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胖子连忙摇头:“要吃你们吃,我饿死也不吃,这太他妈恶心了,我估计肉都是臭的,要不就是酸的,好吃不了。对了,老胡,你说这铁门里会不会就是出口?应该有这种可能吧,咱想办法把它打开看看。”
我想了想说:“这种可能性确实也有,因为地图上没有标出这间密室,只绘有一条连接出口的通道,不过很难精确定位,并不能肯定这门后是通道。其实要打开这道门不难,我在格纳库里看见有工具,咱们可以去找个大小合适的六角扳手。”
英子在旁说:“回格纳库那旮旯正好整几件衣服换换,你瞅咱仨身上的埋汰劲儿的,都够十五个人看半个月了。”
经她这一提醒,我们才发现,三个人都脏得不像样了,全身衣服上、头发上、脸上、手上,都沾满了蝙蝠粪、血、泥,臭气熏天。
第十六章 密室(1)
我们便又返回了下层的格纳库,先找了几件关东军的军服和大衣换上,把脸上的泥污血渍胡乱抹了抹,每人还找了顶钢盔扣在头上。
英子长得本来就俊,穿上军装更添俏丽,胖子在旁边喝彩道:“嘿,大妹子,你穿上日本军装,整个就是一川岛芳子啊。”
英子不知道川岛芳子是何许人也,以为胖子在夸她,还很受用,我告诉英子:“他是说你像日本女间谍。”
英子闻言,柳眉倒竖,胖子赶紧说道:“说错了,说错了,我应该说看见英子穿军装拿枪的小造型,就能联想到毛主席的那首诗来,‘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妆爱武装’。”
我在旁笑道:“胖子最近快成诗人了,动不动就要朗诵上两句。”
说着话我在一个存放汽油桶的架子上,找到了一把六角扳手:“这回齐活了,该拿的都拿了,抓紧时间行动吧。”
三人穿着关东军的军装,扛着百式冲锋枪,顺原路返回,我依然殿后。这次胖子他们却再也没说见到什么小孩的影子,我嘴上没问,但是心里捕风捉影,免不了有些疑神疑鬼。
我心中暗想:“胖子说那小孩跑进了铁门里边,这小鬼究竟想干什么?是不是想给我们指明出路?能有这种便宜事吗?还是他另有图谋?他娘的,老子这刚好还剩下一点糯米,听说鬼怕糯米,那小鬼要是敢找麻烦,定让它整顿而来,溃败而回,若不如此,也显不出俺老胡的手段。”
我边跟着他们走,边给自己鼓劲儿,后背的伤似乎也不怎么疼了,不多时,就第二次来到了有气密门的石洞之中。
为了预防万一,我们都戴上了钢盔和防毒面具,拉开枪栓,把子弹顶上了膛。我开门之前让英子抓了一把糯米准备抛撒,并让胖子端着冲锋枪瞄准,要是门内有什么东西,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干了他再说。另外还嘱咐胖子,和我配合起来,轮流射击,不留下装填弹匣的间隙。
都安排妥当之后,我将冲锋枪背在肩上,把六角扳手扣住门上的螺纹用力转动,这道门几十年没开启过了,螺纹锈得死死的。
我连吃奶的力气都使了出来,扳手差点被我撅折了,终于听到“嘎吱吱吱吱”一通响,门下的三排气槽“哧”的一声,气密门内填进了空气,铁门咯嘣咔咔咔咔……
气密门中的气槽注满了空气,厚重的铁门应声而开,我急忙向后退了两步,端起冲锋枪和手电筒对准门口,然而门内静悄悄的毫无动静。
情况出人意料,只见门内黑沉沉的暗不辨物,手电筒的光线照射进去,便被里面的黑暗吞没掉了。
我对英子打个手势,英子会意,把手中的一大把糯米天女散花一般抛进密室,然而密室中仍然没有半点动静,仿佛世界上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只听见防毒面具中自己粗重的呼吸。
看来是我们多虑了,正所谓疑心生暗鬼,还没怎么样呢,自己就先把自己吓得半死。
最后胖子按捺不住,一马当先,进了密室,我和英子紧随其后,鱼贯而入。
密室的面积大约有四十平米见方,孤零零的一间,除了气密门之外,再无其余的出口。
里面装的既不是细菌武器,也不是化学武器,进来之前,我几乎想到了所有的可能性,唯独没想到,房间里装的是十几口大棺材。这些棺材零乱地堆放在密室内,棺木年深日久,有的已经腐烂了,有大有小,工艺款式都各不相同,甚至还有一口超大的石棺,其中最奢华的是两具金丝楠木大棺,地上还散落着无数陶片瓷片。
我回头望了望胖子他们,他们俩都冲我摇摇头,虽然戴着防毒面具,我还是能感觉到他们俩满脸茫然的神色。
胖子问我道:“老胡,怎么回事?这他妈的倒好像是博物馆,哪来的这么多棺材?”
