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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的生命在于流动。由于国有经济存量资产在归属方面存在部门化、地区化和管理的实物化等问题,致使国有资产难变现、难流动、难重组。如果国有经济不能随市场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调整,国有资产存量难以通过流动和重组得到优化,就会影响国有经济的效益,也会影响国有经济功能的发挥。
有人曾经形象地做了一个比喻:现在是民营企业骑着摩托车奔跑,“三资”企业跨着骏马在前进,唯有国有企业背着沉重的包袱在爬山。细究起来,出现这种怪现象的结症在于,国有企业的产权被凝固化了,没有在市场上通过产权交易而“活化”。因此,国有企业要焕发生机,国有经济要发挥效用就必须提高公有产权的流动性。通过流动,来打破条块分割的局面,实现国有资产的价值化管理,最终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4。流动才能发展混合所有制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它规定着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不同的生产方式总是有不同性质的所有形式与之相联系。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联系在一起,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则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的。
混合所有制作为一种最基本的财产所有权形式,是一种由多种所有制形式经济组合而形成的一种经济形式。它打破了单一所有制的封闭性,使不同所有制形式在微观经济主体中互相融合、互相渗透,构成了一种新的经济主体,其性质一般是由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占优势并控制企业出资者的所有制性质决定。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中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要求有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复合型所有制结构与之相适应。也就是说,要实现有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这必然要求公有产权能够有序流动。通过流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向关系国有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集中,向大型企业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非公有经济则占据国有经济的空缺,形成在所有制结构上的投资主体多元化。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这个道理看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就比较困难了。尤其是公有产权的流转问题,在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后的中国,依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广泛的认同,这是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在发展的过程中解决问题、在流动重组的过程中提高效率,依然是我们在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过程中要大力宣讲的话题。
1公有资产流转:一个国际性的难题(9)
三、经验共享-世界各国公有产权流转给我们的启示
一方面,从弥补市场失灵缺陷的角度出发,国有经济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国有经济效率低下、监管困难的问题又迫切需要解决。怎么办?
面临这样一个共同的世界难题,各个国家都在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途径和方法,但各自所选择的方式方法却不尽相同。
概括起来,大体有两种思路,一是着眼于改变所有制,私有化正是这一指导思想的产物,市场经济国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英国,转轨国家中比较有代表的是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二是原则上不改变所有制,而是着眼于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的变革,较有代表性的是意大利。
1。西欧国家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造
英国政府下猛药医治“英国病”
20世纪70年代的英国,由于政企不分,没有竞争压力的国有企业缺乏创新,产品成本大、价格高;国有企业管理和运作更象一个政府部门,官僚主义严重;加上英国政府和议会对国有企业限制严格,使得英国的国有企业普遍存在效率低、效益差、缺乏竞争力的问题,每年要靠40多亿英镑的财政补贴才能维持生存。英国国有企业的这种状况被戏称为“英国病”。
为了医治“英国病”,解决国有企业面临的问题,1979年的撒切尔政府开始了以股份制改造为手段的私有化运动,具体措施包括:通过股份制改造实现政企分开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打破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最大限度的吸引投资人,尽可能分散股权,避免股权过分集中可能引发的少数人控制问题;鼓励职工购买和持有国有企业的股份;鼓励企业发行股票,并通过出售国有股权的方式获取财政收入、改善政府财政状况等。
英国政府为国企改革确定了一个原则:让更多的人成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而不是为了让政府获得最大的财政收益。应该说,英国的私有化改造基本实现了改革的目的,主要表现为:经济恢复稳定增长,自1983年初走出衰退阴影,实现了二战以后持续时间最长的稳定增长;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大幅度下降;企业劳动生产率和利润大幅度提高,竞争力得到增强;职工收入增长,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等。一个明显的成果,就是1980年,英国国有企业曾在一个星期内花掉了9000万美元的政府预算;但在改革后的20世纪90年代中期,同样是这些国企,却能在一个星期内上缴同样数量的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大力推进私有化的英国,也不是对什么东西都一卖了之。对于一些关系国计民生或国家安全的企业,英国政府创造了黄金股(Golden Share),以确保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特定权力,防止在完全失去政府控制的情况下可能出现对国家和社会不利的影响。
