起,标志着古代学术史已由独立形态跨入了完备形态。
二、《明儒学案》的独到之处
《明儒学案》六十二卷,由黄宗羲在康熙十五年(1676)完成,既是一部明代学术思想史,又是学案体史书的开山之作,这部开山之作的独到之处在于:
(甲)体例严密明晰、别开生面,从全书结构看,按照学术宗旨和传授系统,对明朝二百多名学者分宗别派,予以通体组织。首先以《师说》开篇,评价明初至明末二十五名学派创始人或先驱者的思想要点和行为得失,构成全书总论。总论之下,分立十九学案,按三个时期、四大部分来安排。初期第一部分共立四学案,首列传授程朱之学的《崇仁》(吴与弼)、《河东》(薛瑄)两学案,《河东学案》之后,附列别派的《三原学案》(王恕),再以另成一支的方式重列传授陆九渊之学的《白沙学案》(陈献章)。
中期第二部分共立十学案,以姚江(王守仁)为主,以王氏心学的分支或别派为辅。
在中期和后期之间,另立诸儒学案,统括不属于上述十四学案的重要学者,组成第三部分。
后期和后期之间分立东林(顾宪成)、蕺心(刘宗周)两学案。
以上是全书的整体结构。
从编写方法来看,每一学案,先用小序作概括性的说明,小序之下,依次胪列本学案的代表人物,每位人物先立小传,然后摘录足以显示本人学术思想特点的著作或语录,再适当予以评论。
《明儒学案》的全书结构和每学案的编写方法是浑然一体的,前者类聚群分,脉络清楚,后者点面兼顾,层次井然,二者结合,使全书纲与目之间,主与从之间颇具逻辑性。所谓学案体,就是这样别开生面地被创造出来的。
(乙)内容完整系统、简明扼要
《明儒学案》经过精心组织,从客观上展现了明朝二百七十多年学术思想的发展历程,反映了王守仁心学的正统地位和整个社会思潮的全貌,揭示了各个学派之间的相互对立与影响。与此同时,又从微观上点明了每一学派的思想宗旨和学术特点,叙述了每一学派内部每一家的生平经历、论学要旨以及师承关系,显示了每一派各家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这样一来,就使全书的内容既完整系统,又简明扼要。
(丙)破除门户之见,客观如实评述
《明儒学案》不仅重视正统派明儒,而且注意到各个层次上确有造诣的思想家,其中哪怕是〃一偏之见〃、〃相反之论〃也兼收并蓄,做到是〃是非互见,得失两存〃。
《明儒学案》记述各派各家的学术思想,完全以他们的著作言论和一些行事为转移,既不因袭他人的成见,也不任意发挥自己的主观臆测。
以上两点,是《明儒学案》迥异于依门傍户之作,这实际上是黄宗羲政治民主思想和实事求是精神在学术研究上的反映。
三、学案体史书的粗具规模
《明儒学案》成书后,黄宗羲又撰写《宋元学案》,未编成而赉志以殁,由其子黄百家和高足全祖望续写竣工。此后,继作或仿作不断问世,使学案体史书粗具规模,主要包括:
《两汉三国学案》十一卷,晚清唐晏撰,按儒家经典编排,每经之下区分派别,每派学者以师承关系或时代先后为序,既有传记,又有经说。
《宋元学案》一百卷,黄氏父子和全祖望合撰,共立九十一学案,记述宋元学者两千多人。
《明儒学案》六十二卷。
《清儒学案》二零八卷,近代徐世昌延揽门客吴廷燮等撰,立正案和诸儒学案两大类属,记述清代学者一千一百六十九人。以上三书合称四朝学案。
《汉学师承记》八卷、《宋学渊源记》二卷,清江藩撰,八卷之书记同一时期内与汉学家对立的理学家。
《国朝学案小识》十五卷,清唐鉴撰,记清代御用理学家。
选文:
1、串讲
2、重点词句:周海门 陶石篑 点以一二字
3、翻译
《明儒学案·凡例》译文
从过去到现在关于理学方面的专著,前有周汝登的《圣学宗传》,近有孙奇逢的《理学宗传》。二书罗列各家学说很完备,但陶望龄在给焦竑的书信中说:“周汝登自己认为身居山麓江畔,见闻狭窄孤陋,曾经希望广泛搜集书面资料和口头资料,增补所遗漏的部分,不敢就说这本书已经是定型的著作了。”况且各个理学家自己有自己的宗旨,而周汝登持守发挥禅宗学说,搅和金银铜铁铸成一器,这是周汝登本人的宗旨,不是各个理学家的宗旨啊。孙奇逢混杂收录,不做进一步的审察区分,书中评判注解所涉及的地方,不一定就抓住了各家学说的要领,而他的所见所闻也如同周汝登一样。研习者观看我这本书,然后会知道周汝登、孙奇逢两家的疏漏简略。