我思索了片刻,其实这件事也不难推测,只是我们先入为主,没想到这些。
野人沟本来就是金辽时期的古墓群,关东军修建这座隐秘的地下要塞,特别是两边要塞中相联的三条通道,刚好横穿野人沟的山谷,施工的时候,一定在里面挖出了不少古墓,这些古墓里的陪葬品,以及金辽古代贵族的棺椁,对日本人来说都是宝贝,他们把从古墓里挖出来的东西,全部用半真空的密室存放了起来,关东军撤退得很匆忙,临走时只把陪葬的古董卷包了,剩下这些棺材就一直留在了这里。
胖子说道:“日本人倒会顺手牵羊,什么都没给咱剩下,咱看看棺材里面还有没有值钱的东西,也不枉辛苦了这一趟。”说罢用脚踹开一具大棺的棺板,那棺材盖子本来早就被日本人撬开,并未重新钉上,一踹之下,就把棺材盖子踢在一旁。
英子不敢过来看:“我还是到门口等你俩吧,我顺便盯着点,别让人把咱都关这里边。”说完,就走到了门口,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守住大门。 我对门口的英子说:“还是我大妹子机警,这事我都没想到,真是白当这么多年兵了,这门只能从外边开,咱们要是都被关在这间密室里,恐怕连哭都找不着调儿门了。”
胖子只顾在棺材里乱翻,边翻边骂:“我操,全是骨头渣子,日本鬼子真他妈缺德,走到哪都玩三光政策啊,连个囫囵个儿的罐子都没给咱留下。”
连翻三四口棺木都是如此,气得胖子骂个不停,又去推金丝楠木的朱漆棺材。
我没太注意那些普通的棺材,我的视线一直被那具硕大的石棺吸引,直觉告诉我,那里边有东西……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忽然有种冲动,必须把这具石棺打开看看。我招呼胖子过来帮手,二人合力去推上边的石板,那石板厚重异常,推了半天只推开一条细缝。
胖子喘着粗气摆了摆手:“不行了……先歇会儿,太沉了……肚子里没食儿推不动啊。”
我肚子里也饿得咕咕直叫,这一用力,更是眼冒金星,只得坐下来休息,我们把防毒面具摘了,各自点了支香烟。
胖子吐了个烟圈儿:“老胡你说古代人是不是脑子进水了,整这么个石头棺材,我还是头回看见有人用石头当棺材。”
我抚摸着石板说:“这可不是棺材,这叫石椁。棺椁,棺椁,木头棺材在这石匣子里边呢。能享受这种待遇的,肯定是一高干,说不定是个王爷。”
胖子挠挠头:“噢,原来是这么回事,还真他妈复杂,同样都是埋在野人沟里,咱们挖的那个将军墓跟这石头棺材里边的主儿相比,谁的官大?”
我摇头道:“不知道,这可就不太好说了,咱们都不太懂历史,不过金辽元这几百年间,北方的游牧民族空前强大,他们都是从马背上得的天下,我估计应该是重武轻文,所以有可能是武勋最高的贵族,才给埋在这片风水宝地的正穴上,其余埋在这附近的贵族,也许陪葬品比将军墓里的还要丰厚。墓主人生前的爱好不同,陪葬品肯定也有所不同。就拿咱们挖的那个古墓来说,墓主是一介武夫,没什么高雅的品位和情趣,所以他的墓中物品多是马匹兵器。”
胖子道:“其实那些马肯定都是千里良驹,要是活的可就值大钱,不过现在只剩下马骨了,估计卖给废品回收站,人家都不要。还好他还有两块玉璧,否则咱就白忙活了,这两块玉璧回去让大金牙找个下家,怎么也对付了万儿八千的。”
说话间烟就抽完了,我们俩重新戴上防毒面具,铆足了劲再次推动大石板,英子也过来帮忙,终于把石板挪在了一旁。石椁里面露出一口纯黑底色的木棺,这口棺仍然比普通的棺材要大出将近一倍,而且高度也异乎寻常,不算呈圆弧的盖子,都足有半人多高。
棺木工艺精湛,绝非俗物,两端、四周、棺盖上都有镏金漆的五彩描,绘的是一些吉祥的神兽,皆是仙鹤、麒麟、龟蛇之类的,用以保佑棺中的主人死后尸解成仙。棺盖上更有天上二十八星宿的星图,棺底四周环绕一圈云卷图案的金色纹饰,不知用了什么秘密法门,千百年后色彩依旧艳丽如新,真叫人叹为观止。
我们都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华美气派的棺木,若不是亲眼得见,哪会想得到世上竟然有这种艺术品一样的巨大棺材。
胖子大喜:“就算里边没东西,咱把棺材扛回去卖了,也能大赚一笔。”挽起袖子就把棺板推了开来。
连英子也忍不住想看看这口大棺中有什么东西,三人凑在一起,用手电照射棺内,那棺中所铺锦缎早已腐朽不堪,恐怕一碰就变成灰烬了,层层朽烂的锦缎上平卧着一具骨架,时隔千年,衣服、皮肉早已烂得尽了,只有头骨保存得略微完整一些,张着大口,露出两排黑漆漆的烂牙,若是不看那头骨,可能都看不出来这是具人的遗骸。
英子用手电筒的光柱一扫巨棺的边缘,吓得她一声大叫:“哎呀妈呀,就是这小孩!”
