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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认为金钱是给上帝的礼物,是上帝给人以美好人生的祝福。对金钱的热爱不仅仅局限于现实生存的需要,而是一种精神的寄托,更是美好人生的必需的手段和工具。在犹太人的观念中,由于他们的背景和所处的职业地位,形成了对金钱的独到的看法:“赚钱不难,用钱不易。”
犹太人洛克菲勒在自己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变成了当时的世界首富的时候,依然感觉不快乐,因为他知道这些钱还没有发挥它们的作用。别人劝他把这些钱留给他的孩子们,洛克菲勒激动地回答:“哦,他们不需要这些钱,这些钱是从大众那里来的,因此也应该回到大众那里去,到它们应该发挥作用的地方去。”洛克菲勒成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洛克菲勒基金会”,他帮助成千上万的食不果腹的孩子,让他们可以吃上饭,并且让他们上学接受教育,让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他主要投资在医疗教育和公共卫生上面。他的基金会先后投资达7.5亿美元,是世界上最大的慈善机构。
而且他还让自己的孩子们尽可能地把钱花在那些需要它的人们身上,他的孩子们秉承了他的愿望,整个洛克菲勒家族的捐款和赞助达到了10多亿美元。
对于洛克菲勒来说,金钱对他已经不重要了,他用金钱证明了自己是一个社会上的成功人士,他拥有的金钱是他所作出巨大社会贡献的标志。而且他要别人明白金钱只是他美满人生的一个尺度,是他高尚人生信念的一种表达。
一个犹太财主有一天将他的财产托付给三位仆人保管与运用。他给了第一位仆人5份金钱,第二位仆人2份金钱,第三个仆人1份金钱。犹太财主告诉他们,要好好珍惜并妥善管理自己的财富,等到1年后再看他们是如何处理钱财的。
第一位仆人拿到这笔钱后进行了各种投资;第二位仆人则买下原料,制造商品出售;第三位仆人为了安全起见,将他的钱埋在树下。1年后,地主召回三位仆人检查成果,第一位及第二位仆人所管理的财富皆增加了1倍,地主甚感欣慰。惟有第三位仆人的金钱丝毫没有增加,他向主人解释说:“惟恐运用失当而遭到损失,所以将钱存在安全的地方,今天将它原封不动奉还。”
犹太财主听了大怒,并骂道:“你这愚蠢的仆人,竟不好好利用你的财富。”
第三位仆人受到责备,不是由于他乱用金钱,也不是因为投资失败遭受损失,而是因为他把钱存在安全的地方,根本未好好利用金钱。钱存在银行是当今国人投资理财最普遍的途径,同时也是国人理财所犯的最大错误。因此,本书在此要提供给读者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理财守则:钱不要存在银行。
多数人认为钱存在银行能赚取利息,能享受到复利,这样就算是对金钱有了妥善的安排,已经尽到理财的责任。事实上,利息在通货膨胀的侵蚀下,实质报酬率接近于零,等于没有理财,因此,钱存在银行等于是没有理财。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金钱日益成为人们事业成功的重要标志之一,是衡量人们工作价值的重要手段,你所拥有的财富多少越来越证明你自己对社会创造价值的大小。当今社会,任何一个不甘于平凡的人都在努力地赚钱,尽管是自己生活的需要,但是对于富有追求的人们来说,金钱更是人们社会地位的象征,是人们心灵宁静的重要保证。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钱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物质上的生存,它是必需的,对于精神上的追求,它可以成就重大的事情,是人们成功的标志,也是人们获得高质量生活的保证。难怪著名作家索尔•;贝娄说:“金钱是惟一的阳光,它照到哪里,哪里就发亮。”
绪论犹太民族精神的镜子
“并不一定贫穷的人什么都对,富有的人什么都不对。”
——《羊皮卷》
犹太人对金钱几乎到了顶礼膜拜的程度。在2000多年的流浪历史中,他们没有自己的土地,也没有自己的国家,他们只能在异国他乡寄居生存。他们边际性地活动在各个集团,各个行业,甚至各个国家之间。他们惟一能掌握的便是通过商业经营而赚来的钱。而金钱在这个世界上无疑成了万能的上帝,它不但给人们生存的机会,而且能为人们争得权力和地位。
一个民族一旦掌握了金钱,它便掌握了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也就同样掌握了对付源自外来民族的敌意和压迫的力量。犹太人历经2000多年的流浪,历经迫害,压迫,放逐乃至杀戮,却始终未被同化,且最终建立了自己的主权国家以色列,这或许是人类历史上仅有的奇迹。人们会问,犹太人的生命为什么会如此顽强,历尽劫难而不灭,答案或许就是一个字:钱!
