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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2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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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说来,随着大炮的覆盖射击,行进中的宁乡军几乎没有受到清军象样的远程兵器阻击。这大概是和清军指挥中枢停摆有关,也算是运气。

    前面,孙元咧开嘴笑了笑,忍不住笑道:“炮兵轰,步兵冲;步兵冲后,炮兵轰。炮兵轰,步兵冲;步兵冲后,炮兵轰。有些意思啊!”

    这他娘的不就是二战时中国战场鬼子的战术吗?

    孙元身边的韶伟听得有趣:“将军这一句话,倒是将这种战法总结得贴切。”

    一个骑兵忍不住叫了一声:“将军偏心,炮兵之后不是该着咱们骑兵冲锋了吗?”

    “不急,不急。”孙元道:“等到等下打开缺口我军契入敌营之后,就是骑兵的的节目了。这一仗,依旧是骑兵打主力。”

    听到孙元说这次又是骑兵出风头,所有的宁乡骑都面露笑容。

    韶味心中却是大大地不痛快,忍不住哼了一声,喃喃自语,“早知道当初就去带骑兵了,平白便宜了汤问行。”不过,这话也就是说说罢了。骑兵可是朱家父女带出来的,朱汀和姐姐可是竞争关系。将来她们有了孩子,这少将军的位置我还得帮未来的侄儿争上一争呢,又如何肯恬着脸凑上去找不痛快?

    孙元:“韶伟,火枪手出动吧!好好看仔细了,接下来就是火枪强弩距离。”

    韶伟点点头,大吼了一声,朝前挥了挥手。

    几面黑色大旗在空中挥舞,有腰鼓“扑通扑通”地敲响。

    这个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军官率先走出阵,手中的旗帜向前一点。

    一队又一队火枪手出离列,紧紧地跟在他身后,迈着整齐的步伐,一步步向前逼去。

    这个军官孙元有点陌生,看了几眼,才疑惑地说:“秦易?”

    韶伟点头:“是,就是川军投过来的防守秦易。”

    孙元:“他以前可不是火枪手出身,让他带火枪兵合适吗?”

    韶伟:“军官所需要的素质是知兵,能够得到士兵的拥戴,战时能冲锋在前。末将认为,这两点,秦易做得很好。”

    孙元不说话了,但他还是有些担心,目光落到前方,再不移开。

    见宁乡军的火炮停下之后,建奴不愧是这个时代一等一的精锐之师,加上人多。很开,又是一波人潮涌过来,布阵的布阵,抢救伤员的抢救伤员,拖尸体的拖尸体……一道绵密的人墙又组织起来。

    更有不少建奴拉开了强弓,不歇气地朝前射来。

    箭如雨下,一**泼来,落到火枪手之中。到处都是羽箭落到铠甲上的“丁冬”声,然后是中箭士兵的闷哼。有一个个受伤的火枪手再也走不动了,直接倒在地上。

    几百米距离上,至少有二十多个中箭的士兵趴在地上,咬牙苦苦忍受。

    不得不说,建奴的弓箭还是给宁乡军的火枪手造成了一些伤害。火枪手因为要做出装填、瞄准、射击等一系列复杂动作,为了加快射击速度也不可能像长矛手那样穿太厚的铠甲,防御力却是很低的。

    可战友的伤亡却不能让他们的脚步停下来,甚至没有人回头看上一眼,都默默地向前移动。因为他们知道受伤的战友等下自会有人救治。而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尽快推进到敌人面前,将火枪抵着他们的胸膛搂火。因为只有获取最后的胜利,战友的血才不会白流。

543。第543章 长矛距离

    “韶伟,这叫排队枪毙。”孙元轻轻道。

    旁边,一个刚加入宁乡军没几天的骑兵问:“敢问将军,什么叫枪毙。”

    韶伟:“就是用枪打死。”

    那骑兵笑起来:“倒也贴切,却是像排着队,紧赶着上去送死……”可一看到韶伟那张黑得要滴出水来的脸,骑兵忙收起笑容:“对不住,是我说错了话。”

    韶伟:“没什么,你们骑兵也是敢在战场上流血的好男儿。咱们宁乡军有许多不同于九边的战法,你以后就知道了,仔细看着吧!排着队上去送死,也能打赢这场战斗。”

