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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建州军明明被十几杆火枪对着轰击,却毫发无损。有的人明明躲在雉堞后面,看起来很安全的样子,却不知道怎么的被一颗流弹击中额头,连哼都来不及哼上一声就停止了呼吸。
明军顶着雨点一般落下的火罐、羽箭,还在如潮水一样涌上云梯。
不断有云梯被推得倒了下去,但还是有敌人爬上城来,和建州军开始的短兵相接。
喊杀声比之先前还要响亮几分,甚至盖过轰隆的炮声。
白刃战没有花巧可言,不外是以命换命。你在杀死一个敌人的同时,也会被一刀砍中或者被一矛捅个透心凉。
一个接一个明军落下城去,但建州军也开始成片倒下。
人血热腾腾地在城头流淌,伤员和尸体如同流水一般运下去。
一颗炮落到济尔哈朗身前的雉堞上,好在这不是歹毒的开花弹。但雉堞也被拳头大小的铁蛋直接打塌,有几点碎屑溅起,打在头盔上。“当”一声,让他脑袋里又是一震。
“王爷小心,你还是先回箭楼吧!”几个侍卫涌上来,将他朝里面推。
济尔哈朗恢复听觉之后的喜悦没有能持续多长时间,此刻心情就开始沉重起来。
今日的敌人剽悍凶猛,又有精良器械,这仗不好打了。这才刚开始,大家就有不支的迹象,在这么下去,只怕北京挺不了多长时间。
“滚开!”济尔哈朗一振身子,将几个侍卫甩翻在地。大喝:“回去又如何,难不成眼睁睁看着城池陷落吗?若北京成破,我躲在城楼子里能独活吗?”
呐喊声中,他已经扑到一口雉堞前。
一个秦军的脑袋已经从垛口处探上来,见济尔哈朗出现在自己面前,不觉一呆。
济尔哈朗来不及抽出腰刀,将头一低,头盔上的尖刺狠狠戳中敌人的面门。
那个秦军士兵惨叫一声落了下去,良久才传来身体接触地面的“啪”一声。
济尔哈朗已经来不及管那人究竟是死是活,因为另外一个秦军士兵已经大吼着将手中刀朝他的头上砍来:“狗鞑子!”
看到雪亮的刀光,济尔哈朗心中一紧。他身上穿着厚实的铁甲,自然不惧敌人的钢刀,可自己若是被这一刀劈退。明军就算是打开了道缺口了,后面的敌人将源源不绝爬上来。到时候,战况将不可收拾。
“汉狗!”一个侍卫猛地扑了过去,直接抱住那个秦军士兵就掉下城去。
济尔哈朗眼睛一热,手中的腰刀终于抽了出来,一刀刺中一个秦军的胸口:“汉狗!”
“汉狗!”见刚才那个侍卫死得壮烈,建州军也发起狂来,满城都是呐喊。
怕在云梯上的明军也杀发了性:“狗鞑子!”
“建奴,我****先人!”
……
满眼都是刀光箭影,有建州军士兵红了眼,在杀死了一个明军之后,不顾一切地跳上垛口,试图顺着云梯朝下冲去。可惜,就在这一瞬间,一颗飞来的炮弹击中了他的身体。这是开花弹,“砰”一声,人体四分五裂,满眼都是红色的碎肉。
……
“狗鞑子”
“汉狗!”
双方的士兵还在大声咒骂着不要命地厮杀。
“轰隆”的鼓声响起,听到这鼓声,敌人更是疯狂。
有惊天动地的呐喊声传来:“杀鞑子哟,杀鞑子哟!”
“秦军的弟兄们,侯爷和夫人就在后面,正在为我们擂鼓助威,休要让他们失望!”
“杀!”……
听到这鼓声,济尔哈朗定睛朝远初处看去,就见着一辆大车停在形如波涛汹涌的人潮中。车上立着一男一女两人,他们都混身披挂,铠甲上的铁叶子在阳光中闪伤发亮。
女的那个正提着大棰使劲地朝鼙鼓上砸去,一声声,无休无止,直将人擂得血液都沸腾了。
听到这鼓声,秦军更是不要命地扑来:
“赳赳老秦,复我河山。血不流干,死不休战!”