我们知道,犹太民族是一个以文化立足的民族。在正统的意义上,犹太人同犹太教徒是一回事,信仰犹太教的人就是犹太人。然而,我们从诸多的事实当中,不难看出其中折射出来的这样一个文化的事实:既然对待上帝的态度可以成为一个民族的疆域,为什么对待钱的态度就不能构成这个民族的疆域呢?
钱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种符号形式,我们所看见、所触摸到的只是钱所采取的暂存形式,而并不是钱本身,钱的最纯粹形式是“信用”,它在银行账户划来划去的过程中存在,但谁也没有看见过“信用”长得啥模样。况且,钱不等于财富。黄金也好,钻石也好,只是信用领域中的低级形式,犹如宗教领域的拜物教或多神教。钱,至少是现钞——纸币——才能算真正的钱,而纸币大家都知道只是一种信用符号,对纸币的认可其实是对国家信用的肯定,犹如上帝授予摩西的那块法石。
这样的解说或许令人大感意外。其实,这种意外只能证明感到意外的人尚未达到犹太人看待钱的那种高度。任何在潜意识层次还无法接受钱的“神圣”概念的人,都不是这里所说的“犹太人”。
事实上,犹太人尤其是犹太商人中为了取得“钱”上的成功而放弃犹太人的信仰却仍然会被人视为犹太人。在著名的犹太银行家中,伦敦的哈姆勒、纽约的贝尔蒙特、柏林的布莱希罗德都皈依了基督教;北美赢利最大的出版商、纽豪斯报馆的所有人塞缪尔•;纽豪斯只雇用非犹太人的编辑或发行人;甚至那些已经在全美名牌大学中获得学术地位的教授,也有许多已不再把自己看做犹太人了。
然而,世人仍把他们都看做犹太人而根本不理睬他们的宗教信仰是否发生过变化。相反,或许正是从这种为争取成功而不惜牺牲其他价值的事情上,人们找到了界定犹太人的最本质的特征。
这意味着,在生物学基因不足以界定犹太人的民族身份而必须辅之以宗教的时候,我们发现,单单是宗教信仰也不足以界定犹太人的文化身份,而必须辅之以对待成功,对待金钱的态度。因为它才是成功最直接,也最有说服力的一种表现形式,才能确定一个人是否为真正的犹太人。
自大流散以来,尽管从绝对数量说,犹太人毕竟与一般民众一样,较多地从事农工畜牧的生产活动,但作为寄居城市的独特生存状态,犹太民族始终保持着一个商人民族的身份。当然,这是有着特定历史背景的,在相似的社会条件下,如亡国或受迫害等,生存下来的民族,决不仅仅是犹太民族一个,但惟有这个民族走上了“专职”商人民族的道路,而且还极为顺利:尽管屡遭驱逐甚至杀戮,被一再剥夺得两手空空,但只要有那么一段不很长的和平时期,犹太人就可以由商业活动、由同钱打交道而迅速崛起,在繁荣当地商业的同时,自己也富裕起来。
这犹如沙漠中一颗晒干的种子,只需一场小雨,马上就会萌芽而茁壮成长起来。甚至可以说,一个地方的商业就像一颗颗晒干的种子,只要犹太人的春雨一到,马上就会繁茂起来。中世纪欧洲各国就是借犹太人来发展商业,尤其是法国,竟在200年中6次召来犹太人又6次驱逐犹太人,犹太人简直成了他们发展本国商业“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利器。
用一个日本商人的话来说:“信仰犹太教的犹太人,做生意确实有一套本领。生意人如果都去做犹太教的信徒,那么世界上就不会有战争,而是都可以赚钱,世间就变成了乐园。也许几百年后,地球上所有的人都会成为犹太教的信徒。”这个日本人就是自封为“银座的犹太人”的藤田,实际上他就是成功的生意人。
