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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眼睛看着前方,正要说话。
前方,沙尘滚滚,有如实质,已经组成一道黄色土墙,骑兵们的冲锋就好象是向一块巨大的岩石撞击。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间,从这一片土黄中有一片箭雨闪电般射来。
马蹄轰隆,人声嘈杂,“胜利”的呐喊声惊天动地,将敌人开弓的声音掩盖了。
“保护侯爷!”在紧要关头,孙元身边的侍卫同时骑马朝前面一纵,拦在了羽箭的弹道上。
“噗嗤”“叮咚”声连绵响起,然后是低低的闷哼,前面两个侍卫浑身背箭,红色的血液在此刻漫天绽放。
冷英手中的鸳鸯双刀一挥,在身前舞出两团白光,将射来的箭砍开。
这个时候,孙元也顾不得问手下的侍卫伤得如何,只将头低下,向前,向前,向前。
中箭的侍卫身上都穿着光滑的胸甲,弧形的铠甲表面将大多数羽箭弹开,或者消解了绝大部分的力量。所以他们看起来好象被射得极惨,其实受伤并不重。只不过,骑兵胸甲的防护面积小,肩、手、腿处还是受了伤。
又幸运的是,风实在太大,敌人的箭也被吹得东倒西歪,落到铁甲上,已是强弩之末。
当然,战马如果中箭就麻烦了,宁乡军和这个时代的所以骑兵一样都是轻骑兵,战马都裸着身体没有任何防护。没有了战马,在这种战场上,骑兵就是待宰的羔羊。
不愧是费洪训练出来的预备役骑兵,平日的训练一切以实战出发。这个时候,所有的骑兵都回过神来,纷纷将身子缩在马颈后面,手中的马刀不住挥舞格挡。
“砰砰”燧发枪响了,有人抽冷子朝前放枪。
刚开始的时候只不过是零星几点,接着,几乎所有人都在击发。
骑兵们使用的也是墙式进攻,部队形成一个宽阔的扇面。
孙元忍不住朝身边看了一眼,却见长长一排火光在混沌中忽明忽灭,渐渐连成一片。
他也忍不住抽出挂在鞍上的特制米尼枪朝前射了一发,实在太朦胧了,眼前什么也看不见,可对面突然传来一阵惨烈的叫声。
这一轮火枪齐射还是有些效果的,不过,大家都知道,单靠射击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想赢得这一场战斗,还得靠马刀。
再说,也没有时间给大家装填子药了。于是,骑兵们纷纷扔掉火枪,抽出了雁翎刀。
羽箭还是如雨水一般泼来,因为风大的缘故,很多箭支在空中乱飞,叫人无法把握其轨迹。孙元的脑袋上就被一吹歪了的箭刮了一下,倒是吓了大跳。
再看身边的侍卫,一个个都是身上中箭,可依旧沉着脸冲锋。作为总兵官的亲卫,作为正规军,面对着预备役战友,他们有天然的骄傲。
“轰隆轰隆”在一片昏黄中,对面传来了激烈的马蹄声,建奴也出动了,他们并没有混乱,而是在短时间内组成了一支前锋部队恶狠狠地反扑过来。
听那马蹄声的节奏,建奴也将马速放到了最快。
孙元忍不住低赞了一声:“不愧是正蓝旗,不愧是豪格的手下,战斗素质不错啊!冷英!”
冷英已经冲到最前头,他一直大瞪着双眼,眉毛和眼睫毛上已经粘满了黄土。敌人的箭雨在宁乡骑的火枪射击下已经变得稀疏,可这样却更加难防。因为你不知道这偶然出现的流矢会从何而来,又落到什么地方,而你也不可能一直挥舞的兵器格挡。
所有的人都在大声咒骂着,这也是预备役军人和真正的骑兵军的区别。宁乡军打仗的时候都会突然保持沉默,就如同一台高速运转起来的冷酷机器。要等到最后冲锋的时候,才会“乌拉”一声尽数压上去。因为一场战斗通常会有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保持高度的兴奋。太早的处于兴奋之中,一旦肾上腺激素耗尽,人也累得没有力气了。
合理的分配体力和兴奋度才是一个成熟军人的标志。
相比起他们,冷英就好象他的名字一样如同一座沉稳的冰山,时不是地提刀朝前一劈,将一支羽箭劈开。
鸳鸯双刀在他手中,就似仕女手中的绣花针,举重若轻,精确到极至。
双刀虽然不长,却牢牢地控制着前方的黄色的虚空,像一面透明的盾牌,将左右的部下都护得周全。
这个时候,众军士对这个空降而来的统领才真真是佩服到五体投地了。预备役士兵虽然不是正规军人,可同宁乡骑兵军一样,士卒都是镇中武艺、马术超群的一等一的好手。这种人身上都带着一股子痞气,看谁都不顺眼。而冷英以前又没有同他们一起训练过,在大家看来,他之所以能够做到这支部队的军主,“还不是因为有朱玄水的照顾,这个只懂得钻营的家伙。真上了战场,他娘的别拖咱们后腿就好了。”
听到孙元喊自己的名字,冷英也不回头,大声吼道:“冷英在!”
