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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星期她打工的地方是一间位于大医院附近的小吃店。原来的厨手是老板娘李妈,但前些天不小心跌倒扭到腿,得休养上好几天才能回来上工,整间小吃店只剩下李妈的一个小孩兼两个养子在忙。完全没厨艺可言的三个小伙子,整天忙得团团转,却只是瞎忙的下场,本来还有几个主顾客的,在他们的「努力」之下,跑得半个也没有。也不知道奉娴是怎么认识这些人的,总之,她就是因为这样,来到这间小吃店支持。日薪一千,每天工作四小时,反正不缺钱,就暂且当一回廉价劳工吧。
今天是工作的第四天,每天早上过来煮一大锅粥,中午煮八道菜、一锅饭,就是她全部的打工内容。而她煮的菜,总是卖个精光,让三个小伙子再也不敢瞧不起那些看似平凡无奇的家常菜,连再简单不过的地瓜粥,都能让他们每每想起就流口水,真是不可思议。
肚子有点饿了,奉姁探头看了下外头三兄弟忙着招呼客人的盛况,等着买粥的人可真多呢,可能一下子就要卖完了。她无言笑着,转身走到蒸笼边,从里面拿出一条新蒸好的地瓜,很享受的吃起来。
七分材料三分工,向来是厨界的铁律。有好的食材,才有办法做出好吃的食物。这也是她会建议三兄弟早餐只以地瓜粥当主卖品的原因;他们家种了一堆地瓜,每天现采来煮粥,会让粥煮得又鲜又甜,好吃又健康,客人哪有不来光顾的?这么好吃的东西耶!
李妈家种出来的地瓜特别好吃,又甜又松软,不知道是什么品种,这几天她早也吃、晚也吃,怎么也吃不腻。所以她特地带了几颗地瓜回家,
打算找个地方种一畦,以后就可以常常吃到了。
「那是什么?」淡雅的声音问着。
在大医院的门口,院长亲自出来送客,一路将贵客送到大门口,正等着司机将车开过来。顺着贵客的目光,院长看过去。在医院的左前方,隔了一条大马路的对面巷子口,有一群人围在那边,排着队,像在等待买什么东西似的。
「那是、呃,那是― 」院长完全答不出来。
一旁的院长秘书马上代为回答道:
「那是间小吃店,早上卖地瓜稀饭,满有特色的。我们里面的病人都买那家的稀饭当早餐吃。」想到早餐还没吃,肚子忍不住呱呱低叫了起
来。
「只是地瓜稀饭?医院里不是也有供应?」
「是啊,是有供应… … 」不了解状况的院长只能这么说。
这时三两个买了香喷喷地瓜粥走回来的病人家属正兀自闲聊,在经过他们时,正好谈到―
「… … 厚,平平是地瓜稀饭,医院有办法煮得那么难吃也就算了,一碗居然还要卖五十块,真是没天理!」
「对呀,其实如果煮得好吃的话,一碗五十块又有什么关系,可是偏偏难吃到爆,又不是在喂猪,这样乱煮是怎样。人家这个一碗四十块,好吃得不得了不说,还有加油条和菜脯蛋,多香多好吃呀!」
「大财团开的医院嘛,只想赚大钱,都嘛随便请人来煮,反正又不是他们在吃。」
「不过话说回来,这家小吃店以前做得不怎么样,最近自从开始卖地瓜稀饭后,变得很好吃耶,应该是换厨师的关系吧。」
「对啊,等一下中午我们要早点过去,省得还要排队排那么久。」
谈话的人已经走远了,这时男子的座车也已经驶来,正等着主子上车。院长连忙打开车门,对男子陪笑道:
「阙先生,就不耽误你宝贵的时间了,刚才你所提的意见,我们会好好讨论,然后做成一份报告呈到你那边去。」
男子点头,上车。司机很快将车开走,离开院长等人恭送的视线。
车子转到另一条路后,男子对司机道:
「你去那个巷口买一份粥回来。然后,也去医院的食堂买一份。」
司机将车停在一边,马上领命而去。
他想,他应该是个非常不重口欲的人吧。回国后,可能是工作愈来愈忙碌的关系,他近来渐渐的不常在家中吃早餐,有时家里送来的午餐食盒,也都是原封不动的提回去。他常常忙到忘了应付肠胃的需求,而一旦错过了饥馋的时间,也就不特别想吃东西了。
