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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内缘:谓内心依意言所现之相为所缘境,依此所缘,名为内缘。意言者,《摄大乘论释》卷第六世亲云:“意地寻思,说名意言。”'15'也就是意识上依于名言,对诸事理进行抉择思维。《解深密经·分别瑜伽品》卷第三释迦佛答慈氏菩萨所问善求止观时云:“善男子!如我为诸菩萨所说法假安立,所谓契经、应颂、记别、讽诵、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希法、论议,菩萨于此,善听善受,言善通利,意善寻思,见善通达,即于如是善思维法,独处空闲,作意思维,复即于此能思维心,内心相续,作意思维,如是正行多安住故,起身轻安,及心轻安,是名奢摩他;如是菩萨能求奢摩他。”'16'这就是依意言境而修定的内缘境界。因为定是依思择力及修习力所获得,如果不依圣言专心一处而作意思维,则始终不能获得能生智慧的殊胜正定,所以禅定又名“思维修”,就是这个道理。释迦牟尼曾在菩提树下端身正坐,如法思择修习十二因缘法,而使定慧等持,成就菩提,正好也验证了这一点。
又上说“依意言所现之相为所缘境”,意言已解,所现之相,为所缘境,下当略说。谓依意言思维法义时,所现之相,以此相为所缘境,在《解深密经》中称为“所缘境事”'17'。所缘境事有四:①有分别影像所缘境事,②无分别影像所缘境事,③事边际所缘境事,④所作成办所缘境事。资粮、加行二位菩萨在修观时,皆有分别影像为其所缘,如贪观不净、瞋观慈悲、痴观缘起等,自会有不净、慈悲、缘起等独影境像生起以为所缘,从而审证推求,能通达法义,是名“有分别影像所缘境事”。地前菩萨在修止时,于内收念,于外舍境,如如不动,此时名为无分别心,由无分别心所现影像为其所缘,名为“无分别影像所缘境事”。登地菩萨,有根本、后得二无分别智生起,言思道断,心行处灭,此时不单修止,亦不单修观,而是止观双运,遍于一切诸法事理为其所缘,故名“事边际所缘境事”。在究竟位,诸佛如来全无所学,虽不修止观,但能随缘任运,定慧等持,常无功用,而又法尔成办一切所作,故名“所作成办所缘境事”。
此四所缘境事,前一是单修观,次一是单修止,后二是止观双运。而此处的内缘以意言所现之相为所缘境者,即是属于四种所缘境事中单修观时所缘的第一种“有分别影像所缘境事”。
2、自体:于外、上、内三处,随其所缘相应而住,专心不散,如如不动,心无移异,是为第二“于住勤修习”一门的“自体”义。
上说所缘三处及自体义,论中总以一颂而标举其名。如云:
外、上及以内,此三所缘生,应知住有三,自体心无乱。
以下论中又有三颂合解所缘的外、上、内三处及自体义。颂曰:
第一住相应,定心者能见,于境无移念,相续是明人。
第二住相应,厌离心寂静,专意无移念,相续是明人。
第三住相应,于前境凝住,定意无移念,相续是明人。
此中第一颂解外缘及自体义。谓修骨锁、数息等观时,心境相应,做到高度一致的“心一境性”。此时修观行者在定心中对自所缘(见)的境界,专注一趣,心不移异,相续不断,如理而观,所谓由浅入深,由点到面,循序渐进,次第井然。如是而修,是谓“明人”。“明人”者,世亲释云:“或因自思,或从他教,于静虑法而起加行,是谓明人。”也就是正念住心,止观俱转。
第二颂解上缘及自体义。谓修观行者,由外转内,由下转上,厌离不净粗苦,内心专住于光明寂静相中,不移不散,远离沉掉,前后始终相续一味而缘。
第三颂解内缘及自体义。谓修观行者,于意言境,住内所缘,专心一处,故名“凝住”(“凝”者:内心一处,专注不散,是凝义)。也就是使已得定的心(意),于内所缘,正念而住,不移不异,前后相续无间。果能如是而行,是谓“明人”。
