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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孤儿,不知道算不算和你同命相连……我记得小的时候,有一次,冬天很冷很冷,我看到一个富人家的小孩儿骑着一匹枣红色的小马,在雪地里面玩耍,他穿得厚厚的,就像是一个小粽子!可我,当时好冷好冷……我看到他的后面还跟着一辆马车,他笑着对那马车中一直看着他的一个妇人叫‘娘’,看起来好幸福好幸福……”
无故升起的悲伤,似乎令屋子内的空气都瞬间冷了下来。
他对着依旧沉沉睡着的她歉然微笑:“我好像说错话啦!姑娘,你叫什么名字?我想,你知道我是叫方剑云的。”
说完,他等着她的回答,然而昏睡中的人如何能回答清醒的人的话?
方剑云等了良久,最终却什么都没有等到,微微叹了一口气,他自嘲的笑了起来:“我好像又说错话了……”然后他站起身来往门外走去,想今天是不是该熬点儿粥喂她,这样昏睡了两天,又有病在身,身子该很虚弱了。
在到达门口的那一刻,他清楚的听到一个声音:“霓裳。”
回首望了望那绣床上的少女,只见她懒懒的翻了一个身,用被子把自己的身子紧紧的裹住,睡得似乎更沉了。
方剑云嘴角不知何时已经挂上了一朵微笑,“霓裳?很美的名字。”
第三天一早,方剑云站在天命楼旁的悬崖边欣赏日出,站在他第一次见到她的那个位置上,火红绚烂的光彩,瑰丽变幻的世界。从来没有发现,世界竟是如此的美,以前为了生活,为了名利,为了剑,为了小颜,从来没有为身边的美驻留一刻,而今,再见到如此美景,才恍然发现,自己以往似乎错过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
然后,在太阳终于脱出了山的禁锢,完全跳出来的时候,一曲悠扬的琴声也随之响了起来,那是他从来没有听过的曲调,哀宛但却优美,有一种说不出的吸引力。
而后,他想起了天命楼内的那张七弦琴,然后他就想起了那个自称是天命居士的少女霓裳。
当走入那屋子的时候,方剑云看到霓裳已经从床上起来了,脸色虽然依旧苍白,却不再如当初那般毫无血色,她静静的坐在七弦琴边,修长白皙的手指在琴上轻轻的抚动,带来的却是一种仿若天籁般的曲调。
一曲终了,他早已是痴了,只听她淡然的声音在耳边回响:“这几日多谢方公子照顾,我的身子已经大好了,明日就可起程。”
“霓裳姑娘……”
他还想再劝她,她的身子本就极弱,又患有心疾,最好不要远行,虽然京城对这荒山而言并不算远,但对她、或许是有些吃力的吧?然而,她却冷冷的打断了他的话:“我姓路。”似乎仍旧没有商量的余地。
正文 第二章 京城
站在京城的城门外,方剑云着实舒了一口气,转头看了看身边这个绝色少女,本来从天命楼到京城,路程实在不算远,只要是识得路的,就算是普通的商人一个时辰也可以到了,而他们俩,从辰时出发,如今午时已过,他们才终于走到了京城。不过,他又不禁望了望她,她今天的气色似乎不错,还好走得慢,要是急赶,她心疾发作可不是闹着玩的。
路霓裳自幼就生活在天命楼中,所见的,除了那些花花草草和自家驯养的鸽子,便是自己的母亲了,算起来这方剑云应是她人生中接触的第二个人。如今陡然见到如此多的人在这叫做“京城”的地方走来走去,大是好奇,她也不过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女,依旧存着浓厚的好奇之心。一双大大的眼眸新奇的看着这宽敞的街道,突然见到一物,她的人早已飞奔了过去。
“路姑娘……”方剑云转过身来,居然不见少女的身影,四下寻找才发现她竟然站在一个小摊子前,手中拿着一只钗,眼中露出喜爱之色,不停的用手抚摩着那钗上的珠花,嘴角也含有一丝浅浅的笑。
只见那摊主露出和蔼的笑来,不住的介绍:“姑娘,你可真识货!这只钗可是用上等的黄金打造的,你看!这成色!”听到这,方剑云不屑的一笑,黄金谁没见过?真正的黄金绝对不会像这只钗一样光鲜耀眼,而且也决不会被放在这摊子上,他定是看着眼前这少女是个外行,所以准备讹诈她。然而,路霓裳看中的似乎不是黄金,而是那钗的珠花。珠花看上去也只是普通,一颗颗小小的珠子穿起来,倒还制成了一只灵动的蝴蝶,看来这金钗虽假,制这珠花倒还是费了一翻工夫的。
方剑云本是想先寻个小店把肚子填饱的,如今见她如此喜欢,便忙掏腰包,掏出几两银子丢给那摊主,随口道:“我买了!”
