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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仔细盯着林芳的脸色看,嘴里嘟囔:“还真是。”
肉球在旁边不耐烦:“哎哟,你到底看不看书呀,不看咱赶紧回去,待会儿要是真变天了,坐在摩托车上可够你受的。”
肉球说的有道理,虽然自己没觉着身子有那么差劲,可毕竟原来确实很弱,还是小心为好,要是万一有个不对,又要连累家里,林芳赶紧起身道:“好,那就不看了,回家吧,爷爷再见。”拿起书放回书柜,跟着肉球往外走。
刚出了书店门,老人家追了出来,手里拿着林芳刚才看的那本书,递向林芳,嘴里还说着:“林芳,喜欢看就拿回去看,里面夹着我的名片,有事的话可以找我。”
林芳摇头:“我还是下次再来看吧,怕给您弄坏了,再说,您不怕我拿走了不还您。”
老人家乐呵:“真要那样,就算我看走了眼。”
肉球接过老人家手里的书,塞进林芳手里,嘴里咧咧:“哎哟,这位爷爷让你拿着你就拿着,看完了再来换一本就是,让来让去的天就该黑了。”
林芳无奈,这家伙,倒是不客气,还看完了来换,你以为是你家那几本破小人书。
此时再客气确实显得太过矫情,林芳将书拿好,诚心道谢:“谢谢爷爷,我看完了就给您送来。”
老人家凝视林芳,看的林芳心里越发觉着怪异,正要问是不是自己哪里不对,老人家开口:“我这人也就是面貌看着老相,其实还不满五十岁,你往后就称呼我成叔吧,我叫林贵成,跟你同姓。”
林贵成?这名字怎么有点耳熟。
不容林芳多想,肉球使劲的催着快走,林芳只好再次道谢,跟随肉球去取车。
身后,自称林贵成的人神色复杂,一直看着林芳的背影,直到她拐了弯,再也看不见,林贵成还是迟迟没有动窝。
第二〇三章 咻咻
时下流行一句话:名片,名片,明着骗。
这个时代有名片的人不多,林芳手里拿着林贵成的名片,坐在摩托车后座上,尽力将身子缩起,把肉球的胖身子当了盾牌,躲避迎面而来的寒风。肉球个子跟林芳一样高,当盾牌有点勉强,不过胜在身体宽,他骑车也不快。
肉球骑车嘴里还不闲着,跟林芳聊天:“麻杆,你说那老头是不是傻呀,自己出钱给人看书,还得搭上房租,说不定真是个骗子,专骗你这种单纯小女孩,你可得当心着点。”
林芳将脑袋抵在肉球背上,端详名片,上面有林贵成的头衔,林氏水产公司董事长,林芳摇头:“谁知道呢,看这名片,他应该很有钱,开这个书店大概也只是花了一点小钱而已,人家根本不在乎。”
被林芳的头抵着后背,这会儿林芳再这么一摇头,肉球觉着后背痒得慌,身子往前一缩,林芳没防备,身子跟着突然前倾,双手下意识去抱肉球的腰,结果手一松,手里的名片掉到地上,被风吹得一下子旋到了路边的地里。
林芳急忙叫道:“停一下停一下,名片掉了,我去捡回来。”
肉球只管往前开,稍微侧头对林芳说:“算了,掉了就掉了,下回再问他要一张就是,眼见着风越来越大,你坐好了,把手插我兜里,身子窝着,我得加速,咱赶紧回去。”
说话间摩托已开出去很远,风也确实越来越大。就是现在下去捡,恐怕名片也已被风刮走了,林芳不再坚持,按肉球说的办。窝在肉球身后,手插在肉球兜里抱着他的腰,两人一路往回赶,回到家时,天比平时黑得早些,温度也明显下降。
刚到胡同口,黑皮就向林芳冲了过来,到了跟前猛然立起,两只前爪抱住林芳的腰,骨碌碌的眼睛看着她。嘴里一个劲哼唧。像个撒娇的小孩子。
揉揉黑皮的脑袋。林芳弯下腰,让它用口水给自己洗了一个脸,从摩托车前框里取出书包。挂在它脖子上,黑皮才老老实实,亦步亦趋的跟着林芳,往家走。
黑皮还没满月的时候,是林勇从战友家抱来的,一来是给林芳玩,再来狗长大了也可以看家护院,要知道,黑皮可是纯种的狼狗,它的父亲是部队里退役下来的。黑皮随了它的父亲,凶猛而迅疾,爆发前连招呼都不打,根本不给人反应的机会。黑皮大多时间由林勇喂养,可它却与林芳最亲。
从医院里刚回来那两天,因为一看到黑皮就想起被她起外号叫做黑皮的齐彪,还有异世的亲人,林芳也说不清自己是出于什么心态,刻意不跟黑皮亲近,如今一个星期过去了,她已接受了现实,自己就是再躲避又能怎样。
院门只开了一条缝,刚好够黑皮出来,看来是它自己开门跑出来的。
“我回来了。”
还未进门林芳就兴奋的大喊,伸手准备把院门推开,也好让肉球的摩托车进去,肉球的爸妈要到过年的时候才回来,这家伙从小已经养成习惯,只要家里没人,直接进林芳的家。
“还有我。”林芳的声音刚落,肉球就补了一句。
林芳的手还未挨着门板,院门从里面开了,董慧欣笑眯眯的站在门里,大声道:“他爸,咋样,我说是芳和肉球回来了,没错吧。”
林源民抱着小元元站在屋门口,笑呵呵的道:“还用你说,今天礼拜五,他两个本来就该这个时候回来,要不,好好的黑皮能扒开门就往外跑?”
