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一刻的悬念是,看起来拥有一切的利先生,需要从一个落拓天涯的流浪者身上得到什么?
但安只是点点头,身体稍倾过去,带着他一贯声色不动的态度,听利先生讲她所遇到的怪事。
独自和佣人住在东城高级住宅区的利先生,三个月前开始发现自己家里有点不对。白天太平无事,每到深夜,房间里就会响起微弱的窃窃私语声,开灯查看,却空无一人,即使把所有东西搬空也无济于事,低不可闻,但确实存在的说话声不断传来。
利先生出身军人世家,耳濡目染,自小历练,性情坚毅勇敢,。她少年时沉溺于冒险,所做的许多事情,普通人完全不可思议,比任何传奇男性亦不遑多让,因此先是被亲近的人戏称为利先生,之后这个名字就传播开来,成为对她相当正式的称呼。
尽管家里有这样不安定的困扰,她如旧泰然生活,把这一切看到幻觉,深信对自己毫无影响。直到有一天晚上,利先生从一个持续到凌晨的派对中回家。
她饮过烈酒,整个人疲倦之极,上床后很快就入睡,但就在睡梦最酣的时候,她忽然被异常嘈杂的声音吵醒。
睁眼的瞬间,她看到了自己的衣服。在地板上。不止一件。
在卧室的一边,有一个巨大的衣帽间,放着利先生平常所换用的衣物,各位裤子兄弟,内衣朋友,外套伙计,围巾拍档,素日老老实实各就各位,从来没有离家出走,自立为王的伟大抱负,但是现在,怎么件件条条,都在地上乱跑?而且,都发出叽叽喳喳声音,三三两两,谈情的谈情,跳舞的跳舞,要是那些袖子上再停一杯香槟,这就是另一个ball场。
利先生揉了揉眼睛,确认自己是不是做梦,猛然撑起身时,所发出的响动就好像拉了警报铃一样,只见各色各式衣物齐齐大吃一惊,接着争先恐后奔逃入衣帽间,背心骑在长袖T恤上,牛仔裤和七分裤纠缠,似玩两人三足,运动鞋比高跟鞋跑得快,但鞋带被后者踩住就要摔个屁蹲,最有集体主义精神的就是皮带了,几十根皮带扣连扣,接头带尾,结成一个巨大的圈圈,呼啦呼啦,跟飞碟一样,一马当先飚进了衣帽间。场面虽然乱,结束起来却异常之快,数秒之间,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天下太平。
利先生的下巴濒临脱臼危险,长达五分钟,恢复意识之后她一跃而起,奔入衣帽间,发现所有衣物井然有序,如往常一样好好摆放着,窗外夜色静静,万物安祥,一点都没有鬼故事要发生的背景迹象。利先生摇摇头,正要告戒自己,日后喝酒切莫过量,渐渐年纪大了,太受刺激易于产生幻觉。
转身准备离开的瞬间,她看到了分类格里,唯一一条随便搭在外面的皮带。
随便搭在外面并没有什么问题,她刚从派对回来,穿的是黑色山茶花大摆裙,腰上束一条带,洗澡时随手放下。
位置并无分毫偏差。
问题是,她亲手放的那条,是香奈尔,而眼前装作若无其事横躺在那里的,分明是条LV。
事情讲到这里,利先生停下来,呼了一口气。瞧着安。
“你是不是觉得我脑子有问题。”
安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他只是慢慢说:“然后呢?”
利先生对他的反应有些微意外,此刻她身子还紧紧贴在椅背上,眉宇间一丝惊魂未定,从这爽朗的美人脸上流露,更添娇媚,令人目眩。
她呼口气,没有回答安的话,继续说道:“我不希望别人认为我精神过敏,所以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并且坚持睡在那间房里。”
安眉毛微微一动,对利先生的观感忽然一变,且问道:“再也没有发生了吗?”