“哎!”见眼前之人要离去,摊主忙上前拉住方剑云,道:“你这人!这可是上等的金钗!这点儿银两怎么够?”说着便将手中的银子还给他,上前将路霓裳手中的钗夺走放回到摊子上原来的位子,一副老不情愿的样子。
方剑云不禁失笑,这只钗他那点儿银子绝对够了,肯定是他看上路霓裳十分喜爱,就想讹诈他们!见少女如此喜爱,他也不好就此离开,便干脆站在摊子旁和摊主讨价还价起来:“那你要多少?”
那摊主听见这话脸上立刻露出喜色,“我看这位姑娘那么喜欢,估计也是诚心买!就吃点儿亏吧!一口价!十五两!”
这摊主的心也忒黑了!居然还说自己吃亏!这钗他方剑云一看就知道,最多也只值三两银子,他居然要卖十五两!
路霓裳轻轻用手摸了摸钗,指尖在珠花上十分不舍的游走着,然而,下一秒,她已经将手收了回来,神色变得淡定,“我们走吧!”说着竟率先向前方走去。
那摊主一见急了,忙上前一步高声道:“姑娘!我看你着实喜欢!这样吧!我再吃点儿亏,十两!如何?”
然而,路霓裳的脚步却没有因此而停下来,只是顿了顿,又继续往前方走去。
这下可急坏了他,忙道:“八两?五两?这可不能再少了!姑娘——!”
然而,前方的白衣少女竟连回头都没有,那摊主见人已去得远了,只得叹息了一声,沮丧的走回自己的摊位上坐着。
就在这个时候,一辆马车停在了少女的面前,路霓裳看也没看那马车,准备绕开,然而,马车的门却在这时打开了,从上面跳下来一人,拦在了她的面前:“姑娘如此天姿国色,那破烂玩意儿怎么配得上姑娘的芳容?”说着对随从使了使眼色,那人马上跑到一珠宝店内,过不久拿出了一个精致的木盒子,恭恭敬敬的送到他手中。
方剑云见那马车上下来的人就是一惊,那人相貌堂堂,穿着打扮也甚是华丽高贵,说起来这个人和他倒还真算是旧识,当年他和玉颜在一起的时候,他也在内多方阻挠,幸得两人真心相爱才能在一起。他就是玉颜的表哥——当今天子唯一的儿子、当朝太子龙云!
只见龙云笑吟吟的从属下手中接过那镌刻有牡丹花的盒子,递到少女的面前将盒盖打开,声音温柔得令人作呕:“姑娘,这,方才配得上你啊!”说着从盒子内拿出一根金钗来,那是纯金打造的钗,钗上精致的刻着一朵灵动的牡丹花,难得的是,牡丹花上竟托着一颗龙眼大的珍珠,在阳光中散发出一种别样的光泽,一看便知价值不菲!
刚刚那摊主见此看得眼睛都直了,直往这里瞧,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
方剑云见此暗叹了一口气,当今皇上实乃一代名君,把这国家治理得是井井有条,百姓丰衣足食,然,其在位二十多年,竟只玉王爷的同胞妹妹玉妃娘娘诞下一子,眼见皇上身子一日不如一日,不少王公大臣都上书奏请皇上多添妃嫔,然而,这皇帝却一直未有任何举动。因而这太子殿下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一直不理国家大事,只知在民间胡闹,实不是当皇帝的料!他似乎可以看到,不久之后这太子登位、国家混乱的凄惨之状。
要治理好一个国家很难,但,要毁灭它却是容易得很。
龙云是刚从城外游玩回来,没想一进京城竟就遇到了如此佳人,心情大是不错,见眼前的美人儿肌肤如雪,美艳不可方物,实在比在车内看上去更加动人。
他一直笑脸相对,然而,路霓裳却一直未露笑颜,此刻见此居然看也不看那金钗,从他一旁绕过继续往前走去。在这一刻,他的脸色终于有些变了。
方剑云见她走得远了,忙上前几步,也不管那旧日与自己作对的太子殿下,匆匆跟上前去。
“太子,这臭丫头也太不识趣了,要不要属下……”待得两人的身影远离,龙云身边的随从忙上前出主意,一脸的殷勤。
“哎!”龙云抬了抬手,面上有些微的指责:“如此美人儿,要是被你这么一折腾,本太子可是会心疼的!”虽然是在和自己的属下说话,然而他的一双眼睛却始终没有离开少女的背影:“我只是不明白,方剑云怎么会和她在一起?表妹中毒了,难道他不巴巴的跑到蜀中去和唐门那群兔崽子拼命么?居然还在京城!”
