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镇里常有来往的江湖中人,怪胎也不少。可这位公子虽然是个怪胎,却生得清俊,一脸斯斯文文的模样,腰间还别了把尺八,看起来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平日素喜舞风弄月的书生。
“公子,这衣裳……究竟是做什么用的?这样的颜色,怕不是……”绣娘偷偷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男子,正好触及对方的视线,顿时有些惊惶。
那俊秀
男子微微一笑,道:“死人时穿的。”
绣娘有些惊诧,双手绞在了一起。
“时常死人,倒不如就穿着这个颜色不换了。”男子抖了抖衣服,似乎是在自语。他并没有说错--有许多人,都曾经死在他的手上。将来,应该也有不少。
他把手中的碎银递给绣娘,还不忘用指腹轻轻在她手心上一划--待绣娘惊得红了脸,仰头看他时,便正好对上一对儿亮灼灼的桃花眼。
“姑娘,我走了。”
绣娘连话都忘了说,只呆呆地瞧着男子的背影。
裁缝的伙计忿忿地低声道:“辣块妈妈地,不就生得副好皮囊么。”
原本还有些好印象,如今看来,定是个爱招蜂引蝶的纨绔子弟。而那位正在被伙计不休咒骂的“纨绔子弟”此刻心里却在想--
“装逼的感觉真好!”有一下没一下地抛着手里的尺八,陆悄悄心里high爆了。一身纯白衣裳,一张俊脸,亦正亦邪……这不就是装逼的最高境界嘛!
不用说,这一位就是易了容的大骚包陆悄悄。
经过一晚上调整五官的奋战,陆悄悄研究出一张让她绝对满意的俊脸--甚至连面具都不用戴,只要修修轮廓,看着像个男人就好。
陆悄悄扶了扶额发,心想--对了,咱还得学一把杨贵妃,依着这伤疤画点什么……既然要骚包,就骚包到底吧。
想着想着就咧开了嘴,虎牙亮灿灿的。
她溜溜达达地回到了安顿龙小云的一家别院。富二代就是富二代,在这种郊外的小镇都有别院。虽然地方不大,不过五脏俱全。龙小云被自己气出一身汗来,昨晚到别院歇下的时候已经有退烧的迹象了。唉,小爷我真是个大善人!
正想往院子里走,忽然听到头上传来扑啦啦的响声。她想也不想,转头跳将起来,伸手一捞,抓住了一只烟灰色的鸽子,又稳稳落在一根伸出来的树枝上。
来了!
陆悄悄把鸽子脚上的铜管打开,拉出一张纸条来,扫了一眼,又把纸条原样卷好,把鸽子放走。鸽子拍拍翅膀,往鸽笼去了。正逢门口进来四个侏儒,其中一个还提着个散发着血腥味的布包,嘻嘻哈哈地依次蹦过了门槛。
四人进了院里,看见一个白衣男子正站在一根颤巍巍的树枝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阿五想也不想,反手就把手里的布包当做暗器打了过去。白衣男子眉头一皱,侧身让过。那布包“碰”地打在风檐上,竟而裂开,掉下一个血肉模糊的孩童人头。
阿二拦下其他三人,眯眼看着那男子,问道:“陆悄悄?
”
不三听得阿二发问,也眯眼去看。随即抚掌笑道:“是她。毒娘皮变成男人了!”
不四咯咯发笑:“那,那岂不是做了太监?”
不三一拍不四的头,怒道:“什么太监?男的变女的才是太监!”
不四捂着脑袋,委屈道:“那她一会儿再卸了易容,不就是男的变女的了么。”
陆悄悄不想看他们耍宝,就直截了当地对阿二说:“有传信的鸽子来了。”
阿二闻言,疾步走向鸽笼,去找信鸽。陆悄悄跳下树,问道:“阿大呢?”
不三不四抢着道:“买山羊去了。”“说是吃罢了午饭才回呢。”两人你争我抢,总算说得大概明白。阿大养了一种毒虫,喜欢吸食牲畜鲜血,尤以山羊血为最。龙小云堪堪退烧,正睡着,只交代若有信鸽来了,才要叫醒他。阿大等了一个上午见无事可做,就出去买羊。
这时阿二已经拿着信鸽传来的纸条回来,冲余下三个侏儒道:“十万火急,那人说东西已有下落,要我们快些赶去。”说着望了一眼那血淋淋的人头,对陆悄悄说道:“你留在这,等阿大回来,你把这人头给他,就说黑蛇的命我们已经取了,不过东西被人拿了,要他速来助拳。”
陆悄悄皱眉,装作不解的样子。“东西的下落?什么东西?”