只见棺材两头,各立有一男一女两个光屁股小孩,看上去也就是五六岁的样子,面目栩栩如生,男孩头上扎了个冲天辫,女孩的头发挽了两个髻,这发式绝非近代的款式,倒像是壁画中的古人一般,莫非是殉葬道君的童男童女?棺中主人都已经快烂没了,这童男童女又何以保存得如此完好?
“这俩小崽子,八成是假人,做得跟真的似的。”胖子边说边要用手去捏巨棺中的小孩,“胖爷今天倒要瞧瞧,还他妈成精了不成?”
我一把按住胖子的手:“不戴手套千万别碰!这不是假人,可能有毒,你们仔细看这俩小孩身上,都是一片片青紫色的斑块,这是水银斑。”
五十年代的时候,我的祖父胡国华曾经因为看病,在北京的一家大医院住过一段时间的院。在此期间,刚好赶上医院附近要修一座大型建筑,工地上挖出了一座古墓,他也曾从医院里偷跑出去瞧热闹,进地宫里看了一通。 那古墓据说是明代一个王爷的,绕着古墓周围一圈都是黑水,地宫的墓室分为前中后三部分,门口吊着千斤闸,从闸门进去,首先是一间“明殿”(冥殿),按墓主生前家中堂屋的布置,有各种家具摆设,这些器物称为“明器”(冥器)。
再往里,中间的墓室,称为“寝殿”,是摆放棺椁的地方。这座古墓是合葬墓,而且非常特殊的是,墓主夫妇———也就是王爷和王妃的棺材,都用大铁链子、大铜环和铜锁,吊在寝殿半空。
其后是“配殿”,是专门用来放陪葬品的地方。
没隔几天,在海淀也出土了一座元代古墓,这两座墓中都有殉葬的童男童女,出土的时候与活人一模一样,只是元代的那座墓中出土的童男女,身上的衣服一碰就成灰了。
后来我祖父把这两件事当故事给我讲过,他说这些童男童女都是活着的时候,除了口服水银之外,在头顶、后背、脚心等处还要挖洞,满满地灌进水银,死后再用水银粉抹遍全身,就像做成了标本一样,历经万年,皮肉也不腐烂。这种技术远比古埃及的木乃伊要先进得多,不过两种文明的背景不同,价值取向也有很大差异,而且用灌水银的办法保持尸体的外貌,必须要用活人,死人血液不流通,没法往里灌,所以这种技术从来没用在任何墓主身上。
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恐怕就是用活人来殉葬了,胖子戴上手套把其中一个小孩的尸体抱了出来,仔细检查,果然在头顶上、后背、足底等处,发现了几个窟窿。这些尸体上的洞,已经被巧手匠人以火漆封住,尸体上有不少地方已经出现一片片黑紫色斑点,陪葬的人或者金银玉器经常会涂抹水银粉,时间久了会产生化学变化,年代近的会呈现棕红色,年代远了就变成黑紫色,这种斑块俗称“水银斑”或者“水银浸”,也有些地方称尸斑为“烂阴子”、“汞青”。
胖子显然有点紧张,他故作镇定,吁了口气说道:“以前看过鲁迅写的小说,就有古董上生水银浸的描写,看来那老哥还不是瞎写的,确有其事。”
英子问道:“这也太可怜了,胡哥,你说这童男童女,咋还不给他们穿上衣服呢?我记得先前看见跑过去的那个小孩穿着衣服啊,难道是鬼魂吗?”