仿佛不肯服输那般,更有响亮的歌声从山东军那边传来:
“风从龙,云从虎,功名利禄尘与土。
望神州,百姓苦,千里沃土皆荒芜。
看天下,尽胡虏,天道残缺匹夫补。
好男儿别父母,只为苍生不为主。
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才罢手。
我本堂堂男子汉,何为鞑虏作马牛。
壮士饮尽碗中酒,千里征途不回头。
金鼓齐鸣万众吼,不破黄龙誓不休。”
……
一个建州军士兵手中的长矛在刺中一个明军之后,一时来不及抽出,没办法就抽出腰刀猛砍一气,“铿锵”一声断成两截。
此人济尔哈朗认识,今天六十来岁,好象是老汗王起兵时的老卒,头发胡须都已花白。他因为年事已高,回家养老多年了。这一次,又响应自己的号召,带着武器前来投军。
如今,他手中的武器没有了。
这老头也是剽悍,直接抱着一口经熬得滚开的金汁连人带锅扑了下去。
这种一命还一命的打法并不是建州军独有的,明军同样凶悍。
一个明军爬上垛口,同时被三支长矛刺中,直接钉在了青砖上。
可说来也怪,此人却突然张嘴一笑,摘下背上的包袱,上面有一根导火索正“嗤嗤”燃着:“狗鞑子,畜生!”
“轰!”
大团火光炸开。
济尔哈朗耳朵里又是一疼,好在听觉还在。
又有几个背着这种火药包子的明军爬上来,又是几声爆炸。
火光冲天而起,血腥味熏得人睁不开眼睛。
济尔哈朗心中一寒:这还是明军吗,这还是我以前在辽西碰到过的明军吗?不可能,不可能,汉人什么时候有过这样的血性了?
第一次,这个在战场上征战了一辈子的杀生王感到了畏惧。
难道我大清果然是真的要完了吗?
“不,绝不!”他用尽全身力气大吼
第1495章 午时
也不知道厮杀了多长时间,济尔哈朗只感自己的双臂已经酸软得没有知觉。
敌人的进攻就没有停止过,他们的人潮一浪高过一浪,好几次似乎都要漫过雉堞,将整个北京城都淹没了。好在每到关键时刻,济尔哈朗就会带着手下的精锐扑过去,将即将溃决支出死死维持住。
如此,才勉强守住城墙。
不过,他手下的精锐也是越来越少。
再这么耗下去,终有耗光的一刻。
眼见着就快要顶不住,突然,炮声停歇,下面的秦军呼啸一声,退了回去。
秦军一退,那边的山东军也撤了。只留下一地的尸体和正在燃烧的大地。
干涸的护城河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有了水,定睛看去,却是流淌的人血,红艳艳触目惊心。
敌人一退,城墙上为之一静。紧接着就是清军的欢呼。这欢呼声中除了有守住城墙的喜悦,也有劫后逢生的欢喜。这欢呼声中,还带着一丝哭腔。
明军固然伤亡惨中,建州军也好过不到那里。
城头到处都是横七竖八的尸体,折断的兵器,破烂的旗帜洒得遍地都是。有将死未死的人在地上时不时抽搐一下,人血和着倒翻在地的人畜粪便,流下城去,滴答答落着。有民夫踩着台阶上着恶臭冲天的液体上来,默默地将死伤者抬下去。可下了城也没处放,就直接堆在城墙根儿处,一层一层摞起来,就好象是柴禾一般。
济尔哈朗心中一阵庆幸,方才他已经快要支撑不住了,若是敌人再加一把子劲的话,这城说不定就破了。
想来敌人也累了,要撤下去换生力军重新进攻。敌人人多,他们可以让手中的部队给自己来个车轮战。一来可以让军队保持高昂的士气,二来,若紧顾这一支部队在前面打。一旦伤亡太大,部队也会被打残,再也恢复不过来了。
敌人可以从容地进攻,但自己手头人马实在太少,根本就没有轮换的余地。再这么来上两波,我济尔哈朗就顶不住了。
站在城头,济尔哈朗用凄迷的目光看着远处的敌人,心中一阵悲凉。
日已中天,午时了。对面的敌人的铠甲闪闪发亮,已经连成一片钢铁的海洋。他们哪里来的那么多钱啊,器械甲胄直他娘精良啊!
