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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 三世-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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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终于看见你的样子了,原来是个好漂亮的姐姐呢,跟我想像中的一个样,我就知道心地善良的人不会长得难看……好啦,再见了,我要回去了。你要小心点。保重!”

  “小沙……”

  “怎么啦?”

  “谢谢你!”

  “哈,千万别告诉把认识我的事情告诉别人听,这是我们的秘密!”

  小沙在电梯关闭前的留下的最后一句话令我心中泛起热流。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如何敌对的立场,总会有那么一种人,会超越仇恨、对立、种族、战争、压迫、危险,只听从自己内心的信念而行事。

  那种信念,叫做人性。

  在信念的光华下面,生命的重要性得到提高,超过战争的正义性,超过立场,超过种族,超过所有。

  “你也小心珍重!”我在心里默默地说。

  “轰隆隆”马达的声音在窗外响起。

  那架超级漂亮的小型飞机出现在玻璃幕墙外面。

  我匆匆跑过去。

  飞机只是稍作停留,正在往高空飞去,下方是密集的枪弹声,还有不同楼层发出的人类惊恐的尖叫声。

  这群吸血鬼们被激怒,已经豁出去了,不管任何后果,他们根本不怕惊动这憧楼里面比他们多上几十倍的人类。

  我搬过楼道上的垃圾筒用力往玻璃幕墙摔去。

  一下,又一下,我的手酸得发麻。

  钢化玻璃丝毫不动。

  我绕着楼层转了小半圈,终于发现可打开的窗户,这用的可不是钢化玻璃。

  但当我打破玻璃探出头的时候,我发觉飞机已经飞得又高又远,他们是已经放弃我了吗?

  更要命的是楼上的吸血鬼们发觉这里的异动,开始往下转移。

  就在我打算靠自己双腿逃离这憧楼的时候,我丝毫听见空中传来“汪汪”两声狗吠,然后,那小飞机在半空划了一个漂亮的半弧,调头过来。

  “不不,太危险了……”我喃喃说。

  大楼里面枪弹齐发,飞机不能靠近有效射程以内。

  “啪啪”,急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奔得那么急,一定是来搜捕我的吸血鬼,因为人类都吓得双手抱头龟缩在地上了。

  “啊,看来今天我就得慷慨就义了……”我正自言自语,转过身去打算对付吸血鬼,忽然听见身后“夺”的一声响。我急忙回头,刚好赶得及看见一道银色的光芒停在窗内,原来是一根银光闪闪的钢索被强力的发射装置射入窗户,另一头远远地牵在还在不住兜圈的飞机上。

  “抓紧这钢索,我们拉你走。”

  居莉莎在脑海里的提示。

  我拎着那根只有我小指头粗细的钢索,下面,是二十六层楼的高度,我只是想想都觉得头晕。据说从十层楼跳下去的人体已经可以砸破钢铁车顶,这样的高度摔下去,大概会非常精彩吧,也许就跟摔破一个西瓜差不多。

  “快!”居莉莎催促我。

  有十数人一拥而入,个个手持武器,虎视眈眈:“该死的人类,快投降吧,你逃不掉了……”

  我将钢索在腰间缠了两道,将里面穿着的衣服撕下两块来,草草缠在手上,握紧钢索,深深吸一口气,“死就死吧,我来了。”

  两腿一瞪,我飞跃出破窗。

  吸血鬼们怒叫着扑上来,还有的远远拿不准准头就开火。

  我吊在钢索上在半空不断旋转,头晕眼花。

  “小心了。”

  “嗖”一声响,我的身体被强力拉扯,整个人随着高速收回的钢索往飞机方向扑去。

  呼呼风声,我的脸很痛很痛,手都麻木了,我总是错觉我的手里并没有握住东西,因为没有任何感觉。

  我现在的飞行速度,大约会跟一枚鱼雷差不多吧,我会撞上飞机,化为尘埃。不,应该会洞穿飞机,从这头穿出那头,化成血露碎肉滋润一大片土地。

  “啪——嗞……”

  我真的撞在一个物体上面,但非常柔软,应该不是飞机,然后,那东西发出嗞嗞声,似乎正在快速放气。

  我睁开眼,我撞在了一个很大的气垫上,我的位置,不偏不倚,位于小飞机两排座位中间的一个一米宽的小走廊上,真是精确。

  我晕晕的眼睛看过去,看见有三条狗朝我笑。

  我用力晃动脑袋,将三条狗摇成一条,可是它脸上还在笑,很欣慰,很高兴的样子,看上去是发自内心的。那么好吧,我接受这一条会做人类笑容的狗。

  正在开飞机的居莉莎回转头来,她身上又扎了不少布带,但她的笑容是如此美丽,我从来没有看过的。

  如果说她一贯的表情是阴转多云,此刻就是大放晴。

  她说:“欢迎你再次光临我的蒙娜丽莎号。”
 
第十六章 命运的选择 



  “蒙娜丽莎号?”

