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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战无不胜,可以一统天下了。
想一想,一支上万人的军队,里面的每一个人都能够像南宫剑那样用出“凤凰天翔”……那谁还敢跟他们打?
“你先把方法记下来,”岩虎说,“一般来说,从进入冥想开始,至少要六天时间才能够将兽核里的能量压缩到足以进化到蓝阶的地步,其中只要有一点点的放松就要重新来过。我看你的身体素质不错,应该只要五天就可以做到……”
“需要五天么?”我疑惑地问,“可我已经做到了啊!”
“啊?你说什么?”
我挠了挠头:“在你教的时候,我就已经按照你说的办法做了……”
此时,我体内的兽魂已经进入了蓝阶状态,我先将蓝阶兽魂幅射出的黄阶霸气充斥全身,身上立时出现许多鳞片,皮肤也变得更加坚硬和漆黑。我看到岩虎瞪大眼睛看着我,在他的眼眸里,清清楚楚地映着我的倒影,此时此刻,我的眼睛里正跳动着黄色的火焰。
我更进一步,将兽魂里的蓝阶霸气强行释放出来,更多力量随着一种触电般的感觉涌遍全身,我眼睛里的火焰也从黄色跳成蓝色。不过这种状态并没有维持多久,我就开始出现疲惫感,于是我赶紧解除兽身状态。
果然,处在蓝阶状态的兽魂只能让我无限制地使用低上一级的黄阶霸气,如果非要强行使用蓝阶霸气的话,我就会像嚣张夜叉男一样,嚣张个几下,然后就自己栽在地上。
“你真的是刚刚完成兽魂进化的?”岩虎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你……不会是以前就练习过,然后故意耍我吧?”
我摇头。
岩虎突然伸手扣住我的手腕,一道微妙的触电感从他的手指传来,那一瞬间,我们两人的霸气串接在了一起,然后他就放开我的手,点了点头,苦笑道:“看来你并没有骗我,兽魂的每一次进化,都会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对身体进行强化和改造,对我们夜叉族来说,兽核就是生命之源,兽魂的强化,自然也会让血、肉、筋、骨等各个部位跟着一同强化,这也是一名蓝阶斗者就算不使用霸气,也能够击败使用兽身的黄阶斗者的原因。而你现在就处在兽魂刚刚进化到蓝阶,身体却还没有开始强化的阶段。不过,我就这样随便教教,你的兽魂马上就能从黄阶进化成蓝阶,而且还是一边说话一边进行突破,这种本事还真是了得。”
我笑道:“那是因为岩虎大哥你教的好。”
小不点从旁边钻了出来:“二叔哪里会教了?每次他教我的时候,都是一点耐心也没有,害我到现在也当不成黄阶斗者,哼。”
岩虎使劲敲了下小不点的脑袋:“还说我没有耐心,兽魂进化的第一步就是要冥想,你跟猴子一样,连坐都坐不住,还冥想个屁?”
小不点哎唷一声,撇嘴道:“那乌鲁大哥刚才又哪里有冥想了?我看他就是一边说话一边吃东西,兽魂就从黄阶进化成蓝阶了。”
咳……我觉得我不能做为例子,一心多用对我来说原本就是很正常的事,而且兽魂进化成蓝阶的过程,和摩罗真气第五层的“一阳动时,先天气生”非常相似,练起来自然轻车熟路。
兽魂进化成蓝阶,好像连酒都变得特别能喝了,不知不觉又跟岩虎喝了好几碗。他大为开心,非要跟我结拜兄弟,说实话,我也很喜欢他这种直爽豪迈的性格,于是就按夜叉族的方式捏土下拜,义结兄弟。然后小不点就开始叫我“三叔”,他说岩虎是他老爹的结拜兄弟,我是岩虎的结拜兄弟,所以我就是他三叔,我觉得这种东西好像不能这样算的,不过也无所谓了。
“你不是要去望断森林吗?”岩虎拍着我的肩,“明天我也要前往空桑山,不如你跟我一起上路。以你的本事,先去空桑山混个斗者当当,简直轻而易举。”
对我来说,这当然是件好事。而且,岩虎既然是红阶斗者,他在夜叉族内的地位肯定也不低,说不定可以让他帮我打探张莲的下落……在来之前我就听蓝姐说过,就跟昊都一样,空桑山在夜叉族人的心目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位置,我原本就是打算藉着前往望断森林葬父葬母的名义进入空桑山。
傍晚的时候,岩虎抓着我去逛集市,我发现他时不时地去注意一些摊子上女孩子用的漂亮首饰,我心想他难道有什么特别的兴趣爱好,比如白天是个豪迈的汉子,到了晚上就喜欢变身成美少女战士?
