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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卜文命学合订本》
婚姻是人生的大事,许多人特别是女性十分关心自己的婚姻情况,它是一项论命的重要内容,本期着重讨论如何看结婚年龄,婚姻其它事项的研究将在以后陆续推出。需要指出的是,从命中看一个人的结婚时间不是绝对的,因为时代、地域和风俗的差别,同样一个命生在农村和生在城市结婚年龄可能不一样,命理学只提示某个命可能结婚的机会,在这种机会面前,有的人结婚了,有的人仅仅是谈了对象,还有的人则同居一块,未必要结婚,所以看婚姻一定要结合他们生活地域和风俗。
另外要参考的就是配偶星在八字中的位置,一般而言,年月出现配偶星者,相对要早婚,日时出现配偶星者,相对要晚婚,女命年月伤官食神旺者,可以断为晚婚;男命年月比劫旺者,也是晚婚的标志。
看结婚时间要结合两个方面,一看配偶星,男命看财星,女命看官星或杀星;二看配偶宫,配偶宫在日支,两者要参合起来看。多数是以三合、六合、五合看婚期,还有以冲刑看婚期。三合者:亥卯未,申子辰之类,六合者:子丑合,寅亥合之类,五合者:甲己合,乙庚合之类。结婚为男女生情,交合结亲,故多应合。本期着重讲这三种合的婚期看法,这是最简单和最基本的,其它结婚看法将在下期连载。
1。配偶星地支合入配偶宫中为婚期:
此分为两种情况:①配偶星逢太岁地支合入配偶宫中;②八字或大运原有配偶星地支本与配偶宫半合局,再逢流年太岁与之构成三合局,则婚姻亦成。
例:坤造:乙 壬 壬 戊
巳 午 子 申
年上伤官,应晚婚,伤官衰弱,生财星已午,巳午中俱含官杀,故婚不会晚,戊辰年她24岁(文中所用岁数俱为虚岁),辰为七杀为夫星,与八字构成申子辰三合局,合入夫宫,故该年结婚。她找了个外地的并远嫁,这一点也可从八字中看出,我将在以后的专题中论述。
例:乾造:戊 甲 癸 壬
戌 寅 酉 戌
此造年月寅戌拱财,应早婚,丁巳年20岁,断其该结婚,因巳酉半合局,财星合入妻宫,且丁壬相合,天地之财俱合,实际该年订婚,因本人正上学,法律规定不允许结婚,故只能订婚,毕业后壬戌年才结婚,这一年亦是结婚的流年,留作以后再论述。
例:乾:乙 己 乙 丙
巳 卯 酉 子
此造月令比肩,年干透出,应该晚婚,然财星出现在月干,且年支巳中含正财,故婚姻也不会太晚。戊辰年24岁,正财辰土合入妻宫,该年结婚。当然月令冲妻宫,也应在妻宫逢合流年结婚。至于此命为何后来又离异,留作以后文中论述。
按理,此造还可判断成乙巳年21岁结婚,因巳酉丑三合局将妻星合入妻宫。有三个因素可以否定这种看法:首先此人生活在一城市,一般不会过早结婚;其二,他月令比肩,月干财星受克,不应早婚;其三就是戊辰年结婚的信息最强烈,就排除了前边结婚的可能。
例:坤:己 丁 癸 庚
酉 丑 卯 申
此造断为戊辰年谈对象,甲戌年结婚。年月杀星,婚姻应早,但日坐食神克杀星,表示夫宫不接受夫星,故推断其晚婚。所以这种早婚的信息就表示为早恋,况且她在24岁前行的是卯运克杀,也不会结婚。88年戊辰20岁,夫星合入命中,应谈对象;甲戌年25岁,行入庚辰运,卯戌合,夫星合入夫宫,且甲己合,去杀留官,结婚。
例:坤:癸 癸 癸 戊
丑 亥 酉 午
此造八字不见伤官,年支七杀,但中隔亥水比劫,丑土不可能成为自己的丈夫,故也不会早婚,取适中断。丁丑年,流年杀星合入夫宫(半合局),结婚,此年25岁。
设问:既然丑土杀星不是自己的丈夫,为何还会在丁丑年结婚,是不是找错了人?其实太岁之丑管的是结婚应期,并不管婚姻好坏,婚姻质量看八字的配合与大运的配合,与太岁是官是杀关系不大,学者不可不知。