3、差别:差别谓九种住。论中颂曰:
坚执、及正流、并覆审其意、转得、心欢喜、对治品生时、惑生能息除、加行常无间、能行任运道,不散九应知。
九种差别,世亲释为:坚执为初住,正流为正念住,覆审为覆审住,转得为后得住,心欢喜为调柔住,对治品为寂静住,惑生能息为降伏住,加行常无间为功用住,行任运道为任运住。
①初住:玄奘译为内住。谓摄外攀缘,远离散乱,使心向内,坚执在所缘的境上而不外移。
②正念住:玄奘译为等住。既然心已内住,理应将其性粗动的心于所缘境上,因势顺流,相续系念、澄净方便,使心均等住于微细之中。
③覆审住:玄奘译为安住。谓若此心,虽已于内均等而住,然因有时失去正念,心便向外异缘散乱,理应覆审觉察,牵收此心,使其安住在内境上。
④后得住:玄奘译为近住。既然心已安住于内,应当对于正念亲近不离,数数作意,相续不断,力使此心,远住于外,而达到转求殊胜。所以又名转得住。
⑤调柔住:玄奘译为调顺。谓色、声、香、味、触、法的六尘相,或贪、瞋、痴、男女等相,此种种相能使其心散乱动荡,为除此散乱动荡,故应先取彼相,作过患想,以如是想为增上力,于彼诸相折挫其心,不致流散。能如是修者,心自得调伏,而生欢喜。
⑥寂静住:谓有种种贪欲、瞋恚等不善的恶寻思,及掉举、昏沉等随烦恼扰动身心,为欲除遣,使心寂静,应取彼法,作过患想,以如是想为增上力,自能对治不善寻思及诸随烦恼,使心止息不散,寂静而住。
⑦降伏住:玄奘译为最极寂静。谓对已生未生重障烦恼,皆能降伏,而使心住于最极寂静中。
⑧功用住:玄奘译为专住一趣。谓有加行、有功用,使寂静心无间无断,于三摩地专注一趣,相续而住。
⑨任运住:玄奘译为等持。谓由数数用功、数数修习而为因缘,自然能得无加行、无功用的任运道现前,恒时安住在寂静的三摩地中任运而转,无散无乱。
此九种住,虽名词有别,但都是使心于境不散不乱、不离不异的,故统称为“住”。
4、作意:作意即思维之别名,而不是心所中的作意义。依于圣言,专注一趣,如法简择思维一切法义,或趣于止,或趣于观,或止观双运,皆是属于作意所摄。作意者,论中说有四种,颂曰:
励力、并有隙、有用、并无用,此中一、六、二,四作意应知。
此四作意是:
①励力荷负作意:“荷负”是胜任、承受义。世亲云:“此中坚执不散,是励力荷负意,初用功力而荷负故。”也就是说,最初用功,心多乖戾驰散,必须努力勉强而行。故属九住之中的第一“初住相”。
②有间荷负作意:“有间”即是颂中所说的“有隙”义。谓心缘境时,虽有时被粗相、失念乃至恶寻思、随烦恼之所间隔,但仍能前后相应,使心不散乱,而获得九住中的第二正念住(等住)至第七降伏住(最极寂静)的六种住相。
③有功用荷负作意:谓以加行、功用的力量,使心常时住在无间、无断、前后相续的三摩地中,故有九住中的第八专注一趣的功用住相。
④无功用荷负作意:谓此心由其先数数用功加行为增上缘,使心正念而住,不用功力,任其自然前后相续无间,与境契合,故有九住中的最后一种任运住(等持)相现前。
此四作意,第一作意摄九住中的第一初住,第二作意摄九住中的第二至第七的次六住,后二作意分别摄九住中的第八、第九的后二住,故颂有“此中一六二,四作意应知”,就是这个道理。
5、心乱:谓心于所缘境上不能专注一趣,或起缘色等五尘的自性散乱,或修善时起缘名、色、财、食、睡粗五欲及色、声等细五欲的外散乱;或修善时心著昏沉、掉举味的内散乱;或使他人归信故假示修善的相散乱;或在修善时起我我所执及我慢等执受相的粗重散乱;或起心向下劣余乘的作意散乱。此诸散乱,既是止障,又是观障,于如理作意时,应当加以对治或彻底除遣。
本论说心散乱有五种,论中以五颂分别显示。颂曰:
