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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不但在创造大量的社团,而且在制造规模巨大的社团。
在私人生活中,一个共同的利益自然而然地引起一大群人去采取共同行动的情况极少;只有掌握了共同行动的技巧,才能去进行这种行动。
在政治方面,结社的机会随时都可以从政治生活中找到。
但是,结社的重要作用只能在规模巨大的社团中表现出来。个人力量薄弱的市民,不会一开始就对联合起来可以产生力量有明确的概念;而要使他们明白这一点,就得向他们示范。但是,在为一个共同的目的而结社时,人数越多才越容易启示范作用。比如说,一千人联合起来可能使他们看不到利益,而如果人数达到一万就可能看到。在政治方面,人们联合起来可以做大事,而重大事情方面的结社所带来的好处,又会经过实践使人们知道在小事情上互助也有益处。
政治结社可以同时将许多人拉到自己方面来,使他们摆脱原来因年龄、思想、贫富而造成的隔离状态,进而发生相互往来和接触。他们只要相会过一次,就会设法再次相会。
在大部分的一般结社中,人们都是拿出自己的一部分财产去参加。比如,所有的工业公司和商业公司就是如此。当人们尚未充分了解结社的方法和不知道结社的基本原则时,叫他们开始以结社的方式进行合作,他们未免要为自己付出的重大代价而担心。因此,他们宁愿放弃可以导致成功的有力手段,而不肯甘冒合作将会带来的风险。但是,叫他们参加在他们看来没有危险的政治结社,他们就不会犹豫不决,因为他们没有拿金钱去冒险。但是,在参加这样的结社后不久,他们就会知道在这样一大群人中应当遵守什么秩序和采取什么步骤,才能使他们步调一致地和首尾一贯地奔向共同的目标。他们要在这个政治社团里学会使自己的意志服从全体的意志,使个人的努力配合共同的行动。这些事情,无论是在一般结社,还是在政治结社,都是每个成员所必须知道的。
因此,可以把政治结社看作是开办一所免费的大学,每个公民都可以到那里去学习结社的一般原理。
虽然政治结社不能直接有助于一般结社的发展,但若前者被查禁,后者也会受害。
当公民只能在极少数情况下结社时,他们会把这种结社视为特殊的和例外的办法,所以也不会把它放在心上。
但是,在准许公民在一切事情上均可自由结社时,他们最终可以发现结社是人们为了实现自己所追求的各种目的的通用方式,甚至可以说是唯一方式。只要出现一种新的需要,人们就会立即想到结社。于是,结社的技巧就成为我在前面所说的基本知识。所有的人都要学习它,而且都要应用它。
如果某些结社被查禁,而另些结社仍被允许存在,则很难预卜继续存在下来的结社何日不被查禁。在这种迟疑不决的情况下,人们将会对一切结社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同时社会上将会出现一种舆论,导致人们认为不管是什么结社,都是一种胡作非为和甚至是非法的活动。
因此,如果以为结社的精神只在某一点上受到限制后不会影响它在其他方面继续发展,或者以为只要准许人们在某些事情上可以进行共同行动,他们就会迫不及待地开始试图进行共同活动,那都是空想。当公民们在一切事情上都有结社的能力和习惯时,他们无论在小事上,还是在大事上,都会自愿地结合起来。但是,只允许他们可以在小事上结社的时候,他们的结社热情和才干都会消失。你准许他们在商业上可以完全自由联合,你也不会达到目的;你让他们行使已经给予他们的权力,他们也会不屑一顾;你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去劝他们不要组织查禁的结社以后,你又会吃惊地发现你不能说服他们去成立法律准许的社团。
我并不是说一个禁止政治结社的国家就不可能有一般结社,因为人生活在社会里不能不委身于某些共同的事业。但是,我坚决认为,在这样的国家里,一般结社也总是为数不多,它们缺乏想象力和没有熟练的运营能力。它们没有宏伟的计划或有而难以实现。
由此我自然想到,政治方面的结社自由并不会给社会的安定带来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大危险,甚至在使国家出现一段动荡时期之后,还能使国家巩固。
在民主国家,政治社团可以说是一些企图统治国家的强大个体。因此,现今的各国政府视政治社团犹如中世纪的国王视其国内的大诸侯,从本能上就对政治社团有一种恐怖感,一有机会就打击它们。
反之,各国政府却对一般社团持有天生的好感,因为它们不难发现,一般社团不是指导公民去关心国家大事,而是把公民的注意力从这方面拉走,使公民逐渐埋头于自己的全靠国家安定才能实现的活动,从而可以阻止公民发动革命。但是,当今的各国政府并没有注意到,政治结社可以使一般结社发展和加强活动,所以它们在防止了一种危险的弊端的同时,却丧失了一种可以有效地矫正弊端的手段。当你看到美国人为了鼓吹一种政治见解,推捧一位政治家参加政府,或由另一位政治家手里夺取权力而每天都可以自由结社的时候,你会难于理解如此独立不羁的一群人怎么没有恣意妄为。
但是,另一方面,当你想到美国有不可胜数的实业在被人们共同经营,看到美国人到处都在孜孜不倦地推行某些宏伟的计划,而这些计划遇到一场小革命也会前功尽弃的时候,你又会不难理解如此多忙的人们为什么没有给国家制造麻烦和没有破坏他们都受益的社会安定。
我们能够面对这些事实进行孤立观察,而不去寻找其间的内在联系吗?使美国人逐日形成不问地位、思想和年龄而结社的普遍爱好和养成利用结社的习惯的,正是政治结社。通过政治结社,他们可以多数人彼此相识,交换意见,倾听对方的意见,共同去做各种事业。随后,他们又把由此获得的观念带到日常生活中去,并在各个方面加以运用。因此,美国人正是由于享有一种带有危险性的自由,才学会了可以尽量减轻自由所带来的危害的方法。