听着老爸老妈斗嘴,林芳直乐呵,肉球把摩托支到院里,逗笑:“哈哈哈,林爸林妈,你俩都厉害,各个跟活神仙似的,一算一个准。”
伸手从老爸怀里抱过侄儿,林芳在那胖嘟嘟的脸上亲了一口,逗他:“元元,想姑姑了没有?叫姑。”
“豆。”一个字从小嘴里蹦出来,脆生生的,让人听不够。
“再叫一声姑。”
“豆。”
“再叫。”
“豆。”
肉球也凑过来,哄小元元:“来,元元,叫叔叔。”
元元已经快一个月没见过肉球,有点认生,肉球这一逗他,小家伙把脑袋埋在林芳肩窝,给了肉球一个后脑勺。
从黑皮脖子上取下林芳的书包,又从摩托车前筐里拿出肉球的书包,林源民一手一个提溜着往屋里走,边走边道:“有啥话进屋再说,外面怪冷的。”
林源民掀开门帘,林芳抱着侄儿赶紧几步跑进屋,肉球紧跟其后,董慧欣离三人稍微远点,等到了门口,林源民已经从里面放下门帘。
自己掀门帘进来,董慧欣揶揄:“看,闺女一回来,我这老嘎蹦豆子就得靠边站了,你爸眼里只有你。”
“那是,”林源民还挺得意:“天天对着你这张老脸,有啥好的,还是闺女好看。”
肉球这会儿围着林芳直转圈,一门心思只想让元元喊他叔叔,元元躲哪边他追到哪边,可小家伙就是不给面子,干脆将脸埋进林芳怀里,穿着开裆裤的小屁屁对着肉球。
林芳不帮忙,反而乐得大笑,元元还以为姑姑笑话自己呢,更是佝着身子使劲往林芳怀里拱,急得肉球直瞪眼,林源民和董慧欣由着他们玩,两人去准备晚饭。
实在没辙,肉球开始抓脑袋,眼睛在屋里收索,看能不能找到玩具哄元元,左看右看,看了一圈,最后看到被林源民随手搁在桌子上的书包,肉球乐了,他怎么就给忘了呢,书包里放着元元感兴趣的东西。
兴冲冲从书包里掏出两个糖饼,肉球作势:“嗯。好香啊,元元想不想吃啊?”说着还故意将糖饼放到元元跟前。
在糖饼香味的引诱下,元元最终还是抬起了头,小手试探着去抓在眼前晃的美味。只可惜美味自己会跑,明明自己的手就要抓住它了,美味却一下子不见了,肉球将双手藏在背后,笑得见牙不见眼:“元元,叫叔叔,你叫了叔叔就给你吃糖饼。”
小家伙又给了肉球一个后脑勺,不过最终还是没有抵过美味的诱惑而妥协:“嘘嘘。”
终于如愿以偿,肉球却没给元元糖饼,接着在元元眼前晃:“哎。好小子。还是这个好使。来,再叫一声叔叔,再叫一声就给你。”
“嘘嘘——。”奶声奶气的叫声,听得肉球不由在小家伙脸上亲了一口,递给元元一个糖饼,拿着另一个糖饼接着诱哄:“再叫一声叔叔,这个也给你。”
双手捧着糖饼,元元在糖饼上啃了一口,见还有一只糖饼在空中飞舞,元元心有不甘,由于嘴里的饼还没咽下,声音便有些含糊:“咻咻——。”
就这样把糖饼给了元元。肉球觉着还没够本,将饼子又在元元跟前晃悠,这回不用他哄,元元很是自动的喊:“咻咻——,咻咻——,咻咻——,”叫起来没个完。
“臭小子,好好的怎么改了叫法了。”
嘴里嘟囔着将另一个糖饼塞给元元,肉球匆忙往外跑,林源民和董慧欣哈哈大笑,林芳也是乐不可支,她记得,肉球都快上小学了他妈还哄他撒尿,每回哄他,他妈那发音跟元元刚才叫叔叔的声音很像。
