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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进了汤问行的房间,扑面就是一股浓重的药味。一个粗黑的健妇正提着蒲扇不住地闪着一口炉子,炉上正熬着药。
昏黄的灯光下,一个发须皆白的郎中皱着眉头正在替汤问行凭脉,面色很是恶劣。
几日不见汤问行,如今刚一看到他,孙元心中就是一个咯噔。
大冷天的,汤问行的面上却红得艳丽,额头上满是细密的汗珠。他的颧骨高高耸立,整个人瘦得更骷髅一样,脸颊上已经看不到几两肉,只深陷的双目在黑暗中绿油油地亮着。
“汤兄弟,你怎么了?”孙元大步走上前去,一把抓住汤问行的手,感觉那手绵软无力,却烫得怕人。
“死不了,死不了。”汤问行艰难地张开已经干裂的嘴唇,吃力地吐出这么一句。
“什么死不了,你现在同死人又有什么区别?”那个白发郎中突然恼了:“你浑身大大小小十余处伤,其中最要紧的是胸口那道,都被人刺个对穿。换其他人,早死过去好几回了。若不是你等强将我请来,我才不会治你。若是将你医死了,岂不坏了我神医的名头。你若想活命,就给我闭嘴,老实地躺在床上休养。”
孙元:“郎中大夫,汤兄弟可有救?”
“有救没救可不是老朽说了算。”
“怎么说,本将不明白,还请先生替我释疑。”
孙元不说还好,一说,那郎中就火了,指着孙元骂道:“你是不是和病人有仇啊,他现在这身子是一步也挪不动的,就算要下床,也得等上两月。你却要带他回南京,他娘的,只怕走不了两日,这厮就要死硬了。”
汤问行突然挣扎了一下,声音大起来:“我要走,我要离开这里,孙将军,如果你不嫌弃汤问行,就让我在你麾下效力吧?我算是看明白了,这大明朝的军队都是一群废物,要想靠他们挽我大明天之将倾,地之将覆,没半点可能。也只有你们宁乡军,才有开国时那支纵横四海的强军模样。带我走,我加入宁乡军……咳咳……大丈夫,当……咳咳……”有几点血从他的鼻腔里溅出来。
“大丈夫个屁!”郎中有骂起娘来:“你这个怪物,本该半月前就死的,却挺到现在。既然上天垂怜,不让阎王爷收你,你就给我好生呆着。不然,老天爷也不会放过你的。”
见汤问行一副风中残烛模样,孙元也知道没办法再带他走了。从这里去滁州,然后去南京,一路风尘仆仆,车马劳顿,又缺医少药,他又如何坚持得住。
对于汤问行,孙元还是很看重的。此人缨冠望族,勋贵子弟出身。不但文化程度高,且又家学渊源,通晓兵法,正是宁乡军急需的人才。
到不是孙元鄙视普通军汉,实在是没文化的军队就是一支失败的军队。宁乡军将来要想发展壮大,必须不停吸纳新鲜血液补充自身。这一点,他和卢象升想法相同。
说句实在话,如今的宁乡军,费洪、蒋驴子、温老三等人虽然打仗带兵是一把好手,可将来也不过是一员大将军,却不是帅才。真说起将来能够独挡一面的,怕还真只有韶伟这个二货一人。
孙元捏了汤问行的手掌一下,温和地劝道:“汤兄弟瞧得起孙某,那是孙元的荣幸。不过,我却有两个条件。”
汤问行眼睛一亮,“将军请说。”
孙元竖起一根手指:“首先,你这次得留在泗州将身上的伤养好了再说,你的身子自己也知道,根本不可能出门。”
汤问行微微点了点头,算是同意。
孙元又竖起一根手指:“第二,以你之才,进了宁乡军,做个副千户当不在话下。不过,我宁乡军用人有个规矩,所有军官的升迁得用实实在在的战功。再说,我军的训练和规矩同其他军队有很大区别。你去之后,等当一段时间普通士卒,待到熟悉军队之后,才能出任一个小旗,却是委屈汤兄弟了。”
汤问行:“只要能为国效力,能够杀贼,并能在战场上获取胜利,我就算永远做个普通士兵也是无妨。”
孙元突然严肃起来;“还有一件要紧事,汤兄弟你想过没有,你可是勋贵子弟,前程似锦。你若是来我宁乡军,可是要转为军户的,你家里人会同意吗?”