我告诉她:“是不是鬼魂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了,不过不是这俩小孩不穿衣服,陪葬的童男童女,肯定都着盛装,过了快一千年,到了这会儿,那衣服早就烂没了。这口巨棺恐怕是元代的,关东军把这口大棺材挖出来打开的那一刻,衣服一见空气就变成灰尘了。”
英子说:“不是常说入土为安吗?要不咱就帮帮他们吧,多可怜啊。”
胖子点头赞同:“我是只想发财不想管闲七杂八的事,但是这回情况特殊,咱行行好,把他们带出去挖个坑好好安葬了,别在这赤身裸体地戳着了,他们都给墓主站了千年的岗了,该休息了。”
尸体里都是水银,烧也烧不掉,唯有挖个坑埋了,我们所能做到的也就只有这些了,但愿世界上少一些这样的惨剧。
当下不多耽搁,我和胖子脱下身上穿的关东军大衣,分别把童男童女包在里边,系个扣背在身上。灌满水银的尸体死沉死沉的,多亏是小孩,如果是大人,一个人背还真够戗。
胖子见未得到值钱的财宝,心里多少有些不太痛快,恨不得一把火把这些棺材全烧了,我和英子急忙劝阻,他也只得罢休。
我们回到石洞中商议如何出去,此时人人都是饥渴难耐,可恨的是地下要塞中,无粮无水,又没有炸药炮弹,想要回到地面上,只有将军墓的盗洞一条路可走,但是一想到那红毛怪的怪力,着实让人头疼,吃饱喝足了也未必是它的对手,更何况现下已经饿得手足发软。
三人对望了一眼,心中的想法都差不多,地上有十几只死蝙蝠,事到如今,也只能拿这些家伙祭祭五脏庙了。
人类本来就是杂食动物,一旦饿急眼了,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英子说她小时候就跟她爷爷在深山老林的洞子里吃过蝙蝠,那一年起了山火,又赶上罕见的饥荒,山里大一些的动物都跑没了影,人们就吃地鼠,吃蝙蝠,吃蝗虫,吃草飞机,蝙蝠的筋和脆骨是很好吃的,有嚼头。
石洞中的这些猪脸大蝙蝠,瘦骨嶙峋,长得太过狰狞凶恶,活脱儿就像一只只吸血恶魔的干尸,对它们的肉好吃这一说法,我和胖子持保留意见的态度。
但为了生存,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想生火烧烤就得回格纳库,那里有很多木箱可以做柴火,当然棺材板也可以烧,但是吃用棺木烧火烤出来的肉,这事多少有些不能让人接受。于是胖子用身上带的绳索,挑五六只肥大的死蝙蝠拴住脚爪,系成一串,拖了就走,这其中也包括那只超大的蝙蝠王。 回到格纳库后,把那包着童男童女的大衣放在一旁,英子取出短刀切掉蝙蝠丑陋的脑袋,没有肉的爪子,又开膛破肚,最后胡乱剥了剥皮。
我找了一大堆木箱,用脚踹成木板,又取出刀子削了一些木屑,拿火柴点燃木屑引火,胖子在旁协助,蹲在地上,拢起手来吹气助长火势。
又寻了几把步枪上的刺刀挑住蝙蝠,架在火上烧烤,胖子皱着眉头,很不情愿吃这种东西。
英子劝道:“不难吃,你别想着这是蝙蝠,多嚼几下,就跟羊肉一个味儿了。”
我倒不在乎,蝙蝠不就跟老鼠一样吗,部队在陕西演习拉练的时候,我吃过很多次地鼠、睡鼠、飞鼠、田鼠、花狸鼠等等各种老鼠,味道都差不多,肥肥瘦瘦的五花三层,确实跟羊肉差不多,不过蝙蝠肉还真没吃过。
猪脸大蝙蝠是温血动物,没有太多脂肪,不宜久烤,看肉色变熟之后,我先尝了一口,肩膀的肉很脆,里面有不少肉筋和脆骨,绝没有羊肉那么好吃,但的确很有嚼头。
胖子见我吃了,也捏着鼻子吃了一口,觉得相当满意,当下风卷残云般吃了一只,意犹未尽,又把那只最大的蝙蝠王穿在刺刀上烧烤。
我们吃了差不多一半的时候,从胖子的头上的屋顶处滴下一串黏黏的、亮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