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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外交十记-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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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江主席的陪同人员,驻美大使李道豫前往纽约,参加了中美首脑会晤后留在美国,也就算是返任了。    
        此后,中美间的高层互访和政治磋商逐步恢复。我国国防部长、司法部长于1996年访美。至此,围绕李登辉访美问题与美国进行的斗争基本上告一段落。    
    


第九章 涉台外交的两次斗争克林顿的“三不”承诺

        经过这场斗争,克林顿政府比较清楚地认识到台湾问题的敏感性以及中美关系的重要性。中美关系因此得以在克林顿总统的第二任期内比较平稳地发展,并得到进一步提升。    
        1997年,江泽民主席对美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1998年,克林顿总统正式访华,并在上海公开阐述了美国对台政策的“三不”主张。    
        那是6月30日上午,克林顿总统夫妇在上海图书馆与上海市民代表举行圆桌会议时,阐述了对台“三不”政策的内容,即美国不支持台湾独立;不支持“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不支持台湾加入任何必须由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    
        美国总统公开做出上述承诺,这是第一次。    
    


第十章 港澳回归 香港回归中的中英较量(1)

    香港、澳门回归,是祖国统一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几代中国人曾为之英勇奋斗。回归历程漫长,作为这一代人,我能够亲眼见证回归,已深感幸运,又有机会亲身参与回归历程,更是感到无比荣幸。在我的外长任期内,正值两地回归过渡时期的后期,我参与了外交谈判,主持了两地成立特别行政区的筹备工作。这在我的外交生涯中,是一段十分难得而又颇为独特的经历。    
                                        香港回归中的中英较量    
                                               过渡时期    
        香港的回归问题,首先是一个外交问题。从外国占领者手中以和平手段收回祖国固有的领土,必须通过外交谈判。    
        自回归的原则达成协议到政权交接,有一个相当长的过渡时期。在此期间,英方要保证做好香港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保持当地的稳定和繁荣;中方则要承诺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为收回后的特别行政区制定出一系列符合实际的具体政策,以落实“一国两制”,保持长期的稳定和繁荣。    
        在这漫长的过渡期内,双方为落实协议、履行彼此的承诺,要在众多领域进行外交谈判。当时,中方根据协议确定了总体谈判方针:对于对方在过渡期间的日常行政管理,中方给予合作但不干预;对跨越回归、涉及未来特别行政区权益的事务,中方有发言权甚至参与权。    
    邓小平在思考按“一国两制”构想解决香港问题时,曾敏锐地洞察到,这种解决办法的关键,在于过渡时期是否能保持稳定。    
        当时,我们对香港的前景——领土的最终回归,是充满信心的,但对这么一个漫长的过渡时期能否保持平稳,还是有所担心的。我们希望不要出现大的波动和曲折,以致危害香港的长期稳定和繁荣。    
                                               中英合作生变    
        在有关香港回归问题的外交磋商中,中英之间曾有过一个“蜜月期”,双方合作顺利。我于1988年直接参与香港问题的磋商时,“蜜月期”尚未结束。    
        当时,两国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香港进入过渡期的头几年。双方就一些具体事务的磋商和谈判比较顺利,取得一些进展。会谈的气氛不错,遇到意见不同,双方还是可以考虑对方的立场,交换看法,达成一些共识。    
        我的第一位英方谈判对手,是英国外相杰弗里·豪。当时,他任外相多年,参与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谈判的全过程。他对中国和香港问题都十分熟悉,一直与中方有着很好的合作。    
    1988~1989年间,我同杰弗里·豪会晤过三次。前两次分别是在1988年6月纽约的裁军特别联大和9月的联大会议期间,第三次是在东京参加日本天皇裕仁的葬礼之时。记得当时主要的议题,就是中方正在起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港人的信心问题,双方交换意见比较充分,谈得不错。    
        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发生了政治风波后,中英关系风云突变,出现逆转。    
        随着英国同其他西方国家一起对中国实行制裁,双边关系严重受挫。英国似乎对1984年12月正式签署的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有些后悔了。    
        6月19日,杰弗里·豪给我来信,单方面提出推迟原定于7月举行的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第十三次会议。这是一个不寻常的举动,因为自联络小组1985年成立以来,从未发生过单方面推迟会议的事情。    
        不久,杰弗里·豪又致信吴学谦副总理,在对中国国内形势做出评论的同时扯到香港问题,说香港的信心严重受挫。他公然提出中国军队在香港回归后究竟还要不要在香港存在的问题,并表示英方准备重新考虑1991年香港直接选举的安排,同时要求中方推迟基本法颁布的时间。    
        中国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一事,早已写入中英联合声明;而对香港1991年选举的安排,双方磋商中也已有共识。此时英方突然这样提出问题,显然是想“翻案”。    
    两星期后,由我给杰弗里·豪回复一信,着重批驳了英方关于香港信心的说法,指出恰恰是英方的一系列不友好举措,打击了港人的信心。关于香港政制问题,中方不能同意英方单方面的改变。    
        不久,英国外相换人。我的第二位英方谈判对手是梅杰。梅杰平民出身,凭着自己奋斗,成为保守党里的后起之秀,这在十分重视传统的英国官场并不多见。梅杰任外相的时间很短,后来他接替了撒切尔夫人,出任英国首相。    
        我同梅杰只有过两次交往。一次是在1989年7月底,我们在巴黎召开的柬埔寨问题国际会议上相遇。梅杰举止比较谦和。我说他是一颗“上升的星”,前途无量;他赶紧说自己还是一名“新兵”。会晤中,他试图影响我们的基本法起草工作,如要求修改草案中有关驻军的条款。我说,基本法是中国自己的事,如英方有好的建议,中方可以考虑,但对中方施压以改变双方商定的条款,那是徒劳的。我强调说,驻军问题已写入联合声明,是已经解决的问题,不应该重新提出来。在这次会晤中,梅杰同意双方恢复联络小组的工作。        
        第二次见梅杰,是在那年秋天的纽约联合国大会上。他再次提出,英方打算加快香港政制改革的步伐,增加香港立法局议员直接选举的名额。我表示,政制改革必须与以后颁布的基本法相衔接。中方主张在香港推行民主,但必须循序渐进。    
        此时,中英双方围绕着香港政制改革问题,悄然摆开了对立的阵势。一场旷日持久的外交纷争就要展开。    
    


