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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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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第1章 我要活,我要活

    “法军骑兵总数14857人,共编成38个骑兵团,其中,骠骑兵439人:第7骠骑兵团。猎骑兵4064人:第1、3、4、6、9、11、12猎骑兵团、近卫第1、2猎骑兵团……”

    “燧发枪口径19.8毫米,枪长1560毫米,枪重5.69千克……击锤的钳口上夹一块燧石,在传火孔边有一击砧,如果需要射击时,就扣引扳机,在弹簧的作用下,将燧石重重地打在火门边上,冒出火星,引燃火药。”

    ……

    孙元一边看着手上的iPad,一边在手中的本子上记着什么。

    “嘿,我说老板,咱们就是一做厨师的,看这些做什么?”开车的小李笑嘻嘻地将卡在耳朵上皱巴巴的香烟取下来,叼在口中,然后按下了点烟器:“书这玩意儿也不是没有什么用处,看个乐子就成了。还有啊,老板你读读菜谱什么的还可以理解。看历史书,没意思,没意思。我就想不明白了,历史书和咱们的生意有什么关系?”

    听到小李问,孙元放下手中的笔和本子,谦和一笑:“多读书总是好的,我也就这个爱好了。这经商,其实也需要脑子,不是有商场兵法一说吗。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以史为镜,可以知道得失。”

    “拉倒吧,什么商场兵法,那可是针对大老板的。至于老板你……”小李大约也知道这么同孙元说话不太礼貌,就笑嘻嘻地闭上了嘴。

    孙元也不在意,只微微一笑,不再说话。

    “操,这点烟器好象有点问题。”小李等了半天,还没看到点烟器弹起来,用手拔出来看了看,还没有红,就烦恼地扔到驾驶台上,郁闷地叫了一声:“老板,有火没有,我打火机丢在刚才那户人家里了。”

    孙元:“我又不抽烟,还有啊,我说你这小子年纪不大,烟瘾不小。一边做酒席,一边抽烟,也不怕烟灰掉锅里去被人投诉?”

    小李嘿嘿地笑着:“投诉什么啊,咱们农村人不讲究这些。对了,再过一个月就该是夏收农忙,生意估计会清淡一些。我说老板,你读了这么多历史书,又学得一肚子兵法,能不能想给法子?”

    “读历史书不过是我的爱好。”

    说话间,前面是一道向下的陡坡,盘山公路在脚下蜿蜒回旋。

    路很烂,满眼都是坑凼。二手小卡一冲下去,除了喇叭不响,浑身都在颤抖,如同要散架一般。

    小李破口骂起来:“这些土老肥,谁家没有一辆二三十万的重卡,大家凑点钱出来,也能将这条路给修好了,老子他妈的再不来这里了。”

    孙元:“这个只怕不成。”他又在IPAD上点了点,道:“十一号咱们还得过来一趟,东沟村老钱家立碑,要摆三十桌。”

    “我日,立个墓碑也整酒,这不是装怪吗?”小李怪叫一声,猛地将油门踩到了底。

    “轰隆、轰隆、啪啪、光当!”车厢里传来清脆的撞击声,又是锅又是盆。

    然后,大厨老孟高亢的叫骂声传来:“小李你这个二百五,他妈的就不能开慢点?”

    小李嘿嘿一笑,将脑袋伸出窗外去:“老孟,借个火,把打火机给我。”

    老孟:“借你,想得美,知道老子的打火机多少钱一个,五百多,叫啥贼朴,借你弄坏了算谁的。”

    “什么贼朴,是ZIPO,没文化真可怕。”小李摇头,又将脑袋伸出去,“就这么点好了,小气!”

    听到他们的对话,孙元忍不住一笑,突然间,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慨:团队虽小,职员素质堪忧,可这工作干起来,却心中舒服。或许,这次回老家是对的。