法国有选择性的国有产权私有化
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法国是一个长期实行“计划市场经济”的国家,也是企业国有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其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法国政府为了摆脱经济困境和适应战争的需要,采取了一系列管制经济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措施,在1919年实行了国有化政策,通过不固定的法律形式对一些工业部门实行“国家管理”。在1929年至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时期,法国政府为使大批私人企业免遭破产而对他们进行拨款,形成了一批以国营公司和混合公司为组织形式的国有工商企业。从那时起,法国又经历了三次大规模的国有化运动。到20世纪80年代初,法国的国有化达到最高峰,国有企业达到4300多家,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投资额占工业企业投资额的比重达30%,职工人数占工业企业职工人数的23%。至此,国有经济在法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得到大大提升,几乎垄断着煤炭、电力、铁路、航空等十几个部门。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法国经历了2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到80年代,法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从社会资本结构看,民间资本力量有了很大加强,特别是金融机构高度发达,使经济发展对国有资本的需求变小,社会集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政府的筹资过程;二是从产业结构上看,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部门和新兴工业部门迅速崛起,不少传统产业成为夕阳产业,由此带来了一大批国有企业的衰落。在由于官僚主义和垄断带来的效率低下、经营亏损等问题和全球私有化运动双重推动下,法国从1986年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逐步私有化。
1公有资产流转:一个国际性的难题(10)
改革首先从竞争领域或经营相对较好的企业开始。为了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法国于1986年修改宪法,并颁布了两项私有化法案,给国企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1993年7月19日,法国新的私有化法案出台,批准对21家国有企业集团进行私有化,涉及到约1760家企业,涉及的部门有钢铁、石油、基础化学、汽车、航空制造、有色金属加工和电子等,从而大大削弱了国有部门在经济中的份量。这次私有化之后,国有部门中的大型企业数量明显减少,余下的主要集中在基础经济部门中,比较著名的有法国电力公司、法国煤气公司、法国煤矿公司、国营铁路公司、巴黎独立运输公司和法国邮政及电讯公司等,这些企业的员工占国有企业就业人数的3/4。
意大利以调整经营机制为主的国有企业改革
同英国、法国的情况有所不同的是,意大利的国有企业改革以调整经营机制为主,采取股份制和开放资本的方式,将企业推向市场。总结起来,意大利国有企业改革的一大特色是“国家参与制”。它在国有经济系统中形成了一个从政府到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多层次的产权组织结构体系。国有企业的股份由国家组建的控股公司逐级控制,政府对参股国有企业的管理是通过各个控股公司进行的。国家控股公司内部又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是跨行业、跨部门的巨型综合性国有控股公司。这类控股公司属于大型财团性质,是从事资本经营活动的投资公司。公司的任务是负责经营管理国家拥有的股份;指导、协调各子公司的投资、经营和生产活动;向子公司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信息、技术、人才服务;选拔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二层是若干次级专业控股公司。这类公司按行业或部门组成,专业性较强,可发行股票,是金融性与生产经营性结合型的公司。它所控制的三级公司,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不等。
第三层是基层参与制企业,它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发行股票。
以意大利著名的埃尼公司为例,该公司从1995年到1998年连续向市场发行股票,每年筹资40多万亿里拉。为避免公司股票不受国家控制,埃尼公司近40%的股份仍由国家掌握,而对于其他投资者,公司的售股原则中明确规定,每名投资者的持股率不得超过3%。此外,为了确保国有资产能的保值、增值,意大利成立了3家国家控股公司,代表政府管理国家掌握的企业股份,在企业的股票买卖中行使股权。
2。 把国有资产打碎分净的俄罗斯和东欧国家
俄罗斯自1992年开始了以国有资产私有化为主要特征的国有企业改革历程。为了加快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进场,俄罗斯政府甚至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国有企业和市政企业私有化的命令》和《1992年俄罗斯联邦国有企业和市政企业私有化纲要的基本原则》两个文件,从1992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到目前为止,主要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一是“小私有化”阶段。俄罗斯的国有企业改革是从小私有化开始的。所谓“小私有化”,是指商业、服务业、建筑业、运输业、小工业企业产权关系的变革(其标准是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不超过100万卢布,职工人数不超过20人)。小私有化从1992年起到1993年已基本完成,截至1993年底,共完成了约6万家小企业的私有化改造,商业和服务业中70%的企业实现了私有化,工业中轻工、食品和建材部门私有化的比重达56%,运输部门私有化企业比重占46%。