阿二、阿五对望一眼,阿五桀桀一笑。“师父交代了,此事暂不能说与你听。你且在这等着吧。”
说罢四人已经发足往外奔去。
陆悄悄看他们走出一段距离,这才掸了掸衣服上的灰尘,跳下树来,眼神晦暗不明。回头嫌恶地看了看那个人头,转身提气一跃,悄无声息地缀在了后面。
根据原著所写,小李飞刀入关,卷进的第一件大事就是金丝甲,但是这宝物之前如何辗转,却只字未提。头一次这玩意儿出现,是在大漠的时候,由祥龙镖局押镖,最后被阿堵给劫走。结果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那时候金狮镖局在江湖上还是名不见经传的组织,集结了一堆人去大漠里夺宝,把马贼给一窝端了。
接下来就是原著开始时发生的事情了……
金丝甲似乎是被镖局子里的叛徒给偷出来了,他们的瓢把子叫查猛,不知怎地勾结了几个人去夺金丝甲,正好这些人里就有极乐峒的门人。虽然原著里没有在这几个极乐峒的门人身上浪费笔墨,不过前后一对时间,肯定就是这四个倒霉蛋。
四个侏儒她是了解的,一有便宜就喜欢掺一脚。史襄玉早就跟李寻欢有仇,这次派人跟龙小云下山也是顺水推舟。四个侏儒总在山下走动,正巧遇上李寻欢趟了金丝甲的浑
水,又能给师父报仇,又能伺机摸去这么给力的宝物,何乐而不为?
几个脑壳进水的人不知道为什么一致认为金丝甲是李寻欢拿的,最后毫无悬念地--被阿飞给杀了。
☆、毒龙嬉戏
“人呢?”
“下人回报,已走了一个时辰有余。”
“知道了,你下去罢。”龙小云靠在软榻上,眯着眼,一副快要睡着的样子。“这会儿你再过去,怕是有些晚了。”
宽敞的书房内,除了靠在软榻上的龙小云,还有个作童子打扮的胖子,正是阿大无疑。阿大听完龙小云的话,霍地站了起来,“在此等他们回来?不成,不成。”
龙小云打了个哈欠,道:“四位师傅的武功我是信得过的,一般宵小不是对手。”
“可,可这次遇上的是……”阿大闻言,更是焦虑。
“是谁?”龙小云止住打哈欠的动作,幽幽地看了阿大一眼。
阿大肥厚的脖子上渗出了密密的冷汗。
龙小云仍旧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佯装心不在焉,拨弄着手炉里的细炭。眼角余光却牢牢锁着阿大的脸,似乎是试图看出什么来。
阿大心里转了好几圈的心思。跟查猛联手追查偷走金丝甲的叛徒之事固然不能说,只怕多一个人知道,心痒宝物的人就更多。可谁知那人竟也搅和到此事里去?四个不知死活的东西,竟然傻到跟那人作对。师父再三交代,若要动那人,须得由他坐镇。到底是没有见识过飞刀厉害,争功心切,这一次四个师弟恐怕凶多吉少。
又不由暗恨查猛挑拨,送银子请极乐峒门人出山时将此事的棘手程度轻描淡写,如今却教别人替自己送死。
正闹得五脊六兽之际,忽然听得外院有急匆匆的脚步之声传来。就听得外间有看门的小厮上前拦阻,语带惊慌:“秦大爷,赵大爷,我家少爷有贵客,这个,有些不便。”
只听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什么贵客?我们有十万火急的事相商!你让开!”
又有一个略显圆滑的声音劝道:“秦大哥,何必为难一个小小门童?待小云侄儿忙完再说不迟。”想必此人就是小厮口中姓赵的了。
又听秦大爷怒道:“我儿命在旦夕,耽误不得!”
屋内龙小云原本一语不发,听到这里,神色微变,提气冲外间喊道:“小子放肆!快引秦伯伯、赵伯伯进来!”
