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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不必太痴心 席绢-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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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是一种礼貌,并且她们相信花语。恰巧你完全不信那一套。你不懂什么叫因人而异吗?”他笑得无辜又狡猾。

我点着他胸膛:“投机分子。”

领他坐到餐桌前,事先说明:

“即使差强人意,也请你多吃饭少批评,因为没有下一次了。”

他瞥了眼满桌菜色:

“看起来还不错。不过我怎么觉得像是一场鸿门宴?你真的只是心血来潮吗?”

这种犀利令我心颤了下,坐在他对面,替他添了碗饭:“放心,我不是朱元璋,不会趁你酒足饭饱时诛杀你,你只需担心胃痛而已。”

举杯与他干了下,我仰头饮尽。

“来吧,今朝有酒今朝醉。”

我少见的豪气与热情让他配合地与我搅和,边吃边喝,并且还放了张音乐,拉他跳起舞。仗着微醺,我几乎没跳起脱衣舞,只一迳狂放地笑着,一杯一杯的酒饮下腹,逼出了几滴泪,淌入他怀中。轻喃着:

“楼逢棠,我真是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他的回应令我欣喜,伸手按灭灯光,我拉他一同站在落地窗前,外边华灯正闪烁,映入五彩虹光在我们这方黑暗窗口。

“怎么了?”他托起我下巴,轻轻问着。

“没什么,庆祝我们互相喜欢。”我甩着发,缓缓压他一同坐在地毯上,他索性背靠着墙,拉我靠在他怀中,两人一同面向外边,任由闪烁的霓虹灯在我们的脸上变幻颜色。

“我们这样的人,能互相喜欢也真是奇迹了。”我叹息,酒精使得我声音更加低沉,我没有醉,只是薄醺。喜欢这飘飘忽忽的感觉,并且在他怀中。

“不。这是必然的结果。”

“这样就是”结果“了吗?”

“当然还有下文。只是你不愿去想更多,对不对?你怕死了会有人绑住你。”

真是了解啊!不愧是我生平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但又因为他太聪明,致使我否决了与他瞎混下去的想法。有些男人只会愈相处愈难割舍,如果不是他放不开我;便可能是我离不开他,多悲惨的情况。

我没有回应他的话,而他低沉迷人的嗓音又由我头上传来:“你一向不会任自己太去喜欢某些事物,没有特定喜爱的饰物,也没有特别偏爱的穿着,没有所谓的知己好友,我想,连你的父亲也不曾探得你心吧?”

“我爱我母亲。”我轻喃着。

“那是必然。由画坛上消息得知,任冰晶女士是一名潇洒如吉普赛的女性。你的性子是她培育出来,也给了你所有自由,令你很安心地去爱她。如果她不是那种母亲,即使是血亲,你也不会深爱吧!一如你对你父亲的看法。大多时候,你都在敷衍他,含着礼貌的笑,拒人于千里之外。”

我在他怀中侧了身,背贴着他胸膛,让头枕在他肩上,双手往后伸长,环住他脖子。

“是的,我坚决不让自己太去重视”我“以外难以掌控的东西。”喜欢“是一种执念,不必产生太多。能力有限,偏又占有欲强,那会活得快乐吗?从物质到人类难以捉摸的情感,我皆冷淡不强求,世间没有理所当然的事,不过我母亲比较倒楣,她生了我,因为是骨肉,所以理所当然必须爱我。我就比较没心少肺了,给我生命的双亲,若没有令我深爱的特质,我仍会视为陌路。”今夜是我的告解日吗?我竟不由自主地将话成箩筐地倾倒出来。

啊,也许我是醉了,

“你是寡情还是太多情?”

“都不是,我只是没心肝而已,你也相同的,不是吗?”我笑嘻嘻地回敬他:“你只是多了一点高高在上的霸道。其它的,你自制且绝情,能够派得上用场的人,你有法子将那人利用得淋漓尽致。”楼氏“中有菁英、有庸才、有花瓶、有三姑六婆,以前我还道人事部办事不彰,人员素质才会良莠不齐至此,谁知道你根本是存心的,因为你知道怎么利用他们的特点去办事。利用完了,没用了,也毫不留情地甩掉;一如你对女人……唔,我顺便告诉你,与我同居真的是失策的一步。”

没有预期中的怒气,他居然哈哈大笑,狂放地搂紧我腰身。

“任颖,你说对了大部分,但唯一错的是,与你同居并不失策。我们注定了是绝配。”

