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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医生-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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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年轻人又喜欢什么呢?先让我们回顾一下时尚的变迁吧,如果时尚可以单纯地用流行来解答:“70年代”到了现在仍然是一个时髦词,在它的背后,所代表的时尚是喇叭裤、交谊舞,以及风行一时的台湾校园歌曲;而在80年代,这些时尚的标签被统统地贴在了迪斯科、舒婷、托福、三毛的小说和下海身上;90年代的词语更加广泛,它们无不带着鲜明的时代性和改变性:摇滚、卡拉OK、炒股、足球和红极一时的怀旧,当然,还有在90年代末期兴起,到现在已经彻底改变生活的“上网”。     
    这是一个改变的时代。虽然有人会长期地戴着有色眼镜来默然地看着这一切,甚至会把“离婚”也强加到这种时尚头上。但不可否认的是,那些近20年的时尚变迁史竟然是从绿军装当中孕育出来的。因为在那种灰色年代唯一具有色彩感的“时装”被淘汰之前,其时尚隐喻已经远远超过了其作为政治象征的意义。那个时候的时尚青年很喜欢别人说自己是“痞子”——就象同样流行的王朔当年流行的形容一样:成天趿拉着拖鞋,穿一条白裤子,叼着过滤嘴香烟,提着三洋“卡”收录机,脸上永远是玩世不恭,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这种感觉在时下可以用一个同样时髦的词来解答:“酷”。     
    那是一个没有改变,或者可以说是尝试改变的时代。大概是因为流行的东西不多,“时尚”本身就处于一个尴尬的“市场地位”,所以常常弄出一地的泡沫也不足为怪。在时尚的泡沫繁荣中,费翔凭一把火就可以火遍中国歌坛,《少林寺》的走红就可以让不知道表演是何物的丁岚上了三年的挂历,也可以让本来三集就能讲清楚故事的墨西哥电视剧《卞卡》放到80多集还有人叫好。     
    时光的镜子一直照耀到现在,王朔笔下的“N大俗”早已成了历史,现在的时尚似乎也不仅仅是90年代满大街的国外“稻草人”、“APPLE”、“观奇”等专卖店能简单解释,同样也不是身穿超短裙的女孩们鲜亮着大腿在照耀着中国尘土飞扬的大街;现在的时尚仿佛就象是刘晓庆刚走红时在电视上换一个镜头就换一身衣服的速度令人目不暇接;不管是喜欢周杰伦、泡吧、网络爱情、DV、手机秀,还是从事新兴的职业,做策划、开工作室、写专栏、或者是玩一把小资,做一个SOHO,都是让年轻人动心的事;当然,还有颇为时髦的开改装JEEP车去自助旅行。这所有的一切,显然都是那句曾经流行的话语的诠释:世界改变了我们。     
    我有个北方的朋友,到了南方之后极爱吃榴莲。她说,每次吃榴莲时都是一种极品幸福,不由自主同情那些恐惧榴莲的人,一闻到它的气味便忍受不了,象吃臭豆腐一样。她说,这已经等于拒绝了尝试美味的可能。虽然这只是一个女人对一种不期而遇的水果的热爱,但我们同样可以感慨,假如我们没有尝试,就不知道前边会有什么在等待我们。“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曾经雄心万丈地准备到一个更大的城市证明自己,但却被空空的行囊所挡回了原地。所以,我永远都不知道自己会错过什么。     
    改变并不意味着喜新厌旧——相反,改变意味着对生活更多的期待和要求,也是对自己理想一种更大的承担。改变也是一种心情,就象写作一样,理解的人不说也明白,不理解的人再说多少也是白搭。     
    改变并不可怕,也永远不晚。可怕的是我们从来都没有想到过要改变,不相信自己还可以改变。其实,从人生的角度,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改变就是一切。这是一个改变的时代,我们都可以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当然,象“行为艺术”那样恶心的东西,不试也罢。    
    明天就去蹦极。


第四部分 情圣泡妞第40节  酸不拉几

    首先声明;我虽然不是一个小资;但也决没有歧视小资们的意思。比如说,还有句话叫做〃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如果这种逻辑成立;那么我就有足够的理由来抵制一切我所不喜欢,而有无数人热衷的东西;比如情人节。     
    其实不喜欢就不喜欢,没什么可讲的,但就像有人告诉我;写杂文或者评论必须要引证论据一样,也有喜欢把废话进行到喋喋不休的程度的家伙曾善意地提醒过我,在公开场合发表自己的意见时;一定要告诉对方你的理由。     
    上学若干年,老师教给我的除了一些常识性的知识外,还让我拥有了思维丰富的习惯,所以,我至今也不认同于大众对语文课本里那段描述著名的小气鬼“严监生喉咙里,痰响得一进一出,一声接一声的,总不得断气。还把手从被单里拿出来,伸着两个指头。”是什么意思的意思?     