    没错,孙元的做的正是替人置办酒席的活儿,最近老家这边突然流行起了无事酒,

    中国乃是礼仪之邦,讲究的是礼尚往来。婚嫁喜庆,亲朋好友同喜同贺;老人去世,左邻右舍不呼而聚。

    不过,最近几年,这事渐渐地变了味。不但婚丧嫁娶要整酒,就连搬家、小孩读书、买车也要整酒,到最后,更是挖个茅坑整酒,钉个大门整酒,母猪下儿也整酒……

    你去别人家里喝酒,份子钱总得要随点吧。在如今这个行情下,一两百根本拿不出手,五百才算起步。

    如此一来,普通人每年光人情支出都是一笔巨大负担。

    不过,这对孙元来说却是一个巨大的商机。

    孙元今年二十七岁,大学毕业后在京城进了一家公司做起了小白领,收入每月有一万多块,在老家人眼中,也算是高薪。不过,自家的苦自己清楚。这点收入,根本没办法在京城安身立命。

    于是,年初的时候,孙元果断地辞掉了工作,买了一辆二手车,干起了替人置办酒席的营生。

    万事开头难,他的生意做得不大,也赚不了多少钱。还好投资额不大,就当是玩玩,计有二手轻卡一辆、厨具一套。又雇佣了大厨老孟、司机兼小工小李。

    而他,则负责联系业务。

    成天在乡下跑,跟吉普赛人一样。

    不过,相比起大都市那紧张的生活,没有了办公室的尔虞我诈、没有了高昂的房价、不用每天去挤那如同沙丁鱼罐头一样的地铁,孙元感觉到自己全副身心都放松下来。

    到现在,他又重新拣起了大学时的爱好,研究起历史和军事,还在一个军史论坛做了版主。

    “这才是生活啊,人生原本就该是这样!”孙元回想起以前在京城做小白领的日子,心中一阵感慨。

    ……

    看小李将脑袋伸出来,车厢上的老孟无奈地掏出打火机,“叮”一声打燃了,用手捧着给他点烟,口中还念叨:“你娃装怪,肯定是眼红我的贼普。”

    这个时候,孙元突然看到前面有一道急弯,可惜小李的脑袋正好伸出窗去,却没有发现。

    “小心……啊!”孙元发出一声惊叫。

    “小李,你个瓜娃子……啊!”老孟也在惨叫。

    汽车砰一声从前边的断崖冲了出去。

    底下是万丈深渊。

    **************************************************

    剧烈的疼痛从脑袋里袭来,那感觉,就好象被人用刀子正在脑浆里不住地搅着。意识,也随着这一阵搅动混沌,一时间,竟什么也记不起来。

    同时,胸口却好象被人用手使劲地捏着。一口气憋在胸腔里,怎么也吐不出来。

    身体也因为这阵缺氧而阵阵发软、发冷。

    但面庞却火辣辣地热起来,太阳穴里的那根血管在突突跳动。

    “难道要死了!”孙元心中突然惊慌起来,他也意识到,如果放任这种情形继续下去,也许用不了两分钟,自己就会窒息而亡。

    可是,身体却好象被魇住了,就连一根手指也挪动不得。

    就在这个时候,一段莫名其妙的记忆如潮水一样灌注而来。整个身体就如同通了电一样恢复知觉,久违的空气注进肺中。

    “咳咳!”孙元猛地坐起来,剧烈地咳嗽起来。

    这片记忆支离破碎光怪陆离,在其中,自己也叫孙元,是一个农家子弟……不对,我不是这样的啊!

    “这里是哪里,我又是谁?”突然间,脑子终于清醒过来。孙元想起了自己正和小李坐在车上,后来,出了车祸。如果不出意外,自己应该是已经死了。

    “难道……”一种可怕的感觉涌上心头,让他颤抖起来。

    嗓子里的咳嗽依旧一声接一声,怎么也遏制不住。

    “元儿,你醒了……”一团昏黄的灯光在眼前扩散开来,光影中是一个干瘦的中年妇人,面上的皱纹在灯光里显得很深,也看不出年纪。

    声音中带着哭声,更带着一丝惊喜:“你若有个三长两短,娘也活不成了。”

    “娘……我没事……”终于不咳了,好象是不受控制一般,孙元随口虚弱地应了一句。

    这话一说出口,他身上千万颗毛孔同时张开,冷汗流了一身,这才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

    这个妇女一口吴俣软语,而自己这句话也用的是同样的方言。

    作为一个曾经的白领,孙元以前的公司在南方也有业务,自然能够听出,这个妇人和自己所说的话应该属于苏州、扬州一带的口音。

    不过,能听出,并不等于能够听懂和能说。

    在以前他和客户交流时,大家都是一口的普通话。

    “我明明不会这种方言的,今日怎么说得如此流利?”