那看门小厮颤巍巍答一声“是”,也不等他引见,屋门吱呀一声洞开。只见两个汉子站在门外,一个穿紫花团缎袄、下颔美髯飘飘,面膛发红,显是内家好手;另一个着劲装短打,衣料普通,瞧步态也算一名好手。二人进得屋内,那劲装汉子几步上前,笑得一脸油滑:“好侄儿,年逾不见,又精神了不少。”接着便是一套不着痕迹的吹捧寒暄。
倒是那穿紫衣的秦大爷,不似同伴那样会说话。只草草冲龙小云点了头,道:“
贤侄,你大哥秦重为梅花盗所伤,如今命在顷刻。有人报说此去几里外,有人在牛家镇瞧见梅家神医的下落。两个老头脾气古怪,要肯送些书画古玩,才肯医人。你伯伯是粗人,家中一时不得什么书法名画,故此来求。”
龙小云闻言,急急道:“咦?!秦重哥哥也被那贼人伤了?”忙招手叫人,快去将历年所存大家真迹尽皆捧来。心里却暗自盘算,这人既受了自家恩惠,将来必要还这个人情,日后行事便更加方便。
一旁阿大看他们匆匆去的远了,蓦地黑了脸,知道是请不动这小孩帮手的了。他面上一派阴鹜之色,默默退了出去,打算自己去寻师兄弟。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却说这一个时辰,奇变陡生,却不是阿大能够得知的了。
早在一个时辰之前,陆悄悄便远远缀在四个侏儒身后,想去看看他们准备做什么勾当。
四人先是到了小镇中唯一一条算是闹市的街道,走了一晌功夫,停在了一座插着镖旗的建筑前面,经人引路,钻了进去。
镖旗迎风招展,上绣一张牙舞爪的狮头,背面是一“查”字。陆悄悄心中一跳,再去看那匾额,顿时只觉一股业火“腾”地在身体里窜了出来。原来那匾额上面方方正正写着:
金狮镖局第柳句中号子
前面是镖局子名头,后面则表明了分舵的排行。
陆悄悄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但也明白小不忍则乱大谋的道理,当下耐心等待。果不其然,不过一会儿,四个侏儒又出了来,只身边还跟着个肌肉虬结的独臂大汉。见此情景,她侧身避到一处卖豆花的小摊,装作若无其事问那摊主:“今天这镖局子怎么这么热闹?这几个人怪模怪样,怎地一个大汉还要领着四个小孩?”
舀豆花的是个妇人,正低头劳作,不防有人发问,正不耐烦。抬头一看,却见一俊俏少年郎,正含笑瞧着自己。她心中喜欢,便耐着性子答道:“哎哟,小哥怕是家中富贵,没见过苦人家的娃。这几个是天生有残疾,得了长不了个的毛病。你瞧他们的脸,哪是孩童模样。”
她话音刚落,那少年郎略带歉意地一笑,回道:“还是姐姐有见识。方才瞧着几个镖师对那独臂大汉很是恭敬,那大汉是?”
妇人本已三十多岁,一听这风华正茂的少年郎叫自己姐姐,显是叫年轻了,立时喜得什么似的。“该是镖局的瓢把子,叫查猛的,听说这两日来巡查分号呢。说来金狮镖局这两年做得可是红火,我嫁到邻城的小姑子对我说,连官府的人有东西要托保,都爱找他们呢。”
妇人说完,又舀了一碗豆花。“小哥可要
买一碗呀?”
“好。”
妇人欢欢喜喜地端起碗,却发现刚才那俊俏少年坐过的位置已经空了,只留下一块碎银。
那边厢四个侏儒伴查猛左拐右拐,竟是朝着郊外的方向去的。
只要出了闹市,人烟便会骤然变少。陆悄悄知道到那时自己行踪可能会败露,是以不曾跟上。她轻轻跃上墙头,几个鱼跃赶在查猛前面,捻出一只翠虱,往下一掸。翠虱摇摇晃晃,扒住了查猛胯\下高头大马的脖子。
翠虱是当年史襄玉拿来对付过阿飞的,毒性不猛烈,发作前会留下特殊气味,可作追踪之用。
雪白的衣角一闪,她已经摸进了镖局子的里面。
*--*--*--*--*
一刻钟后,陆悄悄已经打马赶着去追查猛。一路顺着翠虱留下的痕迹,顿饭工夫就到了郊外一不起眼的酒家处。
酒家前的雪地蹄印纵横交错,陆悄悄策马上前时,不经心地扫了一眼地上的蹄印,目光顿时凝住。她骑术甚野,想也不想伸出手去,握住嚼子运劲一拉。马儿吃痛,喷了个响鼻,撩了几下蹶子便住了脚。
她跳下马,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其中一个蹄印旁,细细查看。看了一会儿,立时抬起头,疾步往酒家内跑去,只觉得一颗心,就要跳到了嗓子眼。
