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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脸大汉咬了咬牙,却也没办法,刀子架在脖子上,在英雄的好汉也得变狗熊,更何况他这种小抢劫犯。
那个被抢大金项链的男子赶紧过来拿起地上的刀,指着倒在地上的年轻抢劫犯,“你,你别动!”
陆曦一脸崇拜地看着哥哥,刚才那两下太帅了,这两个人看上去那么凶都被哥哥一手制服,太强悍了!
就像电影里的场景一样,不但陆曦,其他乘客也纷纷瞪大了眼,张着的嘴都能塞下去一个鸡蛋。
“大家都来认领自己的东西吧!”
陆晨的话打破了寂静,所有人都很有秩序的过来拿自己的东西,目睹了刚才陆晨的能耐,谁都乱不起来。
回寥城市的距离不远,很快就到了,司机提前报了警,刚一到站,一位美女警官就冲了进来,她身后还跟了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手里捧着一大捧玫瑰花。
“这就是那两个抢劫犯?”函听兰掐着腰,面无表情,声音中透着一股清冽。
看到陆晨点头,函听兰不禁动容,陆晨看着就是个普通人,这两个当中的黑脸大汉可是一米八多的魁梧大块头,单论力量就不是一个档次啊。
现在不是纠结这个问题的时候,“嗯,能跟我们走一趟么,我们需要司机和你做个笔录,希望你能配合我们的工作。”函听兰露出一丝浅笑。
“当然可以!”陆晨眼睛一亮,这姑娘平素里冷若冰霜,即使浅笑都如同空谷幽兰逢春绽放,别有一番美丽。
“兰兰!”这时那个跟在函听兰身后的大男孩插话了,他一直跟着函听兰,就连办案也黏在后面。
“给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叫我兰兰,咱俩不熟!我在工作,你没看到吗!”函听兰的脸色瞬间沉下来,她快被这个男人烦死了,没见有什么能力,正事不干,就知道追女孩,这是她最瞧不起的一类人。
高辉是在一次游泳时认识的函听兰,函听兰的音容相貌还有那完美的身材让他内心荡漾,他相信如果错过,这辈子都不会遇到更好的女人。
打听到函听兰的工作是刑警,没有男朋友,从那次游泳馆出来,他便一直死缠烂打,光送的花都快可以开一间花店了。
“兰兰,这是九十九朵玫瑰,今天最新鲜的,送给你,我对你的爱情就像这玫瑰一样,每天都是新鲜的,是最lang漫的!”高辉显然已经瞧惯了函听兰的冰块脸,不管不顾地表达着内心的爱意。
皱了皱眉头,函听兰不再打理高辉,道:“陆先生,我们先去警局吧!”
“哥,不会有事吧?”陆曦也很惊艳函听兰的美貌,但很快便反应过来。
陆晨摇了摇头,转过身摸了摸陆曦的小脑袋,笑着道:“咱抓的坏人,有什么事,警察要表扬我,小曦你自己先去学校吧,哥等下给你转过去一些生活费,别不舍得花,以后没钱就跟哥要,别找爸妈了。”
跟陆曦告别后,陆晨便和函听兰上了警车。
“兰兰,我也一起去!”高辉喊了一声,得到的却是函听兰的警车发动的声音。
陆晨早就看出来了,高辉就是那种富二代级别的,从函听兰的态度不难看出,这是个认真强势的女人,再多的钱都不会让她动心。
“哼!”高辉冷冷一笑,“装什么清高,没我高辉搞不定的女人!”开着兰博基尼紧追而去。
第十四章 悲催的献媚
开车的是个男警察,但他好像有些怕函听兰,想必是职位上不如这个女警花。
函听兰坐在副驾驶上,陆晨看着她的侧脸,忍不住想起了不苟言笑的王昭君,轻易不笑,一笑便有落雁的奇效。陆晨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宛若欣赏风景一般不觉无趣。
一路无话。
来到警察局后,司机和陆晨分开做笔录,全程下来,陆晨嘴角一直挂着淡淡的微笑。
这让函听兰更好奇了,普通人别管什么原因进了局子没有不慌张的,即使没犯事也难免有种局促感,坐立不安。
弄完这些已经中午了,“陆先生还没吃饭吧,一起吃点吧!”函听兰轻轻一笑发出邀请。
其他男警察都惊呆了。
“他什么人啊,函警花竟然要请他吃饭?我没听错吧!”
