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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判定他就没有杀害那名女子。刘虎依然是头号嫌疑犯。顺便询问存车场大爷,老大爷表示,确实有一辆过夜车的车主向他抱怨车门被撬,但幸亏没有被偷走,于是赔偿了部分现金了事。
电话询问母女二人,问是否当晚除了死者与行凶者,是否还看到不远处有第三人,母亲表示,因为先前只注意到那起车祸事故,并没有留意到还有其他人。尝试联系当晚那两部出车祸的司机,是否能从他们嘴里套出些线索,又因为两人协商私了没有归交通队,而无从查找。
我必须从这5个证人的支离破碎的记忆片段拼凑出一幅完整的行凶经过。假设刘虎所言为真,那么将这6人的描述梳理出一个情节。
当晚,黑牛城道上发生一起车祸,母女二人即将驾车经过。与此同时,那名路人发现一名眉头有伤疤的男子在行凶伤人,继而转身离开现场,成为一个名目击者,稍后刘虎因盗窃车辆未遂,也发现了一名男子在杀害一名妇女的场景,他追了过去,而恰在此时,那对母女驾车经过,也察觉到了路边有异常情况,而闪灯鸣笛,将行凶者吓跑。成为第二、第三目击者,这时刘虎赶到女子身边,察看女子伤势,又被存车场老大爷发现,成为第四名目击者,那么在阳台的男子宣称看到了一名刺杀并逃离的完整过程,后面没有其他人跟来。综合分析来看,路人只看到了行凶的场面,母女二人看到了行凶及疑犯逃离的场面,而这三人都没看到后面是否有人跑到受伤女子跟前。老大爷只看到疑犯逃离的场面,也目睹了整个结局,再没其他人跑到受伤女子跟前,阳台男子则看到了疑凶杀人到逃离的场面,同样目睹了整个结局,每看到其他人跑到受伤女子跟前。如果每个证人的证词都准确的话,众人自始至终都是看到一个行凶者。那么,刘虎虚拟出的那名行凶者,并不存在!他依然是凶手!这一切都是他编造的彻头彻尾的谎言。他将面临着法律严厉的制裁。 但是,一个新出现的线索打乱了我的思绪。据死者丈夫反映,银行的信用卡消费记录表示,案发当天该女子曾新购得一条金项链,而在女子尸体上并未查获,联防队员也表示抓捕到刘虎时身上也未搜出金项链。看来刘虎将凶器抛弃但把抢劫来的金项链隐藏起来。
如何才能让刘虎认罪,供出凶器及金项链的下落呢?我决定第三次提审刘虎。
这一次,刘虎拒绝和我见面,我让狱警强行把他带到审讯室,逼问其凶器及金项链的下落,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刘虎恢复了骄横跋扈的态度,对我视而不见,拒绝回答我的问题。僵持了三个多小时,还是没有审讯出个结果。这时,一名年轻的女警推门进来,递给我一杯水,而刘虎忽然腾的站起来,死死的盯着那女警,脸色在急剧的变化。我好奇地望了望女警,并没有什么异常之处。而刘虎则哆嗦着说:鸭子!鸭子!对,没错!是鸭子。我这才注意到,女警的头发上别了一个鸭子造型的黄色发卡。我疑惑的问道:没见过鸭子发卡么?
刘虎则激动地说:警官!你一定要注意一个跑起来像鸭子的人!我吃惊地问:你胡说什么呢,乱七八糟的。刘虎异常肯定地说:看到那个鸭子造型,我突然想起来了,那天晚上我追的那个男子,奔跑起来很像只鸭子,左右晃动的很大。我立刻喝止了他:别再编造那些谎言了,现场只有你接触过那名死者,到现在你还不交待么!