他吻我颈侧,呼着热气:“我们甚至差点结婚了。”

“你怎么还记得那一项儿戏约定?利用你精明的大脑合算看看,娶我并不能为你带来什么财富利益。你一向不做赔本的事,可别在婚姻这一项失足。”我往地毯上滑去,躲他搔痒似的亲吻。不久整个人已趴在地毯上了。

他压了过来:

“财富易得,无须以婚姻去换取更多,叫我为利益去娶一个看了生厌的女人,还不如找你这种有趣女子来调剂我僵硬的身心:生活的舒适重于一切,我不会本末倒置。只是,你何时才愿意为我停留呢?”

我没回答,不肯回答,以一记深吻让他忘掉问题。他想留住我,没什么好讶异的,男人总爱留住令他惊奇的东西,但我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不必多久,他就会明白这一点。

第10节

来英国已有四天,我与应宽怀借住在他伦敦朋友的郊区别墅中。一边游玩,一边看各地画展。

英语与美语的口音其实是有差的,使得我原本就破到外太空去的英文搅得头昏脑胀不已,索性当起哑巴;也庆幸自己恰巧抓住了应宽怀,而他值得信赖且耐用。什么也难不倒。

再过两天就要飞到法国,应宽怀有公事要办。坐在一家画廊的外边椅子上,应宽怀与他的朋友正在里头欣赏抽象画,我宁愿坐在外头欣赏欧洲特有的风情。

正对着一片广场,许多鸽子停在地上散步或觅食,这是台湾看不到的光景,广场四周种满了不知名的小花,而放眼望去,每一栋建筑物皆美丽典雅,多心旷神怡的感觉。有几对情侣吸引了我的注意,听说英国人相当保守,但大胆的人并不在少数。

那种公然的卿卿我找,火辣辣唇舌接吻的镜头真会令我张口结舌,更别说互相爱抚的双手了,我几乎可以看儿火花迸射在他们四周。

我的眼光后来只专注在一对吵架的情侣身上,互相指责,但又穿插着亲密的举动;后来又因为一个女孩介入,让原来女主角甩了男主角一巴掌,掩面跑走。然后形成三人追逐战,消失在转角。

戏落幕,我也呼出一口气,几只鸽子向我走来,我从纸袋中掏出面包,撕成碎屑。不一会我差点被一大群鸽子所淹没,吓得我忙把面包抛得老远,这些鸽子也太不怕生了,一点也不羞怯……唉,就像爱情。

人心都是不知足的。在体会爱情的美好之后,紧接而来的,就是会各种以爱为名的要求,一辈子忠心、一辈子只爱一人、一辈子如何如何……

一辈子可是很长的时间呵。恋爱这东西有什么权力去约束无止境的未来呢?因为爱了人,所以不允许对方有所叛变,便设下一道又一道连自己恐怕也遵守不了的要求,以确保自己的权益。面包与鸽子,多奇怪的比喻。爱情是面包,鸽子是那些附属于爱情上的要求。

相爱成痴是很恐怖的。住住深想到毛骨悚然,才又庆幸自己未曾深陷。

我想念楼逢棠,从不抑止自己有这种念头,思念是一种难得的情绪,何必抑止?他是个值得思念的人。其实两日前我已寄了封信给他,没意外的话一星期后他会收到。分开是给彼此机会,我不认为他会狂怒,但霸道的天性会使他难受好一阵子。

“嗨,还好吗?”

应宽怀的朋友先出来,以简单的英文问候我,深棕色的眸子有保守的温暖,与一丝丝兴趣。他叫威廉。昆汀,英国某知名学院的副教授。我与应宽怀正是叨扰他住所的食客。

我点点头,庆幸语言不通,这男人长相不错,但我不想太早去考虑另一名男伴的可能性,尤其在我还思念楼逢棠时;而且,我想能令我有好感的男人已浮现具体必备的条件了。

花心不专情最好,二要具有扎实丰富的内在,我似乎已不能忍受言话乏味的人种了;然后,体格好、容貌佳,嗯……楼公子给了我过高的企盼,让我对男人益显挑剔。也许过一阵子标准可以略降。

昆汀先生又比手划脚了些什么,我一律保持面部空白如呆瓜,笑看这样矜持又保守的男人无措的表现肢体语言;这种会放真情的男人绝不在我的条件之内。

“我想他是在问你这位迷人的小姐,是否想到对面喝杯咖啡。”一个带笑的声名打斜里穿插进来。

我与昆汀一同转看向身边那个说中文的男子。

那是一个漂亮的男人,并且看得出来是混血儿,黑中常棕的卷发、古铜色的皮肤,显得一口白牙的健康、黑眼、立体的轮廓、高大健壮的体魄,西装革履,并且正笑得一脸邪气地看我,眼光毫不忌讳。

“你是台湾女孩吧?那里正是家母的国度,我只去过几次,却未曾见过如你一般迷人的女子。”他自在地说着。并不掩饰自己的无礼,欠了下身:“我是华伦。威尔特,中文名字叫郑华伦。你呢?”