    见鬼了!

    随着这一身冷汗出来,孙元已经用尽全身力,身体一软,又重新倒在床上。

    脑袋在枕头上碰出响亮的声音。

    在晕厥过去的同时,孙元心中闪过一个念头:难不成我车祸死亡之后,灵魂上了另外一个人的身。却不知道,现在是哪一年,又是什么地方?

    “元儿,元儿……你怎么了……你不要吓娘……”

    那个妇人的开始大声号哭起来,声音越来越远,逐渐细不可闻。

    无边的黑暗笼罩过来。

    心中突然有一种惊恐:不能睡,不能睡,我要活,我要活!

2。第2章 你好,明朝

    大约是心中的那股执念支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孙元被一阵轰隆的响声惊醒。

    那声音很是沉闷,就好象有人用一根大木杠子正在使劲敲打着什么,其中还带着一种特有的节奏。

    天光已经大亮,身上的力气已经恢复,孙元咬坐了起来。环顾四周,却看到一间破旧黑暗的小屋。

    没错,地方很小,也就十几平方的样子,看其形制,应该是南方那种用竹蔑和黄泥涂墙的小青瓦房。这几年中国的GDP已是世界第二,在江浙地区,民间富庶,即便是普通农民,谁家不是两层的小洋楼?

    现在这种房子可不多见啊,很有些古典的味道。

    “孙李氏,你儿子被人打伤了脑子,已经昏迷了十日,药石不进,看情形是活不成的。到时候你儿子一走,你一个孤寡妇人,又如何支撑得起这个家。光每年官家派下来的辽饷和赋税你就掏不出来,到时候还不是要卖田卖地。你卖田卖地不要紧,可你手头那三亩上好水田却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绝计不可败在你手头,那可是大大的不孝。要不这样,你将水田寄在我名下,从现在开始,你就算是我冒家的人了。朝廷的赋税自有我冒家宗族支应,每年公中给你一千斤黄谷给你养老。将来你死了,一应烧埋,也由祠堂负责。”

    正当孙元饶有兴味地观察着屋中的摆设,一个响亮而咄咄逼人的声音在外屋响起。

    不知道怎么的,听到这声音,孙元心中突然产生一种深重的厌恶感,有种想冲出去,一把掐住他脖子的冲动。

    因为脑子里的记忆混乱不堪,他也不知道这种感觉从何而来。

    听外面的情形,说话响亮这人应该是宗族中有一定地位的老辈人,想趁这个机会不花一分钱收回祖产。

    不对,不对,土地不是国有吗,怎么能够买卖和授予……还有……辽饷、赋税究竟是什么,这人说话自己古色古香,很是奇怪,一般人都不会有这种口气说话的。难道……这里是古代?

    想到这里,他将目光落到自己身上。

    触目是一双细如麻秆的胳膊,瘦得仿佛只需要轻轻一折,就能断了。

    身上是一件补满补丁的麻布短衫,看模样,好象是古人装束。

    外面,那个叫孙李氏的妇人声音很不客气:“他三叔,元儿昨天已经醒过来,最多养上十天半月,就能复原。至于给我养老送终,就不劳你来关心了。”

    那个叫三叔的人惊讶地叫了一声:“孙元醒了,哎,真想不到他受这么重的伤居然活过来,真叫人想不到。”声音中带着强烈的失望。

    “怎么,元儿醒了,三叔好象很不高兴?”孙李氏冷冰冰地回了他一声:“不就是三亩水田而已,三叔对咱们家这点财产还真是上心啊?”

    这话说得很不客气,那个叫什么三叔的人恼羞成怒了,喝道:“就算孙元醒了又如何,他弱得跟鸡子一样,肩不能挑背不能扛,又成天在外面跟不三不四的人鬼混。我看,将来这点祖产只怕要在他手头被人骗了。我这不也是为了你家的祖宗的家业着想,又不是白要你的。等到你儿子将来出息了,能够独立门口,就将地还给他就是。孙李氏,你不要给脸不要脸。一个妇道人家,家里没有个能够派上用场的男人,又能做得了什么?这几年,若不是我冒家帮你撑着,光应付衙门的差事,就能叫你破家。”

    孙李氏显然是一个要强的女人,声音也大起来:“你倒是胁迫起咱们孤儿寡母起来了,冒成,咱是尊敬你才叫你一声三叔。其实,我自姓孙,同你们冒家可没有任何关系。咱们家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滚!”