刘虎在被带离审讯室时,嘴里仍高呼着:跑得像鸭子的人是真凶!我实在是无法理会他的狗屁鬼话还是什么幻觉。
转天,我穿着便衣,再一次去了案发现场,期望能得到什么启示,或是能找到遗留的凶器。在途经乐园装饰城时,我突然被一个身影所迷惑,那是一个蹲在路边等活的“水猫”,天津话讲那些为别人打零工的外地装修工叫“水猫”。那个装修工长得高大魁梧,从背影看,我竟然误以为是刘虎释放出来了。走出去几十米,我心中猛的一震,鬼使神差的又掉头回来,冲那名低头的装修工说道:师傅!会木工活么,我那有个柜子要打。装修工抬头应了句:没问题,我就是木工。看到他的面孔,我再次震惊了,他的眉头正好有一块刀疤样的痕迹,不过是在右侧眉头。这一系列的场景仿佛是在我以前的某个记忆中出现过,同样的场景,同样的感觉。
我带着这名装修工穿越黑牛城道,看到路灯即将变红,我一个闪念划过,对师傅喊了句:受累赶两步,灯要变红了。我和他一溜小跑穿越马路,我故意和他错开半个身子,从后面看去,他的跑步姿态竟然十分的像一只鸭子,左右摆动幅度很大,刚才走路时完全没有察觉,确实是只有跑起来才能发现。
带着他往前方一个派出所方向走,他焦虑地问我:您家这是在哪啊,还有多远。我笑着告诉他,马上就要到了,这时迎面走来几个从派所出来的警察,其中一个人我还认识,我打着招呼:老王,今天我找个师傅给咱做柜子,咱一起带他去看看吧。说完我使了个眼色。老王立刻心领神会,几个人不经心的围在装修工身旁。老王哈哈笑着:等你半天了,那柜子尺寸还得请师傅重新量一遍。此时,这个装修工已是惊慌失措,但已经骑虎难下,硬着头皮乖乖地和我们进了派出所。他带着颤音说着:俺手艺不行啊,还是找别人吧。老王则拍着他肩膀安慰道:既然已经到了,就看看吧。看你这样子没问题。到了拘留室门外,老王指着里面的一个小木柜说:师傅,您看看,就照那个柜子做就成。装修工冷汗直流,已经迈不动步,看看众人的表情,磨磨蹭蹭的进去了。铁栅栏门随即关闭,上了锁。这么奇特的“请君入瓮”抓捕方式,也是我平生没有遇到过的,我和老王相视一笑,就地展开审讯。
很快,没费什么周折,那个装修工就交待了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他在深夜看到一名下班的女子,脖子上有条金项链闪烁,便带上手套,上前实施抢劫,但遭到女子激烈的反抗。厮打中,他将该女子刺死,将金项链取走。这时后面一辆汽车冲他鸣笛,并察觉到有人向他跑来,于是惊慌失措的逃跑。这些供述与刘虎的描述相一致。同时我们从他的工具箱里搜到了一把作案的工具刀,继而从他暂住地起获了那条金项链。
刘虎终因盗窃未遂而被判刑,但是,他的命保住了,已是从鬼门关里走了一圈,又被活生生的拉了出来。再次面对他时,我告诉他:经过查证,你的杀人嫌疑被洗刷了,但你必须要为盗窃待上一段时间,这些日子以来,你承受了难以忍受的压力,我希望你能理解我们的苦衷,我不想放过一个罪犯,但也绝不想抓错一个好人。同时希望你能好好改造,我会尽快安排你的儿子与你见面。
刘虎委屈的像个孩子一样,哽咽着对我说:警官!我虽然并不认识你,但我会这辈子都记住你,其实,当我带上这脚镣,我就以为我不会再活着出来,你们并不相信像我这样的一个人的话,我也不再相信你们,但从我第一眼看到你,我觉得你是个值得信赖的人。
至于那5名目击者的证词,至今也令我无法解释,难道说记忆真的会产生扭曲么,与事实大相径庭。我尝试着做出如下的解释
该母女两人看到的是装修工正在行凶的场景,而女儿为什么会一口咬定是刘虎呢,我觉得是女儿从小就被灌输老虎吃人的可怕印象,当她看到警方提供的多名嫌疑人照片时,一眼看到刘虎前臂的老虎纹身,便产生了凶恶的联想。这个信息编码在记忆中成为一个标签,使他和嫌疑人的形象产生重叠,似乎嫌疑人就该长成这个样子,于是就指正是刘虎。而母亲出于某种认同女儿的观点,连小孩子都能认出,而当妈妈的当然也能认出的动机,随从了女儿的观点,再加上那些照片中只有刘虎与真正的凶手体貌特征接近,这也给母女二人一种强烈的暗示,案犯就在这堆照片中,一定要在这堆照片中找到凶手,否则就产生愧疚的感觉。并且警方同时让母女二人辨认嫌犯照片,使得母女二人心灵上产生了互动沟通,产生了心理干涉现象。