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不,不,不!我冒险已经冒够了!我承认,其他人的事情确实是让人感兴趣。可是,一旦自己成了受害人,而且把命都差点送掉了,他的感受又会是怎么样?噢,我亲爱的朋友,那有多么可怕!你说我这一辈子能忘得了这事吗?
在拉·朗西里这个地方,我过着无比安静的生活。我的表姐埃美林,是一位老处女,她百般地爱护和照料我,简直把我当成了一个病人。我的身体已经复元了,脸色很好。即使是这样,说句真话,我也不会再对其他人的事情感兴趣了。决不会!比如说,昨天,我就碰上了一件事,我为什么要把这事告诉你,就因为你是个抱定了主意就决不会改变的人。你喜欢打听人家的事情的那股劲头,真像个多事的老太婆,老是把自己卷进那些跟你没关系的事情里去。昨天,我见到了一个很古怪的场面。安托万内特带着我到了巴塞科特那儿的一家酒店里,我们坐在厅堂里喝茶,周围全是农民,因为那天是赶集的日子。这时,来了三个人,两个男人,一个女人,他们一来,竟让我什1刚才的谈话都中断了。
那两个男人里面,有一个是一个很胖的农民,穿着长外套,长着一张快活的红脸膛,周围长满了白色的胳腮胡子。另一个年轻些,穿着灯芯绒外衣,一张瘦脸,脸色蜡黄,而且一脸凶相。这两个男人肩上都背着枪。夹在他们两人中间的是一个小个子的、身材苗条的年轻女人。她外面披着件深色的披风,头上戴着项毛皮帽子,而她那过分瘦削、极为苍白的脸,却长得让人吃惊地美,非常漂亮。
“这是父亲,儿子和儿媳妇。”我表姐轻轻地对我说。
“什么!一个这么漂亮的女人,怎么会是那个乡巴佬的老婆?”
“是的,是德·戈恩男爵的儿媳妇。”
“那老头还是个男爵?”
“没错,是人人一个古老高贵的家族遗传下来的,早些年,这个家族曾经是那座城堡的主人。他可一直像个农民那样过着日子,一个打猎迷,一个大酒鬼,还是一个是非精,总是同人家有打不完的官司,现在差不多走投无路了。他儿子马塞厄斯野心更大,很少下地去干活,老在打官司上用心思。后来,他去了美洲。可是,因为没钱,他又回到了村里,打那起,他爱上了离这儿很近的一个小镇上的一位姑娘,谁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那姑娘竞答应嫁给他。5年了,她过的是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唉,还不如说是像坐牢一样的日子,成年就住在那小小的庄园屋里,那屋子就挨着水井农庄。”
“同那父子俩住在一起?”我问她。
“不,那父亲远远地住在村子的另一头,住在一座孤零零的农场里。”
“马塞厄斯少爷喜欢嫉妒人吗?”
“那是十足的一头吃人老虎!”
“毫无道理地嫉妒人?”
“真是毫无道理,我说德·戈恩·纳塔莉是这世界上最正直的女人,最近几个月来即使有一个漂亮的年轻男人老在他们屋子周围转悠,那也不是她的错。可德·戈恩这父子俩就受不了啦。”
“是吗,那个当爹的也是这样?”
“那漂亮的年轻人,是那个在很久以前买下那座城堡的家族的最后一代。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老德·戈恩有那么恨他了。维格诺·杰罗姆——我认识他,也很喜欢他——是一个长相英俊、很富有的青年;他曾经发誓要同德·戈恩·纳塔莉一起私奔。这些事,全是那老家伙讲出来的,他只要一喝醉就会讲那件事儿。又来了,你听!”
那个老头坐在一群男人中间,这伙人正在拿他来开心,一边灌他的酒,一边拿一些事儿来逗弄他。他已经有几分醉了,可还在往下喝。他说话时愤愤不平的样子,加上他脸上那带有嘲弄意味的微笑,真可说是一副最滑稽、最矛盾的画面了。
“我对你们说,那花花公子是在白费气力!不管他是围着我们在那儿转悠也好,也不管他是朝着那婊子做媚眼也好,全不管用。那个窝我们是看守得紧紧的!只要他一走近,就得让他吃枪子儿,对不对,马塞厄斯?”