那蹄印她认得,正是她从小养大的红马的蹄印。
她幼时看阿堵给红马钉掌,非要去学。阿堵教她将蹄铁的钉子敲进去,可她人小力薄,怎么都钉不进去。阿堵让她运些内功作辅,正好考察她武功的进境。陆悄悄向来不喜练武,举起小锤一运劲,落下来时却歪了少许,钉得太过往里,涌出血来,登时便疼得红马悲嘶连连。那以后陆悄悄极为内疚,差马贼兄弟们把劫来的好药悉数给红马敷了。但自此以后,红马的蹄心便有一小块凹陷。红马本是良种,因蹄心受损,疾奔时右前腿总要收着几分力。虽说使力的是后腿,可前腿这一处缺陷终究是拉了些速度。所以蹄印极为特别,总有一个要比旁的浅上许多,且有个小小的突起之处。
往事纷纷扰扰涌上心头。
不到四年前,她带着红马跟阿飞到中原,被史襄玉带走以后,红马自然是留在了开封。如今到了这里,那……
陆悄悄心里五味杂陈。
已经走到门边时,忽然犹豫了起来。手虚抬着,放在门前,却迟迟不敢推开。
半晌,才轻轻按上门环。这小酒家本就门庭老旧,只轻轻一按,门便吱呀一声开了--陆悄悄的心猛地跳了一下,几乎就要再将门拉上。她回头时,扫了一眼门柱,不禁停下了动作。
门柱上有几行小字,显是为利器所刻。
“你替我杀了诸葛雷,我就替你杀这些人,我不再欠你的债了,我知道一个人绝不能欠债!我替你杀的人虽多些,但情况不同,你杀的一个足可抵得上这六个,所以你也不欠我,我也不愿别人欠我的债!”
陆悄悄喃喃念着,不由得微笑起来。
厅中没有掌灯,凌乱的桌椅旁边倒着四个人,双足两两相对,头朝外,排列得极为整齐,也极为诡异。门边还靠着一个矮子,也断了气。
她上前几步,查看那四个人的模样,正是那四个侏儒,个个表情扭曲,咽喉均是已被利器穿透,露出一个血窟窿来。
遂蹲□去,将四个人的镯子一一捡了起来,放在身上,又分别在他们藏毒的地方搜刮了一番。倒不是她看中了几人的毒药,只是使毒的门派最忌偷师,因此决不能将任何从峒中带来的毒物留下。她叹了口气,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瓶,后退几步,将粉末悉数洒下。
毒不能留,尸体更不能留。
不一会儿,尸体上便咝咝地冒起了味道酸臭的烟,皮肤渐渐溃烂,再到肌腱、白骨,十分可怖。陆悄悄见得多了,只面无表情地看着。待化得干净了,她又掏出一个锦盒,打开,倒出一只色彩斑斓的毛蛛来。
毛蛛下了地,便爬到尸水处吮吸起来。
一则要做得干净,二则使毒的人个个血毒,用来养毒虫也最好不过。
后堂传来一声极低的吸气声。
陆悄悄回过头,慢慢往后堂踱着,走廊还有一道虚掩的门,那吸气声就是从门内传来的。刚走到门前,便有一把闪着雪光的剑朝她刺来。
剑势刚硬,持剑人绝非一般角色。只可惜这剑用得不巧,一瞧便知不是个惯于使剑的。陆悄悄武功平平,轻身的功夫却跟史襄玉练足了火候,是以这一剑躲得并不费力。
黑暗之中,惨白的衣带随着她的动作飘飞开来。
陆悄悄一个下腰,剑身险险地贴着胸口掠了过去。没等对方回剑再刺,雪白的衣袖已在剑身上轻轻拂过,剑脊上立刻多了一只浑身黑得发亮的虫子。那黑虫刚一落脚,就顺着剑脊往里爬去,速度极快。
当啷一声,剑落地,黑虫已经附在了持剑人的手腕上。那边厢陆悄悄贴着持剑人的身侧,欺到了他背后,手已经按上了那人的后颈。
持剑人只觉得颈部一阵莫名的瘙痒,捉剑的手腕却全无知觉。
这一拂一带、再加上那虫子往前爬,说来费时,却不过是在电光火石的一瞬之间。
持剑人的鸡皮疙瘩簌簌地起了一身。
“往前走些。”背后的人忽然出声。“小心着点儿,你脖子上的小玩意儿脾气可不好。”说到后半句时,语调已欢快起来,说话的人似乎颇有些兴味。
持剑人不禁抖了一下,依言往前走了几步。门口的微光照在那人身上,赫然是个有些发福的老人。
“回头。别玩儿花样,当心虫子。”伴随着这句话,老头的后颈一凉,瘙痒感骤然消失。他回过头去,看着身后的人,心里转过无数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