孙元:“敌人前锋出动,立即击溃他们,不许停留!”没错,敌人是我一倍,受到突然袭击之后也没有乱,是一个难缠的对手。就算豪格分出一半的骑兵做前锋,如果预备役骑兵被挡住,待到预备役耗尽锐气,豪格自可带着另外一半的部队从容将预备役骑兵尽数剿灭。
如今最要紧的是尽快将敌人的前锋阵打穿,和豪格主力搅成一团。在这种昏天黑地的战场上,建奴的兵力优势也就发挥不出来了。
“冷英明白,坚决完成任务!”冷英应了一声,然后用尽全身力气大吼:“我宁乡军!”
“胜利,胜利,胜利!”一千多条汉子同声大吼,在生与死的战场上,什么预备役,什么正规军,又有什么分别,都是在为这个国家,为这个民族流血、战斗。
射过来的零星羽箭停了下来,战马的蹄声更是分明。
看着前面滚滚的尘土之墙,所有人都知道敌人在下一个瞬间就会出现。
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心血沸腾到极处。
突然间,一道蓝光闪现,滚动的尘土也停滞下来。
眼前是无边无际的蓝色骑兵,面目狰狞的建州正蓝骑士兵。
他们身上都批着漆成蓝上的铁甲,铠甲的下摆极长,直接罩到小腿上。肩甲也是如此,腕口处的马蹄袖已经放了下来,遮着手背。
他们手中都是长大的重兵器,斧子、铁枪、大刀、大锤。
这是建奴,正蓝旗建州的巴牙喇兵。
无数嘴巴都大张着,喊着不明意义的话。
根本就没有丝毫的犹豫,冷英大吼一声,一头冲进敌群之中。这一年多以来的怨气和抑郁在这一刻彻底地爆发出来了:我不是细作,我之所以潜伏在宁乡军中,那是因为荆老大的命令,我只不过是遵照而行罢了。在宁乡军中,我也没做出任何错事,我也同别人一样奋勇杀敌,我也为侯爷流过血,为扬州镇立过功,可为什么要赶我走,离开了宁乡军,天下之大,我却是无出可去……我来带这只预备役,并不是因为我是朱大老爷的人,并不是因为我是小侯爷的侍卫,那是因为我……太想回军队了,我做梦都梦见和战友们并肩作战时的情形……
这里才是我的家啊!
这一声大吼,身前的黄尘土也仿佛被震得停滞下来。
声音还未落下,冷英已经从两个建奴骑兵之间的缝隙突了进去,他并没有做任何动作,倒握在手上的双刀就切进敌人的腰部,锋利而圆润的刀子瞬间划破他们身上铠甲,巨大的冲击力将他们身体破开的同时好将他们同时带落战马,撒下一路长血。
瞬间杀了两人之后,迎面是一把狼牙棒当头而来,轰隆的风声夹带着黄沙扑面生疼。
“刷!”鸳刀动了,只一抬就刺进了敌人的咽喉。
但顿挫的狼牙还是砸在了胸甲的肩处,然后被平滑的镜面带到一边,将左膀划出几道血淋淋的伤口。
然后又是一锤轰来,击中他的右胸,铠甲扁了下去。鸳刀却同时从执锤者的颈间划过,待到冷英旋风一样从他身边掠过,动脉血才标出来,打了跟进的那个宁乡骑兵士兵一头一脸。
此刻的冷英身着银白铠甲,已经幻化成一道不真实的虚影,见缝插针地在建奴的骑兵群中穿插突进,手中的鸳鸯双刀每落下去,就带起一丛黑血和敌人惊恐的大叫。
他也知道自己的手中的兵器无法破甲,鸳鸯双刀只朝敌人的喉咙和面门和铠甲和铠甲的接缝处戳刺。
他整个人就如同一道闪电,在蓝色的海洋上跳跃、闪烁、奔突。
银与蓝,惊心动魄地亮着。
暴风雨就要来了。
944。第944章 轻骑缠斗
只要和冷英一个照面,就会瞬间变成一具尸体,被茫然无知的战马带着继续前行。
在他手,几乎没有一合之将。
