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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录-第2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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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我给你们主婚吧”,小公主珍妮了解伊沙贝儿心事,跳起来说。与唯一的哥哥团聚在即,她的心情十分欢畅,捎带着脑子也灵活起来,知道替他人着想。

    “好主意,我好些年没喝喜酒了,正好在送走你们之前喝一杯”,老色马哈奥森也过来凑热闹,这次,他终于没骂哈姆莱特笨蛋,伊沙贝儿嫁给他是玫瑰插到了狗屎上。

    “可我还没准备婚纱和戒指啊”,伊沙贝儿羞红了脸,找了个不成立的借口。

    “穿我的公主服,你们的财宝箱子里刚好有一对戒指”小公主珍妮大康他人之慨,把那天我们在皇宫里拾回来的东西当作礼物送给了伊沙贝儿。

    伊沙贝尔手巧,花了一天时间,将两件公主服改成了婚纱,我打了一堆飞禽走兽,佣兵们跑到五十里外的镇子上买来了美酒,哈姆莱特用鲜花和树枝搭成了婚礼用的拱门。第二天中午,伊沙贝儿骑在哈奥森背上,由佣兵们护送着,走向哈姆莱特的石洞。

    “哈姆莱特,你爱伊沙贝儿,愿意娶她做你的新娘,一生保护她,爱她,关心她吗”,小公主站在鲜花和树枝拱门下,大声问道,声音因为兴奋而略略发抖。

    “愿意,我愿意”,哈姆莱特傻傻的点头,单膝跪在地上,将戒指套向伊沙贝儿的手指。伊沙贝儿幸福地笑着,一生中,这一刻她最美丽。

    我心里觉得酸酸的,仿佛丢了什么东西。从小到大,我们三个混在一起,他们结婚了,没人再跟我鬼混。

    天空中微微地刮起了一阵风,吹得我眼睛直想流泪。就在这个时候,老人马突然跳了起来,大声喊道,“快跑,快,进山洞”。

    已经来不及了,半空中,成群的飞马射手扑了过来,羽翼足足盖住了整个山谷。雨点般的利箭带着风,射向鲜花搭成的拱门,把担任来宾的佣兵们射倒在地上。

    “你带珍妮和伊沙贝儿先走”,哈姆莱特大叫一声,将伊沙贝儿和珍妮抛上马背。躬身从佣兵身上捡起弯刀向空中抛去,一个飞得太低的飞马被弯刀开肠破肚,趔趄着,掉了下来。马背上的精灵射手被摔得筋断骨折。

    我跳过去,捡起精灵射手的长弓,倚在一块大石头后,狙击追过来的飞马。精灵身上的三十支长箭很快被我射光了,翻身,我扑向另一个摔在石头上的精灵,用老人马教导我的手段,一脚踩断他的脖子,捡起长弓和箭囊,跃到另一块凸出的石头下。

    就在我离开的刹那,那个死亡的精灵身上插满了羽箭,春日的阳光照亮白色的羽毛,映出一圈圈粉色的光珲。

    “笃、笃、笃”,我头上响起了有节奏的弓弦声,是哈姆莱特,他的射术比我好,箭无虚发。但是我知道,我们完了,头顶上不但有飞马射手,还有银翼飞马骑士,他们按落马头,在山坡上追逐措手不及的佣兵。

    一个满身是血的佣兵就在我眼前抱着飞马骑士跳进下了山崖。临跌落时,他还对我笑了笑,仿佛完成了他的使命。另一个佣兵挥动双刀扑向数百个骑士,刀光过处,翻开重重血浪,很快,他自己也被血浪湮没,如草尖上的露珠,瞬间在人世上蒸发。

    如果没有老人马的训练,我支持不到现在,他教给我们的射术简单有效。没有人马指导的剑术,我也无法抵挡那蜂拥而上的飞马骑士,但剑术和射术再好,我毕竟是一个人,伤口的热血带着体温离开我的身体,眼前的景色渐渐模糊。

    突然,我听到老人马一声悲愤的嘶鸣,几块巨大的石头砸过来,将试图生擒我的飞马骑士砸成了肉酱。跌跌撞撞冲过那个缺口,我看见老人马哈奥森在山顶上疯狂地吼叫着,用双手和前腿抛出一块块巨石,把挡在他面前的飞马骑士一一砸烂。小公主珍妮高举着法杖,洁白的圣光从法杖顶端发出,包围她和人马,治愈人马身上一些轻微的伤口。哈姆莱特手持夺来的长刀,冲杀在人群里,每次刀光闪动,都带起一团血雾。