他今天清晨五点半就出门,六点抵达医院,主要是前来探视一名住院的医院董事,陪他聊天与复健;老人家习惯早睡早起,对于能够起早的人特别有好脸色。为了日后接班计划的顺利,他趁早与这些大老建立情谊、取得支持是必要的。然后,顺便与医院院长开了个十五分钟的早会,提出他对医院新制度的看法。
抵达公司后,立即投入工作中,连先喝口茶的时间也没有,因为八点之后,还要陪父亲开一场跨国视讯会议。所有的数据他都得先行看过、整理过,以便随时应付客户的询问。一路忙到了十点,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不意看到小桌几上那两碗稀饭,才想到自己一直没有进食,整个早上只喝了三杯咖啡,却一点也不感到饿。
这样实在不行。他告诉自己,就算再怎么不饿,也不可以让自己一直空腹下去。中午还要陪父亲去见客户,为了迎合客户口味,吃的肯定是泰国菜。那种又酸又辣的东西很伤胃,如果不先吃点清爽的东西挡着,他恐怕很快又得胃痛了。所以他决定把这两碗稀饭吃了,顺便评比一下两家的差异。不过是稀饭,使用的是相同的材料,怎么会有如此截然不同的评价?问题出在哪里?
将两碗稀饭都放进微波炉加热,微波完后,决定先从医院买来的吃起… … 他后悔了,舀了一口进嘴里,却迟迟吞不下去,最后还是吐在面纸上,把原来好不容易堆积起的食欲都给打消了。打算叫人进来把这两碗都处理掉,却又觉得如果没有也尝一口外面卖的地瓜稀饭的话,如何要求医院加以改进。
所以他勉为其难的舀了好小的一口,迟疑的放进嘴里,面纸已经抽在手心备着了,就等着吐出来丢掉。然而,没有吐出来,稀饭很顺滑的从食道溜进胃袋,让他全身上下的细胞都放弃戒备,很快接受了这碗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稀饭。
说不上是什么美味。他又吃了一口,默默想着:就是煮得很浓稠的稀饭,加上松软又具甘甜味的地瓜而已,别无其它添加物― 他将油条与菜脯蛋捞出来,放到另一个碗里去。可能,还加了一点点微量的肉骨高汤吧,不明显,但却可以把米本身具备的一点点涩味都不知不觉的中和掉了。
这是一碗很顺口的稀饭,非常纯粹的把米饭与地瓜的特色都呈现出来。吃完后,胃口大开,很想再多吃些什么东西。于是按下通话键,对外
头的助理道:「麻烦帮我叫份三明治。」
「好的。请问要什么口味呢?」助理应道。
怎么问得这么细呢?未免太琐碎了,他不挑的。「都可以。」
「我明白了,马上为您送进去?」
接下来还有好多工作,饿坏了可不好。他是一个在吃上面非常随便的人,一碗稀饭、一个三明治就能将他打发― 至少他是这么深信着的。
阙家人很少吃外食,因为外面的食物总是有太多的调味料,食材又不够新鲜;就算新鲜,在处理上也不够让人安心,总是会产生卫生上的疑虑。可是,最近阙家大少的早餐开始在外面解决。根据司机的说法,大少吃的还不是他惯常会吃的三明治哦,而是再平常不过的地瓜稀饭呢。大少的口味变了,从西式改成中式了。刘总管探听到这个重大消息后,很快的知会厨房,要求厨房替大少调理地瓜稀饭当早餐。
「放心放心,我做的地瓜稀饭当然是天下第一!瞧,日本空运来台的新潟越光米,加上正宗竹山红小甘薯,又甜又好吃,材料好成这样,完全是外面小吃店比不上的。」秋大厨拍着胸脯保证大少爷将会爱死了。
结果,地瓜稀饭端上桌的那天,大少爷果然非常捧场的连吃了二碗,让厨房扬起一片欢呼声,刘管家也放心下来。实在是大少爷最近显得太过消瘦,都是因为三餐都吃得少的关系,如果能多吃一点,大家也就安心了。
可是,后来刘管家从司机那里得知,大少爷仍然前去那家小吃店吃稀饭,不知是何缘故。
「好啦,这阵子谢谢大家的照顾,我们后会有期喽。」奉姁将围裙解下,对李妈以及三兄弟躬身说着。刚好两个星期,她在这里的打工期期满,正是走人时候。