  “不错,够漂亮吧?”

  猎人可真是一个臭屁的种族,一点不晓得谦虚。

  “还不错啦。”我转过去对着沙克,它抬起头来亲昵地迎向我的手。

  “这只狗叫沙克?我刚刚好像听到吸血鬼王子也叫沙克,还有我认识的一个吸血鬼小朋友也叫沙克,这个名字这么流行吗?”

  “不,他本来就是吸血族,他的灵魂寄寓在狗的身体里面,所以我叫它沙克。”

  “我就是说这个名字对于吸血族很流行嘛。”

  “不不,它就是沙克王子。”

  我张大了嘴。

  居莉莎则转过头来严肃地向我点了点。

  “你是说……你曾经与吸血鬼王子是恋人?”

  居莉莎脸上闪过一丝苦涩又甜蜜的微笑,又点了点头。

  我像个傻子一样看着她。

  居莉莎轻轻叹了口气,“猎人族和吸血族是天敌,我想你已经知道了。”

  “慢着,为什么是天敌?”

  “这是上帝的安排吧,这两个种族自出生那天开始便注定是敌人,由流淌在血液里的命运决定。”

  “那么长的历史,你们从没有试过和解过?”

  “基本上是没有可能的,只要存在利益关系,你要知道,我们和吸血族之间存在一种换生的状态。”

  “换生?”

  “没错。如果猎人族捕获吸血族,吸取到足够吸血族的鲜血,猎人族的寿命可以由平均线上的两百一十五延长到两百五十。反之,猎人族的鲜血可以令吸血族暂时克服对银的恐惧。”

  我失声:“怎么可能?”

  居莉莎又回头看我一眼:“凡事都有可能……你可以试试沙克,它现在不怕银,因为它喝了我的血。”

  沙克乌溜溜的眼珠看着我,似乎也在说,没错,是这样。

  我叹了口气:“天敌……”

  “从有文献记载以来,我们跟吸血族的斗争已经超过五百年,而互相敌对捕猎杀戮的结果,是两个种族都急剧减少,而吸血族更藉着可以幻化身体容貌的异能,一度侵入人类社会掌握权力,全力扑灭我的族人,借以消除非人类界最直接的威胁。那几年间,大量的猎人被捕杀,猎人族受到毁灭性的打击。”

  “在我受到的历史教育里面提到,19××年,世界爆发了大规模的战争,首当其冲的是分布各地的猎人族,在那之前,猎人族属于地球上除人类的的第二大种族,数量尽管不能与人类相比,但是在非人类界所占比例是客观的,可是那场残酷的战争过后,猎人族的数量快速减少至几万人,数量还比吸血族略少。据记载,当时那场大战假如不是得人类插手的话,猎人族只怕会成为濒危物种了。”

  惊奇简直一浪接一浪,我不断重复那表达我不肯置信的语句:“怎么可能?19××年那是世界大战。”

  “我不是告诉你吸血族长期潜伏在人类社会吗,他们历数百年时间,牢牢扎下自己的根基,他们慢慢侵吞作为世界第一大种族人类的社会权力,因为他们知道只靠本身种族的微弱力量是不可能达到跟其余种族抗衡的力量的,因此他们发挥自己进化人类容貌的天赋,借助人类的力量来发动针对敌对种族的战争。

  “那场战斗,幸亏人类有所醒悟权力的腐蚀。当然,人类也并不是全然为了帮助猎人族,也因为当时吸血族的壮大也已对人类社会形成威胁,所以人类插手了这场战争,消灭了吸血鬼化身的人类独裁战争家,杀灭了数以千计的吸血鬼。”

