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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唯一贯通南北的转运中心,两方贸易的桥梁,天下豪强势力争权夺利的场所,走私掮客和干非法勾当帮会各行其事的中心。只要能保得性命离开,不论是商贩、妓女、工匠,任何人均可赚取得数十倍于别地的钱财。这使它成为一个充满魔异般诱力的地方,是为有生存本领和运气的人天造地设的。
在这里,王法再不存在。进入这地区的被称为是荒人,既不属于南晋,也不属于北方诸胡族政权。
而现在,三个月后的边荒。
从边荒成功逃难出去的荒人陆陆续续地回归,开始他们的重建生活,边荒开始回复往日的繁华,甚至还有过之而不及。
这一切,不多亏于符坚的大败,氐秦的溃灭导致北方局势的大乱。各个民族又开始新一轮的霸业争夺。也正是如此微妙的形式。地理位置微妙的边荒则是成为南北争夺的焦点。也使得边荒比以前越发的繁荣,越发的混乱。
“九十九天了……”
高彦看着躺在床上燕飞,心中有说不出的苦楚,嘴唇不住地念动起来:“都这么久了,他依然是躺着不动,口鼻没有呼吸,身子却还有温度的。不过我真的不喜欢他醒来,否则堂堂边荒的第一剑客居然内力尽失。我怕他会接受不了……”
高彦,边荒集最出色的风媒。
风媒,就是专门贩卖消息的人,边荒集乃是天底下消息最灵通的地方,南北若有任何风吹草动,不论是事实或谣言,都首先在那里传播,能做这门生意的人必须精通各族言语,人脉极佳,且有能力分辨消息真伪。非是人人可以干的勾当。而能做到首屈一指的风媒,可见高彦的本事。
不过风媒是一门得罪人的生意。今天帮了这个,就等于得罪了那个;明天泄露了那个消息,就等于与消息的主人为敌,当初若不是燕飞一直庇护着高彦,恐怕高彦早就被怒火冲天的仇家给分尸了。
“或许事情并不会像你想象的这般糟糕……”
林晨用一个很平静的声音辩驳起来,而眼光则落在燕飞双手怀抱中的蝶恋花上。
迎着高彦询问的眼神,林晨笑着回道:“你放心吧,有我在,燕飞不禁不会变成一个废人,反而会踏上一条全新的武道之路。这一条路,不是你所能想象的,也超出你的理解范围,所以跟你说了你也不会懂的。”
高彦的眼神闪烁了几下,笑笑不语。
林晨可没高彦这么闲散的心情,问道:“高彦,我之前委托你的事情,不知道你探听得怎么样了?”
高彦马上振作起精神来,认真答道:“符坚真的完蛋了,他属下的几员大将将他彻底的架空,氐秦帝国完蛋了。也正是如此,更是把边荒推到风头浪尖之上,现在每一个有野心的势力,都想插足边荒的利益,都想把边荒掌控在自己的手中,即使素无大志的晋朝皇家也有这个心思。”
“好了……”
不等高彦把话说完,林晨就打断了高彦的表演,说道:“无论振荆会会主屠奉三,还是是北骑联会主慕容战,又或者是拓跋仪的飞马会,这些人都只不过是跳梁小丑罢了,不值我去关注。你只需要告诉我,天师孙恩和北霸慕容垂的消息就足够了。”
高彦报告道:“慕容垂没有乘人之危,马上了结掉日暮西山的苻坚,而是先返回据地,目前已经立稳阵脚,似乎有坐山观虎斗之势。而天师孙恩似乎听到了一些很吸引他的传闻,竟将手上所有的大业尽数交给他的首徒,在江湖上有‘妖侯’之称的徐道覆,自己神秘消失,目前暂无踪迹。”
林晨没有多想就开始点评道:“慕容垂雄材大略,志在天下,自然不会贪图一时的得失而杀害旧主,给天下人一个讨伐他的机会。他现在的意图就是等长安大乱,诸雄相互倾轧,相互削弱,等到适当的机会,慕容垂就能取符坚而代之,成为新的北方霸主。”
顿了一下,又评论起天师孙恩来:“天师孙恩乃是我平生第一大患,现在他得了天地佩的消息,自然是不会错过;而且我的事迹恐怕已经流传了出去,以孙恩的为人,至少会来边荒与我见上一面。”
高手是孤独的,特别是孙恩这种级别的存在。虽然在原著里说过孙恩是一个喜欢孤独的人,但凡事都有相对,当他看到仙胎道骨的燕飞后,他那颗寂寞已久的心就开始燃烧起来,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屡屡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来,变相地将燕飞的修为提升到一个傲视天下的地步。
在《边荒传说》一书中,当天、地、心三佩合而为之,就会产生一股毁灭性地力量,撕开空间,打开传说中的洞天福地之门,变相地达到破碎虚空的现象。也正是因为这个无法拒绝的诱惑,当代所有知情的高手都为之疯狂,纷纷为了这个展开疯狂的杀戮。
这个现象,就好比大唐双龙传里的杨公宝藏,只不过天、地、心三佩的诱惑力被扩大了数倍而已。毕竟黄金、武器装备都是有价的,连邪帝舍利也不是绝对的,这些与破碎虚空比起来,实在不值一提。
而现在,林晨手上掌握了天心玉佩,自然是天下群雄窥视的目标,天师孙恩自然也不会例外。(未完待续。)
第两百七十五章 赫连勃勃(第四更)
高彦问了一句:“道长,不知道你对匈奴铁弗部之主赫连勃勃有没有兴趣呢?”