利先生摇摇头,她对自己情绪的控制,似乎已经到了极限,语气中开始出现颤抖:“夜夜如是。只要我一醒,就可以看到一幕衣帽间大逃亡,它们怎么可以自由活动,跑出来又是为了什么,我一无所知。”
她非常干脆地下了一个结论:“这就是我的恐惧之根源。”
未知,的确就是最大的恐惧。
那么,我能帮你做什么呢。
安根本不去追究世界上是不是会有得到灵魂,拥有意识,渴望自由的衣服。怪事年年有,今年也不空,向往自由的衣服虽然不多见,偶尔跑出几件来也可以理解。
说他理解,不如说他其实不关心。
只要能够偿还你所亏欠的就好,不需要太讲究方式。
利先生对此未尝不知,但她似毫不介意,璨然一笑:“我要你守着我睡觉。”
跟随利先生返家,一前一后走进她房间的时候,那一点简洁利落,叫安微微有点惊讶。
的确是一个很大的房间,铁花架子床,旁边放一张圈手椅,床与椅子之间有一盏小小的灯,照着床头柜上一杯水,两本书。
两扇门与墙面同色同质,隐藏在床的对面,应该是洗手间和衣帽间的入口,此外空无一物,连一幅画都没有。
壁纸床单,一色的白。
看不出这亮眼的美人,生活环境却截然相反―――虽然也只限于卧室。安进来时候经过的其他地方,气质辉煌,洋溢大家气象,就算把黄金贴满墙,都花不了那么多装修的费用。
觉察到安微微动容,利先生向他一笑,随口说:“睡觉地方,要什么花样。”一下踢掉自己的鞋,伸着懒腰软软地拉开衣帽间的门:“你看看,就是这些衣服作怪。”
自己进了另一扇门,水声哗哗,是在洗手。
安在门口看,衣帽间而已,居然有两个卧室那么大,精心打制的各色衣架错落摆放,松紧里外长短,布丝绸棉缎呢,或挂或叠,满满当当,缤纷千色。靠墙较低处则是鞋架,上头所纳,几乎可以用连绵不绝来形容。
这里摆的衣服和鞋子,够一个普通女孩子穿一辈子,绝不会觉得自己委屈。
但是利先生洗了手在门口甩着,却说:“都是这个季节的,过几天该换了。”
安走进去,转了一圈,他过往的经验可以告诉他,这些皆衣物,采用了什么质料,出自哪个设计师之手,搭配出来,能够凸显出穿者哪一种气质,但他实在看不出那条黑色低胸连衣裙和那条金色丝巾之间,会有什么共同语言需要跳下来找个地方沟通一番,更不晓得一条腰身只有23的长裤,跑下来散步莫非是为了纤体?
但是,利先生并不是信口开河的人。
以安对人的了解,她更不是精神会受到刺激,从而出现幻觉的人。
这个女人有玫瑰一样的外表,神经比钢丝都更坚韧。
既然如此,安一言不发,只是在圈手椅上坐下,摆出了长夜开眼的姿势。
这个姿势他并不陌生,在给阿落施行换心手术以前,那孩子从来没有安静地睡过,永远断断续续的,在黑暗中呻吟,嘶叫,辗转,甚至暴跳,他需要保持时刻的清醒,以便在最快的时间内,把阿落抱在怀里,看是否能免去他更多的不适。
那真是好时光―――一个专业于攫取,破坏,抢夺的人,忽然发现保护自己所珍爱的,原来是最幸福的事情,无论牺牲什么,睡眠或生命。
利先生唏唏嗦嗦换了睡衣出来,乌发如云,散落下来,在幽柔灯影之下,美艳不可方物。
眼角流波一样的光,无孔不入地观察安。忽然问:“你在想念谁吗?”
安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不和人对视,是隐藏情绪最好的办法。他只是简短地说:“睡吧。”
利先生眯起眼睛,倒很干脆,自己把自己裹进毯子中,小猪儿一般滚了两滚,浑身上下都包得严实,忽然天真的一笑,说:“讲个故事给我听吧。”
这平日不可一世的美人,此时露出孩童般纯洁的脸孔。期待地将身子拱到床边,蜷缩着,仰起头来等待安。脉脉,静静。
其实他们并不熟。
安在N城三个月,最常做的事情是就医和休养。利先生拥有设备极先进的私家诊所,有能力随时召集全城第一流的医生会诊,即使如此,安也很清楚的知道,他的这条命,保得实在非常侥幸,直到现在,他都还处于缓慢的恢复中,有时候他甚至感觉自己有一部分内脏其实已经死掉,对复杂的身体运做毫无反应―――这种身体的无力感,在过往的亡命生涯中从未出现过,也无法判断是因什么伤害而得来。