  我只听得惊心动魄,忍不住说:“那次大战死的不单是猎人吧,死得更多的应该是人类才对。”

  居莉莎瞪我一眼:“人类的死伤虽然不少,可是对整个人类社会来说,比例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可是对于我们猎人来说,牺牲的比例是很惊人的……我们族内一度盛行多妻制,就是因为大部分的年轻男猎人都在战场上送掉了性命……”

  居莉莎的话令我恻然。

  我想了想:“其实,虽然你们天性注定是要敌对,但你们有没有退一步想过?其实,猎人们活的时间已经够长了,喝了吸血鬼的血也不过延长几十年,活太久了也没有什么意思……”

  我偷偷看了看居莉莎的脸色,暂时没什么异样,我就继续大胆说下去:“至于吸血鬼们,他们在人类社会活了这么久,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他们的存在,也就谈不上以银器对付他们,要喝你们的血增强免疫力也纯属不必要。”

  我话刚落,座下的飞机忽然一阵震动,唬得我伸颈就望,原来居莉莎一阵激动,推动某个手擎急了一点,只见她面前花花绿绿的仪器表上的小灯好一阵狂闪,指针狂转,机身震动,好不恐怖。

  我苦笑:“算我说错了,我这就认错,你千万不要太激动,不然立即就同归于尽,啊,这可真像电视剧结局,一个猎人一个人类一只吸血狗在同一架飞机上坠毁,你猜大家会怎么想?”

  我自觉幽默,但居莉莎可是一点没笑,她一张脸总是绷得紧紧的,两眼直视前方,我错觉她两眼中还冒出怒火。

  但发怒还发怒,她的驾机技术可真是过关,一番手挥目送,机身又恢复平衡。她这时才开口冷冷说:“我们也曾经考虑过和平共处,我们也曾经在战争后订下合约,可是吸血族违背了合约,要消灭我们。”

  “喔。”再不敢得罪她,我唯唯诺诺。她外表看上去冷冰冰的,其实性情火爆,爆发力强,如果不幸激动起来,发生了我刚刚臆想的那一幕,可不是好玩的。

  “我们曾经在大战后签订百年和约,但是一百年不到,吸血族的人已经开始策划要消灭我们的阴谋。难道我们都是被上帝诅咒的种族,由出生开始就注定了要互相斗争吗?”

  说到激动处,居莉莎伸出手来狠狠地不知拍向那里,“啪”一声大响,飞机骤然下降,我的头发“呼”的给一阵风一下子吹往天灵盖。

  这都怪我,无端端惹起这个话题。

  我苦着脸坐得直直的,再不敢乱发言。

  倒是沙克好狗走过去,“汪汪”地叫了几声,状甚温柔。

  居莉莎腾出一只手来抚摸着沙克的头,脸上紧绷的线条慢慢柔和下来。她轻轻叹了口气。

  我也加进来安慰:“其实地球上的物种有些天生就是相克的,像猫和鼠,猫和狗,它们见面会争个你死我活,这是它们的基因决定的吧,是上帝为了维护物种平衡玩的把戏。”

  “唉,也是,我们跟猫狗一样都是被命运选择的种族,嗯,我也是被命运选择的生命。”

  她话里有话,我静心等她说下去,但等了很久,她都不再说话。

  机舱里很静。

  飞机在高空平稳地飞行,再没有任何晃动。

  而这平静还得维持好几个钟头,太久了,会变成郁闷。

  我小心挑了一个比较甜蜜的话题:“居莉莎,你是怎么认识沙克的呢?”

  居莉莎转头来看看我,又看看身边的半蹲的沙克,沙克眼神温柔。

  她平静地说:“是因为背叛。”

  “背叛?”我几乎要跳起来。

  “没错……在吸血族们要违背百年和约的时候,我们感觉到不安。”

  “异动是从三十年前开始发生的,那年春天英国伦敦一如往日的阴雨连绵,这雨季已经延续超过了四十天,天总是灰暗的,你们人类并没什么特殊的感觉,因为平时算是晴好的天气,在伦敦一年到尾不会超过三个星期,可是,在我们猎人族眼里看来,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因为我们不但发现天气的些微异常,还观察到伦敦郊区每到傍晚,总会出现大量的蝙蝠,它们是吸血族的同盟者,也是他们的宠物,也算是他们大规模出现的标志。它们在伦敦郊区忽然出现,又忽然消失,每次都在白天消逝的最后五分钟之内出现并消失,非常诡异。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是吸血族准备采取什么大行动的前兆。因此,我们不得不采取行动,希望能够探知敌人的动机和行动部署。