那随从听后忙拱手禀告:“据属下所知,玉小姐中毒当日,这下毒之人唐慧一就已被玉王府抓获,在严刑拷打下她才说出——这‘泪’本是唐门失传近百年的毒药,连唐门中人自己也只仅剩那几剂‘泪’,并没有解药。”
“哦?”龙云漫不经心的答话,却突然之间脸色大变:“所以这臭小子就不要躺在床上的表妹?又要和本太子争美人儿?”
那随从颔首,马上答话:“这方剑云哪是太子的对手?太子仪表堂堂,而他,只是一个臭跑江湖的!哪个美人都会自己选的!”
“说的也是!”龙云右手摸着自己的下巴,一双眼却仍旧色咪咪的望着那远去的婀娜的背影。
***
随着玉王爷的指引,路霓裳终于见到了那个叫玉颜的女子,那个方剑云心心念念、无时或忘的女子。
她看见那锦绣大床上,安静的躺着一个美貌的少女,她似乎只是在睡着,一张秀气的瓜子脸依旧红润光泽,然而,她却足足睡了有半月!为此,玉王爷的头发都快全急白了,皇上为此曾将宫内所有的御医都谴来,然而,一一会诊之下,竟全都无能为力!
方剑云刚进入房内,便奔到床边,小心翼翼的蹲在一侧,似乎怕惊扰了她的梦。她的样子丝毫也没有变,还是和清醒的时候一样,脸色也依旧红润,似乎只是在小睡,然而,他却怎么样都无法叫醒她,怎么样都不能把她从她的梦中拉出来。
路霓裳静静的走到床边,从被子中将玉颜白皙的手拉出来,就这样搭上了她的脉。
见此状,方剑云有些吃惊:“你会医?”
“久病成医吧!”她只是这样淡淡的回答,然而,那简简单单的五个字,听在他的耳中却别是一翻辛酸。
过了一会儿,她移开自己的手,淡淡的做出结论:“睡了大概有半个月了,还剩下半个月的命。”
这样一个简单的答复,却令玉王爷大吃一惊,女儿睡了多久知道的人其实并不多,她一个才十八岁的少女竟只是摸一摸脉就知道大概,看来必定是眼前这个少年请来的江湖奇人了,再听得那少女说女儿还剩下半月可活,不禁上前一步,几乎是用乞求的语气说道:“姑娘,只要能救小女,你要什么本王定竭力去办!”
方剑云忙道:“王爷,您放心好了!我不会让小颜死的。”说到这里,他回首看了看仍旧在床上沉睡的女子,她的嘴角依稀还挂着笑,这甚至让他觉得是一种幸运——幸好唐慧一用的是“泪”,那样小颜就是中毒也不会感受到丝毫痛苦。
而路霓裳,似乎没有听到他们说的话一般,径直走到一旁的书桌上,拿起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字,然后再站起来,将之交到玉王爷手中:“这张方子,每日辰、午、戌三时喂服,可延续小姐半年之命。”
玉王爷必恭必敬的接下方药子,然而下一秒却愣住了——原以为救治女儿的药定是千金难寻,然而,没想居然都是些治风寒的普通方子,只是在这方子内多了一味药,“血见愁”。他自己不懂医,然而料想方剑云和自己的女儿如此相爱,他都没有反对,那应该不会对女儿有害,于是连忙将方子交到身旁的丫鬟手中,吩咐她快去抓药,煎来喂小姐服下。
“她的身子有些发虚,王爷午时以后,最好熬一碗粥喂她喝下。”路霓裳淡淡的吩咐,竟完全不将这个王爷放在眼中。
“是!是!”玉王爷忙答应着,立刻就吩咐了下人。
“那,我就先走了。”路霓裳神色不变,也不待玉王爷答话,就饶过他的身躯,直接往门外走去。
玉王爷微微一愣,忙跟上前去,带她去客房内歇息。
而,方剑云,转头看了看依旧沉睡着的少女,不禁微微一笑。
——不管怎么说,她又可以多等他半年了。
正文 第三章 太子(上)
明媚的日光直直散落下来,照耀在长廊下的男子英俊的面容上,只见他一手拿着一只一尺见方的食盒,另一手却拿着食物绕有兴趣的逗弄着笼子内的七彩鹦鹉,那鹦鹉似乎很是厌恶主人此举,但无奈肚子饿,只得追逐着那只手来回在这本就不大的空间中飞舞。
“呵!”看到鹦鹉竟为了他手中的食物在半空中猛的一转,脑袋几乎撞在笼子上,这一个十分滑稽的动作,不禁引得他失声一笑,并趁着鹦鹉舒展翅膀的那一刻“唰”的一声扯住了它的羽毛!