    说话中,火枪手后面的长矛方阵也跟了上去,也同样以沉默的方式迎接敌人不断射来的羽箭,也同样一丝不乱。

    走在队伍最前头的军官秦易自然是敌人弓手最重要的打击目标,当然,他是军官,身上自然穿着厚实的铠甲。和明朝九边镇军的将领一样,他身上是一件厚实的棉甲,头上那顶带着长长避雷针的头盔也煞是威风。

    随着火枪手朝前推进,建奴的箭雨变得稀疏,也由吊射改为平射。

    孙元对于秦易这人还是有些担心的,不过既然韶伟起用此人打前锋,想必这个老天雄的军官身上还是有些常人所不具备的东西的。于是,他细微心地观察起来。

    却见,秦易身上已经中了六七箭,胸口、肩膀上到处都是颤微微的羽箭,看起来触目惊心。可他依旧是面色不变地朝前走着,步伐节奏丝毫不乱,其中还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韵律,很是好看。如果这家伙生在现代,应该能够成为一个舞蹈家的。

    他手中的黑色旗帜并不大,是一个棒在长矛上的小三角,此刻已经完全展开。黑色的旗帜猎猎飞舞,长矛的枪尖在抄霞中亮得如同火炬。

    虽然知道他身上的铠甲很厚实,即便被箭射中也死不了,可那种被刺入的感觉非常不好。孙元在战场上就被射过几箭,即便身上外面套着一件板甲,里面还穿着软甲,可箭依旧入肉大约一厘米深,疼得厉害。

    秦易身上的箭至少射进身体一公分吧,那种痛苦,想想就觉得难受。可这家伙却一言不发地咬牙忍受,面上更是波澜不惊。

    有他带队,后面的火枪手即便已经近得可以看到敌人口中焦黄的牙齿,却是丝毫不惊。

    孙元笑了:“韶伟,这个人你使得好。”算是对韶伟用人眼光的肯定。

    战后,孙元才知道,此战秦易身中十四箭,身上的衣服已经被热血彻底燃成了红色。因为失血过多,战斗刚一结束,就晕厥过去。后来一口气吃了半个月的老母鸡炖汤才缓过劲来。

    见宁乡军火枪手步步进逼,建奴也知道接下来他们肯定会迎接一场齐射。只不过,敌人什么时候射击,他们也不知道。

    一般来说,明军火枪手因为没有经过严格训练,上了战场之后,一看到建州兵,还没等他们进入射程,就胡乱地将手中的弹药射了出去,战果自然是零。一轮射击之后,还没等他们装填好弹药,建州兵已经杀到跟前。于是,他们只能丢掉手中的火枪,一溃如注。

    可今日这一队明军火枪手却冷静得可怕,死活不开枪。

    这是岳托部真正的满族士兵第一次和宁乡军面对面较量,根本没有任何心理准备。

    当宁乡军距离他们还有一百米的时候,他们以为火枪手会射击;当火枪手距离他们还有五十米的时候,他们以为敌人会射击。可等到两军相距三十米时,还是没有射击。

    这点距离,只要建州人愿意,也不用瞄准,只需拉开弓就能轻易射中一个宁乡军士兵。

    可即便面对着死亡的危险,敌人还是默默忍受着前移。

    已经有建奴忍不住着收起了弓,换上大棍、长斧要向前冲锋。有人则还是开弓,有人则将头转向军官,想听到军官们的指示,队伍小小的混乱起来。

    这个时候,两军相距十米,几乎是面对面。

    那个长枪上捆着三角旗的宁乡军军官突然将手中的长矛端平了,用尽全身力气大吼:“射!”

    “射击!”

    “射击!”

    “射击!”

    所有的小队一级军官都在大吼,然后,他们的吼声就被整齐的枪声掩盖了,被大团卷起的白色硝烟笼罩了。

    这样的距离几乎是将枪口顶在建奴胸膛上搂火,绵密的弹丸在阵前布下一倒死亡之网。手指肚粗的铅弹击穿盾牌,击穿铁甲,击穿肌肉,击穿人体组织……击穿眼前那些阻挡他们前进步伐的一切。

    三轮齐射之后,如同飓风卷过平野,前面倒了一地将死未死,在泥中哀号滚爬的伤兵。

    建奴大惊,也知道这么被动挨打不是办法。在火枪的射击下,任你身上穿的是铁甲还是棉甲子,还是根本就不着甲,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

    他们并不知道,正是因为同时代欧洲火枪的大量使用以及新式战法的普及,所谓的长枪硬弩快马铁甲此刻已经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立即就有清兵军官大吼着带着手下扑了上来,宁乡军的火枪手已经冲得足够近。火枪装填速度实在太慢,只要第一时间贴上去,步兵对火枪手就是一边倒的大屠杀。

    眼前白烟滚滚,视线朦胧,硝烟的味道刺激得人血液都要沸腾了。

    正到建奴梦想着手中兵器饱饮明军鲜血的场景时,一排长矛从硝烟里探出来。

    这是怎么样的长矛,长得几乎让人绝望。

    “长枪,向左,刺!”

