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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类似律师从卷宗中找到核心内容。
说说我在网络论坛上的见闻吧。有一个现象是,相当数量的网友都速成了一种本事:甭管面对什么文章,哪怕是一首抒情诗,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归纳观点,提炼主题。一篇没有显在观点可供提炼的文章,即使内含丰富,包蕴无穷,在论坛上也免不了孤魂野鬼的命运。多少次,我在心里默默呼号:“大爷,劳您驾了,别再费神找观点了。”依我理解,对文学作品来说,隐匿而不是展示自己的观点,常常是一种更可取也更高明的手段。寻找观点,把骨肉丰满的文学作品浓缩为机械的“关键词”,其实透露出一种对欣赏之道的不耐烦。我知道,对于志在寻找观点的网友,他的阅读通常是以“飞流直下三千尺”为基本特色的。把书读薄,固然是一种能耐,把书读厚,何尝不是一种更高明的能耐?
换个角度说,饭要一口一口地吃,这话天经地义,因为,灌肠法是不可取的。同理,字要一个个地写,按说也顺理成章,但“智能狂拼”的设计者却告诉我们,字不必一个一个写,而是不妨一句一句来。以我为例,虽是用五笔码,但现在的写字也早已由前电脑时代的横撇竖捺、一笔一画,进化到以字根乃至词组为最小码字单位了。这当然无可厚非,对于技术进步,我得心存感恩才是,只是我们还应面对一个事实:当代人大脑的优秀程度,并没有随着技术进步而同步提高,没有证据表明,传统的写字方式已经跟不上人类思维的节奏,需要技术施以援手。虽说“发明来自需要”,但就汉字输入来说,我大致可以断言,在电脑发明之前,文人并没有觉得用笔写作有啥不方便。写字速度的大幅提高,属于一桩计划外改良,该技术可以大大改善文人的作业条件,但对作品的优秀,却完全没有提供承诺。我们也许没有想到,该技术也可能诱人下坠,让人误以为输入速度的提高,可以起到类似缝纫机的发明对裁缝行业所带来的迷人革新。缝纫机的作用原理是:你的脚踩得越快,那条裤线也就越笔直。但是,文学语言与裤线总不宜等量齐观吧?
阅读的最小单位,同样呈放大之势。古人读书,最小单位是一个个文字,今人读书,最小单位恐怕已有了大幅度提高。律师调看卷宗式的阅读法,是否正在文学读者面前大肆推广呢?当然,话得分两头说,如古人那样把阅读注意力过于集中在单个文字的审美上,也会对阅读视野造成损害,不宜培养恢宏的文学气度,但眼下这种大而化之的鲸吞式阅读法,又绝非培养文学大气度的方便法门,弄不好还可能两头尽失,导致细微处不见了精神,宏大处亦如一只断线的纸鸢,虽然高高在上,终不知魂归何处。
三、写作的两难
文人须了解传统,尊重传统,却又不能墨守成规,专意模仿。文学世界最为颠扑不破的行业真谛,也许只是“文无定法”四字。通常,文学只有一些笼而统之的大道理,没有那么多非此即彼的小规矩,不像木匠师傅那样,只要掌握并恪守若干传统工艺,就有望登堂入室、名震一方了。
文学是一个发现河外星系、拓展外层空间的历程,文学世界的每一个大师,事实上都在从事着艺术圈地运动,他奋勇开辟的道路,不管看上去多么宽广迷人,却极可能只适合他一个人行走。他给我们打开一扇创造之门,同时也顺手给后来者关上了一扇模仿之门;他经营过并取得了出色成就的地盘,往往也随之成为艺术上的私家领地,留给同行和读者的只是观摩学习的任务了。文学以独特为立足之本,一个文人的出色,并不会在我们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愿望:这类文人最好再有一个。凡是可以复制的文人,都是可怜的、无足称道的。这一点,友邻艺术也不例外,一个达·芬奇不会催生出另一个达·芬奇,安格尔把古典写实主义的风格推向极致之后,某种程度上也在逼迫后来者另辟蹊径,寻找光与影的道路,印象派诞生了。我们知道,雄性动物会通过撒尿留迹的方式圈定自己的领地,告诫“闲人莫入”,伟大的文学家同样如此,结果,每一种使人伟大的文学方式,都可能一面给后来者带来审美和借鉴,一面又勒令他们走开,去别处另外寻找创造空间。文学世界经过历代大师的争奇斗艳之后,连星空也变得稠密了,后来者再要摸索出一条全新道路,可能性正急剧收缩。