大抵某个人的学说具有宗旨,是这个人独树一帜的地方,也是研习者研习这些学说得以入门的地方。世界上的道理无穷无尽。如果不用一两个基本概念来限定,怎么能统括那些无穷的道理而使它掌握在我手中!所以宣讲个人学说却无宗旨,即使具有独到见解,也是一团没有头绪的乱丝呀。研习者不能抓住这些人学说的宗旨,即使阅读他的著作,也像张骞首次来到大夏,摸不清月氏对西汉的真实意图。我这部《明儒学案》,区分各家学说的宗旨,像拿灯照影一样。杜牧曾说过:弹丸在方盘中滚动,横着滚、斜着滚、转着滚、直着滚,滚到哪里停住了,不能全部猜得到,但肯定可以知道的是,弹丸不能滚到方盘外面去。宗旨大概也像这样罢了。
我曾说过,明朝的文章和业绩,都赶不上前代。唯独在理学方面,都是前代所无法比拟的。细枝末节,全都辨别得清清楚楚,的确能阐发出先儒所未曾阐发出的东西。二程、朱熹排斥佛教,虽然说法很多,总是停留在表面上,对佛教中越貌似有理而越淆乱经义的那些理论,终究还是指不出来。明儒却在最细微的地方,使佛教连逃遁的影子都没有了。陶望龄也指出过:“如果拿见解来说,当代各个学派的代表人物,在很大范围内有超过先儒的。”这与我的说法不谋而合。
常常见到编辑先儒语录的人,只是汇聚摘抄好多条,却不知道什么叫作取舍的标准和用意。先儒们一身的思想宗旨不曾经透露出来,怎么能够看出他们的学术总值呢?我这部《明儒学案》,全从先儒的全集中抽取要点、探求宗旨,未曾袭用前人的旧有专著。
儒家学者做学问,和佛教禅宗五派一定要把本派分别上推到青源、南岳不同。孔夫子已经什么都学,周敦颐不靠传授就使理学肇兴,陆九渊没有师承也自成一家。然而在此过程中,从二程到何基、王柏、金履祥、许谦,经过数百年之后,还一直奉守本派创始人和集大成者所确立的宗旨。这决不是像佛教禅宗那样附会源流才罢休。因而我这部《明儒学案》,依据传授系统,分成各个学派。那些异学突起的人,以及不像异学突起者那样显光的人,统统列入诸儒学案。
做学问的原则是:以各个人独立探讨确有所得为真学问。凡属依傍或因袭他人,照样子画葫芦的,不是随大流的书呆子,就是抄缮经书的行业。我这部《明儒学案》所编列的,既有志向极端化的独立见解,也有完全相反的观点。研习者对于他们的不同之处,正应当注意加以理会,所谓本原相同而分支各异呀!用水知水,哪里算得上是学问?
胡大时跟随朱熹求学,朱熹让他研读《孟子》。有一天朱熹问胡大时:《孟子》中“至于心就偏偏没有相同之处吗?”这句话是指何而言?胡大时用“所见”二字解答。朱熹认为不对,并且批评他读书粗心大意,不认真思考。胡大时下来后苦苦思考,因而得了病,朱熹这才告诉他。古人对于求学的人,不轻易传授点拨达到这种地步,大概是想让他自有所得呀。即便是佛教,也最忌讳道破真意了,一道破真意,人们就像拿光亮照黑影一样做游戏了。我这部《明儒学案》,不免内容庞杂凌乱,研习者读过后只是增加一些见识,不去研究原著,自有所得,那么我反而因为这部书而对天下后世犯下罪过了。
本书搜罗很广泛,但一个人所见所闻很有限,还有待于继续访求,即便是我曾经看到而又遗失的,如朱布衣的《语录》、韩苑洛、南大吉、穆孔晖、范环诸人的文集,都不曾收采进来,海内肩负学术文化的传播的重任的人,别舍不得指教我。这不是后学我一个人所能完成的事情啊!
思考题:
1、阅读一部有关明代思想史的著作,了解其基本发展脉络。
2、翻译本文第一、二两段。
3、《明儒学案凡例》与黄宗羲的“学有宗旨说”和“学贵自得论”
参考书:
1、侯外庐《宋明理学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2、王育济《理学·实学·朴学》,山东友谊出版社1993年版。
3、陈鼓应、辛冠洁、葛荣晋《明清实学简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
4、萧 父、许苏民《明清启蒙学术流变》,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
二六、《日知录》
重点:
《日知录》的写作特点和顾炎武的思想特征。
难点:
《日知录》的思想特征。
解题:
《日知录》,三十二卷,明末清初顾炎武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