明军,或者说吃人魔王孙元系的军队正如日方中。可我建州的太阳,却要落了。
……
山东军中军阵中,一筐筐白银堆在刘春的脚边。
郝肖仁带着一队士兵笑眯眯地抓起银子不住地朝撤下来的士兵手中塞:“打得好,打得好啊!”
“兄弟,下去吃口热饭,好好泄气,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们吧!”
刘春控制着淮安府盐场之后,已经不鸟南京的弘光政府了。得了钱,自己截流了其中三成,将七成解送去徐州孙元那里。
他替孙元干了这脏活,扬州镇对他这种藐视朝廷的行为也是睁一眼闭一眼,不管不问。如今,山东军富得很。不但将欠孙元的款子都还清了,还积下了不小的家当。
浑身浴血的士兵们顺手将银子揣进怀中,大声叫道:“直他娘,痛快,真痛快啊!”
“银子且不说了,来口酒吃吃。”
“上酒!”刘春一摆手,大吼:“诸君,此战某很满意,你们算是杀出我山东豪杰的威风了!”
“山东豪杰,山东豪杰!”所有人都在呐喊。
酒送上来了,热腾腾的午餐肉灌头摆在将士们面前。
士兵们顾不得擦去手上的人血,一口喝干碗中酒,用手抓着罐头里的肉死劲朝嘴里塞,直吃得口中全是白沫。
“给我也来一罐。”接过卫兵送来的罐头,刘春用勺子一边挖,一边对郝肖仁道:“郝大人,建奴已经没有力气了,午后,我将亲自披挂上阵。你怎么看?”
郝肖仁点点头:“看情形建奴也撑不了多久,天黑之前我军绝对能将北京拿下来。不过,建奴的临死挣扎必定非常疯狂。东平侯何等尊贵的身份,怎能亲临一线,不如……”
“不如怎么,留在后面看热闹吗?”刘春哼了一声,将勺子狠狠地扔在地上:“正因为敌人临死的反扑异常疯狂,某担心将士顶不住。还有,老子可不想让高英吾先我登城,让他抢了风头。尊贵,嘿嘿,我尊贵个屁,天下人都说我是一头畜生,老子就算死在这战场上,估计有的是人拍手称快吧?”
父亲的死是刘春心中永远的痛,强烈的负罪感已经在他心头积压了两年,让他几乎要疯狂了。
郝肖仁那张胖脸突然变得严肃了,他长长一揖,道:“君侯有一句说得好:‘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总兵官这两年奋勇杀敌,为国家民族流了不知道多少血,你就是真正的大侠。在天下百姓的心目中,总兵官就是英雄。至于别人说什么,能代表天下黎民苍生吗?公道自在人心。”
刘春一把将他扶起,什么话也没说,只狠狠地点了点头。
郝肖仁:“来人,为总兵官着甲,上酒。”
刘春这才道:“老郝,我这就去了,中军的指挥权就交给你了。把我兵器来!”
一柄大斧递到他的手中。
刘春挥了挥,空中出现一道如同明月的斧影:“已经一年多没有粘过人血了,我已饥渴难耐,济尔哈朗是我的!老郝,酒就不吃了,留到晚间庆功吧!”
……
同山东不同,秦军可没有那么多银子犒赏士卒。
高杰和邢氏走在撤下来的浑身伤痕的士卒中间,只不住伸手拍在他们的肩膀:“辛苦了,兄弟!”
被拍中肩膀的士卒浑身乱颤,眼含热泪地站起来:“愿为侯爷和夫人效死。”
高杰:“我不要你们死,我要你们,我的兄弟好好吃喝,然后睁眼看着。看你们的总兵官,看你们的兴平侯把北京夺下来!咱们老秦人,才是真正的豪杰!”
邢夫人听说丈夫要亲临一线,一惊:“高郎……”
高杰:“夫人你什么也别说,这仗打得实在太苦,敌人等下会更加凶残,有我在,弟兄们就有主心骨。夫人,中军就交给你指挥了。不要再劝,这是我以一个丈夫和一军统帅的名义命令你。”
邢氏:“是,总兵官。我会在后面擂鼓,亲眼看着你踏上北京城墙。”
高杰捏紧拳头:“我要亲手摘下济尔哈朗的脑袋,我要让刘春那小子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的翻山鹞子。”他大声道:“很多年没有亲自上阵了,以前那个在闯营中身先士卒先登陷阵的高杰还没有死!”