我们伟大的前人差不多把文学世界围得水泄不通了,每一位大师都像一个金刚怒目的把门人,分别堵住了一条条路口。看二十世纪以降的那些文学大师,我发现与其说他们是伟大的创造者,不如说他们是成功的突围者。左拉突破了由巴尔扎克领衔把守的批判现实主义要塞,普鲁斯特在迷途中寻得一条记忆的甬道,卡夫卡走进了荒诞的城堡,差点沦为卡夫卡俘虏的马尔克斯最终幸运地搭乘上一块充满魔幻风情的南美飞毯,博尔赫斯被迫踅进时间的迷宫,昆德拉则在政治讽喻的地盘上得以偏安一隅,当金庸用一种全新的刀光剑影杀出重围之后,留给古龙们的地盘迅即收缩,似乎只能在语言和招法的留白上小小地别开生面一番了……诸如此类未开垦的处女地,理论上当然是不可穷尽的,实际上却日益逼近抛物线的顶端。
这是当代文人最大的尴尬,他面临的文学世界,突然变得荆棘丛生了;他非凡的才能、伟大的豪情,有可能陷入彷徨无地之境。我们在当代文坛目睹的种种怪现状,换个角度看,也可以理解为落难文人走投无路后的狼奔豕突。前人的伟业,封杀了后来者出人头地的空间,情急之下,不登大雅之堂乃至下三滥的招法,也就慌不择路地呼之欲出了。逆水行舟的难度骤然增大,倒不如掉转船头,转向宽广的河道下游,只要抛弃掉不切实际的“名山”理想,只要不担心随泥沙而俱下,那就大可张帆猛进,顺流而东。既然是走向文学的下游而非上游,比拼的功夫也就不必介意盘内盘外了,形形色色“下半身写作”的全面出炉,就此构成系列化的下游风景,同时也进一步凸现了“文学现世报”的困境。今天听到一条新闻是,一位急欲出名的男性文学青年,为了作品能够出版,竟然在某大城市的街道上选择了裸奔法。
有些当代作家,论文学才能,依我看完全不在某些先行者之下,但命中注定,他已经不可能达到先行者的地位了,理由仅仅是,人家是先行者,已经占据了“要路津”。众所周知,近年来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几乎都给人名不符实的感觉,每一次诺贝尔文学获奖者名单的公布,都会在世界范围内麦浪般地传递一个疑问:“他是谁?”时间一久,质疑诺贝尔评委具有政治化倾向的声音也开始甚嚣尘上。论原因也简单,随着阿根廷人豪尔赫·博尔赫斯的去世,瑞典人最后一次失去了向大文豪致敬的机会,这以后,要在世界范围内找到一位众望所归的“祭酒”型大作家,已经不太可能了。客观地说,不管诺贝尔文学奖颁给谁,都会予人以“蜀中无大将,廖化做先锋”的印象,都难免引来种种非议。既然无法单凭一根文学标尺把文坛摆平,那么,有意无意间考虑一些政治因素,有节制地介入一些地区政治,不过分地表达一些非文学的人文关怀,也就情有可原了。用中国的老话也说得通,这叫“事急从权”。
星空变得稠密了,但文学世界理论上的浩瀚无边,当不会禁止人们寻找河外星系的努力。比如,新兴的网络,有可能生成一支全新的文学星云。多年前我写过一篇《网络文学质疑》的小文,立场鲜明地否定网络文学的存在,但今天,我觉得这个想法有修正的必要。如果不介意传统纸媒上的发表权威,不介意作品的质量和影响的深远,随着博客体文学的迅猛发展,文学创作上的大众化和文学欣赏上的小众化、社区化、自娱化,有望成为未来的文学风景之一。该风景最终走向何处,该风景与传统文学景观如何相处,暂时我只能听凭时间说了算。
当然,我永远不会认为文学是一个日暮途穷的行业,文学与人性的高度契合,决定了它即使有可能不再高贵,也不会走向消亡。——识者明鉴,我在篇末缀上这样一句话,当非为了增加一条“光明的尾巴”。
在有限和无限之间
——有关信仰问题的读书札记? 王晓华上在西方信仰史上,影响最大的事件莫过于耶稣之死。耶稣死于罗马总督彼拉多之手,似乎已是定论,但我们只要细究《圣经》中的细节,就会知道处死耶稣并非彼拉多的本意。信仰多神教的他并不认为耶稣有罪,在审判耶稣的过程中还曾企图释放耶稣。他之所以最终将耶稣送上了十字架,是因为参与审判的犹太人众口一词:把他钉上十字架!