“靠,这小子长得不咋地啊,还不如我呢!”某胖纸摸着自己的猪头忿忿地说道。
“做了四年多同事了,我请她还不来呢,更别说请我了!”
……
一时无两,男警察们都向陆晨投去敌意的嫉妒神光,幸亏眼神没有杀伤力,否则陆晨就要在瞬间被凌迟了。
尤其是高辉,此刻他脸色阴沉,绝对是吃人的节奏。
陆晨自然注意到了周围这些雄性动物的不善眼神,不由瘪了瘪嘴,摸着鼻子道:“不用了,配合警察是我们应该做的,更何况是这么漂亮的警察,呵呵!”
如果是其他男人这么夸赞函听兰,她不会有什么反应,冷而对之,可是陆晨说这番话时眼神明净,没有丝毫多余的情感或者**,有的只是欣赏,很纯粹。
“他不会对女人不感兴趣吧,呸呸,函听兰,想什么乱七八糟的。”函听兰脸上闪过一丝羞赧,正好被高辉看在眼里。
在高辉看来,函听兰这是对陆晨有意思了,内心的妒火猛地爆发了。
他眼神一亮,快步来到陆晨身旁,把目标转向陆晨,笑着问:“陆先生是吧,陆先生在哪里高就啊?”
陆晨笑了笑,“我在德利拍卖公司上班。”
“听说这里的分公司效益不行啊,陆先生如果呆不下去了可以来找我,在寥城市我还是能说上几句话的!”这话不可谓不毒,高辉一幅我很同情你的样子,好像在做施舍一般,这让函听兰更加厌恶了。
陆晨暗自冷笑,他怎么看不出高辉的想法,装作无所谓地轻笑道:“好啊,到时候还麻烦高先生出面了。”敌人越是逼你,你就越要淡定,这叫以静制动,敌不动,我不动。
“哼!”高辉一脸冷意,他本以为陆晨会发作,没想到这么能隐忍。
自从大脑被金光笼罩,陆晨就变得越发沉稳了,而且对很多事都能看明白,做起事来也是逻辑感很强,这是一种智慧的体现。
“陆先生真的不能赏光吃顿便饭么?”函听兰再次问道。
“今天要赶回公司报道,这是我转正上班的第一天,可不能迟到哦!多谢函警官好意了!”陆晨耸了耸肩,无奈地婉拒了。
被这么多警察当作眼中钉,还是赶紧撤为妙,陆晨闻到满屋子都是醋味了。
就在陆晨要走的时候,高辉突然想起了什么,变魔术似的从兜里掏出一个长长得木盒,献宝似的递给函听兰。
“兰兰,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什么礼物啊,我不要!”函听兰真是烦了,这个高辉简直莫名其妙,自己都拒绝他无数次了,真是没脸没皮。
“认识你30天的礼物啊!”高辉打开木盒,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根洁白的玉簪,“这是文成公主出嫁时,松赞干布送给她的礼物,白玉象征着纯洁高尚,至死不渝的爱情!”