看到丈夫咬牙切齿的模样,邢氏知道他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这几年来,他的经历可谓坎坷。先是在用福拥潞的之争中被孙元打得丢铠弃甲,几乎是精锐尽丧,不得以只得依附孙元。
但他是个心高气傲之人,如何甘心居于人后。日思也想,无不是如何将这个场子给找回来。结果,他再次败在孙元手上。没办法,如果想要活命,只能再次投靠。
这个时候的他已经降而复叛,叛而复降,几近三姓家奴,已成为世人的笑柄。
可孙太处还是很大方地收留了他们夫妻和秦军,但提出的条件是让他死守瓜洲。
孙元此人虽然狼视鹰顾,可却是个极重信用之人,且心胸开阔得令人吃惊。
这个时候的高杰和秦军已经没有选择了,只能咬着牙死守瓜洲,大不了将部队打光拉倒。
事实证明,孙元确实一诺千金。在秦军快要全军覆没的时候,海军来了,帮高杰守住了瓜洲大营。
也就是通过那一战,高杰终于见识到宁乡军炮火的威力。在这种毁天灭地的长程舰炮下,任何敌人都只有绝望吧!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高杰终于绝了与孙元争雄的心思,又为孙元所感动,一心一意跟着他孙某一条道走到黑。甚至和孙元定了儿女亲家,将独子高元爵送到孙元身边做质子。
虽说如此,可高杰还是觉得自己在世人面前有点抬不起头来。
今日若是率先打进北京城,立此不世奇功,正好洗刷自己身上的屈辱。
北京,高某人要第一个踏上你的天街!
……
邢氏摸着丈夫的手,道:“高郎,我明白,我明白的……妾身就在这里预祝你马到成功。”
“好,夫人你且看着。”高杰点点头,回头对亲卫喝道:“把我的铁杖来!”
接过铁杖,高杰双手一抖,沉重的铁杖发出“呼”一声,然后恨恨地将尾端刺入泥中。空气仿佛也被这巨力搅碎了:“传令下去,所有的亲卫家丁都随某来,着甲!”
“着甲!”一连串的叫喊,亲卫门纷纷涌过来,飞快地将铁甲朝自己身上套去。
邢夫朝一个家丁挥了挥手:“让我来替侯爷着甲。”
高杰闭上眼睛,张开双臂,如同一只正欲从悬崖跃下,展翅长空的雄鹰。
一件索子软甲套了上去,在背心用带子系上。
接着,又在外面罩上一件宽大的棉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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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主先生,小公爷,不好了!”周仲英骑着马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在远处,北路军中军大旗之下。一大早,当总攻发动之后,孙天经就同傅山和外公朱玄水一道立在大旗下。
天还是很冷,在这里立了一上午,小家伙的脸蛋已经被风吹得红扑扑的。
一个侍卫将铜手炉递过来,却被他拒绝了,虎着脸说身为一军统帅,将士们在前面流血牺牲,我在后面享乐,叫大家怎么看?都拿下去,若再罗嗦,军法从事。
众人心中都是一凛,心中也是佩服。想不到曹国公世子小小年纪,竟然知道与士卒同甘共苦,将来必是一个人物。
今日这一战说穿了都是秦军和山东军在打,其他人也都是个看客。孙天经也不过挂了一个统帅的名义,根本就没有指挥权。对于他来说,也就看个热闹,知道真正的战争,尤其是这种大规模的城市攻防战究竟是怎么回事,积累经验。
换成其他小孩子,刚开始的时候或许还有几分好奇。只需在野地上呆上片刻就不耐烦了,自钻回帐篷去享受炉火热事。又或者被眼前横飞的血肉吓得面无人色。
可孙天经就那么静静地立在那里,小小的身躯挺得如同一杆标枪。
大家想起他在攻打镇边城的时候身先士卒,还亲自手刃一个敌人,心中又是一震:当年武宗皇帝大战小王子的时候不也亲手斩杀一名鞑靼骑兵,小公爷小小年纪就如此勇武,日后必是一代英主。
朝鲜亲王李举也是微微颔首:这个孙太初,倒也会教育儿子啊!某却是不如他。
李亲王却不知道,孙元对于孙天经都是不管不问,任由其天生天养。
主要是,对于朱汀的难产之死,孙元和孙天经父子之间的那个疙瘩始终消解不了。
至于其他孩子,孙元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