他抓住他儿媳妇的手:
“那么,你这个小婊子也就该知道怎么来保护自己了,”他咯咯地笑着,“嗳,你并不想要什么人来勾搭你,是不是,纳塔莉?”
她被这种字眼的称呼弄得羞愧不堪,这位年轻妻子的脸刷地就红了。这时,她的丈夫又吼叫开了:
“老爹,最好把你的嘴给闭上。别在公众场所谈论一些不该谈论的事情。”
“影响一个人的名誉的事情,最好就是在公众场合来解决。”那个老头反驳说,“所有的事情里,最让我关心、也是最要紧的,莫过于德·戈恩家的名誉了;那个小小的浪荡公子,就是再加上他那种巴黎的臭气派,也不能……”
他突然停住了。就在他面前,站着一个刚刚进来的人,正等着他把话说完。这是一个个子很高、非常结实的年轻人,全身上下是骑马的装束,手里拿着一根鞭子。
他那健壮而又坚毅的脸上,忽闪着一双漂亮的眼睛,眼光里面含着一丝嘲弄的笑容。
“这就是维格诺·杰罗姆,”表姐声音低低地对我说。
那年轻人看来一点也不尴尬。看见纳塔莉时,他深深地鞠了一躬;德·戈恩·马赛厄斯马上走上前来,那年轻人从头到脚地打量他,好像在说:
“嗨,你又敢怎么样?”
他的表情是那样高傲,是那样瞧不起对方,惹得德·戈恩父子都把枪从肩头上拿下来,抓在手里,就像射手准备开枪一样。儿子的样子更是怒火冲天。
杰罗姆在威胁面前,镇静自如,一点事也没有。过了一会,他转身走到酒店老板跟前,对他说:
“啊,我是来找老瓦桥的。可他的店子关门了。你能帮我把这手枪套交给他吗?
得给它补几针了。”
他把枪套交给老板,笑着说:
“我得带着这支手枪,谁也说不定我什么时候得用上它!”
然后,他还是那样镇静,掏出一只银烟盒,拿出一支烟,点燃后走了出去。从窗户里,我们看见他骑上马,慢悠悠地走了。
老戈恩抓起一杯白兰地,一气喝干了,接着就破口大骂。
他的儿子一把用手捂住他的嘴,强拉着他坐下。纳塔莉在他们旁边已经哭开了……
这就是我要讲的故事,亲爱的朋友。正如你看见的那样,这故事并不非常有趣,因此也不会引起你的注意。里面也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值得你去参与。真的,我特别坚持的一点是,你不用找任何借口,不合时宜地在中间插上一杠子。当然,我希望那个可怜的女人能受到保护:要不,看样子她肯定会成为一个牺牲品。好了,就像我前面说过的那样,让那些人自己去摆脱他们自己的麻烦吧,我们那个小小的试验可不要走得太远了。
雷莱恩读完霍赖丝的来信,接着又看了一遍,最后自言自语地说:
“是怎么回事,事情好得不能再好了。她不想再继续我们那个试验了,因为这还会让我们有第七次,而她更害怕出现第八次,这一点,在我们的协议里,可是有着非常特殊的意义的。她不想,而她又确实是想,样子看起来是不想。”
他搓着双手。对于他在霍赖丝身上,缓慢、温和而又耐心地施加的影响,这封信就是无价的证明。它暴露了她相当复杂的感情,其中有爱慕,也有无限的信任,不时还掺杂着不安、害怕甚至恐惧,可也有爱情。对此,他深信不疑。他的这位女同伴,在他俩的许多次冒险中,已经同他建立了良好的伙伴关系,他俩彼此之间非常随和,在他俩相处的时候,没有任何局促不安的感觉,可她上次突然遭受的惊吓,还有她的那种羞怯,再混合着一点故意卖弄的关子,就让她说起话来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甚至口是心非。
就在当天晚上,那是一个星期天,雷莱恩上了火车。
在庞皮格纳特小镇上下了火车,又坐着公共马车在白雪覆盖的大路上走了5英里,天刚破晓的时候,他已经到达了巴塞科特村。一到那儿,他就发现,他这次旅行,也许真的会有用武之地;就在这个晚上,在水井农庄那个方向,传来了3声枪响。