例:坤:己 戊 丁 辛
酉 辰 卯 亥
此运年月伤食高露有根,晚婚的信息明显,时上见官星更表示晚婚,且逢官星空亡,要生在城市,恐怕现在也未必结婚。可命主辛末年23岁就结婚了,从命理上讲,亥卯未三合局,将夫星、夫位、太岁合在一起,符合结婚的规律,但更重要的是她生活在农村,当地的风俗女孩子20岁左右就要找婆家嫁人,她在23岁出嫁已经算是晚的了。因为辛未年亥卯未合成印局,官星之气被克泄,对命主而言,官星的感应十分微弱,可以推知她这一年结婚十分勉强,谈不上感情,只是奉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当然亥卯未会成木局克制伤官,伤官拒绝结婚的傲慢个性被抑制,自己在强大的“印局”(父母长辈的说服)面前不得言听计从。实际的确如此。
2。配偶星逢天干五合为婚期:
此又分为两种情况:①配偶星逢太岁天干合入日主或他干;②八字或大运原有配偶星天干,逢太岁天干与其配偶星相合。注意:配偶星逢天干五合,一定上要观察配偶星是否有根得旺,若无根虚浮,逢合必化为他物,不能定为婚姻的应期。
天干五合分几种情形,有合留、合绊、合动、合化、合去之分别,结婚取合留、合动之意。几种合的区别,留作以后文中探讨,在此不细述。
例:乾:壬 戊 戊 甲
午 申 申 寅
此造年干出现财星,月干财星长生,应早婚。癸卯年22岁,太岁临财星合入命主,且卯申合,妻位也合太岁,结婚。
例:乾:甲 甲 壬 庚
辰 戌 寅 戌
此造丁卯年24岁结婚,财星丁火合入日主之故。
例:坤:丁 癸 甲 丙
酉 丑 辰 戌
3岁行运:甲 乙 丙
寅 卯 辰
此造年支正官,盖头伤官无力,应早婚。再看大运流年,18岁行卯运,羊刃冲官且穿害夫位,该运成婚的可能性小,看流年逢: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木火太旺,生助时上食神之用神,为求学阶段,也不会结婚,结婚当推23岁后丙辰运中,流年见己未、庚申、辛酉,可能结婚的流年定在庚申、辛酉两年,本来庚申年申子辰合局,夫星合入夫位,为结婚应期,但八字有丙火,大运又见丙,直克庚金,说明庚申年结婚会有阻力,到辛酉年,丙辛合,辰酉合,夫星临太岁合入命中,且地支夫星合入夫位,没有了任何阻力,应在此年结婚。实际庚申年订婚,辛酉年结婚,此命后来因婚姻不好离异,命中也有显示。
例:乾:庚 丙 庚 己
子 戌 辰 卯
此命年月无财,时上见财,可断婚姻较晚。甲子年25岁,甲己合,子辰合,太岁妻星甲木被合动,我断结婚,可命主说他这一年没有结,那就怪了,这种强烈的结婚信息出现不结婚就不对了,于是我断,必定是与女友同居了。命主承认这一年与女友同居,我一看原来辰土印绶在妻位空亡,印为结婚证书,故“无证经营”。直到丙寅年才与女友举办仪式,可能与寅卯辰会局有关,但会局在婚姻中应验很少,不可为法。因为婚姻的实质就是共同生活在一起,至于仪式,对命主来说是一件意义不大的事情。
例:坤:戊 辛 癸 乙
申 酉 巳 卯
4岁行运:庚 己 戊
申 未 午
此造年月印星太重,戊土官星泄气力衰,坐支已火看似可以生官,惜巳酉合印局,无力生官。象这样的命婚姻要成的话,首先考虑必须用财克制住旺印,扶起官星才行。己未运虽是官杀旺乡,但印星不制,不会结婚,此运中戊辰年21岁,虽戊土之官星合入日主,但也只是谈对象而已。24岁行入戊午运后,印星受制,官星扶起,可结婚,癸酉年26岁,戊与癸合,留住大运戊土之官星,结婚。
如何看结婚时间之二
王虎应
上期段老师讲了有关以合论结婚流年规律的情况;此次由我论述一下另外一种结婚流年的看法;这种规律与合相反;为逢冲而结婚。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