二是“证券私有化”阶段。证券私有化从1992年7月开始,1994年6月底结束,主要特点是通过发放私有化证券无偿转让国有资产的产权。具体做法是:将一定数额的大型国有企业(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到1992年1月1日企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在5000万卢布以上的企业)改造成开放型股份公司;向每个公民(不分年龄、社会地位、收入水平)每人无偿发放面值为1万卢布的“私有化券”;在专门的拍卖市场上出售私有化企业的股票,公民可用私有化证券购买这些股票。
1公有资产流转:一个国际性的难题(11)
三是“货币私有化”阶段。货币私有化从1994年7月开始,到1996年12月底结束,主要做法是按市场价格出售国有企业资产,把私有化过程与投资活动结合起来,投资者可获得企业股票的控制额。在这一过程中,还实行了国企股票“抵押拍卖”和债转股等办法。
四是“个案私有化”阶段。1997年7月21日,俄罗斯总统发布了《关于俄罗斯国有资产和地方资产私有化法令》,提出了与前期不同的新政策,其主要内容是:有选择地进行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私有化的重心从注重数量转向注重质量;强调私有化的中心是增加投资和提高企业效率;采取在资产原值,账面价格和市场价格综合基础上估计国有资产价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国家对私有化过程的监督。
实践证明,俄罗斯国有企业改革的速度和强度远远超过了社会的承受能力,导致大量的失业和贫富差距的拉大,加剧了社会矛盾。
首先,改革的速度越快、强度越高,失业人数越多,社会负担和压力就越重。俄罗斯国企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大量失业与成熟市场经济运行中出现正常失业现象不同,是一种由国企改革带来的“转轨性失业”。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抽样调查,1992年俄罗斯失业人口为359。4万人,1993年为416万人,1994年为547。8万人,1995年为643。1万人,1996年为678。8万人,1997年为640万人,1998年为857万人,1999年达到909。4万人,2000年失业队伍开始下滑,年底降为699。9万人,上述数字还远远反映不出实际失业的规模。如果加上强制休假的职工和非全日制工人,失业人数超过1000万,失业率达到15%。
其次,贫富差距拉大,加剧了社会矛盾。大批失业者进入贫困阶层,而在职工人的工资及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长期拖欠,使贫困群体的规模扩大,加之“体克疗法”引发的恶性通货膨胀更使失业者的生活处境雪上加霜。另一方面,在国企改革中大获其利的权贵者们都成了腰缠万贯的暴发户,贫富差距拉大,两极分化严重。
第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通过证券私有化过程中对国企股份的无偿转让,以及在货币私有化过程中对国企资产的过低评估,造成俄罗斯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据专家估计,由于低价出售国有资产,国家损失至少1万亿美元。根据俄罗斯国家杜马听证会上公布的资料,俄罗斯国有资产私有化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总计为9500万亿卢布,相当于俄罗斯1996年国内生产总值的4。2倍和“二战”期间损失的2。5倍。
第四,导致社会生产大幅度下降。过快的私有化进程使得俄罗斯经济一直处于衰退性危机之中,社会生产持续大幅度下降,生产效率倒退了数十年,1992~1998年国内生产总值累计下降40%,直至1999年起才开始复苏。经济下滑固然与政治局势有关,但主要还是私有化本身和整个经济系统存在问题。俄罗斯一开始就对现有国有企业进行大规模的私有化,大量企业的生产经营条件骤然发生变化,原来的计划经济被打破,新的市场经济的条件又建立不起来或不适应,结果生产急剧下降。
由于政治上的天然联系,东欧的大多数国家都采取了与俄罗斯相类似的改革路径和方法,所遇到的问题也与俄罗斯大致相同。直到今天,这些国家和他们的人民还在为这场改革运动承担着压力。
3。 其他国家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
80年代以来出现的世界性国有企业改革浪潮,从欧洲到亚洲,波及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除欧洲的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典等国外,亚洲的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也纷纷对国有企业实行改革,内容分别涉及到铁路、航空、海运、电报电话、烟草专卖机构、大型企业集团等,其中印度尼西亚通过拍卖使海运、出版等行业中的国营企业私营化;新加坡、马来西亚则分别通过股票公开上市的办法对航空公司、国营建设工程公司,以及国际海运公司和电气通信公司等实行股份制改造;日本则通过民营化改革,较好地解决了亏损国有企业如日本国铁的债务问题。
1公有资产流转:一个国际性的难题(12)
日本的国有企业改革
日本在明治政府时期就建立了一大批国有企业。到了上个世纪的60年代,日本通过了《特定产业振兴临时措施法》,制定了八幡制铁和富士制铁的合并构想,通过政府的介入建立了大型企业,加强了国际竞争力。8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的国有企业步入衰退期,日本政府开始着手对其进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做法,一是国有民营,通过民营化改革,使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得以彻底分开。二是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借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三是股票出售,通过出售被改造国有企业的股票,改变该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使民营化得以彻底实现。四是分担债务,通过对亏损企业的债务区分,相应地由政府和企业各自承担一部分债务,联合清偿。据统计,1975年日本全国共有114个特殊法人,1985年还有99个,到80年代末期,随着公企业民营化改革的推进,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