如果我们只选一个民族的某个历史时起来考察,则不难证明政治结社是使国家动乱和实业瘫痪的因素。但是,我们就这个民族的整个历史来考察,或许容易证明政治方面的结社自由不但有利于公民的福祉,甚至有利于他们的安宁。
我在本书的上卷说过:“政治结社的无限自由,又与出版自由不尽相同:前者的必要性不如后者,而其危险性却大于后者。一个国家能够把结社自由限制起来,并使其永远处于国家的控制之下;但是,国家为使结社自由存在,有时也需要耍些手腕。”在隔了几段以后,我又说:“不能否认,政治方面结社的无限自由,是一切自由当中最后获得人民支持的自由。即使说这种自由没有使人民陷入无政府状态,也可以说它每时每刻都在使人民接近这种状态。”因此,我认为一个国家永远不会让公民享有政治结社的无限权利;我甚至怀疑,在任何国家,在任何时代,不对结社自由加以限制是明智之举。
有人说,不把结社权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国家就无法保持内部的安定,没有希望维护法律的尊严,建立不起持久的政府。毫无疑问,内部的安定,法律的尊严,持久的政府,都是极为珍贵的。而且我认为,一个民族为了得到和保持这些珍贵的东西,也得自愿给自己暂时带上沉重的枷锁。但是,如果一个民族清楚地知道它为获得这些珍贵的东西是要付出代价的,那就更好了。
为了拯救一个人的生命,锯掉他一支胳臂,这是我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决不敢担保他在断臂之后仍会象以前那样灵活。
《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著 董果良译
第八章 美国人是怎样以“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同个人主义进行斗争的
当社会由少数几个有钱有势的人统治时,他们喜欢培养人们对义务的崇高思想,乐于主张忘我是光荣的,认为人应当象上帝本身那样为善而不图报。这就是当时的官方的道德原则。
我怀疑人在贵族时代会比在其他时代更有德,但我又确信人在那个时代会不断地讨论德行之美;至于德行的功用是什么,他们只能在私下议论。但是,随着人们的想象力日益衰竭,每个人便开始自顾自己,谈论道德的人也在这样的自我牺牲精神面前表示却步,不敢再向人们宣扬这种精神了。于是,他们只去研究公民的个人利益是否在于为全体造福的问题;而当他们一旦发现个人利益与全体利益有符合和相通之处,便急于去阐明。后来,这样的发现与日俱增,而本来只是孤立的观察就变成了普遍的原理。最后,他们终于认为自己发现了人为他人服务也是在为自己服务,个人的利益在于为善。
我在本书的许多地方,已经讲过美国的居民是如何几乎经常将个人的幸福与同胞的幸福结合起来的。
我在这里想要说明的,是他们赖以做到这一点的一般原理。
在美国,人们几乎绝口不谈德行是美的。他们只相信德行是有用的,而且每天都按此信念行事。美国的道德家们决不劝他们的同胞为了表现自己伟大而去牺牲自己。但他们却敢于宣称,这种牺牲精神对于牺牲者本人和受益者都是同样必要的。
他们知道,在他们的国家和在他们的时代,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在驱使人们自己注意自己;而在他们无望制止人们如此以后,就只有设法去因势利导了。
因此,他们决不反对每个人可以追求自己的利益,但又极力证明个人的利益应当来自诚实。
我不想在这里赘述他们提出的理由的细节,因为这会使我离题。我只指出他们的同胞已经接受他们的理论就可以了。
很早以前,蒙坦就说过:“我走上一条捷径并不是由于它笔直,而是由于我从经验中获悉它是一条最便于我和最适于我达到所定目的的道路。”可见,“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并不是什么新的东西。
但是,只有今天的美国人才普遍承认了这个原则。在美国,这个原则还在推广,并深入到人们的一切活动,见于人们的一切言论。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都张口不离这个原则。
在欧洲,“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没有在美国那样完善,而且应用的范围有限,特别是很少有人公开主张。在欧洲,人们仍然每天装出一副非常具有献身精神的样子,其实他们心中早已没有这种念头。
美国人与此相反,他们喜欢利用“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去解释他们的几乎一切行动,自鸣得意地说明他们的光明磊落的自爱是怎样使他们互相援助和为国家的利益而情愿牺牲自己的一部分时间和财富的。我认为,在这一点上,他们对自己的评价往往并不全对,因为在美国也同在其他国家一样,公民们也是有出于人的本性的义无返顾的无私激情的。
但是,美国人决不承认他们会被这种感情冲动所左右,他们宁愿让自己的哲学生辉,而不愿让自己本身增光。