不知不觉恶寒了一下。
不过,在看到他拿起一串贝雕犹豫不决的时候,我开始明白是自己想歪了。我问道:“大哥,你是不是有什么喜欢的女人,想买点东西送给她,却又怕她不喜欢你买的东西?”
岩虎干咳一声,看上去有些扭捏,于是我马上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岩虎叹气:“也不怕让你笑,虽然我喜欢那个女孩子,但她对我是什么样的感觉,我却一点也弄不清楚。大哥我从来就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买些饰物送给她嘛,她好像并不怎么喜欢这类东西,送别的东西嘛,又更不知道该送什么。”
“一般来说,送这类东西总是不会有错,”身为少女之友的我,开始替他出谋划策,“但正因为不会有错,所以很多人都是这样做的,你也这样做,那就一点创意都没有,而且既然你说她不怎么喜欢这类东西,那想要用这些东西打动她的心,更是难上加难。”
爱情是盲目的,陷入其中的人,都会跟陷入蜘蛛网的虫子一样变得不知所措和毫无办法,连岩虎这样的粗犷大汉也不例外。看着他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我笑道:“大哥你再想想,她有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比如说花啊草啊蝴蝶啊鸟雀啊……”
岩虎想了想,说道:“我曾经看到她盯着一朵蓝色小花,好像非常欣喜的样子……”
“这就成了,”我大力拍着他的肩,“来,我们先去弄清那是什么花。”
第一百七十一章 勿忘我?五走伏魔拳!
我拽着岩虎来到一家花铺,由于夜叉族的屋子大多都是建在森林里,很多人都喜欢在家的周围种些花花草草,花铺里的花草品种很多。
卖花的是个脸颊有两个红红酒窝的少女,当然,这里的“少女”都是没翅膀的,如果是用这个世界的人类的立场来看,她们全部都是人妖。
岩虎在花丛中找了一阵,没过多久就兴奋地拿起其中一朵:“就是这个。”
我觉得这花好像有点眼熟,怔了一怔,也拿起一朵仔细研究。红酒窝的少女开始介绍,说这种花叫作补血花,最适合种在家门口。不过,这种花虽然好看,但种起来有点麻烦,尤其不适合男性种……其实我觉得不管什么花都不适合男性种,而且在这一点上,我不觉得夜叉族的男性跟人类中的男性会有什么不同。
我说道:“我们不要花种,我们只要已经种好的补血花,有多少要多少,如果这里不多的话,你还可以告诉我们谁家有种,要不你帮我们去收购也可以,我们可以多付钱,明天早上我们过来拿。”
岩虎疑惑地看着我:“我们买这么多回去做什么?”
“当然是送给你喜欢的那个女孩子,”我嘿笑着,“她不是喜欢花么?我们买一车送到她的面前,我就不相信她不感动得稀里哗啦。”
这种罗曼蒂克的事,在我以前的那个世界其实很常见,但在这里却显得很有“创意”。岩虎立时眼睛一亮,连红酒窝少女都兴奋起来,就好像那一车的花是要送给她一样,开始帮我们研究哪家种了多少,一个晚上不睡觉的话,又可以收集多少。
“对了,你们知道么?”我拿着蓝色花朵,说道,“在我们那里……咳,我说的是龙刍,这种花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勿忘我,代表的是相思和痴情。”
“勿忘我?这个名字真好听,比补血花好听多了。”酒窝少女的眼睛星光闪闪,开始追问我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害我只好编出一些骑士……咳,是斗者走遍千山万水,从恶龙手中救下自己心爱的女人,自己却也不幸重伤而死的故事,临死之前,斗者从怀中掏出一朵蓝色小花,温柔地递给哭泣的心爱女人,让她不要忘记自己,然后才一命呜呼。那个女子回家后,就在家中种了许多的蓝色小花,陪着这些花度过余生,而这种蓝色小花,就是勿忘我。
我说得其实不够好,但是酒窝少女自己脑补了许多情节,然后哭得稀里哗啦的。
看来不管是哪个种族的女孩子都喜欢浪漫的东西,这和她有没有翅膀,真的是一点关系都没有……
……
半夜醒来时,发现外头有呼呼的拳声,于是走出木屋,看到岩虎在林子中练拳。
他的拳法很怪,时如鸷鸟,时如猛兽,攻击时迅捷有力,防守时步伐沉稳。
玉轮的青潆月色从婆娑的树叶间洒下,将地面覆出点点青霜,而岩虎看上去就像是在夜色间寻找猎物的狰狞怪兽。当然,这也是因为夜叉族男性漆黑而凶恶的模样给了我这样的印象,如果在那里练拳的不是夜叉男而是人类,或许我就不会有这种看到恶鬼的感觉,当然,如果看到的不但是人类,还是个娇滴滴的可爱罗莉,练的不是拳,而是左三圈右三圈的扭臀体操,那就更好了……
走过去时,岩虎也刚好练完一套拳路,回头道:“吵醒你了?”