    在课本里;他的大侄子没猜对,二侄子没猜着,抱着儿子的奶妇也猜不到……后来,地球人都知道了;有人说,那是小气;舍不得两根儿灯芯;但这坚决不能动摇我对任何事情都抱以〃丰富思维〃的优点…我至今都认为那是邱吉尔发明的〃V〃型手势;那是胜利的意思。     
    关于去世与胜利的关系,这里篇幅有限,暂且按下不表;不过从这个故事里我们可以得知;就像那句特著名的话一样:〃你看到的任何事情都不是表面的那样〃…请恕我废话太多,我想说的是,像情人节这种看似浪漫的东西;实在没有那么美丽。     
    我这个人比较闷,所以对于某些人们所热衷的节日,比如圣诞之类的向来不怎么感冒,为了弥补这个缺点,我也曾拼命地学习,还曾经在某年的2月14日的晚上,和一位姑娘在大大的玻璃窗户后面看焰火;但这种情况没有进行第二次我就被彻底整颓了…一个月之后,那位姑娘发来一封电子邮件,打开之后其实是一家网站的宣传语;被她转发了过来;具体内容是这样的:〃你的情人节是酸的?是甜的?是浪漫的?还是感伤的呢?是否准备对心仪已久的他,鼓起勇气说出爱的告白?別忘了,3月14日白色情人节,请给他的告白做出爱的回应……XX网白色情人月,给出你的真情告白的机会;XX酒吧;就是现在!〃     
    得到这个消息之后我的第一反映是:今年的情人节过早了。虽然后来我曾在各个场合都求证过真正情人节的时间,得到的答复也都跟我开始所想象的一样,但还是不能平息那个姑娘的怒火…那个所谓的白色情人节;我压根儿就没去…我对此的解释是,那天不是情人节。后果是那个姑娘绝尘而去,再没有理我半次;我的第一次情人节也就此夭折。     
    之后,愚笨的我又不小心伤了几位姑娘的心;有的是忘了买花;有的是忘了买巧克力,还有的是忘了乱七八糟的繁琐礼节…我再次不断地接到各种各样理由的痛骂和抛弃;不管是谁;必定理由充足,言语痛心;归根结底就是一句:〃你怎么这么不懂情人节啊?〃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所以;如果有人在情人节那天问我,你的情人节是什么味道呢?我就会面色严肃,一脸真诚地告诉她:我的情人节是酸的,酸不拉几的。    
    听阿童木讲那些过去的事情    
    几年前的一天下午,记得天气很热很闷,那会儿我还在医科大,因为懒得听和本专业毫不挂钩但每所大学都非讲不可的理论课,于是一个人偷偷从后门溜出去,摸到隔壁的教室听一个不怎么著名但很受学生欢迎的教授讲心理学。     
    印象很深的是,他在谈到人的气质时,在黑板上写出四种不同的类型,我大概比较了一下,发现自己属于最后一种,也就是抑郁质的。这种类型的人大多都有谨慎或者可以说是胆小,感性或者也可以说不理智,并且还容易悲观,等等等等。这让我听了很不舒服,觉得自己怎么是一个这样的人,但后来的优点还是叫我狠狠乐了一下子,因为那位戴黑框眼镜的小老头站在讲台上很自豪地告诉大家:这种气质的人对感情体验极其深刻,而且对艺术具有相当大的敏感——也就是说,这种人比较容易成为艺术家。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他在安慰我们,也没多想,只是藏在最后一排乐滋滋地享受了那么一小下,不过更让我产生浓厚兴趣的,是他所说的第一个优点:对感情体验深刻——后来,他举了一个例子,用他的话说,就是“早恋的人其实并不应该受到老师和家长的批评,相反,他们要比同龄人更聪明,在心理学的范畴里,更应该值得鼓励,因为他们在年轻时,就懂得了爱情的味道和主动。”这个类似幽默的解释当场便引起同学们雷鸣般的掌声,我也不禁看着满教室的学生们大乐:原来有这么多的同志都愿意早恋。     
    上中学的时候,早恋在我所生活的圈子里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就象抑郁质对艺术的敏感性一样,虽然那时候已经不象我们的学哥学姐那一代那么谈之色变了,但还是属于过街老鼠的系列——谁要敢公开承认自己早恋了,一准儿是老师和家长的众矢之的;但这些恐吓丝毫都无法阻挡早恋大潮的到来,尽管不敢公开示威,偷偷摸摸地还是大有人在,不脸红的说,我也是其中的一个。     