    “刺!”

    “刺!”

    勾魂摄魄的大吼声传来,同样勾魂摄魄的还有敌人的长矛。

    建奴惊奇地发现,敌人的长矛上好象附着了什么魔力,无论自己如何躲闪,如何拼命招架,在一个瞬间,自己的肋下就会被一把长矛狠狠地刺入。

    “啊!”痛苦的叫声在一刹那响彻天地。

    孙元低头对一直跟在身边的韶伟道:“敌我相距五米,这是长矛的距离!”

544。第544章 沿着缺口展开吧

    韶伟:“火炮弓弩距离,火枪距离、长矛距离末将都看到了,还有个距离究竟是什么?”

    孙元还是一笑,说,接下来你就知道了。

    眼前,建奴涌来的士兵被长矛手成批成批地刺倒在地,只瞬间,前面就堆起了一层尸体。如此被人简单地杀死,就算是剽悍的野蛮人也经受不住。

    这个时候,巴勃罗的炮兵已经推到前面来,设置好了炮兵阵地。沉寂了半天的炮声再次响起,这次因为足够靠前,加上前面的人实在太多。可以说,每一颗炮弹落下去,就能带起一片血肉。

    战况开始呈一边倒的迹象,这已经不算是大屠杀,而是真正的搅肉机。无论来多少建奴,都会被炮弹逐一打成肉酱。

    栅栏倒了,望楼如同火炬在熊熊燃烧,土墙出现一道豁口。

    建奴终于承受不了这种压力,大喊大叫着,丢掉手中的兵器,手忙脚乱地踩着同伴身上的烂肉沿着缺口溃退。

    此刻,太阳已经完全升起,先前还红成一片的霞光变得白亮灼热。

    “是时候了,咱们已经耽搁了太多时间,磨蹭了这么久,还算是闪击吗?”孙元坐在马背上笑了笑,其实他心中还是有些焦急的。根据战前所获得的情报,此刻虽然建奴大军中枢失灵,杜度正带着精锐大军在前面攻城。可谁也不知道敌人什么时候就会恢复秩序,到时候,若是他们从济南城墙上退下来,全力对付宁乡军,问题就严重了。

    问题是,敌人有完整的工事,需要事先用大炮轰击。而且,宁乡军的步兵战法本来速度就慢。

    现在,只能一口气杀进去,给建奴制造更大的混乱。

    “现在,骑兵跟我来,一口气杀进去。其余部队,沿着着缺口展开,冲!”孙元见前面出现一个通道,猛地一夹马腹挥舞着手中的大刀冲了上去。

    终于轮到骑兵出动了,这些剽悍的汉家男儿在上次与岳托的骑兵对战中虽然付出沉重代价。一千一百多人到现在只剩七百来人,活着的几乎人人带伤。可这一战,却打出了他们身上的血性和敢战之气。

    顿时,七百多人兴奋地大叫一声:“杀!”跟着孙元冲了上去。

    人海之中立即刮起了死亡之风,七百多把闪亮的雁翎刀滚动着,所经过之处,血肉连着人头跃上半空。

    骑兵一旦冲起来,无论敌人的步兵再多,也没有丝毫的反抗之力。更何况,建奴的部队刚才已经被宁乡军的大炮、火枪和长矛打成了一盘散沙。

    有人徒劳举起兵器,可还没等他们将武器刺出去,已被疯狂的马蹄直接踩在地上。

    孙元就看到,一个剽悍的建奴大声呐喊着,举起盾牌档住奋力砍来的大刀。一刀落空的骑兵并不停留,甚至没有多看他一眼,就从这个建奴身边掠过,将敌人留给了身后的弟兄。于是,第二把马刀劈来,接着是第三把,第四把……那个建奴身上的铠甲甚是坚固,中了一刀之后,并未被一刀两断,反被一把略带弧形的刀子带得身体一旋,就彻底消失在人潮中。

    “冲冲冲!”

    “快快快!”