“何解?”
林晨倒是好奇了。
他对这个人没什么印象,只知道是一个武功很厉害的高手罢了,只不过这个世界能入得了林晨法眼的高手寥寥无几,所以也难怪他不屑于与刻意记忆这个匈奴铁弗部之主的事迹。
高彦说道:“赫连勃勃来了,昨天刚刚来到了边荒,但在第一天就击败了飞马会会主夏侯亭,惹恼了整个飞马会。如今与飞马会势成水火,相信今天的边荒会比昨天更加的热闹的。”
“有点意思……”
林晨笑了。
高彦见林晨起了兴趣,马上加。油添醋的讲说道:“这个赫连勃勃乃北疆新近冒起的霸主,建都于统万,与拓跋族为邻,曾大败柔然的精兵,一举成名,人称‘大地飞鹰’。他不但是从未尝过败绩的无敌统帅,更被誉为匈奴近百年来最天才横溢的高手,近年声威犹在有匈奴第一高手之称的‘豪帅’沮渠蒙逊之上。之前我仅仅被他看了一眼,就提不起与他抗争的念头,甚至还有一种被看透的恐怖感觉。”
“说说他与夏侯亭那一战的情况……”
不可否认的,林晨的确是起了兴趣。
虽然这个赫连勃勃声威在外,。一来到就确立了大漠帮的地位,甚至还有一种力压根深蒂固的飞马帮的趋势。要知道飞马帮是拓拔圭的名义下帮派,在边荒从事南方最为缺少的战马买卖,已经扎根多年。深得南方汉人的欢迎。可是现在居然被一个初来乍到的大漠帮压制住。可见大漠帮的强势。
高彦激动地描绘道:“赫连勃勃是一个穿着很讲究。的霸道男子,似乎不用将内力爆发出来,就可以给人一种邪恶诡异的感觉。而在那一次接触战中,夏侯亭竟然在赫连勃勃的绝地枪下支撑不住三招,就吐血败北,震惊全场。虽然在边荒里有点脸面的人都知道飞马会会主夏侯亭只不过是一个幌子而已,真正主事者是拓拔鲜卑族的第一高手拓跋仪,但再怎么说夏侯亭都是飞马会的会主。武功一流,这般惨败,若不找回这个场子,恐怕飞马会以后难以在边荒立足了。”
林晨见高彦说得激动,只是笑笑,没有回应,眼光。转移到楼外的边荒集。
高彦见状,老老实实地退了下去。
林晨没有理会高彦的离去,只是自我呢喃起。来:“大地飞鹰……希望你的野心别太大才好,不然你的辉煌也就到此而已……”
…………………………
林晨喜欢散步。一个人静静地走路,一边思考一边观赏眼前的一切。
突然路边一个卖字贴的小姑娘吸引住了他。
“小姑娘。这字贴怎么卖?”
林晨只顾着欣赏这些由无名字贴,头也不抬一下。
小姑娘见来人气质非凡,身后又有高手护卫,显然不是一般之人,兼且其人看字不看人,显然很是喜欢自己无意间得来的字贴,就狮子大开口来:“我不要金银财宝,我要你身上那把剑。”
小姑娘所指的剑竟然是任瑶的御龙剑。
林晨眉目一挑,“小姑娘,你就不怕我杀人越货么?”