“开了3枪,警官,我清清楚楚地听见,就像看见你站在我面前这么清楚,”这是在一个酒店的厅堂里,一个农民在回答警官的调查时回的话,刚好雷莱恩进去时听到了。
“我也听到,”酒店的招待说,“开了3枪。大约是晚上12点钟的样子。从9点开始下的雪,那时已经停了。那枪声穿过田野,一枪接一枪:砰,砰,砰。”
又有5个农民出了证词。那位警官和他的手下人那晚什么也没听到,因为他们的警察所是背朝旷野的。一个在农场干活的农民和一个农妇也来了,他们说,他们是在德·戈恩·马塞厄斯的农场军干活的。因为星期天放假,他们就离开了农场两天,今天在回农场时,却进不了门,他们就是刚刚从庄屋那儿过来的。
“警官,那院子的大门是锁着的,”那男人说,“这可是我知道的头一遭发生这种事,以前,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每天早晨,只要钟一响6点,马塞厄斯先生准会自己来把门打开。我在那儿叫呀,喊呀,没人答应。所以我才到这儿来。”
“你怎么不去问问老德·戈恩先生,”警官说,“他就住在大路那边。”
“你说得对呀,我本来应该去问问他的。我当时真没想到。”
“现在我们最好到那儿去看看,”警官决定。他的两个手下人,还有几个农民,一个锁匠,因为可能要他去开锁,都一起去了。雷莱恩也加入了他们那一群人里面。
一会儿,在村子的尽头,他们来到了老德·戈恩的农场院子里,雷莱恩也认出来了,因为在霍赖丝给他的信中,曾告诉过他这个地方。
那个老头正在套车,他们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时,他竟大笑起来:
“开了三枪?砰,砰,砰?怎么会,我亲爱的警官,我儿子的枪膛里总共只有两发子弹!”
“那么,那锁着的大门又是怎么回事呢?”
“这不过是说我那小伙子还没醒,就是这么回事。昨晚,他到我这儿来,同我喝光了一瓶酒,可能是两瓶……啊,也许是三瓶;他一直会睡到他酒醒时为止,我想……他和纳塔莉……”
他爬进了马车的车箱,那是一辆老式的马车,上面还盖着一块打了补丁的篷布,他抽响了鞭子:
“再见了,各位。你们那三声枪响,可不能阻止我去逛庞皮格纳待的市场,我是每个礼拜一都得去的。这篷布下面,还有两头小牛,正好卖给那个屠户。再见!”
其他人也走了。雷莱恩走到那警官面前,向他作了自我介绍:
“我是住在拉·朗西里的埃美林小姐的朋友;因为现在去见她还太早了点,如果你允许的话,我想同你一起到房屋那边去转转。埃美林小姐和德·戈恩太太很熟,要是房屋那边没有什么事,我去见她时,也好把这消息告诉她,让她放心,这样,我自己也会感到欣慰,你同意吗?”
“要是有什么事,”警官回答说,“由于下了这场雪,我们就会像看地图一样,知道得一清二楚。”
这警官是一个逗人喜欢的年轻人,看样子,一定聪明能干。一开始,在观察马塞厄斯身后留下的脚印时,就表明他的眼光非常敏锐。脚印是马塞厄斯头天晚上回家时留下的,不久就被那个在农场于活的农民和那农妇一来一去的脚印给弄乱了。
这时,他们也到了农场的围墙旁边,同来的锁匠马上就把大门上的锁打开了。
从这儿再往前走,洁白无暇的雪地上就只剩下了一行脚印,那是马塞厄斯的;很容易看出来,那儿子在他父亲那里,确实喝了太多的酒。因为那串脚印东歪西扭的,后来还拐到路边的树丛那儿去了。
两百码以外,就是水井农庄那幢破败的两层楼房了。大门洞开。
“我们进去吧。”警官说。
就在跨过门坎的时候,他说:
“啊哈!老德·戈恩不到这儿来可是错了。他们在这儿打过架。”
大房间里一片混乱。两把被砸碎的椅子,掀翻了的桌子,许多打碎的玻璃和瓷器,都说明这儿曾经有过一场激烈的混战。那架落地大钟也被打翻在地上,时针停在12点11分的地方。