    “嗷”,老人马悲愤地嘶鸣,声音在人马山谷中回荡。阳光下,他骄傲的身躯,珍妮高举法杖的双手,还有那团圣洁的白光,美丽得就像一幅油画。

    一个飞马骑士被我砍倒,同时,我肋下又多了一条伤口。下蹲,回旋,我的战刀划开了偷袭者的肚子,又一把战刀从头顶砍来,我躲避不及了,抽刀刺向那个精灵的腹部,准备和他同归于尽。

    一根长长的标枪飞来,将我面前的精灵扎到岩石上。更多的标枪飞过,将飞马骑士割麦子一样射倒。抬起头,我看到四面的山崖上出现了一队队人马,是哈奥森的子孙,他们怒吼着,将手里的标枪抛向空中。

    太阳落山了,接近完美的月亮在山谷的另一侧升起。无数暗夜精灵从地下跳出来,加入战场,席德大师咆哮着,将一个个顶级魔法施展出来,抛入魔族当中。每一个魔法绚丽德炸开,都带起一片血雨。

    半夜的时候,魔族的空中部队撤离,在人马谷抛下无数尸体,有精灵的,兽人的,人族的,陪着他们的还有无数战死的人马和佣兵。

    珍妮跪在山颠,抽泣着吟唱,用恢复术为受伤者治疗。我、哈姆莱特、老人马哈奥森在她周围环成一圈,圈子里,伊沙贝儿平静地躺着,穿着她亲手缝制的婚纱,永远沉睡在新娘的幸福中。

    她的嘴角还挂着微笑,不知她是否梦到了与哈姆莱特生了一大堆孩子,过着有衣服,有粮食的幸福生活。

    在今天下午的袭击中,诺斯帝国的空中部队把身披婚纱的伊沙贝儿当成了珍妮,大部分攻击都指向了她。老人马教会了她武技,还是没能保证她的安全。

    伸手,我拎住了佣兵首领的脖子,他失血过多的脸立刻变成了黑色,“不是我,以佣兵之神的名字起誓”,佣兵首领拼命挣扎,嘶哑地为自己辩解。

    “不是你,还有谁会出卖我们”!我的目光如刀,扫向活下来的其他两个佣兵,两个一辈子都在刀尖上打滚的家伙退缩着,无法给我满意的答案。

    “不是他们,我知道是谁”,珍妮擦干眼泪,话语显得异常平静,“是我哥哥查理,我是先皇和皇后唯一的女儿,查理是妃子所生。我已经答应不与他争夺皇位,没想到……”,她的声音如月光般冰冷。

    “这就是帝王家,姐夫,罗密欧”,珍妮叫着哈姆莱特和我的名字,仿佛一瞬间长成了大人,“我不想回南方了,你们可以收留我吗”?

    “可以,如果你愿意,你永远是伊沙贝儿的妹妹”,哈姆莱特抱起伊沙贝儿的身体,慢慢走向他们的新房,那是他和伊沙贝儿花了两个月时间收拾出来的梦之殿堂,他想让伊沙贝儿在那永远长眠。

    “你们的任务结束了,谢谢你们”,珍妮取出一把珠宝,塞在佣兵头领手里,算做他们的小费。佣兵首领接过珠宝,用带血的外套擦了擦,郑重其事地将珠宝放进了口袋。“我的任务是护送你们去亚尔河南岸,你一天在北方,咱们的合约就永远没结束”,咧了咧嘴,三个幸存的佣兵彼此拥抱着,走下山坡。

    第二年夏天,诺斯帝国大军再次南下,被南方一个叫佛拉伦尔的将军阻挡在斯帝尔城边。双方胶着之际,一伙盗贼偷袭了诺斯帝国在北岸的军粮库,将数百万斤粮草付之一炬。失去补给,士气低落,诺斯帝国被迫从亚尔河南岸撤军。

    那伙实力强大的盗贼引起了各方势力的注意,很快,一份相似的调查报告就递交到南北双方的皇帝面前。“盗贼集团号称影盗,首领是三兄妹,老大叫奥托·哈奥森,老二叫莫兰·哈奥森,最小的是个女魔法师,叫简·哈奥森。他们都带着面具,没有人见过他们的真正面貌。这支盗贼团伙里军官和士兵没有严格的等级区别,他们彼此称对方为兄弟。”

    (全文完)

强盗贵族 (一、二)

    酒徒:封推了,感谢大家支持。再发一个魔幻短篇。故事接《草莽英雄》。

    强盗贵族

    一 骑士的义务

    “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老鼹鼠用手杖重重地敲了一下挂在树上的石版,苍老浑厚的嗓音在月夜中激昂的回荡“这是八种骑士必备的美德。作为武士,他们忠诚;作为贵族,他们谦卑,他们是公主最英勇的保护者……”。