这样子的狂妄真是令我大开眼界,哪有人搭讪搭得天经地义,那口气像我不回答就失礼似的。

我笑了出来,瞄着他手上的公事包,瞄着他身上纯手工的昂贵西装,这人是出来洽公的吧?也应该是有些地位。并且深受女人爱戴,才会放肆到这种地步。我那楼大少可不曾这么嚣张又没品呵,我怎么也想像不到楼逢棠没事跑到大街上去搭讪美丽女子的蠢样;他才不做这种事,他只会“钦点”愿意被金钱收买的女人,玩货银两讧的游戏,他没那么……嗯……

罗曼蒂克!不过,我想当街的马子比较省钱吧!这种发展出的肉体关系除了只须出卖色相,便成了,不必谈价码的。

我在回答混血儿俊男之前,先起身勾住昆汀先生的手臂,语言虽不通,但我以行动保住他的面子与尊严。

“威尔特先生,你这是在追求我吗?”

“我向来不放过每一位美丽佳人的芳名。”他回答得狡猾。

“这真是要不得的习惯。”我笑着批评。

一阵微风拂过,撩起我长发。我讶异地见到陌生男子一脸着迷。这是楼逢棠专有的面貌哩!

“你的头发是你全身最精致之处。”

我仍笑着,突然愿意告诉他名字。

“我叫任颖。任性的任,颖是脱颖的颖。”

应宽怀已走出画廊向这边走来,我挽着昆汀先生要走过去。“再见!很高兴在英国遇到会说中文的人。”

“嘿!我能知道你的住处吗?或电话?”

我已走了数步,同他挥挥手:

“不了,我即将去法国,如果有缘,就让我们在台湾相遇吧!到时我会考虑与你约会。”

他站定,以大大的笑容告别我,眼中闪着“等着瞧”的讯息。我再用力挥了下手,便与应宽怀他们上了市公车回郊区了。

我认为这个华伦什么的,只是我在英国的一小段有趣插曲。但其实不然。

真不知道我该不该为此大叫该死,还是些微感到庆幸?总之,他居然成了一个关键,让我的生命不得不来个大逆转。似乎老天早已那么注定。

***

到法国之后,日子才真是闷得慌,应宽怀忙翻了,而我什么地方也没玩到,只能每天在饭店方圆一公里之内散步,以不迷路为原则。天天喝咖啡,坐在露天咖啡座上沉思,一旦我离开法国,恐怕已将胃给喝出一个洞。没有导游,法文又一窍不通,反正来日方长,我也不是非急着要四处玩不可,只是近些日子以来不安的感觉直梗在心中。

数数手指头,出国已有二十多天,坏预感让我心烦。我正在期待预感不会成真,二十多天了,月事未曾来潮,可是我一直都有用套子呀!除非我也与母亲一样倒楣,用到了一个有破洞的?不会吧?我不要小孩的呀!

据说每十对夫妻就有一对不孕,并且为了有小孩而费尽心思财力,怎么想要的得不到,不该要的却偏偏中奖率高得吓人?

唉!无力地拖着脚步回投宿的饭店,开始有了“自作孽不可活”的自觉。

由于看着地面,没有注意路况,一进饭店,我便撞到一堵肉墙,连忙道歉:“对不……”

来不及说完,我的脸已被有力地托起,我最后的声音梗住了。呀……呀…………楼逢棠!

我眼花了吗?