1、因夫妻宫逢合;流年冲开夫妻宫而结婚:
例 坤造: 丁 乙 戊 丙
酉 巳 申 辰
夫宫申与巳合,甲寅年冲开申金而结婚。
例 坤造:丙 辛 己 丙
戌 丑 亥 寅
夫宫亥与寅合,乙巳年冲开亥水而结婚。
例 坤造:乙 壬 丁 丙
卯 午 未 午
夫宫未与午合,流年丁丑冲开夫宫未土而结婚。
例 乾造:壬 庚 乙 丙
辰 戌 卯 戌
妻宫卯与戌合,流年辛酉冲开妻宫卯木而结婚。
例 乾造:己 甲 丁 辛
亥 戌 卯 丑
妻宫卯木与戌合,流年辛酉冲开妻宫卯木而结婚。
例 乾造:乙 丙 丁 辛
未 戌 卯 亥
妻宫卯木与戌合,流年辛酉冲开妻宫卯木而结婚。
2、夫妻宫无合,流年冲动夫妻宫而结婚:
例 乾造:丁 丙 辛 壬
丑 午 巳 辰
妻宫巳火,流年辛亥冲动妻宫而结婚。
例 坤造:丁 庚 戊 甲
亥 戌 子 寅
夫宫子水,流年丙午冲动夫宫而结婚。
例 乾造:壬 癸 丁 甲
辰 卯 丑 辰
妻宫丑土,流年己未冲动妻宫而结婚。
例 坤造:癸 癸 甲 戊
巳 丑 申 辰
夫宫申金,流年甲寅冲动夫宫而结婚。
人命死亡信息探秘
选自《卜文命学合订本》
俗话说: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从命理学的角度看,人的死亡一般都有定数,我称其为“寿限劫数”。据说有的“神数”能把人的死亡推算到某年、某月甚至某日某时。用命理的方法推算如此准确恐怕不太可能,但我认为可以推算出人寿限的“劫年”俗称“关口”;许多人都是在关口之年死的,能逃过关口者是少数。有人讲:“岁运并临”、“枭神夺食”、“羊刃倒戈”、“天克地冲”等为凶灾死亡之年,这些讲法虽然不为错,但有点过于简单。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岁运并临”、“天克地冲”之年,而对诸多有杀、伤、枭、刃凶神的命来讲,遇“枭夺食”、“羊刃倒戈”、“七杀逢冲”之年也是常有的;命中无凶神,只有财官食印者也难逃一死。所以我主张,死亡的信息应从五行生克之正理来研究,再加上应用十神喜忌的方法,才会找准规律,断无不验。
古书中有关人命死亡的论述都很有道理,引录如下:“印绶见财行财运,又兼死绝,必入黄泉,如柱有比肩,庶或有解。正官见杀及伤官,刑冲破害,岁运相并必死。正财偏财见比肩分夺,劫财羊刃又见岁运冲合必死。伤官之格,财旺身弱,官杀重见,混杂冲刃,岁运又见必死,活则伤残。日禄归时,刑冲破害,见七杀、官星、空亡冲而必死。拱禄拱贵填实,又见官杀冲刃,岁运见即死。杀官大忌岁运相并,必死。其余诸格,并忌杀及填实,岁运并临必死。会诸凶神恶煞:勾绞、空亡、吊客、墓、病、死、官杀,九死一生。官星太岁,财多身弱,原犯七杀,身轻有救则吉,无救则凶。”以上所论死亡之诀大都有使用条件,后文中将作详解。《渊海子平》中还有“寿元诗诀”:“寿数幽玄识者稀,识时须是泄天机,六亲内有憎嫌者,岁运逢之总不宜。寿星明朗寿元长,偏印逢之不可当,妻妾不来相救助,命如衰草值秋霜。……”从诗诀可知,一方面命中有“憎嫌者”忌神和仇神,怕岁运再见;另一方面,“寿元星”食神或伤官怕枭克夺。《三命通会》中讲五行生死之理,非常精辟:“金木欲其生旺,怕见死绝。如金死则沉;木死则灰,与水土不同,火藏于木宿于土,故不欲旺,旺则焚,亦不欲死,死则灭,惟得其平则佳……”其意为:金木怕死绝,火过旺,过衰亦死。
还有书中讲,人的生命如同禾苗,年幼之时如刚刚破土,遇狂风恶雨虽遭摧残,但不易死。衰老之后如枯枝败叶,再遇恶劣之气候,必死矣。故看命死亡必须要结合年龄,非遇恶杀夺命,五行无救必死的情况,幼年和中青年遭一些天克地冲、征太岁、岁运相并等情况,一般不应死亡。