    神啊,让夜晚快点过去吧!讨厌的月圆之夜!我一边打盹一边祈祷。要不是因为今天老鼹鼠带来了重要的地图,我早就装肚子疼去出恭了。

    席德·梅耶神色肃穆的看者对面两个哈欠连天的小伙子,挥手发出两道闪电,“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捍卫公主, 却不会对她产生任何不纯洁的感情……”

    头上突然传来一阵剧痛!我本能的跳起来,睡意全无。

    “老头,干什么拿闪电劈我?”听到哈姆莱特愤怒的嚎叫,我知道怎么回事情了,对老鼹鼠怒目而视。

    席德·梅耶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继续他声情并茂的演说:“骑士效忠于公主,愿意为她付出一切,乃至生命。却不可以对她有不纯洁的感情。他们的感情纯洁、浪漫,他们是正义和力量的化身,荣耀和浪漫的象征……。”

    “哈,哈哈哈”我和哈姆莱特都忍不住狂笑起来,这么虚伪的东西还能说的和真的一样,老头的表演才能足以到舞台上去唱歌剧了。

    “要是对女人没了感觉,还是男人么?”我又打了个哈欠,“大师,说过多少遍了,我们不是贵族,也没有兴趣当什么骑士”。

    “还要纯洁?当浪漫的象征?”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哈姆莱特拍着大腿说“除非脑袋让驴踢了”。

    “或者是让哈奥森踢了”我‘严肃’的补充了一句。然后我和哈姆莱特互相看了一眼,非常默契的跳起来,玩命的向相反的方向跑。

    珍妮都已经说过无数次,以后再没有嘉摩缕钵的女继承人,席德·梅耶还是一直做着辅佐公主复国的白日梦。每次月圆之夜从地底下出来,他都像苍蝇一样追着我们讲什么狗屁骑士精神。要是不听他的,他就仗着自己法力高强,欺凌弱小。

    我们不是怕了他,我们是看他年纪大,不愿意跟他动手。打咱不能打,跑还跑不过么。反正他一个月只能来一次,下次想和我们拼命,也是下一个月圆之夜的事情了。

    人老了以后想法都很古怪,席德·梅耶也不例外。

    老鼹鼠用御风术靠近了我,从身后急速的咒语吟唱声我就能判断出他和我之间的距离。我等的就是这一刻,双手大剑一挥,用斗气倒卷起林间的枯枝败叶。

    旋风般的树叶在斗气的带动下滚向半空,将老鼹鼠席德·梅耶包裹在里边。火光四散,林子间烟雾迷漫。一会儿,老鼹鼠从地面上爬了起来,法袍被他自己的魔法烧出了几个破洞,白胡子也烧卷了,冒着烟,贴在他的下巴上。

    不是我干的,我发誓。这是他自己的火系魔法,我那一剑,只是干扰了魔法的运行罢了。我躲在树后,不停地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其实老鼹鼠挺可怜的,他心里一直不能放弃那个已经不存在了的嘉摩缕钵。而暗夜精灵的身份又限制着他,让他不能卷入地面上的争端。

    “老鼹鼠,我在这呢!”哈姆莱特远远地喊。他怕席德·梅耶真的恼羞成怒,毕竟一个大魔导师,动起真来,不是我们这些小角色能对付的。

    每次,我和哈姆莱特都是用这手对付他。分头跑,等他追到了,把我们都制服了。天也差不多亮了。他的骑士课也不得不结束了。

    不过这次老鼹鼠没上我们的当,他只是把哈奥森召唤出来了,说我们不想保护珍妮,她的死活我们觉得无所谓。

    头脑简单的老人马立刻上了席德·梅耶的当,自从得知珍妮的生死与他的寿命息息相关后,他最怕的就是珍妮出意外。席德·梅耶拿这招对付他,屡试屡中。

    对付一个老鼹鼠,我和哈姆莱特已经吃力。再加上一匹疯人马。结果可想而知。暴怒的色人马帮老鼹鼠捉住了我们,一顿狂踢猛揍。说我们两个不成气的东西,害死了伊沙贝儿不说,还要害死珍妮,害死他们。

    他们都是珍妮的契约兽,珍妮死的时候他们也就死了。

    我不喜欢席德·梅耶,也不喜欢老人马,但我不愿意他们死。于是,在月色下,鼻青脸肿地我和哈姆莱特再次坐到石头凳子上,心不在焉地听老鼹鼠的训导。“骑士是公主的守护者,精神的传承者,力量与正义的完美结合……”,天哪,编这本骑士守则的人,一定是个疯子,或者,他天生犯贱。