也造就了这个疏漏。 而那名近距离看到疑凶的路人,给他的记忆刺激最深的就是那个刀疤,刀疤就是罪犯,罪犯就使刀疤,这个强烈的符号使得刀疤与罪犯划上等号。他并没有清晰的分辨出究竟在左侧眉骨,还是在右侧眉骨。鼻子,眼睛,嘴的特征全被这刀疤所掩盖。其他的体貌特征差别将不再对他的判断施加影响。所以,对他来说,无论刀疤在哪里,无论鼻子如何,脑门如何,只要是照片中有刀疤的人,必定是凶手,从而完全忽略了其他的细节。就如同你能记得某人嘴边那醒目的痣,却不记得那人的牙齿是否黄,如果让你回想那个人,你脑海中必定浮现出那个痣。那个人的体貌特征在你的记忆中,完全被那个痣的符号所代替。
当人们看到如此血腥的场面,受到强烈情绪影响的时候,会对某些事物特别注意。正因为如此,他所注意的范围就会变得狭窄。从而,人们可能会对感兴趣的一些细节记得非常清楚,而另一些同样比较重要的细节就会完全忽略。这样,在不经意的时候就会产生一些记忆上的错觉。
在特殊情况下,有人甚至对眼前的事物。 “熟视无睹”、“充耳不闻”。比如探索节目中介绍到这样一幅场景,研究员要求一些被测试的观众观看一个拍篮球的片断,并要求他们心中默数出那个运动员一共拍了多少下,当观看完毕后,观众们胸有成竹的准备回答问题,但是研究员却要求观众们回答画面中是否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观众们谁也答不上来,于是再次重放那个画面,发现在运动员拍篮球的时候,一只黑猩猩从他的身后走过,这么醒目而又滑稽的场面,被在场的所有观众所忽略。
至于那个老大爷,则是实事求是的描述了自己所见到的经过,但是为什么他也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刘虎的照片呢?事后在和老大爷的闲聊中得知,老大爷曾经在马路上见到过一个强壮的男子殴打自己的老婆。这样的场面,让他在对案犯的回忆时,对他的记忆编码产生了内隐联系反应,使他本能的感觉到强壮的人很粗鲁,很残暴,最有可能是凶手。就如同我们看到鸽子就想到了和平,看到了玫瑰就想到了爱人。这样的关联效应造成了记忆的错觉,下意识的选择了同样健壮的刘虎照片。
而更为诡异的是那名阳台目击者,竟然无中生有,声称看到了刘虎挥刀杀人,并潜逃的画面。其实,他并没有看到真正的凶手那名装修工杀人的场景,他只是看到了刘虎在受伤女子身边救护,并逃离的场景。那个杀人场面完全是他主观臆测,凭空想象出来的,这完全是不存在的而又逼真的虚假记忆在作怪。人们在看到一些支离破碎的场景时,就会主观地、不自觉地将这些片断组合成一个很符合逻辑关系的、合理的画面。他看到昏暗的灯光下,刘虎在那倒地的女子身边实施救助,在他看来更像是图谋不轨,于是自然而然的把先前行凶的场景补充进来,使得这个场景连贯,解释得通,随即大脑便被补充进了那不存在的杀人场面。逼真的如同真实发生一样,让他误以为那就是当时真实的经历。
在记忆中,我们回味过去那美好的时光。在记忆中,我们一起去海边看那夕阳。在记忆中,你已成为我无尽的惆怅,这一切,令我神伤,这错觉,令我彷徨。
外传
网友clytzelili 写的一个案例
一直都是骆驼叔叔写故事,他今天没来。我写了一个,发上来大家瞧瞧,当然不如骆驼写得好,在他还没有更新之前,大家就当打发时间吧。
头戴王冠的少女(上)
冬尽春来,郁金香仿佛一夜之间轰轰烈烈的绽放了,水红的,明黄的,我家门前的骑士街上开满了小小的火焰,明亮的燃烧着。提起温哥华,大家总是说“quiet and peaceful”,安宁而平和。这座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西岸的城市里居住着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有红头发的爱尔兰人,有眉心点一颗“并蒂”的印度人,也有裹着面纱的伊斯兰妇女。当然,在少数族裔中最多的莫过于操着各种方言的华裔了。