能够表明犹太人活动样式与钱的活动样式同构的,还有犹太人的历史与钱的历史的统一:犹太人和钱都曾长时期仅作为交换媒介而存在;犹太人和钱都曾在很长一个时期中既受排斥、又遭掠夺;犹太人与人类世界的其余部分曾长时期维持一种纯粹以钱为形式的关系;犹太人在近代是随着钱的崛起而崛起的;当代犹太人最兴旺发达的地方不是在以国有制为主体的犹太人国家以色列而是在货币经济最发达的北美。
这一方面足以说明犹太人何以能够幸存下来:只要在有钱流通的地方,就天然地需要犹太人这样的“媒介”,犹太人就可以取得不可替代的位置。这个时候犹太人是不能灭绝的,因为不能少了他们;而一旦处于主要地位的民族自己也领悟了钱的本性,不需要犹太人时,他们自身也就成了“犹太人”。
另一方面,这也足以说明犹太人何以能够在资本主义的形成、发展的若干重要方面与其如此吻合:犹太人的生存逻辑就是钱的逻辑、就是资本发展的逻辑,而这种钱的逻辑的起始点则在于犹太人对钱的“准神圣性”的认可之中。
绪论钱的“准神圣”性
“金钱虽非尽善尽美,但也不致使事物腐败。”
——《羊皮卷》
在现代社会中,对钱的这种迷恋或许还算不上独特,那么在2000多年前就大不一样了,《羊皮卷》中有这样的犹太谚语:
“钱会给予我们向神购买礼物的机会。”
这种对钱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一个社会、一个民族或一种文化的“资本主义合理性”水平。在这一点上,犹太人的民族起源与历史遭遇无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犹太人的长期流散,使他们不可能鄙视钱,因为每当形势紧张,他们重新踏上出走之路时,钱是最便于他们携带的东西,也是他们保证自己旅途中生存的最重要物品。犹太人的宗教异端身份,也使他们不可能鄙视钱,因为钱没有气味没有色彩,是犹太人在同其他宗教教徒打交道时惟一不具异端色彩的东西。
犹太人的寄居地位,也使他们不可能鄙视钱,因为他们原来就是用钱才买下了在一个国家中生存的权利。犹太人缴纳的人头税和其他特别税,名堂之多、税额之重,也是绝无仅有的。“犹太人若非自己在财政方面的效用,早就被消灭殆尽了。”这是犹太人与非犹太人之间为数不多的共识之一。
犹太人的四散分布,也使他们不可能鄙视钱,因为钱是他们相互之间彼此救济的最方便的形式。犹太人的长期经商传统,也使他们不可能鄙视钱,因为尽管钱在别人那里只是媒介和手段,但在商人那里,钱永远是每次商业活动的最终争取目标,也是其成败的最终显示。
所以,钱对犹太人来说,绝不仅止于财富的意义。钱居于生死之间、居于他们生活的中心地位,是他们事业成功的标志。这样的钱必定已具有某种“准神圣性”;钱本来就是为应付那些最好不要发生的事件而准备的,钱的存在意味着这些事可以避免发生。钱越多,也就意味着发生的可能性就小,所以赚钱,攒钱并不是为了满足直接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对安全的需要!至今在犹太人家庭中还有一种习惯,留给子女的财产至少不应该比自己继承到的财产少,这种心愿代表着犹太人对后辈和平安宁的祝福。
所有这一切表明,在其他民族对钱还抱有一种莫名的憎恶甚至恐惧的时候,犹太人在钱这一方面已经完成了从单纯的经济学意义向文化学、社会学意义的划时代跨越:钱已经成为一种独立的尺度,一种不以其他尺度为基准,相反可以凌驾于其他尺度之上的尺度。