    女主角是我隔壁班级的一个女生,大眼睛,马尾辫,不怎么说笑,这就是她当时给我的感觉。和那些无数虚拟的爱情小说故事一样,也是因为一个极巧合的机会,我们分别被朋友约着去郊游,去了一看,俩人都在,就这样认识了。隔了不久,我收到了她的一张小纸条儿,上面字不多(她写情书的功夫向来比较弱),很简单,就写着一句话:能借借你的英语磁带吗?一个小时之后,我颠颠地跑到她们班的教室门口,手里捧着四盘英文磁带,等了十分钟之后,只见门口身影一闪,我微笑地抬起头,却发现她们的班主任黑着脸从里面走了出来……当时,找根猴皮筋儿做个弹弓子砸了他们家玻璃的心我都有。     
    第一次亲密接触夭折之后,亏得我极具死缠烂打坚持不懈的劲头,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的约会便频频出现……一直到说出那三个字来。记得我当时特窝囊,怎么都不敢当面说,就知道写纸条儿,敢说的不敢说的,统统用纸和笔来代替——就这样,一直到毕业后我们分别在两个学校,还在互相通信,再到开始上班——除了给她留下那些高度日益攀升的信件,我已经拥有一手可以拿的出去的好字了。     
    当然,被打击的时刻也大有所在。确切地说,我的第一次谈恋爱完全属于早恋,在父母那一拨大人谈之色变的时候我仍然顶风做案,虽说用尽心思费尽心机,但毕竟姜还是老的辣,还是被发现了,至今我都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因为太愚笨还是因为我妈太聪明,总之有好几次在我类似约会的想法和小主意刚刚才诞生之际,我妈便会一眼看穿——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电影院放映李连杰的功夫片《新少林五祖》,我偷偷买了两张票,一张送出去,一张自己留着,等到晚上的时候故意把自己那张票亮出来,告诉家里要去看电影,没想到我妈毅然做出一个决定:让我爸陪着我去。结果是,那天晚上电影里演的内容我一概看不进去,除了鬼鬼祟祟地四处张望,就想着回去怎么挨批斗了。     
    那个女孩子叫阿童木,现在是我的太太。在她的“细心照料”之下,我和往日的那些球友网友酒友各种朋友的疯狂聚会也差不多都已消失不在,只是在闲暇时聚到一起时,才会偶然想起那些小时候的事情——有一次阿童木跟我说,等我们都一起慢慢变老,老的哪儿都去不了,只能坐在摇椅上慢慢聊的时候,她就会把孙子孙女的叫到跟前,说道:“来,听阿童木奶奶给你们讲讲那些过去的事情。”     
    那些过去的事情,就是我的初恋。


第四部分 情圣泡妞第41节  在路上

    在我还很小,还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就经常听到大人们说,你将来一定要好好学习,才能到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里生活。当时我对生活的全部概念只是一根只仅卖五分钱的绿豆冰棍儿和五颜六色的火花片儿,所以常常傻呵呵地想,北京和上海的冰棍和火花一定比这里的更甜更漂亮——到了后来,北京和上海这两座代表着中国南北最具品牌的城市名片一再在我耳朵里出现,我才由此认定,那里一定非常地柏拉图。     
    直到我十五岁的时候,才第一次去北京,住在建筑工程学院的宿舍里,一个小邻居的哥哥在那里读大学。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不是刷牙,也不是洗脸,而是听那个大学生老兄计划一天的行程,傍晚无不是直到天黑才回来,所以对于北京之行的全部感受仅仅局限为累,累极了。不过,晚上躺下睡不着的时候还是会想,北京真的挺好。     