    两人说话时,那沉闷的木杠敲击声一直都没有停过。

    这个时候,那声音消失了。

    冒成冷哼一声,狞笑道:“好好好,孙李氏,你既然已经将话说到这份上,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马上就是上秋粮的时候,到时候,没有咱们冒家关照,靠你打的那点草席,不被衙门逼死才怪。你要当志气汉,咱也佩服。到时候可别哭着喊着来求我。”、

    孙李氏:“我将话说到这里,我那三亩产水田就算卖了,也不可能给你。”

    “告辞!”那个叫冒成的人,恼羞成怒,重重摔上了门,脚步声逐渐远去。

    屋中那沉闷的木杠敲击声重新响起,孙元这才明白,这声音原来是织草席的声音。

    “现在究竟是什么年代,官府的赋税好象很沉重的样子……辽饷……难道是明朝……”孙元心中一惊,好象明白了什么。

    所谓辽饷,出现在明朝末年。

    明朝崇祯皇帝继位之后,明帝国所面临的最大威胁是东北的后金。

    后金至万历后期迅速崛起,蚕食辽东,而明朝则节节败退,防线不断收缩。至崇祯皇帝登基之后,明朝在辽东的防线已经退到山海关一带,几乎到了不能再退的地步。因此,崇祯皇帝就把辽东问题看成头等大事。

    也因为如此,明朝年年和后金大战。

    只可惜,输多胜少。但军费却进一步膨胀,达到国家财政不能负担的地步。所以,朝廷在征收赋税的同时,又加派了辽饷。

    如此一来,就给老百姓以巨大的负担。

    “这么说来,现在应该是明朝崇祯时代,也不知道是哪一年?”

    “看来,我的是穿越到明朝了,灵魂寄生在一个同名同姓的农家子弟身上。”孙元突然无声地苦笑起来。

    作为一个军史发烧友,他也不是没有幻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够穿越到古代,凭借自己对真实历史的先知先觉成就一番伟业。

    可真穿越了,却有一种战战兢兢的感觉。

    那大概是对未知人生的一种恐惧吧?

    不过,在上一世我大概是已经出车祸死了,如今能够再活一次,应该是一件喜事。

    那么,我应该庆幸得说一声“你好,明朝”吗?

    脑袋还在疼,感觉上面缠了很厚的纱布,刚才这一用脑,心力顿时不济。

    没有了力气,孙元又躺了下去,昏昏沉沉睡死过去。

3。第3章 穿越之后的身份

    一股温热而香甜的液体灌进嘴来,这醇厚的味道让他精神为之一振。

    眼前是那个叫孙李氏的老妇,她左手端着一口海碗,右手小心地举着一个木勺。

    孙元知道这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母亲来给自己喂饭,也不知道这汤究竟是何物炖成,鲜得他几乎要将舌头都咬掉了。

    这已经是孙元穿越到明朝的第三天了。

    在这三天之中,他因为脑袋受了伤,始终处于半清醒半昏迷的状态中。在朦胧中,他都都这样被孙李氏照顾着,直到彻底清醒过来。

    “快点吃,快点吃,吃了就好了。”孙李氏见孙元喝得香甜,疲倦的面容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喃喃道:“先前也是运气,在水田里捉了一斤多鲫鱼。听人说,这东西熬汤最养人了。”

    喂了孙元几口鱼汤之后,孙李氏又放下勺子,提起筷子细细地剃了鱼肉,一点一点地送进孙元的嘴里。

    直到将两条鲫鱼吃光,孙李氏却没有走,而是默默地坐在儿子身边。什么话也不说,只将手抚在孙元的手背上,再舍不得挪开。

    目光中,却是慈爱。

    孙李氏的手心中全是厚厚的茧子,老实说,被她抚在手背上,感觉非常粗糙,也有点不舒服。

    而且,前世的孙元父母在很早以前就去世了。从小到大,他都是一个人过来的。从来没有享受过半点家庭的温暖,也不习惯和另外一个人的亲密关系。

    可就在这个时候,孙李氏手心的热气传来,却有一种叫人宁静的感觉。脑子里那一丝残留的原主人的记忆泛起,久违的依恋之情在也遏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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