“你看起来快晕倒了。”他轻松地笑着。但眼中堆聚的风暴一点也不轻松。

“我……”我根本发不出声音,也不知道能说什么。

“走。”他搂住我,往电梯而去,

不一会我已在他的房间中,可是我依然还没从惊吓中回神。

“这……这算他乡遇故知吗?”好不容易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渐渐露了笑容。无论如何,在陌生的国度看到同色同种的人已是极喜悦的事,更别说恰巧认识了。只是他怎么可能找到我?哦不,他怎么可能会找我,进而真正找到我?我的讶异大于一切情绪。

“你可以说”好巧“,也可以开始解释为什么。”他坐在面前,像是随时要扑杀猎物的老虎。表示他累聚的怒气一如即将爆发的火山。

只是,他有必要气成这个样子吗?也不过是我离开他而已。

“楼逢棠,你为什么生气?”

他不可思议地瞪我,吓得我往沙发中缩。

“你不告而别,音讯全无,与男人跑了,连个徵兆都没有,那天早上你还甜蜜地对我拥吻道早安,一到下午你已人去楼空!我为什么不该生气?”

“好吧,不告而别是我的错,但我是自由的,离开定必然的事,不是为了别的男人。”

他盯着我:

“我知道。与男人跑掉并不代表与那男人有什么不清白,我想你还不至于在喜欢我的情况下去接纳别的男人。可是,我必须警告你,任颖,一旦你想接纳其他男人,而那男人的条件不如我。我会选择掐死你。”

好认真的威胁,我干笑了下,不过既然目前我还没遇到这种事,就不必担心了。不过心情仍是沉重了下。

他伸手,将我拉到他怀中,开始逼问:

“给我不告而别的理由。”

“很好推测呀,因为跟你谈分手必然不会有结果,你已经有一次出尔反尔的纪录了。”

他的回应只是皮皮地笑着。我又道:“我想,我必须给我们两人各自分开冷静的机会。我不想太喜欢你,也不想深陷入爱情必然的模式中,而且,也许有更值得的男人等我去发现。而你呢,大企业家族的独生子,终究要结婚生子,你也该去找这类型的好女人来成立家庭。别再浪费时间了。你不觉得共同生活过久了,会变得太习惯对方,日子逐渐成为一摊死水吗?”

“你已厌倦与我生活了吗?”他问。

“不,我只是不让自己更沉迷。你知道的,我坚决不让自己去重视任何事物,我爱自己胜过爱别人,永远以自己为中心,不愿去为他人设想。当然,我也不会因为爱你而委屈自己。”自私是我的天性,自由是我的坚持。说起来我的性格真是毫无美德可言,在“牺牲奉献”为全人类歌颂节操时,我居然只想到让自己过好生活。真是个坏女人啊。

“好,如果你可以自私到彻底,那么告诉我,离开我之后,你有更快乐吗?”

我摇头:

“不,但我离开是防患未然,在不伤人的情况下自私。我认为你不该再与我生活下去了,也许还有更吸引你的女孩等你去发现,而那种女孩会全心全意爱你,爱到以你为天地神气。”

“我要那种累人的感情做什么?”他低头吻了我:“你怕的是我的厌倦或爱得太深吧?”

我怔怔地看他。他在说些什么呀?

他又道:

“你从不去让自己重视任何一件事,是因为你知道人世无常,没有什么是不变的,为了怕自己投注太多会招到伤心的下场,你知道”自己“才是唯一掌握在你手中。再来,你也怕我会像一般男人那样,爱上一名女子后,便要求她完全地迁就奉献、生儿育女、持家当良母、侍奉公婆,为一个家庭燃尽自己的一生光华,失去自己个体的存在。”

“那是结婚。”我打断他。

“对。不过我们一定会结婚,所以我可以先告诉你,那些都不是我会要求你做的。至于恋爱——你不认为我们本来就在恋爱了吗?”

“哪有?”我一点也不信。

他一副又想笑又有气的表情。

“没有才怪!如果你的脑袋不要一味地把一些僵化的恋爱公式视为正常人必经的方式,那么你就会发现,其实我们已在谈恋爱了。我们不互相迁就、不看电影喝咖啡、不追问对方行踪,各自有单独的自由方式,可是我们相处时并没有勉强,并且还能谈心、能亲吻。谁说这不算恋爱?你认为少了甜言蜜语、朝夕相守、紧盯对方的方式就谈不上恋爱的标准吗?”

我嘴巴张得大大的,他的话如一根槌子打破我坚固的思想。我怎么不知道我与他正在恋爱?我以为我们只是互相欣赏而已,然后他太花心不能爱我,我也从不期盼。

“我以为。同居生活本来就是那样。”

“你看起来精明,其实是个呆瓜。”他不客气地下结论。

好可悲,我竟然同意他的话。

“所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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