  “于是,我那光明正大的族人们作出一个从来没有过的艰难决定,他们决定选出一个表现突出的精英分子,混进吸血族的阵营,作为卧底,为猎人族探取性命攸关的宝贵信息。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你一定已经猜到了,他们最后选出的人,就是我。”

  面前的美女猎人淡淡说:“我一共有两个名字,在猎人族里面我叫居莉莎,而我在吸血族里面用的名字是艾丝塔,听说在他们的语言里面,这是优雅的谋略者的意思。” 
 
第十七章 居莉莎和艾丝塔 



  开过长途夜车的人都知道,最好做一些事情来不断提起司机的精神,不然司机因为疲倦打起瞌睡来可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情。

  最常做的醒神事情是陪司机聊天,也可以说故事,如果歌喉不错,也可以唱歌,如果天生五音不全,在关键时刻进行歌咏恐怕更能收到奇效。

  而我没有采取以上的方法,我的更讨巧一点,我充当聆听者,听忽然有冲动诉说的居莉莎说她自己的故事。

  一生的故事由名字开始,你能想像吗?居莉莎便是如此。

  居莉莎在猎人族通用语言里面是美女蛇的意思,可一点也没有不敬的意思,因为猎人族所热爱的动物是蛇。

  一个猎人族的成员,如果被誉为“蛇”的称号,即使只不过是跟“蛇”字沾一点边,也意味着无比的荣耀。当然,“蛇尾”则是代表贬义的形容词。有如我们所赞某人“牛”,那就是厉害的意思,可是说“牛屎”,则是明显的贬义了。

  而居莉莎则是三十年前,唯一获得“蛇”称号的女性。

  居莉莎纯粹是靠自己卓越的能力和极高超的灵感而获得这个荣耀的。她的亲人身为族内军队的灵魂人物,全部在那次世界级大战中身亡,那时的居莉莎才刚刚在世界上度过五十六年,还差二十四年,才算成年。

  居莉莎是在没有亲人爱护,只有族人抚育的情况下长大的,可是她体内优良的遗传因子不受客观条件影响,一样发扬光大。她刻苦、坚韧、耐心,一日日地自我成长和超越。

  那时她住在中国一个沿海城市里,中国在猎人族的聚居地里面并不算最重要的地区,一般可以按照自我意愿选择居住地的猎人们,都喜欢选择欧洲,或者美洲。

  居莉莎住的地方环境很美丽,叫做青岛,一度,那里历时十年,只有她一个猎人驻扎。

  有族人说:家里的亲人已经一个都没有了,还住在“青岛”?

  “青岛”这词在猎人族里面是“坚壁清野”的意思,说起来有点应景又有点感伤。

  居莉莎却没有说什么,青岛这地方环境优美,这里居住的人类也高大美丽,居莉莎生就一副近似亚洲人的脸,夹杂在里面,不大引人注意。于是,她独自在青岛居住了十年。

  十年之后,她回到伦敦的总部领成人礼。

  同年,崭露头角。

  那是永远不会在记忆中磨蚀的日子,那是1973年的夏季。

  那年,《教父》获得了奥斯卡最佳影片,居莉莎对马龙·白兰度着了迷,她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有魅力的男人。

  居莉莎在伦敦一连看了十六场半《教父》,而且,听到她积极宣传被感染去看的同伴呈几何级数递增。

  第十七场,居莉莎跟八个同伴一起去看,可是她却坐得远远的,躲在角落里。她做最喜爱的事情的时候,不喜欢有人打搅,她会感觉那是她私人的世界被外人强加践踏,比如,阅读卢梭的《忏悔录》、比如,倾听莫扎特的《e小调小提琴奏鸣曲》,比如,《教父》。

  曾经有人在她看书的时候发出嘲笑:“《忏悔录》?宝贝,你有什么需要忏悔么?”她当时就把那书狠狠往那人的脸上掼去,将人家的眼镜打得碎裂,差点没有把眼睛也给刺爆。虽然,事后,她回想起来,那人搭讪的动机比嘲笑要明显得多。

  她知道自己这个坏习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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