也就在这个时候,院子外突然跑来了一个身着劲装的男子,一见鸟笼边的人便“扑嗵”一声跪倒在地,忙叩头请安:“太子殿下!”
“得了!起来吧!”太子龙云的双眼仍旧放在那只漂亮的鹦鹉上,看着它如何在自己的掌控之下奋力的挣扎。
那人得令,站起身来便在一旁低首禀告:“据属下探知,这半月来,方剑云曾上武当山并从武当青松道人手下夺得天命令,而后……”
“等等!”龙云的双眼仍旧停留在那只可怜的鹦鹉上,神色却已有些变了,“你说他去武当山夺什么?”
“天命令!”
“那是什么玩意儿?”龙云微微皱了皱眉,终于松开了鹦鹉那漂亮的羽毛,但那鹦鹉却因挣扎太久而劳累过度,他一松手它的身体便从半空坠落,整个趴在了笼子里,连动都没有动一下,似乎已然死去。
“天命令乃是天命楼每六年在江湖中发出的邀请令,得到此令牌的人可凭此寻到天命居士,算出他们最想知道的事。”那下属仍旧低头禀告,语音没有任何起伏,“属下猜想,他或许是为玉小姐去寻那‘泪’的解药配方,据说,天命楼中的天命居士可以算出天底下所有的事,也知晓天底下……”
“还有这种地方?”龙云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打断他的话,对方剑云去寻天命楼的原由却是一点儿也不关心。他对着蓝天露出了一个不知是怎样的笑,转瞬又低头看向那下属,浓黑的剑眉向上一挑:“可,这和我的美人儿有什么关系?”
那下属微微颔首,继续答道:“方剑云夺到天命令后便马不停蹄的去寻天命楼,因天命楼极是难寻,因而属下也不知道他在天命楼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隔了几日,他便带着那少女下山了。”
“哦?”龙云微微有些惊讶,“如此说来,那美人儿还是天命楼的人了?”
“极有可能。”那人做出了一个更准确的答案。
“怪不得!怪不得!”想起路霓裳的美貌,龙云的口水差点儿没流下来,旋即走到那鸟笼子面前,见鹦鹉整个儿趴在那里,他面上微显怒气,伸手入笼中,“唰”的一声竟将那鹦鹉身上花绿的毛大半给扯了下来,直痛得那鹦鹉怪声乱叫,在笼中不住的上下翻飞,见此状,龙云的嘴角溢出了些微的笑:“那我让你查的最重要的事呢?”
“那少女名叫路霓裳。”陡然间听到鹦鹉那凄厉的叫声,那属下在一惊之下不禁退了一步,慌忙的答道。
“霓裳?霓裳?”喃喃念着那个名字,龙云伸手入怀,转瞬掏出了一支镶有龙眼大珍珠的金钗,那珍珠在日光下泛着圣洁的光泽,一见即知是不可多得的上等货色。而他的目光,却并未停留在那支钗上,但,嘴角的笑意却是越来越浓。
***
虽是初秋时节,然而,京城的夜却透出一股难以亲近的寒意。
路霓裳不禁抬起双手抚了抚自己的双臂,再一次抬头看向那高耸入云的宫墙。
——皇宫!这高达十丈的围墙内就是皇宫,就是她要去的地方,可,如今虽近在咫尺,但对于她,却又似远在天涯。
“这围墙高达十丈,以方某的轻功要进入自不是难事,但要带一个人进去……”说到这里,方剑云不禁看了一眼旁边的白衣少女,她只是静静的望着那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