    所有的骑兵将领都在大声呐喊,战马只有在这种高速的冲击中才能发挥威力。敌人实在太多,一旦停下来,等待自己的就只是一个死字。

    宁乡骑泼风一样飞驰,不断压迫着敌人。一旦看到敌人有重新集结的迹象,立即就凶猛地撞过去,将敌人彻底驱散。

    建奴再也抵不住,大喊大叫着溃散。

    骑兵一道烟次跑过去,事情并不算完。后面跟着整齐的长矛手,这些长矛兵的队型实在是太密集了,“刺,刺!”

    “刺,刺!”

    所有胆敢档在前面的敌人,在第一时间就会迎接十几把长毛的戳刺。而在这种长枪左刺战术下,没有人是一合之敌。

    炮兵也跟向前推进,各色炮弹也不需要瞄准,敌人实在太多,只要将炮弹打出去,就能命中,毫无技术含量。

    有帐篷燃起来了,大团火焰在营地里熊熊蔓延,烟雾加重了清营的混乱。

    那一轮红日,也被灰黑色的烟雾笼罩了。

    热血、热土、热火,这已经不是春寒料峭的黎明,而是盛夏火热的原野。

    顺着骑兵的冲击和步兵的挤压,宁乡军渐渐地深入到敌营之中。

    “保护将军!”大方骑在战马上,不住地将手中的箭射出去。他身为宁乡军的神射手,只要他瞄准的目标就没有能够逃脱的。

    眼前全是人,实际上也不需要瞄准。可一个弓手的力气终归有限,却不能浪费在没有价值的目标上。他选择的敌人都是军官,一口气射死十几个军官模样的建奴之后,前面已经没有任何有组织的抵抗。

    听到他的呐喊,十几个身批重铠的骑兵团团将孙元护住,飞快地朝前冲锋。

    孙元如今身受重伤,自然也不回矫情到要身先士卒显示武功的脑残程度。

    他甚至将刀收回鞘着,用完好的右手死死地抓着马鬃,伸长了脖子寻找岳托中军节帐的位置。

    可眼前又是火又是烟,一时间那里有找得到那顶硕大的帐篷。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敌人实在太多,杀之不尽。再拖延下去,若是再过得片刻。一旦敌人回过神来,而宁乡军力气耗尽,说不定着五千多人就陷在乱军之中了。

    孙元心中一阵急噪,大喝:“小方,诸君,休要贪恋厮杀,瞪大了眼睛找到敌人中军节帐。只有杀了岳托,这一仗才能赢。”

    战马还在飞快奔驰,但所有人都伸直了脖子。

    就在这个时候,大方大叫一声,还显得稚嫩的嗓音因为激动而尖锐地响起:“找着了,找着了,将军且看!”

    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却见前方一里地的方向出现一顶大得出奇的白色帐篷。正是蒙古帐篷的制式,穹顶正在阳光下闪着金光。

    前方,一队大约三十名全副武装的建奴精锐正拿着兵器惊慌地立在那里。

    “终于到了,冲上去!”

    死亡之风卷起雪亮的马刀吹过,那三十来人瞬间变成尸体。

    “杀!”一个骑兵抢过一把长枪,猛地挑起节帐的门帘子,正要冲进去。

    “且慢!”孙元用尽全身力气大吼一声,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猛地从战马上跃下,稳稳地立在地上。

    所有的战马都站定了:“将军!”

    “将军!”

    孙元抽出腰刀,喝道:“岳托是我的,谁也不许同本将军争。毕竟是建奴的猛将,本将军要同他单打独斗!”

    “将军,不可!”众人都是大惊。

    大方更是跳下战马,上前阻拦:“将军,你身上受了那么重的伤,如何还能与人厮杀?”

    孙元怒啸道:“奴酋岳托乃是建奴贝勒,扬武大将军,这样的人,得有一个配得上他的死亡方式。此獠侵我国土,杀我百姓,本将军决定亲自取下他的头颅,如此才能消我心头之恨。各人听着,所有人都不许踏如帐篷半步,违令着斩!”

    大方呆住了,宁乡军士兵经过长期的训练,已经行动了惟孙元之命是从的条件反射。

    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孙元已经提着刀冲了进去,帐篷中已经传来孙元惊天动地的大吼:“岳托,可敢与我一战乎?”

    孙元走得极快,只一眨眼就冲到了屏风后面。

    开玩笑,能不快吗?如果再等下片刻,大方他们护主心切跟着冲进来,老子阵斩岳托尸体上的头颅的绝世武功不就穿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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