开玩笑,明朝的军户地位低贱。堂堂贵胄子弟,却要去做低贱的军户,若是传出去,岂不是让见觉得不可思议。虽然孙元知道,在接下来十年之内,随着战争越打越大,旧有的社会体制会在这剧烈动荡的大时代中被彻底摧毁。军人的地位将得到极大提升,以未来的江北四镇和左良玉为代表的五大军阀已经成为事实上的藩镇和封建诸侯,一个有枪就是草头王的时代即将到来。
但其他人可没有孙元穿越者的先知先觉,他们能够接受吗?
“家人……军户,嘿嘿。”汤问行虚弱地笑了一声:“一个庶出子,从小受尽欺凌,过得比奴仆还不如,难不成军户的地位还比奴才还低?大丈夫立于世,得为国家为百姓做些实在的事情,个人的荣辱又算得了什么。将来汤问行即便是死了,也能昂着头去见先祖……咳咳……”
因为说了太多话,汤问行额头上的虚汗更多,又剧烈地咳嗽起来。
“那就好。”孙元从怀里掏出几锭银子,放在他的枕头下面,道:“那么,孙元就告辞了。等你身上的伤好些,且回南京信国公府,到时候我自派人过去接你。”
262。第262章 归去
心中关切滁州那边宁乡军老营的情形,又决定卯时就出城,孙元却怎么也睡不着,在床上滚了半天,终于等到时候,急忙穿了衣裳起来,胡乱地吃了点东西。
于是,几十人,十多辆大车一声喊,打了火把就要出院门。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间,汤问行的房间里有人喊了一声:“喂,喂,汤公子,你可不能出去……这么冷的天,好不容易退了烧,你若是受了凉,可如何是好?”
说话这人正是服侍汤问行的那个黑壮妇人。
听到这一声喊,孙元吃了一惊,禁不住停下脚步回头看去,却看到汤问行房间里已经点了灯。
汤问行的声音虽然依旧低微,却有掩饰不住的急噪:“住口,住口,快扶我出去……扶我出去,贱人,我要杀了你!”
一刹那,整个院子安静下来。
孙元忙叫到:“汤兄弟,你怎么醒了?”
汤问行粗重的喘息声在屋中响起:“孙将军,我已经大好了,想出来送送你们。”
然后又对服侍他的那个妇人喝道:“快,抬我出去。”
孙元正要再劝,门却开了。
那个妇人扶着汤问行走了出来,小心地让他坐在屋檐下的那把椅子上。
在昏黄的灯光下,汤问行依旧是一脸惨白的样子,瘦得锁骨高高耸立。
孙元走上前去,摸了摸他的额头,好象没那么烫手了,心中略感安慰,低声道:“汤兄可是舍不得弟兄们?”
汤问行用力一笑:“这么多个日日夜夜,生生死死,汤某与袍泽弟兄们都一道走过来了。如今,却要分手天涯,这心中却是如刀斧在斤砍,如何如何也割舍不下。”笑着笑着,眼泪就落下来了。
从他的目光中,孙元看到了深重的依依不舍和一丝慌乱。
再看他紧紧地裹着棉袍坐在椅子上,却如同一个可怜的婴儿。
孙元心中一疼,强笑道:“什么分手天涯,你别乱想,过得两月,我自派人去信国公府寻你。好好养伤,我希望到时候看到一个健康的汤问行。”
汤问行微微点了点头,泪水还在不住地流。
孙元:“保重,就转身上了战马?”
又有一个宁乡军士兵走上前来,伸出手拍了拍汤问行的肩膀:“汤兄真好汉也,保重!”
然后是另外一个。
三十多人次序上前同汤问行告别。
等到孙元等人骑着马,刚出院门。
突然间,坐在屋檐下的汤问行用尽全身力气喊道:“我宁乡军!”
众人人同时回过头,低声咆哮:“乌拉!”
“我宁乡军!”
孙元的眼泪终于落下来,将头一扭:“走!”