那玉簪油白透亮,是一朵玉兰花的造型,象征着冰清玉洁,看起来还真配函听兰冰山女神的气质。
几个女警察顿时投过来羡慕的表情,有一个甚至摸着自己头顶,想象着自己戴上了那昂贵的发簪,姐姐,拜托,你是短发好不好。
陆晨相信,这也就是函听兰,换做其他一个普通女孩,一个高富帅满腹深情地献上礼物说这么动情的话,不心动都难。
得意地看了陆晨一眼,意思是你小子穷逼一个,本少爷随手就是玉器古董往外送,你恐怕连顿饭都舍不得请。
敢情高辉认为陆晨不和函听兰吃饭是担心最后自己得付钱,毕竟哪有让女人掏钱的,尽管是函听兰要请客的。
陆晨正盯着这玉簪看,在金光的探测下,这东西的信息就被他掌握了。
再加上陆晨这几天在家也没闲着,把仇老给的几本珍藏版的鉴宝方面的书都看完了,对瓷器玉器多少了解一些。
“越南黄花梨木,品相不佳。”“木兰花玉簪,大理岩,现代工艺品。”
以上便是金光扫描后的结果。
陆晨感到好笑,看这家伙的样子应该不是故意用假货骗人,应该也是上了别人的当了。
“高先生,能不能看看这个玉簪?”陆晨指了指高辉手中的木盒,问道。
“看吧,别摔碎了,你可赔不起!”高辉一脸傲然,这可是他花了八万块托朋友买来的。
拿在手里看了看,和书本中学到的东西相互印证,陆晨暗自点头,果然很多地方有漏洞,这个伪造手段太差了。
还给高辉后,陆晨摇了摇头,笑着道:“这东西恐怕和高先生想象的有些出入。”
“你什么意思!”高辉猛然抬头,嘴角的笑也全然抹去,露出一丝不满。
“咳咳,咱们先来看看这根发簪,首先,这不是和田白玉的,而是阿富汗玉也就是大理石。”
“白玉多为油脂光泽,摸着更是温润细腻,是暖玉,而你这根玉簪,泛着玻璃光,入手没有白玉的压手感,密度达不到,应该是大理石制成,只是乍一看给人白玉的感觉,这是白玉造假常用的手段之一,不信你可以找一家玉器店验证一下。”
高辉傻眼了,大理石这三个字让他脑子懵了一下。
函听兰先是愣了一下,看向陆晨的目光更好奇了,他说他在拍卖公司上班,怪不得有这么好的眼力。
陆晨不知道高辉是不是在听,自顾自继续说道:“再来说一下这个年代,你看这个抛光明显就是机器做出来的,千年前的唐朝可没这水平,也没有玉兰花这个题材,而且这个雕工太差了,松赞干布送给文成公主的东西怎么会这么粗糙!所以,这最多算是一个现代工艺品。”
陆晨说的头头是道,在场的不由得点头,觉得的确有道理。
一个男警察突然问道:“那它值多少钱呢?”
“呵呵,按照市场价,这根玉簪也就一百块左右吧!”陆晨继续打击着高辉的心理。
“够了!”高辉终于忍耐不住,恼羞成怒,大声喝道。
“你嚷嚷什么,这里是警察局!”函听兰上前一步,逼近高辉呵斥。
“这小子有什么好,穷光蛋一个,我就是买了假货也是花高价买的,我对你花多少钱都舍得!”高辉有些歇斯底里了。
陆晨再好的脾气也不由得怒了,貌似他没招惹高辉,可这厮却一再找茬,言语中伤,真是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
他冷声道:“高辉是吧,你一口一个穷人,你有钱又怎么样,还不是砸钱买假货,说话留点口德,被人骗了还当宝,真是悲哀!”
陆晨一席话险些把高辉气炸肺,这家伙本就小心眼,只能捧,不能受委屈。
“好,你很好,咱们走着瞧!”高辉把盒子连同玉簪狠狠摔在地上,气冲冲地走出去。
我靠,又是这句话,能不能来点新鲜的。陆晨腹诽不已,电视上坏人打不过逃跑或者被败亡时常说的两句话不外乎“我还会回来的!”或者“咱们走着瞧!”
尼玛都说电视剧来源于生活,看来还真是如此。
不过陆晨没忘了最后补上狠狠的一刀,他追了几步大声喊道:“喂,高先生,这个木盒可是越南黄花梨的,比你这白玉簪值钱多了,喂,你不要了?!”
高辉一个踉跄,显然是听到陆晨的话了,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
“哈哈哈哈!”屋里看热闹的几人都捧腹大笑起来。
“别笑了,还不去工作!”函听兰悄然一笑转脸严肃道,这变脸速度绝对一流的。
“是,副队!”
陆晨这才知道函听兰是个刑警队的副队长,怪不得好多男警察都怕她,话说回来,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孩子能当上副队长,这绝对是能力的表现,不容易啊!
辞别了函听兰,陆晨坐打车回到出租屋,放下手头的东西,便去楼下小吃摊随便吃了点,回去小憩片刻便拿着新买的公文包装上仇老借给自己的书步行去公司。
公司离得近,没几分钟就到了。
陆晨发现杨天不在,他家就在本地,想来还在家舒服着呢,毕竟明天才正式上班。
干脆直奔仇老所在的鉴定部,那里放着很多拍卖品和收藏品,很宽敞,仇老平时就住在这里,这里什么家具都有,仇老的孩子都在外忙自己的事业,很少回家,老人住在这里也挺肃静,没事搞些研究。
简单地问候寒暄后,陆晨便开始切入正题,小心地问道:“仇老,你看看这方印章!”