后面的预备役骑兵们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的大将军在前面大展神威,前方的敌人好象都是被冷英一人杀光了,没一个人能够活着冲过来。
到处都是落马的蓝铠建奴,在地上铺了一层,马蹄每落下去,都能听到清脆的骨折声以及惨烈的痛呼。
双方的速度都被着满地的人马尸体延缓下来,前面的建奴还是如潮水一般涌来,可他们大约也是想不到自家会被杀得如此狼狈,都大声呼喝着,胡乱地挥舞着手中的铁鞭大棍,可又如何够得着前面。
实在太堵了,大家都好象拥在一口已经快要干涸的水凼里,猎手和猎物都在这一片泥沼里纠缠、撕咬、一时间却分不出胜负来。
正蓝旗的建奴好象都认准了冷英,齐齐地冲来,然后被无一例外地杀死。
到处都是飞扬的尘土,目不能视物,战斗已经变得混乱起来。如此是在平日,冷英冲得如此靠前,一旦陷入铁甲重围,或许还真要战死当场。问题是,大家都是一通乱打,已经失去了有效的组织和通常的联络。
况且,今日的冷英又是如此的勇猛。
一刀刺进敌人的铠甲缝隙里,深深没入体内,敌人发出长长的惨呼,可刀子却抽不出来,应该是卡在肋骨之中。
另外一把刀子正好扎在另外一个建奴才眼眶里,也卡住了。
双方的战马都在飞快奔驰,冷英只觉得双手手腕一疼,急忙松开双刀。若非如此,只怕就要被三匹战马之力将手臂拉得骨折。
这个时候,突然有一只手从下面伸上来,一把抓住他的右脚就往下扯。
原来,这是一个受伤落地的敌人见冷英空着双手,想来拣便宜。
这人倒是硬气,任凭战马将他在地上拖出一条长长的血痕,依旧在咬牙坚持。
冷英皱了一下眉头,脚不住地甩着,可无论如何也甩不掉这个包袱。
他突然大吼一声,右脚猛地一抬,竟将那人带着腾空而起。然后头一低,重重地撞了过去,将头盔顶上那支避雷针似的顶端深深地刺进敌人的面门上。
“啊!”敌人终于松手,落进已经被热血覆盖的土地上,被后面的骑兵狠狠地补上一马蹄,显然是活不成了。
说时迟,那时快,又有一个提着大刀的敌人冲了过来。
好个冷英,身体微微一闪,躲过大刀,猿臂轻舒,右手在敌人的脖子上一抓,接着两马背道而驰的巨力,将敌人的颈椎瞬间拉折。
好响亮的骨折声,听得人心头发寒。
但见那冷英的头盔上粘着的敌人的黑血如小溪一般流下,淌了一脸,又顺着鼻尖和下巴滴滴答答落下,如同那浴血而生的修罗。
“好!”所有的宁乡军都同时大叫,冷英的勇武叫他们佩服得死心塌地。
不过,统领手中没有兵器,赤手空拳暴露在这种高烈度的战场上,还是让大家心中一紧。也许,下一刻冷英就会被敌人的乱刀乱棍斩于马下,这是谁都不希望看到的。
大约是老天爷故意要给大家开玩笑似的,突然之间,前面一空。
大家身上的压力顿时一松,原来,经过刚才这一短促而激烈的战斗,预备役骑兵军竟将建奴正蓝旗的前锋阵杀透了。
对面依旧是滚滚黄沙,看不清楚。可烟尘之中传来建奴惊慌的大叫,显然敌人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
“咻”一声,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一支流失,然后叮一声扎在冷英的胸口上。
冷英面色不改,扯了出来,搭在弓上,射了回去。
一股细小的血柱子从铠甲的箭孔中标了出来。
“真真是龙城飞将也!”孙元大赞了一声,猛地冲了上去,“冷英,接刀!”