那个农场女仆给他们带路,他们跑上了二楼。马塞厄斯和她的太太都不在。他们卧室的门已经被砸烂,而那砸门的锤子就在床底下找到了。
雷莱恩和警官又下了楼。客厅有一条地道连着厨房,这厨房是在屋子的后面,门朝着一个小院子开着,一道篱笆把小院子同外面的果园隔开。篱笆的尽头,有一口水井,来往的人必须从这口井旁边经过。
眼前,从厨房门到井边的雪不是很厚,已被压得朝门口这边倾斜,就好像是有人的身体在上面被拖着走过一样。井口的周围,是一些纠缠在一起的脚印,说明井口旁边也曾发生过搏斗。警官又一次找到了马塞厄斯的脚印,还发现了另外一个人的脚印,这脚印清晰一些,而且比较浅。
只有后一种脚印一直走进了果园。30码外,在这串脚印旁边,捡到了一支左轮手枪,有一个农民认出,这枪跟两天前维格诺·杰罗姆在酒店里拿出来过的那支枪很相似。
警官检查了一下转轮的弹仓,7发子弹已经打了3发。
这样一来,这场悲剧就一点一点地有了大致的轮廓。这位警官要大家站开些,不要踩坏了那些脚印,然后,他回到井边,探头往里面看了一会,又问了那农场女仆几个问题。最后,走到雷莱恩身边说:
“在我看来,这件事似乎相当清楚了。”
雷莱恩抓住他的胳膊说:
“让我们把话说明白,警官。我对这件事也很理解,因为就同我告诉过你的那样,我认识埃美林小姐,她是维格诺·杰罗姆的朋友,又认识德·戈恩太太。你就不怀疑……?”
“我不想怀疑任何事情。我想奉告的只是,昨天晚上有人到过这里……”警官说。
“从哪里来的?朝这房子走来的惟一脚印就是德·戈恩光生的。”雷莱恩不容置辩地说。
“这是因为另一个人在下雪以前就到了这儿,也就是说,在9点以前。”
“那么,他一定是藏在客厅里的某个角落里,等着德·戈恩先生回来,他是在下雪以后回来的?”
“就是这么回事。马塞厄斯一进屋,这个人就向他扑过去,发生了那么一场打斗。马塞厄斯从厨房那儿逃走了。这个人在水井那里追上了他,拿出左轮手枪,开了三枪,”
“那么,尸体又在哪里?”雷莱恩问。
“扔进井里去了。”
雷莱恩反驳说:
“啊,我说!你这种说法是不是有点武断?”
“不,先生,那儿的雪就告诉了我们一切;这大雪明白不过地告诉我们,在搏斗之后,在开了三枪之后,只有一个人离开了农场,只有一个人,而且,他的脚印并不是德·戈恩先生。那么,德·戈恩·马塞厄斯能够在哪里呢?”
“可是这井……能不能下去检查一下?”
“不行。这口井深得几乎没底。这井在这一带是很有名的,而这农庄就是用这井来取的名。”
“那你真的相信……?”
“我重复一遍我说过的话。下雪以前,有一个人来了,后来是马塞叵斯,有一个人离开了,就是那个陌生人。”
“德·戈恩太太又怎么样了?难道她也像她丈夫一样,被杀害了扔进了井里?”雷莱恩间。
“不是,她被人劫走了。”
“劫走了?”雷莱恩又追问道。
“还记得她的房门被锤子砸开了吧。”
“慢点,慢点,警官!你自己说过,只有一个人离开了,就是那个陌生人。”
“你弯下腰来,看看那个人的脚印。看清了,这些脚印深深地陷进了雪地里,都挨到了泥土地面了。这是身上背重东西的人的脚印。那陌生人把德·戈恩太太扛在肩上走了。”警官非常自信。
“那么,沿着这条路一定有个出口吧?”
“是的,那儿有个小门,德·戈恩·马塞厄斯总是随身带着这门的钥匙。那个人一定从他身上取走了钥匙。”
“这条路通到野外?”
“不错,从这里过去,大约离这儿半英里多一点,有一条路直通公路……你知道那儿是什么地方吗?”
“不知道。”雷莱恩摇摇头。
“那里正好是城堡的拐角处。”
“就是维格诺·杰罗姆的城堡?”
“啊,这事开始有点严重了!如果这脚印一直延伸到城堡,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