我的全名是Jason Failzeon Lam,杰森,家辉,林。一个典型的CBC名字,杰森是我的英文名,后边的是我几乎用不到的中文名字。我出生在香港,父母亲是澳门人。在我5岁的时候,一家又搬到了温哥华。升小学前,母亲担心我被欺负,送我去学咏春拳。那时学校里都是人高马大的洋童,罕有东方面孔。上周我开车经过西敏寺小学,隔着马路向操场上望去,竟有一半的孩子是黑头发,黄脸庞。感慨之余我庆幸自己没有丢下中文,尽管小时候的我是多么不情愿搭1个小时的车去列治文市参加周末的国语补习班,如今终于排上用场了。
同大多数孩子一样,我22时毕业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省立大学,获得生物和统计学双学位。
同大多数孩子不一样的是我报考了联邦警察。或许是男孩子挥之不去的英雄情结,每当我看到披着大红斗篷,骑着乌亮高头大马的皇家骑警在巡逻,都忍不住羡慕与钦佩。连念到他们的名字………“RCMP”都令我心驰神往,如今我也是RCMP的一员了。
加拿大的警察只有一种,所有的事故无论交通,刑事,纠纷都由RCMP处理。初当警察的日子很是枯燥,先是每天开车巡逻,白天开发单,晚上抽查醉酒驾车。两年后,我被调任缉毒科。B。C省的大麻种植日益猖獗。大麻生长需长时间日照,作案者多将大麻种于花盆中,放置在地下室,24小时打太阳灯。我做的工作便是标出用电量奇高的住宅,出警的工作则轮不到我这个资历尚浅的下士。
2002年10月,一个异常晴朗的早晨。我一如既往的在分析大温地区用电报告。派特森督察传我到他的办公室。
“杰森; 你档案中写你会讲中国官话。”他开门见山的说,“是什么程度?”
“口语交流没有问题,读写有困难。”我说。
他点了点头,若有所思的样子。如刀削的鼻翼两侧皱起深深的法令文。
“杰森,我们需要你参与处理一件刑事案。”他清晰地说,“当事人均来自中国大陆,你会说他们的语言,方便交流。”
当派特森督察递给我黄信封的那一刻,我不知道自己正在走入一个在10年的骑警生涯中所遇到的最悲哀,最灰心,最无奈的泥潭。
打开信封,先看到的是一张照片。在之后的一个星期中这张照片被报纸头条多次刊登。至今想起,我仍是心中一震。
多么美丽的女孩子啊。
一张雪白的面孔,尖尖下巴。缎子般的黑发垂到肩膀,大眼睛盛满笑意,嘴角俏皮的弯起。我始终认为中国的女孩子是最美的,眼前的少女就像一只阳光下的玉瓶,晶莹透亮。单只一祯照片已经像磁石般地吸引住我的目光。
她有一个好听的英文名字叫做Stephanie Chen,意思是戴王冠的少女。21岁的Stephanie是北京人,2001年7月抵达温哥华,在一所学院修读本科课程。资料中有她的成绩单,我略看了一下,平均分在A+; 1个月前的两门课考了全班第一。真是漂亮又聪明的女孩子。
Stephanie 同19岁的男友李京以及李京的表哥唐安共同居住在一套两室的出租屋。李京就读于著名的西蒙飞沙大学,唐安则是一所语言学校的学生。
2002年10月10日晚间12点,警局接到李京的报警,他的女友Stephanie失踪4小时。介于规定要求失踪24小时才予受理,骑警建议他次日再打电话。至派特森督察同我谈话时,距第一次报案是72小时。
我立刻和同事爱德华去探访Stephanie的住址。雪莱街1300号是一座普通的两层半洋房,半地下的两房一厅出租,楼上则为房东自用。房东金太太说李京兄弟二人在这里住了已有一年,房租每月600。4个月前他们说有一个女孩子想搬来,于是房东涨了50元房租。金太太帮我们敲租客的房门,一个憔悴的男孩子开了门,他便是李京。
看到我们他非常的悲哀和愤怒。
“三天了。”他说。“为什么你们现在才来?我在Stephanie 失踪4小时的时候就报了案,可是你们不管。”男孩的眼眶红了,哽咽着。
爱德华警官和我轻声安慰他。
“我睡不了觉,吃不下饭,什么都不能想,就只守着门坐着,总觉得就在下一分钟,会听到钥匙的声音。”大滴泪水从李京尚且稚嫩的脸上趟下来。我看了也不禁动容。
在我们的解释和安抚后,李京和唐安叙述了事情的经过。
10月10日晚 上8点,大家准备做晚饭的时候发现没有食用油了。Stephanie提议去离家步行10分钟路程的S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