这样,钱对于犹太民族来说,就具有了神圣的性质,而这一性质对于资本的发生、形成、积累和增值,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赚钱行为或日后的资本经营行为在现在则成了一种自在的行为。能否赚钱成为决定一切行为正当性的终极尺度,一切价值、观念、规范和活动都必须通过钱来获得自己的合法性、正统性,就像自然经济下它们由神的旨意而获得合法性一样。这样一种人类状况的确立,为商业化的大潮席卷一切领域开启了闸门,从而几乎使世间的一切纷纷坠落到商品的大海之中。它们原先的神圣性,不管是宗教的、伦理的、美学的、情感的还是其他什么的,都不复存在,或者至少都清一色地被抹上了一层金黄色、铜绿色或者水印痕迹。犹太人在生活上的禁忌之多、之严是各民族中所不多见的,而且2000多年一以贯之,至今极少改变。可在经济领域,犹太人在经营商品时的百无禁忌更是各民族中所不多见的,现代世界的许多原先非商业性领域,大都是被犹太商人打破封闭而纳入商业世界的。这同犹太商人最早确立钱的“准神圣性”地位有很大关系。
另一方面,钱的自在地位的确立、使得钱的历史发展逻辑自然转变为人的思维逻辑,钱的自发发展的动因转化为人类制度性建设的动机。在钱的无声的指令下,一切有利于资本发生、形成、发展、增值的设施、机制和构件,自动地建立了起来。世界市场的开拓、经济秩序的确立、金融作用的实现、政治权力的驾驭以及种种观念规范,都有条不紊地一个个出现,而对现代资本主义大厦的建设,最忙碌、贡献最大的人群之一必然是犹太商人。在不同历史时期确实有不同民族的商人出现在人类经济发展的关键阶段,而犹太商人在确立钱的“准神圣性”地位上先行了一步,因此,他们成了向资本进军的排头兵,成了名副其实的“商人的原型”。
钱的“准神圣性”地位的确立,为犹太人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清除了在其他民族中常见的种种认识和观念上的障碍,使犹太人得以自由地施展自己的赚钱才干。
犹太人对钱的同构、逻辑、机制的认识,向我们展示了犹太人生存机制中的一种内在动力。赚钱成为犹太人的第一件大事,这一内在动力使犹太民族能够随着人类社会商业发展和资本合理性的增长而不断调整和成长,并表现出了高度的同步甚至超前。这正是他们成为真正的商人民族,成为“世界第一商人”的内在原因。
绪论最会赚钱的民族
“钱不是罪恶,也不是诅咒,它在祝福着人们。”
——《羊皮卷》
在犹太人的心目中,他们居住的地方迦南,是上帝耶和华赐给他们的美丽富饶的土地,是“流着奶与蜜的地方”。它处于埃及、巴比伦、亚述等几个大国之间,而且没有一个稳定的、统一的中央集权,于是这里成为各国的商贾往来的集中之地,四方的民族、军队、商旅和游牧部落都从这里通过,而犹太人作为东道主,如鱼得水地进入了市场。
在所罗门王统治希伯来王国的时候,犹太人的经商能力日渐提高。所罗门王认识到自己的王国处于国家贸易的黄金地区,他积极鼓励臣民们经营对外贸易,大力发展航海业,从事海上贸易。他先后派船只到达红海和阿拉伯海从事贸易活动,每次都是满载金银、木材、珍珠、象牙等贵重珍稀的物品而归。
所罗门王的种种措施,使他的王国成为四方贸易的中转站,商旅往来频繁,也由此引导犹太人走上了经商之道,为日后犹太民族注重商业和商业的成功奠定了良好的开端。
此后犹太人的民族遭遇几乎就是一部四处流浪,处处遭受凌辱的历史。为了生存,他们练就了一套独特的赚钱、理财的本领,这是其他民族所不具有的。
在19世纪的时候,一些德国犹太移民来到了美国。他们资金微薄,也没有什么技能,他们不得不四处沿街叫卖,依靠小本经营。来到北美的移民平均每人身上带了15美元,而犹太人身上却只有9美元。即使最为富有的一群犹太人也不过只有30美元。
一个观察家描绘犹太人当年起家的状况时说:“一个装备齐全的叫卖小贩,需要10美元的总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