部分西方人据此指控犹太人犯了背叛罪,某些当代学者则判定耶稣死于多数人的暴政。这两种观点都将耶稣之死归结为他人的决定。其潜台词无疑是:耶稣本可以不死。
然而,耶稣的死与其说是他人的决定,毋宁说是耶稣本人必须承担的命运。他在传教时三次预言自己必将受难。显然,他知道被钉在十字架上是他无法避免的遭遇,死而复活是他拯救行动的必经环节。这样,我们就有必要追问:耶稣为什么必须赴死?仅仅是以死为人类赎罪,还是另有更深层的原因?
倘若仅仅是要为人类赎罪,那么,耶稣完全不必亲自去死。为人赎罪的方式有多种,死亡是其中代价最大的做法。耶稣从容赴难,恰恰说明他将死亡认作自己的命运。命运之为命运,在于它不可抗拒,在于它源于内在的必然性。这命运化作似乎不可解的谜,折磨了西方人近两千年,至今仍处于似解非解的状态。我,一个汉语学者,将破译这个谜和产生这个谜的信仰之谜。
耶稣无疑死于信仰。他受难的罪名有二:称自己为犹太人的王;暗示自己是神。在这两个行为中,犹太人尤其憎恨后者,认为它是不可原谅的渎神之举。〔1〕在他们看来,生而为人却自称是神,乃至大之罪。有意思的是,自称为神或神之子,以神的名义说话,在耶稣所处的时代并不罕见,信仰多神教的彼拉多更是习以为常。他至多认为耶稣是个癫狂者,并不愿意为此判耶稣的死罪。将耶稣推向十字架完全是犹太人的意志。犹太人如此坚决地要治耶稣的罪,绝非仅仅出于嫉妒和恐惧,而是按照他们的律法行事。所谓律法,就是《旧约》中的前五部经典。其中,《申命记》明确规定:只可敬拜惟一的神耶和华,凡妄称神之名者,必须惩治。因此,耶稣暗示自己是神对于犹太人来说是个巨大的挑战。如果耶稣所言为真,那么,他们就必须接受下面的事实:或者存在多个神,或者耶稣就是神本身。前者与他们的一神信仰截然对立,是他们绝对不可接受的。相比较而言,耶稣就是神本身倒有被承认的余地——耶稣完全可以被理解为神的某种化身。可是,他们不但拒绝承认这种可能性,而且其坚决程度丝毫不亚于耶稣赴死的执著。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是由于不宽容,还是为了捍卫信仰的纯洁性?在他们的行动与耶稣的命运之间是否有本质上的契合之处?耶稣预言自己将死而复活,他们则促成了耶稣的死,这岂不是在合作演绎一场信仰的悲喜剧?
断言犹太人有意成全耶稣的命运,既缺乏文本上的依据,又低估了这场冲突的悲剧性。犹太人与耶稣的冲突无疑是真实的,但它在本质上不是一神与多神的纷争,而是耶稣的显身形态与律法中的上帝观念的紧张。在大地上行走的耶稣尽管可以造就种种奇迹,却无法超越肉身的当下限制,故而是有限者。以有限者为神在古希腊罗马的多神教中屡见不鲜,为什么犹太人视之为至大之罪呢?是不是因为犹太人已经完成了一场信仰上的革命,从此之后上帝不能再显现为有限者?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回顾上帝在《旧约》中的显身方式。从《律法书》到《先知书》,上帝显现出完全不同于诸神的特征:一、惟一;二、至高;三、全能。
综合这三个特征,我们就会发现:犹太人所信仰的上帝实际上是无限者。也就是说,他们开创了这样一个时代:在此之后,只有敬拜无限者才是合法的。在大地上行走的耶稣则有不可克服的局限(如不知道末日审判的日期),因而与人一样是有限者。皈依了新信仰的犹太人只敬拜无限者,耶稣又不肯宣称自己不是神,这种斗争是针锋相对的,没有调节的余地。尽管后现代神学家会认为犹太人缺乏宽容精神,但至少在耶稣赴死之前,真理是在犹太人这边的。信—仰就是信任和仰视。我不能仰视自己,信仰的对象一定在我之外并高于我。我仰视他,直到不能仰视为止。我进行这种穷尽可能性的仰视,目的在于寻找最高者。仰视中的我虽然可以在想象中随目光上升,却仍是生活在大地上的有限者,无法也无权断言何者为最高。将某个存在当作最高者实际上是信以为高。在《旧约》诞生之前,西方人的主流信仰均指向有限者。希腊的众神之王宙斯、罗马诸神之神朱庇特,都不过是闪电的化身,在能力、品质、形态上都有局限。将诸如此类的有限者当作最高者,等于在信仰者的上空画一条线:到此为止,不许上升到更高的高处!