笔者通过对许多死亡规律的总结,再加上师傅传授秘法,将自己看死亡的一些法诀和例证公开,供同道学友共同参研。
一、寿元星看生死
寿元星有四:其一看食神,食神为寿元星,如果命中有伤官而无食神,伤官亦可作寿元星。其二看印绶,印绶为生我者,在六爻中称“父母”,六爻中看寿就是以父母爻作用神,故印绶也为寿元星;其三是看日主,日主即为人的命元,由日主引伸出的为“禄神”,代表自己的身体,十分重要;其四看财星,财为养命之源,如财神空破被劫夺,也会死亡。
虽然说这么多寿元星,但具体到一个命中,一般寿元星只体现一种。因为是命主生命得以维系之神,故寿元星有以下特征:
1、命中少而精者,可为寿元星,多而旺者不为寿元星。
2、靠近日主或秉令者,可为寿元星,远隔日主或被制服无用者不为寿元星。
3、寿元星一般通根得气,虚浮无气者不成寿元星,特殊能拯救命局之天干,虽无根亦可作寿元星看。
二、五行偏废看生死
人命五行宜克衡中和,不宜偏废枯索。所谓偏废者,是指命中五行由于岁运的作用,形成一种五行过旺或另一种五行过衰的情形。忌神、仇神过旺无法抑,或因生者太多,克者俱化为旺,或因自旺过度,克抑必激犯旺神;而寿元星或用神过衰又无法补,或因耗泄太多补神受制,或因克杀众聚,补神无力。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则五行无救,难逃一死。正如《三命通会》所言:金木怕过弱,弱极无补则死。火则怕过旺,旺极无制则死。水土如何?我的看法是:水怕衰极,土怕旺极。五行偏废之时,过旺者一般不会死在旺之年月,而死在旺神受制或旺神之原神受制之年月,过衰者,一般不死在克之年月,而死在生旺或墓之年月。死亡的应期还有许多,将在例中阐述。
三、空亡忌煞看生死
空者即为死亡的信息征兆。寿元星怕见空亡,寿元星还怕见忌煞,所谓忌煞者非丧门、吊客之类的神煞,而是:“墓、病、死、绝”四煞宫。如木墓于未、死于午、病于巳、绝于申之类。当然凶神恶煞不是完全没有作用,笔者认为神煞只起辅助作用。有人认为死亡要看用神,笔者认为,用神只管行运之好坏,不主生死,只有是年岁较高的人看寿时需参看用神。有的人在正得意之年突然死亡,有的人穷困潦倒,但身体康健,如何解释?死亡取决于命局之寿元星及五行的关系,但也有的人在用神受克之年死亡,那是因为他的用神与寿元星是一样的。
下面是详尽的例解:
1、以食神(伤官)为寿元星例:
食神(伤官)作寿元星时,须贴近日主或秉令、或泄秀、或制杀、或生财,发挥有重要作用。
例1、乾造:甲戊己丁
戌辰酉卯
己庚辛壬癸甲乙
巳午未申酉戌亥
此为直系军阀吴佩孚命造。书载吴本人言卯时,林庚白改为辰时,笔者认为卯时正确,盖因卯酉相冲,忌神冲击喜神,且酉金食神空亡,应其晚年凶死。辰时食神逢合,寿必有延。此造三月之土,秉气不足;透出戊丁,生之帮之变为旺相,观甲己合化土,成化气格;化气有余,喜食神酉金泄之;时支卯为病神,金为喜用之神。吴佩孚于1939年12月4日暴死于北平,此时是乙亥运己卯年乙亥月乙亥日,卯木之病神会旺,直冲寿元星酉金,酉必破,破食神损寿,故被倭人所害。此命寿元星与用神是一致的,故死在忌神旺年。
例2、乾造:己甲己甲
未戌酉子
癸壬辛庚己戊丁
酉申未午巳辰卯
此造时透甲木坐旺,不成化气格,故为平民百姓。寿元星酉金一位坐支,行至丁卯大运,冲破酉金,寿必终于此运。再逢辛未流年,食神透出遭丁火枭夺,此为受冲克时出现的应期,该年8月偏瘫,中风住院,冬天死,终年72岁。(此例摘自《命理解真》)
例3、乾造: 癸丙戊丁
未辰申巳
乙甲癸壬辛庚
卯寅丑子亥戌
此为大汉奸汪精卫造。柱中火土太旺,取申金食神为用,申辰拱水,食神生财。然不喜巳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