……
等到队伍开到城门口,恰好卯时,天已朦胧亮开。两个守门老卒见是孙元到了,慌忙拉开了城门。
孙元卷了泗州府库两万两库银,生怕被杨威给逮住,哪里还敢耽搁,忙带着手下呼啸一声冲了出去。
等出城走了好几里路,确定后面没有人追来,孙元心中才安稳了些。
他苦笑着摇了摇头,自从穿越到明朝一年多时间以后,自己可谓是在生死中打过几个来回,心志早已经修炼得如铁石一般坚强。即便在血肉横飞的战场上,依旧能够保持冷静。可今天这心却怎么扑通跳个不停呢?
“这个杨知州,实在太难缠了,竟将孙元你这么一个沙场悍将吓成这样?”看到孙元面带畏惧,朱玄水忍不住开起他的玩笑来。
孙元摸了摸额头:“是啊,我如今一看到老夫子,就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还好终于出城了,我和他是后会无期了。”
朱玄水若有所思:“孙元,你以后若去了京畿,又身为卢建斗的得力臂膀,将来少不了要同公卿大夫们打交道,你得尽快习惯。战场和朝堂,完全是两回事情。”
孙元一笑:“你这是要让我尽快进入角色啊!”
这次来泗州之出,孙元只带了三十余骑,这次回去不但满载而归,还得了生擒高迎祥的大功,心中也是异常满意。
按照他的推测,卢象升的滁州和泗州两场大捷的捷报起码要等得半个月才能送到京城,等到朝廷的封赏下来,估计还得等上一个多月。而卢象升要想彻底剿灭农民军各方势力,至少也需一年。
如此看来,自己就算要带着宁乡军去宣府就任做卢督师的首席副手,未来的接班人,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这一年时间内孙元并不是无事可做,首先他需要安置清流关一战俘虏的一万流民。说句实在话,这一万多人以宁乡千户所的实力,要想安置得妥当,却力所不能及。宁乡所地狭民稠,根本没有那么多荒地可供他们耕作。
只能在河滩地、和山坡上挤一挤,看能不能挤些地出来。
可种田在任何时代都不是一个好大营生,可以想象,未来一年时间内,孙元还得自掏一部分腰包将他们给养活。一年之后,等到自己去了北方。据说,河北一代荒地甚多,到时候将他们搬去宣府屯垦,应该问题不大。
除了安置流民,部队还需补充新兵。滁州大战,部队伤亡不小,有好几百伤员以后也没办法当兵上战场了,得招募新兵将空缺补足。
补充新兵之后,还得进行为期半年的训练,才上得了战场。
实际上,如今的宁乡军也只能组建一支两千人规模的部队。连续两场血战,当初在宁乡训练的老兵只剩几百,其余都是新丁,可以说,如今的宁乡军正是最虚弱的时候。
即便将来这支军队很有可能被卢象升抽调骨干补充进天雄军的其他部队中去,但孙元还是考虑保留宁乡军的编制,由自己亲自率领。毕竟,天雄军的规模是宁乡所的十倍,军中还有许多老人,若没有自己的部队震住堂面,将来还有什么资格做卢象升的接班人?
新兵训练至少需要半年时间,另外,给部队配备火炮也该提上议事日程了。可合格的炮兵指挥官,合格的炮兵,合格的铸炮人员又从哪里去寻呢?
见孙元突然闭上嘴巴再不说一句话,又心事重重模样,朱玄水忍不住问:“孙元,你怎么了?”
孙元:“我在考虑炮兵的事情,对了,朱副千户,你以前是不是跑多辽东,可接触过大炮?”他心中一动,突然想起这个朱玄水以前可是在建州干过细作的。明朝军队中,火炮最多,最熟悉火炮战术的,大概也只有关宁军吧。
朱玄水:“早年某在北衙当差的时候,确实跑过辽东做细作。对于关宁军和建奴的情形,也是非常熟悉。不过,自从天启年山东登莱之乱以后,孔有德将火器营的大炮和炮兵带去建州之后,关宁军的火漆营就衰败下去了。”
孙元:“我只是想问问关宁军的火器使用情况,对了,红夷大炮是不是很厉害。据说,连奴尔哈赤都是被这种大炮给炸死的。”
所谓红夷大炮,就是是明朝天启年间从葡萄牙人购得的英制加农炮,最远射程达惊人的二十里之远。
后人将这种大炮的威力吹得天花乱坠,什么“一炮发出,糜烂十里”,对此,孙元表示怀疑。
“被大炮给炸死的?”朱玄水淡淡一笑:“以讹传讹罢了。”
“怎么说?”