    其实老鼹鼠不罗嗦,我也一直会保护珍妮的。理由我一时也说不清,可能我已经真的把她当成伊沙贝儿的妹妹看了,也可能是出于习惯,但肯定不是他们说的 ‘忠诚’,与‘英勇’也扯不上边儿。

    我可以把珍妮当妹妹,但不会向她效忠。她的嘉摩缕钵没给过我一点好处,我对那个已经灭亡的帝国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

    “席德·梅耶大师老了,固执的我也劝不动,你们别理他说的那些东西”珍妮很无奈的对我们说。温暖的圣光源源不断的从她纤细的掌心涌出,包围了我和哈姆莱特。我们脸上的淤青慢慢消退,身上的痛楚也在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知道”,我和哈姆来特舒服地享受着珍妮发出的圣光,设计着自己的美梦,“等给伊沙贝尔报了仇,我们就找个海岛去隐居。老鼹鼠找不到我们,即使找得到,他也不能从海底钻出来!”

    “我要和你们一起去,给姐姐报仇!”珍妮拽着我的衣角小声的说“我的圣光,能对付那些魔族”。

    泪水顺着她长长的睫毛,一滴滴的落在我手臂上。这个小公主就是麻烦,一提到伊沙贝尔,她的眼泪来得比泉水还快。

    “不行”,哈姆莱特皱起了眉头,拒绝了伊沙贝尔。他的理由简单无比“我老婆已经没了,要是你老婆也出事了,将来谁叫我舅舅?”

    正当面红耳赤的珍妮和我不知说什么好时,哈姆莱特拍拍我的肩膀,“我拣她回来是给你当老婆的,可不是当盗贼的。”

    然后,哈姆莱特溜了,我愤怒地追了上去。等到珍妮反应过来时,我们已经在去德尔菲的路上。她想追,已经来不及。

    二 特权

    我,哈姆莱特还有佣兵麦可和米勒,我们四人扮作卖西瓜的老农夫,拉着两车瓜来到德尔菲。城门的卫兵收了两个银币的进城税后放我们进城。在城边找了个客栈放下货物,我们按着地图到城主府附近踩点。

    劳伦斯的家在城西的贵族区,那里的街道比我以前住的地方宽得多,也没有果核和马粪。每个贵族家都围着高高的栅栏,大草坪上有喷泉和花坛,宽大的房子前有各种雕塑,有时还停着金灿灿的四轮马车。

    按老头给的地图看,那个栏杆雕刻着石像鬼,草坪上有巨大的黑色兽人雕像的房子就是劳伦斯的家。就是他那色狼侄子,想得到伊沙贝尔的初夜。

    就是那该死的初夜权,毁了我的米店和肉店,毁了我所有的梦。

    夜,深了。城主劳伦斯大人家的灯火也渐渐黯淡下来。“动手吧。”我低声回头对趴在房顶的麦可说。

    麦可点点头,放下背上那捆暗黑色的绳索。他和米勒在人马山谷之战后,加入了我们。作为佣兵中的哨探,使用绳索和钢抓是他们的必备技能。

    米勒小心的把绳索用钢爪固定在烟囱壁上,我们沿着烟囱的内壁滑下来,进入劳伦斯的家。通常最大的壁炉都设置在客厅里,劳伦斯家也不例外。客厅的烛台已经燃烧的差不多了,我们在昏暗的烛光中悄悄进入天井,顺着台阶往顶楼走。

    劳伦斯家很有钱,每个楼梯转弯处都立着真人大小的神像雕塑,正好方便我们躲藏。按老头给的地图,顶楼左边第二个房间就是他的卧室。这家伙据说还有两下子,所以我们带了两个老鼹鼠做的迟滞魔法卷轴,哈姆莱特一推开门,我就向里面抛出了一个卷轴。淡兰的光芒充满了房间,然后我听到重物落地的声音。

    房间里只有一个瘫倒地上的女精灵,看样子没有什么武技,而且被我们吓坏了。我把长剑架在她的脖颈上,低声问道:“劳伦斯呢?”

    “主人…主人今天去…列农大人家的酒会,不会回来了”。我能听到她牙齿颤抖的声音。

    “想骗我是吧”我手里稍稍加劲,剑峰一紧,在她粉嫩的脖颈划出一道血口。

    那个精灵筛糠一样的颤抖着“主人真的,真的不在家。不信,您去问他的侄子默克老爷,他就住在二楼。楼梯右边镶黄金天使像的房间”。

    我想是伊莎贝儿的灵魂在指引我们,让我们可以碰到小劳伦斯这个败类。一拳打昏这个精灵,我们悄悄的向楼下溜去。

    快到二楼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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