林晨很好奇这个长相还算不错的小姑娘为什么这么大胆,竟然胆敢提出这样的买卖要求。
哪知道小姑娘给了林晨一个白眼,答道:“这里可是‘铁手’红子春的地盘,边荒没多少个胆敢拂他的意思;而且我家哥哥是洛阳楼的高手,一般人都不敢欺负我的。若不是哥哥还缺少一把锋利的宝剑,我才懒得把先父的珍藏给拿出来卖呢。”
洛阳楼是边荒里有
林晨听得很有道理,不住地点头。
位于夜窝子西大街的洛阳楼,是边荒夜窝一族的重要聚集点之一,虽然白天也很热闹,但比其晚上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简单点说,这洛阳楼就是后世最繁华城市的最热闹酒吧,而红子春则是洛阳楼这一带的老大。
“换吧……”
林晨没多想,解下配剑,送到小姑娘的手上,随后就把小姑娘的所有字贴都搜刮一空。
小姑娘才不理会那些没什么用的字贴呢,她原本没想到自己的狮子大开口之举能取得成功,先是一愣,随后就抱着宝剑迅速消失在街道里。
“先生,定都不明白为何要买这些无用的东西?”
林晨拉开一幅字贴看着上边苍劲有力,意境深远的字体,点了点头。
“原来是真武道长……”
一个身穿白袍的男子迎面而来,先行施了一礼。
此人正是与红子春同级的边荒集大商家,在风起云涌的边荒里有“贵利王”称号的费正昌。此人专营钱庄押店生意,他最使人印象深刻的是唇上浓密的二撇胡,所以友侪都爱戏称他为费二撇,年纪三十上下,身形硕长,爱穿白袍,颇有点像一世不愁柴忧米的二世祖的格局。不过领教过他手段者均晓得他不单心狠手辣,武技强横,且非常精于算计人,在边荒里有不俗的影响力。
林晨并没有理会费正昌,眼光却落在随后而来的那个英俊男子身上。此人衣服华丽,有一种皇家子弟的非常气息,但这气息中却带着浓烈的阴邪之味,让人觉了很不好受。
“赫连勃勃……”
不用梁定都出声提醒,林晨就敢肯定此人正是昨日才到的匈奴铁弗部之主赫连勃勃。
浓密的眉毛下是一双明亮深邃的眼睛,眼神固执而坚定,充盈着强大的自信;一双粗厚的大手,给人一种强大的压迫力,整体来说他不算英俊好看,却有一股天生霸主的味道,充满男性豪雄的气概。
现在林晨终于明白在原著里,练就金丹**的燕飞为什么还看不透赫连勃勃这个家伙了,从此人的面相就可以看出其城府极端深沉,虽然脸面略有笑容,但是冰冷的眼神有若刀子一般的凌厉,看得人很不舒服;背后挂着的那把重枪,隐约闪烁着鲜血般的暗红光芒,充满了杀戮、暴戾的味道。如此人物,难怪在原著里说他是一个狠辣无情,为求目的可以不顾情义、不择手段的枭雄。(未完待续。)
ps: 好吧,跟我想象的不一样,计划有变,更新照旧。。
第两百七十六章 不滚就死 (第五更)
“林先生好……”
赫连勃勃没有施礼,只是口头上随便一说,仿佛不将林晨放在眼里。
林晨也没回应,目中无人般朝十米开外的洛阳楼走去。
赫连勃勃双眼爆出一个冰冷如刀的光芒,显然是为林晨的无视动了真怒,不过他为人阴沉,没有即刻表示出来,引着一众属下转身朝洛阳楼走去。
至于费正昌,则是一脸的正常,仿佛不关他的事情一般,像他这种在边荒挣扎了着多年的老前辈,心性远比诸赫连勃勃来得隐忍,除非有九成九的把握,否则他是不会把自己置于风头浪尖的。
回到居所,林晨对高彦问道:“这个。赫连勃勃应该是慕容垂的一条狗,牵制拓拔圭的一枚棋子,按照道理,他应该有艰巨的任务在身,怎么会突然暴露自己?”