手中的斩马刀就扔了出去。
冷英手一伸,接过斩马刀,朝前一挥。
刘超的斩马刀何等锋利,瞬间就将一个刚从黄尘中钻出来的建奴连人带马斩成了两段。
巨大的马头带着还在不住挥舞着双手的上半截身体腾空而起。
“好一个龙城飞将!”所有人都在大声喝彩。
冷英这才大叫一声:“谢侯爷赏!”
“混帐东西,我可没说要将刀赏赐给你!”孙元苦笑。
不过,既然冷英开了口,他会拒绝吗?
还好刚才扔给冷英的兵器不是卢公所赠的大辟之刀,否则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绝了。卢公对于他的情谊,孙元铭记在心,这刀乃是一个念想。
在孙元看来,冷英的武艺也算不错,不过在宁乡军中却未必排得上号,自然不能同傅山、朱玄水这样的一流好手相比。
可今日冷英却给了他一个极大的惊喜,这厮比起当年马牧集之战时,已不知道强上多少,武艺显然已经是登堂入室,挤身一流好手的行列了。这才多长时间,竟将锤炼成如今这般模样,当真叫人不可思议。
仔细一想,也可以理解。冷英正值二十三四年纪,筋骨长成,正是涨功夫的年纪。他最近一两年颇为坎坷,心志已然大成,又有朱玄水和傅山的指点,突地迈进了武学的殿堂并不叫人意外。
随手一刀,就能人马俱碎,斩马刀之名果然如此,有武器在手,冷英顿时精神大振。谢过孙元的赏,冷英大喝:“儿郎们杀呀,让鞑子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宁乡军,侯爷定有厚赏!”
孙元也大声吼道:“杀建奴一人,赏良田十亩。”
冷英:“外带肥猪一口!”
上千预备役骑兵同时放声大笑,将战马策得更快,笑声中,一队接一队骑兵冲入前方的滚滚沙尘之墙,同豪格的中军主力狠狠地撞在一起。
同冷英那酣畅淋漓的蛮不讲理的冲杀不同,孙元自战斗一开始就被二十多个侍卫紧紧地裹在垓心。这群侍卫都是军中精心挑选出来的猛士,身这两层重甲,只要不是碰到重兵器,敌人的刀剑落到身上就如同挠痒痒一样。
有这群刀枪不入的亲卫护着,孙元根本就捞不到厮杀的机会。就算他有心向前,也会被手下不经意地拦在身后。
所以,这一战,孙元也就当个看客,只需小心身上的要害不被流矢射中就成。
这个时候,他也冲进了前方的滚滚沙尘之中,放眼望去,眼前全是黑黝黝的人群。
建奴有两千,宁乡军预备役有一千,三千人马都是轻骑兵,至于重骑兵,早在唐末就因为成本实在太高昂被历史淘汰了。
大军团的轻骑兵决战,再使用墙式突袭没有任何意义。
于是,就在宁乡军同豪格部将要接触的一瞬间,两方都不约而同地拨转马头,相互交错而过。轻骑兵不是装甲部队,讲究的是一个快字。如果傻楞楞地朝里面契入,顺着部队的深入敌阵,遇到的阻力将会越来越大,最后就跑不动变成活靶子。
所以,正规的轻骑兵战法都是从敌人的外侧掠过,不住将敌人朝中间赶,赶成在腾挪不动的一块死肉。当然,在驱赶敌人的时候也要不停地在削弱敌人的力量,就好象剥洋葱那样一层层剐,直到敌人露出那肥美的核心。
这战法实在简单,可以说任何一个骑兵都懂,但用在此时效果却是不错。
那是因为,轻骑兵走外圈的战术需要紧密的队型,前面一个队友的马刀落空之后再不回顾,而将敌人留给后面的战友,如此,可在局部形成以多打少的局面。因为你躲过的第一刀,后面还有第二刀,第三刀,第一百刀,总有一刀会要了你的命。这给你一个错觉,你是独自一人同一整支军队作战,这让人绝望。
此战乃是突袭战,大风沙掩盖了预备役骑兵的行藏,等到孙元突然杀来,豪格根本来不及反应,队伍还拉成一条长线。
当下,就有一排建奴死在闪烁的,如同滚轮般连绵不断的刀光之下。
轻骑兵贴得建奴非常近,建奴手中全是铁鞭、大斧、铜头枣木棍之类的重兵器,根本就施展不开。或许直接冲击的时候威力十足,可这种斜面侧击未免笨拙。一棍挥出,半天也收不回来。
而宁乡骑手中的马刀锋利无比,也轻巧,不需太大的力量,只需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