“不是,”我摇头道,“只是前些日子都是在荒郊野外露宿,今晚睡在屋子里,反而有点不太习惯。”
“怎么可能会不习惯?在郊外睡久了,能够睡在一个更好一点的环境下,应该睡得更香才对,”岩虎笑道,“其实我也有过这样的日子,在外头孤独一人过得久了,时时刻刻提心吊胆,担惊受怕,回到家后,半夜醒来,还是会觉得周围都是毒蛇野兽,又或者是时时刻刻追踪你的敌人。你一个人从龙刍来到这里,千里迢迢,连自己的族人都看不到一个,现在突然安定下来,半夜睡不着也很正常,不过这种情况,过上一段就会好了。”
其实我的情况跟他说的不但不一样,更是完全相反,对我来说,辟虐才是真正危险的环境,虽然自己的形样已经完全变成了夜叉族,但在内心深处,我仍然把自己当成是人类。
我不是回到祖祖辈辈生活过的故乡,而是独自一人来到了异族它乡,虽然知道岩虎是真的把我当兄弟,但心里面的不踏实还是无法完全消去。
不想欺骗岩虎,我转移话题:“大哥,你刚才练的是什么拳?看上去好怪。”
“很怪么?我族的拳路差不多都是这样子的,”岩虎笑道,“大概是你从小生活在外地,自己族人的拳法看得少。我刚才练的这套是我家传的五走伏魔拳,所谓五走,即酸走筋、辛走气、苦走血、咸走骨、甘走肉,每日勤练,可以锻炼和强化自身筋骨,对敌的时候可以快速调整自身状态,降龙伏虎,以力破力……来,我教你。”
他抓住我的肩把我往前方的空地拖:“夜叉族,就应该练夜叉族自己的拳法,你已经能够自由使用黄阶霸气,我族的拳法往往都能够跟霸气结合在一起,而我的五走伏魔拳,比起其他人的拳法又另有独特之处。”
我讶道:“大哥,这不是你的家传绝学么?你就这样教给我?”
“你都叫我大哥了,那还不是我的家人?”岩虎豪迈笑道,“再说了,所谓家传,不就是他家传我家,我家传你家,大家传来传去?”
家传的意思当然不会真的是“大家传来传去”,所以岩虎教我这套拳法的原因,其实是他真的把我当成了兄弟,而这让我更是感动……明明他才认识了我一天不到。
我笑道:“既然这样,那不如我们交换吧,我在龙刍时也学了一套步法,就用来交换大哥你的拳法……”
我身形一闪,身子明明没动,脚步却几个交错,刹那间移到岩虎身后,等他一回头,我却又转了回去。岩虎动容道:“这是什么步法?白天那三个家伙骑着狂牛冲向小不点时,我刚刚展开身形,你却已经冲了过去,动作竟是快我数倍,当时我就觉得奇怪……莫非你靠的就是这套步法?”