利先生提供他一切所需,三两天会给他一个电话询问近况,在他终于可以自己走动之后,也有几次短暂的会面,他不大说话,而她很忙很忙,时间常常在他的沉默和她的电话中流逝过去。
相当于庇护者与门客的一种关系,演变到床边讲一个故事的程度。
或许利先生对自己判断人的自信,强烈到了一意孤行的地步。要知道男人中或许有好人,但要好到如此美人当前,无动于衷的,除非他不是正常人。
或许安对自己控制自己的自信,也强烈到了同样的程度,否则他不会一声不问,便默然随利先生前来。
两个看似迥然不同的人,在这瞬间交流了一个眼神,有一种无法解释的默契,在空气里悄然滋生。须臾,安无奈地笑一笑,利先生将这笑意看作纵容,眼睛越发睁得明亮,渴望地投过来。
给阿落讲过的故事,在记忆中堆积着,浮在最上面的,是一个很短很短的。
从前有一个南瓜,爱上了一个桃子。
它们把自己的根长在一起,后来就结出了一种奇怪的果实。
吃起来像南瓜,闻起来像桃子。
吃过这种果实的人,都是很幸福的人。
这么蹩脚的故事。阿落听得笑嘻嘻的,入睡前他说,爸爸,我小时候你给我吃过这种果实吧。
一面说一面翻过身去,手臂搭在脸边,笑容留在嘴角。
幸福地睡去。
就象现在利先生脸上的表情。
只是她说:“我应该没有吃过那种果实吧,不晓得哪里有呢。”
喃喃叹口气,脸贴住枕头,眼睛合上。忽然又偏过头来,对安说:“不知道为什么,你在我身边,我就很安心。”
那点小儿女的爱娇,真情流露,长发窝在枕上,她说罢这句话,就放心地睡了起来。
安怔了一怔,伸出手,关了灯。窗帘外微微的光透进来,室内一片温柔寂静,只有利先生逐渐平稳的呼吸,调和着夜色。
十二时到凌晨两时。
天下太平。期间利先生翻了一两次身,踢开了被子,睡衣下分寸柔美肌肤在幽光里泛出诱惑色泽,对男人来说,比猎人的钩子更加锋利。
安已经多年没有亲近过异性,因身份敏感,也因分身乏术,他像一个最清心寡欲的鳏夫,照顾自己唯一骨肉,战战兢兢地在自我牺牲中平淡地生活着。
说不寂寞,也是假的,但如果寂寞已经变成血液继续流动的原因之一,那么坚持这样一个端坐不动的姿势,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准两点的时候,安喝完了第一杯水,他站起来,准备去洗手间取第二杯。
经过衣帽间的门时,他听到里面有轻微的响动。
有时候我们深夜睡下,头脑还清醒的时候,也会听到家里某个角落传来奇怪的声音,像是木头的呻吟,或者墙壁的颤抖,转瞬即逝,我们也就出一口长气,安心地闭眼。
但他现在听到的,并不是那种虚惊。
那是很实在的嘈杂,而且有越来越喧哗的趋势,似来到一家小型剧场的后台,五分钟后要上台表演的艺人们,正在发出的那种动静―――不是说话,不是歌唱,是一味的吵。
安悄悄打开了门。一切声音嘎然而止,如同幻觉。
里面没有光。黑暗的房间里,只透进卧室里的一丝亮,常人连物体的大致轮廓都绝对看不见。但安不是常人。
他第一眼就注意到,左边,放春装的那个独立架子上,由知名设计师成套搭配好的数十套衣服,本来好好地挂在衣通上,现在全部下了地。
下了地,但并没有尽衣服的本分,软软委顿下去,而是倔不可言地挺立着,裤腿空空的,但笔直,袖子或交叉,或环抱,似在惊疑不定,其中一套宝蓝色短袖V领衬衣加雪纺长裤,腰身搭配一条过渡色饰带的,动作看来比谁都快,已经跑去了鞋架那里,裤腿下摆好一只露趾系带凉鞋。要说那姿势比一个真人到底少一点什么的话,估计也就是领子上的一张脸了。
利先生的确没有神经衰弱。她所看到的都是真的。
居然还能够坚持在这里睡觉,甚至还睡得着。安觉得这个女人,真是了不起。
他把门稍微开大了一点,更多的光透进来,这时候直立在地上的一套套衣服,猛然被人抽走一口气般,齐齐瘫软在地。散落如棉丝―――本来就是棉或丝。
更有一声极低微,传入安耳中却不啻晴天霹雳一样的“咿”。
来自天花板上。
安悄无声息地扑过去,这瞬间眼睛中闪出锐利光亮,虽然重伤新愈,整个人却轻巧迅捷得像一只老鹰,窜上天花,他的手指轻轻按在衣架顶端的一个角上,临空扬头,仔细观察天花板上,那里严严实实,被淡紫色壁纸包裹,毫无破绽,要说有什么东西可以藏匿或进入,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那声微带惊讶的叹息,的确从此处传来,甚至安以自己惊人的耳力担保,就是从自己正在查看的那个点上传来。