肉球从厕所回来,林源民和董慧欣已经摆好晚饭,晚饭很简单,就是米汤和包子,因为包子里有馅,所以没有炒菜。肉球很自觉,自己动手剥蒜捣蒜倒醋加酱油,很快,三个蒜碟儿就分别摆在了他和林源民董慧欣面前,林芳不能吃辣,肉球就没有给她倒腾。
元元看见包子,糖饼也不要吃了,随手一扔,小嘴兴奋的“啊啊”叫着,小身子使劲往包子那边抻,林芳差点没抱住他。
包子还烫,当然不敢小家伙拿,林芳抱着他开始抛飞机,小家伙乐得咯咯咯笑,暂时忘了包子。林芳边晃悠边问:“我大哥和大嫂呢,这眼见着天黑了,咋还不回来。”
董慧欣往碗里舀米汤,林源民边将碗端到桌子上,边答道:“你大哥半下午了才去给蘑菇墩子喷水,你大嫂也就只比你早一会儿从娘家回来,见天气降温,拿了个大衣给你大哥送去,估计两人也快回来了。”
包子是藕渣馅,虽然没放多少肉,馅却脆脆的很好吃,肉球一口气吃了八个,直到实在吃不下去,这才停嘴,挺着个肚子在屋里转圈。小元元一个人就吃了一个,小手伸着还要抓,吓得董慧欣赶紧把他抱开,再吃该撑着了。
元元玩了一会儿后喝了一壶奶,喝着喝着就睡着了,林芳问起小饭馆的事,林源民道:“今天店里才开始卖柴油,饭馆还没开张呢,从明天起,我和你妈就要轮流守在饭馆里了,不管有没有客人也要时刻准备做饭。”
肉球大乐:“哈哈,这样好,这样最好,我啥时候想吃饭都有的吃。”
肉球爸妈不在家,他一个人不想在家呆,林源民和董慧欣也不放心他晚上一个人呆在家里,一般这种时候,肉球都是去店里跟林拓挤着睡,这饭馆可不就相当于开在他嘴边了。
林芳嗤道:“喂,我家开饭馆是做生意的,不是专供你这个吃货的。”别一天没几个客人,饭菜全喂了你这个大胃王。
后面两句林芳只在肚里嘀咕,饭馆还没开业,不能说不吉利话,虽然以现在的情况来看,确是实情。
两人斗嘴斗得乐呵,外面天乌黑,林源民找到手电,准备去胡同口看看,怎么林勇两口子还没回来,董慧欣嘱咐他实在不行就去店里接一趟,肉球赶紧穿外衣,说是跟林爸一块去。
天上开始飘起雪花,肉球兴奋的用手接着玩,突然,黑夜中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吓得他一个哆嗦,周边雪花也跟着弯曲了下落的路径。
第二〇四章 坟场
“送战友,踏征程,默默无语两眼泪,耳边响起驼铃声,路漫漫,雾茫茫,革命生涯常分手,一样分别两样情,战友啊战友,亲爱的弟兄,当心夜半北风寒,一路多保重。”
“送战友,踏征程,任重道远多艰辛,洒下一路驼铃声,山叠嶂,水纵横,顶风逆水雄心在,不负人民养育情,战友啊战友,亲爱的弟兄,待到春风传佳讯,我们再相逢。”
“战友啊战友,亲爱的弟兄,待到春风传佳讯,我们再相逢。”
……
夜半时分,清晰地舌哨声传入耳中,一遍又一遍,林芳起身穿衣,董慧欣听到动静,嗔她:“你这孩子咋这么拗呢,外面下雪正冷着呢,你就在尿盆里解决吧,别出去啦。”
林芳手下动作没停,给老妈解释:“妈,我不是上厕所,我是不放心陈董,出去看看。”
“陈董晚上呆的地方不固定,今晚又闯了祸,不定躲在哪呢,这大半夜的,你找得到她?”