信仰何种高度的存在决定了信仰者本身的生命高度。只有当信仰指向无限者时信仰才会成为信仰者的自我解放。所以,当苦难深重的犹太人宣称只敬拜惟一、至高、全能的上帝时,他们不仅为本民族的灵魂找到了出路,而且开启了人类信仰的伟大革命。虽然信仰的真理在犹太人那里并未完全敞开,但人类毕竟从此走上了信仰无限者的正途。任何人想破译耶稣之死,都必须先踏上信仰无限者的大道。
拿撒勒的耶稣在大地上行走,显身为有限者而又暗示自己是神,这既与犹太人对无限者的信仰相冲突,又将自己置于自我反对的境地。他多次表示神只有一个,这就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这就意味着他承认上帝就是创造了世界的无限者。既然上帝是无限者,那么,他又有什么权力将自己当作上帝呢?耶稣显然清晰地知道自己言行的矛盾品格,企图通过接受圣灵、显示奇迹、背诵经文来强调自己的合法性,但诸如此类的行动无论具有多么大的魔力,都至多表明他是个不平凡的有限者。不平凡的有限者与无限者的距离仍然无限远,同样没有理由断言自己就是上帝本身。有人因此认为耶稣是个伟大的说谎者,所谓的道成肉身不过是个隐喻:自然的法则使耶稣在谎言中生活,而且为了一个谎言死去。只有从这个意义上,耶稣把全部人类的悲剧肉身化了。他是完全的人,因为他是实现了最荒谬条件的人。他不是神人,而是人神。我们每个人都像他一样可能受磨难,可能受欺骗——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他。〔2〕这样的疑问虽然在近两千年后才由陀思妥耶夫斯基说出,但它在当时的犹太人心中显然已经诞生。他们之所以不断试探耶稣,是因为他们不相信眼前的有限者就是上帝本身。不过,称耶稣为说谎者却不确切——他无疑真诚地相信自己就是显身在大地上的上帝。将自己当作上帝而又显现为有限的肉身,这就是耶稣式烦恼的源泉。只要他不克服这种有限性,他就无法化解他所面对的合法性危机。所以,在耶稣虔信自己是上帝的一刹那,他就已经将自己的当下肉身判决为短暂的存在。借肉身传道的使命完成之后,当下肉身的存在就再无意义,摆脱当下肉身的时机则到来了。在这个意义上,在大地上行走的耶稣注定是个短暂者。他诞生在人世,正是为了胜利地死去。恰如佛教徒将死亡当作摆脱轮回的手段一样,耶稣也想通过当下肉身之死回归无限者之位。作为拯救行动的一个环节,他的死必然发生,是计划,更是命运。从信徒的反应来看,耶稣的赴死计划显然实现了预期效果。在他受难后,信徒们看见他复活、在空中显现、宣称“天上地上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也就是说,他们相信他现在确实就是无限者了。然而,信不等于真,具有某种历史效果绝不意味着事件一定按照计划发生了。死亡是从有限者向有限者的转换,有限者不可能通过死亡魔变为无限者。复活后的耶稣仍然显现为具体的肉身和形象,甚至有骨有肉: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这个人形的有骨有肉的耶稣显然只能是有限者。即便上帝是全能的,他也不可能使有限等于无限,因为那等于取消了无限者本身。所以,强调耶稣在死后升华为无限者实际上另有深意:无论耶稣是否通过死亡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