朱玄水:“当年的奴尔哈赤已经六十就岁,已至古稀之年。这么大年纪的人了,还上战场厮杀,一个风寒感冒就有可能死去。估计是辽东军的人见老奴死了,冒功的吧?如此惊世功勋送到你手头,换你,会放过吗?就算不是自己杀了,也得抢过来。当然,如果换成别的死法,得有人证物证,朝廷前来查验的时候,那一关也不好过。索性就说是被大炮炸死的,如此,也没办法验证。”
孙元一笑:“却也是,对了,红夷大炮的威力如何,听说能射二十里远。”
“吹牛的,怎么肯可能打那么远,能射出去十里地就算是不错的了。”朱玄水:“大炮要想及远,得多装药,问题是装多了,又怕炸膛,索性就不冒那个险了。至于威力,也是一般,依我看来,却不比其他个式火炮强多了,只一个耐用耐操罢了。而且,这玩意儿因为实在太重,根本没办法带上战场,大多用来做守城之用。”
“其实,关宁军的自从被孔有德等人将火器营带走之后,火器的使用已然不成,甚至还比不上建奴。你若是想去那边招募人才,怕是不成的。”
孙元点点头:“多谢朱千户替我解惑,看来,组建炮兵还得靠我自己了。”
朱玄水心中又是奇怪:“孙元,如今宁乡军已经足够强大了。再说,火炮也没什么意思,耗费巨大,你又何必在这东西上费那么多心思?”
确实,这个年代火炮在战争中的作用很多人都还没直观的认识。在他们看来,大炮实在太沉重,也只有在守城或者攻坚的时候派上用场。在野战中,这东西运输不便,实在是个鸡肋。
263。第263章 一个突然想起的名字
而且,铸一门炮,需要耗费大量的熟铜。
有这么多铜,直接用来铸钱不好吗?
朱玄水:“此番大战,我算是看明白了,孙元你也是个兵法大家,难道连这个道理也看不明白?某深为不解。”
“孙小贼算什么兵法大家,一看到他贼眉鼠眼的样子,就叫人来气。”旁边的朱汀忍不住挖苦了孙元一句。
她虽然脚上有伤,可身体却是不错,不但能够行走,还骑得了快马。
说来也怪,自从出发到现在,朱汀却一句话也没说过。
孙元也搞不清楚她怎么就突然翻脸了,讷讷几声:“是是是,朱小姐说得是,孙元算不得什么兵法大家,只不过是懂得如何练兵罢了。”
朱汀哼了一声,也不再理睬孙元,给了战马一鞭子,抛开他,径直跑到前头去了。
朱玄水警惕地看了孙元一眼:“汀儿这是怎么了?”
孙元苦笑:“我也弄不清楚,估计是朱小姐好动厌静,身上的伤口老不见好,心中烦躁吧?”
朱玄水叹息一声:“我生了这么个女孩儿,自是朱某命苦……对了,孙元,你继续说下去,说说你怎么起了心思要鼓捣炮兵?”
孙元一边和朱玄水并马而行,一边将自己这阵子的所思所想一一合盘托出:“上次滁州大战朱千户看到了,不客气的说我宁乡军的军纪也算是当世一流。可一遇到贼人大队骑兵冲击,阵脚还是有些乱,死伤也是惨重。”
“实际上,当初我也想过,单凭火枪齐射击,是能在阵前组织一道绵密的火幕,可这样还是不足以阻挡住敌人的进攻。因此,在清流关战后,我就临阵磨枪地招募了一千名长矛手,这才勉强战胜了贼军骑兵。”
“是啊。”朱玄水道:“就战场上的表现看来,你弄的那个长矛方阵效果不错,用来克制骑兵很是不错啊!而且,你部有一大半是新兵,能将仗打成这样,却叫人又惊又怖,又敬又畏了。横行天下,当不在话下。”
孙元摇头:“贼军战斗力低下,每战靠得不错是人多。而我大明朝的军队,不客气地说,也实在是不成样子。可即便如此,我军遇到贼骑,依旧损失不小。这还是贼军,如果将来碰到建奴主力和蒙古人的大队骑兵呢?只怕,到时候我军承受不了那么大的伤亡。”
“哈哈,你多虑了。”朱玄水哈哈一笑:“你的兵再经过半年到一年的训练,怎么可能还如上一场那么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