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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知识、认识--财会人员如何-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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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⑷ 本是常识,但由于税法上的特殊性,因此偏重于知识,需要专业了解具体规定后才能正确处理。


五、财会知识的结构和运用
(一)关于认识

笑话:一丝不(苟/挂),关于潜意识对于判断所起到的作用。

(二)积累常识和知识,是提升认识的基础
举例:会计规范和税务规定的差异(税法和会计规范的各自效力问题)
1、《税收征管法》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3、认识:会计处理以会计规范为准,其间涉及到税务事项的,以税法规定为准。
(学习:了兄说的是税务与会计之间关系的基本原理,会计准则管账,税务管税。但是,经常有专门的税务文件规定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无语)

六、对比、总结,提高认识
(一)福利费的案例:
新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下,福利费应当如何处理?
1、会计规定:
⑴ 《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第一条:
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
⑵ 具体会计核算方面:准则指南附录中,对于2211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明细进行了列举,其中包括了职工福利费,因此企业可以单独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2、所得税法规定:
⑴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⑵ 国税函(2009)3号文:
① 企业福利设施计人员费用
② 职工保障性支出
③ 其他福利性支出。
注意: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3、综合以上规定,可以形成如下的认识:
⑴ 会计方面:不再按比例计提福利费,据实列支,单独设置明细核算;
⑵ 税法方面:单独设置明细账目核算所发生的福利费;
⑶ 建议:财务人员应当关注福利费的实际支出和可以扣除的限额,以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⑷ 推论:
① 推论一:为了准确核算相关成本,可以根据准则的规定,合理的预计福利费支出,如预计辞退福利;
② 推论二:为了准确核算存货成本,在有充分根据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历史经验等合理估计计入成本的福利费。
(学习:从费用管理、预算控制、管理会计等方面考虑这两个推论的价值)
(二)总结延伸,拓展思路
工资薪金的案例
1、税务规定:国税函(2009)3号文第一条: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⑴ 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⑵ 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⑶ 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⑷ 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⑸ 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2、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
国税函(2009)3号文第二条: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学习:《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3、认识:
⑴ 企业应参照规定的列举,对非工资薪金项目最好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⑵ 这是申报纳税以及日常税务处理的依据,日常会计处理中,参照注意这些规定,会减少纳税申报时的调整工作量,并可以减少因为遗忘、含混等潜藏的纳税风险。

(三)手续费处理的案例
认识更多是在常识和知识的基础上对问题的分析判断能力,或者说是对常识和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案例:甲单位欠乙客户3000元,通过银行汇款,对方同意承担汇款手续费30元。因此,该单位汇出了2970元,并垫付了30元手续费。应当如何会计处理?
1、分析:
⑴ 涉及的知识和常识都比较简单,考验的是深入分析判断能力和认识问题的能力;
⑵ 重要性原则是一方面,关键的是要考虑问题的实质。
2、处理方法一
⑴ 汇款2970元  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⑵ 支付手续费30元  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现金
⑶ 转抵款  借:应付账款;贷:其他应收款
分析:这种处理方法只考虑了付款方的账务处理,没有考虑收款方的差额问题。
深入分析:需要完整准确地反映业务实质,并通盘考虑双方账务处理的需要。
2、会计处理二
⑴ 认识:
甲企业实际付出了3000元,乙客户如果是现金或支票等方式,确实也收到了3000元。但由于银行插了一杠子,收取了手续费30元,造成乙客户实际只收到2970元。现已企业确认负担该笔手续费,就应当有相应的单据进行会计处理。
⑵ 会计处理
汇款2970元,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手续费30元的处理,可以有以下两种方式:
2。1 用现金支付手续费,将手续费原件转交给对方,并要求对方开具30元的收据,用此收据和手续费复印件处理账务: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这是一种变通的方法,仍不严格规范。
(学习:注意手续费单据的抬头,通常都是付款方的名称,交给收款方下费用似有不妥。)
(学习:注意票据的问题。通常默认对方已经开具3000元的收据或发票,再开具单据有重复的问题;或者假设收款方此前已经全额开具了发票,这次先开具2970元的收据,再开具30元的收款手续同时对应费用科目,仍有问题。)
2。2 用银行存款或现金支付手续费
2。2。1
甲企业以手续费单据入账,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
2。2。2
甲企业收到乙客户开出30元收据,收取垫付的手续费,借:现金/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
2。2。3
甲企业向乙客户开出30元收据,支付差额,借:应付账款;贷:现金/银行存款。同时,乙客户入账,借:现金/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⑶ 解释:
2。2。2同2。2。3金额相同,方向相反,意义不同:甲企业收到的是垫付的手续费,乙客户收到的是应收账款的余额。
(学习:如果仍采用这种方式,与其双方对开收据,不如直接由对方拿出30元现金进行处理,或者用30元单据到对方报销。避免事后审计或者税务上的麻烦)
此处理方法相对较规范,但仍有不足,如单据不完善,传递困难等。究其根本,在于这种业务本身不规范,中间环节断裂。
(学习:最关键的,一定要有对方的书面同意函或委托函,否则的话,事后很难说清楚)
(学习:帐务处理的时候,一定要站在双方的立场都考虑清楚,特别是某些不正常的涉税业务,就怕自己这方处理干净了,结果对方出事了。)
(学习:实务中有很多双方约定与会计处理/税务规定产生的矛盾,例如常见的买房方承担卖房方的税金,单位承担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等等,都需要类似这个案例的思路。)
(学习:外资企业验资的时候,经常发生这个案例的情况,股东投入汇款30万美元,实际到帐299985美元。)
(学习:无论是收款方还是付款方,对于现金单据,一定要注意名头)
(学习:涉及到信用证的时候,有很多银行的中间费用,有的应当付款方/开证方承担,有的应当收款方/议付方承担,还有的应当转让方承担,以及最麻烦的没有明确规定承担方需要协调或者付款方强制收款方承担的情况。)