“找得到,就是我找不到,不是还有黑皮呢吗。”
重生以来,不仅眼可夜视,耳朵也比往常灵敏许多,老妈没有听到舌哨声,林芳却听着如在耳边,陈董最喜欢吹的就是《驼铃》,无关乎歌词,而是喜欢它的曲调,悲伤而豪壮。
穿好衣服下了炕,林芳到搁在外间的大衣柜里翻衣服,找出上周阎萍给她改好的绒衣,陈董跟她身量差不多,这绒衣陈董也能穿。贴身穿着比较暖和。
取下墙上挂着的军用水壶,回里间从保温壶往里灌了一壶热水。挂到脖子上,又拿起几个放在炉圈边上热乎乎的红薯,用手绢包起,将水壶挂在脖子上,红薯揣进怀里。林芳穿上大衣,轻手轻脚开门。
“芳,等等,把薄被带着吧。”
“爸,你醒了呀。”
林源民没说别的,从衣柜里翻出林勇退伍时带回来的薄被,出屋将薄被绑在黑皮背上。绑好后,黑皮很乖巧的站在跟出来的林芳身侧。自小它不但是林芳的玩伴,也是林芳的驮物工具,所以它已经习惯了,只要主人往它身上绑东西,必是林芳要出门。
林勇当兵时是武警,随时准备出任务,为方便起见,有些生活用品是特制的。这条薄被轻软而暖和。林芳很是喜欢,自林勇退伍时拿回薄被,便一直被林芳据为己有。分家时林勇将薄被送给了林芳,为此阎萍还闹过一番。
几年来,林源民和董慧欣已经习惯了女儿和陈董的夜间相伴。
陈董白天就像主动攻击的刺猬一样,随时准备着刺向伤害她的人,只有夜深人静时,才停下来舔舐自己的伤口。而这个时候,也只有林芳可以靠近她。
雪并不太大,从天黑时到现在,地上也只是铺了薄薄的一层,不过夜色因为这一层薄雪,倒也显得不那么黑了。
循着舌哨声,林芳向远离村子的废弃坟场而去,听村里人讲,这个坟场曾属于一个大家族,不知什么原因,这个家族的人一个接着一个死去,幸存的人也搬离村子,不知所踪,诺大的坟场无人打理,数年下来已是破败不堪。
快靠近坟场时,舌哨声戛然而止,林芳喊了一声“是我”,舌哨声重新响起。
陈董窝在看坟人曾经住的斗室里,双手抱膝蹲坐在炕沿,身子一动不动,只是重复吹着那首《驼铃》。
门板和窗框不知何时被人拆了去,黑黢黢的两个大洞直接对着破炕,由于年久失修,墙上也已经有了大大小小的洞,如果天上有星星的话,连屋子都不用出,直接就可以在屋内看星星,而此时炕前的地上,有着一小片雪。
先将绒衣围在陈董脖子上,再从黑皮身上解下薄被,林芳将被子紧紧围住陈董,自始至终,陈董都没有动弹一下,她的身子已经冻僵了。
黑皮跳上炕,贴着陈董身子卧在她身后,半圈住陈董,刚好将陈董的腰身围住。这事它也常干,所以不用林芳吩咐,它就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从怀里掏出水壶,林芳将壶身靠近陈董的脸部,却也不敢挨住,已经冻僵了的人,要让她慢慢暖和起来,若是太猛,反而会伤害到身体。
感觉差不多了,林芳这才拧开壶盖,壶嘴凑近陈董的嘴,命令:“吐哨,喝水。”
一个小巧的东西从陈董嘴里滑出,落在被子的褶皱里。
小心的喂着陈董喝水,直到陈董轻微的摇头,林芳才拧住壶盖,将水壶塞进被子内陈董的怀里,此时水壶还热着,可以当暖壶用。
又从怀里掏出烤红薯,林芳解开手绢拿出一个,剩下的重新包住塞进陈董怀里。
这回不用林芳吭声,红薯凑近嘴巴的时候,陈董就自动张开了嘴,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
拿烤红薯的时候,林芳专挑细长且个儿又不大的那种,吃起来不费劲。
喂完一个红薯,林芳从被子里掏出水壶,又喂陈董喝了几口水,重新塞回水壶,她便不再喂食,也不说话,只是小心找到舌哨,摸索着塞进陈董的口袋,然后就那样静静地站在陈董面前,等着陈董缓过劲来。
过了一会儿,沙哑的声音从陈董嘴里吐出:“我还以为今晚能做个冰雕造型呢。”
林芳愤然道:“哼,还会开玩笑,看来一时半会儿死不了,这次把事情闹大了,你打算咋办。”这家伙生生的将自己大姐的手给剁了下来,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