“嗯,”我又踏了几步,身形忽焉在前,忽焉在后:“这套步法叫做神鬼迷踪步,是在龙刍时一位高人教给我的。”
其实它真正的名字是“子午莲花步”,是火太子穆华所自创,现在在这世上,除了我再没有人别人会这套步法。不过“子午莲花步”这个名字过于文雅,不像是妖族会取的名字,所以我给它改了个名字。
“这套步法确实神奇,”岩虎沉吟道,“不过我愿意教你五走伏魔拳,只是因为你是我兄弟,不是想跟你交换什么……”
我笑道:“小弟当然知道,所以我也不是要跟大哥交换,只不过是也想让这套步法变成家传,大哥传给小弟,小弟传给大哥,这样就都是一家了。”
岩虎失笑道:“说不过你,如此神奇的步法,要说我不想学,那就纯属瞎话,好,那就我教你五走伏魔拳,你教我神鬼迷踪步。”
于是,那一个晚上,我们两人都在互相解说拳法和步法,彼此研讨,不时说笑,直至天亮……
第一百七十二章 莲小姐……
跟着岩虎,我终于到了空桑山,空桑山大得惊人,到处都是苍天大树,许多屋子都是搭在树上。整个空桑山占地之广,几可比拟新城,山顶有一棵高耸入云的巨松,叫作破云松,单是这破云松,就大得宛如一座树形山峰,它的树根在空桑山的许多地方都露了出来,人们在那些树根上凿出洞穴用来居住,若是有人能够拔起破云松,只怕能够把整个空桑山也一同拔起来。
我们是坐在由四匹白鹿拉着的马车上,身后放着一捆由数百朵蓝色勿忘我扎成的巨大花束,上面还点缀着各种彩带。一路上,岩虎兴致勃勃,兴奋地说着在把这些花送给那个女孩子后,她一定会如何如何的感动,不过我注意到越是接近空桑山,他越是心怯,害我不得不时时替他打气。
空桑山虽然树藤交错,但却有不少可供由各种驭兽驱驶的车辆通行的街道,街道两边广场和店铺纵横交错,极是复杂。
一直来到破云松下的一处广场,前方有一个精致的院落。岩虎心虚地道:“不如……不如我们明天再送给她……”
我心想拖得越久,你就越心怯,今天不送,明天你就更别想送成。于是摊手:“摘下的花放久了就不好看,而且你明天不是还要回到你的岗位报道么?今天不送,明天不就更没机会?”
“可周围这么多人……”
“人越多越显得你诚心诚意,当着大家的面送花,女孩子才会觉得倍儿有面子,同时也更加感动。”看到这五壮三粗的汉子遇到这种事,竟然也跟第一次跟人告白的小男生一样,让我极是好笑,“大哥你怕什么?你可是一名红阶斗者,就把那个女孩子当成敌人,把这些花当成武器,冲上去把花这么一放,大声说句我喜欢你,那个女孩子的心肯定就会被你俘虏。”
岩虎嘀咕道:“我宁愿面对的是真正的敌人!”
“你面对的就是敌人,”我大力拍着他的肩,“冲上去,打垮她,征服她,未来的幸福就在眼前,输给谁也不能输给自己,上!”
“好!”岩虎豪气顿生,用鞭子朝四匹白鹿一抽,“上。”
白鹿往前疾奔,但才跑到十来丈,岩虎又赶紧将它们勒住:“那个,要不……你来帮我送……”
我差点一脚把他踢下去。
好说歹劝,终究还是无法让这家伙鼓起勇气,无奈之下,我也只好答应帮他去送。岩虎下了车就想逃,我赶紧把他叫住:“你就算要我帮你送,你也得告诉我你要送的人叫什么名字啊?难道我看到一个老太婆也帮你送给她?”
岩虎干咳一声:“到那个院子里,找一个叫莲小姐的就可以了,兄弟……拜托了!”
我摊手:“算了,谁让你是我大哥?等你娶到嫂子时,别忘了请我多喝几杯。”
岩虎使劲点头:“一定的,一定的。”
真是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看来一个人在爱情上的胆量,真的跟他的武学成就没有半点关系,如果爱情智商也跟兽魂一样分级,那他无疑就是小不点那种级别。
不过这种事其实也很正常,一般来说,越是喜欢一个人,在面对那个人的时候反而越会犹豫和不自在,尤其是在告白的时候,怕被伤害,怕被拒绝,自然不免进退失据,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只有不拿感情当回事的人,才总是能够轻易地说出各种天花乱坠般的甜言蜜语,又或是随随便便说出连自己也不相信的誓言。但偏偏就是这样子的人,更容易讨女孩子的芳心。
看岩虎驾驶鹿车时觉得好像很简单,真要自己来,四只白鹿就给我三只朝东,一只朝北,虽然朝东的三只走的是正确方向,不过我怀疑走错方向的那只是母的,没过几下,走对方向的那三只就都被它给诱拐了。
无奈之下,我只好勒住它们,捧起身后的那一大束蓝色勿忘我跳下鹿车,往那边的精致院落走去。虽然这一大束勿忘我把我的视线都给挡住,但对现在的我来说,就算是摸着黑,都不用担心撞上别人。
院门是开着的,也没有人把守,我捧着花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