七、职业判断能力三元素的关系
1、注重积累:知识和常识的积累,是提高认识水平的基础。除了专业知识,还要注重社会常识的积累。
2、相互关联:常识、知识和认识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关系。
3、注重运用:实务中遇到问题要多思考,细分析。
4、判断力的提高:随着认识水平的提高,可以学习、理解和掌握更多的知识,并将之转化为自己的常识。
5、要注重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将复杂的问题分解,转化为一系列简单的、基础的问题,分别分析解决,最后进行综合判断,得出结论。

八、综合案例:借款手续费
为扩大经营,公司二位自然人股东分别借款300万元和500万元,投入到公司,请问公司能否扣除其借款利息?
(一)分析过程
1、分析要点:要分别考虑会计、税务、法律方面的规定,税务方面需要注意利率因素、个人借款因素、关联方因素等。
2、一般常识:借款需要支付利息,但股东自身向他人借款的利息应当由其本人承担。企业能否向股东支付利息,需要进一步分析。
3、相关法律常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法(民)发〔1991〕21号
第六条: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七条: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学习:即所谓的四倍/复利高利贷,)
4、会计专业基本常识
股东个人借款业务,与公司向股东借款业务,是两项经济业务。根据会计主体假设,应当核算公司向股东借款业务。
除非公司与股东之间有协议,或者直接由公司向债权人借款。
(学习:涉及到改变借款用途的法律风险)
5、所得税基本常识
5。1 2008年1月1日前,《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学习: 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5。2 2008年1月1日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延伸分析:对于向个人支付的利息,总局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实践中不一致,有的地方可以,有的地方不可以。
(学习:大连大地税函'2008'36号第一条: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一律不得税前扣除。各基层局不得为贷款个人代开发票。)
5。3 防止资本弱化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金融企业,为5:1; 
  ·其他企业,为2:1;

(二)得出认识
1、会计方面:没有明确限制,只要是与经营有关的借款及其利息,就应当确认。涉及到关联方交易的应当予以批露。
2、如果约定利率过高,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3、税务方面允许扣除企业之间借款的利息费用,但对利率由限制,同时涉及关联方的有防止资本弱化的规定;
4、向个人支付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扣除,目前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关注当地的规定。如果没有限制性规定,注意第3条的限制,以及需要对方提供相应的票据(有的地方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利息发票)

(三)形成结论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会计上可以列支利息费用,但能否税前扣除,要判断是否符合税法的各方面规定:
1、地方上有无明确的规定
2、利率是否超出标准
3、是否符合关联方的限制。
会计与税务有差异的情况,各从其规定。

九、综合案例:看门狗的会计处理
案例(续):前面提到的王会计的烦恼
(一)化繁为简,将问题分解成一个个简单的小问题分别考虑
1、购买警卫犬的支出是否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
⑴ 常识:CAS0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推演:只有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或者费用。
⑵ 社会常识:警卫犬可以起到保卫和安全的作用。
分析结果: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可以确认为企业的资产或费用。
2、确认为资产还是费用
⑴ 常识性知识:CAS0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⑵ 常识性知识:CAS0第三十三条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分析结果:通过资产和费用的定义,倾向于符合资产的定义,但也不排除具有费用性质。需要进一步分析判断。
3、确认为资产还是费用(深入分析)
⑴ 常识:会计要素的确认既要符合定义,也要符合确认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CAS0第二十二条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⑵ 资产确认条件:CAS0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⑶ 费用确认条件:CAS0第三十四条 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分析结果:购买警卫犬是一种资产被成另外一种资产,并没有导致企业资产直接减少。因此,相比之下,更符合资产的特征。
3、流动资产VS非流动资产
⑴ 常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⑵ 分析:如果确认为流动资产,可能是:
① 其他应收款:如果不将警卫犬直接作为企业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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