“贪心!赫连勃勃远要比主人想象的还要有野心……。”
高彦用斩钉截铁的语气答道:“先生恐怕还不知道,这个赫连勃勃野心勃勃,是一头养不熟的白眼狼,如果赫连勃勃继续。发展下去,凭借其霸道的武功和歹毒的手段,相信不用一个月,拓拔圭的飞马会不是被他吞并就是被他驱逐出边荒集。那时候,拓拔圭的力量就会大为削弱,难以与其抗衡。如果赫连勃勃成功夺下边荒集的庞大利益的话,那么他就能乘着慕容垂无暇北顾的微妙时刻,以摧枯拉朽的态势吞并、灭掉拓拔圭的鲜卑族拓跋族,然后携此威望和两族的兵力掉转枪头。与慕容垂争夺北方的大业。”
林晨听得心领神会。不住点头。
高彦得了鼓舞。连忙接着说道:“赫连勃勃这一次来边荒集,所带领的兵马不仅仅是表面小建康那五百匈奴精锐那么简单,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赫连勃勃的后续部队应该会以各式各样的方式混进永不设防的边荒,一旦让他们的力量积攒到颠峰,就是他们吞并边荒集的时候。”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林晨听到最后,终于对赫连勃勃有充分的认。识。迎着高彦惊讶的眼神,林晨认真地说道:“赫连勃勃的计划的确可行,只可惜低估了边荒集的潜力和复杂性,经过一次沦陷之后,荒人对所有的野心势力都有相当大的抵触,一旦这个势力形成威胁,荒人就会抛弃掉所有的斗争,将这个势力毁灭了再说。”
对此,高彦倒是想不到,稍微失下神。
林晨又解释。道:“最最重要的。这个赫连勃勃太过着急了,把天下人都成傻瓜。就他一个人聪明而已,如果他肯隐忍多一阵子,等到他所有的力量积储起来,或许还有三成的机会,只可惜他太着急了,对飞马会动手,走了最错的一步,这样的人,根本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就当高彦想要提问的时候,林晨命令道:“你传我的命令,告诉赫连勃勃,我给他三个时辰的时间滚出边荒集,这一辈子再也不要南下,否则他的头颅就会被我挂在边荒最高的那座钟楼上。”
高彦听得目瞪口呆。
即使是逍遥教最鼎盛的时候,任遥也从未如此嚣张过;即使五斗米教最为壮大的时候,天师孙恩也从未如此猖狂过,可是今天,林晨居然做出了如此霸道,如此狂妄的决定,简直就是把边荒集当成他的地盘。
“这……”
高彦本想劝止一下的,希望林晨慎重了再慎重。
“去做吧……”
林晨的命令不容得高彦反驳,他的命令就是最高旨意,即使是错的,高彦也只能继续执行。
这个就是林晨的势。
…………………………………
当林晨的命令发布之后,边荒沸腾了。
边荒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处于沸腾状态,可是这一次不同,这一次是堪比符坚南侵时的壮观场面,所有的荒人都想看看林晨如何于五百匈奴精锐中将大名鼎鼎的大地飞鹰赫连勃勃斩杀,将其头颅挂在钟楼上。
赫连勃勃已经对所有的匈奴精锐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把林晨亲手埋葬在这里,即使这里所有的精锐都死光也是再所不惜。
林晨今天的话,已经将他赶到悬崖边上了。
一时间,边荒风云涌动,激流暗涌。
…………
“那位林真人似乎做了一个最愚蠢的决定,恐怕即使是北霸慕容垂,天师孙恩也不敢对声威犹在有匈奴第一高手之称的“豪帅”沮渠蒙逊之上的赫连勃勃说下如此狂言,更何况赫连勃勃身边还有五百匈奴精锐,再加上一个武功不在你我之下的车廷。”
洛阳楼的老板“铁手”红子春皮笑肉不笑地看着眼前的繁华景象,心中打定了主意看热闹。
而与红子春说话的是人边城客栈的老板娘、风骚入骨的阮二娘,只听她神色凝重地回道:“你觉得项林真人是傻瓜么?”
听到这里,红子春的脸色停滞了下来。
阮二娘似乎觉得自己的话不够严重,继续刺激道:“连逍遥帝君任遥和太乙教之主江凌虚都奈何不了林真人,试问这样的人,会做出没有把握,自取其辱的事情么?我现在担心的,就是这个神秘的林真人究竟想干嘛?”
阮二娘简单地答了一下,心神完全停留在热闹非常的小建康。或许对于她来说,今晚是一个惊心动魄,但也是决定下半生的一晚。
两人没有再说话,气氛陷入了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