谓外、内、邪缘、粗重、并作意,
此乱心有五,与定者相违。
于彼住心缘,不静外散乱,
掉沉心味著,内散乱应知。
应识邪缘相,谓思亲族等,
生二种我执,是名粗重乱。
见前境分明,分别观其相,
是作意散乱,异斯唯念心。
于作意乱中,复有其乱相,
于乘及静虑,初二应除遣。
此五颂中,初颂总举五乱心名,后四颂分别释义。
①外心散乱:谓心离开应缘的境,而缘其它的旁杂之事,如缘色等五欲,使心向外驰散流荡,而不宁静,是名外心散乱。
②内心散乱:谓心住一境时,昏沉、掉举等随烦恼在所缘境中间杂而起,心著其味,是名内心散乱。
③邪缘心散乱:在修定时,内心寻求眷属亲朋乃至徒侣,而生顾恋,或于身财而生贪著,是名邪缘心散乱。
④粗重心散乱:在修定时,起我我所执,由此二执,能随损益而起苦乐等受,分别我乐我苦。此中身安隐名益,身羸劣名损;或执我受苦乐,有苦乐被我受。如是一切,总名粗重心散乱。
⑤作意心散乱:在修定时,对于所缘之境,过分明察寻思,而反使其心失去前后相续的正念(定),故名作意散乱。为了对治此作意散乱,惟有对境不再分别明察,随起念心,回忆当初未乱时的状态,则散乱自息。又作意散乱,复有两种:一为修大乘定时,作意趣向声闻、独觉的下劣作意;二在修世间离欲道的初禅时,作意趣修二禅、三禅之定。是故作意散乱,遂成三种。此三散乱,初一失正念,第二向余乘,此二散乱有过无功,理应除遣;最后第三一种是从下定趣向上定的,无有过失,故不须除遣。
6、住资粮:“资粮”者,谓修定之资粮,定特有的资粮是戒,学人常住于清净戒中故名住资粮。由此清净戒则成了修定者不可缺少的主要胜增上缘。成就清净戒者,论中说必由四种净因而成,如颂云:
住戒戒清净,是资粮住处,
善护诸根等,四净因应知。
正行于境界,与所依相符,
于善事勤修,能除诸过失。
世亲云:“谓戒即是无边功德所依止处,必先住戒,戒行清净,无有缺犯。”此有四种:
①善护诸根:诸根即是眼等前六根。善护诸根即是修根律仪,也就是诸根之用合符律仪,清净无染。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应该正念住心,以念防心,而儒家所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功夫也与此处的善护诸根义相同。《六祖法宝坛经》云:“使六识,出六门,于六尘中无染无杂,来去自由,通用无滞。”'18'《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亦云:“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19'果能如是行持,是为真正的善护诸根。
《遗教经》中佛云:“汝等比丘,已能住戒,当制五根,勿令放纵,入于五欲。譬如牧牛之人,执杖视之,不令纵逸犯人苗稼。若纵五根,非唯五欲,将无崖畔,不可制也。亦如恶马,不以辔制,将当牵人坠入坑陷。如被劫害,苦止一世,五根贼祸殃及累世,为害甚重,不可不慎。是故智者持之如贼,不令放逸,制而不随。”'20'
《瑜伽师地论》卷第二十一云:“云何根律仪?谓即依此尸罗律仪,守护正念,修常委念,以念防心,行平等心,行平等位,眼见色而不取相,不取随好,恐依是处由不修习眼根律仪防护而住其心,漏泄所有贪忧恶不善法,故即于彼修律仪行防护眼根,依于眼根修律仪行。如是行者,耳闻声已、鼻嗅香已、舌尝味已、身觉触已、意了法已,而不取相,不取随好,恐依是处由不修习意根律仪防护而住其心,漏泄所有贪忧恶不善法,故即于彼修律仪行防护意根,依于意根修律仪行。是名根律仪。”'21'