「奉小姐,妳要不要留下来,就别走嘛。妳来了之后,生意变得好好,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不过是地瓜稀饭,大家怎么会抢成那样。所以,奉小姐,妳一定是个很有福气的人,我们的店才会这么生意兴隆。妳就不要走啦,我用多一点的钱请妳留下来当大厨好不好?」李妈已经说过好多次了,就是想留下奉姁这只招财猫,但是,奉姁是不可能留下来的。
「李妈,我不用留下来啦,以后只要你们照着我留下来的食谱做,生意应该都会不错才对。还有,煮稀饭真的不可以偷懒,一定要按照我教的步骤做哦,知道吗?」她对三兄弟吩咐着。
「我们知道!一定会照做的!」三人异口同声应道。
这三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手上身上都有刺青,头发也染得红红绿绿的,看起来一副古惑仔的模样,理应非常爱玩的年纪,却可以乖乖的待在这一小间店里工作,实在非常难得。这几天的生意兴隆,让他们得到满满的成就感,相信以后会更加投入工作中吧。
「奉小姐,妳觉得我们煮的稀饭已经可以了喔?」今天的稀饭是他们三兄弟煮的哦,奉小姐在一旁提点照看,认为他们做得不错,而且稀饭也卖光光,客人都没说不好吃耶,真棒!大哥得意之余,还是想从奉姁口中得到保证。
奉姁点头:
「已经可以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更好,就看你们的努力了。」
这时小吃店外头停下一辆名贵的轿车,一名司机打扮的人走下来,对店里道:
「麻烦包一份便当。」
包便当?小吃店里的人都一致看向墙上的挂钟,上面指示着中原标准时间:下午两点二十五分。
「还有一点菜,不过已经冷了哦。」奉殉站在最外面― 因为正在道别,打算要走人了,所以顺理成章的招呼客人。
「可不可以请妳加热一下?」司机委婉要求道。
「 … 嗯,也是可以啦。」奉姁点点头。
「奉小姐,不用这么麻烦啦,我们已经休息了耶。」李妈过来说着,然后对司机道:「先生,不好意思,我们休息了,前面有一家很高级的餐厅,我看你们去那边吃好了。」
「可是… … 」司机可不敢擅自做主。这时名贵轿车的后门打开,一个西装革履的清俊男子走了出来。奉姁一呆,简直像看到世界第八大奇迹似的。
大少爷?怎么可能是他?不可能吧?这么挑嘴的人怎么会出来包便当?
「奉女士。」阙家大少走到奉姁面前,微微颔首致意。看得出来他是因为认出了奉姁,所以才跨出车子。
「奉女士?!」司机好惊讶的多看了奉姁几眼,才终于认出来这个年轻的女子正是一个多月前离职的阙家大厨。不会吧?这么年轻?她不是应该有点年纪了才对吗?
「啊,你是王司机嘛。哈哈 … 」奉姁也是现在才认出来眼前这个司机她其实是认得的,大家共事了两年,虽然不常见面,但好歹也同桌吃过两次尾牙、两次春酒的,这样随便就把人家忘掉,实在有点过分。
哈哈干笑了几下,才想到眼前似乎不是傻笑的时候,还是赶紧回头看大少爷比较重要。所以马上收起客套的傻笑,以最端正的面貌对阙大少
道:「大少 … 呃,阙先生,你还没用餐是吗?」
「嗯,错过了午餐。」眼神淡淡扫过所剩无多的食物区,残羹剩肴是它唯一的形容词。只这么一眼,便胃口全无了。「看来这里已经没有菜,
那就不吃了。」
「不然这样,我帮你做份餐点吧!」
像是意外于她突来的提议,大少爷望了她一眼,想了一会,口气不是很拒绝地道:
「不好太麻烦妳。」
奉姁其实也不想这么多事的,但鸡婆的话就是滑了出口:「不会,一下子就好。可以吗?」
沉吟了下,点头:「好的。谢谢妳了。」
「五分钟就好。」说罢,将大包包放下,转身走进厨房,开始做简餐。
大少爷有点瘦了耶 …
应该是出于这样的想法,让她忍不住多事鸡婆的吧。
她的目光在厨房里转了一圈,从现有的食材里去思考着要做些什么菜来喂一个空腹已久、口味刁钻的富家少爷。对空腹的人来说,味道不可以太重,以清爽为主;食材不可以挑太不好消化的,最好是软嫩易入口、易消化的为主… … 啊,就这样吧!