    若干年以后一个元旦的清晨,我再次来到北京,在火车站等雪无寻来接我的时候,看到一个穿着另类的年轻人,站在北京的冬日的街头,充满自豪地对另一个刚下火车的外地朋友宣称,北京就是欧洲的巴黎,一呼吸,空气里都是艺术的味道。我也跟着深呼吸了一下,再拿鼻子使劲儿嗅嗅,仔细分析了半天,觉得还是北京烤鸭蘸酱的味道更好。     
    后来去的多了,印象也慢慢加深,但不管每次都会出现什么样的新鲜感觉,全都没有第一次去的时候带给我的感受深刻。就像第一次去上海,或许也会成为我对上海一生的印象记忆。     
    说到上海,必须先阐述一下我的球迷生涯,因为那是我去上海的全部动机。从第一次看球赛电视直播开始,直到现在经常的通宵熬夜,在这段不算很长的日子里,我曾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中国队球迷——当然,不管是坐在沈阳看十强赛还是坐在电视前看韩国世界杯,还是现在或以后中国队的比赛,我还会跟着心潮起伏紧张激动,还会摔酒瓶子骂人,但已经没有了当初的那份纯粹的冲动——1999年是国奥队冲击悉尼奥运会的比赛期,我和另一个朋友没有告诉父母,就偷偷跑上了火车,上车之后才来得及拿出中国地图,用手比划着去上海的路程。     
    22个小时之后,我第一次站到了上海滩的地上。因为听不太懂上海话,我和朋友直到坐了近四十分钟的公汽到达目的地之后,才发现走错了,门口的黄牛党兜售的不是国奥队的比赛,而是张学友的演唱会,我们要找八万人体育场,却跑到了虹口体育场,整整差了一个方向。结果是两个人每走两步就问一个人,一直到天已经擦黑才摸到八万人体育场的门口。一看,门票已经停售了,第二天早上才再开始。     
    忍着痛住到一晚上三百的宾馆里,除了大呼奢侈(那时候我刚刚上班,一个月才拿两百的薪水),就是兴奋的怎么也睡不着,两个人开始计划一周的安排,可能是因为太激动,总之你一句我一句,直到最后却什么也没计划出来,快到后半夜才慢慢睡去。第二天起个大早,令我们没想到的是买到票之后,居然能看到中国队的训练——后来我曾在沈阳又零距离看了一次国家队的训练,也没有怎么的兴奋,但在上海的时候毕竟是第一次,由不得我们不激动万分,在顶着细雨观看了近一个小时之后,俩人还像猫捉老鼠一样追着那些场上的星星们疯跑,除了几个队员以外,还意外地截住了当时的主教练霍顿。他留给我的印象很和蔼,也很热情,但只可惜他还是没有能够挽救中国足球。     
    回家的火车异常缓慢,我们也都因为过度兴奋后带来的劳累而哈欠连天,就连经过长江时列车员喊大家起来看时我们也懒得起来,两个人还开玩笑,说无非比黄河稍微长些。回家之后也没能仔细回味上海的味道,因为注意力都已经被父母的巴掌转移走了。     
    这就是两座城市和我的第一次。上学的时候因为成绩不是很好,我终究还是没有考上设立在它们其中的任何一所大学,这叫我感到非常遗憾,尽管我后来也曾经拥有留在那里的机会——还记得头一回去清华大学找‘一刀’小同学时,我站在已经封冻的荷塘上面,笑嘻嘻地对着蹲在岸上为我拍照的骚瑞哥手中的镜头做秀,虽然表面看起来平静无比,其实心里面那叫一个感慨唏嘘,也不为别的,因为读北京的大学,是我妈寄予我最大的一个心愿。     
    而对于上海,除了那个城市里还有一个朋友让我经常想起,别的对这座城市的所有印象却似乎什么也没有了,包括它著名的夜景和浩荡的黄浦江,都已经非常模糊。也许,最深刻的记忆,都留在路上了。     
    手术室    
    很小的时候,一帮孩子呆在一起总喜欢谈论各自父母的职业,由此也常常滋生出许多经典而深刻的回忆。比如现在一看见“茅台”牌的字样就会想起那个象姑娘一样腼腆的小学男同学,他妈妈是售货员,所以我们的香烟一般都是他负责提供;如果某一天忽然在电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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