看到印章的第一眼,仇老就眼睛一亮,赞叹道:“好俊的鸡血石!满红无杂质啊!当真极品!”
老人家的眼力果真毒辣,还没上手就看出了印章的材质。
要知道鸡血石很多造假的,不一定鲜红色就是鸡血石,也可能是后来染色进去的。
接过印章后,“广厦……广厦!”说到最后仇老声音顿时提高了好几倍。
“小陆,你从哪里得到的?”仇老直勾勾地看着陆晨,眼神充满了急切和期待。
第十五章 印章来历
仇老这么失态是有原因的,因为这方印章是失传的,而且有一段传奇故事在里面。像这种负载着典故的古玩足以让每个古玩爱好者趋之若鹜。
正史中对康有为的记载不是很多,基本上就是百日维新的那一段,但也提到过这方广厦印章。
看着仇老这么认真的表情,陆晨也不再卖关子,挠了挠头说道:“这是我从家里的储物室里扒拉出来的,还有我爷爷的一块黑玛瑙印章,这玩意我能看出点意思,却不清楚它的价值,特地拿来给您老掌掌眼!”
陆晨说话时态度谦恭,就是学生对待老师的态度,看的仇老暗自点头,满心欢喜。
虽然一老一少没有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实。陆晨今年还不到25岁,有这份眼力和见识绝对是天赋异禀,仇老像他这么大时还跟着师傅打眼碰壁呢,仇老绝不想lang费掉陆晨的罕见天赋,这种天才整个国家都是凤毛麟角。
“据说这是我老爷爷打仗带回来的,爷爷保存起来,回家后整理房间时发现的。”陆晨又不忘了补充一句。
仇老一脸羡慕地看着陆晨,“你小子总能给人带来惊喜!”
“这方印章,啧啧,不得了啊,我先给你讲个故事吧!”仇老反倒不急了,一脸慈祥地看着陆晨说道。
“你说,小子洗耳恭听!”陆晨显然猜到这个故事肯定与印章有关,请教起来。
接下来仇老讲了印章背后的那段典故。
清朝末年,西方列强对华夏疯狂侵占,朝廷顽固封建,贪污**,在这种内忧外患的亡国危机下,几个爱国义士勇敢站出来,将孔子的儒家思想和西方资本主义学说结合,主张变法。
康有为便是主张变法的革命义士之一,他虽然出身封建官僚家庭,但是接触过很多西方先进的政治思想书籍,对华夏国目前的状况深感忧虑。
在第二次乡试的时候,康有为便想借此机会上书光绪皇帝,推举变法。
可是光绪只是傀儡皇帝,上位时间短,慈禧太后暗中独揽大权,很多事根本做不了主。
康有为的第一次上书就被慈禧的眼线拦截下来,没了音讯。
可是他不灰心,最后和他的弟子梁启超等人联名公车上书,才算引起了光绪帝的注意。
但是以慈禧为首的顽固派却煽风点火,希望杀掉康有为等人,废掉光绪帝,让老太后垂帘听政。
杨锐是光绪帝经常联系的人,有一次在秘旨中告诉他说“朕位且不能保,何况其它?”果然没几天就出事了,太后下令抓捕参与变法的“逆贼”。
康有为誓死不肯走,一天夜里,光绪帝秘密召见了他,送给他一枚亲自书写,由篆刻大师做成的印章,印章是通体血红,下面刻的两个字是“广厦”也就是康有为的字。
光绪帝让康有为赶快逃离,这次见面也许是最后一别,心中悲戚,赐予印章表达思念。
这是上好的昌化鸡血石,一片鲜红表现了康有为的赤胆忠心和满腔热血,康有为的字“广厦”则是有“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忧国忧民的爱国情怀。
印章虽小,寓意深刻,月黑风高,一片丹心。
变法失败,康有为逃到国外,他对这枚印章一直爱不释手,视若珍宝。
“唉,没想到野史记载的印章真的存在,无论从质地还是篆刻,是真品无疑!”仇老说完后感叹了一句。
陆晨连忙端来一杯茉莉花茶,老人睡觉不好,不喜欢其他茶叶,就好花茶这一口。
“谁知道这印章辗转流动,又回到了京城,还被你的老爷爷得到,真是缘分使然!”仇老将印章还给陆晨,眼神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