第十章 港澳回归 香港回归中的中英较量(2)

                                              英国密使访华    
        中英在香港政制改革问题上的分歧,很快变成了外交谈判桌上的争端。    
        1989年底,随着我国局势稳定下来,经济持续发展,西方国家开始松动制裁中国的立场。美国先派了特使秘密访华,寻求与中国改善关系。英国不甘落于人后,也采取了主动。撒切尔首相决定派其外交顾问柯利达作为首相特使,于当年12月4日秘密访华,转交她给江泽民总书记的正式信函,并与中方探讨改善双边关系的可能。    
        这是中英双方一次重要的接触,为今后几年双方在香港政制问题上的交锋拉开了序幕。    
    柯利达曾任驻华大使,是一位“中国通”,还直接参与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他对中国事务很熟悉,同时也深知如何捍卫英国的根本利益。在香港问题上,他与保守党主流人士持有不同看法,卸去公职后,一直对英国政府的香港政策持批评态度,坚持主张维护与中国的合作,不与中方对抗。    
        但是,此次他作为密使来访,是为了忠实地履行撒切尔首相的方针。    
    撒切尔首相致江总书记的信相当长。她在信中表示,希望双方扭转两国关系恶化的趋势,恢复过去的良好沟通,并重申了英方的立场:信守联合声明,特别保证“无意让香港被用做进行颠覆的基地”,也不试图使香港问题“国际化”。    
        然后,撒切尔笔锋一转,提出英方面临着“大大增加”香港1991年立法局直选议员名额的巨大压力,对此不能视而不见。她要求中方起草基本法时,能与英方的安排保持协调。    
    柯利达抵京后,与周南副外长会谈了一整天,全面讨论了中英双边关系和香港问题。柯利达提出了增加两国贸易、恢复官方高层接触等改善双边关系的具体设想,也提出了英方准备大量增加1991年香港立法局直选议席数目的要求,由10席增至20席。    
        第二天,江总书记会见柯利达,会谈进行了近两个小时。此时,柯利达亮出了英方的真意,说了这样一段话:中英关系应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如在某一方面发生了困难,从整体上就很难取得进展。双方如能就基本法和香港直选问题达成谅解,恢复两国良好关系的大门就是敞开的。    
        这显然是把香港选举问题当做恢复双边关系的先决条件。    
        江总书记当即顶回了英方这种施压的手段。事后,英国驻华大使还特意向我方人员解释说,柯利达这番话,是根据伦敦上级指示而谈的。    
        大约半个月后,江总书记正式复信撒切尔首相,充分肯定来信对中方示好的积极方面,并就香港立法局直选比例问题表示,估计基本法最后方案与目前草案“不会相距过远”。如果英方在1991年选举中直选议席数目超出过多,将来恐难同基本法相衔接。    
        这个意思就是说,中方不会接受英方方案,但草案也还有修改的可能,双方可以进一步商量,大门并未完全关死。    
        柯利达来访的最后一天,我同他进行了会谈。这是他此行中的最后一次正式会晤。他对前两天会晤中没有取得任何进展深感失望,急于抓住最后机会取得一点儿成果。    
        柯利达对我表示,双方立场有很大距离,担心这可能影响两国关系。他问我,江总书记复信给撒切尔首相之前,我能否让他先给她捎个口信。我原则地表示,请他向首相转达:中英两国政府应当严格按联合声明的原则办事,已商定的事情,不要轻易改变,这样才有利于香港的稳定繁荣。    
        会晤开始时,柯利达向我转交了刚刚上任的英国外交大臣赫德给我的一封信。赫德此信正式、全面地提出了英方对香港基本法草案的具体意见,是一份详细的清单。我同第三位英方谈判对手的交往,就这样通过信件交换而开始了。    
        在我的外长任期内,一共与五位英国外相打过交道。除了这里提到的三位,还有里夫金德和库克。 前四位都属保守党政府,只有最后一位罗宾·库克外相属于工党政府,与他首次见面时已是在香港回归的交接仪式上了。在五位外相中,打交道时间最长的,就要算是这位赫德外相了。从1989年底开始到1995年中,我们交往了近六年,而这一段时间,正是双方围绕香港政制问题争执最为激烈的时期。我们通过交换信件、正式互访以及在国际会议场合会晤,频繁接触,反复磋商,就是因为香港问题不仅复杂繁多,而且双方就一些问题争持不下,再加上有一个紧迫的时间表。这种情况,在我与其他国家的外长交往中是很少有过的。    
    赫德的第一封信也反映出,在1989年风波后的新形势下,英方在香港问题上改变了主意。基本法草案形成之前,中英双方曾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过详尽沟通,最后,英方对公布的草案稿已无意见。但在赫德的这封信里,重新对草案,特别是在香港政制发展方面提出了许多不同意见,大大提高了要价,其中就包括要求大幅增加立法局直选比例。    