我可以就此止笔,不对我方才所述的一切进行评价了。问题之过于困难,也许可以作为我的托词。但是,我决不想以此为借口。我宁愿让读者看清我的目的后不跟我走,也不愿把读者悬在那里。“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并不怎么高深,而是十分明确易懂。这个原则不以达到伟大的目的为主旨,而是要不费太大力气就能达到所追求的一切。它是任何文化程度的人都能理解的,所以人人都容易学会和不难掌握。由于它切合人的弱点,所以不难对人产生巨大影响。而且,影响的力量也容易保持下去,因为它以个人的利益来对抗个人本身,并在引导个人的激情时能产生刺激作用。“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不要求人们发挥伟大的献身精神,只促使人们每天作出小小的牺牲。只靠这个原则还不足以养成有德的人,但它可使大批公民循规蹈矩、自我克制、温和稳健、深谋远虑和严于律己。它虽然不是直接让人依靠意志去修德,但能让人比较容易地依靠习惯走上修德的道路。“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一旦完全支配道德世界,无疑不会出现太多的惊天动地的德行。但我也认为,到那时候,怙恶不悛的歹行也将极其稀少。“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可能妨碍某些人大大超出人的一般水平,但处于这个水平之下的数目众多的人,听到这个原则之后一定抓住不放。就某几个个人来说,这个原则使他们下降了;但就整体来看,它却使整体向上了。
我直言不讳:在我看来,“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是一切哲学学说中最符合当代人的需要的理论;而且,我还从其中发现了当代人尚可用来抵制自己的最有力保证。因此,当代的道德家应当注意的,主要的是这个理论。即使他们认为这个理论还不够十全十美,但仍须把它视为必要的东西加以采纳。
我不认为我们全体法国人的利己主义大于美国人,我们和美国人在利己主义上只有一点不同,即美国人公开主张利己主义,而我们则口头上不说但实际上奉行。每个美国人都知道牺牲个人的一部分利益可以保全其余部分。我们是要把全部利益都保住,而结果往往是全部丧失。
既然我看到周围的人好象天天都想以自己的言行教导当代人相信追求功利决不是不正派的;那末,我就永远不能从中发现有人教导当代人相信正派的行为也可能是追求功利的吗?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日益发展的身分平等不去引导人们追求功利和不去使每个公民囿于自己的小天地。
因此,必须承认,个人利益即使不是人的行动的唯一动力,至少也是现有的主要动力。但是,还要知道每个人对于自己的个人利益是如何理解的。
如果公民在平等之后仍然处于无知和粗野的状态,则很难预料他们的利己主义不会使他们做出什么样的过分愚蠢的行为;而如果他们舍不得牺牲自己的某些个人福利去造福他人,则很难说他们不会陷入什么样的可悲境地。
我不认为美国人所宣扬的“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的所有组成部分都已明明白白。但是,其中所包含的大多数真理都是清清楚楚的,只要对人进行启发教育,人人都可以理解。可见,只要不遗余力地进行教育就可以了,因为盲目的献身和本能的为善的时代已经成为遥远的过去,而自由、公共安宁和社会秩序本身通过启蒙和教育可以实现的时代即将来临。
《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著 董果良译
第九章 美国人怎样在宗教上应用“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
如果“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只考虑到现世,那还远远不够,因为有许多牺牲要到来世才能得到补偿。不管你付出多大精力去证明德的功用,你也始终难于使一个不想死的人去为善。
因此,必须知道“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是否可以容易与宗教信仰调和。
倡导这个原则的哲学家对世人说:要想生活得幸福,就得节制自己的激情,时时刻刻把它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要想获得持久的幸福,就只得放弃转瞬即逝的为数众多的享乐;为了更好地关心自己,就要永远克制自己。
几乎所有宗教的创始人,差不多都这样说教。他们并没有向世人指出什么新的向善方法,而只是把目标向后移了。也就是说,他们把人们做出的牺牲的报偿放在来世,而不是放在现世。
但是,我决不认为依靠宗教精神修德行善的人都是为了取得报偿。
我见到过一些虔敬的基督徒,他们终生忘我,热情地为所有的人造福;我也听到他们说,只要这样做,就能在来世得到善报。但是,我又不能不认为他们是在自弃。由于我十分尊敬他们,所以只好相信他们。
不错,基督教向世人宣称,为了升入天堂,就要屈己而就人。但是,基督教又向世人宣称,人是由于爱上帝而施惠于他人的。后一种说法很好。这说明人是依靠自己的智慧而体会上帝的意旨,认识上帝的目的在于一切有序,并慨然参加上帝的这一伟大计划的。而且,在为实现这个美好的万物有序的计划而牺牲个人利益时,除为自己能深信这一计划而感到愉快外,决不希求其他任何报偿。
因此,我不相信宗教人士的唯一动力是利益。但是,我认为利益是宗教本身用来指导人的行动的主要手段,并确信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