她马上泡一小壶七叶胆茶,冲泡的时间没有太久,就将茶汁倒进一只新开封的保温瓶中,自己也倒了一小杯尝了口,确定味道苦甘合一,泡得刚刚好,满意的点点头。接着将一小锅地瓜稀饭放到大火上煮,然后一边煎日式蛋卷,将一小块鲈鱼放到蒸笼里清蒸,上头只放了一点姜与味酣。
在等东西煮好的空档,从菜篮里拿出一根还沾满泥土的山药,利落的洗干净,并且切片,加了颠与醋、糖等调味料,一起放进小盆子里,倒了满满的冰块与水冰镇。
五分钟之后,所有的东西都好了,她拿出五个小便当盒分别将食物盛好,装成一袋拿出去。她想大少爷是不可能坐在小吃店里吃东西的,要吃也是回公司吃,所以想也没想,就将餐点处理成外带。
「好了。」她将袋子交给司机。
「请问,多少钱-- … 」司机问着。
「不用了,只是举手之劳,没什么的。快回去吃饭吧,再见。」奉姁笑了笑,认为两人拿了餐点就应该马上要离开,所以已经先行挥手道拜拜。因为她已经这么说了,不走人好像很奇怪,所以阙大少爷只是看了她一眼,淡淡说道:「谢谢,再见。」便上车了。
司机见状也只好赶紧上车,毕竟主子的肚皮比较重要,赶紧回公司让他用餐才是正事。名贵房车开走之后,李妈等人才如梦初醒的围着奉姁追问―
「奉小姐,妳怎么会认识那种看起来很有钱的人?还有,那个有钱人怎么会叫妳奉女士?妳不是才二十五岁吗?」
「我以前是他们家的厨师啦。他们那种人家,对人都很客气,叫人家女士,是一种尊重。」以前她也不懂,后来才发现,阙家人对厨艺优良的厨师都相当尊重,男的必称「先生」女的必称「女士」。奉姁当时在奉家的地位,仅次于刘总管呢。「对了,这是刚才那份便当的材料钱。」掏出三百元塞给李妈。
「不用啦,只是一点点― 」
「是我请他吃饭,当然要我自己出钱。别跟我客气。」两人塞来推去,终于还是奉姁占上风。
「妳当过有钱人的厨师喔!那后来怎么失业了?还跑来我们这种小店打零工。」几个青少年不可思议的问。
「我失业?」小娴是怎么跟别人说的呀?不过,算了,没有工作的说法有很多种,失业也是一种正确的说法,也就不抗辩了。「对啦,我现在是失业中没错啦。不过我会来你们这里打零工,不是因为李妈生病休息吗?」
「不是啦,我的意思是,妳的层次那么高,去大饭店应征主厨应该也没问题才对,怎么会跑来我们这种地方― 」少年还想跟她做深入讨论。
奉姁却不打算说更多了,只是笑,抓起她的大包包,对李妈道:「好啦,我的工作到今天为止,就不多聊了。这阵子谢谢大家的照顾了,大家后会有期。」
「不是啦,那个,奉小姐-… -… 我们刚才讲的那个,妳要不要留下来的事,妳有没有考虑一下 … 」追着出去,犹不死心的问。
「不了,我已经有别的工作要忙了。」挥挥手,招来一辆出租车,走
人也。
吃得一干二净。
阙东辰望着吃光光的便当盒,想着自己有多久没把整份餐点吃得一空了呢?好象有一个月了吧?还是更久?总是觉得肚子不饿,没有特别想吃的东西,也就算了。
有时吃东西只是为了保存体力,不得不往肚子里塞去一点东西,吃了什么食物进去,也从未放在心上,因为他是个不重吃的人,当然不会将这种琐碎的小事放在心上。
可是今天他倒是第一次注意到了,他居然把一整个便当吃完,分量刚刚好够他觉得吃饱。却不会感到撑,他习惯让胃有八分饱的感觉。
将保温瓶里最后一可不知名的茶喝下,觉得有一种满足感打胃袋里升起,让全身都觉得愉悦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