        对于这封信,我没有直接回复,只表示中方同意由双方法律专家进一步交换意见。    
                                               七份外交文件    
        1990年初,形势更为紧迫。香港基本法即将于2月定稿,英方对香港1991年选举的方案也到了最后拍板定案之时。但是,柯利达访华,以及双方其他渠道的磋商,都未能就直选比例问题达成一致,双方处于僵局。    
        英方有些着急了,希望能在基本法定案之前与中方就此事达成妥协。当时,赫德来不及等到与我会晤面谈此事,便开始连续通过信件与我交换意见。那一段时间,英国驻华大使与中方人员多次接触,转交各自外长的“信息”。这虽非亲笔签名的函件,却是书面文件,不是“口信”,我们便称之为“书面信息”。这种方式十分便捷,在中英多年磋商、谈判过程中经常采用。    
        从1990年1月18日赫德给我来信起,至2月12日赫德来信确认达成共识止,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双方交换了七份书面信息。当时,这属于内部磋商,对外严格保密。后来,随着政制问题争执的加剧,双方分别公布了这七份文件。    
    这一轮交涉的焦点,就是香港立法局的选举安排。    
        现在,当人们读到这批外交文件时,可能会觉得奇怪,为什么中英双方会为了多几个还是少几个直选议席如此兴师动众呢?    
        其实,中英双方所争的,不仅仅是几个直选议席的多少,而是香港回归后的主导政治体制。    
        要理解这一点,需要了解香港政制发展的背景和英国在香港过渡时期制定“政改”政策时的基本考虑。    
        在香港100多年的殖民统治时期,英国一直采用由伦敦委派总督独揽大权的政治体制。总督下设行政和立法两个局,作为咨询机构。议员都是由港督委任。这是一种行政主导的体制。    
        上世纪80年代,中英就香港问题签署联合声明后,中方就开始着手制定未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设计一套能体现“一国两制”的全新政治体制。    
    这时,英方企图利用香港过渡期,加紧推行所谓的“代议政制改革”,想在基本法颁布之前造成既成事实,以影响基本法对未来政制的安排。    
        “代议政制改革”的目标,说穿了就是要把行政主导改为立法主导,通过提高立法机构的权力和地位来制约行政机构,并最终把回归中国后的香港演变成一个“独立实体”,与祖国隔离开来,以利长期维护英国在香港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在联合声明签署以前,英方已开始了这方面的筹划。联合声明签署后,英方马上启动了政改部署。1985年,先是在香港立法机构通过功能组别(代表不同的行业或专业)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部分议员;然后又在1991年决定选举时再引入分地区直接选举部分议员的新制度;并计划于1995年完全取消委任制,使全部立法局议员都由功能组别、选举委员会的间接选举和地区直接选举三种方式产生。    
        在中方就基本法起草工作听取英方意见过程中,英方曾向中方极力推荐过香港的行政主导体制。中方也认为,这种体制适合香港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实行高效率的行政管理,保持稳定繁荣。    
        同时,中方也赞同在香港逐步推行民主制,立法机构议员最终全部经普选产生。但中方认为,根据香港的实际,民主制的发展应该循序渐进。当时,英方对这一点也是同意的。    
    基本法的有关内容,就是按行政主导和循序渐进这两条原则拟定的。    
        1989年以后,英方改变了主意,要大大加快政制改革步伐。其中最主要的,也是争议最大的,就是要急速增加立法局直选议员的比例。    
        直选议席数额的增长速度和比例,便成为当时中英磋商中的焦点问题。    
        在赫德于1月18日给我来信之前,英方已向中方提出要把 1991年直选名额由10席增至20席,1995年再增至24席。这与中方基本法草案设计中的1997年18席的主张差距甚大。如果接受英方的安排,1997年香港回归前后的政制衔接将会出现问题。    
    为了香港的平稳过渡,中方做出了重大让步。1月15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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