②饮食知量:人有两种最大的贪欲,一是饮食之欲,二是男女之欲。学佛的人,无论在家出家,都应对此正确认识,不生欲贪。就拿饮食来说,古人虽有“人非饮食不生存”的说法,但真学佛者应该深知,饮食仅作暂时滋养色身之用,不可过分贪著。在受饮食时,一作医药想,二作不净想,三作不食想(为将来解脱永不食而食),四作报恩想,五作无常想。随缘取食,知量而食,不生欲贪。《遗教经》云:“汝等比丘!受诸饮食,当如服药,于好于恶,勿生增减,趣得支身,以除饥渴。如蜂采花,但取其味,不损色香。比丘亦尔,受人供养,取自除恼,无得多求,坏其善心。”'22'
《瑜伽师地论》卷第二十一云:“云何于食知量?谓彼如是守诸根已,以正思择食于所食,不为倡荡,不为憍逸,不为饰好,不为端严,食于所食。然食所食,为身安住,为暂支持,为除饥渴,为摄梵行,为断故受,为令新受当不更生,为当存养力乐无罪安隐而住。如是名为于食知量。”'23'
③初夜后夜能自警觉:在《百法》中睡眠是不定心所之一,所谓不定者,一是其性善、恶、无记不定,二是与识(主要是意识)相应不相应不定。如果人们按时而睡,如律而睡,住光明想而睡,正念不失而睡,则睡眠其性是善,反之是恶;仅能按时而睡,性属无记。再者,睡眠是“五盖”之一,能覆定慧,理应将不如法的睡眠彻底蠲除。一般说来,从傍晚七点到晚上十一点为初夜分,从十一点到次日凌晨三点,为中夜分,三点以后到早晨七点为后夜分,每一时分相当于现代的四小时。学佛之人,于夜晚初、后二分,应当经行宴坐,精勤用功,如理思维法义,以对治懈怠放逸。中夜分觉寤瑜伽,如理而睡。切不可贪著睡眠,空过一生,甚或成为恶性,受诸苦恼。
《遗教经》云:“汝等比丘!昼则勤心修集善法,无令失时;初夜后夜亦勿有废……无以睡眠因缘令一生空过无所得也。当念无常之火,烧诸世间,早求自度,勿睡眠也。诸烦恼贼常伺杀人,甚于怨家,安可睡眠,不自警悟?烦恼毒蛇睡在汝心,譬如黑蚖在汝室睡。当以持戒之钩早摒除之,睡蛇既出,乃可安眠;不出而睡,是无惭人。”'24'
《瑜伽师地论》卷第二十一云:“云何初夜后夜常勤修习觉寤瑜伽?谓彼如是食知量已,于昼日分经行宴坐二种威仪,从顺障法净修其心。从初夜分经行宴坐二种威仪,从顺障法净修其心。过此分已,出住处外,洗濯其足,右胁而卧,重累其足,住光明想,正念正知,思维起想。于夜后分,速疾觉悟,经行宴坐二种威仪,从顺障法净修其心。如是名为初夜后夜常勤修习觉寤瑜伽。”'25'
④于四威仪正知而住:行、住、坐、卧,名四威仪,在此四威仪中,正念住心,不失菩提大愿,所谓“行也禅,坐也禅,语默动静体安然”者是。《思益梵天所问经》卷第三云:“心常住平等,处空闲聚落,威仪无变异,恒乐于禅定。”'26'此处的“威仪无变异”者,是指于行、住、坐、卧中,心常安住在一切诸法平等一味、不取不舍的禅定寂照境中。学佛人也只有在四威仪中保持正知而住,不失菩提愿心,才能做到“随处作主,立地皆真”、“来去自由,通用无滞”的“一行三昧”的境界。《瑜伽师地论》卷第二十一云:“云何正知而住?谓彼如是常勤修习觉寤瑜伽已,若往若来正知而住,若睹若瞻正知而住,若屈若伸正知而住,持僧伽胝以及衣钵正知而住,若食若饮、若噉若尝正知而住,若行若住、若坐若卧正知而住,于觉寤时正知而住,若语若默正知而住,如解劳睡时正知而住。如是名为正知而住。”'27'
如上“善护诸根,饮食知量,初夜后夜能自警觉,于四威仪正知而住”四种,此是成就净戒的殊胜之因。于中第一“善护诸根”,是指修行者在色、声、香、味、触、法的六尘境界上行清净行。第二“饮食知量”,是指修行者对于自所依身,虽藉饮食得以滋养,但受饮食时能够远离多少,处中而食。第三“初夜后夜能自觉寤”者,是指修行者对于止恶行善、学修正法,能够发起精进勇猛。第四“于四威仪正知而住者”,是指修行者在动止威仪上能够善用其心,远离一切邪见过失。由此四因,戒得清净。
7、出离果:吕澂先生说