是来自天花板的那一头吗?利先生的卧室,已经在顶楼,天花板的那一头,就是天台。
安不假思索,直接跳到了斜对角的窗户前,掀帘,开窗,闪身出室,一气呵成。
壁虎一样贴墙游动,从容而极速,眨眼功夫上了天台。
夜幕天鹅绒一样蓝。
朦胧星子点缀,暗色里,安看到前面有一只很小很小的狐狸,正在一窜一窜地逃跑。
这只小狐狸,通体纯黑皮毛,跑到了天台上,似乎觉得已经逃得足够远了,干脆一屁股坐到地上,尾巴把自己脖子一通包住,两只小爪子抱在胸前,打了个哈欠,眼睛滴溜溜的。
歪着头,这时候看到安了,倒也不吃惊,随便打量了他两眼,又打了个哈欠。
安站的地方,离那只小狐狸大约三米远,三米的距离,他自信可以在瞬间跨越,甚至快过闪电或声音。
但就在他这一念闪过,随即动身之时,那只小小狐狸,忽然飞快往后蹭蹭蹭,往后蹭出一段距离,歪着头看他,似乎还在笑。
仍然是三米。
安吃了一惊。他脚步刚落地,立刻再度发动,直扑上去,不要说狐狸,就是自然界中速度最快,反应最灵敏的豹子,也闪不过这一扑。
但是小狐狸瞬间启动,落地,最后结果,仍然离他三米。
它那双转来转去的黑眼睛;仿佛能深入安的思绪,一念初生,电光幻影,却牢牢在它捕捉中。
这只小狐狸的动作,并不算特别快,但它料敌之意,在意起之先,得以从容应对。
既如此,倘我无意?
安两击不中,反而静下来,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心不动,意亦不随,如此心平气和,然而身体不曾断绝行动,一举手之间,已经将那小狐狸轻轻提在了手里,那小狐狸始料不及,当场大吃一惊,它的反应也很特别,竟然和鸵鸟如出一辙,两只爪子一下蒙住自家眼睛,飞快蜷缩成一个毛团装死,在安手里窝着,提起来端详,却在指缝间发现那小狐狸漆黑的眼睛,向他调皮地眨了一眨,一阵不祥预感从安的脑子上一滑而过,手里忽然空了。
他诧异地抬头,看到天蓝夜色的空中,多了一个人。站着,在虚无之中。
女孩子。大眼睛比灯笼还亮,梳一个直刘海的妹妹头,两鬓的直发长长垂落,乌黑顺滑,
身材很高,神情很淡定。看到安眉毛一挑。落下来。
安与她眼神相遇的瞬间,对方喃喃:“好强杀气。”
转头又说了一声:“别怕别怕,出来吧。
从那女子的身后,拖在地上的风衣里,蹒跚蹒跚地,那只小小狐狸走了出来,对安天真无邪地笑,仿佛在说,你来抓我啊,你来抓我啊。。。
安忍不住笑了出来。那女子眉毛又一挑。
会笑的人,未必不是坏人。有幽默感和艺术家风度的,也常常是顶出色的恶棍。
不过,最少都有一点人情味。
他一直在看着那只真的好小好小的狐狸,找到靠山之后,便半点心机都欠奉,无聊地打量着四周,渐渐陷入某种神秘冥想之中,若有所思,表情傻傻的。而那个女子,就一直打量他,眼神渐渐放软,忽然站起来,叫了一声:“阿展,上来。”
那只小狐狸原来就叫阿展,听到人叫,翻了翻白眼,好不辛苦地慢慢站起来,非常不情愿活动的样子,发了好长一阵呆,才抓住那女子的裤脚,一点点往上爬,从它的速度来看,要爬上肩膀,说不定要一年。
那女子郁闷之极,终于忍不住罗嗦起来:“他妈的,你爹和你娘跑起来比飞机还快,那基因怎么变的,生出你来比乌龟还懒,你干脆改名叫秦乌龟算了。”
那只小狐狸爬起来真的很像乌龟,腿脚一伸一缩的,最抵死的是,每伸缩一次,就像刚上了趟喜马拉雅山,还要深呼吸一阵…你说你至于吗?
乘那小狐狸在爬裤腿,安把眼光转回去,终于开口,说:“是你让那些衣服活起来的吗。”
那女子怒目远睁:“我?我至于那么没出息吗?”
手一指,把小狐狸给出卖了:“是它在上恶作剧这门必修课,老不及格,我带它出来做练习的。”
对话内容,绝不与任何人的常识相符,不过自从在C城遇到姓朱,其中有一个家庭成员长得很猪的那一家人之后,他超级强的适应性就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